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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道先生遺稿/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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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弘道先生遺稿
卷之七
作者:李溆
1754年
卷八

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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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無矜誇之心。君子矣。

○或曰伯夷叔齊柳下惠。孰優孰劣。曰孔子皆稱賢。孟子曰伯夷聖之淸。柳下惠聖之和。又曰伯夷隘。柳下惠不恭。

過猶不及。不可以優劣也。細論之則有優劣也。

伯夷志在潔白。不容一疵。柳下惠志在寬弘。過於含容。不容一疵則優於進益。過於含容則優於衆安。

學夷齊則訛不下於狷介。學柳下惠則訛或至於無恥。以此觀之則夷齊似優於下惠矣。

子於泰伯篇。玩夫子之微意。尋門人編次之意可知之矣。

五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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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臟皆有心者。何謂也。曰血肉之臟。有五行之別。

五臟之中。心爲主。

五臟脉絡流通。互爲推移。日夜運動。無時休息。非若塊然。故曰有心。但其知覺。只在於心。

何理也。曰心火臟也。火至陽之精。最明通而善照也。

七情何以謂五臟之心。曰知覺發於心。皷動各臟之氣。氣循各臟之經絡而流行。血肉隨氣運動。自外觀之則五臟似皆有知覺。故曰然也。自內而驗之則心有知覺。而餘臟則未也。

幾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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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幾善惡。曰思曰幾。思有善惡。故曰幾也。

曰思如何有善惡。曰繫於氣質之淸濁。養習之邪正。

思何以謂之幾。曰始兆曰幾。情之動思必先。故曰幾。

曰四端何以有當不當。七情何以有中節與不中節。曰繫於思之公私。

曰性何以謂有通塞。曰氣質有陰陽。陽淸順性。陰濁逆德。陰陽之逆順。思有常變。思之常變。性有通塞。

泛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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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惻隱之本。宜羞惡之本。敬禮節之本。思是非之本。和樂之本。實約信之本。

辨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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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雍水則成潭。澄而明照物。故或曰屬脾。或曰屬腎。

辨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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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者木之金。怒者肝之金。金故肅殺也。

論五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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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爲五臟主。

五臟皆有理氣。心知覺。他臟未也。

盖心火。火明而活動。生理最著也。

論天地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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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亦一形有聚散。古形盛新氣胎。古形衰新氣長。古氣散新氣旺。人物亦然。

形壞則餘氣存。餘氣存。有時乎格斯。

餘氣存。其理亦寓在焉。餘氣散。其理無著落無安頓。

論天地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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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感而氣應。氣行而理乘。

其氣散則其理亦息。

若曰其氣散而其理不息。更運新氣形。是佛也。

人能見其氣散。不能見其理息。何故氣顯而理微也。

以氣之爲。推理之爲。斯可知矣。

又曰自其不散者觀。理與氣一也。自其散者而觀。理與氣亦一也。

論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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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有陽有陰。陽變陰合而有氣化。氣化而有形化。此常也。

氣形變常則爲祥爲異。

此變也。

論八字之不可準。如山家之卦例納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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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雖生於一時。時有早晩淺深。方有南北。氣有偏正。所以禀賦有不同。且所處所遇所習所知所行有不同。所以善惡有不同。不可以一定看也。若曰一定則人之同命數者。吉㐫何不同之有。

曰人之氣質有淸濁。知覺有靈愚。所養有深淺。智慮有明暗。故辨有高下。

又曰此術論象數而不論道義。徒惑民。無益於治敎也。

衆人不智。尊過於周易。

人多欲速好奇。欲速好奇。信此法也。

山家卦例納音。亦與此一䂓也。

論死氣。兼論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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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死。必有餘氣。

所禀之厚薄。餘氣之散。有遅速。

孝子之心。欲餘氣之久留。故擇吉而乘生。使魄氣與山氣合一而凝結。

然物久則散。雖天地亦有散。

論死氣。兼論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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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軆者。魄之室。

山氣之好不好。骨軆魄氣。有安不安。

古人知有此理。不作此書。恐起人惑。爲後世弊也。

或問山應曰父母愛子之心無窮。護子之力。有贍不贍。

在世猶不能如意。况棄世乎。生陽道主知覺。死陰道主冥寞。彼餘氣縱得山氣保佑。豈能如生乎。

以此觀之。則子孫禍福。全繫山者非也。

或曰所居之地。與山孰重。曰天地交感。相生相克。而養物制物。

以此觀之。居基之驗。非山比也。觀於八方風氣則可知。

或曰父母之魂。有佑子孫者乎。曰或然也。

曰生陽道也。死陰道也。陽道主靈覺。陰道主冥昧。故生人佑子常也。

論氣數之命。與人事合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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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物之休咎。論其所以有兩端。自氣數而言。謂之天命。自人爲而言。謂之人事。析之則不能無分。符之則歸於一。

或曰天之本意。主於善。豈不欲物物皆善。物有惡者何也。曰子於人體之。父母之心。豈不欲子子皆善。氣數在。父母何得以自由。故舜有商均。以此觀之。天何與焉。

或曰禀氣好則宜乎壽。有如孔顔而壽不稱德。禀氣惡則宜乎夭。有如跖始皇之惡而壽不稱罪何也。

曰人之所自以善者心氣也。人之所賴而生者形肉也。心氣之淸濁。善惡繫焉。血氣之強弱。壽夭繫焉。

然則壽不繫於心之淸不淸。而多繫於形氣之固不固。

本然之命。在於福善禍淫。氣數之命則無定焉。

氣數亦命也。不可憂惧而苟避。盡所當爲而已。

○或曰舜之不告而娶何也。曰不孝多端。無後居一。揚父過居一。故不得已而爲此擧。欲父母之有後也。亦欲歸過於己也。舜之德。其可謂大德也已。

有舜之心則可。無舜之心則不可。

泛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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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私欲。貪戀富貴。必曰立身揚名。顯先世榮父母。不知以不義事父母之爲不孝也。故子曰無違。欲無違於禮也。無違於禮則不患不義也。

孝莫至於顔曾冉閔。不仕於季氏。不欲以不義養親也。

偶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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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事君盡禮。而人以爲諂。故以無禮加乎君。不凌辱則必詆訕。

徒知諂君之爲罪。而不知凌辱詆訕之爲罪。

曰此非忠也。不過恃權也。

不然則欲掠名而歸惡於上也。

故君子諫君之際。務懇惻正大。不以私意詆訐也。欲君之易曉。亦不欲君過由我而揚也。此孟子所謂格君之非。周易所謂納約自牖也。

凌君固不可。諂君亦不可。故孟子曰罪莫大於諂君也。

曰不顧公義。恣行氣焰。直言之來。聽若不聞。恬若不知。無恥甚矣。

有公心有孚信。然後能討人罪。無公心則私焉。雖中其罪不服焉。不服故敢讐也。子曰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亦此意也。

旣知其罪而心服也。以其討罪者之非人也。反匿其非而肆憤。自陷於罪。愚莫甚焉。

泛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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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陽也。植物陰也。人陽中之陽。木陰中之陽。

動植生而三才立焉。人與木。三才之始。何謂也。人三才之動也。木三才之植也。以此觀之。則三才亦有陽陰也。

人陽中之木。木陰中之人。動植雖異。理則同也。故人立而木亦立。人陽故順立而有知覺。木陰故逆立而無知覺。

論後天定位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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乹先天居南而後天居西北者何也。以其勢則最高。君之尊也。以其方則金方也。以其次則太陽進極之位也。以其位則尊而不用。父之道也。

曰乹以南方之卦。進居金方。火入金鄕也。

坤先天居北而後天居西南者何也。以其運而言則當陰土所生之運。一年之中也。以其位而言則當半用之位。母之道也。以其德而言則收斂而奉行之。臣之道也。以其次則當太陽退極之位。陰之極也。

且方位之定。由於地勢。天下之土脉。有兩大榦。一榦則自西循北而止于東北。一榦則自西北而循西峙于西南。艮卽陽土當北榦。北榦陽榦。陽榦故左旋也。坤陰土當南榦。南榦陰榦。陰榦故右旋也。陽進陰退。艮進故當北榦之端。坤退故當南榦之首。

又曰乹居北榦之首。坤居南榦之首。南榦離崑崙。復高於西南。故曰首也。以此觀之。乹居地勢之最尊。坤居次尊也。

艮左旋者何也。天道左旋也。

坤右旋者何也。地道右旋也。以右旋配左旋。配合之義也。

坤先天居于北者。水生土。水土同宮之義也。後天退居于西南者。火生土之義也。

又曰坤土也。山土之積也。坤初居于北者。居積之處也。

坎先天居西而後天居北者何也。

水雖結於西。天一之旺盛在北子。

又曰月生於西。故先天以西爲坎。居其源而依於母也。終旺於北。歸本鄕而依於坤也。

又曰月水也。坤地也。坎進依於坤。本乎地者親乎下也。

离先天居東而後天居南者何也。生於木而歸於本鄕也。离者日也。日者火精。火雖生於東木。而地二之旺盛在南午。

又曰以火卦依乎乹。本乎天者親乎上也。且火卦依金卦。亦火入金鄕之義也。

震先天居東北而後天居東者何也。木雖生於艮土。其旺則在東。且雷之氣。包於子。始出於寅。奮發於卯。又曰以卦象而言則木也。而進居离位。爲其生火也。

兌先天居東南而後天居西者。水雖澤于東南。發源則在西。居乹坤之間者何也。生於坤土而依於乹金也。以卦象而言則金也。而進居坎水之鄕。爲其生水也。自東南而進于西。以金卦而進配火七之數。亦有火入金鄕之義也。月水精。澤水也。亦月之類也。故進居于月之位也。

艮先天居西北而後天進居於東北者何也。水之査滓團钁而爲土。水亦生土也。故艮以陽土。當水之次也。

又曰艮能止水而生木。終歲端而始歲首。限乎新舊之界。且天下之土脊。北榦爲最強大而止於東北。南榦次之。峙於西南。艮主止故居於衆山大止之處。陽大而強。陰小而弱。故艮居大榦。坤居小榦。且艮從水方而進入於震。爲其生木也。

巽先天居於西南而後天居於東南者。巽風也。風者氣也。氣從虗行。西南者地之口。勢必虛。氣必往來隨於潮。故初居于西南也。東南者。地之腹。江河之所通行。亦有潮。所以風隨焉。且入口之氣。必從下竅而通。此巽之終居於東南也。先天東南兌也。兌悅也。巽順也。悅則順。順則悅必大也。

以卦象而言則木也而退居于兌位。受澤之生也。以木而間於木火之中。從其類而生子也。

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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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土居于中而分旺于四隅。所以一年之中。辰戌丑未土。分居于四季也。後天亦土居於中而分旺於四季。以卦象而言。則坤艮兩土。分貼於丑寅未申之間。乹巽二卦。亦分貼於戌亥辰巳之間。盖居中之土。土之軆也。四季之土。土之成四行而退居者也。自註。辰土成木而退者。故猶帶木之色。以此觀之則未土帶火之色。戌土帶金之色。丑土帶水之色。盖土之正色本黃。而今有靑赤白黑者。隨四行而變也。

又曰西南與東北土旺。東南與西北土弱何也。曰東南西北。非無土氣。不若西南東北之旺。不能自成土卦。而見壓於乹巽兩卦也。

此辰戌土之不及於丑未也。

水以陰而生艮。艮陽土。故和木火而運之。初運則做木。木成則退居于辰。旣退居則木自木土自土。未甞合爲一也。

生意無息。未甞間斷。木欲生火而含意。辰土又助木中之土氣而運之以生火。此再運也。火旣成運。火中之土氣。生坤之陰土。

火以陽而生坤陰。盖坤陰之運陰而生陽土。亦如艮陽之運陽而生陰土也。

陰土承陽而陽土之氣盡。陽土承陰而陰土之氣盡。

又曰水以陰而生陽土。猶火以陽而生陰土。

捴而言之則土管四時。分而言之則艮土管春夏。坤土管秋冬。

艮土居兩歲之中。終歲端而始歲端。終陰而始陽也。坤土居一歲之中。亦成始而成終。終陽而始陰也。兩土居陰陽之中。爲陰陽之首。任莫大乎此。所以四季之中。以坤艮爲重也。

艮生於相克。不若母土當相生之序。得旺運也。此母土爲最重乎。自註。土陰故以母土爲主。而不以陽土爲主也。

辰土不過艮土之卒。戌土不過坤土之卒。是知坤艮爲綱而辰戌爲目也。

洛書以坤艮兩土卦。安於丑未。而辰戌無土卦。此艮坤爲重而辰戌爲輕也。

若曰艮坤合丑未。可也。若曰丑未爲坤艮。未可也。若曰坤艮率辰戌。可也。若曰辰戌與坤艮一。不可也。又曰若曰辰戌爲成木金而退居之土則可也。若曰辰戌爲木金則不可。

又曰土管五行。五行各具土。

又曰土之別多端。有本土之土。有退居之土。有各具之土。退居之土。與各具之土。不是一。各具之土。與金木水火自家之本氣。亦不是一。若欲渾之則甚不可也。

問陰陽之土。曰以一年上下。半分陰陽也。

洛書以坎爲陽。以离爲陰。坎生艮。陽生陽也。离生坤。陰生陰也。

陽土木火之父。陰土金水之母。

陽土生陰土。陰土生陽土。陰土生則陽土死。陽土生則陰土死。

五行各具土。猶動物之有脾胃。五行各以其自中之土。運自家之氣。

土以自土中之主土。運自家之全氣和四行。助其土而運其氣。使相生也。

自其艮坤而言之。則艮坤相承而運四行之氣。自其各具而言之。則五行各以其土。運自家之氣而相生也。

土有天地之別。天氣也地質也。天陽也地陰也。天地土之義。猶坤艮土之義。

方位之例。立地之道也。所以坤土爲諸土之君。

又曰辰戌丑未。軆土之生成四行而退居各位者也。坤艮水火所生者也。以所生之土。添足於体土。所以旺也。

木腐則成土而歸於本土。金腐則亦成土而歸於本土。然而其旺盛。不若水火所生之土。所以不得正卦而爲他卦所壓也。然亦非不爲添足於本土也。

又曰辰土不過承木而運火。戌土不過承金而運水。不當於一年之中。亦不當於兩歲之中。所以旺不及於坤艮。所以任輕於坤艮也。故不得土卦也。

又曰火生土而土居於火傍。或者以此而爲火土同宮。火土父子也。水生土而土居於水傍。或者以此而爲水土同宮。水土夫婦也。

親莫親於父子也。或異居。夫婦義合也。無有異居。一軆故也。

曰夫婦異軆也。猶相離。不如比之骨與肉。骨與肉不能相離。相離則死也。然則火土未必同宮。而水土必同宮也。故付胞胎於方位。必同宮於水而不同宮於火也。

或曰有曰水土同宮。有曰火土同宮。以其火生於寅。旺於午。坤土生於未申。位相近也。水旺於子。艮土生於丑寅。亦位相近也。以此觀之則兩說不可偏廢也。如之何只主水土同宮之說乎。曰火土猶可離也。水土不可離也。

○人不可窮。窮則無懼。無惧則逆心起。逆心起則亂必作。故曰窮冦勿追。窮民勿虐。

○心主神。資四臟而爲用。水以爲根。土以爲相。木爲輔。金爲弼。

君火主焉。相火行令焉。

水腎也主精。土脾也主魂思意。木肝也主魂。金肺也主魄。

水含明而守內。火施光而照外。風扇火而揚明。金照物而歸水。

陰根陽而陽統陰。陰收陽而陽施陰。木因金而成。金待木而鳴。

心火也主亨。神得魂而爲輔。木生火也。根于火者水。水主知焉。主記焉。水納金而爲弼。金生水也。自註。金魄能記知者。金含水也。故鏡能照。水知兼記者。水藏金也。故潭能照。

水主思而曰脾主思者何也。曰土包水而水得儲則明。

肝主魂而曰脾主魂者何也。曰土包水而生木。風揚瀾而生明。

土運木而成風。木皷土而起雲。自註。皷土之木。乃相火。非肝血也。

魄陰也。塊然而已。待魂而後記知生。

志意之主。志包意。意輔志。志統意。意承志。志命意。意運志。志屬水。意屬土。水腎也。土脾也。

辨理氣四端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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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不量才質之魯鈍。見識之昏昧。窃欲推究於理氣之說。乃取觀朱子書及退溪答奇高峯書。繼觀石潭李氏答成氏而斥退溪書。妄自斷於心曰石潭是而退溪非矣。厥後不復經意。置之者久矣。今者友生金公以甲甫袖石潭集以來。講明得失。愚不量僭猥。黽勉而酬應。因復取晦翁及退陶兩夫子理氣書。披閱考證。較其非是。今乃覺退溪之是而石潭之非也。

其意槩曰理氣無先後。又曰氣發而理乘之者可也。又斥退溪之言曰若曰理發而氣隨則是纔發之初。氣無干涉。旣發之後。乃隨而發也云爾。則盖疑退溪分別理氣爲兩段別物。而不知其分別四七之原生。此不過足朱子四端理之發。七情氣之發。四端發於理。七情發於氣之說。明四端之原於正理。七情之不原於正理。而正理徒乘於其中而已。豈謂是理不爲氣之主宰。氣不爲主宰之卒也。

細觀石潭大志。不過主氣而渾淪也。請明渾淪之非。理微而氣顯。理精而氣粗。理爲氣之所以然。氣爲理之所使然。而有主理而氣隨處。有主氣而理乘處。然則界限分明。立名有以。豈可徒主渾淪而無別也哉。凡古今天下。論理氣者不爲不多矣。未有不以顯微與精粗立言也。未有不以精微爲理。顯粗爲氣也。未有不以渾淪言也。亦未有不以分別言也。自其渾淪處言之則雖曰理氣無先後可也。自其分別處言之則豈得無彼此之可言乎。

旣曰有分別則未聞不以理發而氣隨。氣發而理乘之意。相對並言也。亦未聞氣發而理乘之意。專主而單擧也。然則理發氣發之論。不可廢一也明矣。李氏如之何而不周觀而偏執乎。此所謂徒知一未知二者也。

細觀其辭意。盖疑老先生書中理氣互發之文勢而錯諳也。故其解老先生之意曰若曰有互發則是理發用時。氣或有所不及。氣發用時。理或有所不及也。如是則理氣有離合有先後。動靜有端。陰陽有始矣云爾。則此不知退溪之意元不如是也。槩退溪之意曰理與氣。雖曰渾而無分。然而自有精粗顯微之異。所以不得不分別而言也。

自其渾淪而言之。則儘乎不可分也。自其分別而言之。則豈可渾之而已乎。然則其渾之也。非合以爲一也。其別之也。非分而爲離也。不分之中。有不得不分者存焉。不得不分之中。有不分者存焉。

以此推之則可知退陶之意也。然則退翁之意。不過分別四七之原生。而指其各有所主也。非以理與氣分作別物也。各有所主如何。

理爲主而氣順則曰理發而氣隨。理不能爲主而氣勝則曰氣發而理乘。順隨而發則爲原於性命。不能爲主則爲徒乘而已。以此觀之則道理明白。無所偏滯也。然則焉有石潭所謂分爲別物。互自發用而不相涉之意乎。若以老先生之書。考以就証則可知之矣。

老先生之書。有曰就天地人物上看。亦非理在氣外。猶可以分別言之。則於性於情。雖曰理在氣中。性在氣質。豈不可分別言之。盖人之一身。理與氣合以生。故二者互有發用。而其發又相須也。互發則各有所主可知。相須則互在其中可知。互在其中。故渾淪言之者固有之。各有所主。故分別言之而無不可。於性而理在氣中。思孟猶指出本然之性。程張猶指論氣質之性。論情而性在氣質。獨不可各就所發而分四端七情之所從來乎。兼理氣有善惡。非但情性亦然矣。然安得以是爲不可分之驗耶。其自註曰理在氣中處而言。故云性亦然矣云爾。則語意俱到。所見的實。焉有石潭所謂理發用時。氣或有所不及。氣發用時。理或有所不及之意乎。此無他。不能活看語勢。而害於本意也。正反於孟子所謂以意逆志。不以辭害意之戒也。

又曰其答牛溪成氏書。槩曰四端。七情之善一邊也。七情。是四端之揔會者也。一邊安可與揔會者。分兩邊相對乎。又曰性有仁義禮智信五者而已。五者之外無他性。情有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而已。七者之外無他情。四端只是善情之別名。言七情則四端在其中矣。非若人心道心之相對立名也。盖人心道心。相對立名。旣曰道心則非人心。旣曰人心則非道心。故可作兩邊說下矣。若七情則已包四端在其中。不可謂四端非七情。七情非四端也。烏可分兩邊乎。夫人之情。當喜而喜。臨喪而哀。見所親而慈愛。見理而欲窮之。見賢而欲齊之者。仁之端也。當怒而怒。當惡而惡。義之端也。見尊貴而畏懼者。禮之端也。當喜怒哀懼之際。知其所當喜所當怒所當哀所當懼。又知其所不當喜。所不當怒。所不當哀。所不當懼。智之端也。善情之不可枚擧。大槩如此。若以四端準于七情。則惻隱屬愛。羞惡屬惡。恭敬屬懼。是非知其當喜怒與否之情也。七情之外。更無四端矣。然則四端專言道心。七情合人心道心而言之也。與人心道心之自分兩邊者。豈不逈然不同乎。又曰四端謂之主理則可也。七情謂之主氣則不可也。七情包理氣而言。非主氣也。又曰人心道心。可作主理主氣之說。四端七情。則不可如此說。以四端在七情中。而七情兼理氣故也。又曰子思論性情之德曰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只擧七情而不擧四端。若如兄言則七情爲主氣則子思論大本達道。而遺却理一邊矣。豈不爲大欠乎云爾。則殊不知四端非七情也。

盖四端與七情。均是情也。四端原於性命。七情生於形氣。然則不可以四端爲七情。不可以七情爲道心。李氏牽合而分排之。非也。

又曰四端是七情。則孟子如之何不謂之七情。而謂之四端乎。

又曰四端與七情。均是理之發也。均是氣之運也。然而一則曰理之發。一則曰氣之發何也。曰一主原於性命而言。一主生於形氣而言。非謂四端非氣也。七情無理也。特有所主而言之也。此非特退陶之所獨言。亦朱子之所已發。退翁不過添字而足之耳。李氏不察究而力排之。

又曰石潭曰陽之動則理乘於動。非理動也。陰之靜則理乘於靜。非理靜也。又曰氣有爲而理無爲。若非氣發理乘一途。而理亦別有作用則不可謂理有爲也。若如此言則是氣有作用而理無所爲也。其氣之作用者。非理之所以然。則理外更有何物能爲主宰乎。誠未可曉也。若如此言則是氣反爲理之所以然。理反爲氣之所使然也。然則氣反爲主宰也。盖氣有爲而理無爲云者。人見其自然。而不見其作用。故曰理無爲而氣有爲。非謂理不爲氣之所以然。氣反爲理之所以然也。李氏反以氣爲主宰。是逆之也。

又曰理發而氣動。氣動而理亦動。何謂理發而氣動也。理感而神皷之則形氣隨而動也。何謂氣動而理亦動。形氣動則理亦不能不動矣。自註。理者性與四端與三德也。氣者形氣與七情也。

又曰理感則氣隨而動。氣動則反感于理。何謂也。理感而神皷氣。神皷氣而氣動。動則反感于理。理又感而皷。氣感而皷。皷而動動而反感。反感而又皷。此理氣之常也。以此推之。則退翁反感之說。不亦宜乎。此論張朱亦爲之。豈特退翁而已哉。

吾觀石潭理氣說。主意偏駁。要領不定。言辭顚錯。首尾不相貫。前後不相蒙。或得之於前而旋失之於後。或得之於此而旋失之於彼。且支離汗漫。不切不穩。卒無的實之滋味。依㨾先賢之語法則或有近似者。而自用己見之私智則全然舛錯。恰似告子處多無他。不明於理而強爲之說也。此所謂閃見影響。而不見裡中者也。

自以爲善解朱子退翁之文。而實不能釋。自以爲的知朱子退翁之意。而實不能曉也。

又曰成氏書中有一言以斥人者。匿其人之名而只稱其姓。所謂李某者。不知何許人也。盖其辭曰李某之所爲。罪大惡極。而卒保首領。天道無知。是亦氣之作用也云云。李氏和而答之曰某也之老死牖下。固是反常。但治道不昇。賞罰無章。則惡人得志。善人困窮。固其理也。孟子曰小役大弱役強者天也。夫不論德之大小強弱爲勝負者。此豈天之本然哉。特以勢言之耳。勢旣如此。則理亦如此。故謂之天也。然則某人之得保首領。謂之非理之本然。則可謂之氣獨爲之。而無理則不可也。天下安有理外之氣耶。自註曰最可深究於此。有得則可見理氣不相離之妙。此說元不干於此論。而厭然掩諱。苟且添入於不當入之地。而詬辱李某無所不至。非若忠厚寬平者所爲然。兩氏以君子儒自許。而爲此擧措何也。設令成氏有此失語。在李氏之道。責而救之可也。不此之爲。乃反和而唱之何也。所謂李某。不知某人也。亦不知其爲人也。假令李某爲惡人。因此而援彼。以其不當之說。贅入而詬罵之何也。此鄕黨自好者之所恥也。况兩氏以大儒自許者乎。甚可疑也。

又曰理氣之說。有兩端。有以所使然與所以然言者。理爲所以然。氣爲所使然。有以性四端與形氣七情言者。四端主於理。理也。七情主於氣。氣也。李氏只知所使然與所以然之爲主卒。而不知性四端之爲主。而形氣七情之爲卒也。是只知循環之顯微。而不知待對之精粗也。若如李氏之言。則道心爲主。而人心聽命於道心。則人心便是道心。人心爲主而道心反聽命於人心。則道心便是人心。朱子何以爲此說。率性之謂道。喜怒哀樂之發而皆中節。子思子亦何以爲此說也。

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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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於仁。

仁者動靜語默。無一毫之私慾也。夫仁者。匹夫匹婦皆可爲之也。獨於君言之者何也。以其任重故也。何謂任重。上軆上帝生生一視之心。下統蒼生及禽獸草木也。

無禮則亂。故制禮以節之而人極立。人極立則君臣父子兄弟夫婦長幼朋友之倫明。而親踈貴賤之等叙矣。郊社宗廟山川之祀潔齊。而報本追遠之誠至矣。然則百神皆依於君。人物皆統於君。人君之任。不亦重乎。

孟子曰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愛物則雖微物無不被其澤。此湯之掇網。孟子所謂數罟不入汚池。斧斤以時入山林。古禮所謂田獵以時之類是矣。

仁之要。在於脩身。脩身之要。在於正心。正心之要。在於誠意。誠意之要。在於致知。致知之要。在於格物。格物則物格。物格則知至。知至則意誠。意誠則心正。心正則身脩。身脩則家齊。家齊則國治。國治則天下平。脩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齊家以下。新民之事也。

在止於至善。止於至善則誠立矣。誠立則無私。無私則公。公則是非明。是非明則擧措宜。

賢者親。小人遠。

辨邪正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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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言行雖逆於耳目。正則是君子也。雖悅於耳目。不正則是小人也。平易惻怛者君子也。陰憸殘忍者小人也。公而不諱者君子也。隱而有諱者小人也。忠厚而近於人情天理者君子也。刻薄而不近於人情天理者小人也。喜言人善者君子也。喜言人過者小人也。以公義而是非者君子也。以恩怨而毁譽者小人也。木訥者君子也。諂笑者小人也。寬容者君子也。猜妬者小人也。通達者君子也。固執者小人也。不較者君子也。務勝者小人也。簡默者君子也。戱謔者小人也。懇切者君子也。客雜者小人也。謙讓者君子也。誇大者小人也。顔色威儀。端正恭肅。望之儼然者。君子也。浮華嬌媚。望之嫵然者。小人也。

又曰溫和蘊順者君子也。狠愎驕矜者小人也。質朴者君子也。巧飾者小人也。愼重信實者君子也。輕薄反覆者小人也。儉約者君子也。奢侈者小人也。介潔脩敕者君子也。狂悖放蕩者小人也。從容者君子也。暴戾者小人也。慮患者君子也。肆惡者小人也。精詳者君子也。麄率者小人也。優裕者君子也。苛察者小人也。廉平者君子也。貪忮者小人也。賄賂私逕者小人也。行不由逕者君子也。辨之宜明愼。辨之不明愼則無以辨其眞僞。故以正爲邪。以邪爲正者多矣。若以正爲邪則民不得蒙至治之澤。以邪爲正則民被其害而宗社危矣。可不戒懼哉。

擧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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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者在於下。至誠求之。得則沐浴齊戒。誠以迎之。不然則雖終身窮約。不願爲之用也。

凡迎賢者必親迎。若路遠則遣大臣卑辭厚幣。安車蒲輪迎之。以見其誠。彼賢者雖有輕視富貴。終身不出之意。豈無旣而翻然改之感哉。

設講筵虗佇而待之。迎之至於郊外。君率百僚親迎。推轂而後。與之還朝。

論講道德。果是有道之人。以師禮待之。學然後授之以職而試其行。行之無差任之。此湯之所以待伊尹。文王之所以待呂尙也。若虗名黜之。

擧孝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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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孝廉敦敕之人在下。擧而試其行。授之以職。而任之當其德。不可越。若虗名黜之。

擧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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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才能在下。擧而試其才。授之以職。而使之當其才。不可越。若虗名黜之。

陟罰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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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擧賢能。實稱於所聞。厚禮其薦主。實不稱於所聞。責罰其薦主有等差。若親得親擧而有失。則當自責己之不明不公也。不明不公。由於不篤學不好問也。

治心脩身之方。無如讀書。讀書之法。當先讀小學大學。次讀論孟詩書,中庸,周易,禮記,周禮,儀禮,春秋,史記,宋五賢書。

其要在於大學全部。中庸九經章。論語哀公問。書之典誥。詩之雅頌魯頌思無邪。孟子之論王道章。論語之五美章。讀之精思之深。知之明行之篤。

又曰誠則心正。心正則公。公則是非明。是非明則用捨得宜。用捨得宜則民得其養。禮樂興彜倫序。堯舜之治。從可圖矣。

不誠則心邪。心邪則是非偏。是非偏則民無所措手足。民無所措手足則思亂。思亂則國殆。及時圖之。乃可安也。

論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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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其所以。視其言行之所以也。觀其所由。觀其意之所由也。察其所安。察其志之所安也。

視之而後觀之。觀之而後察之。人之誠僞可辨也。辨之如何。

善。君子之素也。或有小人而以之者。

觀其所由。則非欺罔之所致。必一時感發之所致也。

雖是感發之所致。察其所安。則非素畜之流出也。

過。小人之素也。或有君子而未免者。

觀其所由。則非不得已之所致。必一時誤着之所致也。雖是誤着之所致。察其所安。則非素安之流出也。

凡觀人之法。當以夫子之法爲主。而以孟子之法參之。則全備而無餘蘊矣。

孟子曰聽其言察其行觀其眸子。人焉瘦哉。人焉瘦哉。

有諸內。必形諸外。

言行。心之所發也。心有所不足則言行亦不足。

目者。精神之所聚也。禀氣之精麄。目子之淸與濁分焉。所養之善惡。目容之端與淫繫焉。居敬窮理而在己者明。則觀人能如聖人而萬無一差矣。

○理賦於人而成性。實軆可想也。情發而成象。因象尋理。本源可推也。

性本無聲臭也。亦可以象求。可以象求。則可以分健順五常。

五常分陰陽則仁禮當屬陽。義智當屬陰。信貫於陰陽。

夫信以數則陽。以功以軆則陰。以德則貫於陽陰。貫於陽陰則五行包在其中。

仁爲木爲春爲元。禮爲火爲夏爲亨。義爲金爲秋爲利。智爲水爲冬爲貞。信爲土爲四季爲實。

論陽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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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進也。陰退也。善陽德也。惡陰德也。君子陽類也。小人陰類也。

故君子進於善。進於善則退於惡。小人退於善。退於善則進於惡。

子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此之謂也。

進於善退於惡。理氣之本然也。退於善進於惡。理氣之反本也。本然主於性。反本徇於情。

又曰本然常也。反本變也。

偶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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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之所當。陰避而遠。陰畏陽也。陽之所先。陰退而後。陰隨陽也。

陰陽之說。古人論之多矣。不必盡枚。姑擧河圖之數。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數也。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干也。以甲合己。一合六也。以乙合庚。二合七也。以丙合辛。三合八也。以丁合壬。四合九也。以戊合癸。五合十也。

論天純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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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天亦有變恠。以此觀之則天亦非純善也。曰天純善。變是示警也。何惡之有哉。天果是純善乎。曰視其跡而論其變則雖近於子言。察其心之所主則純善而已。何惡之有哉。

或曰變是天之否運也。自然而然。何以謂之人之所致也。曰主天運而泛言則果不出否泰之自然。主人道而究其由則亦人事之所致也。豈可歸之於否泰之自然。而自甘於反中庸而無忌憚乎。且感應者。天人合也。人感之天應之。天應於人。是示警也。考其跡。雖疑於反常。察其本。實出於愛物之心。純善之說。不亦宜乎。

○無聲臭者理也。有形象者氣也。

仁義禮智。無聲臭之形象。金木水火。有象質之形器也。

斥不睦族與怨宗族害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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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者。一本而異軆也。不睦而怨害者。忘本也。忘本則與禽獸奚擇哉。

泛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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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暴虐詐嗜殺人者。禽獸也。

君子口不出喜殺之言喜事之言護黨之言鄙悖之言浮虛之言恠妄之言荒誕之言。

言約而指遠。易而不雜。

言毋僻毋險毋淫毋蕩毋巧毋輕。

太簡僻則人不曉意向之所在。太煩雜則人不得要領。

與人言。齊思慮和顔色。審問其曲折。的知其意向所在。然後答之。人疑吾所言。亦審問其所疑在何言頭。審得其所疑之由。然後和聲氣詳說之。使之曉。若我言非則改而自反。

彼若在不憤不悱。不以三隅反之境。不啓發與復也。

彼若好勝。不較也。

論言與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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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有正變。正雅。治世聖賢作也。變雅。亂世賢人作也。故正雅尤精於理。

風有正變。正風治世作也。變風亂世作也。故正風精於變風。

國風有正邪。鄭衛之聲。是邪之甚也。

何以謂之邪。其意則邪淫放僻。其語法則放蕩而浮雜。巧僻虛誕。鄙悖不經。不猛省而力放之。使人心易溺也。所以自戰國以後。此風大行。浸染成習久矣。間有哲人君子志於古而欲挽回者。亦未免或溺於此習而不察也。言語文字之間。尋常用之。甚可疑也。若有借用處則引而用之可也。若於曉人處。因其語勢而反覆。則用之亦可也。若無此而尋常習用。則非放遠之意也。

或有斥其實而喜用其語習者。是知其可惡而喜效其語習也。或效之猶且不可。况尋常而不之察乎。

若此而不知悔則與風騷文人不經之流習。何以異哉。

君子之尊正雅與正風者。所以扶正道也。放鄭聲者。所以抑邪淫也。扶之者。恐其喪也。抑之者。恐其溺也。

或有因文而悟道者。或有因文而喪道者。或有因習而悟道者。或有因習而失道者。以此觀之則言語文字之習。不可不謹擇也。

或有謹於言而不謹於文者。亦有謹於文而不謹於言者。俱不可也。

詩之作。由於不能以言語文字形容者。反覆而形容之。使人於吟咏翫味之間。得其言外之旨。以達其奧妙之旨也。

君子之一動一言。皆爲人師表。不可不謹也。故君子作詩。不用鄙悖荒唐之言。不欲以一毫非禮加乎己也。且恐人之因此習而誤入也。虗誕鄙悖者。言語詩文之間。或引而籍口。以飾非禮之實。所關不亦重乎。

古人以詩觀風者。詩能言志。由詩而知其邪正故也。雖是正人也。以不經之言。掇篇與句法。則觀之者安知其不有不經之萌孽乎。若曰此言不是。必欲用不經之語法。則觀詩知風之意。何據而施也。

周公黜俚言。自註。流俗猖跛者。鄙悖不經之言。

孔子放鄭聲。自註。後世淫亂放蕩荒唐不經之言。

恐其亂德也。如之何以後世鄙悖荒唐之言。尋常掇文。而以爲常事也。甚不可也。

泛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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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之俗習。太尙虗文。尙質實以救之可也。

今之俗文。太尙虗文。故多粉飾險僻荒煩之習。尙平實要約以救之可也。

後世之習與詩文。漸趨於卑下而不知返。宜復古而歸於中可也。自註。此古字非俗所指迂濶爲古也。乃適中之道也。

如又生弊。因時損益可也。

因與損益。非特學文家然也。文章家亦然也。自註。文章非學文之外。今別有文章家故及之。非特學文文章然也。萬事然也。

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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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師者。推己之道。以及於人。其道甚大。非成德者。不能也。若夫無其德而貪名樂利。強爲人師者妄也。

得英材。盡己之心而敎誨之。無有隱諱。至誠待之。毋有倦怠厭薄之念。若彼人才由我以成就。豈不樂哉。孟子曰得天下英材而敎育之。爲三樂也。亦此意也。

敎之以孝悌禮義。自灑掃至於窮理盡性。自小學而至於大學。其次第等級。則一依夫子及朱文公所指也。此之謂善師道也。若不敎之以禮義。而敎之以雜道雜術雜技雜行雜書。使失其正路。而誤入邪徑。此之謂棄人材。此之謂雜師道也。

凡師道主嚴。敎之之法。必須嚴立科程。日使孜孜。勿令怠惰偏急之氣設於身。誘掖以中正之道。必須以身先之。可以濟之。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也。然敎之太刻而無弛張之道。則多嚴厲拘迫之病。少雍容涵泳之態。此所謂欲速不達而反有害者也。亦所謂太嚴則離者也。

又曰敎之道。雖曰不可太和而弛。亦不可太嚴而張。一張一弛。循循然誘掖。優遊而進步。以至於成德可也。弛而不張。文武不爲也。張而不弛。文武不能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夫學下學而上達。必須一一而進階。不可使躐等。因其材而利道之。

強者抑之。弱者振之。過者退之。不及者進之。一抑退之。一振進之。歸之于中庸之道。

怠惰放肆者責止之。欲速者抑節之。

篤實者勸勉之。不篤者激厲之。

不及不發。不憤不啓。不以三隅反。不復。

明於道者。愛敬而佳奬之。不肖者。哀矜而力道之。

師之於弟子。敎道有五。

有私淑艾者。有答問者。有觀感之者。有傳聞之者。有不屑敎者。是皆敎道也。

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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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之於師。主於敬。服勤至死。心喪三年。

擇有道者爲師。師敎我者也。不可不擇也。

得師有幸不幸。得賢師幸。不得賢師不幸。何謂也。得賢師則學易明。不得賢師則學不明也。

雖不得賢師。早悟則亦幸也。何謂也。猶可及更也。終不得悟則不幸而又不幸也。何謂也。學終不明也。故君子擇師而依子。若不擇師。是曰棄子。不可不謹也。

夫師者。師其德也。非師其人也。故雖不幸而見欺。幸而悟則棄而改之。不可拘也。雖棄之。不可出惡聲。雖曰僞師。旣有一日爲師之名。則忠厚之道。不可如此。雖他人相絶之際。不可出惡聲。况曾有師生之義乎。然旣棄之則豈可有服勤至死心喪三年之禮。盖服勤至死心喪三年者。報其以德敎我之恩也。旣曰無德而棄之。則親尊丈。豈可以服死心喪之重禮報之哉。分情義之輕重處之則可也。

初學之士。初見師。執幣以進。君玉帛。卿羔。大夫鴈。士贄與束脩。庶人𮬾。童子委幣而避之。

學之時。宜盡其聦明至誠傳受。退而愼思。思而旣通則服膺而眷眷。終身不忘。有所未達。則更就請問。必通而後退。時時省察而習。立如齊。立時習也。坐如尸。坐時習也。遊毋踞。行時習也。卧毋尸。卧時習也。毋側聽。聽時習也。毋淫視。視時習也。毋疾言惡言。言時習也。毋噭應。應時習也。九思九容動靜語默。無時而不習也。

師言有疑處則請問而破疑。毋敢犯責。夫師我所學問者。不可以犯責。夫犯責者。乃責善之道也。責善者。乃敎之道也。非學問也。故不敢也。然心中有一毫疑思。毋敢或隱。必以質問可也。師有不通處。訪于他師以足之。亦可也。

侍師之時。師之一動一靜一語一默。無不心記。有疑處。請質而學之。

師與客對。其間所爲。一一傳記。有疑則請質。

凡侍師。侍立于師傍。師曰坐然後坐。

有所問則雖坐必起立。

師問則起立。問更端則起立。

侍師之時。毋敢越位而與人言。

登高。視師所視。將有問則卽對也。

師責之則拱手而立。起敬以受責。卽改過。

師有提起處。敬問而傳受之。毋敢忽。

左右就養無方。

在師側。視於無形聽於無聲。召之無諾而起。出必告。反必面。自他而至。必先見于師。然後退而定舍舘。

弟子於師。不可有侮慢與解惰欺罔之心。有則師必責之。責之不改則拒而不敎也。此乃不屑之敎也。

學之道。有七條。

有挾冊而學者。

有質問而學者。

有觀感而學者。

有聞事而學者。

有聞言而學者。

有聞風而學者。

有見拒羞愧而興學者。是皆學之道也。

論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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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在乎盡其禮誠。

何以盡禮。禮者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孝子事親之際。所不可廢者也。故不以禮祭則神不饗。自註。儀物異且行僭。所以不安。得罪於天人。故孝子必盡禮。自註。儀節見古禮書及婦道條。

何以盡誠。不誠則無物。誠則神格也。

何謂誠。沐浴齊戒。志意靜肅。專一于神。自註。齊戒。七日戒三日齊之類。故如在上下。如在左右。在於目在於耳。焄蒿悽愴。瞻之在前。忽焉在後。

何以不用僭。神不饗也。何謂僭。過分之禮也。

喪盡其哀而已。喪事喪具。盡其禮敬而已。

何以主於哀。哀慽本也。節文末也。與其本不足而末易治也。寧末不足而本有餘也。

何以主於禮敬。不以禮敬。是事父非道也。何謂禮敬。初喪以禮。發引以禮。行喪以禮。葬以禮。祭以禮。何謂禮。天理之節目也。何謂盡禮。盡天理也。

何謂敬。一於禮也。

子曰死葬之以禮。孟子曰親喪固所自盡也。自盡云者。盖謂自盡於誠孝也。謂盡吾筋力與形勢之所可及也。非謂筋力形勢所不可及。而違於禮者也。

又曰送死無憾。人道之至厚也。所謂無憾者。量我之所及而盡心焉已矣。豈謂不量己力。而畏流俗不思之言。不顧後患。濫出債財。過爲浮文。而務於觀美哉。事過之後。力盡不能還償。辱及亡親。流離顚沛。不保𨈬命。此亦是私非誠也。甚不可也。若使亡靈有知。必不肯安心而感格也。

夫喪。盡乎禮而已。

不當爲而爲。不孝也。當爲而不爲。亦不孝也。

富貴而用貧賤者之禮。慳吝也。貧賤而用富貴者之禮。僭濫也。慳吝。不孝也。僭濫。亦不孝也。

富貴而用富貴者之禮。貧賤而用貧賤者之禮。人情天理。兩無憾焉。孝之至也。

又曰孝子之心。豈不欲盡心於送死之禮。貧賤而用富貴者之禮則僭濫也。故不爲也。非無誠也。

故孝子於其筋力形勢之所可堪當。且於禮敬不可闕處。則盡心焉。豈可畏人不思義之言。苟用富貴者之禮。而妄犯於僭濫。乖戾天理哉。

睦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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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者。同出於先祖。是一根也。若以孝孫之心。軆先祖之心。必也均愛而一視。欲其皆免于飢寒流離之患。孝孫之心。其忍忽遺哉。故君子於親戚之間。盡至誠惻怛之情義。親厚而不踈。凡有患亂。非大逆大惡盜賊之外。則盡其所可及之心力以救濟之。昏喪災病則亦盡所可及之力以救之。若有可救之力而不救。是不厚不仁。何謂不仁。忘先祖也。若身居祿厚之地。以其贏餘。周救親戚。必先貧寒之親戚而優惠之。以救其貧。勿先繼富而後貧賤也。

君子發政。必先宗族。必先窮民。

范文正公君子也。設義倉以救宗族。至今義之。

我若身居外官。彼貧寒之親。冀其救貧。遠遠險路。艱辛跋涉。勤苦而來。則宜特發不忍之心。盡我所可及之力。盡情而救恤。勿使顚沛而空還。流離于路中也。或有繼富於富貴之親及朋友之有力者。而輕蔑親戚之貧寒者。恝視不恤。使顚沛于路中。或有賣馬而食。丐乞幾死而還家者。此忍而不仁之人也。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此大學所謂所厚者薄而所薄者厚也。其所厚者薄者。凌其無勢也。其所薄者厚者。爲其有勢也。他人看勢。尙且不可。况於親戚之間乎。此行夷虜之道以滅倫理者。君子之所鄙也。

周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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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者。以義相交。以情相親。居人倫之一。可不貴且重乎。故有患亂喪昏災病則有周救之義也。

彼若陷於患亂。非大逆盜賊不義之事。盡力救之。若喪祭昏姻災病。盡我所可及之力以救之。

若貧友飢餓凍餒。幾至死亡。盡我所可及之力以救之。不可恝視也。君子雖於行路之人。至於飢餓死亡之境。則尙有惻隱不忍之心。匍匐以救之。况朋友之有情義。而遭此患者乎。大加惕念。

我若身居外官。有可救之勢。宜盡心救之。彼若冀其救活。不避道路之險遠。千辛萬苦而至。恝視不恤。使之賣馬而食之。流離于道路。幾死而還家。則此非人情。不仁之人也。

或有繼富於富貴有勢力之朋友。而恝然於貧友者。此麄鄙貪勢。無惻隱不忍人之心者。不仁不義。君子不取也。

斥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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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名者。德之賊。民之盜也。何謂德之賊民之盜。以其內主不義而外飾虗文。又從而諂悅要譽以釣名於人。而毁傷德敎。且貽無窮之後弊。此爲己而忘民之學也。此非德之賊而民之盜乎。

似爲救民而實欺民。似爲除弊而實生無窮之弊。又除其官供之不當除者。以要一時之民譽。而實貽後官之弊。是歸譽於己。而貽怨於交代也。奸莫甚焉。此鄕愿之類也。君子之所不取也。

又薄於至親之貧賤者。而厚於有勢之親戚及朋友。此無他。善事權貴。欲釣名於朝行間。以媒爵祿。此無廉恥之人。鄙莫甚焉。此與放恣無忌。暴虐無道者一也。而反有甚焉。何謂也。

暴虐者。人得而惡之。猶無後弊。要名者。人多悅之。故貽害不淺。故曰反有甚也。

論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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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名之實有兩端。好名而勸於善者。此所謂利之也。君子之徒也。外好名而內懷利。脩飾以欺詐者。小人之徒也。此所謂要名也。與君子之徒絶異矣。故君子不貴焉。

夫好名而勸於善者。勸之之久。德積於中而終無慕外之心。雖不至於無慕外之境。亦不爲不義也。故君子貴焉。

○性有顯與蔽。情有善與惡。

五臟定位。分限截然。然其氣血脉絡。常相流通。

五臟均血肉也。心獨靈何也。曰五行之中。莫活動於火。莫光明於火。心火精也。故獨靈也。靈故能揔攝臟腑與百軆。是曰一身之主宰。

理者氣之所以然。氣者理之所使然。

理之實有五。仁義禮智信。

氣原於性命者四端也。是謂道心。生於形氣者七情也。是謂人心。

人心聽命於道心則中節。道心反聽令於人心則不當。

性爲端之軆。端爲性之發。

仁以愛之。智以別之。義以裁之。禮以節之。信以實之。

曰惻隱之愛。七情之愛。羞惡之惡。七情之惡。字雖同。義則異。不可不察也。

○惻隱仁之端屬木。恭敬禮之端屬火。羞惡義之端屬金。是非智之端屬水。信實包四端屬土。

喜樂屬心。火之氣也。愛怒屬肝。木之氣也。哀屬肺。金之氣也。恐屬腎欲亦屬腎。水之氣也。

夫四端與七情。五行區而類之。則惻隱與愛怒類也。恭敬與喜樂類也。羞惡與哀惡類也。是非與恐欲類也。

信實。與思類也。

○性純善也。氣質雜也。

古人有指理而爲性者。有指氣質而爲性者。孟子曰性善。指理而明其本然也。子曰性相近也。指氣質而明其有雜也。

告子徒知氣質而全昧於本然。故孟子指其本然而破其惑。

氣質之初。本相類也。習之成。或相遠也。善敎之則類可一也。故曰有敎無類。

○性有本然氣質之別。

本然之性。指理而言。氣質之性。兼理氣而言。

○性雖曰不可得以形容。亦可得以形容也。

分之則爲五。五亦可以分萬。

夫四性分軆用而言之。則仁爲軆。智義禮爲用。故曰仁包四德。

自其流行之序而言之則仁爲長。自其用工之序而言之則智爲先。

分類而言之則仁包禮。智包義。

冬之德曰貞。貞者成始而成終。智別而出之。記而藏之。亦貞之義也。

○四端與七情分陰陽。則四端爲陽。七情爲陰。

陽統陰。故道心統人心。

○志有通塞。通則明塞則昏。明爲本。昏爲變。

○萬物皆有性情形軆。

人陽物陰。故人順物逆。

○張子曰心統性情。

南軒曰心主性情。

立言雖異。大意一也。

○吾觀小兒不待叱責而聽令於長者。

○小人亦有惻隱羞惡之時。性善之說。不可誣也。

○思爲四七之幾。

又曰思在四七之先。

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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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去古未遠。故猶有上古之習。猶有所可取也。至于建安而古意亡。

晉無可取者。獨有靖節一人而已。

靖節先生冲淡古朴。不尙虗文。頗有風雅之格。猶有所晉習之餘風。故多有淡蕩底氣習。亦有俠士之風。惜哉。若使如此之資。幸而親炙於孔門則其庶幾矣。

唐有王楊盧駱高王岑孟杜陳沈元李杜白韓韋數子而已。其餘無足可取也。

太白過也。杜白韓韋不及也。

太白虛而蕩。子美刻而苦。香山巧而俗。昌黎鄙而野。蘓州狹而弱。靖節和而淡。靖節工部靑蓮。最近於古。

太白淡逸而豪爽。大杜平順而宛轉。子美䧺徤而懇切。香山懇而切。昌黎質而愿。蘓州淸而淡。

太白尙屳。故多飄逸淸虛之氣。子美尙儒而尙俠。故多慷慨激仰之氣。香山蘓州尙佛。故多空寂之氣。昌黎尙儒。故多端重之氣。

太白尙風而失風流於虗放。子美尙雅而失雅流於刻野。無他。不得於風雅之道而橫馳故也。若使如此之資。得聞大道則亦庶幾矣。

子美五言詩。有合於變雅者有之。太白有合於變風者有之。

心氣適中然後發於言者。無過不過而合於風雅。此兩人不知操心之術。故發於言者如此。惜哉。

○龍陰中之陽物也。陰包陽則成坎。故龍之行必有雨焉。若雲散雨消則不能成坎之道。而孤陽無依故墮也。

論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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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物有形則必有精粗。故山脉亦有精粗。善氣聚故精。惡氣聚故粗。

好精而惡粗。人之常情也。

父母之於子。有昊天罔極之恩。不可以不報也。故孝子之於父母也。苟有所不害於義者。無所不用其極。然後無憾於心。

若不幸而父母長逝。則永訣之慟。何有限哉。故凡所以爲其尸軆。必盡誠焉。盡誠之道。不可以所惡任他而事之也。故必擇其所好而葬之。補其體魄而安之也。非拘於術家山應之說而利之也。若無報親之至誠。而全惑於禍福之說。則是利葬親也。非孝也。

或曰葬人無地不可。而必擇之者何也。曰凡事不可任他而無依據也。亦不可以不盡心也。况於事親。其可任他而不盡心乎。欲盡心。其可不擇乎。擇者不過擇地氣之精粗。非擇禍福也。

或曰山家之說信乎。曰不可盡信也。其中方位卦例形之屬。尤非擇精之要。且恠誕。斥之可也。

或曰人禀山河之精。山蔭乎。曰天地交感。人得而禀生焉。果是山河之精也。然未必捨所在之氣。而全禀彼山之氣也。

或曰山能福人。山能禍人。曰非也。山豈能禍福哉。若生於葬後則猶或容此說。若生於葬前則有命存焉。此說不成。

論俗師山能禍福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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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多聞術者之言曰人之禍祿。必由於山。論一人之先山曰某某山好。某某山惡。其家有福則曰某某山之應。有禍則亦曰某某山之應。一山是則一山非矣。豈有兩是者乎。其以億見附會也明矣。

論一人之先山曰某一山吉。其餘某某諸山㐫。吉先㐫後。而子孫富貴而且壽。曰一山能濟諸山之惡。

論一人之先山曰某一山㐫。其餘某某諸山吉。㐫先吉後而子孫貧賤而且夭。曰一山能消諸山之吉。觀此則亦可知附會也。

胡俗焚尸不藏。而自有貴賤壽夭。以此觀之則可知俗師卦例山應之不必信也。

或問山應曰此理或有或無。不必盡然。若曰全然則固不可。若曰全不然則亦不可。

○人信巫卜祈禱之。死生禍福有命。禱之何益。若行善而自禱也久。則是孔子之禱也。何似乎彼禱哉。

若行惡而惑於巫卜而禱之。欲免其罪則是諂也。非禱也。諂而幸免則是無天理也。

爲下者爲其上而或禱之。至情所在。無所不用其極也。然是禱也。乃禱爾于上下神祗則禮也。非如巫卜之妖誕無據而非禮也。

且人惑於巫卜邪畏。而廢先之祭。惑之甚也。不智不義。不孝孰甚焉。

論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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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必從於虗通。虛則氣多積。通則氣善行。故大野與長江多風。

論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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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者。二氣屈伸之良能。造化之跡。人物之理也。能知人物則能知鬼神。

鬼神之德。其至矣乎。軆萬物而不遺。至矣乎。

微而顯隱而費。寂然森然。

焄蒿悽愴。如在上下。如在前後左右。

不可度思。矧可厭思。誠之不可掩如此夫。

述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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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強輕而疾暴則有力而行急。且善升焉。故火藥之火善升焉。能載物而冲霄。性疾故薄則成聲。陽故有進而無退。無退故必傷物焉。

故君子必下氣而戒疾暴也。

○強能滅弱。寒能息溫。故風強則火滅。

然善防之則雖強而不強。雖寒而不寒。善護之則雖弱而不弱。

故君子必善防而善護。閑邪所以善防也。存誠所以善護也。

○習於寒則善於耐寒。故鳧鷖沉於冬灘而善耐。習性然也。

故習於善則能耐善而不能耐惡。習於惡則能耐惡而不能耐善。故君子安於行善。而不能安於行惡。小人安於行惡。而不能安於行善。習使然也。然則習其可不謹乎哉。

習於病患則善耐憂。習於禍亂則善耐懼。習於脩飭則善耐苦。耐之久則苦反而安矣。

○觀川之流。足以覺道軆之不可窮。而工夫之不可怠也。

○氣盛則路大。氣微則路小。故水多則川大。水小則川小。

或有水多而路小者。水深矣。氣會合而專一。勢浮泛而有力故深也。

○氣包形形包氣而成坎離。故天地之間。惟水火而已。

○同聲相應。同氣相聚。故置火藥於此。又置火藥於彼。燒彼則此應。燒此則彼應。同氣相感故也。故善人喜善。惡人喜惡。聽其言觀其行察其交。人焉瘦哉人焉瘦哉。

○金待火而後成。故金中亦有火之理。故以金相薄則感而生火。

石者亦陰金之精也。故石中亦有火之理。故以石相薄則感而生火。

故以金石相薄則亦感而生火。

○日者火精也。故其性熱。其色赤。其光明。

故以金爲鏡而照日則金中之火。感日之氣。欝而生火。

以水晶圓磨而爲珠。照日中之火。則感日之氣。欝而生火。此無他。相因而引之。激而揚之也。

知此則可知氣貫金石而通之之妙。亦可知精神發處。金石可貫之不爲虗也。

月水精也。金水之母。故以鏡照月則兩陰相感而水生焉。

火炙金則生水。故以石炙於火則生水焉。

火燒金則成水。故知金有水之理也。

陰包陽爲坎。故水能生火。以氷圓磨象日形而照日則感而火生焉。

○天圓而地處其中心。必處地之裡中。而量其去天之度數。方上下四面。上下均一矣。今在上面則必上近。下與四面遠矣。而日在東西則反大。在天中則反小何也。在東西則陽微。故晦彩而不能散揚。且爲積陰所圍包。欝而不能漏洩。影匝其本軆而擁之。凝結而專一。以本軆之分數。又添影之分數。眩亂遠目。則宜乎觀者之疑爲大也。

在天中則陽用事而盛。故散光而不晦。且無積陰包之而欝。故本軆盡露。無影之添。而爲光所射。且艱於瞻望。不能直視。宜乎觀者之疑爲小也。

今夫一把火焰。夜置於琉璃燈中。則光欝而大。晝置於廣野則光散而小。以白器置水中則光欝而大。出水則光散而小。以千里鏡蔽眼而視物則物大。不蔽眼而視物則物小。亦一證也。

○地者天一之査滓。地二之精。煅鍊而凝結爲塊。故水載于下。火引于上。故浮空而不墜。

石骨也。土肉也。川澤血也。草木毛髮也。高者山也。平者野也。深者水也。

論地震與地動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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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與地動者。地怒也。地陰盛而地陽衰。則陰凌陽而囚之。陽制於陰。欝怒而奮勇。蹙薄而簸蕩。故掀撼而動。氣形相薄。故聲亦出焉。

囚之固則膨滿而脹。求泄而不得。故動久而不止。故所動者有力而壯。壯故謂之震。

囚之不能固則有時乎奮而噴泄。故動數而不久。謂之動不久者。陰不至大盛故也。若大盛則壯而久。故震爲變之大而動爲變之小也。

動譬猶風痰流行。血氣壅滯。欝塞而肌膚動也。故數動而數止。且小而不久。

震氣血全塞而渾軆動也。故久動而後止。且壯而多力。

且地浮形也。或外氣乖激。扇蕩而振撼。則地體簸搖而成震與動。若此則天下皆動也。大動則亦震也。微動則亦動也。此以大小分震與動。異於上之以一脉與全軆之固囚與否也。

內外之別雖異。而動之理則同也。

論日月星辰之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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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與南極。貫天之兩端而爲樞。橫斜而不能正當於地平。北極高於地。南極低於地。故天傾於南。天與日月繞極串而左旋。斜周地平而回。行有遅速而成閏焉。

日月互行南北。隱見於地平而成晝夜。日北行而見多。月南行而隱多。故晝長而夜短。日南行月北行則反是。日月俱行於赤道之中則晝夜均。

日月星辰。必斜而南行者。對物也。故王者必南面而向之也。

陰資於陽而榮華。故月與星辰。必得日光而明。

經星高於日。日高於月。緯星或高於日而低於經星。或高於月而低於日。經星最高。日居中。月最低。

日與月會於黃赤之交。月凌日而蔽帖之則日食焉。若治隆氣和則陰不敢擬於陽。讓陽而避道則不食焉。

日與緯星之低於日者遇之。星帖蔽日。有黑點。亦陰盛也。

日月自有高下遅速。故望朔生。望則日月對立。故月全受日光而明圓。

日至陽也。至陽之中。至陰存焉。是曰闇虗。闇者暗也。

陽盛則陰不敢正當。陽衰則陰敢正當。爲闇虗所射故月食。陽盛則無食矣。星辰亦然。古史有星隱不見者。良以此也。

雖不爲暗虗所射。陽衰而晦光。客陰又從而蔽之則食矣。跡雖異而理則同也。若以火焰照窓。外而觀房內則朦朧不明。以此推之。可知之矣。

或曰月與闇虗。均是陰也。以陰射陰。何害之有。曰月陰也。凌陽而正當。陰盛然也。所以有害也。

或又曰月爲地影所蔽而食然乎。曰雖近似。不如上說之周也。

或曰緯星或自相蔽。或爲日月之蔽而食然乎。曰有之。

或曰晝則無星。何食之有哉。曰爲日光所奪而無之。何無星之有。但不見則雖食之未能見也。理則不無也。

或曰緯星不能蔽經星何也。曰軆微而相去遠。且去人遠。故不能隔也。猶地之不能隔日月之間也。

或曰晝亦非無星也。無光而不見者何也。曰大明用事則小明不能近祟。晝則近日也。故以燈火照於大火之傍。無光也。

或曰日初上東。必多高山之隔。而猶能見之者何也。曰以上緯星不能蔽經星之義測之。則可知之矣。

或曰日在海底。未及上地平。而猶能觀之者何也。曰光欝而影浮也。以大赤有光之珠一枚。沉於深碗。而置於日照之處。卧以目比碗邊而觀之。則珠忽浮而見。去水而觀之則不見。非光欝而影浮乎。以此推之。可知之矣。

○或曰人之罪貫盈而天猶示警何也。曰生生愛物之心無窮。凡物常然。况人天之所性而最貴者乎。至愛故不輕絶之。冀其或悟也故示警也。人不之悔悟而自絶。然後頃之覆之。人其可不感激而悔之乎。不知感激者。惡人也。何足說也。

○君者民之父母與師也。父母不慈則子無所依。非孝子。怨恨離叛而變生。師無道則弟子效之爲惡。非賢弟子則必爭利害而無上矣。道之所存。師之所存。道若不存則雖弟子亦棄而去也。况師乎。故道不行則無苟祿之義也。

○或曰婦性多惑。巫卜之妖說。流俗之邪畏者何也。曰同聲相應。同類相聚。婦人與妖說。皆屬陰故也。若禀正陰而有知識者。雖婦人不在此限也。

○氣從虗通。水晶石之最潔淸而虗明者。故以火珠照日則光洩而生火。

○心虗然後切己之藥至。是故君子貴謙遜也。

○登路然後知路之多歧。登山然後知山之難登。拭鏡然後知鏡之本明。煅鍊然後知金之堅固。精磨然後知玉之溫潤。夜暗然後知火之光明。歲寒然後知松栢之後凋。

○今夫氣激之則盛。故以的水激火則盛而噴焰。以火珠照日則激陽而引之。故陽噴而成火。

以油投火則焰生。得生氣而燒之。如燒木然。

木有火之理。故㸇燧則相蕩而欝。感陽含陰而成離火。

金有水之理。故冶消則相蕩而欝。感陰含陽而成坎水。

以此推之則形可精也。而不可變作異類也。氣可使變作異性也。故習可移氣質也。

論絜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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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聲相應。同氣相聚。故以和氣加乎人則人亦以和氣加乎我。以怒氣加乎人則人亦以怒氣加乎我。此所謂出乎爾者。返乎爾也。是故君子愼其在我者也。

所惡於上。不以使下。所惡於下。不以事上。所惡於弟。不以事兄。所求乎朋友。先施之也。

○肝主怒。木主風。故風盛則怒易發。同氣相感故也。

論松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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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木陽木也。陽性善發散而升。故氣在葉。凡物之所賴而生者陽也。故去其葉則陽洩而不存故死也。治心亦然。去其禮則善亡而不存。故心死也。

或有叢松云。名雖松。實非松也。譬猶僞學之人。名雖學。實非學也。

論邪不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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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統陰而陰屬於陽。陽克陰而陰屈於陽。

正者陽也。邪者陰也。故邪畏正。不敢犯也。

正人陽類也。善陽德也。以陽類而存陽德。則宜乎陰邪之不敢凌犯也。陽若衰虗則亦未免凌犯也。

小人見君子則畏憚之。若失其道則反受制焉。苟有至德。雖牽於勢而受制焉。能明哲焉。亦不至於殺身。

○動物易乎搖。植物難乎搖。故心定者難乎搖。

動物陽類也。陽性喜動而發散。縱其氣而任之。無省察存養之功。則易流於燥妄而成習。故兒童與無學之少年。多剽輕強疾之情。故善諧謔善喜怒。

故沉重深遠者鮮矣。

○多淫雨迅雷烈風者。陰盛之所致也。然則堯舜周公之世。其陽盛乎。

○風起則波動。陰應陽也。

○童子不畏寒。陽方長也。少年不畏寒。陽方盛也。

○陽主喜樂。陰主憂懼。陽主剛明。陰主暗弱。故人少則多聦明剛斷。老則昏暗柔弱。此不學凡人之血氣也。

若夫積學之君子。外則雖衰。內則不衰。故無妄動。所習者然也。

○氣昏則易怒。肝氣微弱而不固。易流而放也。故睡初覺之時。老耗之時及大病之餘。怒易發。必須下氣。怒可消。

○鏡虗明故能容物而辨姸媸。心虛明則能容人而辨是非。

○天體圓。日月星辰天屬也。故象天而圓。

飛鳥陽類也。故升於天。走獸陰類也。故行於地。

卵屬陽故圓。胎屬陰故方。

木陽木也。故高參於天而強。草陰木也。故低着於地而弱。

○少時則屬陽故多樂。老時則屬陰故多憂。

年幼則陽微而陰猶盛故多懼。年壯則陽盛而純一故無懼。年老則陽衰而陰盛故多懼。

大病之餘。陽不足故多懼。

○水能影物。月水精也故能影地。北多地故北多實。南多水故南多虛。地實故影實。實故黑。水虗故影虛。虗故白。月軆本白而且加之以遠虗之白影。朦朧難辨。雖有影如無影。故月之四邊白虛而無影。

論福善禍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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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善而惡惡。理之常也。

善陽道也。惡陰道也。

福善應也亦陽也。禍惡應也亦陰也。

同聲相應。同類相聚。故善者福之。淫者禍之。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或有善而被慘禍者。不量時而不謹也。不幸也。

或有惡而不被禍者。幸而免也。

福善禍淫。理之常也。禍善福淫。理之變也。聖人必論其常而不論其變。不語恠力亂神則可知也。

禍善者寡。禍惡者多。聖人必從多也。

積善之家。有餘慶者多。常道故也。積不善之家。無餘殃者鮮。亦常道故也。

積善之家。無餘慶者亦鮮。變道故也。

又曰積善則人爭頌之。故皇天感眷。降福無彊。積不善則人爭怨之。故皇天震怒。降禍不測。獲罪於天。無所禱矣。自作孽。難可逭也。

善而不幸。人慕之。故顯達於先世。父母曁兄弟子孫宗族雖禍。福莫大焉。不善而幸免則人憤之。辱及先世。父母曁兄弟子孫宗族雖福。禍莫大焉。

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不義而生。不若義而死。孟子曰捨生而取義。人而無禮義。則其爲禽獸不遠矣。

義而死則雖死亦榮矣。榮則非福而何。不義而生則雖生亦辱矣。辱則非禍而何。人生有限。視死如歸。得正而斃焉。則雖死何恨之有。

或曰惡人之必禍善何也。曰惡其忤己也而禍之也。

不禍善。惡不足以積也。惡旣積則天震怒。故禍不測焉。

福善而禍淫者。天之本心也。彼循私而逆天。故天怒而禍之。

曰天不言。安知其怒也。曰人之心。卽天之理也。人怒則天之怒從之矣。

或問曰或有潔己寃死而無後者何也。曰強剛刻薄。少寬容弘大之德。故身未必盡善而喜言人過。心未必正而循名殺身。雖似乎善而實未然也。實未然則未必獲福而有餘慶矣。

且或實有一善。而一善未足以當積善之稱。亦未足以掩衆過。則亦未必獲福而有餘慶也。

是故君子貴積德而無過矣。

所以積德者。盡當爲之道而已。非希福也。自然獲福。常理然也。

或曰比干諫死。伯夷叔齊餓死。伯紀寃死。顔淵早卒。冉伯牛得㐫疾而死。此四五子者。非無過積德之人乎。曰此所以然者。天地之大變也。非常理之本然也。不幸莫大乎此。不應有是而有是。夫福善禍淫。理之常也。禍善福淫。氣之變也。常者天意之本然也。故聖人主之。猶性善之說也。

或曰變非天意之本然乎。曰雖是天意。拘於氣運則豈其本然哉。

合而言之。雖曰天也。分而言之。人也豈天哉。雖曰人也。拘之則亦豈本然哉。非其本然則豈天之本然哉。

論天覆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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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奪紂之民。歸于文王。是豈天之本心哉。紂自絶于天。故天惡其駈民也。絶之覆之。

然以生生愛物之心。豈頓然輕絶哉。故數示變以警之。紂終自暴棄無悔心。然後奪之覆之。天豈能自爲之哉。命武王爲之也。

○天與人地。皆有理氣。而獨稱於天者何也。從其所主而然也。非曰人與地無理氣也。

○子不孝於父母。愛子之心。不忍輕絶之。故敎責之。終不悔然後絶而黜之。猶天之於人也。

然其絶之也。豈頓斷如行路人哉。故必自責其不能敎之罪也。

○人猜人之能而陷害之。不知驅譽於人而自歸於毁。欲禍人而不知己終陷於禍也。然則禍人者。祟己禍之媒餌也。

○人君者。天人之主也。故天神依焉。下民附焉。可不敬哉。

不敬則天怒人怨。變恠百出。禍亂大作。到此則無可奈何。不若預圖之。不使至此之爲愈也。

○人不知齊家之道。不節之以禮義。則婦人必恃寵驕恣。泛濫而越分。猜妬而爭財。奸計浸長。禍亂百出。必須防微杜漸。浸浸敎誨。使習於善。不可泥愛之而已。

論月與星辰之受日光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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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得日光則光射而明。鏡亦然。卽此而推之。則可知月與星之受日光而明之理也。

○香臭入於惡臭。香臭變爲惡臭矣。惡臭入於香臭。反是矣。是故知里仁之爲美也。

○氣順達則易直。逆塞則壅結。故木逆塞而壅結則末反大於本。

○或曰萬物之首。竅必七者何也。曰物之所以發用者陽也。陽有老少。必用少而闕老者何也。老則極而陰生。陰生則衰矣。故不能用事。少則方盛大故用事。故七也。七故或比之於七星也。

肢必四者何也。天地之用。皆四也。物合天地之氣而生。宜乎四也。

○鳥獸皆草木之精。鳥屬木故羽似木葉。獸屬草故毛似草葉。

木參於天。故鳥飛於天。草着於地。故獸行於地。

○或曰男兒之智。遅於女兒何也。

曰男屬陽女屬陰。陽明陰暗。

陽含陰幼則外陽未盛而內陰尙盛故也。

陰含陽幼則外陰未盛而內陽尙盛故也。

且陽性進。陰性退。進故到長而始明。退故在幼而能明。

陽離也。離火也。陰坎也。坎水也。火微則不能遠照。水雖微。猶能受影。故男反遅於女。

○陽進陰退。陰陽對立。陽旣進而前。則陰自然退而却。

前陽後陰。陽性善於用。故凡物善用首與手。

論仁義軆用本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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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爲軆。義爲用。

仁則公。公則仁。

仁者公之本。公者仁之效。有本然後有效。有效然後知有本。

論四德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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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有五性。信貫於四性。情有七情。欲貫於六情。

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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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諸內。必形諸外。故油淸則燈明。油濁則燈暗。是故君子愼其獨也。

論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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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者陽也。必須平易而婉順。輕淸而踈暢。精約而委曲。端重而懇切。溫厚而嚴密。優裕而不迫。雍容而中和。然後方是本然之聲。

凡氣盛於虛行於通。洩於踈薄。故雖中虛之器。外殼堅厚而全塞。無通氣之竅。則聲不出焉。故無竅之器。必有踈薄而柔軟之處。堅厚之器。必有竅焉。故氣通而聲出焉。故皷之屬無竅。鐘之屬有竅。

凡聲始大而終微。始疾而終遅。始緊而終緩者。陽始而陰終也。

初微而中大者。陽自陰始而漸進也。

初必緊者。陽專一也。

終必搖者。陽委曲也。

始作。翕如也。純如也繳如也繹如也以成者。陽進故也。

樂必有節者。陽必待陰而成故也。

論邪不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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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則幽暗不能祟。專一則物不能撓。堅實則物不能入。陽盛則邪不能犯。

燭理明而有定力則專一而堅實。堅實則無懼。無懼則陽有餘也。陽有餘故陰邪不能犯也。

燭理不明而無定力。則雜亂而虗弱。虗弱則多懼。多懼則陽不足也。陽不足。故陰邪能犯也。

以此觀之則陰邪之不能犯正也宜矣。

雖無定力之人。有所着則亦能專一而堅實。故能無惧。亦陽氣有餘故也。

雖曰陽也。無定力而有所着則欲火也。比諸陰邪則猶可謂陽也。然非陽之正則雖不謂之陽可也。

○陽進陰退。故男前大女後大。

○物成於三而三才立焉。故水火交感而木生焉。天地交感而人生焉。三才之道也。動植雖殊。理則一也。

或曰萬物皆水火。天地之交感而生。獨以木與人枚論者何也。曰有所主也。何謂也。從其始而歸重也。

曰木之生。非由於天地之交感。人之生。非由於水火之交感乎。曰互言也。

木植形之始。人動形之始。木陽之成。人亦陽之成也。形雖異而理同也。故木立而人亦立。

○制欲存理。消忿去欲。

○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

氣數之不幸命也。天之賦物本無私。非有厚薄也。物之不齊。自然之理。

人之厲我命也。我之不見知命也。彼實有不得自由者。何怨之有。

且彼之橫逆。曲在於彼。何預於我。在我有自勉之道。在彼無可怨之實。

故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

下學於人事則能上達於天理。

又曰天之不厚命。人之不我知。何慍怒怨悶之有。

或曰夫子答子貢之問。發此者何也。曰子貢有務外不務內之習。故夫子言之。使自警悟。

此章之意。亦含一貫之意。夫子告以此。實告以一貫也。子貢不察而不能問。惜哉。孔門諸人。穎悟莫如子貢。猶若此。况他人乎。宜乎道之難傳。若使曾子聞此。必曰唯。雖或未能曰唯。必將有問以發夫子之意矣。自註。子貢或悟而默會。

又曰穎悟者。恃其聦明。聞人言自以爲通。故不能精察而深思。所多踈畧。其子貢之謂歟。

○氣質之淸濁。本然之有通塞。本然之通塞。思有邪正。思之邪正。意有公私。意之公私。四端有當否。四端之當否。七情之中不中。

四端有當不當。而古人以謂純善無惡何也。曰指其本然也。以此推之。非獨四端。性亦然矣。

七情雖曰無分於善惡。乃若其本。亦可曰中也。其背本而不中節者。理弱故也。

○思。意之軆。意。思之用。

意本善如何。曰兼善惡。曰兼指其本與變也。

○不可方人之長短。若遇好勝而強狹者。必値慍怒。甚則怨害生。愼之愼之。

○六藝之中禮最重。非禮以節之。諸藝皆不得中也。

言志道而不言據德則徒志而已。言據德而不言依仁則徒據而已。言依仁而不言游藝則不備。

盖仁爲軆。藝爲用。游於藝則用之裕如。可知用之裕如。則軆之安安可知也。自註。遊字且有優遊不迫之意。

仁爲善之長。言仁則四德之包於中可知也。

禮爲藝之長。擧禮則五藝之包於中可知也。禮爲五藝之長則游於藝。是游於禮也。古人以玩物適情。訓游於藝。余甚疑之。不敢自是。以俟後人。

○觀人之法。孔子爲無弊。孟子觀其眸子一段好矣。夫子不言。無乃慮有弊耶。莫知其故。余甚疑之。不敢斷。

○貞哉朴元敷之妻權氏。纔奠鴈而喪夫。以布衣䟽食。終其一生。終日端默。未甞戱言。未甞啓齒。不喜接人。以罪自處。苦節哉。人莫能及。

○人之密言。不可漏洩。心不固而德薄。且橫罹於禍也。

人信我言。不可以妄傳。彼賢者必疑我而不信。不復親我。不可不愼也。

○誠以饗人則人必感誠。雖不欲也。屈意享之。人神理同。所以古人誠於祭祀。冀其感格也。

○喜言人過。樂聞人過。惡人不附。語多不平。非吉人也。害人之心常在故也。

○人之患。在於恥爲人下。人之言善則外爲壓倒之狀。內實偸學。或不得已而強從。則有若採取蒭蕘者然。他日與人言。有若自前而已知者然。害理莫甚焉。

與人閒談。語或逼己。自歉而怒。器小也。

器小哉。人已改過。或因講卞而語窮。稱此而抑之。此好勝之病也。

務外而不務內者。人言其失則惡聞之。飾詐以重其過。

○上有所授。無故不受。不屑也。不屑也則不恭也。上忤其鄙己也。慍怒之。故不敢辭也。

上有所賜則毋敢輕視。敬受而藏。以伺乏而更獻。受則喜。

○人言之來。毋論曲直厭聞之。對面不快。退而攻斥。逢人輒言。以洩欝氣。此凡人之情也。

信不及人。雖欲諄諄開喩。不可得也。非徒不可得。反取辱也。

又曰數則惡煩而厭薄。厭薄之久。必相隔也。是之謂失言也。

○渼湖處士金碩堅卒。公性至孝。事母不愧古人。少遊眉叟門下。晩好學。熟覽朱文。頗有所得。見識該博。謝意於功名。不與世追逐。惡世之朋黨而妄是非者。不輕於朝廷臧否。且少言人過失。公氣像坦然。用心平正。喜怒不忙。言笑休休。待人容恕。不喜苛刻。禮下於人。不恥下問。交遊之際。少合於心。不拘年之老少。或有所見之不替。必諮諏於人。不以賤少而棄其所見。公之量弘矣。當今鮮見其人。斯人沒。吾誰與瀉懷。以酒得病。終未享遐年。惜哉哀哉。

或曰金公多㥘而遅疑。無膽故也。余曰彼以㥘疑。故能謹愼而免罪。其㥘與疑。不可及也。子不見昏暗壅塞之人乎。多無㥘疑。所以爲惡而無畏。陷於刑戮。

或曰金公多譎。余曰彼過於含容。故見疑焉。余未見公之行事有詐處也。

○伏而想見本生外祖之德。沉重之質。忠厚之心。端肅之容。簡默之言。至今如在眼前。嗚呼盛哉。

○淸踈哉。本生伯舅。雅正哉樂易哉。諱舜岳字汝舜。

○善人哉。尹泰慶。孝哉。能事母至誠。有欲必順。少無難色。妹一人己彼無間。有才學能通筭學曆數。末年將肆力於聖學。天不慳才。使不得成就而夭。可惜可痛。

○凡獻物。無意而獻者忠也。有意而獻者詐忠也。詐忠者諂也。諂者將欲賣賴我也。賣賴之餘。繼之以傾害奪取也。

有意而獻。欲說誘而欺詐也。欺詐者。欲濟其私也。

○君子爲人師表。表正則影端。表不正則影不端。不可不愼也。

今之學太尙文。尙質以矯之可也。

矯則文質彬彬而得中。

論酒樽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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樽者撙節之義。酒味甘美。易於過飮而生亂。故名其器曰樽。

○禮而節中。有差等。

乹乹夕惕。聖人也。

克伏邪私而黜消之。戒懼存養。得保其中者。其次也。

粗知要領。欲其克消而未能者。又其次也。

○禮。節中之謂也。節者節欲也。中者不偏也。

樂者和樂之謂也。氣得禮節。不使有差。故其意象和樂從容。

禮者尺量撙節之意也。有撙節然後中。中則和。

樂者和樂之意。

以其意而言則樂也。以其氣象而言則和也。有是意然後有是氣象也。

或曰禮樂無不在。憂哀怒懼。亦可言樂乎。曰然。曰何謂也。曰當憂之時。禮以節中。素而安命。則意自泰然。故氣象自然雍容而不迫。此樂之意也。

曰憂哀之發。比喜樂得無盛衰深淺之別乎。曰喜樂樂之得時而用事。其盛與深可知也。請問其詳。曰喜樂則樂之主情。氣象自然舒暢。比之憂哀。樂意盛深。不似彼之衰淺也。以此觀之。彼此深淺。可知也。譬如秋冬之時。不無陽氣。而不如春夏之用事也。

○禮而無樂。禮不中。樂而無禮。樂不節。

樂發於心而由於禮。寓於手而蕩於器。器蕩而聲應。聲應而聲和。聲和而心還感。感而和。和而欝氣散。欝氣散則氣自舒暢。安閒而得中。

有此然後有彼。有彼然後有此。是知心和則樂和。樂和則心益和。心益和則樂益和。此同氣相應之驗也。

無禮則心不和。心不和則樂不和。

禮有存守意。樂有雍和意。存守則氣自雍和。

○子思之言。比孔子似汗漫。孟子之言。比子思似馳騁。

孟子下語之際。比孔子欠精密而蘊約。

程子所見。比朱子欠詳明。自註。程子生於先。朱子生於後故也耶。

朱子氣象德量。比程子少欠沉默溫厚。

程朱之間。如思孟之間。

朱子論人時。欠容恕。

○近來碑銘列傳及論人。全無酙酌輕重。栗谷眉相皆有此習。

唯退溪先生碑傳論人。最得其中。高峯其近乎。

○退陶作文。遣辭下字。欠要約軆格。似染俗習。

東方學術。無如晦退兩先生。晦退其東方之程朱乎。

○觀其所親信。可知其好惡。觀其所好惡。可知其公私。公私之分。善惡繫焉。

○賢哉孝汝。寬仁愛人。好善以誠。禮下於人。虗受人言。不恥下問。少表裡物我。人之有善。若己有之。吾於此人。未甞聞貪爭忮猜之心。未甞聞無廉無恥之事。

又曰孝汝氏德行有餘而知不足。仁厚有餘而明斷不足。以其久居鄕曲。不得多見典籍。不得與人講磨故也。

孝汝氏資禀近道。鮮見其人。

論親踈分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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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同禀天地之氣。一本也。有親戚與他族。有情誼之親踈。有居住遠近之不同。分殊也。

親戚同一父祖之氣。固親也。親之中亦有親踈有近遠自註。此以族而言。有內外。

親踈雖同。居之遠近。自註。此以居而言。親踈亦殊。何則。居相遠則見相稀也。

且所生之氣習。亦有親踈之不同。此地之區域風氣之所使然也。

他族固踈也。踈之中亦有親踈。交之深淺。居之遠近異也。

親踈雖同。居之遠近。見之踈數異。則情誼自有深淺也。

遠方之人。不如近方之相習。亦區域風氣之所使然也。

○天運流行。自然而有序有泰有否。泰卽本然之常命也。否卽反本之變常命也。

○後世以縱橫自恣爲自然。皆無節而反正。非本然也。

○仁厚哉。鄭洙閔。寬弘哉。鄭洙閔。深沉哉。鄭洙閔。安靜哉。鄭洙閔。簡默哉。鄭洙閔。寡慾哉。鄭洙閔。謹愼哉。鄭洙閔。廉於財貨。讓於名利。淡於色欲。九年連喪。能盡孝盡禮。厥後其妻遭憂。使終三年。妻因病死。又過三年。不近女色。吾無得以及焉。自註。鄭洙閔字孝汝。

○或曰靜時無氣乎。何獨曰理。動時無理乎。何獨曰氣。

曰靜時非無氣也。不必擧言。故只擧理。動時非無理也。不必擧言。故只擧氣。各有所主也。請問焉。曰靜時軆之分。故擧其主而明本。動時用之分。故擧其使而明末也。

不用之時。統在君。用之時。功在臣。

或曰用之時。君不能統乎。曰就其偏重而言。非謂君不能統也。譬如義以方外時。非無敬。就其偏重。故不言也。

○理爲氣之軆。氣爲理之用。

理爲氣之主宰。氣爲理之用使。

氣因理而動用。理因氣而著見。言氣之動用則理之動用可知也。何則。理爲主也。

氣爲用。就其可見者言也。若因其可見而推其所不見。所不見者。亦豈無動用之機。理若無動用。氣何從而動用。

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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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國之用。君子得用則用以治民。不用則退以自脩。以是法敎授而已。國家之外。不可別有私法。

故不能無疑於社倉。此法行之於後。或有專利貽怨之弊。法美如此而有弊何也。上權在下。分不得其正。豪強者得以弄私權。

國治則不待鄕約而自有敎化之法。國亂則雖有此法。未免生弊。抑行之者。未免拘束急迫而然耶。抑分不得其正而然耶。

君子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旣藏則不過敎授。各自退行而已。何必私擅國法。故孔子論法。示可行之意。不敢私自擅行。

若春秋則垂戒萬古君臣。所繫重大。權之所在。非得已也。

○君子論人之善惡。不可一有過當。故碑銘作傳。不可不斟酌而用中。所以愼於遣辭。

君子論人。忠厚得中可也。

君子愼於是非者。君子得用則得用刑賞。不得用則刑賞之意。寓於此也。

○天地之大氣曰元氣。元氣亦可分爲二。日夜不息。周旋有常者。謂之元氣。聚散消長。來往無常者。謂之游氣。比之則元氣如經脉。游氣如往來之氣。

元氣軆氣也。游氣用氣也。元氣經氣也。游氣緯氣也。

舍元氣。游氣無所生運。非游氣。元氣何所運用。

非謂元氣之外別有游氣。游氣之外別有元氣也。此不過就一氣之中。分經緯而別其名。以明其有條理也。

若欲不分而渾之則未免爲太渾同之病。若惡此病而分爲二則未免爲離二之病也。

凡論渾同。不得其說而過於渾同者。謂之太渾淪太含糊。分別不得其說而過於分別者。謂之太分拆太細瑣。二病合謂之安排苟且。

若渾論而得其當。豈謂之太渾淪太含糊。分別而得其當。豈謂之太分析太細瑣。

太渾淪者。或有分別則未免太分析太細瑣。太分析者或有渾論則未免太渾淪太含糊。二病亦相因。皆所見不明。強安排故也。

又曰元氣如人身之臟腑。十二經之脉氣也。游氣如人呼吸之用氣也。有元氣能運游氣。有游氣能承元氣。

元氣存則游氣亦存。元氣散則游氣亦散。未有無元氣而游氣獨行也。是知元氣者游氣之軆。游氣者元氣之用。元氣者游氣之本。游氣者元氣之使也。

元氣者。一元循環。無時休息者也。

游氣者。陰陽鬼神屈伸往來者也。

若以游氣渾於元氣則分殊之意安在。

游氣之運。萬物生死。是知萬物生死。游氣之所爲也。

萬物游氣。在於元氣之中。元氣運於游氣萬物之外。

又曰元氣聚散動靜而乹坤闢闟。游氣來往消長而萬物生死。

凡理之難明者。或創立名目。明其曲折。權例也。何必古有是名然後名之。

權而不當則斥之可也。當則如之何其斥之。此惡自用之病而歸於依㨾。兩病皆無。方爲得中。

且游氣之名。古已立之。非新創也。

又曰元氣謂之大游氣可也。游氣謂之小元氣亦可也。此借名而互明之義。名位旣立。似不可以相換。借而互明則有矣。

此法筭家亦有之。駕虗成筭是也。

又曰元游合言則一元氣也。分言則有元游之別。以此觀之。游氣便是元氣。

譬如人之呼吸。亦六經之氣。別作名目。別其經緯也。

凡氣之在於本軆而不離者。在天曰元氣。在人曰經氣。游於本軆之內外者。在天曰游氣。在人曰呼吸之氣。

○重厚而端默。溫和而齋整。

又曰言務簡約而安靜。氣定然後思精。思精然後言要。

○治心有緩緊與寬猛。申申夭夭。是寬緩。兢兢業業。是猛緊。

○人心可以德服。不可以威服。

○人責我過。諫也。我分䟽之。彼曰我進言。胡不動聽。我反逆之曰我進言。爾顧不聽。反自爲進言也。則是飾非拒諫。無進益之志也。

勿批人過而誇我長。是害人而利己也。薄德也。

人諫我。勿並言彼失也。躬自厚而薄責於人。

人議譏我。處之泰然。勿有不平。

又曰泰則易驕。恭然後無驕。

○與人講論。所見不合。勿退而怨怒。攻斥彼失。與人言。人侵我。當謙恭。勿慍而逆折。

古人以直爲恭。今人以諂爲恭。古人以謗譏爲藥石。今人以評議爲氷湯。

古人有若無。今人虗若實。古人以能問於不能。今人以不能。恥問於人。古人樂於進益。今人樂於退棄。

人自退棄曰質劣。是無勇也。

○氣不可輕燥麄妄。亦不可客雜浮淺。不可強急。

動止不可怠惰忽易。

言辭宜靜默恭切。宜和平忠厚。不可鄙悖麄躁。不可迫切。不可煩支。不可飾非。不可好勝。

事至卽時行之。不可怠緩。

夙興夜寐。

勿明言人失。

與人言。彼不明而氣急且好勝。不肯察我言。摽絶中間語。以爭得失。彼雖不是。寬緩而使盡。待其言終。察其歸宿。然後和聲徐辨。彼若執。止而不言可也。

人言我不明。虗而受之。勿曰爾亦不明。

人之患。在於爲我。所以多忿爭。

○默會則思深。所得精。強辨則氣亂。所見淺。故顔子默記而退思。

○或曰如何能百事聦明。亦能善占。曰精神過人而好學則能無欲而專一。是以百事聦明善占。

精神雖未過人。善養則能使不足者足。如何則善養。曰好學無欲。是善養也。

○孝悌是順德也。然順之以禮則孝悌也。順之以非禮則乃諂佞也。非孝悌也。

拂戾暴慢。非孝悌也。諂諛苟容。亦非孝悌也。

今人以諂諛爲順。此非無違於禮。

○人而無信。人不服。不服則不付。不付則離叛。

不信則威不立。威不立則法令不行。法令不行則百事不擧。

○不可輕言人之所厭聞。恐生害。

○人以文求其潤色。好則因爲己文。載於私稿。是吝也貪也。

人求我以好物。旣許之矣。所得物好則自取之。是無信而不廉。人必怨怒。怨怒則不付。是謂失人心。失人心則賢人不至。何以濟事。

○所見多執滯者。氣習偏而所知昧也。

強狠者語侵則怒。自大者比並則怒。驕之所致也。

好勝者。自以爲能變通。於變通處執此。不知根本而𮣡私智。不學故也。

不明則不自知。不自知故多妄。

○能知下學上達之義。自有一貫處。

不怨天不尤人。知道理之無窮。自責己之無實也。

○陰感陽應而化物則爲獸。陽感陰應而成物則爲禽。禽捷獸鈍。禽多音獸少聲。

故女人之性。多輕捷易言語。

若夫貞吉之女。不在此例。

○山爲陰。水爲陽。

又曰地有陰陽。地勢平坦明麗者爲陽。險峻粗惡者爲陰。

地之高處爲山脉。山脉有榦有枝。榦爲陽枝爲陰。有內地有邊地。內爲陽外爲陰。有北榦有南榦。北爲陽南爲陰。

巳會以前。陽氣升進。榦內北氣行而聖賢得位。午會以後陽氣退伏。枝外南氣行而小人婦寺夷狄得位。

陰氣盛則陽氣衰。衰則伏。故衰世賢人隱。

○聖人生而聖。賢人以下。學而後聖。

學則智明。智明則誠。誠則仁仁則公。公則措舍得宜。措舍得宜則君子進。君子進則野無遺賢。

賢人進則禮樂興。禮樂興則刑政理。刑政理則賞罰明而賦役均。上下皆得其所。

井地立疆界正。上無奸臣奸吏侵漁之政。下無濫民奸民爭訟之患。如此則政治而無多事之弊。愁怨之聲。何從而起。

後世縱不能行井田。正綱紀脩文卷。省徭役薄賦斂。戒逸遊玩好宮室池臺衣服犬馬。禁女謁䆠寺讒夫。擇賢而任之。去偏黨務公正。持大軆除煩苛。察民疾苦。順其性而無拂逆。則民之悅樂。若解倒懸。何憂乎離散而思亂。

封建則天子統大國。大國統小國。若有大事則大國小國皆聽令於天子而後動作。或有一二亂逆之徒。上下相制。不能妄動。

雖王家政衰。亂賊不敢乘機。畏諸侯中忠義之士扶大義而正名分。畏好名喜功之士。乘時圖功。亦畏奸䧺假仁義正其罪。所以不敢也。

此大一統之法。美莫大焉。

其要只在於設敎化興禮樂。紀綱立於上。美俗成於下。如此則何憂乎政衰。何憂乎奸臣奸吏。何憂乎奸䧺。何憂乎亂民。

其要唯載中庸九經,論語尊五美章,孟子梁惠王齊宣王章。審而行之則治可成矣。

政要只在不忍之心。公而義則可謂不忍。

仁義立則禮樂擧矣。

漢家之不嗜殺人。不任婦寺。薄斂省稅。封王同姓。唐家之租庸調府兵之制。雖不能盡善。亦近於古。後世治法。無及於此者。

漢唐之後王。猶不能遵此制。由君臣無賢人故也。

我國收稅之法五衛之制。與唐家制度相近。西厓相公始壞此法。其後癸亥功臣。各以利害。尤亂古制。其後變更多出於宋尹兩人及勳戚。宋與勳戚久執權變。更比尹尤多。

○掠人妻妾。強暴之事。掠人財貨。強盜之事。強暴與強盜。天下之所共憤。夷狄專有此習。金本夷狄。有進中國之心。一朝不勝其本心。辱天下之君臣父子。汚天下之婦女。不顧公義。縱欲無節。與強盜何異。此天下之所共憤。所以終滅於宋。金若無此。宋必不與元同心。金何從而亡。自註。陰性貪惡。夷狄邊陰之氣。故禀性如此。

無信無禮。滅先王之典刑。天下所共憤。金皆有之。此所以不免於夷狄。

元與淸。少有信可矣。滅先王之章服。逆天下之望可乎。

剃髮天下之所共憤。淸拂人望而䝱之。其能久乎。

○內外俱陽爲聖人。內陽外陰爲君子。內陰外陽爲覇者。內外俱陰爲小人。

大抵君子陽多陰少。小人陰多陽少。君子外陽不足。小人內陽不足。

○靜柔爲陰之本然。婦人之性。靜柔爲正。

非獨婦女。男子亦以靜柔爲貴。

○齊家不以禮。鮮不至亂。嫡妾無分。賜予易序。鮮不至敗。

以妾爲妻。五覇所不爲。五覇所不爲而爲之。國不至於敗亂者鮮矣。

○里仁爲美。人心如水易誘。里不仁爲惡。雖有操心。久處則必染。

○男女賓主上下。人神天地陰陽。每每相反。以其對待順逆故也。

天之左卽地之右。地之左卽天之右。天之向卽地之背。地之向卽天之背。地之陽卽天之陰。天之陰卽地之陽。以其對待相面故也。

更明之。從天之向背而對地則地固右旋也。若反地之向背幷天之向背則亦左旋也。非獨地然也。天亦然。

非獨天地然也。男女賓主上下人神亦然也。

凡天地男女人神。有相反者。有不能相反者。相反者在天地則形體文章氣候圓方大小行止旋法也。在男女則性情形器剛弱大小衣服居處設施也。不能相反者。在天地則上下東西南北陰陽五行寒暖之類。在男女則五性四端七情氣血之分。首身耳目口鼻手足背腹上下飮食寒溫之類。非獨天地男女然也。賓主人神亦然也。

陽貴而陰賤。故尊陽而抑陰。抑陰故役陰也。人亦抑陰故役右手也。

且陽氣自左而上頭。故左耳目聦明。自右而降軆。故右手足有力。有力則便利於作事。故必以右手。非獨天地與生人然也。神亦然矣。

或曰男以左爲陽而尊之。以右爲陰而賤之。女則反是。以此觀之。女反尊陰也。

曰不然。曰何如。曰男女所主雖不同。其尊之則一也。曰男女相反。何其然也。曰相反者所主也。非謂所尊也。請問詳焉。曰左有血陰也。女反主而爲陰。右有氣陽也。女反主而爲陽。然女以有事爲貴。非尊之乎。自註。男女相反。男以無事爲貴。女以有事爲貴。

又曰女必從夫。亦役右。不亦賤之乎。

又曰男以左肝之氣爲陽。女以左肝之血爲陰。男以右肺之血爲陰。女以右肺之氣爲陽。以此觀之。男女皆尊氣也。非尊陽乎。以此推之。左右上下背腹皆然。

○或曰人之死。葬前上食。左設象生也。葬後上食。右設神之也。余曰何據焉。曰虞祭有右設之文。初虞旣右設而神之。上食還左設而象生。似不如是。曰何謂也。曰朝爲神暮爲人。今日爲神。明日爲人。似爲未安。曰其義何在。曰葬前魂氣軆魄。俱在一處。猶有生人合魂魄之義。孝子之心。不忍死之。故居處飮食。一依生時。葬則形歸窀穸。魂依木主。雖未入廟。猶爲神焉。似變一節。余曰不忍死而象生之義安在。曰神與人相反。彼旣爲神。必以神道爲便。不害以神道待之。且居神主於常處。依朝夕而饗之。右設一欵。何害於不忍死乎。

曰葬前則余無惑焉。葬後則余竊惑焉。魂離形則果神矣。故虞而安。虞必右設。見其他日入廟之義引之也。旣引之矣。不忍以因神。故還卽象生也。孝子之誠如此。神不獨念乎。且捨舊而從新。豈神之所安乎。

又曰神主猶居常所何也。曰神之離此不久。必心戀於此。猶有生之習。孝子奉之如生。不忍遽變。由此觀之。可變而變。不可變而不變。何害於數。數變而神若不安。豈數變哉。奉之至誠。情禮合當。神豈不安哉。

請問目。曰初虞而一示變。再虞而再示變。三虞而三示變。卒哭而四示變。附祭而五示變。初喪之禮終也。請借附祭一節以明此。夫附者。奉主入廟而附于祖姑。姑如班附之義。以著他日入配之義。然不忍因此而遽神。故復于舊居。以伸不忍死之義。以此推之。其不可以右設也明矣。三年之內。不忍以右設。况卒附之前乎。

且虞卒附祥。大祭也。吉祭也。異於㐫祭。神之可也。上食。私供也㐫祭也。禮宜象生。以伸不忍死之誠。豈可以吉祭而神之乎。㐫祭而行吉。以抑至情。於子心安乎。此恐非哀矜惻怛之仁。

以義抑情。合理也。以非義抑情。不亦違道乎。

朞而祥神之。孝子猶爲罔極。况纔葬乎。

又曰朞而練。示將神也。再朞而祥。掇几筵止朝夕。神而吉也。禮制有限。情不可以不抑屈之。祥而後屈之猶不安。况纔葬而屈之乎。

或曰葬後正筯西向。以筯頭向東。以筯端向西。與生人相反。陰道反陽也。曰陰陽。有相反者。有不相反者。吾恐此一節不相反也。何則。天地相反。而上下南北寒溫。不相反也。男女相反。而飮食手足運動屈伸。不相反也。以此觀之。神人雖曰相反。右手執匙。恐不相反也。夫祭者饗神以生道也。用生時之禮不亦可乎。

○天道左旋。地道右旋。地非右旋也。天動而地靜。彼轉此不轉。不轉則退。退則似右旋。故曰右旋也。

月亦左旋。不及日而退。故似右旋。

月雖陰。天之屬。故亦左旋。遅故右旋。此有同處有不同處也。

○老來食味。與少時異。氣血變故也。

以此觀之。可知神之饗道。與生人不同也。

○言不可苛刻險愎。不可虗誕巧佞。不可辯折。不可臆逆。不可狠戾。不可忮猜。不可雜亂。不可支離。不可輕浮。不可多言。

○至親不可言過失。

○不學而思過人。難矣。

不篤學而欲名之過人。慾也。

○靜而敬然後動而恭。

靜而雍容然後動而和順。

靜而涵養。動而合義。

靜則澹虗精一。動則公平適中。

○祖父主孝友出於天。睦族愛友。待人以誠。人咸愛附。事君忠節。處事以義。人咸敬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