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臺灣尚志會宣言書
外观
廈門臺灣尚志會宣言書 作者:廈門臺灣學生大會 1924年于厦门市 |
為聲援發生在臺灣的「治警事件」,在中國的台灣留學生1924年1月30日舉行廈門學生大會,發表這篇宣言書,並且將宣言書分送臺灣與東京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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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言書
夫立憲國貴在擁護民權,人民言論集會之自由乃憲法所保障者。然觀臺灣統治之現狀,則有重大之誤謬存焉。蓋總督攬立法行政之大權,而行獨裁政治,為政者不顧臺灣之歷史、風習,不恤島民之輿論,掠奪人民應有之權利、束縛公眾言論之自由、濫用官權、視百姓如奴隸。大埔林、噍吧哖之虐殺、彰化募兵事件之酷刑、暴虐無道、天人共憤。最近又關臺灣議會請願團事拘禁幾多無辜之島民,弄陰險之手段,阻礙合法之請願運動,妄想一手遮盡天日,違背立憲精神莫此為甚。同仁等為東洋和平、為日本帝國、更為臺灣起見,特決議如左用以警告當局,表示吾人之決心。
決議文
一、反對臺灣總督府歷代之壓迫政策。
二、反對臺灣總督府不法拘束議會請願運動者。
一九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廈門臺灣學生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