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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政院日記/孝宗/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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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五月 六月

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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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未時申時,日暈。

○皇帝勅諭朝鮮國王,朕惟左道原聞煽愚咀呪事,屬妄誕然,而奸究之徒,每日借此,以啓亂端,禁戢不早,必受其禍,乃從古已然之明鑑也。覽王奏內事情,該國內外奸徒,陰謀咀呪,圖爲不軌,不意左右肘腋之間,有此悖逆不測之事,朕聞之不勝駭異,奉事機早露,俱寘典刑,皆由王忠誠素著,所以天心佑獲良慊,朕懷其逃竄逆孽見救,兵部嚴緝,玆特遣刑部侍郞宜爾都奇等前往慰問,王其肅淸內外,嚴禁左道,深計未雨之防,永安康之福,欽哉故諭。

○傳曰,喉舌之任,固非偶然,國家機密等事,尤當惕念愼謹,而不察至此,殊甚未便,當該承旨推考。

○府啓。答曰,尹受說罪狀,誠如此,則不可朦然削版而已。拿鞫明査,處之。

○備邊司粘目。入啓。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上層主將所處之地,不設防牌,似甚虛疎之說,亦似有見,令該臣,一體議處,宜矣。

○領議政鄭太和箚子。入啓。答曰,觀今[卿]箚辭,病裏憂國之念至此,深用感悅,卽爲申飭政院,推考色承旨矣。

○綾川府院君具仁垕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其勿辭,調理察職。

○刑曹判書李澥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雖老病,筋力尙强,宜安心勿辭,察職。

○陜川幼學金光顯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嘉爾進言之誠,所陳等事,當令該司,議處焉。

○禁府草記。入啓。答曰,崔紳之減死,已是格外,豈可竝減乎?殊涉未妥矣。

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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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吏曹啓曰,平安監司鄭維城,今已瓜滿,依近例,令備邊司,議薦,何如?傳曰,允。

○兵曹草記。入啓。答曰,金汝誠,實職除授,韓誠立,相當職除授。劍三千柄,八朔內打造事

○司僕寺啓目。入啓。答曰,依允。本寺田畓收稅乙,若令監官爲之,則其爲侵漁,與前無異,徒遂牧子之願而已,決不可爲之是置,皆令本府照管爲乎矣,只每年田畓及收稅數爻哛,報于本寺是去等,其米穀,則本府可以處分,而民人,則勿爲照管,似當。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盧守夏段置,放送爲遣,其弟必夏乙,令本道,各別購捕。

○又粘目。入啓。答曰,監司之不察,以致橫罹重罪爲有如可,到今還解,涉於威福,殊甚未妥爲在果,果若如此,則分揀放送。

○左議政金堉箚子。入啓。答曰,省箚具悉。卿其從速往來,毋孤予日望之懷。仍傳曰,給由馬,澆奠床備給。

○成均館粘目。入啓。答曰,誠如此,則李弘相所施之罰,還收。

○持平權大運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往來。

○掌令朴守文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深嘉爾憂愛之誠,再三觀覽不已也。可不體念而採施焉?爾其勿辭,往來。

○吏曹參議閔應協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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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備邊司啓曰,此時西伯之任,不可不極擇,故竝以重任之人,不拘常規而注擬,且以纔兼府尹之沈澤備望,亦似未安,或云鄭良弼,曾經兩道方伯,皆稱其有才,可擬於此任,而方在罷職之中,自下不敢擅擧,不得已以沈澤,備於末望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本司有司堂上職務煩多,且有不時開坐之事,故闕內直宿之任,不得兼帶,自有前例,許積所兼副摠管,改差,何如?傳曰,允。

○下直,茂山僉使朴敏道。

○備忘記,今下弓矢,茂山僉使朴敏道處,給送。

○刑曹參判李澥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辭至此,本職當勉副焉。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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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史官四員待命,騎馬十二匹,卜馬四匹,立之。

○工曹草記。入啓。答曰,輕重,則固爲自別,而凡事亦有緩急,問于本監,處之,可也。

○傳曰,各道未赴任守令等,除署經,竝明日內,發送。

○勅使出來狀啓,戌時入來。

○傳曰,健元陵、長陵、穆陵、章陵端午祭所,摘奸以來。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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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夜三更,流星出壁星下,入東方天際,狀如拳,尾二三尺,色白。四更,流星出北斗星下,入北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三四尺許,色白。五更,艮方有霧氣,如火光。

○傳曰,平安監司,數日內發送。

○吏曹草記。入啓。答曰,當此促赴之時,有此呈狀,迹涉謀避,事極駭愕,一邊推考,當刻內發送,黃州牧使柳志立事。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天龜之減死,一族二百餘人之還良,實是曠世之恩典是去乙,又如是稱冤,事極痛駭,依律治罪。李㫾上言粘事

○傳曰,開城留守元斗杓,刑曹判書除授。

○以判義禁望單子,傳曰,正二品中加望。

○以廣州府尹望單子,傳曰,以堂上官,擬望。

○傳曰,奉常寺當該官員及同祭典祀等,竝推。健元陵、穆陵、章陵摘奸事

○綾川府院君具仁垕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辭至此,金吾爲任,當勉副焉。

○戶曹判書李厚源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病勢雖未快瘳,値此多事,輒復固辭,甚非所宜,卿其勿辭,調理察職。

○有政。以李休徵爲典籍,睦行善、洪命夏爲承文提調,沈詻爲左參贊,李亨吉爲平澤縣監,朴炳爲林川郡守,吳斗寅爲正言,鄭庥爲成均博士,崔應天爲學錄,張遇漢爲司僕僉正,尹鏶爲修撰,鄭榏爲文學,鄭脩爲直講,鄭致和爲京畿監司,韓公信爲軍器副正,李道基爲掌樂僉正,尹飛卿爲平安都事,金汝鈺爲廣州府尹,吳挺一爲平安監司,安後稷爲承文博士,李世翊爲正字,鄭勔爲學錄,南重晦爲兼三道海運判官,尹順之爲開城留守,林墰爲判義禁。

○備邊司啓曰,勅行牌文旣到,接待諸事,一日爲急,遠接使及館伴以下都監、郞廳,令該曹,速爲差出,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勅使已爲起馬,一路撥馬,依前例加立事,京畿及兩西監司處,行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上年冬勅回還時,因彼之所言,今後問禮官,令平安都事代行事,伴送使狀啓矣。今者平安新都事鄭承明,時在嶺南本家,未及上來云,催促下送,勢所不能,且念都事代行之言,出於鄭也一時之意,實非彼中講定之事,今姑依前,以京官差送,更爲觀勢議處,似當,敢啓。傳曰,知道。

○備邊司郞廳,以領、右相意啓曰,左相昨纔出外,而不意勅使先聲已到,趁卽還朝之意,下諭宜當,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廣州府尹,以堂上官擬望事,命下之後,卽爲書送薦望,則政廳已罷,故望單子,自本司書入矣。此時畿甸守令,不可暫曠,雖非開政之時,依口傳之例,急速差出,使之劃卽赴任,何如?傳曰,依啓。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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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午時,日暈。巳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禁府啓目。入啓。答曰,立法之初,敢生奸計,故違道主之令,沮撓大事之狀,極爲痛愕爲置,嚴刑得情。

○禮曹判書林墰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此事,已經大臣之議,況卿才,允合擢用,卿勿控辭,速出行公,無誤儐揀之重任。

○平安監司吳挺一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才允合此任,宜勿控辭,速往欽哉?

○訓鍊都監啓曰,軍兵所佩環刀三千柄,旣已打造,時方造赤粧飾,而其着漆所入之數,將至十餘年馬兵所佩六百五十柄,則自都監,措備着漆,已爲分給,其餘數千柄所着之漆,自工曹,年例進排,故欲以此漆,推移繼用,工曹所送各年未收抄出催促,至再至三,而今已經年,尙不輸送,使莫重之役,未免稽滯,請令工曹庫中所在全漆中,擇其可用者,依其未收之數,趁卽移送,以爲完役之地,何如?傳曰,允。

○吏曹啓曰,齎咨官,無可合之人,不得已以備局郞廳趙塼,入啓差下矣。今日備局諸會,皆謂趙塼,不如訓鍊都監千摠李壽昌云,而大臣之意,亦如此,趙塼改差,以李壽昌差送,何如?傳曰,允。

○三公引見時,領議政鄭太和所啓,當此致齋之日,旣有不茹葷之戒,則南草,是茹葷之類也。亦宜一切禁斷於齋所矣。上曰,卿言,甚是矣,仍命承旨金佐明曰,詣祭後,自侍衛諸將,至於禁旅,皆嚴加申飭,一切禁斷,可也。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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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午時至酉時,日暈。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夜一更,月暈。

○兵曹啓曰,本曹行用步木,五月朔各處例下,盡爲題給之後,遺在之數,尙有一百三十七同,前頭至六月朔,別下例下,似有餘裕,除出七十同,移置封不動,其餘六十七同,仍置外庫,以備行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國忌,視事停。

○義州迎慰使黃淐出去。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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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釜山僉使鄭倜。

○備忘記,今下弓矢,釜山僉使鄭倜處,給送。

○差祭官單子。入啓。傳曰,陵寢忌辰之祭,不可以微末武官差送,還出給,今後凡祭官,各別擇差之意,各別申飭,可也。

○國忌,視事停。

○下直,遠接使禮曹判書林墰。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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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備邊司啓曰,勅使先聲之到,今已累日,而緣戶曹判書有故,迎接都監尙未會坐云,如遠方才人招集等事,日期急遽,則必有顚倒窘束之患,此則元非戶曹所管之事,令都監,速爲開坐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今此勅使之行,沿路各站接待、支拱等事,另加檢飭,如有不謹官吏,隨現重治之意,申明行會于遠接使及三道監司,使之惕念擧行,何如?傳曰,依啓。

○又啓曰,本司有司堂上李一相,以本職承旨,常在闕中,未暇兼察有司之任,姑不減下,其代,以本司堂上李應蓍,察任宜當,且刑曹判書元斗杓,延城君李時昉,本司堂上竝爲差下,何如?傳曰,允。

○延接都監啓曰,因備邊司啓辭,令都監,速爲開坐擧行事,傳曰,允事,傳敎矣。因戶曹判書有故,都監久未會坐,故臣吳竣與郞廳等相議,才人招集行移,則昨日依前例,已爲發送於諸道,而此外事目及郞廳加出事,欲待戶判出仕後爲之,則事漸稽滯,不得已一遵謄錄,爲先書啓,以爲料理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國忌無事。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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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鄭晳。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義禁府啓曰,伏見江華留守李曼狀啓,則連日陰雨,垣墻頹落,勢所難免,莫重罪人圍籬,不可不卽速修緝,發遣都事,使之監董畢役後,仍爲封鎖之意,敢啓。傳曰,都事雖下去,亦難始役,等待開霽,與內官一時下送,可也。

○戶曹判書李厚源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辭至此,本職,當勉副焉。

○國忌,無事。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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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趙益久。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午時,日暈。

○兵曹粘目。入啓。答曰,辛仁光乙良,依法加資爲乎矣,此外段置,首捕人可賞之類乙良,更良詳察,稟處。

○又粘目。入啓。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北路之人,不可不各別收用,惕念擧行。

○又粘目。入啓。答曰,云云捧上之時,各別惕念,俾無民怨,宜當。

○禮曹草記。入啓。答曰,依啓。太廟之薦,每於市上興産之後,不特此物,極可痛駭,本曹每每如是惕念致察,可也。

○又草記。入啓。答曰,卿等享上之念,雖如是切到,最晩得雨,民未蒙澤,況前頭之事,未可豫知,豈可遽改前令乎?依前定奪施行。

○禮曹草記。入啓。答曰,依啓。當該官吏,竝拿推。薦新櫻桃節晩事

○傳曰,今日輪對官等,出入御前之際,全不趨走,至於奏事之時,亦不俯伏,具涉可駭,竝推考,當該入侍承旨,亦甚不察矣。

○府啓,斂肆屠牛下人等事。答曰,依啓。李碩基,先罷後推,許東達事,不允。

○判尹金光煜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辭至此,金吾兼帶,當勉副焉。

○慶尙監司柳淰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之情事雖切,分義所在,不可徑情直行,勿辭察職。

○有政。以南宮鏶爲戶曹正郞,朴渟爲古阜郡守,鄭晳爲典籍,李應蓍爲知義禁,蔡裕後爲同□經筵,李澥爲工曹判書,洪茂績爲右參贊,任義伯爲輔德,許積爲刑曹參判,崔煜爲司藝,元植爲戶曹佐郞,尹衡殷爲瓦署別提,金三樂爲咸鏡都事,趙錫胤爲大司諫,南銑爲瓦署提調,徐祥履爲慶州牧使,潘潤沂爲奉常奉事,崔應天爲學正,洪茂績爲典設司提調,蔡之沇爲典籍,丁彦璧爲校理,李時昉爲訓鍊都監提調,濟用監正金光煥,軍器寺正趙慶起,相換,漢城參軍申嵩耉,司贍直長李惟馨,相換。

○晝講入侍,特進官鄭世規,同知事沈之源,參贊官閔光勳,侍讀官李泰淵,檢討官洪處大,假注書趙益久,記事官朴廷蓍、閔維重。上講《書傳大誥》,自王曰若昔,止孰能與於此哉。

○訓鍊都監啓曰,前縣令沈棇,都監郞廳已爲啓下,而方在罷散中,時無職名,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禁府草記。入啓。答曰,都事雖未下去,亦難治役,等待開霽,與內官,一時下送,可也。圍籬頹圯事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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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趙益久。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夕講。

○都承旨李一相所啓,臣前爲承旨時,守令薦擧法,嚴明申飭事,捧承傳矣。頃者暗行,書啓之後,守令或有被罪者,或有定配者,雖未知情犯緊歇之如何,至於守令,被重罪而保擧者,輕重間,終無推勘之擧,殊無申飭保擧之本意,以臣所料,更爲嚴明此法,從輕重施罰,俾不至於解弛,則可知朝家終始警飭之意矣。上曰,卿言是矣,連坐之法,自古有之,自今以後,凡係干御史廉問按察中,贓汚者,不待傳敎,輒施連坐之法事,言于該府。

○昧爽至卯時,有霧氣。未時,太白,見於巳地。申時,日暈。夜一更,月暈。

○傳曰,祈雨親祭時,亞獻官以下諸執事,竝書啓。

○傳曰,都承旨李一相,愛國不如愛私友,敢爲營救無識疲劣之徒,其自恣之罪,不可不懲,姑先遞差後,推考。

○傳曰,此措語,極其簡率,不成事體,殊涉未妥,夕講所敎辭緣,添入改書,入之。掌令朴守文,司諫沈𢋡先罷後推事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未有停止之令,而徑先分撥爲乎所,萬無其理兺不喩,特進官宋時吉段,何以入來爲喩,事極殊常爲置,張緯翼、崔大民乙良,嚴刑得情,閔時雄乙良,姑爲仍囚。

○晝講入侍,特進官南銑,同知事沈之源,參贊官安獻徵,侍讀官李泰淵、洪處大,假注書趙益久,記事官朴廷蓍、閔維重。上講《書傳微子之命》,自微國名,止此崇德之意。

○夕講入侍,特進官宋時吉,同知事沈之源,參贊官金佐明,侍讀官李泰淵,檢討官洪處大,假注書趙益久,記事官朴廷蓍、閔維重。上講《書傳》、《大學衍義》,自太子侍讀徐摛,止論憸邪罔止之情。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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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朴世城。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夕講。

○傳曰,大臣、備局堂上引見。

○引見時,左議政金堉狀啓,逆家籍沒之擧,或有未得其宜者,至於安徹妾家,在於貞陵洞,而元非渠家,實先正臣李珥之兄李璠之家也。丙子之亂,璠之孫翊戰亡,妻孥皆爲被虜,安徹,時爲西路守令,李翊之子,貸得百兩銀於徹處,僅得贖還之後,以倍甲之價償之,盡賣奴婢田畓,而尙不足者二十兩,以其宗家爲典當,欲措備二十兩給之,而後還推,其家貧窮到骨,未及畢償,而賊徹伏誅,今者,竝入於籍沒中矣。李珥宗家,誤陷於籍沒之中,豈可不爲之嗟惜乎?分揀出給,似可矣。上曰,言于該曹。

○判決事南銑所啓,勳臣賜牌官奴婢圖出之事,實由於以官奴婢,移屬各司奴婢之故也。官奴婢有病者,則移屬,與各司奴婢相換,雖是法典,而奸僞之弊,每從此出,若果病廢者,則雖備屬各司,必無依他收貢之理,實爲無益,此路仍存,則今雖禁斷,他日必未免如前之弊,移屬之法,一切革罷,何如?上曰,此意甚好,嚴明行會于各邑,可也。

○上曰,倭人懲債之事,不無後慮。鄭太和曰,非但商賈輩,多數受出其處,任事譯官等,亦皆身犯,厥數甚多,極爲痛惡,此輩之罪,比商賈尤重。上曰,嘗聞倭譯,以朝報,給與倭人,至於身在京中,與倭相通書札云,此輩所爲,實爲可惡。太和曰,倭人通書於在京譯官之事,殊甚可駭,而渠等,不知國法,視爲常事,臣前爲備局堂上時,倭書契,或有未解處,則譯官,袖持私書,來視而釋之,若知通書之有罪,則必不如此,今後,則申明嚴斷,宜當矣。上曰,渠雖不知犯法,而在國家之道,豈可置而不禁乎?在昔漢天使之來也,若有以禮抵書於朝士之事,則必卽入啓而答之云,致書漢人,猶且啓稟,則與倭私通之事,何可不禁?今後着令京外嚴禁,如有犯者,繩以重律,可也。太和曰,倭譯中,自犯負債,其罪最重者,則從當依法論斷,而凡倭譯與干犯於負債者,勿爲差任於東萊,似當。上曰,此是應罪之人,安有差任之理?太和曰,臣有所聞,故敢陳,倭譯張偉敏,前爲訓導,所犯甚多,而今番康遇聖見罷之代,緯敏願爲圖差,欲自爲彌縫之地,事極不可矣。上曰,此類勿爲差任,本院提調推考。

○義禁府啓曰,去四月二十二日罪人李廷顯病重,入啓保放矣。卽見月令醫官金鶴齡手本內,保放罪人李廷顯病勢,更爲看審,則胸腹痛及頭痛,晝夜苦劇,寒執[熱]往來,專廢食飮,無數引斂云,病勢如此,不得還囚之意,敢啓。傳曰,允。

○又啓曰,伏見江原監司金益熙啓聞,則正刑罪人鸚鵡長子彦男,被捉於原州地云,發遣府郞廳,依在逃緣坐罪人加一等之例,本官守令眼同,使之處斬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曰,第五船以上,則出來,第五船以下,不爲出來云,而以第隻雜物,徑先受出爲言,所謂第三隻,非已出來之第三船乎?似爲未瑩,問啓。

○玉堂箚子。入啓。答曰,旣見可駭之事,則未可驚動,趁有傳啓耶?早晩不須當責之說,極爲苟且,竝遞差。

○傳曰,判書金集老職加資,固辭至此,令該曹,待明年擧行。

○漢城府粘目。入啓。答曰,旣已入籍,又爲同居,則受理不當。

○又粘目。入啓。答曰,雖涉細瑣,宗室之冤,自朝家不爲聽理,則將安所訴?令本道,治其契中之長,依願施行。

○訓鍊都監粘目。入啓。答曰,令該曹,相當賞典,前例相考,稟處。火藥監官黃時中,十五年勤苦事

○吏曹草記。入啓。答曰,梁有仁、崔時遇等罪犯,本不至重大,收職牒,亦是輕罰,一體連坐,實涉過重,依法典,定配以上論可也。其餘付標入之,今後以此定式,宜當。

○禁府粘目。入啓。答曰,崔景憲稱冤之說,似非實狀,當初公事,相考稟處。

○又粘目。入啓。答曰,所謂可據之端,何事是喩。更爲議啓。李伋子上言事

○戶曹判書李時昉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才允合此任,豈宜久廢?今玆新命,未爲不可,況値勅行迫頭,決不可退托辭免,速出行公,無誤大事。

○吏曹判書金集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至此,本職當勉副,新授加資,卿辭堅貞,有難施迫,姑爲允從,以安卿意矣耳。

○大司諫趙錫胤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之所患至此,殊可慮也。本職,姑當勉bb副b焉。

○晝講入侍,特進官韓必遠,同知事蔡裕後,參贊官朴長遠,侍讀官李泰淵,檢討官洪處大,假注書朴世城,記事官朴廷蓍、閔維重。上講《書傳微子之命》,自爾惟踐脩,止無替朕命。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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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時楳。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盧亨夏。假注書朴世城。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夕講。

○禁府粘目。入啓。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田義國段,又有殺人可疑之事,分揀,安徐。

○玉堂箚子,持平李溫遞差事。入啓。答曰,依啓。

○傳曰,昨日引見時,禁倭譯與倭人相通有札事,與領相議論定奪矣,其日擧行條件,何不書出耶?

○晝講入侍,特進官許積,同知事蔡裕後,參贊官金佐明,侍讀官閔鼎重,檢討官洪處大,假注書朴世城,記注官朴廷蓍,記事官閔維重。上講《書傳康誥》,自康叔、文王之子,止拜手稽首之上。

○夕講入侍,特進官李應蓍,同知事蔡裕後,參贊官李弘淵,侍讀官閔鼎重,檢討官洪處大,假注書朴世城,記注官朴廷蓍,記事官閔維重。上講《大學衍義》第五卷,自初高齊之末,止除名爲民。

○有政。以李天基爲典籍,崔惠吉爲戶曹參判,林士贇爲柒原縣監,蔡裕後爲大司諫,洪瑱爲洪州牧使,趙珩爲戶曹參議,宋浚吉爲進善,李俊漢爲順川郡守,鄭始大爲全南都事,李時楳爲承旨,李延年爲正言,李壽仁爲掌令,盧亨夏爲注書,元萬石爲持平,吳挺緯爲副修撰,柳慶昌爲江原監司,沈世鼎爲司諫,金徽爲獻納,李厚源爲大司憲,趙涑爲掌令,吳翮爲持平,權碖爲學錄,權格爲承文副正字,金鼎鉉爲司藝,李休徵爲禮曹佐郞,韓有良爲儀賓都事,趙錫胤爲工曹參判,徐荇爲獻陵參奉,蔡忠立爲司宰主簿,尹鏶爲副校理,具時勉爲典籍,金賢稷爲禧陵參奉,張應一爲工曹參議,閔嶪爲內侍敎官,尹㻩爲尙衣正,朴吉應爲刑曹參議,李迥爲弼善,尹履之爲同義禁。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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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時楳。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盧亨夏。假注書朴世城。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近觀訟官之事,係于宮家下人,則勿論是非,一切驅而定配是去等,世平且亦論輕不均,依律處置。

○又粘目。入啓。答曰,所捕之賊,與尋常之賊有異爲置,使之更査處之,可也。

○禁府粘目。入啓。答曰,功減一等爲乎矣,除贖決杖。尹絳事

○刑曹佐郞都擧元上疏。入啓。答曰,覽疏,嘉爾憂愛盡言之誠,再三觀覽不已也。可不體念當令該曹,議處焉。

○大司諫蔡裕後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察職。

○晝講入侍,特進官元斗杓,同知事沈之源,參贊官閔應亨、朴長遠,侍讀官閔鼎重,假注書朴世城,記注官朴廷蓍,記事官閔維重。上講《書傳康誥》,自王若曰,孟侯,止然不可考矣。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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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時楳。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盧亨夏。假注書朴世城。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自未時至酉時,日暈。

○備邊司啓曰,勅行時,一路接待支供等事,另加檢飭,不謹官吏,隨現重治事,已爲分付於遠接使及三道監司矣。卽見齎咨官狀啓,則上使性品,與他不同,居處飮食,必爲精潔云,尤不可不十分謹飭,以此意,更爲申飭於三道監司及遠接使、開城留守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兵曹啓曰,本曹事務煩劇,郞廳八員,常時猶患不能周旋,而正郞黃儁耉、李垕,實錄郞廳,佐郞呂𤀂、姜裕後,延接都監郞廳啓下,竝除本司仕上直,正郞吳挺垣,問禮官出去,餘存只三員,而勅使入京,黃龍亭差備館所把守及擧動時侍衛蛟龍旗標旗內司上直,無路推移,極爲悶慮,都監郞廳一員,改差,何如?傳曰,允。

○晝講入侍,特進官許積,同知事蔡裕後,參贊官安獻徵,侍讀官閔鼎重,檢討官吳挺緯,假注書朴世城,記注官朴廷蓍,記事官閔維重。上講《書傳康誥》,王曰嗚呼封,止亦擧新民終之。

○許積曰,湖西御史發遣時,各邑大同濫捧與否,當爲廉問節目,依前聖敎議于大臣,試以十餘條書入矣。上曰,若遣御史,則當以事目一件給送,以爲憑考廉問之地矣。積曰,非但當初事目,厥後與本道,往復定奪之節目,亦多矣。上曰,竝謄兩件以入,可也。

○積又曰,倭人處負債之類,今方囚其妻子督送,而或不囚其妻子,只囚次知,亦不無保放之弊云,此事恐未着實,囚禁與否,則自備局,亦可送郞廳摘奸,而不可無專掌檢飭之官,堂上中一人,使之專掌,以爲着實擧行之地,事不着實,則責其主管之堂上,次知書吏,亦自備局,置簿其姓名,以爲日後考勤慢之地,何如?今日備局之坐,大臣之意如此,故敢達。上曰,令右尹專掌,可也。

○積又曰,勅使時雜物,不入於大同中,各邑守令,不無憑藉濫捧之弊,當此大同新設之初,如有濫捧之弊,則必有民怨,故取見今番湖西分定雜物之數,則不至浩大,頃日左相,欲令本廳與常平廳,竝力貿送於戶曹,以除收捧民間之弊,而勅使雜物,例爲前期分定,故各邑之已爲來納者,頗多,以此未果矣。上曰,此後,則戶曹分定勅使雜物之時,與本廳,相議爲之。

○積曰,湖西兵營有軍士每名各捧米二升五合,以爲支供之規矣。今則旣兼淸州牧使,此米不當仍捧,仍捧與否,似當廉問,而但兵使與守令有異,非有特命,則御史,例不爲廉察,故此一款,則不入於廉問條件中矣。上曰,此米固不宜仍捧,而但勿捧之意,不曾分付,徑先廉問,事未妥當,爲先行文,分付,可也。

○上曰,前日,以祭用生獐難得之故,大臣之意,欲代之以犢,而用犢未安,故不得代用矣,何不代以生豬乎?生豬,畜養於人家,豈至如生獐之難得乎?積曰,係于祭享,事體甚重,故大臣,亦不敢請用生豬,以犢代獐之請,亦出於不得已也。自上特念民弊,有以價米給奉祭家之敎,故今則依此擧行,省弊大矣。上曰,今則只有順懷宮生獐,而祭享,亦豈無輕重之別乎?且禮文中,豕則入於犧牲之類,而獐則不入,以此言之,則生豬豈下於生獐哉?積曰,若以生豬,代生獐,則果爲便好矣。上曰,出與大臣相議,從便爲之。

○積曰,上年春間,關西飢饉太甚,而勅使之往來絡繹,故其時承旨,請令常平廳扶救,則自上以京畿,則常平廳固當救之,而西路站上救急事,令廟堂,商議善處事,命下。故廟堂,請除出館餉米一千石,六百石,則分給平安道,四百石,則分給黃海道各站後,自本廳,某條還償事,覆啓分付矣。此事,本非常平倉所可獨當之事,管餉穀物,其數甚多,千石之米,會減不難,何必自常平廳,拮据措辦,以償於管餉乎?上曰,何必還償?會減,可也。但管餉之穀雖多,米則不足,此千石之米,令管餉官,以皮穀,作米充數,似可矣。積曰,管餉之米,果爲不足,以皮穀作米,誠爲便當,以此行會,何如?上曰,依爲之。

○禮曹草記。入啓。答曰,必有舊規,相考處之。

○戶曹草記。入啓。答曰,以附廟時,神轝移用,勿爲改造,可也。

○禮曹草記。入啓。答曰,試爲取見文書,俾無未盡,宜當。

○兵曹粘目。入啓。答曰,相當職除授爲乎矣,趁卽擧行宜當。

○都承旨李時楳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右議政金堉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在邦俊,亦豈無意?其延及私,其一鄕之可諉者乎?況人雖言之,不過有懷必達而已。俯仰無愧,於我何有?卿其勿爲介懷,安心勿辭,察職。

○江原監司柳慶昌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速往欽哉。

○戶曹參判崔惠吉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察職。

○大司憲李厚源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控辭至此,當勉副焉。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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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院啓。答曰,依啓。金時卨事及平壤迎慰使李翊漢事,更加詳聞,而處之。

○以私忌,視事停。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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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備邊司啓曰,兵曹判書朴遾,初因落傷,累日調理,繼而有推考照律之命,故久不出仕,而此後憲府之坐,亦未知其遲速矣。客使將到,事務多滯,且有嶺南閫帥之窠,不可不趁卽差出,旣是行公推考,則未及照律之間,仍爲行公,少無不可,使之速出察任,俾無曠職之弊,何如?傳曰,依啓。

○府啓,前臺諫李碩基削去仕版事,臺諫出仕事。答曰,依啓。

○院啓,載寧縣監金時卨事。答曰,先罷後推。

○左議政金堉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至懇。噫,以今日人心世道觀之,則雖十八之賢俊復起,固無所施矣。其將諉之於無可奈何,而袖手傍觀乎?疏中雖有未安過激之語,山野人之說,本來如此,何必用是不安於懷?況玆客行,不日渡江,策應之務方殷,寧可引入思退,致朝廷之狼狽乎?惟卿,勿動人言,速出行公,佛時仔肩。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私忌,視事停。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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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巳時至未時,日暈。

○刑曹啓曰,本曹公務,素稱煩劇,而近日,則因上言回啓,一番開坐,啓目書役,視前倍蓰,書寫二人,常患不足,或有起草,而未及正書於其日之內者,今又書寫等,諸上司逐日捉去,仍廢書役,殊甚可慮,今後,則不得捉去事,捧承傳施行,何如?傳曰,允。

○迎接都監啓曰,兵曹佐郞姜裕後,戶曹佐郞元植,以其本曹啓辭,都監郞廳改差事,命下矣。其代,以典籍鄭晳,刑曹正郞元檝差定,而郞廳崔汝㞳,亦以病重,不得仕進,勅使時措辦之事,一刻爲急,不可等待其差復,依例改差,其代,以前主簿徐正履,塡差,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郞廳前主簿徐正履,已爲啓下,而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口傳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刑曹啓曰,本曹以詞訟重地,事務煩劇,視他司最緊,故郞廳六員,雖或無故仕進,聽訟査決之際,多致積滯,常患不足矣,正郞朴廷蓍,以兼春秋,方在直廬,正郞元檝,又以迎接都監郞廳,今纔啓下,除本司仕上直,現存仕進者,只四員,本曹事勢,誠爲悶慮,元檝,都監郞廳改差,何如?傳曰,允。

○迎接都監啓曰,郞廳刑曹正郞元檝,因本曹啓辭,改差事,命下矣。其代,以前縣令李益培差下,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郞廳,前縣令李益培,已爲啓下,而時無職名,令該曹,依前例,口傳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有政。以蔡以恒爲匠人署別提,南天漢爲居山察訪,洪葳爲說書,柳道三爲掌令,閔應亨爲大司憲,朴世僑爲戶曹正郞,黃道亨爲載寧縣監,李天基爲修撰,尹就殷爲掌苑署別提,李台瑞爲輸城察訪。

○兵曹草記。入啓。答曰,特爲各別收用,勿爲該曹體紙[休紙],可也。崔泰男事

○漢城府粘目。入啓。答曰,事涉訟事,有難明知,亦難親決,自有攸司是置,明覈從公處決。

○兵曹粘目。入啓。答曰,騎芻所中段,倍畫事,已有傳敎爲置,使之各別擧行。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依允,功議各減一等爲乎矣,莫重陵寢修改之物,趁不進排爲在,色吏囚推,官員推考。

○戶曹粘目。入啓。答曰,海外之事,不可尋常置之,令本州査啓後,處置宜當。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色吏乙良,移囚營下,使之各別嚴刑,以爲懲礪之地。

○傳曰,頃者,中日習射時,連四中內禁衛劉廷烈,除授bb?b。

○傳曰,近來凡試射,皆用柳葉箭,鐵箭,則幾乎廢棄,而何獨於中日習射,仍用鐵箭乎?事甚未妥,今後亦用柳葉箭事,嚴明,分付于該曹。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似當有本律外加罪之擧,治罪後,還發配所,宜當。

○戶曹粘目。入啓。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推官之所報,方伯之枚擧,俱極可駭兺不喩,稱病稱無,任其所欲,弄之如兒,不覺寒心爲置,推官乙良,姑先推考爲旀,三公兄色吏及尹之益罷,元立等乙良,換他道,嚴刑啓聞事,知悉似當。

○傳曰,已有拿命,而尙未就囚者,幾人耶?問于該府以啓。

○吏曹判書鄭世規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爲控辭,速出行公。

○工曹參判趙錫胤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此等職任,俱非朝夕奔走之劇務,卿其勿辭,察職。

○校理李泰淵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察職。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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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趙益久。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刑曹啓曰,啓覆罪人十名之外,今方囚治者,多至八十人,而其中三十一名,則自本曹承傳推治者也。其餘四十九名,或自各衙門移關囚禁,或爲直囚,則査決遲速,非本曹所可擅便,當此盛暑淫雨之時,滯囚之徒,若是之多,殊甚未安,令各該司,斯速處置,何如?傳曰,依啓。

○禮曹草記。入啓。答曰,方物,乃應供之物,而權減矣。略定緊切之物,其可已乎?當令內官言之矣,分付擧行,可也。

○義禁府啓曰,已有拿命,而時未就囚者,趙嗣基、尹受說兩人,而趙嗣基,則在於慶尙道寧海府,故四月二十二日,卽以發遣羅將請拿,而判付內,此與直爲拿推有異,姑勿發遣爲敎,尹受說,則在於全南道光州地,故五月初一日,亦以發遣羅將請拿,而判付內,姑勿發遣爲敎,故卽以判付之意,分付于本家及京主人處,而時未就囚矣,敢啓。傳曰,豈可一向任便乎?竝拿來,而其子,旣在寧海府,則其父之所爲,亦甚駭異,治罪,可也。

○又啓曰,趙嗣基、尹受說等,卽當發遣羅將拿來,而其父治罪事,則令該曹,稟旨處置,何如?傳曰,允。

○兵曹草記。入啓。答曰,知道。晝講,無入侍之員,則姑闕,可也,而大槪現存之人,率皆老病,殊非本意可合之人,加抄入侍,可也。

○傳曰,觀此留守及守直內官等狀啓,則圍墻,又爲傾頹,故荊棘牢塞云,爾等仍留,依前權出他舍改築,而其他無頹處,亦爲一體善爲改築,俾無後弊事。

○義禁府啓曰,觀此江華留守狀啓,則荊棘牢塞處,所當改築,而其餘將爲頹圯處,亦當一時改築事,趁此都事未上來前,分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晝講入侍,知事吳竣,特進官宋時吉,參贊官李時楳,侍讀官李泰淵,檢討官洪處大,假注書趙益久,記注官徐忭、朴廷蓍。上講《書傳康誥》,自王曰嗚呼封,止蔽斷也。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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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朴世城。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朝講。

○自昧爽至卯時,有霧氣。未時,太白見於未地。申時,日暈。

○兵曹草記。入啓。答曰,知道。抄選之擧,不可每日爲之,依特進官例,雖在外任在喪之人,竝爲一時抄擇啓下,隨其在京,輒爲入侍,可也。

○刑房承旨安獻徵典獄摘奸啓辭。答曰,知道。他餘罪人,亦令速爲處決。

○院啓。答曰,已諭,毋煩。順川李俊漢事

○同知鄭維城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勿辭,調理察職。

○吏曹判書鄭世規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調理察職。

○大司諫閔應亨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察職。

○朝講入侍,領事金堉,特進官具仁垕,同知事沈之源,特進官許積,大司諫蔡裕後,參贊官閔光勳,執義沈之漢,侍讀官李泰淵、洪處大,假注書朴世城,記注官徐忭,記事官李端相,上講《書傳康誥》,自王曰汝陳時臬事,止不可緩也。

○齎咨官李壽昌,自北京入來。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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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義禁府啓曰,昨因江華留守李曼狀啓,破頹處及將爲頹圮之處,竝爲修築事,已爲入啓行會,而依今來狀啓,隨毁隨築事,更爲知委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江華圍籬所改修築事,前已累度知委矣,今者,又以築墻棘圍改稟事馳啓,而今則日勢開霽,速爲改築事,分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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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備邊司啓曰,傳曰,再昨聞齎咨官之言,則歲幣一事,極爲可慮,必須十分用意爲之,俾無失事辱國之意,言于備局,使之議于該曹,各別惕念爲之,且上年,則彼中入送鷹連,豫爲十分申飭,精擇以送,故雖倒損者多,而餘存者好,故無事呈還矣。今年則未聞再三申飭之擧,若反以爲尋常,不爲惕念擧行,則亦必有致責之弊,何以爲之耶?此意亦言于備局事,傳敎矣。前頭歲幣、方物,殊甚可慮,臣等會于賓廳,而戶曹判書李時昉,適身上有故,不得來參,故未卽面議,姑先以申飭該曹之意陳啓,鷹連之事,未及入啓矣。今承聖敎,極爲允當,更加惕念,另擇才品極好者入送,而如或有彼中執言之端,則當該之官,難免重罪,前期以此知會,使盡心奉行,何如?傳曰,依啓。以鷹連事,若有致責之患,則當該官,對淸使論辯受罪之意,申飭,可也。

○又啓曰,頃者謝恩使之行,衙門以方物歲幣品劣之故,多般詰責,幾至生事,僅得彌縫,而各別精備事,反覆申飭云矣。今聞齎咨官之言,更擧此事,一邊恐喝,一邊開諭,有若爲本國地者然,若不着念精備,則前頭不無執言生梗之患,又以此意,申明分付于該曹,何如?傳曰,依啓。本國之人,不知緩急事勢,愛惜些少之費,難於變通,只冀無事於宮中,及其生事之後,則蒼黃顚倒,費用者,百倍於前,其他受辱,何可云喩?使之惕念擧行,可也。

○義禁府啓曰,觀此慶尙右兵使元䎘馳啓內辭緣及奉塿所志一張,則狀啓內,雖稱含憤報復之計云云,而奉塿,旣以告變爲言,則不可不拿問奉塿,及固城縣令呂孝曾所謂李正字稱名李濟、李泳,及奉塿狀中所謂往復衙奴,竝爲發遣都事拿來,鞫問處置,何如?答曰,此出於雪憤之計,虛僞無疑,決難成獄,問于大臣,處之。

○領府事李敬輿議,伏見慶尙右兵使狀啓內辭緣,則聖敎所謂此出於雪憤之計,虛僞無疑,決難成獄者,千里外情狀,已呈露於淵鑑之下,伏讀欽仰,無容更議,若以旣涉上變,虛實間不可不覈處云爾,則姑令本道監司,窮推奉塿,得其實狀,後啓聞處斷,以絶後弊,似或宜當,伏惟上裁。前領議政李景奭,伏見禁府,以元䎘馳啓奉塿告變所志事處置之意,回啓下答之敎,有曰此出於雪憤之計,虛僞無疑,決難成獄,問于大臣處之。臣欽誦數四[回],不勝感歎,聖鑑明照萬里,一見覰破,臣何敢言哉?名曰告變,則事關非常,若無可據之端,何得逆謂其不實而不卽按問,有若等閑處置爲哉?今此奉塿所告則不然,其子士堯、士舜等,被囚於固城縣者,乃是四月十四日,固城縣令馳報之到報,在於四月十六日,而奉塿告變,始於五月初八日,則其因嫌誣構之狀,灼然可見,聖敎所謂虛僞無疑者,此足以斷此獄矣。苟如是,則實足以辱金吾之拿推乎?卽其處而斷之以一道之心,此一郞吏之任也。但明其罪狀然後,方可以處之,所謂固城衙奴,令監司,一處推問,得其實狀,一邊馳啓,一邊處斷,事決而法正矣,伏惟上裁。領議政鄭太和議,以慶尙右兵使元䎘馳啓中,固城縣令所報辭緣及所謂奉塿告變狀辭觀之,欲延其子應死之喘,有此構成之計,而虛僞之狀,現著無疑,聖鑑旣已燭盡,更無容議,只念旣稱發告逆謀,而虛誣難掩,則亦有當施之律,終不可置之而已。臣之愚議,奉塿爲先拿來,鞫問後處置,似當,伏惟上裁。右議政李時白議同,左議政金堉,臣之意與領府事李敬輿,少無異同,而但此賊,方在兵使之處,移送監營,則費日有弊,令兵使,窮推奉塿,得其實狀後,報監司,一同啓聞,似爲宜當,伏惟上裁。領敦寧府事金尙憲,行判中樞府事趙翼,在外,大臣之意,如此,敢啓。傳曰,依左相議施行。

○傳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卜馬一匹,立之。

○國忌,視事停。

○傳曰,健元陵摘奸以來。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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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一相。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亂簾[薍簾]腐破,坐面紙陋穢,平床所排不齊處,則已令修改,而尙不擧行,今又見頉,事極痛駭,非參奉之罪,乃京司官員之罪也。當該官吏,竝拿推,斫木已久處,則亦已經推治,勿論,可也。此等處,竝付標入之,拿推傳旨,罷齋後捧之。

○國忌,視事停。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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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兵曹草記。入啓。答曰,依啓。事極駭愕,今年內,不得沒數充定,則當論以重罪,嚴明知委。

○兵曹粘目。入啓。答曰,雖云生殖之數有加是如爲良置,以一二年之內生殖之數,比之十三年七八年,則不至太多爲置,他相當賞典,前例更爲相考,稟處。

○傳曰,近來假注書,全不擇擬,極爲無形,此是擇擬者乎?

○傳曰,近日霖潦如是悶極,頃日筵中祈請[祈晴]之說,令該曹議處。

○傳曰,今下虎皮一令,定南君李厚源賜給,以表予意。

○戶曹草記。入啓。答曰,依掌隷院逆家奴婢決訟例,爲之,可也。

○戶曹粘目。入啓。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尹昌耉乙良,勿限年定配。

○軍器寺草記。入啓。答曰,依啓。實爲擅伐,則治罪不暇,寧有許給之理乎?

○禁府粘目。入啓。答曰,除刑推爲乎矣,趁不分付爲在,該曹色吏及李松忠乙良,竝拿問覈處。

○又粘目。入啓。答曰,依允,洪男乙良,分揀。

○傳曰,觀此沈𢋡等緘答,則其時兩司城上所,極爲駭愕,竝先罷後推,以重事體。

○憲府粘目。入啓。答曰,竝只罷職,一以重國家祭享,一以懲慢忽不職之習。

○常平廳粘目。入啓。答曰,兩年耗,無去處辭緣乙良,査出宜當。

○吏曹判書鄭世規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之才德,簡在先王,越至今日,理宜顯庸,孰曰不可?卿毋固辭,亟出察任。

○習讀官裵信龍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嘉爾憂國之誠,條陳之事,當令該司採用焉。

○幼學李寅燮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當令該曹議處焉。

○完南君李厚源箚子。入啓。答曰,覽箚具悉。嘉卿愛君之忠,所進宣廟御筆印本,欽玩再三,不覺敬歎,其一,卽與世子矣。

○完南君李厚源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安心領受。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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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禮曹草記。入啓。霖潦不止,祈晴事。答曰,依議劃卽擧行。

○傳曰,向者訓鍊都監草記批答,有軍兵摠數,作案以啓辭矣。厥後已過屢朔,而頓無黑白,其事不便,則更稟,可也,便當,則擧行,可也,不宜如是全然廢閣,該房承旨察處。

○府啓,前水原府使尹昌耉事。答曰,旣已定罪,更加詳審,處之。

○禮曹草記。入啓。答曰,更爲觀勢,爲之。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係于陵寢,罪涉重大爲置,除照律,嚴刑放送。

○漢城府粘目。入啓。答曰,情涉可冤者乙良,竝爲出給。

○禁府粘目。入啓。答曰,前後官吏,竝以議處。

○又粘目。入啓。答曰,依願詳悉議處爲乎矣,勿論事之是非,爲妾擊錚,非但國法之所無,宗班之羞辱莫甚爲置,姑爲仍囚。

○府啓。答曰,所論至此,水原府使洪重普,爲先推考,觀其緘辭而處之,可也。

○玉堂箚子。入啓。答曰,水旱之連仍,誠緣寡昧之不德,徒切愧懼而已,無以爲諭。

○大司憲閔應亨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調理察職。仍傳曰,遣內醫看病。

○吏曹判書鄭世規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至懇。密使不日渡江云,卿不可不備,卿雖有疾病,分義所在,決不可引疾退托,速出行公。

○義禁府啓曰,洪男分揀事,命下矣。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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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迎接都監啓曰,勅使越江之報,今明似當來到,而郞廳,或以實錄廳移文,或以實病呈狀,凡事未易就緖,極爲可慮,鄭晳實錄廳郞廳,代直講韓鎭,且尹塏病,代禮曹佐郞李休徵差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今觀遠接使狀啓,則通官輩言,自前所喫藥燒酒,內醫院下人,詳知其劑方,下送于平壤,煮取以待云,劑藥下人所入材料,令內局與兩醫司,及時下送,而未備之材,依前例,或自內局給送。且罪人族屬,切勿使喚於行中,亦出於彼人分付,漢城府房守軍抄定時,十分嚴飭,俾無混雜之弊,而彼中出入之人,亦令各別嚴禁,宜當,將此事意,一體嚴飭之意,三道監司及開城留守處,竝爲行會,何如?傳曰,允。

○義禁府啓曰,以金世泌覈處公事回啓依允事,判下矣。一處憑問次,當該封進官內資寺主簿尹震聖,拿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繕工奉事李以馨,色吏金益男等,兩陵簾索趁不進排一款,添入於本府問目事,自刑曹,啓稟判下,以此添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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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辰時至午時,日暈,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大司憲閔應亨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之所患至此,予亦慮念焉,卿其更加調理,察職。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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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迎接都監啓曰,勅使入京日,禮曹以來月十一日推擇啓下,而卽見路程記排日,則來十一日,當爲入京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卽見遠接使狀啓,則金尙誠來時,腰痛所用藥物,竝爲持送云,尙誠,乃鍼醫也。朝來狀啓,無藥物持送之語,故意謂只欲行鍼,都監回啓時,藥物不爲擧論矣。今有藥物啓請之事,無乃因彼所言,有此馳啓乎?腰痛所用藥物,令兩醫司,急急覓送,而其中,若有唐材難得者,則亦令內局,隨便覓得,從撥上下,送于金尙誠處,何如?傳曰,尙誠旣非藥醫,且輕用藥餌,亦涉未妥,從略下送,使其觀勢用藥,可也。

○以問禮官吳挺垣狀啓,傳曰,問禮官回程時,不必疾驅以傷驛騎事,曾有傳敎,而何如是狀啓耶?今後勿爲疾馳事,分付,可也。

○又啓曰,卽接遠接使狀啓,則副勅使,以腰痛,求見內醫金尙誠云,給馬下送,使及於平壤,似當。且自前勅使有病,則有別問安之擧,亦令該曹,稟處,何如?傳曰,依啓。中路問安承旨,旣在平壤副使前,則臨時措辭,別爲安否,勿使泛然,一體爲之,可也。

○內醫院草記。入啓。答曰,味不如前,則或不無生事之弊矣。

○戶曹草記。入啓。答曰,如是緊切,則姑令他官相換察任,可也。

○刑曹粘目。入啓。答曰,東南路定配。

○義禁府啓曰,李材吉、姜悌立、尹承吉等分揀事,命下矣。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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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李時楳。左承旨朴長遠。右承旨安獻徵。左副承旨李弘淵。右副承旨金佐明。同副承旨閔光勳。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全南水使李晦。

○巳時午時,日暈。

○院啓,臺諫出仕,遞差事。答曰,依啓。

○諫院箚子。入啓。答曰,實非恥過,而不欲多言矣。

○禁府粘目。入啓。答曰,事涉無情,分揀。

○又粘目。入啓。答曰,迹涉荒唐,另爲議處。

○禁府粘目。入啓。答曰,功議,各減一等爲乎矣,竝只罷其職。

○刑曹參判許積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調理察職。

○都承旨李時楳上疏。入啓。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調理察職。郞廳李景閔校正。郞廳李宜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