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紀/卷6
建武七年
[编辑]七年春正月丙申,詔天下繫囚非殊死者,一切勿治。
是時海內新安,民得休息,皆樂吏職,而勸農桑,風俗和同,人自修飾。上惟王莽僞薄之化,思有以改其弊,於是黜虛華,進淳朴,聽言觀行,明試以功,名實不相冒,而能否彰矣。又念前世園陵太盛,王侯吏人轉相倣競,乃下詔曰:「世俗不以厚〔葬〕(薄)爲鄙陋,富者過奢,貧者殫財,刑法不能禁,禮義不能止,倉卒以來,乃知其咎。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薄葬送終之義。」
癸亥晦,日有蝕之。詔曰:「陰陽錯謬,日月薄蝕。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其赦天下。公卿百寮,各上封事,無有所諱。舉賢良方正各一人。」於是馮衍上書陳事:「一曰顯文德,二曰褒武烈,三曰修舊功,四曰招俊傑,五曰明好惡,六曰簡法令,七曰差祿秩,八曰撫邊境。」書奏,上將召見之,後以讒不得入。
袁宏曰:夫讒之爲害,天下之患也。闇主則理固然矣。賢君而讒言不絶者,豈不哀哉!夫人君之情,不能不形於外。夫好惡是非之情形於外,則愛憎毀譽之變應於事矣。故因其所好而進之,因其所惡而退之,因其所是而美之,因其所非而疾之。惡而於無嫌之地,而人主不必悟者,讒人之所資也。夫讒人之心,非專在傷物,處之不以忠信,其言多害也。何以知其然?夫欲合主之情,必務求其所欲。所惡者一人,所害者萬物,故其毀傷,不亦衆乎?若夫聲色喜怒之際,虛實利害之間,以微售其言,焉可數哉!是以古之明君,知視聽之所屬,不能不關於物也;知一己之明,不能不滯於情也。求忠信之人而置之左右,故好惡是非之情未嘗宣於外,而愛憎毀譽之言無由而至矣。
〔三〕(二)月癸亥晦,日有蝕之。是時宰相多以功舉,官人率由舊恩,天子勤吏治,俗頗苛刻,因是變也。
太中大夫鄭興上疏曰:「臣聞『國無政,不用善,則取謫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其道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此應變之要也。昔在帝堯,洪水滔天,帝求俾乂,嶽曰:『鯀哉。』帝知鯀不可,然猶屈己之是,從嶽之非,重違衆也。昔齊桓公避亂於莒,鮑叔從焉。既反國,鮑叔舉管仲,桓公從之,遂立九合之功。晉文公奔翟,從者五人,既得晉國,將謀元帥,趙衰以郄縠爲閱禮樂,敦《詩》、《書》,使將中軍,而五子下之,故能伏彊楚於城濮,納天子於王城。今衮職有闕,朝論輒議功臣,功臣用則鮑、趙之舉息矣。願陛下上師陶唐,下覽齊、晉,以成屈己從衆之德,以濟羣臣舉善之美。臣聞上竭聰明,則下懼其罪。故日者,君象也;月者,臣象也。君威亢急,則臣道迫促。願陛下留神寬恕,以崇柔克之德。」不從。
興字少贛,河南開封人。嘗從劉歆學講議,歆美其才,學者皆師之。興既之涼州,坐事免。會赤眉作亂,東道不通,興乃歸隗囂。囂貳於漢,興每匡諫,言辭懇至。囂雖內不能悅,而外相崇禮。興求歸葬父母,囂不聽,而徙舍益祿。興見囂曰:「昔嘗同僚,故歸骸骨,非敢爲用也,求爲先人遺類耳。幸蒙覆載,得自保全,今乞骸骨,而徙舍益祿。興聞事親之道,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奉以周旋,不敢失墜。今爲父母乞身,得益祿而止,是以父母爲請也,無禮甚矣。將軍焉用之!」囂曰:「幸甚。」乃爲辦裝,使與妻子俱。
上聞興歸,徵爲太中大夫。光祿勳杜林上書薦興曰:「執義堅固,敦於《詩》、《書》,好古博物,見疑不惑,宜侍帷幄,以益萬分。」於是敬異焉。每朝有大議,輒訪問興。上嘗以郊祀事問曰:「欲以讖決之,何如?」興對曰:「臣不爲讖。」上怒曰:「卿不言讖,非之邪?」興曰:「臣於書有所未學,而無敢非。」上乃解曰:「言不當若是邪!」興數言事,文辭溫雅,然以不合旨,又不善讖,故不得親用。
有子曰衆,以才學知名。其後皇太子及山陽王因虎賁將梁松束帛聘衆,衆謂松曰:「太子儲君,無外交之義。漢有舊制,蕃王不得私通賓客。」遂辭不受。松曰:「長者意不可逆也。」衆曰:「犯禁得罪,不如守正而死。」太子及王聞之,嘉而不彊。及梁氏敗,賓客多坐之,衆不染於辭。
夏五月,前將軍李通爲大司空。
秋,隗囂遣步騎三萬侵三輔,耿弇遣數百騎與戰,爲囂所破。囂將分兵取栒邑。馮異聞之,馳據其城。諸將皆曰:「虜兵乘勝,不可爭鋒。」異曰:「若虜得栒邑,則三輔動矣。攻者不足,守者有餘。今先據栒邑,以逸待勞,非所謂爭鋒也。」遂馳入栒邑,閉城,偃旗鼓。囂將不知,直來攻城。異擊鼓建旗,成列而出。囂軍亂遁,異大破之,追奔數十里,於是北地諸豪帥相率而降。諸將多有言功者,異獨默然。上璽書勞異曰:「栒邑孤危,亡在旦夕,諸將狐疑,莫有先發。將軍獨決奇算,摧敵殄寇,功如丘山,猶若不足。雖孟反後入,無以過也。今遣太中大夫賫醫藥殯殮之具,以賜吏士。其死傷者,大司馬已下親弔問之,以崇謙讓。」於是三軍之士莫不感悅。
袁宏曰:謙尊而光,於是信矣。馮異能讓,三軍賴之。善乎王之言謙也!楊朱有言:「行賢而去自賢之心,無所往而不美。」因斯以談,聖莫盛於唐、虞,賢莫高於顏回。《虞書》數德,以克讓爲首;仲尼稱顏回之仁,以不伐爲先。郄至矜善,兵在其頸;處父上人,終喪其族。然則克讓不伐者,聖賢之上美;矜善上人者,小人之惡行也。《司馬法》曰:「苟不伐則無求,無求則不爭,不爭則不相掩。」由此言之,民之所以和,下之所以順,功之所以成,名之所以立者,皆好乎能讓而不自賢矣。
夫人君者,必量材任以授官,參善惡以毀譽,課功過以賞罰者也。士苟自賢,必貴其身,雖官當才,斯賤之矣。苟矜其功,必蒙其過,雖賞當事,斯薄之矣。苟伐其善,必忘其惡,雖譽當名,斯少之矣。於是怨責之情必存於心,希望之氣必形於色,此矜伐之士、自賢之人所以爲薄,而先王甚惡之者也。
君子則不然。勞而不伐,施而不德;致恭以存其德,下人以隱其功;處不避汙,官不辭卑;惟懼不任,唯患不能。故力有餘而智不屈,身遠咎悔而行成名立也。且天道害盈而鬼神福謙。凡有血氣,必有爭心。功之高者,自伐之責起焉。故宋公三命,考父傴僂;晉帥有功,士燮後歸;孟側殿軍,策馬而入;三卿謀寇,冉有不對。其所以降身匿迹,如此之甚也何?誠知民惡其上,衆不可蓋也。
夫逆旅之妾,惡者自以爲惡,主忘其惡而貴焉;美者自以爲美,主忘其美而賤焉。夫色之美惡定於妾之面,美惡之情變於主之心,況君子之人有善不敢識,有過不敢忘者乎!其爲美亦以弘矣。故楊子之言足師,逆旅之妾足誡也。
八年
[编辑]八年春正月,來歙自陽城將二千人斬山開道,徑至略陽,襲囂將金梁等,殺之,因保其城。上聞之,喜甚。左右怪上數破大敵,今得小城,何足以喜?上以「略陽囂之所阻,腹心已壞,則制其支體」。先是吳漢諸將在長安者兵雖盛,以梁屯守,不得上隴。及梁死,歙據略陽,乃爭馳赴之。上以爲「囂失所恃矣,亡其要城,勢必悉以精銳來攻。曠日久圍而城不拔,士卒頓弊,乃可乘危而進」。皆追漢等還。囂果自將數萬人攻略陽,激水灌城,晝夜攻歙。歙率勵吏士,同心固守,數月不拔,囂衆疲弊。
夏閏四月,上西征至漆。議者以爲車駕不宜入險,且遣諸將觀虛實。議未定,會馬援夜至,勸上曰:「囂衆瓦解,兵進必破。」以米爲山谷,於上前指衆軍所入處。上笑曰:「虜在吾目中矣。」車駕遂進。
竇融與五郡太守將步騎數萬、輜重五千兩,與上會第一。上置酒引見融等,待以殊禮。囂衆大潰,城邑皆降。囂將妻子保西州,吳漢、岑彭引兵追守之。囂將王元入蜀。上嘉融功,以四縣封融爲安豐侯,融弟友爲顯親侯。於是以次封竺曾爲助義侯,梁統爲歸義侯,史苞爲褒義侯,厙均爲輔義侯,辛彤爲扶義侯,既而皆遣還西。融兄弟並受爵位,久專方面,懼不自安,數上書求代,上不許。
蜀人聞隗囂敗,百姓震動。成都郭外有秦時舊倉,王莽以來常空。公孫述乃詐使人言︰「下倉出穀,積如山陵。」百姓空市鄽往觀之。述乃會百官問曰:「下倉竟出穀乎?」對曰:「無有。」述曰:「言隗王敗,亦復如此矣。」欲以此安衆心者也。
蜀人荊邯說述曰:「兵者,帝王之大器,古今所不能廢也。昔秦失其政,豪傑並起,漢祖無前人之遺迹,立錐之地,起於行陣之間,身自奮擊,與項羽戰,大小百餘,軍破身困者數矣,然猶不止。故軍敗復合,創愈復往。何則?前死成功愈於就滅亡也。隗囂遭遇運會,割有雍州,兵彊士附,威加山東。時漢更始復失天下,衆心引領,四方瓦解。囂不及此時以爭天命,而退欲爲西伯之事,尊師章句,賓友處士,偃武息兵,卑辭事漢,喟然自以爲文王復生也。今漢帝釋西顧之憂,專精東伐,四分天下而有其三,則西州豪俊咸居心於山東,間使相聞。至於五分而有其四,則舉兵伐之,遂以屠潰,是則然矣。若天水已平,漢九分天下而有其八。陛下以梁州之地,內奉萬乘,外給三軍,百姓愁困,不堪上命,將有王氏自潰之變。臣之愚計,以爲宜與漢和親。不者,當及天下之望未絶,豪傑尚可驅動,急以時悉發國內精兵,令田戎據江陵,臨江南之會,築壁堅守,傳檄吳、楚,則長沙以南必隨風而靡。令延岑出漢中,定三輔,天水、隴西拱手自得。如此,海內震搖,冀有大利也。」述欲從其言,蜀人及述兄弟以爲不可,述遂止。延岑等數請兵,願立功,終疑而不聽,由是皆怨,唯公孫氏任政。
述性酷急,數誅殺,察於小事,如治清水而已。少爲郎,習漢家制度,出入法駕,鸞旗旄騎,置陳陛戟,輦出房闥。又立其兩子爲王,食犍爲、廣漢各數縣。或諫曰:「成敗未可知,戎士暴露,而王愛子,示無大志。」述不勝情,卒皆王之。
潁川盜賊起,京都騷動。
秋八月,上還洛陽。謂執金吾寇恂曰:「卿着威信於潁川,獨卿能平之。從九卿復爲二千石,以憂國可也。」恂對曰:「潁川聞陛下西征,以爲隴、蜀未定,故狂狡乘間,相詿誤耳。如陛下升輿南面,臣願執銳在前,賊必惶恐歸死。」即日車駕南轅至潁川,盜賊悉降。百姓遮道曰:「願從陛下復借寇君一年。」上乃留恂潁川,撫吏民,受餘降。
冬十一月,公孫述將救囂,乘高卒至。漢兵未及陣,囂得逃出,入冀。漢軍食盡,吳漢、岑彭燒輜重,歸長安。天水諸縣復反爲囂。
十二月,高句麗王遣使奉貢。
東郡、濟陰盜賊起,大司空李通、橫野將軍王常率舟師擊之。上以耿純威信著於衛地,即拜純爲太中大夫,與兵會於東郡。東郡聞純入界,盜賊九千餘人降,兵不戰而還。璽書復以純爲東郡太守。
九年
[编辑]九年春正月,征虜將軍祭遵薨。遵忠藎廉潔,毀己財爲國,賞賜皆以賑吏士,身寢布被,妻子惡衣食,上以是重焉。雖在軍旅,其所進禮,皆儒術之士,讌會遊處,必雅歌投壺。遵喪至河南,詔遣百官詣喪所,上乃素服臨之,望城舉音,哀動左右。既還,復幸城門,過其車騎,涕泣不能已。詔河南尹護喪事,大司農給其費。喪禮成,復臨,祠以太牢,如孝宣帝臨霍光故事。贈以將軍侯印綬,謚曰威侯,賜朱輪容車,介士〔道〕(遵)引。既葬,車駕復親臨墳墓,問其室家。上歎曰:「安得憂國奉公之臣如祭征虜者乎?」衛尉銚期進曰:「陛下念祭遵不已,羣臣皆內懷慚懼。」遵之見思若此。
是春,隗囂病死。囂將皆降,唯高峻不下。峻嘗降漢,已復歸囂,故懼誅不降,立囂小子純。
初,王莽末,天水童謠曰:「出吳門,望緹雲。見一蹇人,言欲上天。令可上,地安得民?」囂少病蹇,吳門者,即冀郭門也。
來歙說上曰:「隗囂雖死,西州未平。公孫述以隴西、天水爲蕃蔽,故得延其軀命。如二郡既平,則述計窮矣。昔趙以賈人爲將,高祖懸以重賞。今隴右新破,百姓饑饉,可以利動時也。宜益資軍實,以誘未附。今誠知國用不足,民勞于內,然天下未定,不得休息。」上從之。於是糧穀器物不絶於道。
冬,來歙、馮異入天水,破述將王匡、田弇,諸縣悉降。
自王莽末,西羌寇隴西、金城,入塞內。隗囂不能討,因撫集以爲彊。歙奏言非馬援莫能定,乃以援爲隴西太守。援至,擊先零,大破之,降者萬餘人。援上疏曰:「〔允〕(亢)吾以西,數十里一城,城皆完堅。舊制置塞,因山阻海,其蹊徑輒有候尉,故虜不得妄動。即棄允吾以西,北爲殖養虜根,內自迫促,宜及兵威,疾往除之。金城諸縣,皆田地肥美,溉灌流通,自有本民,易還充實,誠不宜有所斷棄。若二郡平定,流民還本業,不復爲國家憂。」於是詔竇融悉還金城客民三千餘戶。援爲置長吏,繕治城郭,起塢候,勸耕田,郡〔中〕(未)樂業,羌虜悉降。
援以郡新復,務開寬信,舉大體而已。賓客故人滿門下。諸曹時白事,輒曰: 「此丞掾之任,何足相煩。若大姓侵小民,黠羌不從令,此乃太守事耳。」旁縣嘗有報怨者,吏民驚言羌反,百姓奔城郭。狄道長請閉城門,發兵。援時方與賓客飲,大笑曰:「羌虜何敢復犯我。曉狄道長令歸寺,良怖急者,各牀下伏。」後稍定,郡中乃服。
三月,封楚王子般爲菑丘侯。頃之,徙封抒秋侯。上幸沛,詔問郡中諸侯有事行者。太守言般至行爲諸侯師,天子嘉之,恩禮甚厚。
吳漢、王霸諸將征劉芳於高柳。匈奴救芳,漢兵不利,引軍還。璽書以霸爲上谷太守。
十年
[编辑]十年夏,征西大將軍馮異攻洛門,未下,薨,謚曰節侯。
異謙退不伐,每軍行止舍,諸將爭功,異嘗屏處大樹下,軍中號爲「大樹將軍」。上嘗分諸營吏士,問曰:「屬誰營邪?」皆曰:「願屬大樹將軍。」上以此重之。非合戰受敵,異嘗處衆營後,與諸將相逢,引車避之。士卒不得爭功,進止皆有旗幟,號爲嚴整。子彰嗣。上追思異功,封小子訢爲祈鄉侯。
秋八月己卯,幸長安,祠高祖廟。
上將討高峻,寇恂諫曰:「車駕止長安,隴西足以震懼。且去關東不遠,此從容一處而制四方。今士馬勞倦,遠履險阻,非萬乘之固也。前年潁川之役,可以爲戒。」上不從,進及汧。
高峻不降。上謂恂曰:「公前止吾,今爲吾行矣。」恂至第一,峻遣軍師皇甫文詣恂,辭禮不屈。恂怒,將斬之。諸將曰:「高峻兵精,今欲降之,而斬其使,不可。」恂遂斬之,遣其副歸。峻即日開城與隗純等降。諸將皆賀,因曰:「敢問殺其軍師,何以反降?」恂曰:「皇甫文,峻之腹心,所取也。今來觀望,其意不屈,是不欲降。殺之,峻亡其半,以是動心,故知其必降。」諸將皆曰:「非所及也。」峻與諸隗徙關東。頃之,隗純將數十騎亡入匈奴,追斬之。
吳漢、王霸擊劉芳,芳將胡騎會平城下,連戰,大破之。是時芳與匈奴連兵,烏丸數爲寇盜,緣邊愁苦。霸乃築塢候,起亭鄣,自代郡至平城三百餘里。霸數上書言邊事,宜與匈奴和親。又言委輸可從溫水,以省陸轉之勞。後皆施行。霸愛士卒,死者解衣以斂之,傷者輟食以哺之。在上谷二十餘年,與匈奴數十百戰,士卒皆爭爲効力。
是歲,執金吾寇恂、衛尉銚期薨。
恂居九卿位,饗大國租,皆以施朋友,賑給故人。常曰:「吾所以自至于此者,士大夫之力也,可不共乎!」恂學行並修,名重朝廷,議者稱其有宰相器。會恂早薨,莫不痛惜。謚曰威侯。恂兄弟及兄子、姊子以軍功侯者八人。恂數言閔業之忠,上以爲關內侯,官至遼西太守。
袁宏曰:夫世之所患,患時之無才也;雖有其才,患主之不知也;主既知之,患任之不盡也。彼三患者,古今之同,而御世之所難也。觀寇恂之才,足居內外之任,雖蹔撫河內,再綏潁川,未足展其所能也。及在汝南,延儒生,受《左氏》,何其閑也!晚節從容,不得預於治體。夫以世祖之明,如寇生之智能,猶不得自盡於時,況庸主乎!
期爲將,嘗先登陷陣,手自斬獲。軍每不利,賴期得振者甚數。爲人重信義,雖破邑降城,未嘗虜掠。在朝見不善,必犯主之顏。上嘗與期門近出,期頓首車前曰:「臣聞古今之戒,變生不意,臣誠不願陛下微行數出。」天子爲之迴輿。期疾病,其母問嗣者。期曰:「受國重恩,常懷慙負。若死有知,何以報國,何議嗣乎?」上親自臨禭,謚曰忠侯。
十一年
[编辑]十一年春三月己酉,上幸南陽,過章陵,祠園廟。
初,公孫述遣大司徒任滿、翼江王田戎將數萬人據荊門,浮橋橫江,以絶水道,營壘跨山,以塞陸路。上遣吳漢、岑彭、臧宮將六萬兵擊荊門。詔岑彭曰:「大司馬習用騎兵,不曉水戰,荊門之事,一由征南而已。」
閏月,吳漢、岑彭率師攻之。時大東風,吹船逆流,直衝浮橋,因放火燒之。風怒火盛,短兵接戰,蜀兵驚怖。大軍遂順風並進,所擊無前。〔斬〕任滿,溺死者數千人。田戎退保江州。岑彭遂長驅入江關,令兵無得鹵掠,所過不受牛酒,見耆老陳漢恩德。百姓無不欣悅,開門請降。吳漢、臧宮自後而進。
六月,來歙、蓋延入武都,攻述將王元,破之,乘勝遂進。蜀人震恐,遣刺客刺歙。刀未出,歙召蓋延。延至見歙,涕泣不能仰視。歙叱延曰:「虎牙何以敢爾!今使者中刺客,無以報國,故呼巨卿,欲相屬以軍事,而反效兒女子啼泣乎!刀雖在身,不能勒兵斬卿邪!」延拭淚,具受所敕。辭畢,抽刀而卒。
上聞之,悼痛無已,贈中郎將印綬,謚曰節侯。喪還洛陽,車駕臨弔送葬,哀慟㱆欷,所褒顯賞賜甚厚。長子褒嗣。上嘉歙忠節,封歙弟由爲宜西侯。歙爲人信厚,言行不相違。雖銜命數年,出以喻囂,然往來之言,皆可復也。
上之臨喪,趙王良與張邯相逢城門中。道迫狹,敕邯旋,車傾。良怒,召門候岑遵困辱之。司隸校尉鮑永奏良大不敬。良尊重莫貳,上雖不從,而羣臣嚴憚焉。永辟平陵人鮑恢爲都官從事。恢亦抗直,不避彊禦。詔曰:「貴戚且斂手,以避二鮑。」其見重如此。
永字君長,上黨屯留人。父宣,守正不虧,爲王莽所誅。莽欲滅其子孫,上黨都尉路平承旨,欲害永。太守苟諫嘉宣忠節,置永府中,護全之。永數爲諫陳安漢室、禽姦臣之策。諫戒永曰:「機事不密則害生,禍倚人門。」會諫喪,路平復收永弟升。會新太守趙興至,歎曰:「我受漢茅土,不能致身立節,鮑宣之死,豈可害其子邪!」敕縣出升,復召永爲功曹。時有稱侍中止傳舍者,興欲出謁,永以爲非真,不宜。興遂駕往,永當州門,拔佩刀截鞅,興爲還車。數日,詔書下捕之,果矯稱使者,由是知名。
自魯郡太守爲司隸,行縣至霸陵,過更始冢,引車將下,從事諫止之。永曰:「北面事人,〔何〕忍不過其墓!雖以獲罪司隸不避也。」遂下車,盡哀。至右扶風,上苟諫冢。上曰:「奉使如此,可乎?」太中大夫張湛對曰:「仁者,百行之宗;忠者,禮義之主。仁不遺舊,忠不忘君,行之高者也。」上悅。
初,雲陽人宣秉字巨卿,爲御史中丞,遷司隸校尉。務舉大體,闊略微細,其政嚴而不苛,百僚亦敬憚之。上幸其府,見秉布被瓦器,食則魚飡,歎曰:「雖楚之二龔,不能過也。」即賜幃帳器物,拜爲司徒司直。俸祿皆以分九族,家無擔石之儲。
東海王良字仲子,亦爲司徒司直,行大司徒事。居貧守約,妻子不之官。司徒掾鮑恢嘗以事至蘭陵,過良家,見一婦人負柴而入,不知是良妻也。恢謂曰:「我司徒掾也,將歸京師,夫人得無有書乎?」婦人曰:「苦掾,無書。」既而問焉,乃良之妻也。恢歎息而去。故良之清貧聞於天下。良謝病歸。天子備禮徵,不得已載病至京師。道過友人。友人闔門不內,曰: 「不有忠言奇謨以取大位,是無其德也,曷爲往來屑屑不憚煩邪?」謝而不見。良遂稱病篤而歸,終身不起。
冬,岑彭以江州城固而糧多,留馮俊守之。彭引軍從涪江擊平曲。述遣汝寧王延岑、大司空公孫恢、將軍王元距廣漢,大司徒侯丹距黃石。彭令臧宮擊岑等,自泝都江擊侯丹,破之。時岑等盛兵沆水,〔宮〕(官)兵財千餘人,降附者四五萬口,軍食不足。蜀民各堅壁觀形勢。宮欲還,恐爲虜所制。會謁者將數百兵詣岑彭,宮乃矯制取謁者兵,踈行陣而多旗鼓。蜀人聞漢兵卒至,登山望之,旌旗滿谷,呼聲動山,莫不震懼。宮因其懼,縱兵大破之,斬公孫恢,死者萬餘人,王元降。即遂乘勝而前,所至皆降。岑彭既破侯丹,晨夜兼行二千餘里,徑赴武陽,別遣精騎馳廣都,去成都數十里,所至皆奔散。述大驚,以杖擊地曰:「是何神也!」
彭所營地名彭亡,彭惡之,欲徙,會日暮。其夜,蜀遣刺客刺彭,彭死。彭首破荊門,長驅武陽,將兵齊整,爲巴、蜀所稱,百姓思之,爲立廟武陽。謚曰壯侯。上思彭功,封其庶子淮爲穀陽侯。
上爲書喻公孫述,示以成敗。述得書歎息,以示光祿勳張隆。隆勸述降,述曰:「廢興命也。豈有降天子哉!」左右莫敢言。
岑彭之死,吳漢將精兵二萬自夷陵出犍爲。
十二年
[编辑]十二年春,吳漢到南安,擊述弟永於魚涪津,破之,遂降武陽。
初,漢入犍爲界,諸縣多城守。詔令漢直到廣都,據其心腹,諸城自下。漢意難之。既進兵廣都,諸城皆降。又詔漢曰:「廣都去成都五十里,述若來攻,待其困弊而攻之,勿與爭鋒。述若不來,轉營逼之,彼必堅壁。」漢以連戰輒勝,便進兵,去成都十里。漢自將步騎二萬餘人水北作營,遣副將劉尚將萬餘人於南爲營,相去二十餘里。上聞之,大驚,讓漢曰:「如述出兵連綴副營,副營破,即公營亦破矣,恐公不能還自天上也。幸尚無他者,急還廣都。」
三月癸酉,詔曰:「巴、蜀民爲人所掠者,免爲庶人。」
夏六月,黃龍見于河東。
秋七月,馮駿破江州,殺田戎。
九月,述遣司徒謝豐、執金吾袁吉將十餘萬人攻吳漢,分兵守劉尚。漢力戰不利,漢謂諸將曰:「吾與諸軍逾越險阻,轉戰千里。今深入敵地,在其城下,勝則成功,敗則無餘,成敗在一舉矣。前夾江爲營,戰數不利。今欲徙水北營合於水南,同心一力,人自爲戰,何有不克哉!」饗士秣馬,潛軍夜合水南營。述不知,乃分兵距水北營,自將攻水南營。漢迎擊,大破之,斬謝豐、袁吉。會臧宮至,兵馬甚盛,遂進軍城下。述自將數萬人出戰,吳漢縱銳士奔之,刺述,洞胸。輿至營,以兵屬延岑,其夜述死。明旦,岑舉城降。吳漢悉滅公孫氏,并誅延岑。漢燔燒百姓,縱兵大掠。上聞之,詔讓吳漢、劉尚曰:「城中老母嬰兒,口以萬數,兵火大縱,可爲酸痛,甚違古人弔民之義!公等戴天履地,何忍行此邪?」
初,漢軍糧盡,具舟將退,謂蜀郡太守張堪曰:「禍將至矣。軍有七日糧而轉運不至,必爲虜擒,不如退也。」堪乃止漢,使毀軍以挑述,述果出戰,遂以破述。成都既平,堪先入其城,府藏珍寶,皆有簿券,秋毫無所取,慰撫吏民,蜀人喜悅。後遷漁陽太守。匈奴嘗以萬騎入漁陽,堪以數千騎擊破之,威震北邊,漁陽大治。
堪字君遊,南陽宛人。明帝時問蜀郡計掾樊顯曰:「前後太守誰最賢?」顯曰:「漁陽太守張堪仁足以惠下,威足以擒姦。前公孫述破時,珍寶山積,捲握之物,足富十世,而堪獨乘折轅車,布被囊而已。」上聞顯言,歎息良久。方徵堪,會病卒,天子悼惜之。
大司空李通以疾罷。通以布衣唱謀,有佐命之功,又尚寧平公主,甚見親重。通性謙恭,常欲避權勢,自爲宰相,謝病不視事,連年乞骸骨,上輒優喻之,以三公歸第養疾。通後固請罷相、以特進侯奉朝請,常與高密、膠東侯參議大事。車駕每幸南陽,遣使使祠通父守冢。
竇融與五郡太守還京師,官屬賓客轉轂千餘兩。融至,上涼州牧、張掖屬國都尉、安豐侯印綬,上遣使還侯印綬。引見,就諸侯位,賞賜恩寵傾京師。以梁統爲太中大夫。數月,拜竇融爲冀州牧,俄拜大司空。融以非國家舊臣,而爵位與吳公竝,每朝會進見,辭禮甚恭,上愈親厚之。融久不自安,數辭讓爵位,因侍中金遷口達至誠。又上疏曰:「臣融年五十三。有子年十五,質性頑鈍。臣朝夕教以經藝,不得令見天文、讖記。誠欲令肅恭畏事,恂恂修道,不願其才能,何況乃當傳以連城王侯故國哉?」每請間求見,上輒不許。融嘗罷朝,逡巡席後。上知融欲讓,使左右扶出之。他日將會,先詔融曰:「曩者知公欲讓,今相見,宜論他事,勿復言。」其殷勤若此。
梁統在朝,數言便宜。上書陳法令輕重,宜遵舊典,曰:「臣聞人君之道,仁義爲主,仁者愛人,義者治理。愛人故爲之除殘,治理則爲之去亂。是以五帝有流殛之誅,三王有大辟之刑。所以經世教民,除殘去亂也。故孔子曰: 『理財正辭,禁民爲非曰義。』高帝受命,奄有天下,制法定律,傳之後世,不易之科也。文帝寬柔,省去肉刑,他皆率由舊章,幾致刑措。武帝因資財富,多出兵命將,征伐遠方,軍没民疲,豪傑犯禁,故增其二科,懲不盡節。宣帝聰明,親覽萬機,臣下奉憲,不失繩墨。元帝法令,少所改更,而天下稱治。至于成帝繼體,哀、平即位日淺,丞相嘉等猥以數年之間,虧除先帝舊律百有餘事,咸不厭人心,尤妨政事。伏見陛下權時撥亂,博施濟民,功逾文、武,德侔高皇,而反循季世末節,襲秉衰微之軌,非所以還初反本,據元更始也。願陛下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定不易之典,垂無窮之制,天下幸甚。」
事下公卿,光祿勳杜林諫曰:「夫人情挫辱,則節義之心損;刑網繁密,則苟免之行生。聖帝明王知其如此,故深識遠慮,動居其厚。故湯去三面之網,《易》著三驅之義,所以德刑參用,而示民有耻。漢德寬厚,民無二心,軍士左袒,樂爲劉氏,多恩之所致也。至其後世,不能以德,而勤於法。故有吹毛求疵,詆欺無限,桃李之饋,集以成事。於是家無全行,國無廉夫,上下相循,法不能止,而仁義之風替矣。陛下覽得失之要,深知其原,故破觚爲圓,建斲爲樸,法簡易遵,網疏易從,海內頌政,不勝其喜。宜如舊制。」上從林議。
統徙封陵鄉侯,出爲九江太守,治甚有迹,吏民畏愛之。統有子九人,而松最知名。次竦,弱冠能教授,善屬文。
袁宏曰:自古在昔,有治之始,聖人順人心以濟亂,因去亂以立法。故濟亂所以爲安,而兆衆仰其德;立法所以成治,而民氓悅其理。是以有法有理,以通乎樂治之心,而順人物之情者。豈法逆人心而可使衆兆仰德,治與法違而可使民氓悅服哉?由是言之,資大順以臨民,上古之道也;通分理以統物,不易之數也。
降逮中世,政繁民弊。牧之者忘簡易之可以致治,御之者忽逆順之所以爲理。遂隳先王之大務,營一時之私議。於是乎變詐攻奪之事興,而巧僞姦吏之俗長矣。陵遲至於戰國,商鞅設連坐之令以治秦,韓非論捐灰之禁以教國,而修之者不足以濟一時,持之者不能以經易世。何則?彼誠任一切之權利,而不通分理之至數也。
故論法治之大體,必以聖人爲準格;聖人之所務,必以大道通其法。考之上世則如彼,論之末世則如此。然則非理分而可以成治者,未之聞也。若乃變詐攻奪之事興,而飾智謀權册以勝之;巧僞姦利之俗長,而設禁網陷穽以餌之;患時世之莫從,懸財賞行罰以驅之;毒爲下之訐逆,厚威網殺伐以服之。斯所謂勢〔利〕(力)苟合之末事,焉可論之以治哉!先王則不然。匡其變奪則去其所爭,救其巧僞則塞其淫情。人心安樂,乃濟其難以悅之,又何不從之有焉?人情惡侵,則正其分以齊之,又何訐逆之有焉?推此以治,則雖愚悖凶戾者,其於身也,猶知法治,所以使之得所而安其性者也。故或犯治逆順,亂倫反性者,皆衆之所疾而法之所以加,是警一人而千萬人悅,則法理之分得也。夫然,則上下安和,天下悅服,又何論於法,逆於理,理與法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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