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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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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高厅〔2020〕2号
2020年2月4日
发布机关: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

普通高等学校

在线教学组织与

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高厅〔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各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在线课程平台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高校的正常开学和课堂教学造成的影响,根据《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现就在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采取政府主导、高校主体、社会参与的方式,共同实施并保障高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在线教学。各高校应充分利用上线的慕课和省、校两级优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在慕课平台和实验资源平台服务支持带动下,依托各级各类在线课程平台、校内网络学习空间等,积极开展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等在线教学活动,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二、工作任务

1.面向全国高校免费开放全部优质在线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截至2020年2月2日,教育部组织了22个在线课程平台制定了多样化在线教学解决方案,免费开放包括129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401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在内的在线课程2.4万余门,覆盖了本科12个学科门类、专科高职18个专业大类,供高校选择使用(见附件)。

2.立即制定在线教学组织与实施方案。针对疫情防控需要,高校要合理调整、统筹安排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要暂停所有寒假社会实践,原计划进行的寒假社会实践推移到下一年度或下一学期内进行,可视疫情发展情况酌情减免寒假社会实践学分。根据校情学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线上教学优势,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与学改革创新,推进学习方式变革,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3.保证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高校要以文件、校园网公告等方式公布课程资源质量要求、在线教学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要求、学生学习评价措施等管理措施;要引导教师择优选用适合的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以及校内在线课程资源,应用公共课程服务平台、校内智慧教学系统和网络学习空间以及数字化教学软件等方式,开展线上教学、组织线上讨论、答疑辅导等教学活动,布置在线作业,进行在线测验等学习考核;要与课程平台建立教学质量保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学习行为分析数据,了解学生在线学习情况。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充分发挥各专业“虚拟教研室”的组织载体作用,加快研发一批有特色、代表性强、数量充足的在线试题,服务学生在线学习,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课程挑战性。

4.发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示范引领作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和团队要上线提供全程教学服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国慕课教师团队开展线上教学服务。

5.开放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服务。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全天候开放,免费提供2000余门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资源,并提供在线实验教学支撑和教学考核管理。

6.倡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在线课程平台免费提供优质课程资源和技术支持服务。倡导课程平台以及更多在线教育机构面向全国高校和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优质在线课程。在线课程平台要有组织地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疫情严重地区高校乃至更大范围高校建立联系,了解高校情况和教学需求,结合平台课程资源特点和技术优势,为高校制定丰富多样的在线教学解决方案;要为教师提供教学平台及软件支持服务,支持教师利用慕课等在线教学资源自主开展在线教学;鼓励开展网上在线教学培训,帮助广大教师适应新型教学环境、掌握在线教学技能、提高在线教学效果。

7.加强对高校选择在线课程平台教学解决方案的支持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组织在线教育机构研发多样化在线教学解决方案,及时向高校提供解决方案及联系方式,保障教学需求和技术服务支持对接畅通,为高校选择资源和技术服务提供便利。

8.发挥专家组织指导、整合、协调作用。各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教学指导作用,整合名校名师名企力量,推动快速上线一批前期有工作基础的优质慕课和实验课程,丰富线上教学资源。慕课联盟联席会要充分发挥专业性、区域性、跨区域性纽带作用,团结慕课联盟单位,通过专家工作组指导等方式,与高校有组织地开展以慕课主讲教师为主的线上教学、“慕课主讲教师+慕课课程工作组”为主的跨校协同教学、“慕课主讲教师+本地教师”的协作式跨校教学、借助慕课作为参考课支持本校教师校内在线授课教学等多种形式协同教学,指导高校选好课、用好课、讲好课。

9.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鼓励慕课平台开设有关流行病学、传染病学的慕课专题,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开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虚拟仿真实验专题等针对性实验,供全国大学生及社会公众了解相关知识与政策,提高科学防控能力。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所属高校实际,帮助高校制定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方案,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课程平台资源与服务信息,指导所属高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

2.强化政策激励与引导。高校要将慕课教师以及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计入教学工作量,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创新,积累实战经验,产生更多更好教学成果。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引导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选修线上优质课程,增加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强化在线学习过程和多元考核评价的质量要求。制定在线课程学习学分互认与转化政策,保障学生学业不受疫情影响。

3.确保在线教学安全平稳运行。高校要与课程平台就在线教学组织进行充分沟通,择优选取符合本校实际、与网络环境条件相匹配的方案,保证在线教学平稳运行。要与课程平台密切配合、规范管理,强化对课程内容、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采取安全有效手段,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在线教学运行安全。

4.建立信息报送渠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建立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将在线教学组织实施情况和意见建议报送教育部。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报送教育部,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抄送教育部,地方高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送教育部。联系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课程教材与实验室处,联系人:宋毅、李静、王繁,电话:010-66096925、66097392、66097199,18810032218,电子邮箱:gaojs_jxtj@moe.edu.cn。

附件:在线课程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高校在线教学服务方案信息汇总表(截至2020年2月2日)

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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