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朝實錄/卷之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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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三十七年。戊寅。夏。四月。乙巳朔。享太廟。上親詣行禮上幸暢春園。詣皇太后宮、問安
- 己酉。諭大學士等、人命所關重大、朕數年以來、將為盜者、止誅首惡、為從者從寬免死、發往黑龍江。朕曾問及將軍薩布素、此等罪犯聚集、或致生事、據奏、新滿洲兵眾多、將凶徒分給為奴、勢孤力散、惡不能逞。由此觀之、不但全活甚眾、且新滿洲資益良多矣。
- 庚戌。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予故滿洲都統喀岱、祭葬如例
- 壬子。加工部侍郎銜陵寢郎中邁塗故。賜馬二匹、銀三百兩
- 甲寅。諭大學士等、西路陣亡右衛西安撥什庫、及披甲人等、其子給與應得品級、若令來京、則貧者遷移多累。著停其前來、仍留原處供職
- 理藩院議覆、烏朱穆秦親王色登敦多卜、奏懇將克勒和朔等地、給伊屬下就食人耕種。應如所請。得㫖、理藩院事每多稽滯。此耕種、關係蒙古諸人生計、若不速遣、必致經霜失時。著速派司官即日行。
- 工部左侍郎圖爾宸、以年老乞休。允之
- 乙卯。以紮魯特輔國公根都西希布故。遣官致祭
- 丙辰。予故蒙古副都統達爾泰、祭葬如例
- 丁巳。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以原任寧夏副都統沙濟、為鑲藍旗蒙古副都統
- 戊午。諭大學士等、盛京將軍公綽克托、人材庸常、所保題引見人員、俱極不稱。其屬下兵、皆不遵約束、奉公事差遣、聞有半途私歸者。爾等會同宗人府察議。尋會奏、盛京將軍公綽克托、人庸劣、應革職。得㫖、綽克托、著革去將軍、回京
- 轉工部右侍郎常綬、為左侍郎。升內閣學士羅察、為工部右侍郎。
- 己未。敘剿滅噶爾丹功。授西安將軍參贊博霽等八十五員、護軍統領參贊宗室費揚固等一百九十二員、正白旗議政副都統碩岱等一十五員、各世職有差
- 庚申。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辛酉。孝端文皇后忌辰。遣官祭昭陵。
- 壬戌。工部議覆、河南巡撫李國亮疏言、儀封縣蔡家樓、及宋家營西、鄭州關家橋、河勢頂沖、均無重堤可恃。請各築月堤一道。應如所請。從之
- 癸亥。刑部尚書傅臘塔、左都御史張鵬翮、奉差往陝西審事、恭請訓㫖。傅臘塔奏曰、臣等往陝西查核長安、華陰、永壽等三縣倉米。並察借給籽粒事務。但給民籽粒之案、歷年已久。當時官員、有升遷者、有罷黜者現任官員、不知者多、誠屬難查。上諭之曰、此事日久、株連者亦多。布喀等雖奏給民籽粒、實未給民。所以至今徵催不獲、反致百姓告理、此項銀兩、爾等切須詳察
- 上諭大學士等、廣東海關收稅人員、搜檢商船貨物、概行徵稅、以致商船稀少、關稅缺額。且海船亦有自外國來者、如此瑣屑、甚覺非體。著減額稅銀三萬二百八十五兩。著為令。
- 理藩院奏、策妄阿拉布坦疏言、臣之與哈薩克構兵、非得已也。昔噶爾丹擒哈薩克頭克汗之子、以畀達賴喇嘛、故頭克使人乞臣關說、求還其子、與彼完聚。臣乃使人于達賴喇嘛索得頭克之子、撥五百人、護送歸之。頭克反盡殺臣五百人。後又殺臣屬下吳爾赫德巴圖爾台吉、掠取其人民。續又掠我吳梁海百餘戶人。臣妻父阿毓奇、以其女歸臣、使妻兄三濟劄布、送臣之妻、彼又要戰于路。去歲秋、臣商人自鄂羅斯歸、彼又掠之。哈薩克屢來犯臣、有如許過惡、臣是以興兵而往。恐聖上謂臣喜事好兵、故陳此自白。又丹津鄂木布聽讒、與噶爾丹同殺其兄索諾木阿拉布坦。後臣與噶爾丹分散、各自遊行、丹津鄂木布、又偕阿奴喀屯往就噶爾丹、今窮迫而後來歸。臣若使彼逸居、恐又聽讒害臣、臣是以拘而禁之。為此遣使阿布都拉厄爾克寨桑、薩木坦達爾漢鄂母布等奏聞。上命示議政大臣
- 甲子。升內閣侍讀學士恩丕、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 戊辰。上奉皇太后、自暢春園回宮
- 以喀爾喀固山貝子達禮故。遣官致祭
- 予故通政使司通政使楊爾淑、貴州巡撫閻興邦、各祭葬如例
- 己巳。上御太和殿視朝。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 諭宗人府、多羅溫郡王延壽、行止不端、並不思效力行走、甚屬負恩。此王、原非承襲之爵、乃增封之王。伊父為人、原亦平常。著將延壽革去王爵、授為貝勒。又固山貝子袁端、各處俱不行走、但與在外漢人、交往飲酒、妄資亂行、著黜革。鎮國公明端、為人庸劣懶惰、亦著黜革。向來王、貝子、公等、時常上朝、近不上朝。再右翼公等內、亦有懶惰不行走者。著宗人府、會同領侍衛內大臣等、將懶惰不行走者、題參革退。尋議、鎮國公劉永、門度、懶惰。應革退。普貴、原有瘋疾、今雖痊癒、不便令其行走、亦應革退。得㫖、劉永、門度、依議黜革。鎮國公根度、為人甚屬乖張、肆無忌憚。亦著黜革。普貴、向來行走尚優。既稱瘋疾已痊、著照常行走。
- 升雲南騰越副將雷如、為河南南陽總兵官
- 庚午。諭大學士等、薩布素任黑龍江將軍年久、諳練地方事務、亦得官軍之心。席北、打虎兒、編入佐領、已數年矣。理合遵行禁令。今佐領阿木瑚朗等、曠誤防哨、不可不嚴加處分。阿木瑚朗、巴林、俱革職。交薩布素、聽其懲治。嗣後若有此等不遵法紀者、令薩布素酌量治罪奏聞。
- 辛未。命增雲南府州縣學、廩膳、增廣生員、及文武童生入學額數。
- 壬申。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以固山貝子蘇努、署理奉天將軍事務。
- 以陝西提督李林隆、為鑲紅旗漢軍都統。調正紅旗蒙古副都統安台、為鑲藍旗滿洲副都統。升驍騎參領哈克三、為正紅旗蒙古副都統
- 癸酉。上巡幸漕河。閱視要兒渡等堤岸。命皇長子多羅直郡王允禔、皇三子多羅誠郡王允祉、隨駕。是日啟行。御舟泊通州崔家樓。
五月。甲戌朔。上登陸。巡視武清縣堤岸。眾民跪叩奏曰、耍兒渡地方、自蒙皇上修築、迄今永無水患。此處堤岸、正當水勢沖射。請於堤岸之外、另築一堤。上曰、此堤岸之外、若另作一堤、爾等田畝、豈不多致占廢。眾民奏曰、原非一家田畝、即稍入堤內、於小民亦無大損。倘河水一決、其患更甚。上曰、轉盼間雨潦將屆、今歲不及修築、暫立木樁、堅護堤岸另開小河以洩水勢。今歲田畝、可以無虞。俟明春雨水前、另築重堤、爾等田廬、俱得安固矣
- 上至合河站登舟。是日、御舟泊武清縣紅廟埂子。
- 乙亥。御舟泊武清縣黃家莊
- 丙子。仁孝皇后忌辰。遣官祭陵。
- 御舟泊天津土城。
- 丁丑。御舟泊滄州格沽。
- 戊寅。上自滄州大沽營、至海口新建海神廟。
- 御舟泊滄州鄧山沽。
- 己卯。御舟泊武清縣楊家莊。
- 庚辰。御舟泊武清縣楊村。
- 辛巳。御舟泊武清縣打魚莊。
- 壬午。御舟泊通州崔家樓。
- 癸未。上回宮。詣皇太后宮、問安
- 諭大學士等、門度、根度、乃貝勒尚善之子。今兩公爵俱革、尚善別無公爵之子孫、則其爵遂絕矣。著交宗人府議奏。尋宗人府奏、門度之祖費揚武、系輔國公。門度應襲公爵。得㫖、門度、著襲封輔國公
- 又諭大學士等、朕巡閱天津沿河堤岸、見山東饑民流移至直隸者尚多。小民遭此荒歉、若仍於秋間、徵其逋欠、百姓豈能上納。泰安州等二十七州縣本年錢糧、著於來秋徵收
- 甲申。戶部議覆、倉場總督德珠等疏言、直隸朝鮮等處米貴、將各省漕糧截留一十五萬石賑濟、請令有漕各省督撫、于本年秋收時、買補帶運還倉。應如所請。得㫖、此截留賑濟等項所費米石、若令有漕省分、採買帶運、則小民運丁、必致苦累。京倉米石充裕、所用之米無多。採買補額、著停止。
- 丙戌。遣官祭關聖帝君。
- 丁亥。夏至。祭地于方澤。上親詣行禮。
- 戊子。上御太和殿視朝。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 庚寅。諭大學士等、覽科道衙門月終註銷案件、但奏稱無違限之事、而事務若干件、於幾日完結、並未開載。此後應將事件數目、並完結日期於疏內詳列具奏
- 署奉天將軍事貝子蘇努陛辭。上諭之曰、盛京事務、廢弛已極。公綽克托觀射時、不辨士卒騎射優劣、惟務閒談。爾至任、勿復蹈此轍。又盛京地方習俗、頹壞已極。聞兵丁派出差役、不去者有之、去而私回者有之。爾至其地、擇其尤者、嚴處一二人、若輩始知懲創矣
- 戶部議覆、山西巡撫倭倫疏言、靜樂等五縣、未完康熙三十六年錢糧、請緩至本年十月全完。應如所請。得㫖、山西省康熙三十七年錢糧、已有諭㫖、通行蠲免。今靜樂等縣、未完康熙三十六年錢糧。倘于本年徵收、則小民仍有催徵之累。爾部不行詳察、照該撫所題具奏、殊屬不合。其未完錢糧著於康熙三十八年帶徵。
- 辛卯。以蘇尼特故多羅郡王薩穆劄子垂基恭蘇隆、襲爵。
- 山西太原總兵官毛來鳳、以病乞休。允之。
- 調廣東高雷廉總兵官韓天伏、為山西太原總兵官。
- 壬辰。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以固山貝子蘇爾發、為宗人府右宗正
- 調廣西提督李林盛、為陝西提督。
- 癸巳。以戶部郎中趙之隨、為雲南按察使司僉事、提調學政。
- 戊戌。上奉皇太后、幸暢春園
- 己亥。戶部議覆、廣東巡撫蕭永藻疏言、康熙三十四年、粵東錢貴、開爐鼓鑄。今錢價日輕、請將鼓鑄停止。應如所請。從之。
- 辛丑。兵部等衙門議覆、雲南貴州總督王繼文疏言、魯魁山賊首擦捏等、劫掠彝村、伏弩暗傷新?營守備張廷柱。臣會同臨元總兵官王洪仁、遣發流土官兵𠞰撫、追斬賊首擦捏。其在事有功人員、統聽部議。查魯魁山賊、系山林小賊、無議敘之例。應將在事人員、無庸議敘。得㫖、魯魁山賊眾盤踞、總督范承勳、巡撫石文晟、俱曾明晰面奏、官兵𠞰殺擦捏等賊可嘉。在事有功人員、俱著議敘、以示鼓勵
- 刑部等衙門議奏、原任侍郎多奇、牧養軍需馬匹、怠玩不謹、致馬匹倒斃、有誤軍務、應斬立決。得㫖、多奇人甚庸劣、在大同牧養馬匹、並不勤慎、慢視軍需應行正法。姑念其人樸實、著免死、發往黑龍江。
- 壬寅。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命裁上林苑衙門。其監丞、及良牧、蕃育、二署署丞、俱著裁去。
- 調福建水師提督張旺、為廣西提督。升雲南元江副將馮天惠、為廣東高雷廉總兵官。貴州定廣副將沉勇、為廣東順德總兵官
六月。甲辰朔。上詣
- 皇太后宮、問安
- 乙巳。吏部議覆、雲南巡撫石文晟疏言、雲南省元江、開化、廣南、廣西、四府煙瘴地方、請照粵西南寧等四府保題之例、即於滇省郡縣中、選擇廉能素著、熟悉風土者調補。或于滇省應升官員內升授。並照福建臺灣例、三年內稱職、即行升擢。又鶴慶、順寧、永昌三府、鄰近蒙番、接連中甸、外逼烏斯藏之地、甚為緊要。必得壯年勤敏郡守、庶可捍禦統攝。乞簡選賢員補授。五年稱職、亦即升擢。俱應如所請、嗣後元江四府屬知府以下、知縣以上、准其保題調補。教官雜職、報部調補、免其具題。其鶴慶等府、府官缺出、臣部照山狹二省例、奏聞簡補、從之
- 戊申。永陵總管覺羅阿塔、以年老乞解任。從之。
- 升驍騎參領德承格、為永陵總管
- 辛亥。調福建陸路提督吳英、為福建水師提督。升福建臺灣總兵官王萬祥、為福建陸路提督。
- 壬子。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甲寅。以故三等阿思哈尼哈番博爾和代子滾布塞楞、襲職。
- 乙卯。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宗人府題、固山貝子袁端、鎮國公劉永、根度、明瑞等、革退、伊等所屬佐領、請㫖定奪。得㫖、袁端佐領、著給與安郡王馬爾渾。根度佐領、著給與公門度。明瑞佐領、著給與公吞珠。劉永四佐領、查從何人掣出、著給與原人
- 升廣西按察使魯超、為廣東布政使司布政使
- 免江南高郵等六州縣、康熙三十六年分水災應徵丁銀四萬五千有奇
- 丁巳。予故漢軍都統郎化麟、廣東順德總兵官李日榮、各祭葬如例
- 改四川梁萬營參將、為化林營參將、移駐化林。化林營原設守備、改為中軍守備。撥梁萬營千總二員、把總三員、馬步兵三百七十五名、歸併化林營。梁萬營存守備一員、把總一員、馬步兵二百名。從四川提督岳昇龍請也
- 戊午。議政大臣等奏、第巴疏言、濟隆胡土克圖、向日通使、因初到厄魯特地方、不能成功、實出無可奈何。今濟隆胡土克圖有疾、是以略至遲延、此時前去、心殊憂慮。祈如諭㫖、勿致傷其身命、鑒宥遣回等語。查第巴以久故之達賴喇嘛、詐稱尚在、差濟隆胡土克圖、於噶爾丹所。烏闌布通之役、濟隆胡土克圖、為噶爾丹誦經、擇日交戰。又噶爾丹與尚書阿喇尼交兵之時、濟隆胡土克圖、獻噶爾丹手帕。濟隆胡土克圖、情罪甚大、理當立斬。但康熙三十六年三月、諭第巴㫖內、有寬宥其身命之語。請將濟隆胡土克圖、並其弟子、發正陽門東城下龍泉庵、交步軍統領、及近廟官兵看守。該部酌量支給飲食。第巴請遣回濟隆胡土克圖之語、無庸議。又班禪胡土克圖疏言、前差內齊陀音、宣皇上敕㫖、召臣入京。達賴喇嘛、第巴、亦曾遣使相促。但臣所學者淺、不能為功于道法。且未出痘疹、是以不往。並非第巴沮止等語。查員外郎保住、已齎敕往使于班禪胡土克圖、此所奏亦無庸議。從之
- 土默特固山貝子拉斯扎卜故。遣官致祭
- 己未。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戶部等衙門議覆、雲南巡撫石文晟疏言、吳三桂等三逆、及孫延齡屬下脫逃人員、或潛匿山谷、或在土司地方、藏形改姓、或逃入魯魁山內、緝之愈嚴、畏罪思脫、相聚為匪。請將此內情罪可惡、法不容恕者、指明姓名、遍行嚴拏。其餘悉令免緝。至於諸逆下士卒、系各省之人。其在逃者、已奉㫖免其查拏。其歸順者、內有閒散之人、令其開墾荒地、輸納錢糧、子弟准其一體應試。應如所請。從之。
- 戶部等衙門議奏、河南任城等八衛運丁張文安等叩閽、呈告河南漕糧、原在直隸大名府小灘鎮兌運。原任巡撫李輝祖題准、改遷河南衛輝府水次。路途遙遠、山谷崎嶇挽運甚難、請仍改歸小灘鎮。應將河南漕糧、改於小灘兌運。從之。
- 兵部題、征剿噶爾丹有功綠旗官員、振武將軍孫思克等二百六十一人、應從優各加二等議敘。得㫖、綠旗官兵、同滿洲大兵、剿滅厄魯特。在事有職任守備以上官員、著給與拖沙喇哈番。令承襲一次。餘依議
- 庚申。設直隸保定府理事同知一員。從直隸巡撫于成龍請也
- 辛酉。山西巡撫倭倫疏報、汾州府屬寧鄉縣、臨縣、山賊劫掠村莊、抗拒官兵、賊首安守榮、劉虎等、十餘人、脅從者、五六百人、屯住永寧州骨脊溝。臣會同太原總兵官韓天伏、率領弁兵、相機剿撫。下部知之
- 癸亥。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予故滿洲副都統龍西庫、祭葬如例
- 丙寅。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丁卯。兵部議奏、正黃旗漢軍副都統宗室阿喀納、捏稱有病乞休、應革職鞭責。得㫖、阿喀納、著革職。免其鞭責
- 兵部議奏、原任步軍校雅母泰等、因有功牌、應給半俸。得㫖、該部但以殘廢之人、議給半俸。其陣傷告退、何以並未議及。若輩於行間被創、不能供職、深為可憫。宜加特恩。
- 戊辰。大學士張玉書、丁母憂。命回籍守制。
- 盛京工部侍郎齊穡、以病乞解任。允之。
- 升江南廬鳳道盧崇義、為廣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 庚午。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壬申。升宗人府府丞金璽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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