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無鬼論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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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無鬼論判
作者:趙不疑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98

〈甲執無鬼論,俄而鬼忽來取,求乞免,鬼雲誰似汝者,甲雲乙似而便死。後乙弟知,告甲謀殺兄,不伏。〉

惟恍惟惚,甄巨匠於無名;一陰一陽,鼓鴻鈞而不息。是知天道元遠,子所不言。甲以誌尚縱橫,心懷貞正,振談端於海嶽,抗高議於雲天。取類阮瞻,疑書生之自屈;有符宗岱,遇使者之方求。乙以才貌略同,稱其似是。殊仲偕之昆弟,於此相推;異張衡之後身,斯焉見取。生乎公府,無聞鶴板之徵;冥寞幽途,忽見鵲衣之召。弟以鴒原義切,雁序情深,惜棣萼之無春,恨泉扃之不曙。告稱謀殺,未達幽明,語事雖雲代命,至理終當溘盡。舍而不鞠,實謂為宜。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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