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封孺人廖氏墓石銘
外观
孺人廖氏,為先庶子伯修兄繼室,少庶子七歲,年十八乃歸,時伯修方為孝廉。既官翰苑,遂封孺人。隨伯修燕邸者十二載,家居前後凡五載,稱未亡四載,得年三十八,以萬曆甲辰八月十八日卒於寢。
孺人性醇和貞粹,相夫子以義,畜妾媵以恩。伯修亡,意緒殆不欲生,持齋繡佛,日夜期地下。伯修甫襄事,遂命斫棺,治鬼衣,若遠行之裝束,恬然安之,未及二年而逝。嗣子祈年,將以是年十二月一日安葬於先庶子墓旁,相距丈許,遂為之銘。
銘曰:原之右為姑若夫,原之左為子若侄,夜台之聚首,勝白日之歔泣。性溫而貞,不愧姑也;操嚴而潔,不愧夫也。唯其不愧,是以含笑而歸,願佐夫子於黃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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