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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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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高〔2018〕6号
2018年9月17日
发布机关: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
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

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高〔20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础上,现就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做强一流法学专业,培育一流法治人才,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

经过5年的努力,建立起凸显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成一批一流法学专业点,教材课程、师资队伍、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中国特色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基本形成;高等法学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培养造就一大批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

1.厚德育,铸就法治人才之魂。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结合社会实践,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益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让学生在感悟法治进步中坚定理想信念,在了解群众疾苦中磨练坚强意志,在奉献社会中增长智慧才干。加大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力度,面向全体法学专业学生开设“法律职业伦理”必修课,实现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一课双责”,各门课程既要传授专业知识,又要注重价值引领,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2.强专业,筑牢法学教育之本。重点建设12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法学专业点,引导高校主动适应法治国家建设需求,紧密结合自身特色优势,明确本校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不断提高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重点打造200门国家级一流线上线下法学专业课程,推动高校健全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鼓励高校开发开设跨学科、跨专业新兴交叉课程、实践教学课程,形成课程模块(课程组)供学生选择性修读。鼓励高校深入实施主辅修制度,丰富学生跨专业知识,培养学生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和实践能力。推进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鼓励高校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教学团队,整合教学资源,积极探索新型教学模式,编写出版一批具有创新性、交叉性的教材,实现跨专业的师资交叉、资源共享、协同创新。鼓励跨学院、跨院校培养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从事法治实务工作的双语法治人才。

3.重实践,强化法学教育之要。要着力强化法学专业知识教育,将中国法治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写进教材,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要着力强化实践教学,进一步提高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学分比例,支持学生参与法律援助、自主创业等活动,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要着力推动建立法治实务部门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等制度,将接收、指导学生实习作为法治实务部门的职责。

4.深协同,破除培养机制壁垒。切实发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健全法学院校和法治实务部门双向交流机制,选聘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任教,选聘高校法学骨干教师到法治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在法学院校探索设立实务教师岗位,吸收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编写、专业教学,不断提升协同育人效果。

5.强德能,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建设全国法学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举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务研修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坚定教师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师德考核,强化师德监督,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组织开展专题研修,开展法治中国国情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深入了解法治实践,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6.拓渠道,发展“互联网+法学教育”。适应教育信息化与法治建设信息化的新形势,推动法学专业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打破校园与法治实务部门间的时空屏障,将社会资源引进高校、转化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立覆盖线上线下、课前课中课后、教学辅学的多维度智慧学习环境。法治实务部门要向法学院校开放数字化法治实务资源,将法庭庭审等实务信息化资源通过直播等方式实时接入法学院校。重点建设校际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平台、30个左右信息化课堂教学平台、50个左右庭审直播实践教学平台。

7.促开放,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格局。进一步拓宽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和国际组织合作交流渠道,深化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学分互认、教师互换、学生互派、课程互通等实质性合作,积极创造条件选送法学专业师生到国际组织任职实践,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善于维护国家利益、勇于推动全球治理规则变革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着力培养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制的高素质专门法治人才。

8.立标准,建强法学教育质量文化。要紧密结合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成长需要、紧扣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紧跟法治中国建设新进程新需求,建设高等法学院校质量文化,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法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制定法学专业认证三级标准和认证办法,开展法学专业认证,推动高校全面参与。以专业认证为抓手,明确质量目标,细化质量标准,强化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切实推动法学教育内涵式发展和法治人才培养能力稳步提升。

四、组织实施

1.构建三级实施体系。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各地教育部门、政法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省级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立健全相应组织实施机制。各高校要明确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建设领域和方向,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

2.加强政策经费保障。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在专业设置、人员聘用与评价、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给予计划参与高校统筹支持。中央高校应统筹利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和其他各类资源,支持计划实施。各地教育部门、政法部门要加强省域内政策协调配套,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统筹地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引导支持地方高校实施好本计划。各高校要根据本校计划具体要求,加大国家、省、校政策的衔接、配套、完善、执行力度。

3.强化监督检查。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适时开展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各地教育部门、政法部门要加强计划实施过程跟踪,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强化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多形式的经验交流活动。各高校要主动发布自评报告、进展情况及标志性成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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