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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制之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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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制之批評
作者:陸費逵
民國二年
1913年
本作品收錄於《教育文存
出自《教育文存》卷一,西北大學出版社2019年整理重版。

其一 小學校

余好言教育,尤好談學制。前清時代之教育,無方針,無方法,非以牖民,實以愚民;非以教育兒童,實以戕賊兒童。辦學愈久,去教育原理愈遠。余輩之批評主張愈多,蓋至淺極顯之學說,彼等皆未嘗夢見也。

客歲南京政府成立,蔡先生任教育總長,暫行辦法十四條,合乎教育原理及吾國人情風俗,較之前清進步多矣。迨南北統一,政府北遷,教育部人才,既皆極一時之選。益以臨時教育會議,集千百人之見識經驗而議定種種制度,其妥善可行,夫豈待言。余等向所主張各說,縮短在學年限也,減少授課時間也,注重實利教育也,無不見諸實行。自此以後,吾輩非覃思熟慮,確具心得,不敢以至淺極顯之學說,肆其筆舌矣。吾為吾國教育前途幸,吾尤為吾國未來國民幸也。 雖然智者千慮,必有一失。天下之事,只有比較的善惡,無絕對的善惡也。新學制之大體,吾無間然。且亦有不必紛紛主張,致朝令夕更者。然有數事,確為新制之缺點。余客冬在都,曾與教育部諸君再三言之,今更撮錄於此,以為吾教育界之社說。

一曰初小第四年算術時間太少,高小第二年算術教材太少,第三年太多。余前歲著《普通學制議》,算術科采最近學說,主張初小第一年授二十以下之四則。而讀法數法擴充至百。第二年百以下之四則,讀法數法擴充至千。蓋計算之方法從淺,以免傷兒童腦力。數數之範圍從寬,以便日常應用,並為提早筆算。第四學年多課珠算也。南京教育部本擬采之,後有人病其創見而中止。實則日本近已採用矣,今姑不論此。但初小第四年,以每周五小時之光陰,而欲課通常四則簡易小數及珠算之加減,勢必不能。吾國珠算之用至大。初小至少須習至乘法初步,能於三四兩年各課八十小時(即每周二時),或於第四年課百二十時(即每周三時),或可應用。新章雖未明定珠算時間,然依第四年算術共五時計之,必系每周一時,不言可知。此於兒童謀生,家庭信仰,皆有損害,不可不亟圖之。至高小算術之分配,全依日本舊制。殊不知日本當日之制度,高小前二年為一結束。二年修滿,或入中學,或改他業。故第二年新教材少而複習多。第三年為第四年之前半,故第三年新教材多而複習反少。吾國既采高小三年制,則三年當共為一結束。第二年既不結束,自應新教材多而複習少,第三年則小學七年於茲告竣,自當有一大結束,而注重複習。訂此課程者,未研究日本之教授細目,未明結束之理,遂有此誤。然實際則第二年嫌教材太少,第三年嫌太多,且無複習之餘地,非速改不可也。

二曰英語之疑問。余主張高小以英文為必修科者也。如不能作必修,則毋寧不課。然此次新章,仍以英語為第三年隨意科,且申明之曰:視地方情形,可自第二年始。此則吾所不解者也。高小設英語為隨意科,蓋本諸日本。然日本舊制,以高小二年銜接中學,高小三四年為不能入中學而欲深造者設。其課英語也,注重日常應用,以為謀生之資。新制則以小學六年,直接中學。高小仿法國辦法,為課初等實業之用,故或課農業,或課商業。課商業者,方課英語。蓋皆為不入中學而謀生者設,且彼中學五年卒業也。今吾國中學四年卒業,英語是否足用。英語足用,則高小或可不課,以省費用,且可以修英語之時間,修他科。如中學四年,英語不足用,則高小不得不課英語,以為之預備,如以加課英語為謀生計乎。則當今之世,除山村之民與世隔絕,專務農業者之外,未有不需英語者。絕不能判何地之民處世當用英語,何地之民不當用也。矧今之高等小學,固明明為正系普通教育。其畢業程度,固以升入中學為準。高小以英語為隨意科,且可任意二年或一年,則將來中學收入之學生,其英語程度當有下之三種。

甲 已習英語二年。

乙 已習英語一年。

丙 未曾習過。

夫以中學主課之英語,而入學者有三種程度。中學第一年教科,將以何者為準則乎。強高就下,趣味毫無;強劣就優,躐等維艱;授英語者,斷不能強編初習ABC者與已習二年於一級之中。於是種種困難,緣之以生。前見北京高師附屬中學分一年級為二組,詢其故,則以英語程度不齊不能強合對。夫英語作為隨意科,豈唯英語程度不能齊一,即國文算學,亦必以英語之加課與否,來時間之影響(英語時間減國文算術時間充之)。鄙意中學既改四年,英語必嫌不足。高小英語,以作必修科為宜。而高小功課,第三年已嫌繁重,第二年卻尚輕簡。苟定英語為高小第二三年之必修科,每周勻二時授之當不為難。有此一百六十時間之英語,升入中學,則中學四年之英語,亦可與前此中學五年相等也。

此外尚有三事,皆當研究之問題。(一)農商業是否當為正系高小之必修科。(二)以吾偌大且古之國,歷史地理之時間,是否與日本相等已足。(三)女子何以不設家事科。國文科女子所用讀本,家事要項,如何加法(意謂別編女子用書乎抑加於與男子通用之課本乎)。余以人事匆匆,又以教育界之出版期迫,不暇詳言,俟諸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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