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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於中日關係之根本觀念及前進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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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於中日關係之根本觀念及前進目標
二十八年七月九日广播
作者:汪精衛
中華民國28年(1939年)7月9日
1939年7月9日
本作品收錄於《汪主席和平建國言論選集

總理孫先生吿訴我們:『中國革命之成功,有待於日本之諒解』,這句說話意義重大。日本是東亞一個強國,經濟軍事文化著著先進,最近幾十年,可以說無日本則無東亞。中國事事雖然落後,卻是東亞一個地大人衆歷史深長的國家,如果要強盛起來,日本必然要知道中國的強盛就於日本會發生什麼影響,於日本有利呢還是有害。如果有利,日本當然願意中國強盛,願意與中國爲友;如果有害,日本必然要將中國強盛的動機打消了去,决定以中國爲敵。以一個剛剛圖謀強盛的中國來與已經強盛的日本爲敵,勝負之數,不問可知。

因爲這樣,中國革命若要成功,必須使日本知道,中國革命之成功,於日本有利,這不是權謀策略的,而是誠意的。怎樣纔能於日本有利呢,中國與日本外交方針一致,軍事方針一致,更進而根據平等互惠之原則,以謀經濟合作,這樣中國的強盛,便於日本有利而無害。這是不是有損中國主權呢?絕對不是,因爲一個國家對於一個國家,因爲利害相同而相結合,絕對不是有損主權;這是不是有損第三國正當權益呢?絕對不是,因爲中日的結合,爲的是共同生存共同發逹,並沒有排斥第三國正當權益的意味。

十三年間,孫先生在廣州手定國民政府建國大綢,那時候對於中日關係,是照著以上所述方針進行的。十四年間,孫先生逝世,我繼承遺志,主持國民政府,對於以上所述方針,兢兢業業,不敢少變。十七年間,便不然了,濟南事件爲中日關係惡轉的起頭,但是寃仇宜解不宜結,中國此時只宜竭力忍耐,竭力解釋,使中日關係由惡轉而復歸於好轉,不幸當時國民政府計不出此,遂使中日關係由惡轉而更惡轉,由此一直至於九一八事變發生。

我說這話,並非有意責難當時主持國民政府的人,我是一個國民黨員,是一個舆國民政府有關係的人,對於這種錯誤,我當然應該分担責任。不過我要求讀者知道,我在當時是一個亡命者,是一個被國民政府通緝而飄流海外的人。及至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我囘到南京,擔任行政院長,其後又兼外交部長,我提倡『一面抵抗一面交涉』,來矯正當時『反對直接交涉』的論調,在我手裏先後訂定淞滬停戰協定塘沽停戰協定。我當時的用意,仍是本於寃仇宜解不宜結的觀念,想從局部的暫時的安定,進而謀全國的永久的和平。我的主張,四年之間,並未達到,我絕不諉咎於人,我只自認才力不逮,事與願違而已。

但是我必反對一種論調,這種論調就是當時所謂主戰派,試問以一個剛剛圖謀強盛的中國,來與已經強盛的日本爲敵,戰的結果會怎麽樣,這不是以國家及民族爲兒戲嗎?

我當初以爲蔣介石先生與我是同心的,我看了二十年十二月蔣辭國民政府主席職後一篇吿誠國人的文字,認爲蔣與我同心,所以誠心誠意來與蔣合作,然而四年之間,我已漸漸的覺得不對了。及至二十四年十一月一日,我於大病之後,又受了三傷,身體上支持不住,二十五年一年之內,我遠適異國,直至西安事變發生,方纔趕了囘來,則情形更加大變了。我當時只能牢牢認定剿共事業决不可中止,因爲共產黨是只知有第三國際,不知有中國的,他受了第三國際的祕密命令,將階級鬥爭的招牌收起,將抗日的招牌掛起,利用中國幾年來的民族意識,挑動中日戰爭,這種大當斷斷乎上不得的,我當時的言論方針注意此點,讀者可隨時加以覆按。自從蘆溝橋事變發生以後,我對於中日戰事,固然無法阻止,然而沒有一刻不想著轉圜;對於共產黨的陰謀,也沒有一刻不想着抵制他,揭破他。直至最後最後,方纔於十二月十八日離開重慶,二十九日發表和平建議。

我的和平建議,是賛同日本近衞內閣聲明的。我爲什麼贊同呢?我依然是向來一貫的觀念,對於日本寃仇宜解不宜結。打了一年半的仗,日本的國力,中國的民族意識,都已充分表現出來,日本旣然聲明,對於中國沒有侵略的野心,而且伸出手來,要求在共同目的之下親密合作,中國爲什麼不也伸岀手來,正如兄弟兩個廝打了一場之後,抱頭大哭,重歸於好?這是何等又悲痛而又歡喜的事?假使蔣能認識這是中日關係巳到了一個新時期,毅然决然對於此聲明的大意,表示贊同,則中日和平途徑卽可開展;更進而根據所謂三原則,以商訂各種具體條件,期於彼此交受其益,則東亞永久和平之基礎,卽可確定;此後共同生存共同發達,不難循序而得。不幸蔣不出此,反而用深閉固拒的態度,對付日本的提議,更用極端壓迫摧殘的手段,對付國內黨內的一切和平建議。以此之故,蹉跣半年,大局日益败壌,不可收拾,這是眞可痛惜的!

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三項原則,固然在近衛聲明中,方纔輪廓明白,但是數年以前,日本已經有此提議了。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日本有吉大使與蔣會見,曾經提出以三原則爲改善中日關係之基礎,蔣表示賛同,幷表示無對案。其後忽然翻覆:一則曰,那時是軍事委員長,不是行政院長,所說的話,不能算數;二則曰,那時是以私人資格談話,不是以公式談話;三則曰,所謂贊成者,乃是賛成對於三原則之討論,不是贊成三原則;四則曰,所謂無對案者,乃對於三原則之實施而言,絕非無條件的贊同:這是二十五年整整一年中日交涉反覆停頓之原因,也是二十六年中日衝突終於爆發之原因。我們讀了當時的外交談話紀錄,只有浩歎。及至二十六年十二月至二十七年一月,徳國陶徳曼大使調停戰事,所述日本政府的和平條件,何嘗不也是三原則?我在『舉一個例』文中,已經說過,不必再述。至於近衞聲明,本其向來一貫的主張,爲系統的敍述,並且於我國頭盧之點,均巳加以解釋,例如關於共同防共,因爲我國顧慮以此之故,干涉及於軍事內政,故聲明以日德義防共協定之精神,締結中日防共協定;關於經濟提攜,因爲我國顧慮政治糾紛尙未解决,故聲明尊重中國之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幷聲明非欲在中國實行經濟上之獨佔,亦非欲要求中國限制第三國之利益,有了這樣鄭重而明白的聲明,則三原則之實行,决無害於中國之自由獨立。不但此也,所謂共同防共及經濟提攜,其主要目的在使共產擾亂與經濟侵略兩大毒害絕跡於東亞,這等責任非常重大,日本旣屬望中國分擔這等責任,則中國必須有充分之自由獨立,方能有分擔此重大責任之能力,自無待言。然則我們贊同此聲明,决不是苟求一日之安,而爲的是東亞的百年大計,然則我們爲何對於此聲明採取深閉固拒的態度?

在蔣統制下的宣傳,動不動說,日本正在以全力滅亡中國,所謂三原則,不過是一種托詞。這種宣傳,實在是不對的:第一,日本若要滅亡中國,則以全力繼續作戰便了,不必有所托詞;第二,三原則的提出,已歷數年,如上所述,自近衛聲朋以來,更明顯的定爲國策,全國輿論,巳趨一致,何以見得是托詞?第三,中日兩國如果沒有一個共同努力的目標,則因利害衝突之故,勢必至於水火不相容,反之,有了一個共同努力的目標,則利害一致,衝突自然無從發生,這樣的關係重大,如何可以說是托詞?第四,數年以來,中日關係所以不能改善,且日趨於惡劣,係誤於一種循環論,例如日本說:中國排日,是九一八事變的起源,中國說:日本侵略是排日的起源,日本說,中國要抛棄以夷制夷政策,纔能使中日關係好轉,中國說:日本要放棄對於中國的野心,纔能使中日關係好轉:諸如此類,都是互相期待,互相責備,以致愈弄愈糟,如今有了一個共同努力的目標,以同時着力,先期待自己,然後期待他人,先責備自己,然後責備他人,則進步必然較快,成功必然較易,如此做去,不但使中日過去的糾紛得以解除,現在的戰禍,得以結束及補償,而將來共同生存共同發達的大道,也可以從此踏了上去。

然則爲什麽一定要拒絕和議而高調繼續抗戰呢?我們必須知道,抗戰以來,軍人和人民都巳充分的表示了民族意識,這是不可磨滅的;然而同時我們又必須知道,這種民族意識,如今已被共產黨完全利用了。利用民族意識,在民族意識的掩護之下,來做摧殘民族斷送國家的工作,在共產黨是以爲當然的,因爲他根本就不知道有所謂民族,有所謂國家。他只知道接受了第三國際的命令,要把中國來犧牲,犧牲的地方越大越好,犧牲的人數越多越好,犧牲的時間越長越好。中國固然犧牲個精光,日本也不免要受多少創傷,這在第三國際看來,眞個是一舉兩得。何况天從人願,抓着了蔣來做幌子,以盡情發洩十六年以來『剿共』的仇恨,等到盡情發洩之後,他自然會囘到他的第三國際老家去,用不着一些留戀。因爲這樣,所以三番幾次得着了恢復和平的機會,偏要說抗戰到底,這就是說中國永遠得不着和平的,非替第三國際犧牲到底不可。總而言之,共產黨的罪愆,浮於義和拳,而爲共產黨利用的人,其罪惡又浮於剛毅諸人之上,雖然尙有忠勇的軍隊,忠勇的人民,至多不過如聶士成一般,只能盡自己報國的心事,决不能挽囘當前的劫運,不如學劉坤一張之洞之保障東南,李鴻章之挺身入京,在八國聯軍槍桿之下,成立和議,或者還可補救一些。

我覺得今日有兩條路擺在面前:一條是跟着蔣高調繼績抗戰,以蔣現有的兵力,不但不足以抵抗日本,並且不足以控制共產黨,以蔣現有的環境,雖欲不跟着共產黨而不能,這樣下去,只有以整個國家民族跟着蔣爲共產黨的犧牲。另一條路是把 總理孫先生的遺志重新的闡明起來,重新的實行起來,對於日本,本着寃仇宜解不宜結的根本意識,努力於轉敵爲友,第一步恢復中日和平,第二步確立東亞和平。這兩條路,前一條是亡國滅種的路,後一條是復興中國復興東亞的路,我决定向復興中國復興東亞的一條路走,我决定團結同志並團結全國各黨各派以及無黨無派有志之士,來共同走上這一條路。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44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75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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