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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鏡秘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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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鏡秘府論
釋空海
日本金剛峰寺禪念沙門遍照金剛弘法大師空海(774-835),俗姓佐伯,804年(貞元二十年)七月至中國。806年(元和元年)八月回日本,做此書,專論南朝至中唐,分天地東南西北六卷。又簡寫為《文筆眼心抄》。所引資料,除皎然《詩式》外均佚,因而有重要參考價值。

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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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大仙利物,名教為基;君子濟時,文章是本也。故能空中塵中,開本有之字,龜上龍上,演自然之文。至如觀時變於三曜,察化成于九州,金玉笙簧,爛其文而撫黔首,鬱乎煥乎,燦其章以馭蒼生。然則一為名始,文則教源,以名教為宗,則文章為紀綱之要也。世間出世,誰能遺此乎!故經說阿毗跋致菩薩,必須先解文章。孔宣有言:“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邇之事父,遠之事君。”“人而不為《周南》、《邵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是知文章之義,大哉遠哉!

文以五音不奪、五彩得所立名,章因事理俱明、文義不昧樹號。因文詮名,唱名得義,名義已顯,以覺未悟。三教於是分鑣,五乘於是並轍。於焉《釋經》妙而難入,《李篇》玄而寡和,《桑籍》近而爭唱。游、夏得聞之日,屈、宋作賦之時,兩漢辭宗,三國文伯,體韻心傳,音律口授。沈侯、劉善之後,王、皎、崔、元之前,盛談四聲,爭吐病犯,黃卷溢篋,緗帙滿車。貧而樂道者,望絕訪寫;童而好學者,取決無由。

貧道幼就表舅,頗學藻麗,長入西秦,粗聽餘論。雖然志篤禪默,不屑此事,爰有一多後生,扣閑寂于文囿,撞詞花乎詩圃;音響難默,披卷函杖,即閱諸家格式等,勘彼同異,卷軸雖多,要樞則少,名異義同,繁穢尤甚。餘癖難療,即事刀筆,削其重複,存其單號,總有一十五種類:謂《聲譜》,《調聲》,《八種韻》,《四聲論》,《十七勢》,《十四例》,《六義》,《十體》,《八階》,《六志》,《二十九種對文》,《三十種病累》,《十種疾》,《論文意》,《論對屬》等是也。配卷軸於六合,懸不朽於兩曜,名曰《文鏡秘府論》。庶緇素好事之人,山野文會之士,不尋千里,蛇珠自得;不煩旁搜,彫龍可期。

調四聲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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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家調四聲譜,具例如左:

平上去入配四方。

東方平聲平怦病別

南方上聲常上尚杓

西方去聲祛《麥去》去刻

北方入聲壬衽任入

凡四字一紐。或六字總歸一紐。紐,《玉篇》:“女九切,結也,束也。”

皇晃璜鑊禾禍和

滂旁傍薄婆潑糸皮

光廣光郭戈果過

荒恍恍霍和火華

上三字,下三字,紐屬中央一字,是故名為總歸一入。

四聲紐字,配為雙聲疊韻如後:

郎朗浪落黎禮麗捩

剛[口*岡]鋼各笄[亻*开]計結

羊養恙藥夷以異逸

鄉響向謔奚𥰥喹纈

良兩亮略離邐詈栗

張長悵著知倁智窒

凡四聲,豎讀為紐,橫讀為韻,亦當行下四字配上四字即為雙聲。若解此法,即解反音法。反音法有二種:一紐聲反音,二雙聲反音。一切反音有此法也。

綺琴良首書林

欽伎柳觴深廬

釋曰:豎讀二字互相反也,傍讀轉氣為雙聲,結角讀之為疊韻。曰綺琴、云欽伎,互相反也,綺欽、琴伎兩雙聲,欽琴、綺伎二疊韻。上諧則氣類均調,下正則宮商韻切。持綱舉目,庶類同然。

崔氏曰:傍紐者:已上三字無異本

風小月膾奇今精酉

表豐外厥琴羈酒盈

紐聲雙聲者:已上五字無異本

土煙

天塢

右已前四字,縱讀為反語,橫讀是雙聲,錯讀為疊韻。何者?土煙、天塢是反語,天土、煙塢是雙聲,天煙、土塢是疊韻,乃一天字而得雙聲疊韻。略舉一隅而示,餘皆效此。

調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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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凡四十字詩,十字一管,即生其意。頭邊二十字,一管亦得。六十、七十、百字詩,二十字一管,即生其意。語不用合帖,須直道天真,宛媚為上。且須識一切題目義最要。立文多用其意,須令左穿右穴,不可拘檢。作語不得辛苦,須整理其道,格格,意也。意高為之格高,意下為之下格。律調其言,言無相妨,以字輕重清濁間之須穩。至如有輕重者,有輕中重,重中輕,當韻即見。且莊字全輕,霜字輕中重,瘡字重中輕,床字全重,如清字全輕,青字全濁。詩上句第二字重中輕,不與下句第二字同聲為一管。上去入聲一聲,上句平聲,下句上去入;上句上去入,下句平聲。以次平聲,以次又上去入;以次上去入,以次又平聲。如此輪回用之,直至於尾。兩頭管上去入相近,是詩律也。

△五言平頭正律勢尖頭

皇甫冉詩曰:五言中司龍節貴,上客虎符新。地控吳襟帶,有光漢縉紳。泛舟應度臘,入境便行春。何處歌來暮,長江建鄴人。

又錢起《獻歲歸山》詩曰:五言欲知愚穀好,久別與春還。鶯暖初歸樹,雲晴卻戀山。石田耕種少,野客性情閑。求仲時應見,殘陽且掩關。

又五言絕句詩曰:胡風迎馬首,漢月送娥眉。久戍人將老,長征馬不肥。

又崔曙《試得明堂火珠》詩曰:正位開重屋,淩空出火珠,夜來雙月滿,曙後一星孤。天淨光難滅,雲生望欲無。終期聖明代,國寶在名都。

又陳閏《罷官後卻歸舊居》詩曰:不歸江畔久,舊業已凋殘。露草蟲絲濕,湖泥鳥跡幹。買山開客舍,選竹作魚竿。何必勞州縣,驅馳效一官。

△齊梁調詩

張謂《題故人別業》詩曰:五言平子歸田處,園林接汝濆。落花開戶入,啼鳥隔窗聞。池淨流春水,山明斂霽雲。晝遊仍不厭,乘月夜尋君。

何遜《傷徐主簿》詩曰:五言世上逸群士,人間徹總賢。畢池論賞詫,蔣徑篤周施。 又曰:一旦辭東序,千秋送北邙;客簫雖有樂,鄰笛遂還傷。

又曰:提琴就阮籍,載酒覓揚雄;直荷行罩水,斜柳細牽風。

△七言尖頭律

皇甫冉詩曰:閑看秋水心無染,高臥寒林手自栽。廬阜高僧留偈別,茅山道士寄書來。燕知社日辭巢去,菊為重陽冒雨開。殘薄何時稱獻納,臨歧終日自遲回。

又曰:私云:錢起之詩也。自哂鄙夫多野性,貧居數畝半臨湍。溪雲帶雨來茅洞,山鵲將雛上藥欄。仙滿床閑不厭,陰符在篋老羞看。更憐童子宜春服,花裡尋師到杏壇。

元氏曰:聲有五聲,角徵宮商羽也。分于文字四聲,平上去入也。宮商為平聲,徵為上聲,羽為去聲,角為入聲。故沈隱侯論云:“欲使宮徵相變,低昂舛節,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妙達此旨,始可言文。”固知調聲之義,其為用大矣。

調聲之術,其例有三:一曰換頭,二曰護腰,三曰相承。

一,換頭者,若兢於《蓬州野望》詩曰:

飄搖宕渠域,曠望蜀門隈,水共三巴遠,山隨八陣開。橋形疑漢接,石勢似煙回。欲下他鄉淚,猿聲幾處催。

此篇第一句頭兩字平,次句頭兩字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平;次句頭兩字又平,次句頭兩字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又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又平:如此輪轉,自初以終篇,名為雙換頭,是最善也。若不可得如此,則如篇首第二字是平,下句第二字是用去上入;次句第二字又用去上入,次句第二字又用平:如此輪轉終篇,唯換第二字,其第一字與下句第一字用平不妨,此亦名為換頭,然不及雙換。又不得句頭第一字是去上入,次句頭用去上入,則聲不調也。可不慎歟!

二,護腰者,腰,謂五字之中第三字也;護者,上句之腰不宜與下句之腰同聲。然同去上入則不可用,平聲無妨也。

庾信詩曰:誰言氣蓋代,晨起帳中歌。

“氣”是第三字,上句之腰也;“帳”亦第三字,是下句之腰:此為不調。宜護其腰,慎勿如此。

三,相承者,若上句五字之內,去上入字則多,而平聲極少者,則下句用三平承之。用三平之術,向上向下二途,其歸道一也。

三平向上承者,如謝康樂詩云:溪壑斂暝色,雲霞收夕霏。

上句唯有“溪”一字是平,四字是去上入,故下句之上用“雲霞收”三平承之,故曰上承也。

三平向下承者,如王中書詩曰:待君竟不至,秋雁雙雙飛。

上句唯有一字是平,四去上入,故下句末“雙雙飛”三平承之,故曰三平向下承也。

詩章中用聲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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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上一字為一句,下二字為一句,或上二字為一句,下一字為一句。三言。上二字為一句,下三字為一句。五言。上四字為一句,下二字為一句。六言。上四字為一句,下三字為一句。七言。

三言一平聲:驚七曜詔八神轉金蓋

二平聲:排閶闔度天津紛上馱

四言一平聲:寶運惟顯世康禮博有穆晬儀槐棘愷悌

二平聲:凝金曉陸紫玉山抽丹羽林發顧惟輕薄

三平聲:高邁堯風仁風遐闡皮卿未群

五言一平聲:九州不足步目擊道存者

二平聲:玄經滿狹室綠水湧春波雨數斜塍斷蒙縣闕莊子

永慚問津所詠歌殊未已百行鹹所該

三平聲:披書對明燭蘭生半上階無論更漏緩天命多羸仄

終缺九丹成水潢眾澮來洊雷揚遠聲

四平聲:儒道推桓榮非關心尚賢

六言二平聲:合國吹饗蠟賓沙頭白鶴自舞次宿密懸花亭將士來迎道側

日月馳邁不停仰瞻梓柚葉青八花沸躍神散

三平聲:客行感思無聊停車向路不乘奄忽縱橫無益洞口青松起風

憂從中發愴愴何不歸棲高觀不為時于所顧

四平聲:蒸丹暫來岩下柴門半掩恒雲濛濛霖雨氣凝況又流飄他方

南至滎陽停息何為貪生自謫身為灰土消爛

五平聲:蓬萊方丈相通人生幾何多憂風起塵興暝暝登高臨河顧西

七言二平聲:將軍一去出湖海信是薄命向誰陳井上雙桐未掩鳳

嫁得作賦彈琴聲寒雁一一渡遼水誰堪坐感篋裡扇

三平聲:相抱長眠不願起自有傾城蕩舟妾燕宮美女舊出名

復娉無雙獨立人二人拂鏡開朱幕都護府裡無相識

岱北雲氣晝昏昏自從將軍出細柳左掖深閨行且宜

聊看玉房素女術

四平聲:秋鴻千百相伴至曾舞纖腰入金穀妾用丹霞持作衣

燕山去塞三千里金門巧笑本如神洛城秋風依竹進

玉釵長袖共留賓唯見張女玄雲調河畔青青唯見草

前期歲寒保一雙

五平聲:高樓岧嶢連粉壁可憐春日桃花敷忖時俱來堪見迎

鴛鴦多情上織機雲歸沙幕偏能暗還嗟團扇匣中秋

深入遑遑偏易平將軍勒兵討遼川初言度燕征玄菟

六平聲:朝朝愁向猶思床桃花蓲蘛無極妍春山興雲盡如羅

八種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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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詩有連韻,疊韻,轉韻,疊連韻,擲韻,重字韻,同音韻,交鎖韻。

一,連韻者,第五字與第十字同音,故曰連韻。如湘東王詩曰:ㄍ谷管新抽,淇園竹復修,作龍還葛水,為馬向并州。

此上第五字是“抽”,第十字是“修”,此為佳也。

二,疊韻者,詩曰:看河水漠瀝,望野草蒼黃;露停君子樹,霜宿女姓薑。

此為美矣。

三,轉韻者,詩曰:蘭生不當門,別是閒田草;夙被霜露欺,紅榮已先老。謬接瑤花枝,結根君王池;顧無馨香美,叨沐清風吹。餘芳若可佩,卒歲長相隨。

四,疊連韻者,第四、第五與第九、第十字同韻,故曰疊連韻。詩曰:羈客意盤桓,流淚下闌幹;雖對琴觴樂,煩情仍未歡。

此為麗也。

五,擲韻者,詩云:不知羞,不敢留。但好去,莫相慮。孤客驚,百愁生。飯蔬簞食樂道,忘饑陋巷不疲。

此之謂也。

又曰:不知羞,不肯留。集麗城,夜啼聲。出長安,過上蘭。指揚都,越江湖。念邯鄲,忘朝餐。但好去,莫相慮。

六,重字韻者,詩云:望野草青青,臨河水活活;斜峰纜舟行,曲浦浮積沫。

此為善也。

七,同音韻者,所謂同音而字別也。詩曰:今朝是何夕,良人誰難覿;中心實憐愛,夜寐不安席。

此上第五字還是“席”音,此無妨也。

八,交鎖韻。王昌齡《秋興》詩云:日暮此西堂,涼風洗修木。著書在南窗,門館常肅肅。苔草彌古亭,視聽轉幽獨。或問余所營,刈黍就空穀。

四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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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云:經案陸士衡《文賦》云:“其為物也多姿,其為體也屢遷,其會意也尚巧,其遣言也貴妍,暨音聲之反覆運算,若五色之相宣。”又云:“豐約之裁,俯仰之形,因宜適變,曲有微情。或言拙而喻巧,或理樸而辭輕,或襲故而彌新,或沿濁而更清。譬猶舞者赴節以投袂,歌者應弦而遣聲。”文體周流,備於茲賦矣。陸公才高價重,絕世孤出,實辭人之龜鏡,固難得文名焉。至於四聲條貫,無聞焉爾。李充之制《翰林》,褒貶古今,斟酌病利,乃作者之師表;摯虞之《文章志》,區別優劣,編輯勝辭,亦才人之苑囿。其於輕重巧切之韻,低昂曲折之聲,並秘之胸懷,未曾開口。縱復屈、宋奮飛于南楚,揚、馬馳騖於西蜀,或升堂擅美,或入室稱奇,爭日月之光,竦淩雲之氣;敬通、平子,分路揚鑣,武仲、孟堅,同途競遠;曹植、王粲、孔璋、公幹之流,潘岳、左思、士龍、景陽之輩,自《詩》、《騷》之後,晉、宋已前,杞梓相望,良亦多矣。莫不揚藻敷萼,文美名香,彩與錦肆爭華,發響共珠林合韻。然其聲調高下,未會當今,唇吻之間,何其滯歟!

夫四聲者,無響不到,無言不攝,總括三才,苞籠萬象。劉滔云:“雖復雷霆疾響,蟲鳥殊鳴,萬籟爭吹,八音遞奏,出口入耳,觸身動物,固無能越也。唯當形聲之外,言語道斷,此所不論,竟蔑聞於終古,獨見知于季代,亦足悲夫。雖師曠調律,京房改姓,伯喈之出變音,公明之察鳥語,至於此聲,竟無先悟。且《詩》、《書》、《禮》、《樂》,聖人遺旨,探賾索隱,亦未之前聞。宋末以來,始有四聲之目。沈氏乃著其譜論,云起自周。故沈氏《宋書》《謝靈運傳》云:“五色相宣,八音協暢,玄黃律呂,各適物宜。故使宮羽相變,低昂舛節,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妙達此旨,始可言文。至於先士茂制,諷高曆賞,子建函穀之作,仲宣霸岸之篇,子荊零雨之章,正長朔風之句,並直舉胸懷,非傍經史,正以音律調韻,取高前式。”劉滔亦云:“得者暗與理合,失者莫識所由,唯知齬難安,未悟安之有術。若‘南國有佳人’,‘夜半不能寐’,豈用意所得哉!”蕭子顯《齊書》云:“沈約、謝朓、王融,以氣類相推,文用宮商,平上去入為四聲,世呼為永明體。”然則蕭賾永明元年,即魏高祖孝文皇帝太和之六年也。昔永嘉之末,天下分崩關、河之地,文章殄滅。魏昭成、道武之世,明元、太武之時,經營四方,所未遑也。雖復網羅俊民,獻納左右;而文多古質,未營聲調耳。及太和任運,志在辭彩,上之化下,風俗俄移。故《後魏文苑序》云:“高祖馭天鏡,銳情文學,蓋以頡頏漢徹,淹跨曹丕,氣遠韻高,豔藻獨構。衣冠仰止,鹹慕新風,律調頗殊,曲度遂改,辭罕淵源,言多胸臆,練古雕今,有所未值。至於雅言麗則之奇,綺合繡聯之美,眇歷年歲,未聞獨得。既而陳郡袁翻、河內常景,晚拔疇類,稍革其風。及肅宗禦曆,文雅大盛,學者如牛毛,成者如麟角。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從此之後,才子比肩,聲韻抑揚,文情婉麗,洛陽之下,吟諷成群。及徙宅鄴中,辭人間出,風流弘雅,泉湧雲奔,動合宮商,韻諧金石者,蓋以千數,海內莫之比也。鬱哉煥乎,於斯為盛!乃甕牖繩樞之士,綺襦紈之童,習俗已久,漸以成性。假使對賓談論,聽訟斷決,運筆吐辭,皆莫之犯。

又吳人劉勰著《雕龍篇》云:“音有飛沈,響有雙疊,雙聲隔字而每舛,疊韻離句其必睽;沈則響發如斷,飛則聲揚不還;並鹿盧交往,逆鱗相批,迕其際會,則往蹇來替,其為疹病,亦文家之吃也。”又云:“聲盡妍嗤,寄在吟詠,滋味流於下句,風力窮於和韻。異音相慎謂之和,同聲相應謂之韻,韻氣一定,則余聲易遣,和體抑揚,故遺響難契矣。”此論,理到優華,控引弘博,計其幽趣,無以間然。但恨連章結句,時多澀阻,所謂能言之者也,未必能行者也。

潁川錘嶸之作《詩評》,料簡次第,議其工拙。乃以謝朓之詩末句多蹇,降為中品,侏儒一節,可謂有心哉!又云:“但使清濁同流,口吻調和,斯為足矣。至於平上去入,餘病未能。”經謂:嶸徒見口吻之為工,不知調和之有術,譬如刻木為鳶,搏風遠,見其抑揚天路,騫翥煙霞,鹹疑羽翮之行然,焉知王爾之巧思也。四聲之體調和,此其效乎!除四聲已外,別求此道,其猶之荊者而北魯、燕,雖遇牧馬童子,何以解錘生之迷。或復云:“餘病未能。”觀公此病,乃是膏盲之疾,縱使華陀集藥,扁鵲投針,恐魂歸岱宗,終難起也。嶸又稱:“昔齊有王元長者,嘗謂餘曰:‘宮商與二儀俱生,往古詩人,不知用之。唯范曄、謝公頗識之耳。’”今讀范侯贊論,謝公賦表,辭氣流靡,罕有掛礙,斯蓋獨悟于一時,為知聲之創首也。

洛陽王斌撰《五格四聲論》,文辭鄭重,體例繁多,剖析推研,忽不能別矣。魏定州刺史甄思伯,一代偉人,以為沈氏《四聲譜》不依古典,妄自穿鑿,乃取沈君少時文詠犯聲處以詰難之。又云:“若計四聲為紐,則天下眾聲無不入紐,萬聲萬紐,不可止為四也。”經以為三王異禮,五帝殊樂,質文代變,損益隨時,豈得膠柱調瑟,守株伺兔者也。古人有言:“知今不知古,謂之盲瞽;知古不知今,謂之陸沉。”孔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易》曰:“一開一闔謂之變,往來無窮謂之通。”甄公此論,恐未成變通矣。且天平上去入者,四聲之總名也,征整政只者,四聲之實稱也。然則名不離實,實不遠名,名實相憑,理自然矣。故聲者逐物以立名,紐者因聲以轉注。萬聲萬紐,縱如來言;但四聲者,譬之軌轍,誰能行不由軌乎?縱出涉九州,巡遊四海,誰能入不由戶也?四聲總括,義在於此。

經數聞江表人士說:梁王蕭衍不知四聲,嘗從容謂中領軍朱異曰:“何者名為四聲?”異答云:“‘天子萬福’,即是四聲。”衍謂異:“‘天子壽考’,豈不是四聲也。”以蕭主之博洽通識,而竟不能辨之。時人咸美朱異之能言,歎蕭主之不悟。故知心有通塞,不可以一概論也。今尋公文詠,辭理可觀;但每觸籠網,不知回避,方驗所說非憑虛矣。

沈氏《答甄公論》云:“昔神農重八卦,卦無不純,立四象,象無不象。但能作詩,無四聲之患,則同諸四象。四象既立,萬象生焉;四聲既周,群聲類焉。經典史籍,唯有五聲,而無四聲。然則四聲之用,何傷五聲也。五聲者,宮商角徵羽,上下相應,則樂聲和矣;君臣民事物,五者相得,則國家治矣。作五言詩者,善用四聲,則諷詠而流靡;能達八體,則陸離而華潔。明各有所施,不相妨廢。昔周、孔所以不論四聲者,正以春為陽中,德澤不偏,即平聲之象;夏草木茂盛,炎熾如火,即上聲之象;秋霜凝木落,去根離本,即去聲之象;冬天地閉藏,萬物盡收,即入聲之象:以其四時之中,合有其義,故不標出之耳。是以《中庸》云:“聖人有所不知,匹夫匹婦,猶有所知焉。斯之謂也。”

魏秘書常景為《四聲贊》曰:“龍圖寫象,鳥跡ゼ光。辭溢流徵,氣靡清商。四聲發彩,八體含章。浮景玉苑,妙響金鏘。”雖章句短局,而氣調清遠;故知變風俗下,豈虛也哉。齊僕射陽休之,當世之文匠也,乃以音有楚、夏,韻有訛切,辭人代用,今古不同,遂辨其尤相涉者五十六韻,科以四聲,名曰《韻略》。製作之士,鹹取則焉,後生晚學,所賴多矣。齊太子舍人李節,知音之士,撰《音韻決疑》,其序云:“案《周禮》:‘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大蔟為徵,沽洗為羽。’商不合律,蓋與宮同聲也。五行則火土同位,五音則宮商同律,ウ與理合,不其然乎。呂靜之撰《韻集》,分取無方。王微之制《鴻寶》,詠歌少驗。平上去入,出行閭裡,沈約取以和聲之,律呂相合。竊謂宮商徵羽角,即四聲也。羽,讀如括羽之羽,亦之和同,以拉群音,無所不盡。豈其藏埋萬古,而未改於先悟者乎?”經每見當世文人,論四聲者眾矣,然其以五音配偶,多不能諧;李氏忽以《周禮》證明,商不合律,與四聲相配便合,恰然懸同。愚謂鐘、蔡以還,斯人而已。

地卷(論體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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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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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詩有學古今勢一十七種,具列如後:

第一,直把入作勢;第二,都商量入作勢; 第三,直樹一句,第二句入作勢; 第四,直樹兩句,第三句入作勢; 第五,直樹三句,第四句入作勢; 第六,比興入作勢;第七,謎比勢;第八,下句拂上句勢; 第九,感興勢;第十,含思落句勢;第十一,相分明勢; 第十二,一句中分勢;第十三,一句直比勢;第十四,生殺回薄勢; 第十五,理入景勢;第十六,景入理勢;第十七,心期落句勢。

第一,直把入作勢。

直把入作勢者,若賦得一物,或自登山臨水,有閒情作,或送別,但以題目為定;依所題目,入頭便直把是也。皆有此例。 昌齡《寄驩州》詩入頭便云:“與君遠相知,不道雲海深。” 又《見譴至伊水》詩云:“得罪由己招,本性易然諾。” 又《題上人房》詩云:“通經彼上人,無跡任勤苦。” 又《送別》詩云:“春江愁送君,蕙草生氛氳。” 又《送別》詩云:“河口餞南客,進帆清江水。” 又如高適云:“鄭侯應棲遑,五十頭盡白。” 又如陸士衡云:“顧侯體明德,清風肅已邁。”

第二,都商量入作勢。

都商量入作勢者,每詠一物,或賦贈答寄人,皆以入頭兩句平商量其道理,第三第四第五句入作是也。皆有其例。 昌齡《上同州使君伯》詩言:“大賢奈孤立,有時起絲綸。伯父自天稟,元功載生人。”是第三句入作。 又《上侍御七兄》詩云:“天人俟明略,益、稷分堯心。利器必先舉,非賢安可任。吾兄執嚴憲,時佐能鉤深。”此是第五句入作勢也

第三,直樹一句,第二句入作勢。

直樹一句者,題目外直樹一句景物當時者,第二句始言題目意是也。 昌齡《登城懷古》詩入頭便云:“林,藪寒蒼茫,登城遂懷古。” 又《客舍秋霖呈席姨夫》詩云:“黃葉亂秋雨,空齋愁暮心。” 又:“孤煙曳長林,春水聊一望。” 又《送鄢賁覲省江東》詩云:“楓橋延海岸,客帆歸富春。” 又《宴南亭》詩云:“寒江映村林,亭上納高潔。”此是直樹一句,第二句入作勢。

第四,直樹兩句,第三句入作勢。

直樹兩句,第三句入作勢者,亦題目外直樹兩句景物,第三句始入作題目意是也。 昌齡《留別》詩云:“桑林映陂水,雨過宛城西,留醉楚山別,陰雲暮淒淒。”此是第三句入作勢也。

第五,直樹三句,第四句入作勢。

直樹三句,第四句入作勢者,亦有題目外直樹景物三句,然後即入其意,亦有第四第五句直樹景物,後入其意,然恐爛不佳也。 昌齡《代扶風主人答》云:“殺氣凝不流,風悲日彩寒,浮埃起四遠,遊子彌不歡。”此是第四句入作勢。 又《旅次至周至過韓七別業》詩云:“春煙桑柘林,落日隱荒墅,泱漭平原夕,清吟久延佇。故人家於茲,招我漁樵所。”此是第五句入作勢。

第六,比興入作勢。

比興入作勢者,遇物如本立文之意,便直樹兩三句物,然後以本意入作比興是也。 昌齡《贈李侍御》詩云:“青冥孤雲去,終當暮歸山;志士杖苦節,何時見龍顏?” 又云:“眇默客子魂,倏鑠川上暉,還雲慘知暮,九月仍未歸。” 又:“遷客又相送,風悲蟬更號。” 又崔曙詩云:“夜台一閉無時盡,逝水東流何處還。” 又鮑照詩曰:“鹿鳴思深草,蟬鳴隱高枝,心自有所疑,旁人那得知。”

第七,謎比勢。

謎比勢者,言今詞人不悟有作者意,依古勢有例。 昌齡《送李邕之秦》詩云:“別怨秦、楚深,江中秋雲起,言別怨與秦,楚之深遠也。別怨起自楚地,既別之後,恐長不見,或偶然而會,以此不定,如雲起上騰於青冥,從風飄蕩,不可復歸其起處,或偶然而歸爾。天長夢無隔,月映在寒水。”雖天長,其夢不隔。夜中夢見。疑由相會,有如別,忽覺,乃各一方,互不相見,如月影在水,至曙,水月亦了不見矣。

第八,下句拂上句勢。

下句拂上句勢者,上句說意不快,以下句勢拂之,令意通。 古詩云:“夜聞木葉落,疑是洞庭秋。” 昌齡云:“微雨隨雲收,濛濛傍山去。” 又云:“海鶴時獨飛,永然滄洲意。”

第九,感興勢。

感興勢者,人心至感,必有應說,物色萬象,爽然有如感會。亦有其例。 如常建詩云:“冷冷七弦遍,萬木澄幽音,能使江月白,又令江水深。” 又王維《哭殷四》詩云:“泱漭寒郊外,蕭條聞哭聲,愁雲為蒼茫,飛鳥不能鳴。”

第十,含思落句勢。

含思落句勢者,每至落句,常須含思;不得令語盡思窮;或深意堪愁,不可具說。即上句為意語,下句以一景物堪愁,與深意相愜便道。仍須意出成感人始好。 昌齡《送別》詩云:“醉後不能語,鄉山雨霧霧。” 又落句云:“日夕辨靈藥,空山松桂香。” 又:“墟落有懷縣,長煙溪樹邊。” 又李湛詩云:“此心復何已,新月清江長。”

第十一,相分明勢。

相分明勢者,凡作語皆須令意出,一覽其文,至於景象,恍然有如目擊;若上句說事未出,以下一句助之,令分明出其意也。 如李湛詩云:“雲歸石壁盡,月照霜林清。” 崔曙詩云:“田家收已盡,蒼蒼唯白茅。”

第十二,一句中分勢。

一句中分勢者,“海淨月色真。”

第十三,一句直比勢。

一句直比勢者,“相思河水流。”

第十四,生殺回薄勢。

生殺回薄勢者,前說意悲涼,後以推命破之;前說世路伶俜榮寵,後以至空之理破之入道是也。

第十五,理入景勢。

理入景勢者,詩不可一向把理,皆須入景,語始清味;理欲入景勢,皆須引理語入一地及居處,所在便論之,其景與理不相愜,理通無味。昌齡詩云:“時與醉林壑,因之墮農桑,槐煙漸含夜,樓月深蒼茫。”

第十六,景入理勢。

景入理勢者,詩一向言意,則不清及無味;一向言景,亦無味。事須景與意相兼始好。凡景語入理語,皆須相愜,當收意緊,不可正言。景語勢收之便論理語,無相管攝。方今人皆不作意,慎之。 昌齡詩云:“桑葉下墟落,鶤雞鳴渚田,物情每衰極,吾道方淵然。”

第十七,心期落句勢。

心期落句勢者,心有所期是也。 昌齡詩云:“青桂花未吐,江中獨鳴琴。”言青桂花吐之時,期得相見;花既未吐,即未相見,所以江中獨鳴琴。 又詩云:“還舟望炎海,楚葉下秋水。”言至秋方始還。此《送友人之安南》。

十四例(皎公《詩議》新立八種對十五例,具如後。十五例禦草本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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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疊用事之例;二,上句用事,下句以事成之例;三,立興以意成之例;四,雙立興以意成之例;五,上句古,下句以即事偶之例;六,上句立意,下句以意成之例;七,上句體物,下句以狀成之例;八,上句體時,下句以狀成之例;九,上句用事,下句以意成之例;十,當句各以物色成之例;十一,立比以成之例;十二,覆意之例;十三,疊語之例;十四,避忌之例;禦草本消之。十五,輕重錯謬之例。

一,重疊用事之例。詩曰:“淨宮鄰博望,香刹對承華。”

二,上句用事,下句以事成之例。詩曰:“子玉之敗,屢增惟塵。”上句出《傳》,下句出《詩》。 三,立興以意成之例。《詩》曰:“營營青蠅,止于樊,愷悌君子,無信讒言。”又詩云:“明月照高樓,流光正徘徊,上有愁思婦,悲歎有餘哀。”

四,雙立興以意成之例。《詩》曰:“鼓鐘鏘鏘,淮水湯湯,憂心且傷。”又詩曰:“青青陵上柏,磊磊澗中石。人生天地間,忽如遠行客。”

五,上句古,下句以即事偶之例。詩曰:“昔聞汾水遊,今見塵外鑣”

六,上句意,下句以意成之例。《詩》曰:“假樂君子,顯顯令德,宜民宜人,受祿於天。”

七,上句體物,下句以狀成之例。詩曰:“朔風吹飛雨,蕭條江上來。”

八,上句體時,下句以狀成之例。詩曰:“昏旦變氣候,山水含清暉。”

九,上句用事,下句以意成之例。詩曰:“雖無玄豹姿,終隱南山霧。”

十,當句各以物色成之例。詩曰:“明月照積雪,朔風勁且哀。”

十一,立比以成之例。詩曰:“余霞散成綺,澄江淨如練。”

十二,覆意之例。詩曰:“延州協心許,楚老惜蘭芳,解劍竟何及,撫墳徒自傷。”

十三,疊語之例。詩曰:“故人心尚爾,故心人不見。”又詩曰:“既為風所開,還為風所落。”

十四,避忌之例。詩曰:“何況雙飛龍,羽翼縱當乘。”又詩曰:“吾兄既鳳翔,王子亦龍飛。”

十五,輕重錯謬之例。陳王之誄武帝,遂稱“尊靈永蟄”;孫楚之哀人臣,乃云:“奄忽登遐。”子荊《王驃騎誄》。此錯繆一例也,見《顏氏傳》。今於古律之上,始末酷論,以祛未悟,則反正之道,可得而聞也。

十體(崔氏《新定詩體》開十種體,具例如後出右。)

[编辑]

一,形似體;二,質氣體;三,情理體;四,直置體;五,雕藻體;六,映帶體;七,飛動體;八,婉轉體;九,清切體;十,菁華體。

一,形似體。

形似體者,謂貌其形而得其似,可以妙求,難以粗測者是。詩曰:“風花無定影,露竹有餘清。”又云:“映浦樹疑浮,入雲峰似減。如此即形似之體也。

二,質氣體。

質氣體者,謂有質骨而作志氣者是。詩云:“霧烽暗無色,霜旗凍不翻,雪覆白登道,冰塞黃河源。”此是質氣之體也。

三,情理體。

情理體者,謂抒情以入理者是。詩云:“游禽暮知返,行人獨未歸。”又云:“四鄰不相識,自然成掩扉。”此即情理之體也。

四,直置體。

直置體者,謂直書其事置之於句者是。詩云:“馬銜苜蓿葉,劍瑩鴨鵜膏。”又曰:“隱隱山分地,滄滄海接天。”此即是直置之體。

五,雕藻體。

雕藻體者,謂以凡事理而雕藻之,成於妍麗,如絲彩之錯綜,金鐵之砥煉是。詩曰:“岸綠開河柳,池紅照海榴。”又曰:“華志怯馳年,韶顏慘驚節。”此即是雕藻之體。

六,映帶體。

映帶體者,謂以事意相愜,復而用之者是。詩曰:“露花疑濯錦,泉月似沉珠。”此意花似錦,月似珠,自昔通規矣。然蜀有濯錦川,漢有明珠浦,故特以為映帶。又曰:“侵雲蹀征騎,帶月倚雕弓。”“雲騎”與“月弓”是復用,此映帶之類。又曰:“舒桃臨遠騎,垂柳映連營。”

七,飛動體。

飛動體者,謂詞若飛騰而動是。詩曰:“流波將月去,潮水帶星來。”又云:“月光隨浪動,山影逐波流。”此即飛動之體。

八,婉轉體。

婉轉體者,謂屈曲其詞,婉轉成句是。詩曰:“歌前日照梁,舞處塵生襪。”又曰:“泛色松煙舉,凝花菊露滋。”此即婉轉之類。

九,清切體。

清切體者,謂詞清而切者是。詩曰:“寒葭凝露色,落葉動秋聲。”又曰:“猿聲出峽斷,月彩落江寒。”此即是清切之體。

十,菁華體。

菁華體者,得其精而忘其粗者是。詩曰:“青田未矯翰,丹穴欲乘風。”鶴生青田,鳳出丹穴;今只言青田,即可知鶴,指言丹穴,即可知鳳,此即文典之菁華。又曰:“曲沼疏秋蓋,長林卷夏帷。”曲沼,池也。又曰:“積翠微深潭,舒丹明淺瀨。”丹即霞,翠即煙也。今只言丹、翠,即可知煙、霞之義。況近代之儒,情識不周於變通,即坐其危險,若茲人者,固未可與言。

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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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

一曰風。

體一國之教謂之風。《關雎》、《麟趾》文化,王者之風也;《鵲巢》、《騶虞》之德,諸侯之風也。王云:“天地之號令曰風。上之化下,猶風之靡草,行春令則和風生,行秋令則寒風殺,言君臣不可輕其風也。”

二曰賦。

皎云:“賦者,布也。匠事布文,以寫情也。”王云:“賦者,錯雜萬物,謂之賦也。”

三曰比。

皎曰:“比者,全取外象以興之,‘西北有浮雲’之類是也。”王云:“比者,直比其身,謂之比假,如‘關關雎鳩’之類是也。”

四曰興。

皎曰:“興者,立象於前,後以人事諭之,《關雎》之類是也。”王云:“興者,指物及比其身說之為興,蓋托諭謂之興也。”

五曰雅。

皎曰:“正四方之風謂雅。正有小大,故有大小雅焉。”王云:“雅者,正也。言其雅言典切,為之雅也。”

六曰頌。

王云:“頌者,贊也。讚歎其功,謂之頌也。”皎云:“頌者,容也。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也。”

古人云:“頌者,敷陳似賦,而不華侈;恭慎如銘,而異規誡。”以六義為本,散乎情性,有君臣諷刺之道焉,有父子兄弟朋友規正之義焉。降及遊覽答贈之例,各于一道,全其雅正。

八階(《文筆式》。又《詩格》轉反為八體,後采八階。禦草本有此,而以朱銷之。)

[编辑]

一,詠物階;二,贈物階;三,述志階;四,寫心階;五,返訁州階;六,贊毀階;七,援寡階;八,和詩階。

第一,詠物階。詩曰:“雙眉學新綠,二臉例輕紅,言模出浪鳥,字寫入花蟲。”又云:“灑塵成細跡,點水作圓文,白銀花裡散,明珠葉上分。”

釋曰:聞神嶺而賦金花,睹仙蓬以歌玉葉,或思今而染墨,乍感昔以抽毫。此乃詠物之階斯顯,即事之言是著。

第二,贈物階。詩曰:“心貞如玉性,志潔若金為,托贈同心葉,因附合歡枝。”又曰:“合瞑刺縫罷,守啼方達曙,帶長垂兩巾,代人交手處。”

釋曰:乍遺芳蘊之菉葉,時贈滴瀝之輕花,假類玉以制文,托如金而起詠,雖復表心著跡,還以贈物為名。

第三,述志階。詩曰:“有鳥異孤鸞,無群飛獨漾,鶴戲逐輕風,起響三臺上。”又曰:“丈夫懷慷慨,膽上湧波奔,只將三尺劍,決構一朱門。”

釋曰:燕雀之為易測,鸞鳳之操難知,有如候雁銜蘆,騰龍附雲,上哲托以呈抱,明賢因而表志,坦蕩之位既陳,慷慨之雄是立。

第四,寫心階。詩曰:“命禮遣舟車,佇望談言志,若值信來符,共子同琴瑟。”又曰:“插花花未歇,薰衣衣已香,望望遙心斷,淒淒愁切腸。”

釋曰:春光暖暖,托青鳥以通言;夏日悠悠,因紅箋而表意。若也招朋命侶,方事一斟兩酌;追舊狎新,如應三揮四撫。既傾一樽若是,故以寫心為名。

第五,返洲階。詩曰:“盛夏盛炎光,焦天焦氣烈。”又曰:“清階清溜瀉,涼戶涼風入。”

釋曰:此述涼秋,彼陳盛暑,九冬雪狀淒人,三春風光可玩。即二節各舉,且兩時互列,語既差舛,故以酬為名。

第六,贊毀階。詩曰:“施朱桃惡采,點黛柳慚色。”又云:“皓,雪已藏暉,凝霜方疊影。”

釋曰:贊此練葛無方,毀彼羅紈取證,既近辱緹錦,亦遠恥霜雪。至如梁家畫黛,漢女久矣低顏;宋裡施朱,江妃故宜斂色。且自重。又曰:褒貶之事既彰,贊毀之階是立。

第七,援寡階。詩曰:“女蘿本細草,抽莖信不功,憑高出嶺上,假樹入雲中。”又云:“愁臨玉台鏡,淚垂金縷裙。”

釋曰:登岩眺遠,陟嶺瞻高,此乃假彼敷榮,因他茂實。且復何異鸞鏡絕塵,遂寫如花之嫩頰;龍津屏浪,乃照似月之蛾眉。既憑有功,亦假託於信。又曰而住。

第八,和詩階。詩曰:“花桃微散紅,萌蘭稍開紫,客子情已多,春望復如此。”又曰:“風光搖隴麥,日華英林蕊,春情重以傷,歸念何由弭。”

釋曰:黃蘭碧桂,風舞葉上之飛香;紫李紅桃,日漾花中之豔色。彼既所呈九暖,此即復答三春。兼疑秋情,齊嗟夏抱。染墨之辭不異,述懷之志皆同,彼此宮商,故稱相和。王斌有言曰:“無山可以減水,有日必應生月。”夫洲采答詩,言法語復,但令切著,施教無兼。

六志(《筆劄》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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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直言志;二曰,比附志;三曰,寄懷志;四曰,起賦志;五曰,貶毀志;六曰,讚譽志。

一曰,直言志。

直言志者,謂的申物體,指事而言,不藉餘風,別論其詠。即假作《屏風詩》曰:“綠葉霜中夏,紅花雪裡春,去馬不移跡,來車豈動輪。”

釋曰:畫樹長青,不許經霜變色;圖花永赤,甯應度雪改容。毫模去跡,料判未移蹤;筆寫行輪,何能進轍。如斯起詠,所例曰直,不藉煩詞,自然應格悟

二曰,比附志。

比附志者,謂論體寫狀,寄物方形,意托斯間,流言彼處。即假作《贈別》詩曰:“離情弦上急,別曲雁邊嘶,低雲百種千過鬱,垂露幾千行啼。”

釋曰:無方敘意,寄急狀於弦中;有意論情,附嘶聲於雁側。上見低雲之鬱,托愁氣以合詞;下矚垂露懸珠,寄啼行而奮筆。意在妝頰,喻說鮮花;欲述眉形,假論低月。傳形在去,類體在來,意涉斯言,方稱比附。

三曰,寄懷志。

寄懷志者,謂情含鬱抑,語帶譏微,事側例膏盲,詞褒譎詭。即假作《幽蘭》詩曰:“日月雖不照,馨香要自豐,有怨生幽地,無由逐遠風。”

釋曰:“吝道日月不明,自表生於幽地;略述馨香有質,還論逐吹無由。猶屈原多俠,《離騷》之詠勃興;賈誼不申,《伏鳥》之歌云作。如斯之例,因號寄懷。

四曰,起賦志。

起賦志者,謂《斤斥》論古事,指列今詞,模《春秋》之舊風,起筆劄之新號。或指人為定,就跡行以題篇;或立事成規,造因由而遣筆。附申名況,托志浮流言,例此之徒,皆名起賦。即假作《賦得魯司寇》詩曰:“隱見通榮辱,行藏備卷舒,避席談曾子,趨庭誨伯魚。”

釋曰:有道無道之說,備列前聞;用之舍之之事,名傳後代。曾參避席,文載《孝經》;鯉也過庭,義班《論語》。如斯之例,事得成言,因舊行新,故名起賦者也。

五曰,貶毀志。

貶毀志者,謂指物實佳,興文道惡,他言作是,我說宜非。文筆見貶,言詞致毀,證善為惡,因以名之。即假作《田家》詩曰:“有意嫌千石,無心羨九卿,且悅丘園好,何論冠蓋生。”

釋曰:千石崇高,興言有棄;九卿位重,所願無心。翻非冠蓋,例悅丘園,貶毀之情,自然隆著。

六曰,讚譽志。

讚譽志者,謂心珍賤物,言貴者不如;意重今人,先賢莫及。詞褒筆味,玄欺豐歲之珍;語贊文峰,劇勝饑年之粟。小中出大,短內生長,拔滯升微,方之讚譽。即假作《美人》詩,詩曰:“宋臘何須說,虞姬未足談,頰態花翻愧,眉成月倒慚。”

釋曰:宋臘無雙,播徽音於筆劄;虞姬罕匹,飛令譽于含章。鮮花笑樹,刺施妝之未如;初月雲開;信圖眉而莫及。俱論彼弱,玄識此強,假名具陳,方申指的。

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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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春意;二,夏意;三,秋意;四,冬意;五,山意;六,水意;七,雪意;八,雨意;九,風意。

△春意

雲生似蓋,霧起如煙。山行

垂松萬歲,臥柏千年。山行

羅雲出岫,綺霧張天。山行

紅桃繡苑,碧柳裝田。遊園

風生玉豔,日帶金妍。野望

窗中落粉,瑟上鳴弦。

朝雲蔽日,夕雨傾天。大雨

三山引霧,六澤浮煙。望晴

鴻歸塞北,雁入幽邊。望晴

蜂歌樹裡,蝶舞花前。遊園

悲瞻漢地,泣望胡天。從戎

秦娥鼓瑟,越女調弦。席興

離衿十載,別袂三年。怨別

風飄綺袖,日照花鈿。美人

鳴鐘伏趙,摻鼓降燕。劍騎

三山帶霧,五仞含煙。劍騎

平原皎潔,下蔡芬芳。遊園

金池水綠,玉苑花紅。遊園

燈前覆盞,燭下傾觴。夜飲

鴻辭繡沼,燕入華梁。傷別

遊蜂熠耀,舞蝶翱翔。酣飲

花開故苑,柳發新裝。游池

同觀比翼,共眺鴛鴦。游池

眉間葉綠,臉上花黃。美人

琴宜袖短,舞勢裙長。妓女

懸情憶土,舉目思鄉。客怨

雲生鶴嶺,霧起鸞崗。山行

天開寶豔,日寫金光。淵居

風飄洞戶,月照長廊。淵居

環欹照曜,佩動鏗鏘。搗練

蘭腰婀娜,玉手低昂。搗練

猿啼柏阜,鳥喚松崗。山行

三危鳥翅,九折羊腸。山行

鳴鳩振羽,噪雁番歸。

風飄芍藥,日照牆微。野望

嬌同漢婦,態若湘妃。美人

朝悲鳳幕,夜泣鸞帷。閨怨

良人憫默,賤女歔欷。送別

娼人過漢,蕩婦桑媒。寓目

房櫳夜泣,洞戶朝悲。閨怨

持花夕返,采葉朝歸。蠶婦

孤眠繡帳,獨寢羅幃。閨怨

顏同趙燕,面似西施。美人

稚兒荷條,織女鳴機。田家

尋山采蕨,亙野收薇。田家

啼淹武服,泣爛戎衣。從戎

紅桃似頰,碧柳如眉。遊園

萍開舊沼,藕發新泥。游池

黃禽命駕,紫燕相隨。寓目

丹桃曄曄,綠竹猗猗。游池

觀魚引詠,視鳥興詩。同上

桃蹊遣爵,菊浦酬卮。園瞧

風光紫闕,日曜丹墀。同上

新梅婀娜,嫩柳逶迤。

宜男窈窕,少女參差。芳草

龍城馬倦,雁塞人疲。從戎

通情豆蔻,奇意相思。美人

雲從浪覆,日逐波欹。

由來廣額,本自長眉。美人

君心易改,妾意難移。美人

△夏意

煙雲夕卷,火霧朝開。

招涼入苑,避暑登臺。遊園

臨池命盞,入水呼杯。池醮

風扌委翠柳,月灼芳梅。遊園

單紗夜剪,輕縠朝裁。妓女

陽風乍舉,炎氣翻來。焰氣

尋風照灼,逐水徘徊。游池

浮瓜百隻,沈李千枚。

朱霞東起,赤日西頹。日晚

飄風蝶起,拂水蓮開。遊園

松禽風響,柏鳥聲哀。山行

愁心叵卻,眼淚難裁。閨怨

榴觴滿榼,菊酒盈杯。對酒

酬觴玉德,獻雅金才。敘觴

同嘗鳳髓,共乳龍胎。貴席

時登水殿,或上風台。避暑

三桃宜獻,五柳堪酬。望人

巫山我愛,洛浦君求。神女

移床就沼,改幕依流。

蘭池遜遁,金谷周遊。遊園

長宵繾綣,永夜綢繆。美人

胡城足怨,隴幕多愁。客怨

分桃入寵,割袖為儔。美人

臨池顧影,就水搔頭。美人

終輕七貴,焉重五侯。逸仕

眉造態,雹粉倦羞。美人

江邊亂淥,溪上迷紅。美人

天開龍日,海放魚風。寓目

追涼上苑,避暑幽宮。避暑

觀魚濠上,眺美桑中。寓目

閑門耿耿,寂帳忡忡。有懷

朝看列缺,暮望豐隆。雨貌

雲從土馬,水逐泥牛。雨貌

元輕別鵲,本謝蜩蟲。謙短

金聲漏盡,玉潤番終。傷情

芳涼易竭,玉井先窮。傷遊

秦庭奮猛,漢室馳雄。

先持寶劍,卻挽烏弓。

平生好怒,立性從戎。

才非白馬,智闕青牛。謙短

簷前花笑,戶外鶯嬌。

花園命駕,綺殿相招。

彈琴弱腕,妙舞纖腰。妓女

興言嗚咽,發語號咷。

歌持越劍,舞拔吳刀。劍騎

池旁寄意,折藕相撩。採蓮

魚燈晃夜,龍燭明宵。夜飲

關山迢迢,津路遙遙。遠移

長安遠遠,白日迢迢。

馳輪漢室,策馬胡橋。

終軍棄帛,司馬題橋。求遷

心存驥尾,意托鴻毛。求遷

△秋意

火雲將閱,水月翻明。

錦霞朝暗,碧霧霄清。

晨看度雁,夜視飛螢。

燈來若月,火度如星。秋夜

金風乍動,縠袖時輕。

花凋玉苑,月落金城。傷逝

鴻辭漢沼,燕別吳庭。怨別

秦宮振響,漢室揚名。美人

燈前滅影,燭下流形。傷逝

龍門泣淚,馬邑悲鳴。從戎

啼看繡帳,泣望花屏。閨情

能妝面貌,巧畫蛾眉。美人

能歌緩唱,妙舞腰輕。

蒲桃我酌,竹葉君傾。樂飲

蓬門匿影,甕牖藏形。隱士

桑中遣意,漢側留情。

追朋阮籍,命友劉伶。飲士

遲遲璧玉,映映羅雲。

鴻歸熠耀,鶴度繽紛。

蟲鳴東圃,蟬叫西園。

風高塞邑,日慘函關。

游風索索,逝水渾渾。

花凋下蔡,木落平原。

龍城念子,馬邑思君。

三清滿榼,九醞盈樽。樂飲

蒲桃瀺灂,竹葉氛氳。

鳴弦雁塞,佩劍龍門。

心怨憤憤,眼淚渾渾。愁意

心羅天地,意網乾坤。雄士

晨招公子,夕餞王孫。遊遇

山傍日暗,嶺上雲昏。山行

風驚樹動,水激雷奔。山行

踟躕三徑,涉獵幽蹊。

羅雲靄靄,玉露淒淒。

蟬鳴飲露,燕罷銜泥。

登山雉喚,入穀猿啼。山行

摧藏夜泣,悵望孤棲。閨怨

山斜馬惑,澗曲人迷。

金風動壁,桂月霄低。

風飄曲澗,水噎長溪。山行

無方日暗,有意雲梯。求士

三虞風一,五百聲齊。美人

揮戈出塞,拔劍龍蹊。從戎

風飄綺袖,日照金堤。美人

衡門寂寂,白社棲棲。

朝瞻澗雉,曉候山雞。

開門出獻,閉戶酬稽。

昏昏綺帳,寂寂蘭閨。閨怨

朝悲[火*帝]鼓,夕泣搖鞞。從戎

珠星皎皎,璧月朧朧。

風飄紫柏,日翳青桐。

新花罷綠,晚蕊開紅。

花飛木悴,葉落條空。

秋天秋夜,秋月秋蓬。

秋池秋雁,秋渚秋鴻。

朝雲漠漠,夕雨濛濛。

猿啼紫柏,蟬泣青松。山行

時迎牧子,乍送田翁。

南池養雁,北澤呼鴻。

歌迎白鶴,舞送玄龍。愁意

兒栽白薤,女蒔青蔥。田家

千愁入臆,百恨填胸。愁意

心悲易足,眼淚難供。

本稱桃李,今謝芙蓉。傷逝

燈暉幕靜,月照人空。

眉如葉綠,頰類花紅。美人

呼歌八表,叱吒三公。劍騎

弓穿白虎,手制黃龍。

俱傾鄭盞,共覆堯鐘。

躊躇陌上,搔手房櫳。

行如月度,立若花叢。

△冬意

瓊梅落葉,玉樹凋柯。

冰開雁沼,凍結鴛河。

龍城風少,馬邑寒多。

重帷豔錦,復帳珠羅。

雲凝五岫,霧結三河。

宮商韻動,律呂調和。奏樂

方筵趙舞,曲宴韓娥。妓女

佯嗔怨少,笑語嬌多。夜伎

花仙妙舞,月燭清歌。

千門涉獵,萬戶經過。

持觴隱亞,促酒嵬峨。

松蹊萬仞,石水千過。山行

馳輿響轄,蹀馬聲珂。

盧龍惆悵,碣石呼嗟。從戎

蒙憐是笑,得寵由歌。美人

三危怨少,九折悲多。

龍泉乍拭,巨闕新磨。劍騎

枯藤望鬱,落樹希榮。

寒雲夜斂,苦霧朝驚。

燕風蕭蕭,岱霧縱橫。

寒朝促日,冷夜延更。

寒雲寒暗,寒夜寒明。

臨池月出,照日花生。明金

才非郭太,智謝荀卿。謙意

游燕獨步,入洛孤行。

眉間柳翠,頰上花生。

徑中遙見,路上逢迎。美人

西施越第,褒姒周京。貴人

胡笳切響,塞笛哀鳴。從戎

征雲乍舉,陳火初驚。從戎

愁雲夕起,苦霧朝興。

羊腸叵越,鹿徑難行。從戎

金壺獸炭,玉頂龍鐺。

龍門日慘,兔苑風酸。

龍門水凍,兔苑幡凝。

園含白雪,池結清冰。

寒朝叵度,寒夜難勝。

雲含十嶺,日照九層。

埋蹤五命,匿響三徵。隱士

平原宋鵲,上苑梁鷹。田家

悲看花燭,泣望蘭燈。閨怨

當年婿寵,今日夫憎。棄妾

巫山忽倒,玉岫翻崩。傷逝

悲逢郭太,愧見孫登。過德

松間霧起,柏上雲騰。

妍無常闕,笑罷金陵。傷逝

林玄霧映,樹白雲飛。

寒鴻寒嘯,寒雁寒吟。

玄風振野,白霧張林。

重帷雪入,復幔霜侵。

雕薪鏤火,鳳幕鴛衾。

車經截霓,馬度嶔崟。山行

笙抽鳳響,笛發龍吟。歡樂

蒲桃我酌,竹葉君斟。樂飲

從時散誕,與日浮沉。逸心

懷金鵲起,蘊玉龍潛。隱士

君為柏意,妾作松心。附意

綢繆稱昔,態摘云今。棄奴

傾看劉醑,舞拍陶琴。

松長少日,澗曲多陰。山行

△山意

嶔崟碣岩,磥碨嵯峨。

春禽嘲哳,夏鳥嘍囉,

林高日少,樹密風多。

青春鳥弄,朱夏禽歌。

人呼嶺應,馬叫山和。

浮丘涉獵,王晉經過。

時稱鳳穴,亦謂龍窠。

開雲若錦,引霧如羅。

能流萬水,巧納千河。

朝聞海嘯,夜聽禽歌。

黃熊西麓,白虎東阿。

望之鬱鬱,盼之峨峨。

湧川開瀆,納海吞河。

唐蒙附柏,松掛女蘿。

嶄岩岞峈,鬱峍崆峒。

腰前萬柏,帶後千松。

齊君憫默,鄭後諮嗟。

千尋嶒騰,萬仞嵯峨。

或藏棲鳳,或隱游龍。

魚鱗百疊,鳥翅千重。

猿啼北岫,雉雊南峰。

招河引濟,納海吞江。

時逢赤子,數值黃公。

飛簾出岫,屏翳升峰。

豐隆南北,列缺西東。

春林照灼,夏卉青蔥。

淩明巧更,負局遊蹤。

陽抽雪白,陰放花紅。

玄犀競入,白虎爭居。

黃熊東越,赤豹西逾。

狌狌殞命,狒狒殘軀。

岩棲六駮,岫隱騶虞。

時看麋鹿,乍見騊駼。

猿公騰跳,犬軍子趑趄。

文麟重踏,巨象踟躕。

神能致雨,湧氣成朱。

舒陽罄絕,奮足騰虛。

歌鸞棲蔭,舞鳳陽居。

王雎頡頏,鳷鵲翱翔。

鶢鶋寶豔,翡翠花光。

山雞或隱,澤雉翻藏。

孤鴻拂岫,旅雁遊崗。

四文成體,五德為章。

聞弓睒眼,見彈侏張。孤雁

能依寒暑,善逐陰陽。

銜蘆意迫,刷羽神惶。

游燕為侶,出塞成行。

△水意

朝宗尾壑,派別昆侖。

千途浩浩,萬里渾渾。

聲淫宇宙,響震乾坤。

滉瀁霆激,浩汗雷奔。

清波瀄汩,綠浦潺湲。

泓澄沆瀁,泙湃漣漪。

蜃晽或滿,蚌水能虧。

雲從浪覆,日逐波欹。

青楊映浦,綠竹生湄。

溝清沸瀆,含綠由瀦。

澄如碧玉,皎若琉璃。

朝看白獺,暮視玄龜。

三眸竟出,六眼賓士。

楚臣嗚咽,舜婦含悲。

彈琴就岸,寫曲臨池。

湘妃遙曳,洛女逶迤。

年來若此,歲去如茲。

鯤魚嗇鮫魚昔,鱣鮪鱒魴。

鯸鮐比目,魚弟鱧魚少鱨。

紫鱗素甲,春躍冬藏。

朱頭活活,頳尾洋洋。

聽琴踴躍,逐餌低昂。

時逢豫子,或值文王。

冠山跳吼,呼舳翱翔。

睛如兔影,目似烏光。

△雪意

光含秋月,麗若春霞。

飄颻天際,散漫欹斜。

從風玉礫,逐吹瓊砂。

朝疑柳絮,夜似梅花。

花生桂苑,粉落田家。

看鴻入苑,望蝶歸花。

燕人憫默,漢使諮嗟。

同觀瑞鳥,共眺仙車。

寒添薄帳,冷足單家。

平原蕊落,上苑花開。

隨風宛轉,逐吹徘徊。

朝光玉殿,夜照瓊台。

歸林蝶去,入苑鴻來。

登弦曲美,入調聲哀。

班婕扇至,洛媛裙開

凝階似粉,凍水如梅。

花飛染樹,蕊落遙天。

朝看玉扇,夜望瓊塵,

依樓玉砌,入野銀田。

霏霏戶際,皎皎簷前。

雰雰入水,沫沫登山。

還同碎玉,不異銀田。

先滋粟麥,亦表豐年。

芬芳入扇,婉約登弦。

林間皎潔,月下光鮮。

△雨意

山雲靄靄,海氣濛濛。

投林亂鳥,入塞迷龍。

玉女之電,美人之虹。

夜瞻神女,朝看海童。

鸞崗住柏,鳳嶺傾松。

滂沱入海,瀺灂歸江。

南堂草碧,北苑花紅。

朝瞻白馬,夕眺玄龍。

霞游桂棟,礎潤蘭房。

林風窈窕,山石玄黃。

不殊京縣,還如洛陽。

淋冷檀邑,霡霂金鄉。

分遊洞澗,派入枯塘。

浮池汗汗,覆沼湯湯。

波中月動,水上雲蕩。

宵埋兔影,晝掩龍光。

田農獻疋,治粟酬觴。

能除蜀忿,巧滅齊遑。

雲開鬥上,月度星旁。

平原沛沛,下隰湯湯。

蕃人西怨,姬客東傷。

青牛道絕,白馬雲行。

澆魚鳥吼,樹液龍驚。

添桃葉淨,灌李花明。

波中月出,浪裡雲生。

△風意

游江入漢,拂水搖台。

飄颻響竹,涉獵敲梅。

從花宛轉,逐葉徘徊。

徑窗燭滅,入戶燈摧。

從弦逐管,合律應灰。

過林響切,入樹聲哀。

升台帳卷,入戶簾開。

歎能葉舞,怨則林頹。

飄飄日去,颯颯時來。

無形無像,能重能輕。

冬涼白馬,夏暖朱青。

八方異號,四序殊名。

銅禽已舉,石燕翻零。

偏從暈月,好逐箕星。

颼飀馬叫,《風瑟》《風日》雷驚。

吹天西側,鼓地東傾。

能馳嘯馬,巧運飛車。

指南指北,若有若無。

傾林若實,倒薄疑虛。

逢崖自卷,入野由舒。

升沉烈烈,上下徐徐。

經過芍藥,參次芙蓉。

燈前舞鳥,燭下吟烏。


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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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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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文詞妍麗,良由對屬之能;筆劄雄通,實安施之巧。若言不對,語必徒申;韻而不切,煩詞枉費。元氏云:“ 《易》曰:‘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 《書》曰:‘滿招損,謙受益。’此皆聖作切對之例也。況乎庸才凡調,而對而不求切哉!”

余覽沈、陸、王、元等詩格式等,出沒不同。今棄其同者,撰其異者,都有二十九種對,具出如後。其賦體對者,合彼重字,雙聲、疊韻三類,與此一名;或疊韻、雙聲,各開一對,略之賦體;或以重字屬聯綿對。今者,開合俱舉,存彼三名,後覽達人,莫嫌煩冗。

二十九種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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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的名對;亦名正名對,亦名正對。 二曰,隔句對; 三曰,雙擬對; 四曰,聯綿對; 五曰,互成對; 六曰,異類對; 七曰,賦體對; 八曰,雙聲對; 九曰,疊韻對; 十曰,回文對; 十一曰,意對。

右十一種,古人同出斯對。

十二曰,平對; 十三曰,奇對; 十四曰,同對; 十五曰,字對; 十六曰,聲對; 十七曰,側對。

右六種對,出元兢《髓腦》。

十八曰,鄰近對; 十九曰,交絡對; 廿曰,當句對; 廿一曰,含境對; 廿二曰,背體對; 廿三曰,偏對; 廿四曰,雙虛實對; 廿五曰,假對。

右八種對,出皎公《詩議》。

廿六曰,切側對;廿七曰,雙聲側對; 廿八曰,疊韻側對。

右三種,出崔氏《唐朝新定詩格》。

廿九曰,總不對對。

第一,的名對。又名正名對,又名正對,又名切對

的名對者,正也。凡作文章,正正相對。上句安天,下句安地;上句安山,下句安穀;上句安東,下句安西;上句安南,下句安北;上句安正,下句安斜;上句安遠,下句安近;上句安傾,下句安正:如此之類,名為的名對。初學作文章,須作此對,然後學餘對也。

或曰:天、地,日、月,好、惡,去、來,輕、重,浮、沉,長、短,進、退,方、圓,大、小,明、暗,老、少,凶、佇,俯、仰,壯、弱,往、還,清、濁,南、北,東、西。如此之類,名正對。

詩曰:“東圃青梅發,西園綠草開;砌下花徐去,階前絮緩來。”

釋曰:上二句中:“東”“西”是其對,“園”“圃”是其對,“青”“綠”是其對,“梅”“草”是其對,“開”“發”是其對。下二句中:“階”“砌”是其對,“前”“下”是其對,“花”“絮”是其對,“徐”“緩”是其對,“來”“去”是其對。如此之對類,名為的名對。

又曰:“手披黃卷盡,目送白雲征。玉霜摧草色,金風斷雁聲。片雲愁近戍,半月隱遙城。”

釋曰:上有“手披”,下有“目送”,上“黃”下“白”,上“玉”下“金”:故曰的名對。

又曰:“雲光鬢裡薄,月影扇中新;年華與妝面,共作一芳春。”

釋曰:上有“雲光”,下有“月影”,落句雖無對,但結成上意而已。自餘詩皆放,此最為上。

又曰:“送酒東南去,迎琴西北來。”

釋曰:“迎”“送”詞翻,“去”“來”義背,下言“西北”,上說“東南”:故曰正名也。

又曰:“鮮光葉上動,豔彩花中出;疏桐映蘭閣,密柳蓋荷池。”

釋曰:持“豔”偶“鮮”,用“光”匹“彩”,“疏桐”“密柳”之相酬:故受的名。

又曰:“日月光天德,山河壯帝居。”

有虛名實名,上對實名也。

又曰:“恒斂千金笑,長垂雙玉啼。”

元兢曰:“正對者,若‘堯年’、‘舜日’。堯、舜皆古之聖君,名相敵,此為正對。若上句用聖君,下句用賢臣;上句用鳳,下句還用鸞:皆為正對也。如上句用松桂,下句用蓬蒿;松桂是善木,蓬蒿是惡草:此非正對也。”

第二,隔句對。

隔句對者,第一句與第三句對,第二句與第四句對:如此之類,名為隔句對。

詩曰:“昨夜越溪難,含悲赴上蘭;今朝逾嶺易,抱笑入長安。”

釋曰:第一句“昨夜”與第三句“今朝”對,“越溪”與“逾嶺”是對;第二句“含悲”與第四句“抱笑”是對,“上蘭”與“長安”對;並是事對,不是字對:如此之類,名為隔句對。

又曰:“相思復相憶,夜夜淚沾衣;空悲亦空歎,朝朝君未歸。”

釋曰:兩“相”對於兩“空”,隔以“沾衣”之句,“朝朝”偶於“夜夜”,越以“空歎”之言:從首至末,對屬間來,故名隔句對。

又曰:“月映茱萸錦,豔起桃花頰;風發蒲桃繡,香生雲母帖。”又曰:“翠苑翠叢外,單蜂拾蕊歸;芳園芳樹裡,雙燕曆花飛。”

釋曰:夫“豔起”對“香生”,隔以“映茱萸”之錦,“月錦”偶“風繡”,又間諸“生雲母”之帖;其雙“芳”“燕”匹兩“翠”“蜂”,“裡”“外”盡間成,故云隔句。

又曰:“始見西南樓,纖纖如玉鉤;未映東北墀,娟娟似蛾眉。”

第三,雙擬對。

雙擬對者,一句之中所論,假令第一字是“秋”,第三字亦是“秋”,二“秋”擬第二字;下句亦然:如此之類,名為雙擬對。 詩曰:“夏暑夏不衰,秋陰秋未歸;炎至炎難卻,涼消涼易追。”

釋曰:第一句中,兩“夏”字擬一“暑”字;第二句中,兩“秋”字擬一“陰”字;第三句中,兩“炎”字擬一“至”字;第四句中,兩“涼”字擬一“消”字:如此之法,名為雙擬對。

又云:“乍行乍理髮,或笑或看衣。” 又曰:“結萼結花初,飛嵐飛葉始。”

釋曰:既雙“結”居初,亦兩“飛”帶末;宜書宜時之句,可題可憐之論,准擬成對,故以名云。而又取雙擬為名。

又曰:“可聞不可見,能重復能輕。” 又曰:“議月眉欺月,論花頰勝花。”

釋曰:上陳二“月”,隔以“眉欺”;下說雙“花”,間諸“頰勝”。文雖再讀,語必孤來;擬用雙文,故生斯號。

或曰:春樹春花,秋池秋日;琴命清琴,酒追佳酒;思君念君,千處萬處:如此之類,名曰雙擬對。

第四,聯綿對。

聯綿對者,不相絕也。一句之中,第二字、第三字是重字,即名為聯綿對。但上句如此,下句亦然。 詩曰:“看山山已峻,望水水仍清;聽蟬蟬響急,思鄉鄉別情。”

釋曰:一句之中,第二字是“山”,第三字亦是“山”;餘句皆然:如此之類,名為聯綿對。

又曰:“嫩荷荷似頰,淺河河似帶,初月月如眉。”

釋曰:兩“荷”連讀,放諸上句之中;雙“月”並陳,言之下句之腹:一文再讀,二字雙來,意涉連言,坐茲生號。

又曰:“煙離離萬代,雨絕絕千年。”

釋曰:情起多端,理曖昧難分,情參差迢述;且自無關賦體,實乃偏用開格。

又曰:“望日日已晚,懷人人不歸。” 又曰:“霏霏斂夕霧,赫赫咕晨曦;軒軒多秀氣,奕奕有光儀。” 又曰:“視日日將晚,望雲雲漸積。”

或曰:朝朝,夜夜,灼灼,菁菁,赫赫,輝輝,汪汪,落落,索索,蕭蕭,穆穆,堂堂,巍巍,訶訶:如此之類,名連綿對。

第五,互成對。

互成對者,天與地對,日與月對,麟與鳳對,金與銀對,台與殿對,樓與榭對。兩字若上下句安之,名的名對;若兩字一處用之,是名互成對,言互相成也。 詩曰:“天地心間靜,日月眼中明;麟鳳千年貴,金銀一代榮。”

釋曰:第一句之中,“天地”一處;第二句之中,“日月”一處;第三句之中,“麟鳳”一處;第四句之中,“金銀”一處:不在兩處用之,名互成對。

又曰:“玉釵丹翠纏,象榻金銀鏤;青夫丹碧度,輕霧曆簷飛。”

釋曰:“丹翠”自擬,“金銀”別對,各途布列,而互相成。“飛”“度”二言,並如斯例。

又曰:“歲時傷道路,親友念東西。”

第六,異類對。

異類對者,上句安天,下句安山;上句安雲,下句安微;上句安鳥,下句安花;上句安風,下句安樹:如此之類,名為異類對。非是的名對,異同比類,故言異類對。但解如是對,並是大才,籠羅天地,文章卓秀,才無擁滯,不問多少,所作成篇,但如此對,益詩有功。 詩曰:“天清白雲外,山峻紫微中;鳥飛隨去影,花落逐搖風。”

釋曰:上句安“天”,下句安“山”,“天”“山”非敵體,“白雲”“紫微”亦非敵體;第三句安“鳥”,第四句安“花”,“鳥”“花”非敵體,“去影”“搖風”亦非敵體:如此之類,名為異類對。

又曰:“風織池間字,蟲穿葉上文。”

釋曰:“風”“蟲”非類,而附對是同;“池”“葉”殊流,而寄巧歸一。或雙聲以酬疊韻,或雙擬而對回文;別致同詞,故云異類。

又曰:“鯉躍排荷戲,燕舞拂泥飛;琴上丹花拂,酒側黃鸝度。”

釋曰:鳥飛魚躍,琴歌酒唱,事蹟既異;至如鳥飛樹動,魚躍水濺,葉潤憑水而成文,枝搖托風而制語,諺赤鯉為對,引酒歌傍傳酒唱,二各相無,故異類題目,空中起事。

又曰:“離堂思琴瑟,別路繞山川”。

又如以“早朝”偶“故人”,非類是也。

元氏曰:“異對者,若來禽、去獸,殘月、初霞。”此“來”與“去”,“初”與“殘”,其類不同,名為異對。異對勝於同對。

第七,賦體對。

賦體對者,或句首重字,或句首疊韻,或句腹疊韻,或句首雙聲,或句腹雙聲:如此之類,名為賦體對。似賦之形體,故名曰賦體對。

詩曰:

句首重字:“褭褭樹驚風,麗麗雲蔽月。”“皎皎夜蟬鳴,朧朧曉光發。”

句腹重字:“漢月朝朝暗,胡風夜夜寒。”

句尾重字:“月蔽雲曬曬,風驚樹褭褭。”

句首疊韻:“徘徊四顧望,悵悢獨心愁。”

句腹疊韻:“君赴燕然戍,妾坐逍遙樓。”

句尾疊韻:“疏雲雨滴瀝,薄霧樹朦朧。”

句首雙聲:“留連千里賓,獨待一年春。”

句腹雙聲:“我陟崎嶇嶺,君行嶢崅山。”

句尾雙聲:“妾意逐行雲,君身入暮門。”

釋曰:上句若有重字、雙聲、疊韻,下句亦然。上句偏安,下句不安,即為犯病也。但依此對,名為賦體對。

又曰:“團團月掛嶺,納納露沾衣。”。“花承滴滴露,風垂褭褭衣。”。“山風晚習習,水浪夕淫淫。”

釋曰:《詩》有鸞鳴噲噲,鹿響幼幼,往往處處,婀娜之名,澤陂菡萏之狀,模潮濟而薈蔚,寫荇菜而參差,既正起重言,亦傍生疊字者。

第八,雙聲對。

詩曰:“秋露香佳菊,春風馥麗蘭。”

釋曰:“佳菊”雙聲,系之上語之尾;“麗蘭”疊韻,陳諸下句之末。秋朝非無白露,春日自有清風,氣側音諧,反之不得。“好花”“精酒”之徒,“妍月”“奇琴”之輩:如此之類,俱曰雙聲。

又曰:“《風瑟》《風日》歲陰曉,皎潔寒流清;結交一顧重,然諾百金輕。” 又曰:“五章紛冉弱,三冬粲陸離;悵望一途阻,參差百慮違。”

釋曰:“《風瑟》《風日》”“皎潔”,即是雙聲,得對疊韻;“冉弱”“陸離”,即是雙聲,自得成對。

又曰:“洲渚遞縈映,樹石相因依。”

或曰:“奇琴”、“精酒”、“妍月”、“好花”,“素雪”、“丹燈”,“翻蜂”、“度蝶”,黃槐”、“綠柳”,“意憶”、“心思”,“對德”、“會賢”,“見君”、“接子”:如此之類,名雙聲對。

第九,疊韻對。

詩曰:“放暢千般意,逍遙一個心;漱流還枕石,步月復彈琴。”

釋曰:“放暢”雙聲,陳之上句之初;“逍遙”疊韻,放諸下言之首。雙道二文,其音自疊;文生再字,韻必重來。“曠望”、“徘徊”、“綢繆”、“眷戀”,例同于此,何藉煩論。

又曰:“徘徊夜月滿,肅穆曉風清;此時一樽酒,無君徒自盈。” 又曰:“鬱律構丹巘,棱層起青嶂。”“鬱律”“棱層”是。

《筆劄》云:“徘徊”、“窈窕”、“眷戀”、“彷徨”、“放暢”、“心襟”、“逍遙”、“意氣”、“優遊”、“陵勝”、“放曠”、“虛無”、“彠酌”、“思惟”、“須臾”:如此之類,名曰疊韻對。

第十,回文對。

詩曰:“情親由得意,得意遂情親;新情終會故,會故亦經新。”

釋曰:雙“情”著于初、九,兩“親”繼於十、二;又顯頭“新”尾“故”,還標上下之“故”“新”:列字也久,施文已周,回文更用,重申文義,因以名云。

第十一,意對。

詩曰:“歲暮臨空房,涼風起坐隅;寢興日已寒,白露生庭蕪。”又曰:“上堂拜嘉慶,入室問何之;日暮行采歸,物色桑榆時。”

釋曰:“歲暮”“涼風”,非是屬對;“寢興”“白露”,罕得相酬;事意相因,文理無爽:故曰意對耳。

第十二,平對。

平對者,若青山、綠水,此平常之對,故曰平對也。他皆效此。

第十三,奇對。

奇對者,若馬頰河、熊耳山;此“馬”“熊”是獸名,“頰”“耳”是形名,既非平常,是為奇對。他皆效此。又如漆、沮、四塞,“漆”與“四”是數名,又兩字各是雙聲對。又如古人名,上句用曾參,下句用陳軫,“參”與“軫”者同是二十八宿名。若此者,出奇而取對,故謂之奇對。他皆效此。

第十四,同對。

同對者,若大穀、廣陵,薄雲、輕霧;此“大”與“廣”、“薄”與“輕”,其類是同,故謂之同對。同類對者,雲、霧,星、月,花、葉,風、煙,霜、雪,酒、觴,東、西,南、北,青、黃,赤、白,丹、素,朱、紫,宵、夜,朝、旦,山、岳,江、河,台、殿,宮、堂,車、馬,途、路。

第十五,字對。

或曰:字對者,若桂楫,荷戈,“荷”是負之義,以其字草名,故與“桂”為對;不用義對,但取字為對也。

或曰:字對者,謂義別字對是。 詩曰:“山椒架寒霧,池篠韻涼飆。”

“山椒”,即山頂也;“池篠”,傍池竹也:此義別字對。

又曰:“何用金扉敞,終醉石崇家。”

“金扉”“石家”即是。

又曰:“原風振平楚,野雪被長菅。”

即“菅”與“楚”為字對。

第十六,聲對。

或曰:聲對者,若曉路、秋霜;“路”是道路,與“霜”非對,以其與“露”同聲故。

或曰:聲對者,謂字義俱別,聲作對是。 詩曰:“彤騶初驚路,白簡未含霜。”

“路”是途路,聲即與“露”同,故將以對“霜”。

又曰:“初蟬韻高柳,密蔦掛深松。”

“蔦”,草屬,聲即與“鳥”同,故以對“蟬”。

第十七,側對。崔名“字側對”

元氏曰:側對者,若馮翊、地名,在左輔也。龍首。山名,在西京也。此為“馮”字半邊有“馬”,與“龍”為對;“翊”字半邊有“羽”,與“首”為對:此為側對。又如泉流、赤峰;“泉”字其上有“白”,與“赤”為對。凡一字側耳,即是側對,不必兩字皆須側也。 以前六種切對,時人把筆綴文者多矣,而莫能識其徑路。于公義藏之篋笥,不可垂示於非才。深秘之,深秘之。

或曰:字側對者,謂字義俱別,形體半同是。 詩曰:“忘懷接英彥,申勸引桂酒。”

“英彥”與“桂酒”,即字義全別,然形體半,同是。

又曰:“玉雞清五洛,瑞雉映三秦。”

“玉雞”與“瑞雉”是。

又曰:“桓山分羽翼,荊樹折枝條。”

“桓山”與“荊樹”是:如此之類,名字側對。

第十八,鄰近對。

詩曰:“死生今忽異,歡娛竟不同。”又曰:“寒雲輕重色,秋水去來波。”

上是義,下是正名。此也對大體似的名,的名窄,鄰近寬。

第十九,交絡對。

賦詩曰:“出入三代,五百餘載。”

或曰:此中“餘”屬於“載”,不偶“出入”;古人但四字四義皆成對,故偏舉以例也。

第二十,當句對。

賦詩曰:“薰歇燼滅,光沉響絕。”

第廿一,含境對。

詩曰:“悠遠長懷,寂寥無聲。”

第廿二,背體對。

詩曰:“進德智所拙,退耕力不任。”

第廿三,偏對。

《詩》曰:“蕭蕭馬鳴,悠悠旆旌。”謂非極對也。又曰:“古墓犁為田,松柏摧為薪。”又曰:“日月光太清,列宿曜紫微。”又曰:“亭皋木葉下,隴首秋雲飛。”

全其文彩,不求至切,得非作者變通之意乎!若謂今人不然,沈給事詩亦有其例。詩曰:“春豫過靈沼,雲旗出鳳城。”此例多矣。但天然語,今雖虛亦對實,如古人以“芙蓉”偶“楊柳”,亦名聲類對。

第廿四,雙虛實對。

詩曰:“故人雲雨散,空山來往疏。”

此對當句義了,不同互成。

第廿五,假對。

詩曰:“不獻胸中策,空歸海上山。”

或有人以“推薦”偶“拂衣”之類是也。

第廿六,切側對。

切側對者,謂精異粗同是。詩曰:“浮鐘宵響徹,飛鏡曉光斜。”

“浮鐘”是鐘,“飛鏡”是月,謂理別文同是。

第廿七,雙聲側對。

雙聲側對者,謂字義別,雙聲來對是。詩曰:“花明金谷樹,葉映首山薇。”

“金穀”與“首山”字義別,同雙聲側對。

又曰:“翠微分雉堞,丹氣隱簷楹。”

“雉堞”對“簷楹”,亦雙聲側對。

第廿八,疊韻側對。

疊韻側對者,謂字義別,聲名疊韻對是。詩曰:“平生披黼帳,窈窕步花庭。”

“平生”“窈窕”是。

又曰:“自得優遊趣,寧知聖政隆。”

“優遊”與“聖政”,義非正對,字聲勢疊韻。

或曰:夫為文章詩賦,皆須屬對,不得令有跛眇者。跛者,謂前句雙聲,後句直語,或復空談:如此之例,名為跛。眇者,謂前句物色,後句人名;或前句語風空,後句山水:如此之例,名眇。何者?風與空則無形而不見,山與水則有蹤而可尋,以有形對無色:如此之例,名為眇。 或云:景風心色等,可以對虛,亦可以對實。今江東文人作詩,頭尾多有不對。如:“俠客倦艱辛,夜出小平津;馬色迷關吏,雞鳴起戍人。露鮮花劍影,月照寶刀新;問我‘將何去?”北海就孫賓。’”

此即首尾不對之詩,其有故不對者若之。

第廿九,總不對對。

如:“平生少年日,分手易前期;及爾同衰暮,非復別離時。勿言一樽酒,明日難共持;夢中不識路,何以慰相思?”

此總不對之詩,如此作者,最為佳妙。夫屬對法,非真風花竹木,用事而已;若雙聲即雙聲對,疊韻即疊韻對。

《筆劄》七種言句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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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一言句例;二曰,二言句例;三曰,三言句例,四曰,四言句例;五曰,五言句例;六曰,六言句例;七曰,七言句例。

一曰,一言句例。一言句者,天、地,陰、陽,江、河,日、月是也。

二曰,二言句例。二言句者,“天高,地下”,“露結,雲收”是。又“翼乎,沛乎”等是。

三曰,三言句例。三言句者,“斟清酒,拍青琴”,“尋往信,訪來音”是也。又云:“春可樂,秋可哀”。

四曰,四言句例。四言句者,“朝燃獸炭,夜秉魚燈”,“宋臘已歌,秦姬欲笑”是也。

五曰,五言句例。五言句者,“霧開山有媚,雲閉日無光”,“燥塵籠野白,寒樹染村黃”是也。

六曰,六言句例。六言句者,“訝桃花之似頰,笑柳葉之如眉”,“拔笙簧而數暖,促箏柱而劬移。”

七曰,七言句例。七言句者,“素琴奏乎五三拍,綠酒傾乎一兩卮”,“忘言則貴於得趣,不樂則更待何為。”

八曰,八言句例。八言句者,“吾家嫁我兮天一方,遠托異國兮烏孫王。”

九曰,九言句例。九言句者,“嗟余薄德從役至他鄉,筋力疲頓無意入長楊。”

十曰,十言句例。

十一曰,十一言句例。《文賦》云:“沈辭怫悅,若遊魚銜鉤而出重淵之深;浮藻聯翩,猶翔鳥纓繳而墜層雲之峻。”下句皆十一字是也。


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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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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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夫文字起於皇道,古人畫一之後方有也。先君傳之,不言而天下自理,不教而天下自然,此謂皇道。道合氣性,性合天理,於是萬物稟焉,蒼生理焉。堯行之,舜則之,淳樸之教,人不知有君也。後人知識漸下,聖人知之,所以畫八卦,垂淺教,令後人依焉。是知一生名,名生教,然後名教生焉。以名教為宗,則文章起於皇道,興乎《國風》耳。自古文章,起於無作,興于自然,感激而成,都無飾練,發言以當,應物便是,古詩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當句皆了也。其次,《尚書》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亦句句便了。自此之後,則有《毛詩》,假物成焉。夫子演《易》,極思於《繫辭》,言句簡易,體是詩骨。夫子傳于游、夏,游、夏傳于荀卿、孟軻,方有四言、五言,效古而作。荀、孟傳於司馬遷,遷傳于賈誼。誼謫居長沙,遂不得志,風土既殊,遷逐怨上,屬物比興,少於《風》、《雅》;復有騷人之作,皆有怨刺,失于本宗。乃知司馬遷為北宗,賈生為南宗,從此分焉。漢、魏有曹植劉楨,皆氣高出於天縱,不傍經史,卓然為文。從此之後,遞相祖述,經綸百代,識人虛薄,屬文於花草,失其古焉。中有鮑照、謝康樂,縱逸相繼,成敗兼行。至晉、宋、齊、梁,皆悉頹毀。

凡作詩之體,意是格,聲是律,意高則格高,聲辨則律清,格律全,然後始有調。用意于古人之上,則天地之境,洞焉可觀。古文格高,一句見意,則“股肱良哉”是也。其次兩句見意,則“關關雎鳩,在河之洲”是也。其次古詩,四句見意,則“青青陵上柏,磊磊澗中石,人生天地間,忽如遠行客”是也。又劉公幹詩云:“青青陵上松,瑟瑟穀中風,風弦一何盛,松枝一何勁。”此詩從首至尾,唯論一事,以此不如古人也。

詩本志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然後書之於紙也。高手作勢,一句更別起意;其次兩句起意,意如湧煙,從地升天,向後漸高漸高,不可階上也。下手下句弱於句,不看向背,不立意宗,皆不堪也。

凡文章皆不難,又不辛苦。如《文選》詩云:“朝入譙郡界”,“左右望我軍”。皆如此例,不難不辛苦也。

夫作文章,但多立意。令左穿右穴,苦心竭智,必須忘身,不可拘束。思若不來,即須放情卻寬之,令境生。然後以境照之,思則便來,來即作文。如其境思不來,不可作也。

夫置意作詩,即須疑心,目擊其物,便以心擊之,深穿其境。如登高山絕頂,下臨萬象,如在掌中。以此見象,心中了見,當此即用。如無有不似,仍以律調之定,然後書之於紙,會其題目。山林、日月、風景為真,以歌詠之。猶如水中見日月,文章是景,物色是本,照之須了見其象也。

夫文章興作,先動氣,氣生乎心,心發乎言,聞於耳,見於目,錄於紙。意須出萬人之境,望古人于格下,攢天海於方寸。詩人用心,當於此也。

夫詩,入頭即論其意,意盡則肚寬,肚寬則詩得,容顏物色亂下,至尾則卻收前意,節節仍須有分付。

夫用字有數般:有輕,有重;有重中輕,有輕中重;有雖重濁可用者,有輕清不可用者。事須細律之,若用重字,即以輕字拂之,便快也。

夫文章,第一字與第五字須輕清,聲即穩也;其中三字縱重濁,亦無妨。如“高臺多悲風,朝日照北林。”若五字並輕,則脫略,無所止泊處;若五字並重,則文章暗濁。事須輕重相間,仍須以聲律之。如“明月照積雪”,則“月”,“雪”相撥;及“羅衣何飄搖”,則“羅”“何”相撥:亦不可不覺也。

夫詩,一句即須見其地居處。如“孟夏草木長,繞屋樹扶疏,眾鳥欣有托,吾亦愛吾廬。”若空言物色,則雖好而無味,必須安立其身。

詩頭皆須造意,意須緊;然後縱橫變轉。如“相逢楚水寒”,送人必言其所矣。

凡屬文之人,常須作意。凝心天海之外,用思元氣之前,巧運言詞,精練意魄,所作詞句,莫用古語及今爛字舊意。改他舊語,移頭換尾,如此之人,終不長進。為無自性,不能專心苦思,致見不成。

凡詩人夜間床頭,明置一盞燈。若睡來任睡,睡覺即起,興發意生,精神清爽,了了明白,皆須身在意中。若詩中無身,即詩從何有?若不書身心,何以為詩?是故詩者,書身心之行李,序當時之憤氣。氣采不適,心事或不達,或以刺上,或以化下,或以申心,或以序事,皆為中心不決,眾不我知。由是言之:方識古人之本也。

凡作詩之人,皆自抄古人,詩語精妙之處,名為隨身卷子,以防苦思。作文興若不來,即須看隨身卷子,以發興也。

詩有飽肚狹腹,語急言生,至極言終始,未一向耳。若謝康樂語,飽肚意多,皆得停泊,任意縱橫。鮑照言語逼迫,無有縱逸,故名狹腹之語。以此言之,則鮑公不如謝也。

詩有無頭尾之體。凡詩頭,或以物色為頭,或以身為頭,或以身意為頭,百般無定,任意以興來安穩,即任為詩頭也。

凡詩,兩句即須團卻意,句句必須有底蓋相承,翻覆而用。四句之中,皆須團意上道,必須斷其小大,使人事不錯。

詩有上句言物色,下句更重拂之體。如“夜聞木葉落,疑是洞庭秋”,“曠野饒悲風,瑟瑟黃蒿草”,是其例也。

詩有上句言意,下句言狀;上句言狀,下句言意。如“昏旦變氣候,山水含清輝。”“蟬鳴空桑林,八月蕭關道”是也。

凡詩,物色兼意下為好,若有物色,無意興,雖巧亦無處用之。如“竹聲先知秋”,此名兼也。

凡高手,言物及意,皆不相倚傍。如“方塘涵清源,細柳夾道生”,又“方塘涵白水,中有鳧與雁”,又“綠水溢金塘”,“馬毛縮如蝟”,又“池塘生春草,園柳變鳴禽”,又“青青河畔草”,“鬱鬱澗底松”,是其例也。

詩有天然物色,以五彩比之而不及。由是言之,假物不如真象,假色不如天然。如此之例,皆為高手。中手倚傍者,如“余霞散成綺,澄江淨如練”,此皆假物色比象,力弱不堪也。

詩有意好言真,光今絕古,即須書之於紙;不論對與不對,但用意方便,言語安穩,即用之。若語勢有對,言復安穩,益當為善。

詩有傑起險作,左穿右穴。如“古墓犁為田,松柏摧為薪”,“馬毛縮如蝟,角弓不可張”,“鑿井北陵隈,百丈不及泉”,又“去時三十萬,獨自還長安,不信沙場苦,君看刀箭瘢”,此為例也。

詩有意闊心遠,以小納大之體。如“振衣千仞岡,濯足萬里流”,古詩直言其事,不相映帶,此實高也。相映帶,詩云:“響如鬼必附物而來”,“天籟萬物性,地籟萬物聲。”

詩有覽古者,經古人之成敗詠之是也。

詠史者,讀史見古人成敗,感而作之。

雜詩者,古人所作,元有題目,撰入《文選》,《文選》失其題目,古人不詳,名曰雜詩。樂府者,選其清調合律,唱入管弦,所奏即入之樂府聚之。如《塘上行》、《怨歌行》、《長歌行》、《短歌行》之類是也。

詠懷者,有詠其懷抱之事為興是也。

古意者,非若其古意,當何有今意;言其效古人意,斯蓋未當擬古。

寓言者,偶然寄言是也。

夫詩,有生殺回薄,以象四時,亦稟人事,語諸類並如之。諸為筆,不可故不對,得還須對。

夫語對者,不可以虛無而對實象。若用草與色為對,即虛無之類是也。

夫詩格律,須如金石之聲。《諫獵書》甚簡小直置,似不用事,而句句皆有事,甚善甚善;《海賦》太能;《鵩鳥賦》等,皆直把無頭尾;《天臺山賦》能律聲,有金石聲。孫公云:“擲地金聲。”此之謂也。《蕪城賦》,大才子有不足處,一歇哀傷便已,無有自寬知道之意。

詩有“明月下山頭,天河橫戍樓,白雲千萬裡,滄江朝夕流。浦沙望如雪,松風聽似秋,不覺煙霞曙,花鳥亂芳洲”,並是物色,無安身處,不知何事如此也。

詩有平意興來作者,“願子勵風規,歸來振羽儀。嗟餘今老病,此別恐長辭。”蓋無比興,一時之能也。

詩有“高臺多悲風,朝日照北林”,則曹子建之興也。阮公《詠懷詩》曰:“中夜不能寐,謂時暗也。起坐彈鳴琴。憂來彈琴以自娛也。薄帷鑒明月,言小人在位,君子在野,蔽君猶如薄帷中映明月之光。清風吹我襟。獨有其日月以清懷也孤鴻號外野,翔鳥鳴北林。近小人也。

凡作文,必須看古人及當時高手用意處,有新奇調學之。

詩貴銷題目中意盡,然看當所見景物與意愜者相兼道。若一向言意,詩中不妙及無味;景語若多,與意相兼不緊,雖理道亦無味。昏旦景色,四時氣象,皆以意排之,令有次序,令兼意說之,為妙。旦日出初,河山林嶂涯壁間,宿霧及氣靄,皆隨日色照著處便開。觸物皆發光色者,因霧氣濕著處,被日照水光發。至日午,氣靄雖盡,陽氣正甚,萬物蒙蔽,卻不堪用。至曉間,氣靄未起,陽氣稍歇,萬物澄淨,遙目此乃堪用。至於一物,皆成光色,此時乃堪用思。所說景物必須好似四時者。春夏秋冬氣色,隨時生意。取用之意,用之時,必須安神淨慮。目睹其物,即入於心;心通其物,物通即言。言其狀,須似其景。語須天海之內,皆入納於方寸。至清曉,所覽遠近景物及幽所奇勝,概皆須任意自起。意欲作文,乘興便作,若似煩即止,無令心倦。常如此運之,即興無休歇,神終不疲。

凡神不安,令人不暢無興。無興即任睡,睡大養神。常須夜停燈任自覺,不須強起。強起即忄昏迷,所覽無益。紙筆墨常須隨身,興來即錄。若無筆紙,羈旅之間,意多草草。舟行之後,即須安眠。眠足之後,固多清景,江山滿懷,合而生興,須屏絕事務,專任情興。因此,若有製作,皆奇逸。看興稍歇,且如詩未成,待後有興成,卻必不得強傷神。學攵古文章,不得隨他舊意,終不長進;皆須百般縱橫,變轉數出,其頭段段皆須令意上道,卻後還收初意。“相逢楚水寒”詩是也。

凡詩立意,皆傑起險作,傍若無人,不須怖懼。古詩云:“古墓犁為田,松柏摧為薪”,及“不信沙場苦,君看刀箭瘢”是也。

詩不得一向把。須縱橫而作;不得轉韻,轉韻即無力。落句須令思常如未盡始好。如陳子昂詩落句云:“蜀門自茲始,雲山方浩然”是也。

夫文章之體,五言最難,聲勢沉浮,讀之不美。句多精巧,理合陰陽;包天地而羅萬物,籠日月而掩蒼生。其中四時調於遞代,八節正於輪環;五音五行,和於生滅;六律六呂,通於寒暑。

凡文章不得不對,上句若安重字、雙聲、疊韻,下句亦然。若上句偏安,下句不安,即名為離支;若上句用事,下句不用事,名為缺偶。故梁朝湘東王《詩評》云:“作詩不對,本是吼文,不名為詩。”

夫作詩用字之法,各有數般:一敵體用字,二同體用字,三釋訓用字,四直用字。但解作詩,一切文章,皆如此法。若相聞書題、碑文、墓誌、赦書、露布、箋、章、表、奏、啟、策、檄、銘、誄、詔、誥、辭、牒、判,一同此法。今世間之人,或識清而不知濁,或識濁而不知清。若以清為韻,餘盡須用清;若以濁為韻,餘盡須濁;若清濁相和,名為落韻。故李《音序》曰:“篇名落韻,下篇通韻。”以草木如此。

凡文章體例,不解清濁規矩,造次不得製作。製作不依此法,縱令合理,所作千篇,不堪施用。但比來潘郎,縱解文章,復不閑清濁;縱解清濁,又不解文章。若解此法,即是文章之士。為若不用此法,聲名難得。故《論語》云:“學而時習之”,此謂也。若“思而不學,則危殆也”。又云:“思之者,德之深也。”

或曰:夫詩有三四五六七言之別,今可略而敘之。三言始于《虞典》《元首》之歌。四言本出《南風》,流于夏世,傳至韋孟,其文始具。六言散在《騷》、《雅》。七言萌於漢代。五言之作,《召南》《行露》,已有濫觴,漢武帝時,屢見全什,非本李少卿也。以上略同古人。少卿以傷別為宗,文體未備,意悲詞切,若偶中音響,《十九首》之流也。古詩以諷興為宗,直而不俗,麗而不朽,格高而詞溫,語近而意遠,情浮於語,偶象則發,不以力制,故皆合於語,而生自然。建安三祖、七子,五言始盛,風裁爽朗,莫之與京,然終傷用氣使才,違于天真,雖忘從容,而露造跡。正始中,何晏、嵇、阮之儔也,嵇興高邈,阮旨閑曠,亦難為等夷;論其代,則漸浮侈矣。晉世尤尚綺靡,古人云:“采縟於正始,力柔于建安。”宋初文格,與晉相沿,更憔悴矣。

論人,則康樂公秉獨善之資,振頹靡之俗。沈建昌評:“自靈均已來,一人而已。”此後,江甯侯溫而朗;鮑參軍麗而氣多,雜體《從軍》,殆淩前古,恨其縱舍盤薄,體貌猶少;宣城公情致蕭散,詞澤義精,至於雅句殊章,往往驚絕,雖謂格柔,而多清勁,或常態未剪,有逸對可嘉,風範波瀾,去謝遠矣。柳惲、王融、江總三子,江則理而情,王則情而麗,柳則雅而高。予知柳吳興名屈於何,格居何上。中間諸子,時有片言只句,縱敵于古人,而體不足齒。或者隨流,風雅泯絕,八病雙枯,載發文蠹,遂有古律之別,古詩三等:正,偏,俗;律詩三等:古,正,俗。頃作古詩者,不達其旨,效得庸音,競壯其問,俾令虛大。或有所至,已在古人之後,意熟語舊,但見詩皮,淡而無味。予實不誣,唯知音者知耳。

律家之流,拘而多忌,失于自然,吾常所病也。必不得已,則削其俗巧,與其一體。一體者,由不明詩對,未階大道。若《國風》、《雅》、《頌》之中,非一手作,或有暗同,不在此也。其詩云:“終朝采菜,不盈一掬。”又詩曰:“采采卷耳,不盈傾筐。”興雖別而勢同。若《頌》中,不名一體。夫累對成章,高手有互變之勢,列篇相望,殊狀更多。若句句同區,篇篇共轍,名為貫魚之手,非變之才也。俗巧者,由不辨正氣,習俗師弱弊之過也。其詩云:“樹陰逢歇馬,魚潭見洗船。”又詩云:“隔花遙勸酒,就水更移床。”何則?夫境象不一,虛實難明,有可睹而不可取,景也;可聞而不可見,風也;雖系乎我形,而妙用無體,心也;義貫眾象,而無定質,色也。凡此等,可以對虛,亦可以對實。

又曰:至如渡頭、浦口,水面、波心,是俗對也。上句青,下句綠;上句愛,下句憐:下對也。“青山滿蜀道,綠水向荊州。”語麗而掩瑕也。句中多著映帶、傍佯等語,熟字也。制錦、一同、仙尉、黃綬,熟名也。溪溠、水隈、山脊、山肋,俗名也。若個、占剩,俗字也。俗有二種:一,鄙俚俗,取例可知;二,古今相傳俗,詩云:“小婦無所作,挾瑟上高堂”之類是也。又如送別詩,山字之中,必有離顏;溪字之中,必有解攜;送字之中,必有渡頭字;來字之中,必有悠哉。如遊寺詩,鷲嶺雞岑,東林彼岸;語居士以謝公為首,稱高僧以支公為先。又柔其詞,輕其調,以“小”字飾之,“花”字妝之,“漫”字潤之,“點”字采之,乃云“小溪花懸,漫水點山”。若體裁已成,唯少此字,假以圓文,則何不可。然取捨之際,有斷輪之妙哉,知音之徒,固當心證。調笑叉語,似謔似讖,滑稽皆為詩贅,偏入嘲詠,時或有之,豈足為文章乎?剖宋玉俗辯之能,廢東方不雅之說,始可議其文也。

又云:凡詩者,雖以敵古為上,不以寫古為能。立意於眾人之先,放詞於群才之表,獨創雖取,使耳目不接,終患倚傍之手。或引全章,或插一句,以古人相黏二字、三字為力,廁麗玉于瓦石,殖芳芷于敗蘭,縱善,亦他人之眉目,非己之功也,況不善乎?時人賦孤竹則云“冉冉”,詠楊柳則云“依依”,此語未有之前,何人曾道。謝詩云:“江菼亦依依。”故知不必以冉冉系竹,依依在楊。常手傍之,以為有味,此亦強作幽想耳。且引靈均為證,文譎氣貞,本於《六經》,而制體創詞,自我獨致,故歷代作者師之。此所謂勢不同,而無模擬之能也。班固雖謂屈原“露才揚己,引昆崳、玄圃之事不經,然其文雅麗,可為賦之宗”。若比君於堯、舜,況臣於稷、卨思列切。綺裡之高逸,於陵之幽貞,褒貶古賢,成當時文意,雖寫全章,非用事也。古詩:“胡馬依北風,越鳥巢南枝”;“南登灞陵岸,回首望長安”;“彭、薛才知恥,貢公不遺榮,或可優貪競,豈足稱達生。”此三例,非用事也。

或云:今人所以不及古者,病於儷詞。予云:不然。先正時人,兼非劉氏。六經時有儷詞,揚、馬、張、蔡之徒始盛。“雲從龍,風從虎”,非儷耶?但古人後於語,先於意。因意成語,語不使意,偶對則對,偶散則散。若力為之,則見斤斧之跡。故有對不失渾成,縱散不關造作,此古手也。

或曰:詩不要苦思,苦思則喪于天真。此甚不然。固須繹慮於險中,采奇於象外,狀飛動之句,寫冥奧之思。夫希世之珠,必出驪龍之頷,況通幽含變之文哉?但貴成章以後,有其易貌,若不思而得也。“行行重行行,與君生別離”,此似易而難到之例也。

且文章關其本性,識高才劣者,理周而文窒;才多識微者,句佳而味少。是知溺情廢語,則語樸情暗;事語輕情,則情闕語淡。巧拙清濁,有以見賢人之志矣。抵而論,屬於至解,其猶空門證性有中道乎!何者?或雖有態而語嫩,雖有力而意薄,雖正而質,雖直而鄙,可以神會,不可言得,此所謂詩家之中道也。又古今詩人,多稱麗句,開意為上,反此為下。如“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臨河濯長纓,念別悵悠阻”,此情句也。如“白雲抱幽石,綠條媚清漣”,“露濕寒塘草,月映清淮流”,此物色帶情句也。

夫詩工創心,以情為地,以興為經,然後清音韻其風律,麗句增其文彩。如楊林積翠之下,翹楚幽花,時時間發。乃知斯文,味益深矣。

又有人評古詩,不取其句,但多其意,而古人難能。予曰:不然。旨全體貞,潤婉而興深,此其所長也。請復論之,曰:夫寒松白雲,天全之質也;散木擁腫,亦天全之質也。比之於詩,雖正而不秀,其擁腫之林!《易》曰:“文明健。”豈非兼文美哉?古人云:“具體唯子建、仲宣,偏善則太沖、公幹,平子得其雅,叔夜含其潤,茂先凝其清,景陽振其麗,鮮能兼通。”況當齊、梁之後,正聲浸微,人不逮古,振頹波者,或賢於今論矣。

論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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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製作之士,祖述多門,人心不同,文體各異。較而言之:有博雅焉,有清典焉,有綺豔焉,有宏壯焉,有要約焉,有切至焉。夫模範經誥,褒述功業,淵乎不測,洋哉有閑,博雅之裁也;敷演情志,宣照德音,植義必明,結言唯正,清典之致也;體其淑姿,因其壯觀,文章交映,光彩傍發,綺豔之則也;魁張奇偉,闡耀威靈,縱氣淩人,揚聲駭物,宏壯之道也;指事述心,斷辭趣理,微而能顯,少而斯洽,要約之旨也;舒陳哀憤,獻納約戒,言唯折中,情必曲盡,切至之功也。

至如稱博雅,則頌、論為其標;頌明功業,論陳名理,體貴於弘,故事宜博,理歸於正,故言必雅之也。語清典,則銘、贊居其極;銘題器物,贊述功德,皆限以四言,分有定準,言不沉遁,故聲必清;體不詭雜,故辭必典也。陳綺豔,則詩、賦表其華;詩兼聲色,賦敘物象,故言資綺靡,而文極華豔。敘宏壯,則詔、檄振其響;詔陳王命,檄敘軍容,宏則可以及遠,壯則可以威物。論要約,則表、啟擅其能;表以陳事,啟以述心,皆施之尊重,須加肅敬,故言在於要,而理歸於約。言切至,則箴、誄得其實。箴陳戒約,誄述衰情,故義資感動,言重切至也。凡斯六事,文章之通義焉。苟非其宜,失之遠矣。博雅之失也緩,清典之失也輕,綺豔之失也淫,宏壯之失也誕,要約之失也闌,切至之失也直。體大義疏,辭引聲滯,緩之致焉;文體既大,而義不周密,故云疏;辭雖引長,而聲不通禮故云滯也。理入於浮,言失於淺,輕之起焉;敘事為文,須得其理,理不甚會,則覺其浮;言須典正,涉於流俗,則覺其淺。豔貌違方,逞欲過度,淫以興焉;文雖綺豔,猶須准其事類相當,比擬敘述。不得豔物之貌,而違於道;逞己之心,而過於制也。制傷迂闊,辭多詭異,誕則成焉;宏壯者,亦須准量事類可得施言,不可漫為迂闊,虛陳詭異也。情不申明,事有遺漏,有遺漏,闌自見焉;謂論心意不能盡申,敘事理又有所闕焉也。體尚專直,文好指斥,直乃行焉。謂文體不經營,專為直置;言無比附,好相指斥也。故詞人之作也,先看文之大體,隨而用心。謂上所陳文章六種,是其本體也。遵其所宜,防其所失,博雅、清典、綺豔、宏壯、要約、切至等,是所宜也;緩、輕、淫、闌、誕、直等,是所失也。故能辭成煉,動合規矩。而近代作者,好尚互舛,苟見一塗,守而不易,至令摛章綴翰,罕有兼善。豈才思之不足,抑由體制之未該也。

凡作文之道,構思為先,亟將用心,不可偏執。何者?篇章之內,事義甚弘,雖一言或通,而眾理須會。若得于此而失於彼,合于初而離於末,雖言之麗,固無所用之。故將發思之時,先須惟諸事物,合於此者。既得所求,然後定其體分。必使一篇之內,文義得成;篇,謂從始至末,使有文義,可得連接而成也。一章之間,事理可結。章者,若文章皆有科別,敘義可得連接而成事,以為一章,使有事理,可結成義。通人用思,方得為之。大略而論:建其首,則思下辭而可承;陳其末,則尋上義不相犯;舉其中,則先後須相附依:此其大指也。若文系於韻者,則量其韻之少多。若事不周圓,功必疏闕;與其終將致患,不若易之于初。然參會事情,推校聲律,動成病累,難悉安穩。如其理無配偶,音相犯忤,三思不得,足以改張。或有文人,昧于機變,以一言可取,殷勤戀之,勞於用心,終是棄日。若斯之輩,亦膠柱之義也。又文思之來,苦多紛雜,應機立斷,須定一途。若空勌品量,不能取捨,心非其決,功必難成。然文無定方,思容通變,下可易之於上,前得回之於後。若語在句末,得易之於句首;或在前言,可移於後句也。研尋吟詠,足以安之;守而不移,則多不合矣。然心或蔽通,思時鈍利,來不可遏,去不可留。若又情性煩勞,事由寂寞,強自催逼,徒成辛苦。不若韜翰屏筆,以須後圖,待心慮更澄,方事連緝。非止作文之至術,抑亦養生之大方耳。

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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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制于文,先布其位,猶夫行陳之有次,階梯之有依也。先看將作之文,體有大小;若作碑、志、頌、論、賦、檄等,體法大;啟、表、銘、贊等,體法小也。又看所為之事,理或多少。敘人事、物類等,事理有多者,有少者。體大而理多者,定制宜弘,體小而理少者,置辭必局。須以此義,用意准之,隨所作文,量為定限。謂各准其文體事理,量定其篇句多少也。既已定限,次乃分位,位之所據,義別為科,雖主一事為文,皆須次第陳敘,就理分配,義別成科,其若夫、至如、於是、所以等,皆是科之際會也。眾義相因,厥功乃就。科別所陳之義,各相准望連接,以成一文也。故須以心揆事,以事配辭,謂人以心揆所為之事,又以此事分配於將作之辭。總取一篇之理,折成眾科之義。謂以所為作篇之大理,分為科別小義。

其為用也,有四術焉:一者,分理務周;謂分配其理,科別須相准望,皆使周足得所,不得令或有偏多偏少者也。二者,敘事以次;謂敘事理須依次第,不得應在前而入後,應入後而出前,及以理不相干,而言有雜亂者。三者,義須相接;謂科別相連,其上科末義,必須與下科首義相接也。四者,勢必相依。謂上科末與下科末,句字多少及聲勢高下,讀之使快,即是相依也。其犯避等狀,已具“聲病”條內。然文縱有非犯而聲不便者,讀之是悟,即須改之,不可委載也。理失周,則繁約互舛;多則義繁,少則義約,不得分理均等,是故云舛也。事非次,則先後成亂;理相參錯,故失先後之次也。義不相接,則文體中絕;兩科際會,義不相接,故尋之若文體中斷絕也。勢不相依,則諷讀為阻。兩科聲勢,自相乖舛,故讀之以致阻難也。若斯並文章所尤忌也。

故自於首句,迄於終篇,科位雖分,文體終合。理貴於圓備,言資於順序,使上下符契,先後彌縫,上科與下科,事相成合,如符契然;科之先後,皆相彌縫,以合其理也。擇言者不覺其孤,言皆符合不孤。尋理者不見其隙,隙,孔也。理相彌合,故無孔也。始其宏耳。又文之大者,藉引而申之;文體大者,須依其事理,引之使長,又申明之,便成繁富也。文之小者,在限而合之。文體小者,亦依事理,豫定其位,促合其理,使歸約也。申之則繁,合之則約。善申者,雖繁不得而減;言雖繁多,皆相須而成義,不得減之令少也。善合者,雖約不可而增,言雖簡少,義並周足,不可增之使多。合而遺其理,謂合之傷於疏略,漏其正理也。疏穢之起,實在於茲。理不足,故體必疏。義相越,故文成穢也。皆在於義得理通,理相稱愜故也。若使申而越其義,謂申之乃虛相依託,越于本義也。此固文人所宜用意。或有作者,情非通晤,不分先後之位,不定上下之倫,苟出胸懷,便上翰墨,假相聚合,無所附依,事空致於混淆,辭終成於隙碎。斯人之輩,吾無所裁矣。

篇既連位而合,位亦累句而成。然句無定方,或長或短:長有逾於十,如陸機《文賦》云:“沈辭怫悅,若遊魚銜鉤而出重淵之深;浮藻聯翩,猶翔鳥纓繳而墜層雲之峻。”下句皆十一字也。短有極於二,如王褒《聖主得賢臣頌》云:“翼乎,若鴻毛之順風,沛乎,若巨鱗之縱壑。”上句皆兩字也。在於其內,固無待稱矣。謂十字已下,三字已上,文之常體,故不待稱也。然句既有異,聲亦互舛,句長聲彌緩,句短聲彌促,施於文筆,須參用焉。雜文筆等,皆句字或長或短,須參用也。其若詩、贊、頌、銘,句字有限者,非也。就而品之,七言已去,傷於大緩,三言已還,失於至促;准可以間其文勢,時時有之。至於四言,最為平正,詞章之內,在用宜多,凡所結言,必據之為述。至若隨之于文,合帶而以相參,則五言、六言,又其次也。至如欲其安穩,須憑諷讀,事歸臨斷,難用辭窮。言欲安施字句,須讀而驗之,在臨時斷定,不可預言者也。然大略而論,忌在於頻繁,務遵於變化。若置四言、五言、六言等體,不得頻繁,須變化相參用也。假令一對之語,四句而成,筆皆四句合成一對。便用四言,以居其半,其餘二句,雜用五言、六言等。謂一對語內,二句用四言,餘二句或用五言、六言、七言是也。或經一對、兩對已後,乃須全用四言,若一對四句,並全用四言也。既用四言,又更施其雜體,還謂上下對內,四言與五言等參用也。迴圈反覆,務歸通利。然之、於、而、以,間句常頻,對有之,讀則非便,能相回避,則文勢調矣。謂而、以、之、于等間成句者,不可頻,對體同。其七言、三言等,須看體之將變,勢之相宜,隨而安之,令其抑揚得所。然施諸文體,互有不同:文之大者,得容於句長;若碑、志、論、檄、賦、誄等,文體大者,得容六言已上者多。文之小者,甯取於句促。若表、啟等,文體法小,寧使四言已上者多也。何則?附體立辭,勢宜然也。細而推之,開發端緒,寫送文勢,則六言、七言之功也;泛敘事由,平調聲律,四言、五言之能也;體物寫狀,抑揚情理,三言之要也。雖文或變通,不可專據,謂有任人意改變,不必當依此等狀。敘其大抵,實在於茲。其八言、九言、二言等,時有所值,可得施之,其在用至少,不復委載也。

或曰:梁昭明太子撰《文選》,後相效著述者十有餘家,鹹自盡善。高聽之士,或未全許。且大同至於天寶,把筆者近千人,除勢要及賄賂,中間灼然可上者,五分無二,豈得逢詩輒纂,往往盈帙。蓋身後立節,當無詭隨;其應銓簡不精,玉石相混,致令眾口謗鑠,為知音所痛。

夫文有神來、氣來、情來,有雅體、鄙體、俗體。編紀者能審鑒諸體,委詳所來,方可定其優劣,論其取捨。至如曹、劉,詩多直致,語少切對,或五言並側,或十字俱平,而逸價終存。然挈瓶膚受之流,責古人不辨宮商,詞句質素,恥相師範。於是攻異端,妄穿鑿,理則不足,言常有餘,都無興象,但貴輕豔。雖滿篋笥,將何用之?自蕭氏以還,尤增矯飾。武德初,微波尚在。貞觀末,標格漸高。景雲中,頗通遠詞。開元十五年後,聲律風骨始備矣。實由主上惡華好樸,去偽從真,使海內詞場,翕然尊古,有周《風》、《雅》,再闡今日。牆不佞,竊當好事,常願刪略群才,贊聖朝之美。爰因退跡,得遂宿心。粵若王維、王昌齡、儲光羲等三十五人,皆河岳英靈也,此集便以《河嵌英靈》為號。詩二百七十五首,為上下卷。起甲寅,終癸巳。論次於序,品藻各冠篇額。如名不副實,才不合道,縱權壓梁、竇,終無取焉。

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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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伶倫造律,蓋為文章之本也。是以氣因律而生,節假律而明,才得律而清焉。豫於詞場,不可不知音律焉。如孔聖刪詩,非代議所及。自漢、魏至於晉、宋,高唱者千餘人;然觀其樂府,猶時有小失。齊、梁、陳、隋,下品實繁,專爭拘忌,彌損厥道。夫能文者,匪謂四聲盡要流美,八病鹹須避之,縱不拈二,未為深缺。即“羅衣何飄搖,長裾隨風還”,雅調仍在,況其他句乎?故詞有剛柔,調有高下;但令詞與調合,首末相稱,中間不敗,便是知音。而沈生雖怪曹、王“曾無先覺”,隱侯去之更遠。今所集,頗異諸家,既閑新聲,復曉古體;文質半取,《風》、《騷》兩挾;言氣骨則建安為儔,論宮商則太康不逮。將來秀士,無致深惑。

或曰:晚代銓文者多矣。至如梁昭明太子蕭統與劉孝綽等,撰集《文選》,自謂畢乎天地,懸諸日月。然於取捨,非無舛謬。方因秀句,且以五言論之。至如王中書“霜氣下孟津”,及“游禽暮知返”,前篇則使氣飛動,後篇則緣情宛密,可謂五言之警策,六義之眉首。棄而不紀,未見其得。及乎徐陵《玉台》,僻而不雅;丘遲《鈔集》,略而無當。此乃詳擇全文,勒成一部者,比夫秀句,措意異焉。似秀句者,抑有其例。皇朝學士褚亮,貞觀中,奉敕與諸學士撰《古文章巧言語》,以為一卷。至如王粲《霸岸》,陸機《屍鄉》,潘嶽《悼亡》,徐幹《室思》,並有巧句,互稱奇作,鹹所不錄。他皆效此。諸如此類,難以勝言。借如謝吏部《冬序羈懷》,褚乃選其“風草不留霜,冰池共明月”,遺其“寒燈恥宵夢,清鏡悲曉發”。若悟此旨,而言于文,每思“寒燈恥宵夢”,令人中夜安寢,不覺驚魂;若見“清鏡悲曉發”,每暑月郁陶,不覺霜雪入鬢。而乃舍此取彼,而何不通之甚哉!褚公文章之士也,雖未連衡兩謝,實所結駟二虞,豈於此篇,咫步千里?良以箕畢殊好,風雨異宜者耳。

余以龍朔元年,為周王府參軍,與文學劉之、典簽範履冰,時東閣已建,期竟撰成此錄。王家書既多缺,私室集更難求,所以遂曆十年,未終兩卷。今剪《芳林要覽》,討論諸集,人欲天從,果諧宿志。常與諸學士覽小謝詩,見《和宋記室省中》,詮其秀句,諸人咸以謝“行樹澄遠陰,雲霞成異色”為最。餘曰:諸君之議非也。何則?“行樹澄遠陰,雲霞成異色”,誠為得矣,抑絕唱也。夫夕望者,莫不熔想煙霞,煉情林岫,然後暢其清調,發以綺詞,俯行樹之遠陰,瞰雲霞之異色,中人以下,偶可得之;但未若“落日飛鳥還,憂來不可極”之妙者也。觀夫“落日飛鳥還,憂來不可極”,謂捫心罕屬,而舉目增思,結意惟人,而緣情寄鳥,落日低照,即隨望斷,暮禽還集,則憂共飛來。美哉玄暉,何思之若是也!諸君所言,竊所未取。於是咸服,恣餘所詳。餘於是以情緒為先,直置為本,以物色留後,綺錯為末;助之以質氣,潤之以流華,窮之以形似,開之以振躍。或事理俱愜,詞調雙舉,有一於此,罔或孑遺。時曆十代,人將四百,自古詩為始,至上官儀為終。刊定已詳,繕寫斯畢,實欲傳之好事,冀得知音,若斯而已,若斯而已矣。

或曰:《易》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詩序》曰:“情發於中,聲成文而謂之音。理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人困。政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先王以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然則文章者,所以經理邦國,燭暢幽遐,達於鬼神之情,交於上下之際,功成作樂,非文不宣,理定制禮,非文不載。與星辰而等煥,隨橐籥而俱隆,雖正朔屢移,文質更變,而清濁之音是一,宮商之調斯在。

昔之才士,為文者多矣。或濫觴姬、漢,或發源曹、馬。宋、齊已降,迄于梁、隋,世出鳳雛之客,代有驪龍之寶,莫不言成黼繡,家積縑緗,盈委石渠之閣,充牣蓬山,之府。自屈、宋已降,揚、班擅場,諧合《風》、《騷》之序,淒鏘《雅》、《頌》之曲。長卿詞賦,色麗江波之錦;安仁文藻,彩映河陽之花。子建婉潤,張衡清綺,公幹氣質,景純宏麗。陳琳書記遒健,文舉奏議詳雅。太沖繁博,仲宣響亮。謝永嘉之璀璨,袁東陽之浩蕩。平原綺思,司空歎其寥廓;吏部英才,隱侯稱其絕世。莫不競宣五色,爭動八音,或工於體物,或善於情理,詠之則風流可想,聽之則舒慘在顏。足以比景先賢,軌儀來秀矣。

然近代詞人,爭趨誕節,殊流並派,異轍同歸。文乖麗則,聽無宮羽。聲高曲下,空驚偶俗之唱,彩濕文疏,徒誇悅目之美。或奔放淺致,或嘈囋野音,可以語宣,難以聲取;可以字得,難以義尋。謝病于新聲,藏拙于古體,其會意也僻,其適理也疏。以重濁為氣質,以鄙直為形似,以冗長為繁富,以誇誕為情理。激浪長堤之表,揚鑣深埒之外。詞多流宕,罕持風檢。康生末學者慕之,若夕鳥之赴荒林;采奇好異者溺之,似秋蛾之落孤焰。奔激潢潦,汩蕩泥波,波瀾浸盛,有年載矣。

且文之為體也,必當詞與旨相經,文與聲相會。詞義不暢,則情旨不宣;文理不清,則聲節不亮。詩人因聲以緝韻,沿旨以制詞,理亂之所由,風雅之所在。固不可以孤音絕唱,寫流遁於胸懷;棄徵捐商,混妍蚩於耳目,自當晞聖藻于天文,聽仙章于廣樂,屈、宋為涯島,班、馬為堤防,粲、植為陸落,潘、陸為郊境,搴琅玕于江、鮑之樹,采花蕊于顏、謝之園,何、劉准其衡軸,任、沈程其粉黛,然後為得也。若乃才不半古,而論已過之,妄動刀尺,輕移律呂,脫略先輩,迷詿後昆,此明時所當變也。

或曰:餘每觀才士之作,竊有以得其用心。夫其放言遣詞,良多變矣。妍蚩好惡,可得而言。每自屬文,尤見其情。恒患意不稱物,文不逮意,蓋非知之難,能之難也。故作《文賦》,以述先士之盛藻,因論作文之利害所由。他日殆可謂曲盡其妙。至於操斧伐柯,雖取則不遠;若夫隨手之變,良難以辭逮。蓋所能言者,具於此云爾。

佇中區以玄覽,頤情志於典墳。遵四時以歎逝,瞻萬物而思紛;悲落葉於勁秋,嘉柔條於芳春。心懍懍以懷霜,志眇眇而臨雲。詠世德之俊烈,誦先民之清芬;游文章之林府,嘉藻麗之彬彬。慨投篇而援筆,聊宣之乎斯文。

其始也,皆收視反聽,耽思傍訊,精騖八極,心游萬仞。其致也,情瞳而彌鮮,物昭晰而互進;傾群言之瀝液,漱六藝之芳潤;浮天淵以安流,濯下泉而潛浸。於是沈辭怫悅,若遊魚銜鉤而出重淵之深;浮藻聯翩,若翰鳥纓繳而墜層雲之峻。收百世之闕文,采千載之遺韻;謝朝花於已披,啟夕秀於未振;觀古今于須臾,撫四海於一瞬。

然後選義案部,考辭就班,抱景者鹹叩,懷響者必彈。或因枝以振葉,或沿波而討源;或本隱以未顯,或求易而得難;或虎變而獸擾,或龍見而鳥瀾;或妥貼而易旋,或鉏鋙而不安。罄澄心以凝思,眇眾慮而為言,籠天地於形內,挫萬物於筆端。始躑躅於燥吻,終流離於濡翰。理扶質以立斡,文垂條而結繁。信情貌之不差,故每變而在顏;思涉樂其必笑,方言哀而以歎。或操觚以率爾,或含毫而邈然。

伊茲事之可樂,固聖賢之所欽。課虛無以責有,叩寂漠而求音;函綿邈於尺素,吐滂沛乎寸心。言恢之而彌廣,思按之而愈深;播芳蕤之馥馥,發清條之森森;粲風飛而飆起,鬱雲起乎翰林。

體有萬殊,物無一量,紛紜揮霍,形難為狀。辭程才以效伎,意司契而為匠,在有無而黽勉,當淺深而不讓。雖離方而遁員,期窮形而盡相。故夫誇目者尚奢,愜心者貴當,言窮者無隘,論達者唯曠。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碑披文以相質,誄纏綿而悽愴,銘博約而溫潤,箴頓挫而清壯,頌優遊以彬蔚,論精微而朗暢,奏平徹以閒雅,說煒曄而譎誑。雖區分之在茲,亦禁邪而制放。要辭達而理舉,故無取乎冗長。

其為物也多姿,其為體也屢遷,其會意也尚巧,其遣言也貴妍。既音聲之反覆運算,若五色之相宣。雖逝止之無常,固崎錡而難便。苟達變而識次,猶開流以納泉。如失機而後會,恒操末以續顛,謬玄黃之秋敘,故淟涊而不鮮。

或仰逼於先條,或俯侵于後章;或辭害而理此,或言順而義妨。離之則雙美,合之則兩傷。考殿最於錙銖,定去留於毫芒。苟銓衡之所裁,固應繩其必當。

或文繁理富,而意不指適。極無兩致,盡不可益。立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雖眾辭之有條,必待茲而效績。亮功多而累寡,故取足而不易。

或藻思綺合,清麗千眠,丙若縟繡,淒若繁弦。必所擬之不殊,乃闇合乎曩篇。雖杼軸於予懷,怵他人之我先。苟傷廉而愆義,亦雖愛而必捐。

或苕發穎豎,離眾絕致。形不可逐,響難為系。塊孤立而特峙,非常音之所緯。心牢落而無偶,意徘徊而不能揥。石韞玉而山輝,水懷珠而川媚。彼榛苦之勿剪,亦蒙榮於集翠。綴《下裡》于《白雪》,吾亦以濟夫所偉。

或托言於短韻,對窮跡而孤興。俯寂漠而無友,仰寥廓而莫承。譬偏弦之獨張,含清唱而靡應。

或寄辭於瘁音,言徒靡而弗華。混妍蚩而成體,累良質而為瑕。象下管之偏疾,故雖應而不和。

或遺理以存異,徒尋虛而逐微。言寡情而鮮愛,辭浮漂而不歸。猶弦緩而徽急,故雖和而不悲。

或奔放以諧合,務嘈囋而妖治。徒悅目而偶俗,固聲高而曲下。寤《防露》與《桑間》,又雖悲而不雅。

或清虛以婉約,每除煩而去濫。闕大羹之遺味,同朱弦之清泛。雖一唱而三歎,固既雅而不豔。

若夫豐約之裁,俯仰之形,因宜適變,曲有微情:或言拙而喻巧,或理質而辭輕,或襲故而彌新,或沿濁而更清,或覽之而必察,或研之而後精。譬猶舞者赴節以投袂,歌者應弦而遣聲。是蓋輪扁之所不得言,故亦非華說之所能明。

普辭條與文律,良予膺之所服。練世情之常尤,識前修之所淑。雖濬發於巧心,或受嗤於拙目。彼瓊敷與玉藻,若中原之有菽。同橐之罔窮,與天地乎並育。雖紛靄於此世,嗟不盈於予掬。患挈瓶之屢空,病昌言之難屬。故踸踔於短韻,放庸音以足曲。恒遺恨以終篇,豈懷盈以自足。懼蒙塵於叩缶,顧取笑於鳴玉。

若夫應感之會,通塞之紀,來不可遏,去不可止。藏若影滅,行猶響起。方天機之駿利,夫何紛而不理。思風發於胸臆,言泉流於唇齒。紛葳蕤以馺還,唯毫素之所擬。文徽徽以溢目,音泠泠而盈耳。

及其六情底滯,志往神留,兀若枯木,豁若涸流。攬煢魂以探賾,頓精爽而自求。理翳翳而逾伏,思軋軋其若抽。是以或竭情而多悔,或率意而寡尤。雖茲物之在我,非餘力之所戮。故時撫空懷而自惋,吾未識夫開塞之所由。

伊茲文其為用,固眾理之所因。恢萬里使無閡,通億載而為津。俯貽則于來葉,仰觀象于古人。濟文、武於將墜,宣風聲於不泯。途無遠而不彌,理無微而不綸。配霑潤于雲雨,象變化乎鬼神。被金石而德廣,流管弦而日新。


西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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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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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文章之興,與自然起;宮商之律,共二儀生。是故奎星主其文書,日月煥乎其章,天籟自諧,地籟冥韻。葛天唱歌,虞帝吟詠,曹、王入室摛藻之前,游、夏升堂學文之後,四紐未顯,八病無聞。雖然,五音妙其調,六律精其響,銓輕重於毫忽,韻清濁於錙銖;故能九夏奏而陰陽和,六樂陳而天地順。和人理,通神明。風移俗易,鳥翔獸舞。自非雅詩雅樂,誰能致此感通乎!顒、約已降,兢、融以往,聲譜之論鬱起,病犯之名爭興;家制格式,人談疾累;徒競文華,空事拘檢;靈感沈秘,雕弊實繁。竊疑正聲之已失,為當時運之使然。洎八體、十病、六犯、三疾,或文異義同,或名通理隔,卷軸滿機,乍閱難辨,遂使披卷者懷疑,搜寫者多倦。予今載刀之繁,載筆之簡,總有二十八種病,列之如左。其名異意同者,各注目下。後之覽者,一披總達。

文二十八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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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平頭,或一六之犯名水渾病,二七之犯名火滅病。二曰上尾,或名土崩病。三曰蜂腰,四曰鶴膝,五曰大韻,或名觸絕病。六曰小韻,或名傷音病。七曰傍紐,亦名大紐,或名爽絕病。八曰正紐,亦名小紐,或名爽切病。九曰水渾,或本九曰木枯。十曰火滅,或十曰金缺。十一曰闕偶,十二曰繁說,或名疣贅,崔名相類。十三曰齟齬,或名不調。十四曰叢聚,或名叢木。十五曰忌諱,十六曰形跡,崔同。十七曰傍突,十八曰翻語,崔同。十九曰長擷腰,或名束。二十曰長解鐙,或名散。二十一曰支離,二十二曰相濫,崔同。二十三曰落節,二十四曰雜亂,二十五曰文贅,或名涉俗。二十六曰相反,二十七曰相重,二十八曰駢拇。

第一,平頭。

平頭詩者,五言詩第一字不得與第六字同聲,第二字不得與第七字同聲。同聲者,不得同平上去入四聲,犯者名為犯平頭。平頭詩曰:“芳時淑氣清,提壺臺上傾。”如此之類,是其病也。又詩曰:“山方翻類矩,波圓更若規,樹表看猿掛,林側望熊馳。”又詩曰:“朝雲晦初景,丹池晚飛雪,飄枝聚還散,吹楊凝且滅。”

釋曰:上句第一、二兩字是平聲,則下句第六、七兩字不得復用平聲,為用同二句之首,即犯為病。餘三聲皆爾,不可不避。三聲者,謂上去入也。

或曰:此平頭如是,近代成例,然未精也。欲知之者,上句第一字與下句第一字,同平聲不為病;同上去入聲一字即病。若上句第二字與下句第二字同聲,無問平上去入,皆是巨病。此而或犯,末曰知音。今代文人李安平、上官儀,皆所不能免也。

或曰:沈氏云:“第一、第二字不宜與第六、第七同聲。若能參差用之,則可矣。”謂第一與第七、第二與第六同聲,如“秋月”、“白雲”之類,即《高宴》詩曰:“秋月照綠波,白雲隱星漢。”此即於理無嫌也。

四言、七言及諸賦頌,以第一句首字,第二句首字,不得同聲,不復拘以字數次第也。如曹植《洛神賦》云:“榮曜秋菊,華茂春松”,是也。銘誄之病,一同此式,乃疥癬微疾,不為巨害。

第二,上尾。或名土崩病。

上尾詩者,五言詩中,第五字不得與第十字同聲,名為上尾。詩曰:“西北有高樓,上與浮雲齊。”如此之類,是其病也。又曰:“可憐雙飛鳧,俱來下建章,一個今依是,拂翮獨先翔。”又曰:“蕩子別倡樓,秋庭夜月華,桂葉侵雲長,輕光逐漢斜。”若以“家”代“樓”,此則無嫌。

釋曰:此即犯上尾病。上句第五字是平聲,則下句第十字不得復用平聲,如此病,比來無有免者。此是詩之疣,急避。

或云:如陸機詩曰:“衰草蔓長河,寒木入雲煙。”“河”與“煙”平聲。此上尾,齊、梁已前,時有犯者。齊、梁已來,無有犯者。此為巨病。若犯者,文人以為未涉文途者也。唯連韻者,非病也。如“青青河畔草,綿綿思遠道”是也。下句有云“鬱鬱園中柳”也。

或曰:其賦頌,以第一句末不得與第二句末同聲。如張然明《芙蓉賦》云:“潛靈根于玄泉,擢英耀於清波”是也。蔡伯喈《琴頌》云:“青雀西飛,《別鶴》東翔,《飲馬長城》,楚曲《明光》”是也。其銘誄等病,亦不異此耳。斯乃辭人痼疾,特須避之。若不解此病,未可與言文也。沈氏亦云:“上尾者,文章之尤疾。自開闢迄今,多懼不免,悲夫。”若第五與第十故為同韻者,不拘此限。即古詩云:“四座且莫喧,願聽歌一言。”此其常也,不為病累。其手筆,第一句末犯第二句末,最須避之。如孔文舉《與族弟書》云:“同源派流,人易世疏,越在異域,情愛分隔。”是也。凡詩賦之體,悉以第二句末與第四句末以為韻端。若諸雜筆不束以韻者,其第二句末即不得與第四句同聲,俗呼為隔句上尾,必不得犯之。如魏文帝《與吳質書》曰:“同乘共載,北遊後園。輿輪徐動,賓從無聲。清風夜起,悲笳微吟。”是也。劉滔云:“下句之末,文章之韻,手筆之樞要。在文不可奪韻,在筆不可奪聲。且筆之兩句,比文之一句,文事三句之內,筆事六句之中,第二、第四、第六,此六句之末,不宜相犯。”此即是也。

第三,蜂腰。

蜂腰詩者,五言詩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與第五字同聲。言兩頭粗,中央細,似蜂腰也。詩曰:“青軒明月時,紫殿秋風日,瞳隴引夕照,晻曖映容質。”又曰:“聞君愛我甘,竊獨自雕飾,”又曰:“徐步金門出,言尋上苑春。”

釋曰:凡句五言之中,而論蜂腰,則初腰事須急避之。復是劇病。若安聲體,尋常詩中,無有免者。

或曰:“君”與“甘”非為病;“獨”與“飾”是病。所以然者,如第二字與第五字同去上入,皆是病,乎聲非病也。此病輕於上尾,鶴膝,均於平頭,重於四病,清都,師皆避之。已下,四病,但須知之,不必須避。

劉氏曰:“蜂腰者,五言詩第二字不得與第五字同聲。古詩曰:‘聞君愛我甘,竊獨自雕飾’是也。此是一句中之上尾。沈氏云;‘五言之中,分為兩句,上二下三。凡至句末,並須要殺。’即其義也。劉滔亦云:‘為其同分句之末也。其諸賦頌,皆須以情斟酌避之。如阮瑀《止欲賦》云:“思在體為素粉,悲隨衣以消除。”即“體”與“粉”、“衣”與“除”同聲是也。又第二字與第四字同聲,亦不能善。此雖世無的目,而甚於蜂腰。如魏武帝《樂府歌》云:“冬節南食稻,春日復北翔”是也。’劉滔又云:‘四聲之中,入聲最少,餘聲有兩,總歸一入,如征整政只、遮者柘只是也。平聲賒緩,有用處最多,參彼三聲,殆為大半。且五言之內,非兩則三,如班婕妤詩曰:“常恐秋節至,涼風奪炎熱。”此其常也。亦得用一用四:若四,平聲無居第四,如古詩云:“連城高且長”是也。用一,多在第二,如古詩曰:“九州不足步”此,謂居其要也。然用全句,平上可為上句取,固無全用。如古詩曰:“迢迢牽牛星”,亦並不用。若古詩曰:“脈脈不得語”,此則不相廢也。猶如丹素成章,鹽梅致味,宮羽調音,炎涼禦節,相參而和矣。’”

第四,鶴膝。

鶴膝詩者,五言詩第五字不得與第十五字同聲。言兩頭細,中央粗,似鶴膝也,以其詩中央有病。詩曰;“撥棹金陵渚,遵流背城闕,浪蹙飛船影,山掛垂輪月。”又云:“陟野看陽春,登樓望初節,綠池始沾裳,弱蘭未央結。

釋云:取其兩字間似鶴膝,若上句第五“渚”字是上聲,則第三句末“影”字不得復用上聲,此即犯鶴膝。故沈東陽著辭曰:“若得其會者,則唇吻流易,失其要者,則喉舌蹇難。事同暗撫失調之琴,夜行坎壈之地。”蜂腰、鶴膝,體有兩宗,各互不同。王斌五字制鶴膝,十五字制蜂腰,並隨執用。

或曰:如班姬詩云:“新裂齊紈素,皎潔如霜雪,裁為合歡扇,團團似明月。”“素”與“扇”同去聲是也。此曰第三句者,舉其大法耳。但從首至末,皆須以次避之,若第三句不得與第五句相犯,第五句不得與第七句相犯。犯法准前也。

劉氏云:“鶴膝者,五言詩第五字不得與第十五字同聲。即古詩曰:‘客從遠方來,遺我一書劄,上言長相思,下言久離別。’是也。皆次第相避,不得以四句為斷。吳人徐陵,東南之秀,所作文筆,未曾犯聲。唯《橫吹曲》:‘隴頭流水急,水急行難渡,半入隗囂營,傍侵酒泉路。心交贈寶刀,少婦裁紈素,欲知別家久,戎衣今已故。’亦是通人之一弊也。凡諸賦頌,一同五言之式。如潘安仁《閒居賦》云:‘陸攎紫房,水掛頳鯉,或宴于林,或禊於汜。’即其病也。其諸手筆,第一句末不得犯第三句末,其第三句末復不得犯第五句末,皆須鱗次避之。溫、邢、魏諸公,及江東才子,每作手筆,多不避此聲。故溫公為《廣陽王碑序》云:‘少挺神姿,幼標令望,顯譽羊車,稱奇虎檻。’邢公為《老人星表》云:‘定律令于遊麟,候宣夜於鳴鳥,醴泉代伯益之功,甘露當屏翳之力。’魏公為《赤雀頌序》曰:‘能短能長,既成章於雲表;明吉明凶,亦引氣於蓮上。’謝朓為《鄱陽王讓表》云:‘玄天蓋高,九重寂以卑聽;皎日著明,三舍回於至感。’任昉為《範雲讓吏部表》云:‘寒灰可煙,枯株復蔚,鎩翮奮飛,奔蹄且驟。’王融《求試效啟》云:‘蒲柳先秋,光陰不待,貪及明時,展志愚效。’劉孝綽《謝散騎表》云:‘邀幸自天,休慶不已。假鳴鳳之條,躡應龍之亦。’諸公等,並鴻才麗藻,南北辭宗,動靜應于風雲,咳唾合于宮羽,縱情使氣,不在其聲。後進之徒,宜為楷式。其詩、賦、銘、誄,言有定數,韻無盈縮,必不得犯。且五言之作,最為機妙,既恒宛口實,病累尤彰,故不可不事也。自餘手筆,或賒或促,任意縱容,不避此聲,未為心腹之病。又今世筆體,第四句末不得與第八句末同聲,俗呼為踏發聲。譬如機關,踏尾而頭髮,以其軒輊不平故也。若不犯此病,謂之鹿盧聲,即是不朽之成式耳。沈氏曰:‘人或謂鶴膝為蜂腰,蜂腰為鶴膝。疑未辨。’然則孰謂公為該博乎!蓋是多聞闕疑,慎言寡尤者歟。”

第五,大韻。或名觸絕病。

大韻詩者,五言詩若以“新”為韻,上九字中,更不得安“人”、“津”、“鄰”、“身”、“陳”等字,既同其類,名犯大韻。詩曰:“紫翮拂花樹,黃鸝閑綠枝,思君一歎息,啼淚應言垂。”又曰:“遊魚牽細藻,鳴禽瞬好音,誰知遲暮節,悲吟傷寸心。”

釋云:如此即犯大韻。今就十字內論大韻,若前韻第十字是“枝”字,則上第七字不得用“鸝”字,此為同類,大須避之。通二十字中,並不得安“簏”、“羈”、“雌”、“池”、“知”等類。除非故作疊韻,此即不論。

元氏曰:“此病不足累文,如能避者彌佳。若立字要切,于文調暢,不可移者,不須避之。”

劉氏曰:“大韻者,五言詩若以,‘新’為韻,即一韻內,不得復用‘人’、‘津’、‘鄰’、‘親’等字。若一句內犯者,曹植詩云:‘涇、渭揚濁清’,即‘涇’、‘清’是也。十字內犯者,古詩曰:‘良無磐石固,虛名復何益。’即‘石’、‘益’是也。”

第六,小韻。或名傷音病。

小韻詩,除韻以外,而有迭相犯者,名為犯小韻病也。詩曰:“搴簾出戶望,霜花朝瀁日,晨鶯傍杼飛,早燕挑軒出。”又曰:“夜中無與悟,獨寤撫躬歎,唯慚一片月,流彩照南端。”

釋曰:此即犯小韻。就前九字中而論小韻,若第九字是“瀁”字,則上第五字不得復用“望”字等音,為同是韻之病。

元氏曰:“此病輕於大韻,近代咸不以為累文。”

或云“凡小韻,居五字內急,九字內小緩。然此病雖非巨害,避為美。”

劉氏曰:“小韻者,五言詩十字中,除本韻以外自相犯者,若已有‘梅’,更不得復用‘開’、‘來’、‘才’、‘台’等字。五字內犯者,曹植詩云:‘皇佐揚天惠’,即‘皇’、‘揚’是也。十字內犯者,陸士衡《擬古歌》云:‘嘉樹生朝陽,凝霜封其條。’即‘陽’、‘霜’是也。若故為疊韻,兩字一處,於理得通,如‘飄搖’、‘窈窕’、‘徘徊’、‘周流’之等,不是病限。若相隔越,即不得耳。”

第七,傍紐亦名大紐,或名爽切病。

傍紐詩者,五言詩一句之中有“月”字,更不得安“魚”、“元”、“阮”、“願”等之字,此即雙聲,雙聲即犯傍紐。亦曰,五字中犯最急,十字中犯稍寬。如此之類,是其病。詩曰:“魚遊見風月,獸走畏傷蹄。”如此類者,是又犯傍紐病。又曰:“元生愛皓月,阮氏願清風,取樂情無已,賞玩未能同。”又曰:“雲生遮麗月,波動亂遊魚,涼風便入體,寒氣漸鑽膚。”

釋曰:“魚”、“月”是雙聲,“獸”、“傷”並雙聲,此即犯大紐,所以即是,“元”、“阮”、“願”、“月”為一紐。今就十字中論小紐,五字中論大紐。所以即是,“元”、“阮”、“願”、“月”為一紐。王斌云:“若能回轉,即應言‘奇琴’、‘精酒’,‘風表’、‘月外’,此即可得免紐之病也。”

或曰;傍紐者,據傍聲而來與相忤也。然字從連,韻,而紐聲相參,若“金”、“錦”、“禁”、“急”,“陰”、“飲”、“蔭”、“邑”,是連韻紐之。若“金”之與“飲”、“陰”之與“禁”,從傍而會,是與相參,之也。如云:“丈人且安坐,梁塵將欲飛。”“丈”與“梁”,亦“金”、“飲”之類,是犯也。

元氏云:“傍紐者,一韻之內,有隔字雙聲也。”元兢曰:“此病更輕於小韻,文人無以為意者。又若不隔字而是雙聲,非病也。如‘清切’、‘從就’之類是也。

劉氏曰:“傍紐者,即雙聲是也。譬如一韻中已有‘任’字,即不得復用‘忍’、‘辱’、‘柔’、‘蠕’、‘仁’、‘讓’、‘爾’、‘日’之類。沈氏所謂風表、月外、奇琴、精酒是也。劉滔亦云:‘重字之有“關關”,疊韻之有“窈窕”,雙聲之有“參差”,並興於《風》、《詩》矣。’王玄謨問謝莊:‘何者為雙聲?何者為疊韻?’答云:‘“懸瓠”為雙聲“碻磝”為疊韻。’時人稱其辨捷。如曹植詩云:‘壯哉帝王居,佳麗殊百城。’即‘居’、‘佳’,‘殊’、‘城’,是雙聲之病也。凡安雙聲,唯不得隔字,若‘踟躕’、‘躑躅’、‘蕭瑟’、‘流連’之輩,兩字一處,於理即通,不在病限。沈氏謂此為小紐。劉滔以雙聲亦為正紐。其傍紐者,若五字中已有任’字,其四字不得復用‘錦’、‘禁’、‘急’、‘飲’、‘蔭’、‘邑’等字,以其一紐之中,有,‘金’音等字,與‘任’同韻故也。如王彪之《登冶城樓》詩云:‘俯觀陋室,宇宙六合,譬如四壁。’即‘譬’與,‘壁’是也。沈氏亦以此條謂之大紐。如此負犯,觸類而長,可以情得。韻紐四病,皆五字內之瘕疵,兩句中則非巨疾,但勿令相對也。”

第八,正紐。亦名小紐,亦名爽切病。

正紐者,五言詩“壬”、“衽”、“任”、“入”,四字為一紐;一句之中,已有“壬”字,更不得安“衽”、“任”、“入”等字。如此之類,名為犯正紐之病也。詩曰:“撫琴起和曲,疊管泛鳴驅,停軒未忍去,白日小踟躕。”又曰:“心中肝如割,腹裡氣便燋,逢風回無信,早雁轉成遙。”“肝”、“割”同紐,深為不便。

釋曰:此即犯小紐之病也。今就五字中論,即是下句第九、十,雙聲兩字是也。除非故作雙聲,下句復雙聲對,方得免小紐之病也。若為聯綿賦體類,皆如此也。

或曰:正紐者,謂正雙聲相犯。其雙聲雖一,傍正有殊,從一字紐之得四聲,是正也。若“元”,“阮”,“願”、“月”是。若從他字來會成雙聲,是傍也。若“元”、“阮”、“願”,“月”是正,而有“牛”、“魚”,“妍”、“硯”等字來會“元”,“月”等字成雙聲是也。如云:“我本漢家子,來嫁單于庭。”“家”、“嫁”是一紐之內,名正雙聲,名犯正紐者也。傍紐者,如:“貽我青銅鏡,結我羅裙裾。”“結”、“裙”是雙聲之傍,名犯傍紐也。又一法,凡入雙聲者,皆名正紐。

元氏曰:“正紐者,一韻之內,有一字四聲分為兩處是也。如梁簡文帝詩云:‘輕霞落暮錦,流火散秋金。’‘金’、‘錦’、‘禁’、‘急’是一字之四聲,今分為兩處,是犯正紐也。”元兢曰:“此病輕重,與傍紐相類,近代鹹不以為累,但知之而已。”

劉氏曰:“正紐者,凡四聲為一紐,如‘任’、‘荏’、‘衽’、‘入’,五言詩一韻中已有‘任’字,即九字中不得復有‘荏’、‘衽’、‘入’等字。古詩云:‘曠野莽茫茫。即‘莽’與‘茫’是也。凡諸文筆,皆須避之。若犯此聲,即齟齬不可讀耳。”

第九,水渾病,謂第一與第六之犯也,。假作《春詩》曰:“沼萍遍水纈,榆莢滿枝錢。”又曰:“斜雲朝列陳,回娥夜抱弦。”

釋云:“沼”文處一,宜用平聲;‘池’好。“回”字在六,特須宮語。宜‘趨’。一為上言之首,六是下句之初,同建水渾,以彰第一。且條嘉況,開示文生,製作之家,特宜監察。三隅,已發,一角須求,聊說十規,以張群目。

第十,火滅病,謂第二與第七之犯也。即假作《閨怨》詩曰:“塵暗離後鏡,帶永別前腰。”又曰:“怨心千過絕,啼眼百回垂。”

釋曰:“暗”文處二,宜用“埋”、“生”之言;“眼”字居七,特貴“眸”、“行”之語。“離”當陰位,命於南方,用字致尤,故云離位火滅,因以名焉。

第九,木枯病,謂第三與第八之犯也。即假作《秋詩》曰:“金風晨泛菊,玉露宵沾蘭。”一本“宵懸珠”。又曰:“玉輪夜進轍,金車晝滅途。”

釋曰:“宵”為第八,言“夜”已精;“夜”處第三,論“宵”乃妙。自餘優劣,改變皆然,聊著二門,用開多趣。

第十,金缺病,謂第四與第九之犯也。夫金生兌位,應命秋律於西,上句向終,下句欲末,因數命之,故生斯號。即假作《寒詩》曰:“獸炭陵晨送,魚燈徹宵燃。”又曰:“狐裘朝除冷,褻褥夜排寒。”

釋曰:“宵”文處九,言“夜”便佳;“除”字在四,云“卻”為妙。自餘致病,例此成規。告往知來,自然多悟。

第十一,闕偶病,謂八對皆無,言靡配屬,由言匹偶,因以名焉。假作《述懷詩》曰:“鳴琴四五弄,桂酒復盈杯。”又曰;“夜夜憐琴酒,優遊足暢情。”

釋曰:上有“四五”之言,下無“兩三”之句;不對“朝朝”之字,空垂“夜夜”之文。如此之徒,名為闕偶。題斯一目,餘況皆然。

或曰:詩上引事,下須引事以對之。若上缺偶對者,是名缺偶。犯詩曰:“蘇秦時刺股,勤學我便耽。”釋曰:上句“蘇秦”,是其人名,下將“勤學”對之,是其缺偶。

不犯詩曰:“刺股君稱麗,懸頭我未能。”

釋曰:上有“刺股”,下有“懸頭”,各為一事,上下相對,故曰不犯。

第十二,繁說病,謂一文再論,繁詞寡義。或名相類,或名疣贅。即假作《對酒詩》曰:“清觴酒恒滿,綠酒會盈杯。”又曰:“滿酌餘當進,彌甌我自傾。”

釋曰:“清觴”、“綠酒”,本自靡殊;“滿酌”、盈杯”,何能有別。“餘”之與“我”,同號己身,一說足明,何須再陳。如斯之類,寡義繁文,製作之家,特宜詳察。

詩曰:“遠岫開翠霧,遙山卷青靄。”

此兩句字別理不殊,是病。

崔氏曰:“‘從風似飛絮,照日類繁英,拂岩如寫鏡,封林若耀瓊。’此四句相次,一體不異,‘似’、‘類’、‘如’、‘若’,是其病。”

第十三,齟齬病者,一句之內,除第一字及第五字,其中三字,有二字相連,同上去入是。若犯上聲,其病重於鶴膝,此例文人以為秘密,莫肯傳授。上官儀云:“犯上聲是斬刑,去入亦絞刑。”如曹子建詩云:“公子敬愛客。”“敬”與“愛”是,其中三字,其二字相連,同去聲是也。

元兢曰:“平聲不成病,上去入是重病,文人悟之者少,故此病無其名。兢案《文賦》云:‘或齟齬而不安。’因以此病名為齟齬之病焉。”

崔氏是名“不調”。不調者,謂五字內,除第一字、第五字,於三字用上去入聲相次者,平聲非病限,此是巨病。古今才子多不曉。如“晨風驚疊樹,曉月落危峰。”“月”次“落”,同入聲。如“霧生極野碧,日下遠山紅。”“下”次“遠”,同上聲。如“定惑關門吏,終悲塞上翁。”“塞”次“上”,同去聲。

第十四,叢聚病者,如上句有“雲”,下句有“霞”,抑是常。其次句復有“風”,下句復有“月”。“雲”、“霞”、“風”、“月”,俱是氣象,相次叢聚,是為病也。如劉鑠,詩曰:“落日下遙林,浮雲靄曾闕,玉宇來清風,羅帳迎秋月。”此上句有“日”,下句有“雲”,次句有“風”,次句有“月”,“日”、“雲”、“風”、“月”,相次四句,是叢聚。

元兢曰:“蓋略舉氣象為例,觸類而長,庶物則同。上十字已有‘鸞’對‘鳳’,下十字不宜更有‘鳧’對‘鶴’;上十字已有‘桂’對‘松’,下十字不宜更用‘桐’對‘柳’。俱是叢聚之病,此又悟之者鮮矣。”

崔名叢木病,即引詩云:“庭梢桂林樹,簷度蒼梧雲,棹唱,喧難辨,樵歌近易聞。”“桂”、“梧”、“棹”、“樵”,俱是木,即是病也。第十五,忌諱病者,其中意義,有涉於國家之忌是也。如顧長康詩云:“山崩溟海竭,魚鳥依將何。”“山崩”、“海竭”,于國非所宜言,此忌諱病也。

元兢曰;“此病或犯,雖有周公之才,不足觀也。又如詠雨詩稱亂聲,泝水詩云逆流,此類皆是也。”

皎公名曰避忌之例,詩曰:“何況雙飛龍,羽翼縱當乖。”又云:“吾兄既鳳翔,王子亦龍飛。”

第十六,形跡病者,謂於其義相形嫌疑而成。如曹子建詩云:“壯哉帝王居,佳麗殊百城。”即如近代詩人,唯得云“麗城”,亦云“佳麗城”。若單用“佳城”,即如滕公佳城,為形跡病也。

元兢云:“文中例極多,不可輕下語也。”

崔曰:“‘佳山’、‘佳城’,皆為形跡墳埏,不可用。又如‘侵天’、‘幹天’,是謂天與樹木等,犯者為形跡。他皆效此。”

第十七,傍突病者,句中意旨,傍有所突觸。如周彥倫詩云:“二畝不足情,三冬俄已畢。”“二畝”涉其親,寧可云“不足情”也?

元兢云:“此與忌諱同,執筆者咸宜戒之,不可輒犯也。”

第十八,翻語病者,正言是佳詞,反語則深累是也。如鮑明遠詩云:“雞鳴關吏起,伐鼓早通晨。”“伐鼓”,正言是佳詞,反語則不祥,是其病也。

崔氏云:“‘伐鼓’,反語‘腐骨’,是其病。

第十九,長,擷腰病者,每句第三字擷上下兩字,故曰擷腰,若無解鐙相間,則是長擷腰病也。如上官儀詩曰:“曙色隨行漏,早吹入繁笳。旗文縈桂葉,騎影拂桃華。碧潭寫春照,青山籠雪花。”上句“隨”,次句“入”,次句“縈’,次句“拂”,次句“寫”,次句“籠”,皆單字,擷其腰於中,無有解鐙者,故曰長擷腰也。此病或名束。

第二十,長解鐙病者,第一、第二字意相連,第三、第四字意相連,第五單一字成其意,是解鐙;不與擷腰相間,是長解鐙病也。如上官儀詩曰:“池牖風月清,閒居遊客情,蘭泛樽中色,松吟弦上聲。”“池牖”二字意相連,“風月”二字意相連,“清”一字成四字之意,以下三句,皆無有擷腰相間,故曰長解鐙之病也。

元兢曰:“擷腰、解鐙並非病,文中自宜有之,不間則為病。然解鐙須與擷腰相間,則屢,遷其體。不可得句相間,但時然之,近文人篇中有然,相間者偶然耳。然悟之而為詩者,不亦盡善者乎。”此病亦名散。

第二十一,支離。不犯詩曰:“春人對春酒,新附間新花。”犯詩曰:“人人皆偃息,唯我獨從戎。”

第二十二,相濫。或名繁說。謂一首詩中再度用事,一對之內反覆重論,文繁意疊,故名相濫。犯詩曰:“玉繩耿長漢,金波麗碧空,星光暗雲裡,月影碎簾中。”

釋曰:“玉繩”者星名,“金波”者月號,上既論訖,下復陳之,甚為相濫,尤須慎之。

崔氏云:“相濫者,謂‘形體’、‘途道’、‘溝淖’、‘淖泥’、‘巷陌’、‘樹木’、‘枝條’、‘山河’、‘水石’、‘冠帽’、‘衤禺衣’,如此之等,名曰相濫。上句用‘山’,下句用‘河’;上句有‘形’,下句安‘體’;有句有‘木’,下句安‘條’:如此參差,乃為善焉。若兩字一處,自是犯焉,非關詩處。或云兩目一處是。”

第二十三,落節。凡詩詠春,即取春之物色;詠秋,即須序秋之事情。或詠今人,或賦古帝,至於雜篇詠,皆須得其深趣,不可失義意。假令黃花未吐,已詠芬芳;青葉莫抽,逆言蓊鬱;或專心詠月,翻寄琴聲;或□意論秋,雜陳春事;或無酒而言有酒;無音而道有音:並是落節。若是長篇托意,不許限。即假作《詠月詩》曰:“玉鉤千丈掛,金波萬里遙。蚌虧輪影滅,落桂陰銷。入風花氣馥,出樹鳥聲嬌。獨使高樓婦,空度可憐宵。”

釋曰:此詩本意詠月,中間論花述鳥,乍讀風花似好,細勘月意有殊,如此之輩,名曰落節。

又《詠春詩》曰;“何處覓消愁?春園可暫遊。菊黃堪泛酒,梅紅可插頭。”

釋曰:菊黃泛酒,宜在九月,不合春日陳之;或在清朝,翻言朗夜:並是落節。

第二十四,雜亂。凡詩發首誠難,落句不易。或有制者,應作詩頭,勒為詩尾;應可施後,翻使居前。故曰雜亂。假作《憶友詩》曰,“思君不可見,徒令年鬢秋。獨驚積寒暑,迢遞阻風牛,粵餘慕樵隱,蕭然重一丘。”

釋曰:“粵餘”一對,合在句端;“思君”一對,合居篇末。然則篇章之內,義別為科,先後無差,文理俱暢;混而不別,故名雜亂。

第二十五,文贅或名涉俗病。凡五言詩,一字文贅,則眾巧皆除;片語落嫌,則人競褒貶。今作者或不經雕匠,未被揣磨,輒述拙成,多致紕繆。雖理義不失,而文不清新;或用事合同,而辭有利鈍。即假作《秋詩》曰:“熠耀庭中度,蟋蟀傍窗吟。條間垂白露,菊上帶黃金。”

釋曰:此詩據理,大體得通。然“庭中”、“傍窗”,流俗已甚;“黃金”、“白露”,語質無佳;凡此之流,名曰文贅。

又《詠秋詩》曰:“熠耀流寒火,蟋蟀動秋音。凝露如懸玉,攢菊似披金。”此則無贅也。又曰:“渭濱迎宰相。”官之宰相,即是涉俗流之語,是其病。又曰:“樹蔭逢歇馬,魚潭見洗船。”又曰:“隔花遙勸酒,就水更移床。”是則俗巧弱弊之過也。

第二十六,相反,謂詞理別舉是也。詩曰:“晴雲開極野,積霧掩長洲。”上句既敘“晴雲”,下句不宜“霧掩”,不順理耳。

第二十七,相重,謂意義重疊是也。或名枝指也。詩曰:“驅馬清渭濱,飛鑣犯夕塵。川波張遠蓋,山日下遙輪。柳葉眉行盡,桃花騎轉新。”已上有“驅引”、“飛鑣”,下又“桃花騎”,是相重病也。又曰:“游雁比翼翔,飛鴻知接翮。”

第二十八,駢拇者,所謂兩句中道物無差,名曰駢拇。如庾信詩曰:“兩戍俱臨水,雙城共夾河。”此之謂也。

文筆十病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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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頭:第一句上字、第二句上字,第一句第二字、第二句第二字,不得同聲。

詩得者:“澄暉侵夜月,覆瓦亂朝霜。”失者:“今日良宴會,歡樂難具陳。”

筆得者:“開金繩之寶曆,鉤玉鏡之珍符。”失者:“嵩岩與華房迭遊,靈漿與醇醪俱別。”

然五言頗為不便,文筆未足為尤。但是疥癬微疾,非是巨害。

上尾:第一句末字,第二句末字,不得同聲。

詩得者:“縈鬟聊向牖,拂鏡且調妝。”失者:“西北有高樓,上與浮雲齊。”

筆得者:“玄英戒律,繁陰結序。地卷朔風,風飛隴雪。”失者:“同源派流,人易世疏。越在異域,情愛分隔。”

筆復有隔句上尾,第二句末字,第四句末字,不得同聲。得者:“設醴未同,興言為歎。深加相保,行李遲書。”失者:“同乘共載,北遊後園。輿輪徐動,賓從無聲。”

又有踏發聲,第四句末字,第八句末字,不得同聲。得者:“夢中占夢,生死大空。得無所得,菩提純淨。教其本有,無比涅。示以無為,性空般若。”失者:“聚斂積寶,非惠公所務;記惡遺善,非文了所談。陰虯陽馬,非原室所構;土山漸台,非顏家所營。”

又諸手筆,第二句末與第三句末同聲,雖是常式,然止可同聲,不應同韻。

蜂腰:第一句中第二字、第五字不得同聲。

詩得者:“惆悵崔亭伯”;失者:“聞君愛我甘”。

筆得者:“刺是佳人”;四言。失者:“楊雄《甘泉》。四言。得者:“雲漢自可登臨”,六言。“摩赤霄而理翰”;六言。失者:“美化行乎江、漢”,六言。“襲元、凱之軌高”。六言。得者:“高仞排虛空”,七言。“盛軌與三代俱芳”,七言。“猶聚鵠之有神”;七言。失者:“三仁殊途而同歸”,七言。“偃息乎珠玉之室”。七言。得者:“雷擊電鞭者之謂天”;八言。失者:“潤草沾蘭者之謂雨”。八言。

或云:平聲賒緩,有用最多,參彼三聲,殆為太半。

鶴膝:第一句末字,第三句末字,不得同聲。

詩得者:“朝關苦辛地,雪落遠漫漫,含冰陷馬足,雜雨練旗竿。”失者:“沙幕飛恒續,天山積轉寒。無同亂郢曲,逐扇掩齊紈。”“客從遠方來,遺我一書劄,上言長相思,下言久離別。”

筆得者:“定洲,跨躡夷阻,領袖蕃維。跱神嶽以鎮地,疏名川以連海。”“‘原隰龍鱗’,班頌何其陋;‘桑麻條暢’,潘賦不足言。”失者:“璿玉致美,不為池隍之用;桂椒信好,又非園林之飾。”“西郊不雨,彌回天眷;東作未理,即動皇情。”

如是皆次第避之,不得以四句為斷。若手筆得故犯,但四聲中安乎聲者,益辭體有力。如云:“能短能長,既成章於雲表;明吉明凶,亦引氣於蓮上。”

大韻:一韻以上,不得同於韻字。如以“新”字為韻,勿復用“鄰”、“親”等字。

詩得者:“運阻衡言革,時泰玉階平。”失者:“新裂齊紈素,鮮潔如霜雪。”

筆得者:“播盡善之英聲,起則天之雄響。百代欽其美德,萬紀懷其至仁。”失者:“傾家敗德,莫不由於僑奢;興宗榮族,必也藉于高名。”

凡手筆之式,不須同韻。或有時同韻者,皆是筆之逸氣。如云:“握河沉壁,封山紀石。邁三五而不追,踐八九之遙跡。”

小韻:二句內除本韻,若已有“梅”字,不得復用“開”、“來”字。

詩得者:“功高乘履石,德厚贈昭華。”失者:“昊天降豐澤,百卉挺葳蕤。”

若故疊韻,兩字一處,於理得通。故謝朓詩云:“悵望南浦時,徙倚北梁步。”以筆准詩亦如此。

筆得者:“西辭酆邑,南據江都。”失者:“西辭酆邑,東居洛都。”

若故疊韻,理通亦爾。故徐陵《殊物詔》云:“五雲靉靆,鱗宗所以效靈;六氣氛氳,柔和所以高氣。”

正紐:凡四聲為一紐,如“壬”、“荏”、“衽”、“入”,詩二句內,已有“壬”字,則不得復有“荏”、“衽”、“入”等字。

詩得者:“《離騷》詠宿莽。”失者:“曠野莽茫茫。”

凡詩手筆,亦須避之。若犯此聲,則齟齬不可讀。如云,得者:“藉甚岐嶷,播揚英譽。”失者:“永嘉播越,世道波瀾。”

傍紐:雙聲是也。如詩二句內有“風”一字,則不得復有此等字。”

詩得者:“管聲驚百鳥,衣香滿一園。”失者:“壯哉帝王居,佳麗殊百城。”

若故雙聲者,得有如此。故庾信詩云:“胡笳落淚曲,羌笛斷腸歌。”

筆得者:“六郡豪家,從來習馬;五陵,貴族,作性便弓。”失者:“歷數已應,而《虞書》不以北面,為陋;有命既彰,而周籍猶以服事,為賢。”

若故雙聲者,亦得有如此。如云:“鑒觀上代,則天祿斯歸;逖聽前王,則歷數攸□。”如是次第避之,不得以二句為斷。

或云:若五字內已有“阿”字,不得復用“可”字。此于詩章,不為過病;但言語不淨洽,讀時有妨也。今言犯者,唯論異字;如其同字,此不言。言同字者,如云:“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大東小東”,“自南自北”等是也。

或云:凡用聲,用平聲最多。五言內非兩則三,此其常也。亦得用一用四:若四,平聲無居第四;若一,平聲多在第二,此謂居其要也。猶如宮羽調音,相參而和。

又云:賦頌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或至第六句相隨同類韻者。如此文句,倘或有焉,但可時時解鐙耳,非是常式。五三文內,時一安之,亦無傷也。又,辭賦或有第四句與第八句而復韻者,並是丈夫措意,盈縮自由,筆勢縱橫,動合規矩。

《文筆式》云:製作之道,唯筆與文:文者,詩、賦、銘、頌、箴、贊、吊、誄等是也;筆者,詔、策、移、檄、章、奏、書、啟等也。即而言之,韻者為文,非韻者為筆。文以兩句而會,筆以四句而成。文系於韻,兩句相會,取於諧合也;筆不取韻,四句而成,在於變通。故筆之四句,比文之二句,驗之文筆,率皆如此也。體既不同,病時有異。其文之犯避,皆准於前。假令文有四言、六言、七言等,亦隨其句字,准前勘其聲病,足悟之矣。

其蜂腰,從五言內辨之,若字或少多,則無此病者也。

筆有上尾、鶴膝、隔句上尾、踏發等四病,詞人所常避也。其上尾、鶴膝,與前不殊。束皙表云:“薄冰凝池,非登廟之珍。”“池”與“珍”同平聲,是其上尾也。左思《三都賦序》云:“魁梧長者,莫非其舊。風謠歌舞,各附其俗。”“者”與“舞”同上聲,是鶴膝也。隔句上尾者,第二句末與第四句末同聲也。如鮑照《河清頌序》云:“善談天者,必徵象於人;工言古者,必考績於今。”“人”與“今”同聲是也。但筆之四句,比文之二句,故雖隔句,猶稱上尾,亦以次避,第四句不得與第六句同聲,第六句不得與第八句同聲也。踏發音廢。者,第四句末與第八句末同聲也。如任孝恭書云:“昔鍾儀戀楚,樂操南音;東平思漢,松柏西靡。仲尼去魯,命云遲遲;季後過豐,潸焉出涕。”“涕”與“靡”同聲是也。凡筆家四句之末,要會之所歸。若同聲,有似踏而機發,故名踏發者也。若其間際有語隔之者,犯亦無損,謂上四句末,下四句初,有“既而”、“於是”、“斯皆”、“所以”、“是故”等語也。此等之病,並須避之。

其鶴膝,近代詞人或有犯者。尋其所犯,多是平聲。如溫子《寒陵山碑序》云:“並寂漠消沈,荒涼磨滅。言談者空知其名,經過者不識其地。”又邢子才《高季式碑序》云:“楊氏八公,曆兩都而後盛;荀族十卿,終二晉而方踐。”又魏收《文宣諡議》云:“九野區分,四遊定判。賦命所甄,義兼星象。”“沈”與“名”、“公”與“卿”、“分”與“甄”並同聲,是筆鶴膝也。文人劉善經云:“筆之鶴膝,平聲犯者,益文體有力。”豈其然乎?此可時復有之,不可得以為常也。其雙聲疊韻,須以意節量。若同句有之,及居兩句之際而相承者,則不可矣。同句有者,還依前注。其居兩句際相承者,如任孝恭書云:“學非摩揣,誰合趙之連雞。但生與憂偕,貧隨歲積。”“雞”與“偕”相承而同韻,是其類也。又徐陵《勸進表》云:“蚩尤三塚,甯謂嚴誅。”“誅”、“塚”相承,雙聲是也。

然聲之不等,義務隨焉。平聲哀而安,上聲厲而舉,去聲清而遠,入聲直而促。詞人參用,體固不忄互。請試論之:筆以四句為科,其內兩句末並用平聲,則言音流利,得靡麗矣;兼用上、去、入者,則文體動發,成宏壯矣。看徐、魏二作,足以知之。徐陵《定襄侯表》云:“鴻都寫狀,皆旌烈士之風;麟閣圖形,咸紀誠臣之節。莫不輕死重氣,效命酬恩;棄草莽者如歸,膏平原者相襲。”上對第二句末“風”,第三句末“形”;下對第二句末“恩”,第三句末“歸”:皆是平聲。魏收《赤雀頌序》云:“蒼精父天,銓與象立;黃神母地,輔政機修。靈圖之跡鱗襲,天啟之期翼布;乃有道之公器,為至人之大寶。”上對第二句末“立”,第三句末“地”;下對第二句末“布”,第三句末“器”:皆非平聲是也。徐以靡麗標名,魏以宏壯流稱,觀於斯文,亦其效也。又名之曰文,皆附之於韻。韻之字類,事甚區分。緝句成章,不可違越。若令義雖可取,韻弗相依,則猶舉足而失路,掌而乖節矣。故作者先在定聲,務諧于韻,文之病累,庶可免矣。


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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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對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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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為文章,皆須對屬;誠以事不孤立,必有配疋而成。至若上與下,尊與卑,有與無,同與異,去與來,虛與實,出與入,是與非,賢與愚,悲與樂,明與暗,濁與清,存與亡,進與退:如此等狀,名為反對者也。事義各相反,故以名焉。除此以外,並須以類對之:一二三四,數之類也;東西南北,方之類也;青赤玄黃,色之類也;風雪霜露,氣之類也;鳥獸草木,物之類也;耳目手足,形之類也;道德仁義,行之類也;唐、虞、夏、商,世之類也;王侯公卿,位之類也。及于偶語重言,雙聲疊韻,事類甚眾,不可備敘。

在於文筆,變化無恒。或上下相承,據文便合,若云:“圓清著象,方濁成形”,“七曜上臨,五嶽下鎮”;“方”、“圓”,“清”、“濁”,“象”、“形”,“七”,“五”,“上”、“下”,是其對。或前後懸絕,隔句始應,若云:“軒轅握圖,丹鳳巢閣;唐堯秉曆,玄龜躍淵”;“軒轅”、“唐堯”,“握圖”、“秉曆”,“丹鳳”,“玄龜”,“巢閣”、“躍淵”,是也。或反義並陳,異體而屬,若云:“乾坤位定,君臣道生。或質或文,且升且降”;“乾坤”、“君臣”、“質文”、“升降”並反義,而同句陳之。“乾坤”與“君臣”對,“質文”與“升降”對,是異體屬也。或同類連用,別事方成,若云:“芝英莢,吐秀階庭;紫玉黃銀,揚光岩穀”:“芝英莢”與“紫玉黃銀”,“階庭”與“岩谷”,同類連對,而別事相成。此是四途,偶對之常也。比事屬辭,不可違異。故言於上,必會於下;居於後,須應於前。使句字恰同,事義殷合,若上有四言,下還須四言;上有五字,下還須五字。上句第一字用“青”,下句第一字即用“白”、“黑”、“朱”、“黃”等字;上句第三字用“風”,下句第三字即用“雲”,“煙”、“氣”、“露”等。上有雙聲、疊韻,下還即須用對之。猶夫影響之相逐,輔車之相須也。

若其上升下降,若云:“寒雲山際起,悲風動林外。”“山際”在上句第三、第四言,是升;“林外”在下句第四、第五字,是降。前復後單,若云:“日月揚光,慶雲爛色。”“日月”兩事是復;“慶雲”一物,是單。語即非倫,事便不可。然文無定勢,體有變通,若又專對不移,便復大成拘執;可於義之際會,時時散之。

夫屬對者,皆並見以致辭;謂並見事類以成辭。假令云:“便娟翠竹,聲韻金風;的曆紅荷,光垂玉露。”“翠竹”與紅荷”,“金風”與“玉露”,是異事並見也。凡為對者,無不悉然也。不對者,必相因成義。謂下句必因上句,止憑一事以成義也。假令敘家世云:“自茲以降,世有異人。”敘先代云:“布在方策,可得言焉。”敘任官云;“我之居此,物無異議。”敘能官云:“望之於君,固有慚色。”敘瑞物云:“委之三府,不可勝記。”敘帝德云:“魏魏蕩蕩,難得名焉。”皆下句接上句以成義也。何則?偶辭在於參事,凡為對屬,皆偶其辭,事若不變,辭便有闕,故須參用,如得成之也。孤義不可別言故也。若不取對,即須就一義相因以置言,故不可用別也。

在於文章,皆須對屬;其不對者,止得一處二處有之。若以不對為常,則非復文章。若常不對,則與俗之言無異。就如對屬之間,甚須消息:若敘瑞云:“軒轅之世,鳳鳴阮隃;漢武之時,麟遊雍畤。”持“軒轅”對“漢武”,世懸隔也。大小必均,若敘物云:“鮒離東海,得水而遊;鵬翥南溟,因風而舉。”將“鮒”擬“鵬”,狀殊絕也。美醜當分,若敘婦人云:“等毛嬙之美容,類嫫母之至行。”毛嬙”、“嫫母”,貌相妨也。強弱須異,若敘平賊云:“摧鯨鯢如折朽,除螻蟻若拾遺。”“鯨鯢”、“螻蟻”,力全校也。苟失其類,文即不安。以意推之,皆可知也。而有以“日”對“景”,將“風”偶“吹”,持“素”擬“白”,取“鳥”合“禽”,雖復異名,終是同體。若斯之輩,特須避之。故援筆措辭,必先知對,比物各從其類,擬人必於其倫。此之不明,未可以論文矣。

△句端

屬事比辭,皆有次第,每事至科分之別,必立言以間之,然後義勢可得相承,文體因而倫貫也。新進之徒,或有未悟,聊復商略,以類別之云爾。

觀夫,惟夫,原夫,若夫,竊以,竊聞,聞夫,惟昔,昔者,蓋夫,自昔,惟。

右並發端置辭,泛敘事物也。謂若陳造化物象、上古風跡及開廓大綱,敘況事理,隨所作狀,量取用之。大凡觀夫,惟夫,原夫,若夫,蓋聞,聞夫,竊惟等語,可施于大文,餘則通用。其表、啟等,亦宜以臣聞及稱名為首,各見本法。

至如,至乃,至其,於是,及有,是則,斯則,此乃,誠乃。

右並承上事勢,申明其理也。謂上已敘事狀,次復申重論之,以明其理。

洎于,逮於,至於,及於,既而,亦既,俄而,洎,逮,及,自,屬。

右並因事變易多限之異也。謂若述世道革易、人事推移,用之而為異也。

乃知,方知,方驗,將知,固知,斯乃,斯誠,此固,此實,誠知,是知,何則,所以,是故,遂使,遂令,故能,故使,可謂,所謂。

右並取下言證成於上也。謂上所敘義,必待此後語,始得證成也。或多析名理,或比況物類,不可委說者。

況乃,況則,矧夫,矧唯,何況,豈若,未若,豈有,豈至。

右並追敘上義,不及於下也。謂若已敘功業事狀於上,以其輕少,後更云況乃、豈若其事其狀云云,也。

豈獨,豈唯,豈止,甯唯,甯獨,甯止,何獨,何止,豈直。

右並引取彼物為此類。謂若已敘此事,又引彼與此相類者,云豈唯彼如然也。

假令,假使,假復,假有,縱令,縱使,縱有,就令,就使,就如,雖令,雖使,雖復,設令,設使,設有,設復,向使。

右並大言彼事不越此也。謂若已敘前事,假令深遠高大則如此,此終不越。

雖然,然而,但以,正以,直以,只為。

右並將取後義,反於前也。謂若敘前事已訖,云雖然乃有如此理也。

豈令,豈使,何容,豈容,豈至,豈其,何有,豈可,寧可,未容,未應,不容,詎可,詎令,詎使,而乃,而使,豈在,安在。

右並敘事狀所求不宜然也。謂若揆其事狀所不合然,云豈令其至於此也。

豈類,詎似,豈如,未若。

右並論此物勝於彼也。謂敘此物已訖,陳豈若彼物微小之狀也。

若乃,爾乃,爾其,爾則,夫其,若其,然其。

右並復敘前事體其狀。若前已敘事,次更云若乃等體寫其狀理也。

儻使,儻若,如其,如使,若其,若也,若使,脫若,脫使,脫復,必其,若必,或若,或可,或當。

右並逾分測量,或當爾也。譬如論其某事異理,云儻如此如此。

唯應,唯當,唯可,只應,只可,只當,乍可,必能,必應,必當,必使,會當。

右並看世斟酌終歸狀也。若云看上事形勢,唯應如此如此。

方當,方使,方冀,方令,庶使,庶當,庶以,冀當,冀使,將使,使夫,未使,令夫,所冀,所望,方欲,便欲,便當,行欲,足令,足使。

右並勢有可然,期於終也。謂若敘其事形勢,方終當如此。

豈謂,豈知,豈其,誰知,誰言,何期,何謂,安知,甯謂,寧知,不謂,不悟,不期,豈悟,豈慮。

右並事有變常,異於始也。謂若其事應令如彼,今忽如此如此。

加以,加復,況復,兼以,兼復,又以,又復,重以,且復,仍復,尚且,猶復,猶欲,而尚,尚或,尚能,尚欲,猶,仍,且,尚。

右並更論後事,以足前理也。渭若敘前事已訖,云加以又如此又如此也。

莫不,罔不,罔弗,無不,鹹欲,鹹將,並欲,皆欲,盡,皆,並,鹹。

右並總論物狀也。

自非,若非,非夫,若不,如不,苟非。

右並引大其狀,令至甚也。若敘其事至甚者,云自非如此云也。

何以,何能,何可,豈能,豈使,詎能,詎使,詎可,儔能,奚可,奚能。

右並因緣前狀論所致。若云自非行如彼,何以如此也。

方慮,方恐,所恐,將恐,或恐,或慮,只恐,唯恐,行恐。

右並預思來事異於今也。若云今事已然,方慮於後或如此也。

敢欲,輒欲,輕欲,輕用,輕以,輒用,輒以,敢以,每欲,常欲,恒願,恒望。

右並論志所欲行也。

每至,每有,每見,每曾,時復,數復,或復,每,時,或。

右並事非常然,有時而見也。謂若每至其時節,每見其事理也。

則必,則皆,則當,何當不,未嘗不,未有,不則。

右並有所逢見便然也。若逢見其事則必如此也。

可謂,所謂,誠是,信是,允所謂,乃云,此猶,何異,奚異,亦猶,猶夫,則猶,則是。

右並要會所歸總上義也。謂設其事,可謂如此,可比如此也。

誠願,誠當可,唯願,若令,若當,若使,必使。

右並勸勵前事所當行也。謂若謂其事,云誠願行如此也。

自可,自然,自應,自當,此則,則必,然則。

右並預論後事必應爾也。謂若行如彼,自可致如此。

帝德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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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犧亦曰宓戲,太昊,皇雄,庖犧,皇犧,風姓。以木德王,曰蒼精,蒼牙。生於雷澤。日角。以龍紀官,曰龍師而龍名。狀有:通靈,出震,像日,作易,觀象,察法,畫八卦,設十言,推三元以教民。

神農,亦曰炎帝,帝魁,大庭,烈山,農皇。以火德王,曰炎靈,炎精。生於華陽,感龍首神生,以姜水成。戴玉理石耳。以火紀官,曰火師而火名。乘六龍以出地輔。狀有:教農,作未耜,嘗百草,甄度四海。

黃帝,亦曰軒轅,有熊,縉雲之官,歸藏。云皇軒,帝軒,軒後,軒皇。以土德王,曰黃帝,黃神,黃精。感大電繞樞以生於壽丘,長於姬水,居於軒轅之丘。天庭,日角,四面。狀有:提像,侚齊,葉律,造書契,模鳥跡,車乘,宮室,衣服,文字,役使百靈,垂衣裳。

少昊,亦曰金天,青陽。以金德王。感大星如虹,流華渚以生。鳳皇適至,以鳥紀官,鳥師而鳥名。

顓頊,亦曰高陽,窮桑。以水德王,感瑤光如蜺,降幽房以生。形云:並胯。平九黎之亂,定八風之音。

唐堯,亦曰陶唐,伊祁,伊堯,唐堯,唐後,帝。名放勳。感赤龍以生,長於伊水,居丹陵。形云:鳥庭,日角,八眉,八彩,珠衡。狀云:欽明,文思,睿哲,允恭克讓,稽古則天,就日望雲,光被,平章百姓,協和萬邦。

虞舜,亦曰有虞,大舜,有姚,虞皇,虞後;名重華,字都君。感大虹始生於姚墟,長於媯水。狀曰:哲,文明,登庸,納麓,受終,慎徽五典,懷神珠,秉石椎,歌琴,垂拱,彈五弦之琴,歌《南風》之詩。

夏禹,亦曰有夏,伯禹,夏禹,名文命,字高密。感流星生於石紐,耳參漏,懷玉鬥。狀有:疏通,任土作貢,盡力溝洫,卑宮室。

殷湯,亦曰成湯,商湯,商王,殷後;名天乙,字乙王。感白氣而生。兩肘,七名,受金鉤,都於亳。狀有:革命,解網,卅七征,紂於鳴條,竄于南巢。

高宗;亦曰武丁,中宗,殷宗。狀云:中興。

周文王,亦曰文昌;武王,亦曰武發;並云有周,蒼精。文王邑於灃,受命於岐山。武王都於鎬。狀云:命唯新,耆定武功,虞代革命,伐罪。

漢,曰天漢,炎漢,卯金刀。高祖曰劉邦,感玉英始生,酆澤夢素靈器,芒山見紫雲,灞壘浮奇氣。狀云:肇戴天祿,提劍。

右並是古帝王名狀。至諸文曆敘先代處,可於此斟酌改用之。或可引軒、唐、虞、夏、商、周、秦、漢等國號,即以曆運、命祚、基業、道德等配之,隨其盛衰而敘。

若敘盛云:光啟;云始:唯新,方熾,玄盛,逾隆,克明;云永:方弘,方茂;云恭。

若敘衰云:造地,陵遲,將季;云喪;將盡;云替:已缺,將亡,告終等語。

受命,受終,定業,開基,啟祚,承天,乘時。

生狀云:誕靈,降神,誕聖,發祉,效靈,啟聖,流祉;亦云:載誕,降生。

臨狀云:登樞,踐極,馭宇,建國,乘時,踐位,君臨,乘乾,出震。

右若敘先代,並得通用。

敘述帝德,體制甚多,配用諸文,動成混亂,今略弁之如右。

或先敘感受符受命、形狀握運等二句於上,後以德從、臨馭、功業等承之。

若云盛降:炎上,赤帝,赤熛,熛怒,朱鳥,翼軫,瑤光,白虹,星虹,樞電,赤龍,玉英等;精靈:祉氣,正氣;握受膺:黃河,榮河,河、洛,翠淵,玄扈,龍馬,龜鳳,龜龍,黃龍,玄龜,玄精,朱文,綠錯,玄匣,玉匣,玉檢等;圖錄:文命,赤雀,玉匱書,黃魚,金鉤,丹書等;命降:玄,錫受昭華等贈應;葉千年,千載,五期,五運等期運;數啟三靈卜;戴玉理石耳等形表;蒼牙,珠衡等狀配;居踐:紫微,北辰,宸極等位居;大寶,九五,黃屋等位尊。並量其類以取對。

亦可云:熛怒,朱鳥,翼軫,瑤光,樞電,星虹,及雷澤,壽丘,華渚,華陽,石紐等降精,降靈,降神發祉,流祉,誕聖,啟聖。榮河,河、洛,黃龍,玄龜,龍馬,玄扈,玉檢等授圖,薦篆,呈瑞。玄珪降錫,珠衡表狀。

亦可云:握天鏡,金鏡,玉鏡,神珠,懷玉鬥,秉石椎,擊玉鼓,馭三龍,定九鼎等云云。而以踐極,踐位,馭世,乘時,臨民,承天,察璿璣玉衡並七政,秉玉燭以調時。

亦可云:天庭日角,兌上豐下,龍顏虎鼻,八彩重瞳,珠衡玉理,握褒履己,握戊懷己。

亦可云:挺著表資體,聖敬,神武,聖武,欽明,濬哲,文明,侚齊等姿德。

及云:神武天挺,聖敬日齊,欽明文思,允恭克讓,聰明神武,含弘光大。及云:龍飛虎變,出震乘乾等語作二句。次可云:得一通三,居高望遠,就日望雲,則天法地,握戊懷己,出震齊巽,雲行雨施,日臨月臨,握矩齊衡,懷珠秉石,前疑後丞,左規右矩,執契持衡,觀象察法。及云:盡聖窮神,合元體極,誕靈縱聖,疏通知遠,立禮興仁,杖賢翼義,疏山填川,紀星量月,射日繳風,補維立柱。

亦可云:含吐陰陽,經緯天地,疏填山川,照臨日月,感會風雲,鼓動雷電,合德乾坤,齊明日月,重紐地維,更辟天象,陶鑄生靈,彈壓山川,織成宇宙,萬神協贊,萬物歸往。

亦可云:牢籠,囊括,苞舉,控引,彌綸,匣牘,彈壓,廓清,光被,朝宗,明臨,亭毒等;云天地,乾坤,二儀,四海,八荒,八埏,八極,九域,九土,六幽,九縣,萬國,天下,海外,宇宙,遐邇,幽明,動植,萬物等。

亦可云:利見大人,光臨寶位,下臨赤縣,上膺玄象,秉玉登樞,懷珠馭極,就日積明,則天為大等浯。

亦可云:練五石以補天,正八柱以承天,乘四載以敷土,落九日而正攝,穆通八風而調律呂,乘六龍以禦天,落九烏而拯物,正絕柱而卷氣移於天地二儀,息橫流群飛波瀾于四海江海,揚光華於日月,舞干戚而定四夷,運機衡以齊七政,降寶命於岐山,受靈圖于宛委,懸明鏡以高臨,振長策而遠馭,運七政以機衡,通八風於律呂。

亦可云:以至德光天下,以神功截海外等,同類軒轅之侚齊,顓頊之靜淵,唐堯之欽明,虞舜之文明,大知一周文聖敬,大度志漢祖神武,感二義之至休,應千祀之嘉會。或可以感受符命等參對之。

若云:“虹電流彩,虹流華渚,虹下蜺貫,爰乃降感精靈,英靈,虹流,電繞,瑤光,下降等,云應誕聖啟聖之期。河、洛龍躍,榮河龜浮,翠淵龍躍龜浮,玉檢來浮等,爰應受寶命圖錄,若表興王之運,標受命之始。

亦可云:感赤熛,瑤光,翼軫等氣祉。允葉,允應,爰應等千靈,五期,三靈,二儀。受錄錯,玉檢,龜龍等文圖。光臨,載臨,撫臨等,云四海八極,萬國萬物,握玄武,蒼水,玉匱,金簡之符命,疏通克平九土九域。

亦可云:天庭,日角,珠衡,玉理等載表神儀。玉檢,金繩,龜字,龍圖等受膺寶命。

亦可云:玄龜出洛,應啟聖之期;赤雀入酆,表維新之命。

△敘功業

若云:補維立柱,斷鼇練石,功德被於乾坤、天地、二儀;射日繳風,戮豕斷蛇,拯溺救焚,功業施于四海、萬物、群生、動植、遐邇。斷鼇練石,二儀更安;刊木隨山,九土還定。上射九日,上齊七政,考星葉日等,云玄象乾象更明;下導百川,疏山奠水等,蒼生坤儀以定。璿璣玉衡機衡等運而七政齊正,天文銀編金簡等推而九土百川定。通地理,干戚舞,四夷服,俊乂在官,自睹四門穆穆,遐荒奉職,無勞兩階之舞。弘文教天下雍熙,定武功海外有截。朱幹玉戚,海外率賓;黃斧黻衣,天下鹹服。八宏大定,偃甲銷戈;九有宅心,同文共軌。允恭克讓,四表以和;保合大和,萬方鹹謐。除凶定難,行仁義之兵,崇聖賢之杖。一尉一候,遐邇承風;禮云樂云,幽明同化。此是並隔句相對。

亦可云:舞干戚以懷遠,運機衡以齊政。斷修蛇,戮封豕。落九日,通八風。正傾維,安絕柱。平九黎之亂,竄三苗之罪。正高天之絕柱,息滄海之橫波。更穆四門,重安八柱。練石補天,積灰止水。偃甲銷戈,休牛放馬。放馬于華山陽,牧牛于桃林塞。及云:開闢辰象,織成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