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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河卒判〈甲充河卒,官給平價,又被差外徭。訴有兼丁不合倍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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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河卒判〈甲充河卒,官給平價,又被差外徭。訴有兼丁不合倍賦。〉
作者:鄭昭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36

徒駭既導,誠《禹貢》之宏規;宣防式歌,亦漢國之盛業。莫不功勤釃決,績著疏開。既輸閩越之賝,行漕海陵之粟。河渠既設,控引是資。青翰晨移,背吳江而電騖;艅艎夕至,仰天府以雲趁。眷彼泛舟,良資鼓枻。瞻言河卒,實係水官。平價允葉於酬庸,輕役雅符於悅使。報者倦矣,在彝典而無乖;施者未厭,論外徭而有訴。《羔羊》起詠,節儉寧聞;《碩鼠》興謠,貪婪何甚?論古既聞此役,設法不合輒蠲。無端之詞,請從告記。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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