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怒江州第一批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外观
各县人民政府,州属各委、办、局:
文物作为国家的一种特殊财产,它从不同的领域、侧面反映民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创造力量,成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可取代的实物见证。文物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的综合研究价值;具有特殊的物质属性和直观的形象性,是特定的历史遗存,是稀世之宝。
根据怒江州文化局提出的意见,州人民政府同意公布怒江州第一批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十一处,望各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内的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做出标志说明,建立科学记录档案。同时要督促有关乡人民政府做好所辖境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1989年5月2日
怒江州第一批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十一处)
编号 | 分类号 | 名称 | 时代 | 地址 |
---|---|---|---|---|
(一)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性建筑物(共二处) | ||||
1 | 1 | 通南人民自卫军纪念址 | 1949 | 兰坪县通甸乡 |
2 | 2 | 片马人民抗英斗争纪念址 | 1900-1926 | 泸水县片马乡 |
(二)古建筑(共二处) | ||||
3 | 1 | 金鸡寺 | 清(嘉庆-光绪) | 兰坪县金顶镇 |
4 | 2 | 六库土司衙署 | 明(1620年) | 泸水县六库镇 |
(三)古墓葬(共二处) | ||||
5 | 1 | 栋扫昌墓 | 清(康熙年间) | 泸水县片马乡 |
6 | 2 | 殖边队队员墓 | 民国(1912年) | 福贡县架科底乡 |
(四)石窟及石刻(共二处) | ||||
7 | 1 | 思尹寺 | 明、民国 | 泸水县上江乡 |
8 | 2 | 石门摩崖壁刻 | (1925-1947年) | 贡山县茨开镇 |
(五)原始岩画(一处) | ||||
9 | 1 | 吴符岩画 | 新石器 | 福贡县匹河乡 |
(六)古文化遗址(二处) | ||||
10 | 1 | 玉水坪新石器文化遗址 | 新石器 | 兰坪县通甸乡 |
11 | 2 | 回龙厂 | 明 清 | 兰坪县石登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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