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鄉飲酒禮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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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鄉飲酒禮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1

諸科舉人,常年薦送,先令行鄉飲酒之禮。凡預舉人,列從鄉賦,遂奏鹿鳴之什,俾騰龍化之津,雅音既動於笙簧,厚禮復陳於筐筥,行茲盛事,克振儒風。宜令復行鄉飲酒之禮。太常草定儀注,頒下諸州,預前肄習,解送舉人之時,便行此禮,其儀速具聞奏。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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