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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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的通告 工信部政法函〔2021〕332号 2021年11月30日 发布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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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的通告工信部政法函〔2021〕332号
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产业〔2018〕232号)和《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1〕63号),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愿申请、相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和国家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按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国家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创新活化利用方式,传承弘扬优秀工业文化,促进企业转型和城市更新协同发展。
附件: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第五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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