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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378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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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施公案
◀上一回 第三七八回 探寡媳老婦哭監 奉來文賢令押解 下一回▶

  卻說顏太太聽罷道:「你卻是一番憐愛媳婦的好意,我可不能自主。是否能令你前去,須要問老爺。你在這裡等一會兒,我叫人去與老爺說。」因即喊了一個僕婦,使她去顏縣令那裡告知。哪知顏縣令早已藏在附近處所,聽得清楚。僕婦走到顏縣令面前,就將顏太太使她前來的話,說了一遍。顏縣令也是允許。那僕婦來說明,王氏便千恩萬謝,告退出去。這裡顏縣令與顏太太又議論一番。顏縣令又道:「吳氏這身孕,據王氏所說,雖然的確無疑;惟恐案結之後,吳氏分娩之時,楊氏族中不免又有一番議論。必得想個法兒,此時代他預先留下地步,以杜將來人之多言才好。且待我慢慢想來,再作計議便了。」顏太太在旁也極稱是。不表顏縣令處處留心,矜孤恤寡。

  且說王氏出了縣衙,先去會著楊士興,將以上的話告訴一遍,楊士興也無話說。王氏便往押所而來,到了門口,並無阻擋。

  原來顏縣令已著人招呼過來。王氏一直進去,見了媳婦,便想起兒子,好不悲慘。又見媳婦那種情形,更加傷感不已。吳氏一見婆婆進來,止不住抱頭痛哭,道:「娘呀!莫非是與你不孝媳婦,夢中相見罷!你媳婦累得你兒子送了性命,我是百身莫贖。但是你老人家偌大年紀,將來依靠何人早晚侍奉?媳婦已是不孝,還累及我的親娘到此看我,你媳婦更加有罪了。」

  自己說了一遍。王氏見他如此,本來有一肚皮話,要與媳婦談談,因此反而一句說不出來,只是相對而哭。

  姑媳二人正在哭得難解難分,忽然走進一禁卒,向王氏喝道:「你這老太婆好不知進退!你雖然是奉了太爺之命,到此看你媳婦,可知道這是什麼地方,怎容得你兩個人這樣的哭起來?你進來時候兒也久了,還不給我快些兒出去麼?」一疊連聲趕王氏出去。王氏被禁卒這一陣大喝,更是有話不能說了。

  還是吳氏在旁,帶著哭向禁卒哀告道:「公差爺!且不必動怒,讓我婆婆與奴家稍談片刻,隨當請我婆婆送些茶錢敬與公差爺笑納便了。」那禁卒聽了這番話,因故意說道:「不因為你婆媳兩個這般苦惱,哪裡容得你進來?既是如此相商,你們有什麼話,可趕緊兒講完了出去。」王氏連連答應道:「多謝公差爺,我說完了話使出去的。」那禁卒說著,也就走了出去。王氏才搶進一步,向吳氏耳畔低聲問道:「為娘的昨日被縣令太太喊進去告訴我,說是你近日嘔吐時作,不思飲食。此間看管的人,報與縣太爺知道。縣太爺即命醫生代你診治。後來據醫生說,你不是病,是恭喜了,才有一個多月。因此縣太爺便疑惑起來,使縣令太太將我喊進去問。為娘的已代你說明白了。我聽見這句話,所以不放心,好容易求了太太,轉求縣太爺,才准我到此看你。我的兒,為娘的記得你那月事,不是我大富回來的前三日麼?我兒你可實告訴了我,好使我放心。」吳氏聽了這句話,不覺面紅過耳,羞愧難勝,因道:「這總是你媳婦作的孽,你老人家還問他作什麼呢?無論是與否,好在你媳婦打定主意,只等縣太爺判明你兒子如何中毒身死,我便隨你兒子去了。只不過可憐娘日後無人侍奉,亦說不得這句話了。何必生在世間,被人家恥笑,連父母翁姑都不能兼顧,問什麼別的事呢?」王氏聽了這番話,卻是一悲一喜。喜的是兒子雖死,現在媳婦已有身孕,將來還可生個遺腹子孤兒,傳宗接代;悲的是媳婦負屈含冤,口口聲聲皆是要死,因此又不免流了許多眼淚。因道:「我兒,你的心我已明白了,聽說縣太爺已詳報出去。好在縣太爺是個最清不過的青天,將來不致使你含冤負屈。就是為娘的,現在已深自懊悔,大不該聽信人言。為今之計,我兒既有了身孕,更見我兒子死得苦。可憐為娘的,將來無人侍奉。能得托祖宗保佑,你日後生個遺腹子,一來為我家傳宗接代,二來為娘的,也可有人侍奉。我的兒,你切切不可存那尋死的心。我兒子已死,這已是挽回不來的了;你若再死去,使為娘的尚有什麼指望呢?勸你好好的保養,不要糟蹋了身子,等事結之後,就可回家,雖說不能如兒子在日一家團聚,到底也算骨肉重圓。我的兒,聽為娘的話是不錯的。我也不能與你多談了,過兩日再進來看你罷!」王氏說了這番話,吳氏也無他言,只說了一句:「娘呀!怎怪得你老人家?這皆是你不孝的媳婦命苦,帶累了楊氏一家。你老人家也可早些出去罷,免得那班人再囉嗦。」說著,又催了兩次。王氏無奈,只得別了媳婦,含著兩眼的淚,悻悻而去。吳氏見婆婆已去,自己又暗恨了一回,哭泣了一回,暫且按下。

  再說顏縣令這日接到施公來文,令他將楊懷仁控告姪孫媳謀害親夫一案,即率原、被告,人證,屍屬、屍親,及犯婦母家人等,一並解往淮安,聽候親提訊問。當下顏縣令即刻備了申文,報起解日期,交來人帶回呈繳。一面將原、被告,屍親,以及吳氏之父吳有德,一並傳齊,即日押解前往。當下顏縣令又找了兩隻船,一隻是自己坐的,一隻是給原、被告人等及差役坐的。這日押解動身,開船而去。卻好順風,不過一日時光,已抵淮安城下,將船停泊。當即飭差先將楊吳氏、楊懷仁押解進城,分別寄交山陽縣官寓羈禁;其屍屬人等,亦著來差妥為看管,聽候提訊。顏縣令這才上岸,坐轎進城,先到漕督衙門稟見。當有漕轅巡捕官稟報進去。施公聞說原、被告,人證,俱已由阜寧縣解來,現在轅門候示,當即傳見。巡捕官傳諭出來,顏縣令即便趨進。一見了施公,請安已畢,站立一旁。施公命他坐下,有人獻了茶。顏縣令稟道:「卑職自奉大人親提的公事,已將楊懷仁,楊吳氏,原、被告,人證,俱已解到,現在寄交山陽縣,分別羈押,聽大人明斷!」施公道:「據貴縣來文詳訴各節,足見貴縣慎重民命,欽佩之至。現已解到,候本部堂明日午堂親訊便了。」欲知如何審出實情,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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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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