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100 年 6 月 10 日 制定60條
中華民國 100 年 6 月 29 日公布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13388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60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7 日 修正第10, 15, 43, 55條
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22 日公布2.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96081號令修正公布第 10、15、43、55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第 19 條第 2 項所列屬「勞工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改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管轄
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5 日 修正第6至8, 18, 31, 53, 55條
中華民國 104 年 7 月 1 日公布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901號令修正公布第 6~8、18、31、53、55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7 年 5 月 29 日 修正全文59條
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 27 日公布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933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59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第26, 49條
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27 日公布5.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6221號令修正公布第 26、49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31 日 修正全文66條
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29 日公布6.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332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66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1 日施行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教字第1121002402號令發布定自一百十二年三月一日施行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