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屛谷先生文集/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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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屛谷先生文集
卷四
作者:權榘
1797年
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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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金甥瑞景問目丙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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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延婦而姑在喪中。見舅于禮席。而以私禮。見姑于寢房耶。

所眎似然。

十月上旬。會奠先墓。遇雨。以紙牓行祀于山下齋室。此事如何。

其日遇雨。就齋室行祭。已有老先生說。

野火延及先墳。所見驚慽。與一家人哭拜。因以藳草蓋之。欲待莎草之長。或云情理未安。及時改莎爲是。何以爲之。哭拜果合情禮耶。

墳山火灾。例有之。曾看古蹟。國陵亦或不免。自是意外之患。亦且奈何。改莎事姑止。或以草蓋之。有妨瞻聆而已。初非有未安底事。吾意則略設急行慰安奠。奠後以草淺覆。受雨澤。則正當春草方生之節。不出旬朢。依舊有靑色。未知如何。惟在詳量處之耳。墳山外患。不必哭拜。然倉卒驚慽之間。哭之何害於義也。三日哭之禮。若只祠宇火而神主獲免則否。墳山火灾。與此似無異也。

欲行薦新茶禮而從弟死。宗支雖有分。而未成服之前行之。似未安。

雖支孫。未成服前行祀。似未安。

瑞景以重服參會奠。因參百餘員開座中飮福。有一人以重服不參。未知是否何如。

先塋祭祀。豈以重服有不參飮福之理乎。飮福。亦屬祭祀故也。葬前則參座似未安。

竹日先祖。至吾身已代盡。近世人。其祖先或有爵。或享俎豆。因爲不遷之主者往往有之。先祖旣有爵秩與院享。倣而行之。未知如何。不然則別立廟。奉遷之諸孫。輪祀亦如何。

子孫之於祖先。情理無限。欲遂其無限情理。則禮無分限。奈何。近世一二士大夫家。因院享爲不遷之主者有之。不是正當法典。至於別立廟。亦似無謂。

從嫂喪出痘患。姪家方在奔避中。來月先忌。欲以紙牓行祀。或云宗支雖異。未成服前行祀。似未安。當以飯羹略設一小盤奠。一斝行之爲可云。未知如何。

旣非一室之內。拘於所忌。雖未成服。日子已多。則行先代忌祀。固無不可。但寓室非可祭之處。故寒岡亦云避寓闕行無妨。雖不行。亦不大害。而情理缺然則如所眎爲之耶。

父喪旣殯。遭祖母喪。皆未葬。父殯朝夕奠。當設素。祖母殯。亦設素否。

父殯設素。祖母殯不可設素。已有先儒說。

因山前。似不可行墓祭。出主于廳事。略設行之如何。

節祀。旣不得上墓。則墓祭行於祠宇。先儒以爲不可。未知如何。出主廳事。尤似未安。大中小祀。一切停廢。則士庶人家。四時俗節。似不可行。退溪寒岡眉叟云云。皆有異同。不可輕議。然時王制禮。旣嚴明。爲士庶者。只當遵守。吾家初欲以茶禮行之。更思之。竊有未安。故停止耳。

六代祖神主。族大父某以長房奉祀。今下世矣。未葬前忌日。似當闕行。而不忍虛度。擇無故子孫家。欲以紙牓行祀。此事如何。雖代遠子孫。其中最長者。姑權奉。而諸孫輪祀之。待大父喪畢後埋安耶。

葬前忌日。有可祭之處。權宜設行。已有先儒之論。埋安之禮。當待喪畢禫祭後行之。備要可攷也。其前凡祭祀。雖代盡。其中居長者主之。稍依單獻不讀祝之例。祝文則闕之無妨耶。

叔母喪。以疑患。兩月後始成服。二祥。當從成服日。而或曰此與在他國晩聞喪有異。當從喪日。今世往往有行或人之言者。是否如何。

三喪變制。一從成服日。乃朱子以後定論。或說似未可從。

從嫂大祥。以姑喪未行。而喪期則已盡。或云喪期雖盡。几筵未撤。則不可無事。只行朔朢奠。而朝夕上食。廢之似可。如何。

喪期雖盡。几筵尙在。朝夕上食。何可廢也。未知或人之說也。

有人母喪未久。遭父喪。或云練祭。一依父在時行之。愚意似不然。

古禮。父喪除然後方爲母申三年。亦見備要齊衰三年條。况母喪在父喪之前乎。練祭之節。不可廢。惟不行禫耳。

寅不祭祀。如時祭擇日避寅云耶。今年元朝。或有避寅。行祀於晦日者。是否如何。

節祀無進退之義。故吾家以元日行之。

與金甥始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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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見久。思戀不置。室中大都無事。而汝况味亦平善否。此間如昨。但夾下有染患。以是不能無慮也。課業。能不廢否。須勿以兒曹自處。尋常收拾身心。令有頓放日用。嚴定程度。早晩孜孜。期以終不爲凡流下品之人。至可。前人之望於汝者在此。汝亦豈不能自知耶。

汝旣成人。凡事與前自別。事親刑家。秉心持身。皆當加意。至如門內細瑣。亦不可不稍相管攝。以弛偏親一分之慮。未知能念及此否。來此展廟。仍見吾而去亦一事。竊見世人視外家甚歇後。殊非忠厚之道。先輩篤於倫理者。不如此。吾見多矣。文字工夫。近更如何。須勿閒浪度日。汝伯父氣候平安否。忙不書告之。

上季父庚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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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緇。其後更考。無可疑。但父在母喪再朞後朔朢奠。或有行之者。或有不行者。未知何以爲之。若行之則因二月朢奠復吉。雖不行。別設朢奠。亦似便宜。未知如何。吉祭。當行於三月。然沙溪以父在母喪吉祭。爲無義意。似合禮意。士夫家。多有不行者。闕之似當耳。

答族姪緻○己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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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見問書。備諳侍餘各房俱宜。甚慰甚慰。此間凡百如前。無可言者。竆蟄無聊。無可託心處。有時不免繙閱書冊。以爲止睡之資。然鼎器已虧。隨添隨漏。審知其萬無一益也。如君本不無好意思。前頭歲月。亦不甚促。若能收斂精神。一意致力。猶不無可望。而竆裏營生。自有不如意者。甚可慨歎也。

寄子縉丁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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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臺寺書。又見移廣後重于叔書。知况味無他。可慰。聞寺中讀書者不少云。餘睱相從。或似不免。然言語動止之間。另加點檢。愼勿戲笑雅談。以召羞吝爲可。此意重于叔。亦當知之。然汝則尤與成人有異。益當小心不放過也。愼勿往來他房。若有不得不往見者。夕食後暫往旋歸。似可。然亦不可頻數也。羣居之容。和而莊。蓋古語。而西厓先生。擧以戒子弟者。此三字。常常記念不忘甚佳。前亦言之。必不省念。故漫及之耳。旣棲山寺。課業尤當加意。然但夜讀或過。則易生病。且汝氣血素不足。不必至深夜。或腸虛或氣惱。先罷就睡爲可。或定番數。讀了便止亦可。

答子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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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還見書。知去後消息。可喜。但汝舅氏所患尙未可。是何疾病之相仍乃如此支離也。旣爲病者慮。又爲其家爻象。益憫然也。汝素無著緊工夫。又此悠泛過冬。似益無可爲者。甚是可憫。須勿全然放倒。得暇便開卷。日夕常無忽忘之時。則幸矣。且汝氣浮性慢。言語動止。頓無沈潛詳緩之氣。常不厭於心。而若久出在外。則尤不能忘。常念此兒言語如何。動止如何。旣無根本工夫。必有外面病敗。能不爲人駭笑否。能不爲人嗤點否。種種之慮。不一而足。在家卻尋常離出便如此者。吾亦不知何由也。汝亦當體此意。勿爲過耳之聽。威儀動作之際。常提省此心。不忘前日所云惟畏爲近之說。可也。士別三日。刮目相對。來日見之。可驗矣。凡人心狃於在家。而出外則易以喚起。故略及之。雖似無端。亦有意也。汝舅氏病。亦當盡心看護。若其稍重之時。則頻頻在側。供其役使。蓋旣在其處。道理當如是。待外族尤當致眷。往來稀闊之處。逢著未易。則一家人事固然。來時。如長者族行。皆當豫往拜辭。亦不可草草矣。此皆忘未及者。故言之。

寄子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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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行須斷置。連日服藥爲可。汝稟不甚庸塌。惟不分明無振發意爲大患。今年亦大矣。而猶不知光陰之可惜。此身居然向浸沒地去。今日如是。明日如是。爲父者雖力不能救拔。其愍然當如何。旣有病。誦讀固所不能。此外亦豈無可做工夫耶。入與婦人女子相對。出與閒人遊客往來。而自家胷中。專無根本據守。未知末梢終作何樣人。無忝爾所生否。古人云。人家後生。有意自作好人乃可敎。未知汝欲爲好人耶。欲爲不好人耶。聞人規警之語。厭聞者有之。甚者或發憤怒然。汝則不如是也。適獨坐愁惱中。慮及於此。失次序漫及之。得意於言外可也。余之所欲言。豈止此耶。弓子送去。食後一兩時刻。緩步彎弄。於食滯之症。或似有益也。所謂可做工夫。無他。事事不放過。欲作好人者。是苟曰我身。我何以自壞爲滅裂宂塌人。我當自此自作好人云。則其可做工夫。當次第可知而有下手地矣。

寄子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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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後更不聞聲息。鬱鬱。羣居中眠食。依遣否。吾英陽行。欲於來初。觀勢爲之。但汝或未及歸。則家間男丁一空。兒輩課業。亦似放廢。以是趑趄耳。會員多少幾何。或有難便之勢。則先去者尤未安。似不當久留也。讀書。固不可不著實。然亦須量力爲之。不須牽同伴過苦。大病周時。當加意保攝也。伊川言羣居必有悔。此言有味。言語動止。須知一重字。亦不可浪過。他齋如有可見之人。每於食了爲之。又不當久坐。以妨人工。大抵言笑有節。擧止詳緩。最要遺跡宛然。謦欬如聞。親莅其地。朝暮周旋。而終無想慕興起之意。亦何益耶。須念此地之所以重。汝等之必欲往棲者。何以也。疏事。其處士林。亦果有響應之擧否。院中。若有以疏事聚會。稱以此雖大同之論。旣未及稟承父兄之命。以自意徑先參會未安。不敢出座云云。若會中有大段攻斥之言。待罷座夕或明朝。稱以有故。還宜仁轉來爲可。

攻斥之言。若不大段。不必急急出齋。以示形迹也。

答子縉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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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書爲慰。新塘金友。吾之畏友。汝書。直稱金別監。殊未穩。凡此等處。後勿如是。仍念汝志氣昏惰不分明。每事無奮發向上意。極以爲憫。今行歷訪諸友。隨處不無好說話。恨不攜汝使之有激勵意也。日用言動不放過。讀書必欲尋義理。聞有善人。便誠心愛好。此大綱也。

寄子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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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聞好在。可喜。此間依前。但旱勢如此。秋事幾至斷望。不是小慮。頃於柳夢臣之來。聞一題尙未了云。果然則亦何事。裹糧聚徒。徒作僧寺之弊耶。他人吾不知。而如汝有父兄者。不當若是其太慢。河上諸少年。亦當知此意也。羣居中言動。必致悔吝。心亦易放。常常提念。要使靜者。不隨他去爲可。

寄子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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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童從求東人。汝云吾旣不往。雖有不欲與云。若果爲此言。固是戲耳。此等小家言語。乃世俗人及婦人輩爭多者所爲。君子胷中。豈可有一物。雖偶然無心之發。亦不好。此後持心出言。愼勿如是。仍念汝於此邊門戶。專不知入處。甘爲尋常庸下人。此最可慮。須於敬字上留心。擧止言語。又常常提省。讀書求義。亦此後事也。

言語强制。不如從心上用工。

寄子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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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好在否。課業勿虛疎。山椒若已取油入內。小房設燈。率羣兒讀之爲可。前聞壽洞金友天徵之弟瑞麒。篤志有趣向。今始詳聞。甚晩學。十七八時。始讀通鑑。而自此以後。惟重病上廁外。無一刻離案。其所自書外家雜傳四五十卷。皆點朱滿一籠。一年所收作米。豫置吐谷淸凉等寺。循環往遊。一年之內。在家者甚少。在內室者尤少。以此初則才鈍而文藝大進。近其所作淸凉山詩百餘韻。甚好。頃與縣內李大游論文。作長書。而見者皆贊云。甚是奇事。吾性浮不寧靜。自不能耐意勤業。狼狽至此。然於此等人。心誠悅服。聞之健羨。且欲汝輩效之。委此及之。汝亦曾見此人否。貌甚凡常。而觀其氣。沈重不輕浮。此所以有出人事也。年甲戌生。於汝爲三年長矣。

寄石兒䋠小字孝甥洪遵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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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雖不可廢。大病新起。神氣未復。不可奔程趁限。日課無過十行。朝讀十餘遍。食後至暮二巡。餘時則或閱他書冊。或作句。間間游泳。一日之內。三分之二在書。一則休暇無妨。自今爲始。言語坐起。常點檢不放過。相通後使我刮目。作文數三首。以待相見爲可。

寄石兒䋠小字孝甥洪遵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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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勿惰。夜讀當爲之。無油居窄。奈何。汝兄所居室。汝兩兒循環往讀。則三兒在外房耶。燈油甚貴。不可虛費。定番數。讀畢。滅燈掛高壁。誦所誦。睡至而止爲可。汝等之才。俱可成。若著心讀。雖不能誦。無妨。蓋不能誦而能文者多。但無誠心如汝等。則可慮。然吾來時誚責太甚。可悔。

與哲緝小字石孝三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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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否。汝等知人之所以爲人乎。旣爲人。須盡爲人之道。然後可謂之人。汝等知士之所以爲士乎。旣爲士。須盡爲士之道。然後可謂之士。人而不爲爲人之道。人而非人。士而不爲爲士之道。士而非士。汝等欲爲人乎。欲爲非人乎。欲爲士乎。欲爲非士乎。欲爲非人非士則已。如欲爲人爲士則人道不可不求。士職不可不修。豈可無所用心。浪過歲月而可以爲人爲士乎。然人道士職。非有二。爲士之職。乃爲人之道也。所謂士之職。何也。正心修身也。正心修身之道非一。然約而言之。則常常收斂此心。不放過。使根本固。然後言語動作。皆要詳審精密。而時時刻刻。此心常存。爲子思孝。爲臣思忠。爲兄弟思友愛。爲少思恭。爲夫婦思別。爲朋友思信。每事必求是處。便要力行而已。非有他道。汝等之所當爲。父母之望於汝。豈外此乎。然此道理。聖人已言之。而書者所以記其言也。欲知此道理。不知其言而能之乎。欲知其言。不讀其書而能之乎。讀其書知其言。然後可以行其事。故以讀書爲士者此也。讀書之法。則先按伏得飛揚浮躁之志。使此心專靜。而正坐俯首。心目俱到。只知有書。不知有他事。今時如此。後時如此。卽刻如此。後刻如此。今日如昨日。今月如去月。不使懈怠之心。間於其間。又尋求文義蹊逕言語血脈。使已讀者了然記得。方讀者。分明入心而已。愛汝者。欲其讀書修行。爲人爲士。嫉汝者欲其廢書荒行。爲非人非士。汝等將從愛汝者。以副其意乎。將從嫉汝者。以快其心乎。此是非得失。甚非難知。而猶不回頭轉腦一意著工。反貽父母之憂者。豈汝等所欲乎。只是客氣勝正氣。浮心制本心。雖欲不如此。而不知不覺。還復如此也。汝等何不發憤血戰。驅除蕩滌。使一片靈臺。乾淸坤夷。無有邪氣干其間也。妖氛廓掃。景日光華。豈不快哉。取綴要語爲圖。使汝等易曉。書在左下。

寄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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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連得好在。可喜。父昨日無事還歸耳。吾旣出還。汝亦畢孟子。則當具狀禮作書。問吾安否。因請當讀何書。而小紙數字甚不敬。不當不當。過此數月。便是十三歲人。凡事不可以兒少自處也。吾明日當去。韓詩。問汝兄姑讀之。

寄伯仲二兒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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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十一日初昏。對親鞫供畢。傳敎語多褒奬。又親敎留門鑰。特命二羅卒。護送主人家。旣活死命。又有異數。誠出望外。天地父母之恩。粉骨難酬。汝等亦當蒙放。只以備邊司關文。圖得甚難。尙今遷延。憫塞憫塞。汝等旣活死父。餘外事。不必論。須堅定心神。强進食飮。姑忍而待之爲可。今日又因府人便。聞移囚忠州。信否。已作書付京主人。恐或浮沈。更作此。凡奇不必煩也。若新城主到其處。或有放釋之事。未可必也。吾方已貰馬。得關文。可卽下去。雖或見放。不須上來。從容下去。則吾行亦或追及耶。

寄伯仲二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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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恩。粉骨難酬。惟以汝等所遭關心。萬事無非前定。死生有命。須萬分堅定。吾自遭變後。至今心下亦平平。始知心定後萬事不得撓我一分也。

寄伯仲二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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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有意外層節。今始來此。須勿動心。食後入呈所志。則可蒙放同歸。已過之事。不須言也。

寄子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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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日龍宮書。十三日府便書。皆到否。父十九日。大司馬班師後。畿甸把守始撤。二十日離京。二日到忠州。汝二兄及奴輩。皆能無恙。此則患難中大幸。然本牧稱以狀啓回下不來。不肯放出。再昨呈所志。僅得保放。父子始相見於萬死一生之餘。莫非天恩。感幸如何。吾行去來。無他別患。汝兄等所犯觸。無非至危至險。猶能保全至此。豈非天耶。凡奇言不可盡。後當聞之。回下遲速未知。客中多人留住甚難。先送奴輩數人。吾則姑待以爲同歸之計。歸期或在晦初間耶。此去李尙郁。終始護吾行甚勤。往則呼與入房款待可也。

寄子縉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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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歸路。留長隱一日。初一日到家。大小俱無恙。患難驅馳之餘。飮食不減。神氣不疲。甚幸。但以汝等爲念。處患之道。汝等亦知之。須堅定心神。勿以還歸遲速掛懷。努力加餐。以爲久留之計。狀啓回下。亦不必跂待也。數三日。當更有聲息矣。

答子䋠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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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客必似有堙鬱不適意事。然亦勢也。須堅忍志意。親近書冊。常使此心有存主處。言語動作。亦刻刻提省。勿與在家時同一悠泛也。大抵少言靜默爲佳。

寄子䋠癸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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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食無恙否。今年景象如此。分離散落。固其常勢。須勿以此關念。完定心志。量力看書。使日有定業。爲可。所讀。須精熟一書。以爲根本田地後。自可泛及他書。而汝旣無此。惟韓文略有前功。今冬春。可循環一二百遍。若有餘力。如詩書之類。亦不可不溫理也。大仲欲與同處云。得此彊輔。可幸。然年行旣有間。亦不可狃於親密而忽敬畏之意。晏子善與人交之言。可念也。凡與人處。須以誠心實意相接。不可有一點虛假。此則汝亦知之耳。

寄子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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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食何似。吾留殷山十餘日。再昨始歸。雖犯寒往來。亦無事。家中所慮。又稍定。可幸。所讀不廢否。安心平氣。不迫不徐。積久後自有所得也。分散各處。不但心事不適。前頭百事皆可念。然所値時運旣如此。亦當視爲常例。安之若素而已。豈可一毫置之心頭。欠了胷中浩氣耶。此正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處。但念汝素無心志工夫。若不篤志堅忍。隨處謹畏。徒依前悠泛而已。則亦何益也。須常常提省此心。言語應接之間。便知所懼。是妙法也。

凡事立志爲先。志立後大小事。自可推去也。

書示䋠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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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威儀之則。能者養之以福。不能者敗以取禍。

威儀行度以養德也。○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容貌辭氣。乃德之符。○抑抑威儀。維德之隅。○齊明盛服。非禮不動。○動容貌。斯遠𱹖慢矣。○肅愼威儀。○淑愼爾止。○威儀棣棣。○不重則不威。○儼然人望而畏之。○容止。○儀度。○儀容。○其儀不忒。正是四國。○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

威儀容止。所係至大。徐幹法像論盡之。乃學者維持此心之根本。不但以吉凶禍福言也。玆抄錄經傳要語。以爲寓目體驗之地云爾。

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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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就正錄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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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圖。主工夫。與陽村本體圖自別。蓋本末終始。知所先後。爲下工夫之綱領。而先後二字。乃是關鍵。本末終始。如棊盤。三綱八目。如棊子。知所先後。是運用底。朱子講義曰。誠知先其本而後其末。先其始而後其終。則其進爲有序而至於道也不遠矣。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新民止於至善。然工夫不出知行二字。所謂止於至善。亦非別有件事。只是知行此明明德新民極至之謂。但首節。只言止於至善。而不及所以止於至善之事。故以知止一節繼之。以貫串知行。爲明明德新民止於至善之行程準式。而與上節相對言之。一爲其事而本末對立。一爲爲其事之事而終始相仍。知其本始之當先。末終之當後。然後工夫方有次序。可以循循漸進而止於至善。故又以物有本末一節繼之。知止之知。在八條工夫之內。知所先後之知。在八條工夫之外。承上起下。爲一章用工夫。節度關鍵。下面逆推工夫。知所先後也。知所先後則近道。故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不失其先後之序。而必先致知。然致知格物。自是不可著先字。故翻文而曰致知在格物。此知字。自知止之知來。順推功效。近道而至於道也。旣言工夫功效。而又以自天子以下兩節申結之。雖所以結上兩節。亦所以總結一章也。但本末終始自有底。而先後人做底有得失。故上節。以知所先後順結。而下節。以本亂所厚者薄。反結之。以明知所先後。則本末終始。不失其序而可以進於道也。不知先後。則本末終始。有所舛繆而遠於道也。蓋經一章。當作兩段看。上段三節。擧其綱要。而下段四節。是發明上段之意。體例義意。節節相應。上段自大學之道至至善。下段自古之至格物。是竪說。朱子以經文爲夫子誦古經之言。恐此是夫子所誦古經。上段自知止至近道矣。下段自物格至未之有也。是橫說。恐是夫子因古經覆解之言。竪說如記傳。橫說如議論。此體例之相襲者也。如格致誠正脩。應明明德。齊治平。應新民。止於至善。包括綱條。上爲明明德新民之標的。標的二字朱子說下爲知止能得之張本。則格致以下工夫。功效無不相應。物格至天下平。應知止能得。自天子一節。應物有本末事有終始。因逆推工夫而順結之。蓋上段。只言本末而未及本末之所在。故言此以明脩身爲本。則齊治平之爲末。可知。而事是本末上事。則終始亦自在其中矣。其本亂至未之有也。應知所先後。此義意之相貫者也。因順推功效而反結之。蓋其本亂者。是物之本末。失其先後也。所厚者薄。是事之終始。失其先後也。雖以身與家而言。其立言主意。於先後上。重如本末章。雖以明德新民言。其主意所歸。在本末上。觀夫章句末端。以觀於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後矣。結之者可見矣。大抵第四節。與首節相應。五節。與二節相應。六節七節。與三節相應。

又以傳文考之。一章二章。正釋明明德新民。三章。釋止於至善。而引玄鳥詩說。起止於至善之端。次引綿蠻詩。釋知止。次引文王詩。釋能得。止於至善。卻是虛位。知止一節。方是釋止於至善之實事。○釋知止能得。見小註。至如止於至善。本以明明德新民而言。故又引淇澳烈文詩以結之。而繼以聽訟章。釋本末。上以接明明德新民。下以起致知。其次第條貫如此。且以各章接續之意言之。一章自明。與二章苟日新接續。將引起新民。而新民本於自明。故對新民言自明。新是自明之效。苟字。又有包擧上章之意。○翻得一箇明字。作新字。二章用極。與三章所止接續。四章知本。與五章致知接續。知本而後工夫方有次序。故以致知繼之。皆承上起下。首尾相仍。經文旣如彼。傳文又如此。則經文知止物有兩節之不可去。傳四章之不可移動。卽此亦可見矣。

大學工夫。不出知行二字。而知行。皆以止爲重。合而言之。則始於知止而終於能得者爲知行之止於至善。分而言之。則知到止處。爲知之止於至善。行到止處。爲行之止於至善。知止者。物格知至。而於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至善之所在也。乃知到盡頭。更無工夫。故以定靜安繼之。知之止於至善也。慮是定靜安後。思慮自然精詳。硏幾審處之謂。乃行到盡頭。故直以能得繼之。行之止於至善也。慮是知行際接處。定靜安後。思慮自然精詳。事上精詳。是思慮精詳。然以處事精詳而言。則爲行之知。以思慮精詳而言則爲知之行。蓋慮是行乎誠意以下六者之間。誠意章審幾。正心章密察。脩身章加察。正釋慮字意。而如治國章心誠求之。平天下章絜矩之道。皆帶得慮字意。此一節。是兼知行。以明明明德新民所以止於至善之事。則恐難以此偏屬格致一邊耳。

明明德新民止於至善。爲大學之綱領。本末終始先後。爲大學下工夫之綱領。乃運用綱領條目之一大關棙。故綱領條目之間。依經文次第立傳。大學專是工夫。而八條目。是工夫之件目。本末終始先後。是工夫之準程。不知本末。則無下手地頭。故以此立傳。而終始先後之意。包貫在其中矣。豈可以爲無例之釋乎。穌齋以爲無例之釋晦齋又以爲古人述作。必取古昔聖賢之言以結之者然矣。然中庸首章。大學經文。體例文勢大抵相近。而中庸亦無此例。恐難以此爲證也。栗谷以爲經文旣是夫子之言。則又引夫子之言爲結語可疑云者。亦似如此。蓋傳文。是曾子之意。而記之者門人。則如六章引曾子之言以明之。可也。經文。是夫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則別以子曰。引夫子之言以結之。未可知也。大抵此節。鄭本在止於信下。程子置經文之末。而朱子乃引此以爲本末傳者。必有精義於其間。恐難易議也。

心爲應萬事之本。而心之官。思也。自格致以至平天下。思未嘗不在其中。仁爲心之德也。自格致以至平天下。仁無不體。

晦齋補遺之言。粹然無非至論。如程傳於本義。或不無逕庭。而莫非義理之極至。學者又不可以不知也。

晦齋旣有定論。而宋孝孺諸公之見。又與之暗合。則非末學淺見所敢妄議。旣難强其所疑。而退溪西厓兩先生之說有在。故推原此意。參以經文。隨筆記疑如右。還切惶悚之至。此下。別記一篇疑義。

八條目。爲應萬事之綱領。三綱領。爲八條目之綱領。心爲三綱領之綱領。故大學從頭至尾。皆從心上說。而未及乎事。全是用工地頭。故皆從用上說。而未及乎體。如傳十章財用用人。固是平天下最大底事。然亦因此以明絜矩之意也。如經文明德。傳首章峻德。固是體。然重在明之之意。亦未言明德峻德體段也。

傳三章。皆雜引經傳。各爲結語。以連綴上下之意而證明其大致。然其工夫要領。亦自在其中。如顧字。爲誠正脩三章下工夫之綱領。顧字。兼操存省察意。作字。爲齊治平三章下工夫之綱領。作字。兼制産興學意。敬字。總爲傳六章全體下工夫之綱領。而淇澳烈文兩詩。又爲總結。則道學自脩親賢樂利。亦爲下六章綱領矣。

知至而意誠。則心可正身可脩。然動於中者。或偏而不能密察。則心不存而身不脩矣。接於外者。或僻而不能加察。則溺愛貪得。身不脩而家不齊矣。不可以意旣誠而或廢省察之工也。然二章只言其病。而不言所以正所以脩者。正脩之工。已在誠意上。只去其病而心自正身自脩也。誠意章末段。身心字當諦看。

誠意以下五章。分段體例。起頭結語。文有異同。章句已見大意。先儒說。亦略備。而試以齊治平三章言之。其大意皆從脩身上說去。治國章所藏乎身。其儀不忒。平天下章老老長長恤孤。先愼乎德等說。無非脩身爲本之意。蓋齊家而後治國。治國而後平天下。其序有如此者。然自其爲本者而言。則齊家以脩身。治國以脩身。平天下以脩身。隨其所在。各爲其本。治平。只是以治家之道。推而行之。而治家本於脩身。所以脩身。隨所在而爲其本也。如適千里者。具徒御備糗糧。行百里然後行二百里。行二百里然後行三百里。然行百里者以此。行二百里者以此。行三百里者以此。若只曰行二百里在百里。行三百里在二百里。則不知其所資而行者有其本也。蓋工之進於內者。極於正心。效之推於外者。本於脩身。身是盛貯此格致誠正之學而運用之器也。治國章曰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喩諸人者未之有也。藏是格致誠正之學。恕是擧此而措之也。格致誠正之學。成於內則爲脩身。格致誠正之學。推諸外則爲齊治平。此所以齊家而言脩身。治國而言脩身。平天下而言脩身。而明明德之用。隨處而無不行矣。

傳十章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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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首言所以有絜矩之道。次言是絜矩之道。次言能絜矩不能絜矩之得失。而未及乎絜矩之實事。與民同好惡。雖爲絜矩之實事。而同好惡之實事。卻在下面。故其下。言先愼乎德。以明絜矩之本。旣愼乎德。則可以絜矩。而得衆得國。不患無財用。然德爲本財爲末。而財者。人之心也。雖曰絜矩。而若不能絜矩於財用。則絜矩爲空談。而民散悖出。天命絶矣。平天下。非治國之外更別有事。只從治國上推廣去。章末申說兩國字而結鎖。體例與諸上章不同者。以此。故此段言財用。而以善之得失結之。善是愼乎德而內本外末之善人也。其下兩節。承上文內本外末之意。而引起秦誓以繼之。極言好惡之公不公。一是上所謂善而能絜矩者。一是上所謂不善而不能絜矩者。然不有仁人在上。至公無私。能得好惡之正而盡其進退之道。則善者終不爲用。不善者有以得其志而烖必及身矣。故此段。言用人而以忠信結之。忠信是愛人惡人之仁人也。有公好惡之仁人。用此公好惡之善人。以行絜矩於財用而得民心。則民愛之如父母而天下平矣。此君子。獨釋以以位言者此也。大抵財用用人。所以因此以明絜矩之義。然治國平天下之道。其最大者。亦只在此。親賢樂利。各得其所。爲新民之止於至善。可見。乃絜矩之實事也。故旣極言財用用人。能絜矩不能絜矩之得失爲訓爲戒。末端。又以此二事。合爲一段。以終一章之意。蓋財用不足則雖欲絜矩。或不無害於民者。故此言足財用之道。然財用雖足。而仁者。公好惡散財以得民。不仁者。偏好惡亡身以殖貨。故必上好仁。然後事必有終。無悖出之患。而其分只在於義利公私之間而已。故以不以利爲利。以義爲利之說。反覆申結之。

此章。當爲三大節。自首節至文王詩。爲一大節。是泛論絜矩之道也。自先愼乎德。至驕泰以失之。爲一大節。財用爲絜矩之實事。民之聚散。命之不常。皆決於此。然有此不外本內末之善人。然後可以行之。有此忠信之仁人在上。然後可用此人。分而言之。雖若二事。合而言之。首尾相仍。打成一片。此所以同爲一節。而生財以下。又合財用用人。而以總結之則爲一大節。

天下只有善與惡。知善之可好而好之。知惡之可惡而惡之。以此而脩己。以此而及人。是爲學之本。故好惡誠於吾心。則爲誠意而心可正。好惡公於接物。則爲脩身而家可齊。推而廣之。則國治而天下平。

中庸就正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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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句及或問。各就其章。發明其言語所指。文義所歸。曲暢旁通。更無餘蘊。而至其各章次第。全篇大義。則或間間提起。引而不發。使讀者有以融會貫通而自得之。大抵朱夫子集註之法。他皆類此。學者所不可不知也。

此篇。本爲傳道之書。故一道字。爲全篇骨子。如首章首節命性敎三字。亦爲道字說起。命。道之原。性。道之體。敎。道之用。道兼體用。而中庸費隱天人道小大德。爲其眼目。蓋擧其綱維。參互言之。以盡其蘊奧之意。而其中次第條理。井井不紊。前後照應。首尾相接。讀者要當通貫大旨。以挈其裘領。然後又當各極其趣也。

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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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擧道之體用工夫功效。說箇綱領題目。以爲一篇之體要。如曰此是道。此是工夫。此是功效。初非以學者用工言。觀於大學曰必愼其獨。而此無必字。亦可見。大學章句。專言用工之地。而此只釋所以愼之之由者。以此。○此章。當作兩段看。天命之性以下爲一段。喜怒哀樂以下爲一段。中和應首節。致中和應二節三節。蓋上段道字。兼人物說。卻恐人不察其本具於吾心而爲性情之德。故又卻就性情上。指出其全體大用。以明其戒懼愼獨之工。所以爲全中和之德。而可以不離於道也。理無不具。故兼人物說。用在吾心。故就性情言之。四節大本達道。自首節來。五節致字。自二節三節來。

一篇。以明道爲主。而明道之意。其要歸在於時中。而不違於中庸之道。故首章。旣總擧道之體用工夫功效大致。以爲一篇之體要。其下。卽以中庸。承上起下。更爲題頭。而因說擇守之方。至依乎中庸而止。乃說殺一篇大意。時中二字。是著篇主意所在。而其下說出費隱。卽中庸之實體也。大抵以首章首節言之。性道雖無二致。中和。當貼天命之性看。中庸。當貼率性之道看。

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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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從性情上分體用言。中庸。從德行上兼體用言。其所就而言者。有些不同。於其未發而狀性之體。則中和之中也。卽乎事物而形道之用。則中庸之中也。同是一中字。而所指有些不同。狀性形道。乃朱子說。就性情言者。當屬體邊看。就德行言者。當屬用邊看。戒懼愼獨。以致中和之功。能擇能守。斯合中庸之道。中和曰致。中庸曰擇。致字擇字。當諦看。而著篇主意。在用上。故更以中庸爲包頭。而名篇亦不曰中和而曰中庸。非中庸是用。但就用邊說。如曰時中曰能曰擇曰明曰行等字。皆就用上說。戒懼愼。獨不失中和之德。然後知擇仁守。能合乎中庸之道。此章所以承上而起下也。

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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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下。將論中庸。故承上章。更爲提出。以起下諸章之意。如首章第二節。提出道字。二十一章。提出誠字。同一體例。中庸其至矣。承上之辭。民鮮能久矣。起下之辭。蓋此能字帶得勇字意。所以不違於中庸之道者。以知仁勇。然勇非在於知仁之外也。能以知知。能以仁守者勇。知仁。是自在道理。勇是强此知仁者則能。是知仁者勇也。大學克明德。是兼知行說。而克訓曰能。克亦有勇意。則所以鮮能者。則以勇有過不及。而知行未得其中也。故自此至十一章。皆以能字終始之。鮮能知味。不能勇於知也。不能朞月守。不能勇於仁也。中庸不可能。兼不能勇於知仁而言也。勇如四强。而知仁自然得中者。聖人之所以能之也。二十章學問思辨行知與仁也弗能弗措。勇也。十一章註。言知仁之過不及而曰不當强而强。當强而不强。以此推之。則能知能行之爲勇。而以勇之過不及而知行之有過不及者。又可見矣。且五章七章。皆單擧知仁。而九章言勇。則兼擧知仁。亦以此。

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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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章而言知行之過不及。以明所以鮮能者。以此也。且知愚過不及。固以知有未至。然賢不肖之過不及。亦由於知有未至。故以鮮能知味繼之。以結上文而起下章也。

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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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章。爲下諸章總腦。故此章及七章。各擧知愚賢不肖一脚。以起下章。此章。承鮮能知味而引起下章大舜之知。

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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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旣至則行亦隨。知而不能行。非眞知也。故此章專爲知而發。而並言用中。以明行之至者。以知之眞也。

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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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及而仁不能守。蓋所謂擇乎中庸。是上章好問用中之事。則亦能知能行。然以其私意間之而不能久守。所以起下章顔回之仁也。不曰不能守而曰朞月不能守者。明其雖知而行之而不能久守也。不曰行而曰守。亦此意。以十一章遵道而行半塗而廢參之。亦可見。蓋知旣眞則行自至。然知行有別。或已明而不謹乎此。則所明又非己有。故此章以罟擭陷穽爲比。以明雖知以知之。又必能仁以守之也。

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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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及之而仁能守之也。此章。專爲行而發。而並言能擇者以未有知不至而能行者也。

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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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只是勇於知行而已。勇不在知行之外也。知行之有過不及而不能中庸者。以勇之有過不及也。五章。以不行起舜之知。七章。以不明。起回之仁。此章。似當以不能勇起子路之勇。而曰中庸不可能者。蓋天下可均。知之勇。爵祿可辭。仁之勇。白刃可蹈。勇之勇。集註。力能勉是勇意。勇非不可能。勇之無過不及。而知行之合於中庸爲難。故不曰不能勇。而曰中庸不可能。以起下章子路之勇也。勇是强此知仁者。故勇無過不及。則知仁自無過不及。而中庸可能也。

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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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勇之發於血氣者。有過不及。發於德義者。無過不及。如四强之勇。則發於德義。自勝其人欲之私。是德義之勇而無過不及者。而知行無過不及。故中庸可能也。南北之强。是資之近而力能勉者。四者之强。是義精仁熟而無一毫人欲之私者。此章獨言過不及者。知行之過不及。以勇之有過不及。故六章言知。八章言仁。皆不言過不及。而此備言之。蓋末節四强字。明其爲德義之勇。而勇之無過不及。便是中庸也。故章句。以此爲中庸之不可能。末節。兼剛柔而得中底。故首下故字。以接上文之意。

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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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因舜之知而反結之。索隱。好問好察之反。行怪。執兩端用中之反。次因回之仁而反結之。遵道而行。擇乎中庸。得一善之效。半塗而廢。拳拳不失之反。旣直言之。又反結之。以致丁寧之意。凡經傳中大意所在。最緊要處。則類如此。末因子路之勇而獨順結之者。和而不流。中立不倚。故依乎中庸。不變塞焉。至死不變。故遯世不見知而不悔。上兩節。皆勇不得中之致。釋以不當强而强。當强而不强。可見。勇如四强。則不爲索隱行怪。又不半塗而廢。知行自然不違於中。過不及。更無可言矣。此章能之。與九章不可能相應。知盡仁至。自依中庸。勇無可言。故釋以不賴勇而裕如。且上節。旣言知行之過。次節似言知行之不及。而獨言行不及者。遵道而行。則不患知之不及。而特患力不足而不能久守也。大抵此章。承上章而申結之。以明知仁之所以不違於中庸之道者。以勇之得中也。

十二章。將言道之體段。故因用而達體。道本不違於人而隨人以行。故言道必稱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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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以下。是論中庸。中庸固是道。而未及乎道之體用之實也。如言天地道。是天地也。中庸是方圓也。故又更端。始說出道之全體大用。以明道不可離之意。第二節。以賦與而言。卽體無不具也。第三節。以發用流行言。卽用無不著也。朱子曰。以形而上者言。則沖漠者固爲體。而其發於事物之間者。用也。卽第二節之意。以形而下者言。則事物又爲體。而其理之發見者爲之用。卽第三節之意。卽體卽用。以明費隱。而爲下八章總腦。蓋鬼神章。前三章。從第二節來。體之費隱而與率性之道相應。後三章。從第三節來。用之費隱而與脩道之敎相應。十三章章下註曰。皆費也。曰。至隱存焉。十七章章下註曰。見道之用廣也。曰爲體微矣。此皆提起處。參互細看。則自可領會得來矣。

道之爲體。無聲無臭。無形影。無造作。至微至隱。有不可著言語形容。立定字目。如道字理字中字太極之類。皆借有形象底立名。使之想像心會。有以自得於言意之表也。故此八章。言率性之道。以明中庸之實體。而道是人事當然之則。故卽其發用流行於人倫日用之間者。或遠言之。或近言之。或言其小。或言其大。使學者因其所已言者而默會旁通。以盡其所未言者。然其所未言者。亦無不包在其中。學者卽其事隨其言。反覆參驗。得其旨意血脈之所歸。則其大意所在。自可心會出來。更無別法也。大抵道有體用。舍體用。不可言道。故自此以下九章。皆卽體卽用。以明費隱。十三章至十五章。就身上主體而言。而費隱在其中。十七章至十九章。就事上主用而言。而費隱在其中。十六章。承上之體立而起下之用行。道之得於身爲體。措於事爲用。此體用字。與隱爲體費爲用之體用。不同。二十章。兼體用。以總結十二章以下。而費隱亦在其中。無非明道之體用。而工夫功效。大綱大致。亦莫不包貫在也。

費隱八章。本所以形道之體而顯道之用也。乃以費隱明道之體用。非以道明費隱也。大抵道自費隱。故言道而費隱自在其中。其主意。在於明道。非在於發明費隱而已也。下天人道小大德之類。倣此。蓋自此以下八章。明道之體用。知者知此也。仁者行此也。勇者强此也。所謂依乎中庸。依此而已。

十三章道不遠人以下。以體之具於人者言。與率性之道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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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雖至費至隱。無所不在。無處不著。然只是人事當然之則。故本不遠於人也。以言行結之者。道不在言行之外。而正不遠於人者。所以責於己。責於人者。不過謹於言行。而以此而脩身成德。以此而及人。以二十九章行而世爲天下法。言而世爲天下則。三十一章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說觀之。則脩於身而爲法則者。言行也。及於民而使信說者。言行也。與此章相爲首尾。蓋中庸之道。其要歸在於言行之得中而已。所謂言行動天地者此也。道不在尋常日用之外。兩庸字。尤當諦看。觀於十七章章下註由庸行之常推之。以極其至。亦可見矣。

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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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旣不遠於人而具於身。只當素位而行。不願乎外而反求諸身而已。道無不在。故素位而行。具於吾身。故不願乎外。且反求諸身。身字。爲全章大意。故末節註。特以以結上文之意。結之。

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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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諸身。自當及於人。乃脩身而齊家也。已含得下德字意。脩身而至父母順。則實德成。言父母順者。並言其效。以明其實有此德。而又爲下章孝字德字張本。蓋此章。承上章反身而言。身脩而推行於家國天下者。自有其序。如行遠自邇。登高自卑。引詩及孔子之言。是擧近而包遠也。脩身以孝爲本。而孝而至父母順。則道已成而向下措諸事業者。以此爲本。體旣立而用可行。故下章以鬼神之有實德而體物不遺者繼之。以承上起下。十七章。又言孝字德字。以連接此章之義。

十三章之庸言庸行。十四章之反求諸身。十五章之自邇自卑。大抵向工夫上說。然其立言主意。在明費隱。而亦體之所以立也。此三章。大抵學者事。故曰小。十三章。雖引孔子事。亦就學者分上說。

十六章將言道之用。故因體而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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脩身而至父母順。則道得於心而實德成矣。有是實德則有是實用。故以鬼神之有實理而體物不遺。明其有實德而有實用。朱子曰。鬼神是氣之屈伸。其德則天命之實理。所謂誠也。以承上而起下也。蓋至費至隱。無所不包。莫如鬼神。而道體之流行。卽此可見。故於此忽說出鬼神。以包括上下諸章之意。費隱二字之義。於此尤躍然矣。且此德字。雖以鬼神言。實承上章而爲下章德字張本也。章末誠字。自德字來。誠是德之實也。下諸章功用之發見。是不可掩處。

十七章大孝以下。以用之著於事者言。與脩道之敎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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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德而受命。

章首孝字德字。與十五章相應。上章旣言有實德有實用。更以此起題頭。以爲下三章張本。

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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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命而繼志述事。

十九章郊社宗廟之禮。孝之所推。而仁道之極至也。故知其義。則治國如示諸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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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志述事而以至制作禮樂。格天地感鬼神。蓋自有德而受命以下至此。皆發明此道之功用。所以流行發達而不能自已者也。蓋此八章。所以明道之體用。而盡性至命。必本於孝悌。故主孝而言。宗廟。禮法之所聚。而孝道之所流行。故必就宗廟祭享而言。

十七章之受命。十八章之繼述。十九章之制禮。大抵向功用上說。其立言主意。在明費隱而亦用之所以行也。此三章。大抵聖人事。故曰大。

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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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二節以饒節言。下同。以下。大義無不歸結於此章之內。道之體用及其工夫功效。皆兼擧而備言之。本所以終十二章之意。而亦所以總結第二節以下也。旣關鎖一篇之義。而又歸結於誠之一字。誠是一篇樞紐。則其下又更起頭。包擧總論。以盡其意也。第二節。言知仁勇之用。第三節。言道之體用。而此章。始揭出名目。仍及工夫。知所以脩身以上。與二節相應。知所以治人以下。與三節相應。蓋一篇大義。是以達德行達道。以脩身與爲政。而此章。以此爲綱要。且誠爲一篇樞紐。而以此總結之。此所以雖終十二章之意。而亦所以總結第二節以下。關鎖一篇大義也。且以一章言之。第四節爲政在人一節。爲一章總腦。仁者人也。至知天。言仁也。專言則仁。分言則仁義禮知。故言仁則義禮知自在其中。且如知天知人。知也。尊賢事親。仁也。能此知仁。勇也。應第二節。天下至五者。言道也。自其至中而平常曰中庸。自其體微而用廣曰費隱。自其所共由而曰達道。然本其實體而言。則只是人事當然之則。而其名目之大者有五。知仁勇至知恥。脩道以仁也。知斯三者至知所以脩身。脩身以道也。知所以治人以下。爲政也。應第三節大抵此章。以誠之者爲歸結。故向知行工夫上重。而全章旨意。是一部大學。脩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九經以下。新民之事也。誠而至於從容中道及愚明柔强。止於至善也。章內三德言誠。爲下二十四章以下言誠張本。九經言誠。爲下二十七章以下言誠張本。

程子曰。仁是生底意思。通貫流行於四者之中。須辭遜斷制是非三者。方成得仁事。第五節。言仁而並及義禮而及於知。乃此意。又朱子曰。仁字專言之。則混然而難名。必以仁義禮知四者。兼擧而並觀。則互相形比。乃爲易見。仁者人也以下一節。主言仁而並及義禮知者以此。

此道之體微而難見者。隱也。用著而至廣者。費也。已上諸章大意。在於明道之體用。而道之體用。不過如此。不可將費隱二字作一奇特物事看也。至如鬼神章前後各三章。皆從人事常行上立言。而中間忽說出鬼神。雖若怳惚難狀。然亦不過是將天道本原。以明此道之體用。以承上而起下而已。旣會其大意所在。然後復回轉來。貼卻上下諸章人事上。尋求脈絡之接續條理之微密。則始知有歸著矣。大抵曰中庸。曰費隱。曰天人道之類。不過發明此道之至中至大。無物不具。無時不然。不可須臾離之意。卽就其立言次第理會。則如此是中庸。如此是費隱。如此是天人道。自可推知。而道之體段。亦可以領略得來矣。

二十一章至二十六章。此節與二節相應。就達德言誠之功效。蓋自依乎中庸。至純亦不已。致中功效之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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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合誠明爲一。而二章三章。論至誠。人道至於能化。則與天道一。故二章以至誠起之。三章以至誠結之。以明同歸於至誠。其下三章。論至誠之功用。四章首至誠字。自上二章來。旣言誠之體段。將言誠之功用。故提出。更爲起頭。而誠不過是誠實此知行。知以知之。仁以行之。而功用始著。故四章就誠言知。五章就誠言行。章句三行字諦看。篇內皆先言知後言仁。此章先仁後知者。以工夫而言。則知爲先。以成德而言。則仁爲先。此乃成德而體立用行者。故先仁後知。四章。知之無不明也。五章。行之無不當也。知如鬼神。行又時措。則旣無虛假。自無間斷。而至於與天地爲一。故六章。以故字起頭。以接承上二章。以明以下功用之盛大。自上二章來也。

二十五章。此篇主意所歸。在時中二字。至此而義精仁熟。知行兼盡。見於事者。無不以時措之而得其中也。故下章。言其功效之極致以終之。

誠。在天爲實有之理。在人爲實有之心。而此章。是從行上說。故章句。誠以心言。道以理言。蓋以道隨人而行也。

二十七章至二十九章。此節與三節相應。就達道言誠之功效。蓋自治國視諸掌。至以永終譽致和。功效之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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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章誠字。或以天之實理言。或以人之實心言。或言其功用。或言其功效。然是泛言至誠之道。而道須人以行。時中。又爲一篇主意。故篇將結殺。始說出其人字。其人。卽有此至德。凝此至道。以行時中之道者也。居上居下。在治在亂。無不得時措之宜。則體旣立於吾身。而用可行於天下矣。二十八章。承上章言。雖以至德凝至道。而無其位則不敢作禮樂。以從周結一章之意者以此無德無位而自用自專。猶不得保其四體。况天下國家乎。身爲天下國家之本。而此爲身與天下國家際接之間。故章首。引孔子之言。以申結上章之意。以致反覆丁寧。而又以起下文也。上下章身字。當諦看。聖人出處之大節。此亦可見。二十九章。承上兩章而言有德有位。以作禮樂。考三王建天地而不謬不悖。質鬼神俟百世而無疑不惑。遠之近之。在彼在此。無不合於人心而有譽於天下。則下章配天之功效。自可馴致矣。

三十章至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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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上章功效之盛者。必有至德凝道至聖之德。則仲尼乃其人也。故此章全述孔子之德。上章其人。猶泛言。故於此指言仲尼。以證明之。而全篇大意。到此築底。故其下方說功效極致以終篇。三十一章。承上章。極言其有德有位作禮樂者之功效極致。以終一篇之意。三十二章。總擧至誠之大用。以申結之。而一篇大意。更無餘蘊矣。更以三十一二章論之。一章。以小德之川流。結至聖之德。二十七章以下總結也。二章。以大德之敦化。結至誠之道。二十一章至六章總結也。以章次言之。似當先結至誠。次結至聖。而有上章至聖之德者。以其有下章至誠之道。則雖若雙結。而實所以申結上章也。故下章末句。以上章首句結之。以明此二章爲一篇總結也。

大抵二節三節。言道言德。四節五節。亦言道言德。然前二節。道爲主而及於德。後二節。德爲主而及於道。陽村以爲前二節言道。後二節言德者。大槩得之。而首章末章之言道言德。亦然。行道而成德。故立言次第如此。以費隱八章言之。十二章道字。與十六章德字相應。十三章道字。與十七章德字相應者。亦以此也。

三十三章此節與首章相應。而總結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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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章。總說道之體段名目。故由體及用而先存後省。卒章。約言入德次第。故由用及體而先省後存。蓋首章。始發工夫題目。而卒章。主言工夫地頭。愼獨而至內省不疚。戒懼而至不愧屋漏。則已入於德矣。故下文卽以其功效之所及者而言之。且一篇大小工夫。皆以戒懼愼獨爲田地。故首章發之。卒章結之。以總包一篇也。

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一蠧以爲安有先理之氣。秋江曰。伯勗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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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儒以先言氣後言理爲疑。然夫所謂天命之謂性。是從人物稟受後。卽其形氣中。揭起其所賦之理而謂之性。故訓詁所言乃如此。如曰成形者氣而賦與之理。便亦隨在云爾。性乃成形後名。則其語勢自不得不然。而亦賦之亦字。亦可見其無先後也。其曰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者。本所以釋天命之謂性五字。然上段。自理而及氣。統體一太極也。下段。卽氣而指理。各具一太極也。恐不可以先氣後理爲疑也。

費隱章言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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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稟生理。自然有惻怛慈愛之意。故四德。仁爲主。仁主愛。故百行孝爲源。朱子曰。百行萬善。總於五常。五常總於仁。以仁之全體而言。則孝爲一事。以愛之爲用而言。則孝爲其本。近而脩身。遠而至於治天下。何莫非孝之推也。所謂堯舜之道孝悌而已者。此也。聖人參天地贊化育之功。皆本於仁而孝是爲仁之本。則自不遠人以爲道。以至格天感鬼。無非孝之推也。如費隱八章。發明道之費隱。而終始以孝言者。雖若擧其一事。而道之全體。初不外是也。學者所以明人倫。則十三章之言行。十四章之脩身。十五章之父母順。乃所以明人倫而成就一箇孝也。孝弟通於神明。則十七章之受命。十八章之繼述。十九章之事上帝享宗廟。乃所以通神明而推廣一箇孝也。學而至於父母順。則道得於心而爲德。故十六章。始說出德字。德而至於格天地感鬼神。則仁愛可以及物。故二十章。以九經繼之。脩己治人之道。皆以孝爲本。則其可求道於孝之外乎。故聖人立言明道之際。就其用上最大者。以包擧之。而道之費隱。從可見矣。道只是人事當然之則。而人事莫大於孝。此言孝。擧大以包小也。且以大學言之。格致誠正。皆所以脩身。而脩身者。孝弟慈弟與慈亦孝之推而已。齊治平。自脩身推去。而推去者。亦孝弟慈而已。以孝爲本之意。與費隱章所言。若合契。則庸學之爲表裏。於此亦可見矣。然則學之爲道。孝之外無事耶。曰本則孝而事則有分。當各用其力。然其要歸。亦不出於孝也。仁主於愛。愛主於孝。而仁乃道之實體也。看得西銘熟後。與此參互觀之。言孝之意。又可領會矣。○程子曰。盡性至命。必本於孝弟。知孝弟之所以至於盡性至命。則言孝之意。尤可得。

庸學表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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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古之大學所以敎人之法也。中庸。子思子憂道學之失其傳而作也。大學。以敎爲主而道在其中。中庸。以道爲主而敎在其中。雖以兩書首章言之。大學之明明德新民。是敎。而至善。卽中庸之道也。中庸之性道。是道而敎是大學之敎也。大學之敎明然後。中庸之道行。故中庸之道。以大學爲基址。大學之敎。以中庸爲歸趣。此所以兩書所主。而立言者差不同。而語意自然相貫而相應者也。試以二書全篇參互。則中庸第二節饒節下同自知擇仁守。至依乎中庸。應大學格致誠正。第三節自言行能謹。至受命制禮。應脩齊治平。第四節自至誠如神。至純亦不已。應格致誠正。第五節自至德凝道。至以永終譽。應脩齊治平。至如二十章。爲一篇總會。而就工夫地頭說。故一部大學。自在其中。自仁者人也。至知所以脩身。大學之格致誠正也。自知所以脩身。至九經。大學之脩齊治平也。凡事豫則立以下。又以誠總結一章。而在下位一節。全說出八條目。兩書相爲表裏之實。自可見矣。大抵大學。主工夫而從心上說。以立其本。中庸。主成德而就道上說。以達其用。此所以大學之敎成而後中庸之道可行也。是以大學序言性。所以明大學之敎。爲中庸之道也。中庸序言心。所以明中庸之道。由大學之敎也。

朱四節饒六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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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之所貴者中。中之所貴者誠。誠則中。中則不違於道。此三字。爲一篇大義。故以此爲立言關鍵。而著篇之意。重在中字。故首以中爲題頭。首章爲言中包頭而道在其中。道爲一篇骨子。故十二章。以道爲題頭。十二章爲言道包頭而中在其中。誠爲一篇樞紐。故二十一章。以誠爲題頭。此節總包中與道。朱子分節以此。饒氏首章及二十七章分節者。蓋以首章爲一篇總腦。末章爲一篇總結。而相對二十七章。更以至聖之道。爲題頭故也。然中爲一篇大旨。而首章發之。其下言時中。至十一章而住。此節關領一篇大意。十二章以下言道。二十一章以下言誠。皆所以反復發明首節之義也。二十七章。雖言至聖之道。然此以下至德凝道之功效極致。同一論誠。若以爲大節中小節則可。若並立爲大節則不可。且以二十章爲下節之首者。以此章言誠始備。而以下皆論誠也。然一篇各章體例。大抵皆承上起下。况此章。實所以結十二章以下。而又爲首節以下總結乎。

二十九章第三節。懸吐可疑。本諸身徵諸庶民。承上之辭。質鬼神俟百世。又承上起下之辭。有位有德。以行三重而驗民信從。故考三王建天地而不謬不悖。不謬不悖。故質鬼神俟百世而無疑不惑。此是三段說。而並著一吐。連倂說去。未可知庶民下著是尼。不悖下著是羅吐。未知如何。大抵質鬼神。應建天地。俟聖人。應考三王。下節。只擧此兩段以結之。亦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