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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集釋/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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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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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人注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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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氏解經,多不得聖人之意。元凱注傳,必曲為之疏通,殆非也。鄭康成則不然,其於二禮之經及子夏之傳,往往駁正,如周禮職方氏,荊州其浸潁湛。注云,穎水出陽城,宜屬豫州,在此非也。豫州其浸波●。注云,春秋傳曰除道梁●,營軍臨隨,則●宜屬荊州,在此非也。儀禮喪服篇,唯子不報,傳曰,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期,故言不報也。注云,唯子不報,男女同不報爾。傳以為主謂女子子,似失之矣。女子子為祖父母傳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祖也。注云,經似在室,傳似已嫁。公妾以及士妾為其父母傳曰,何以期也,妾不得體君,得為其父母遂也。注云,然則女君有以尊降其父母者,與春秋之義雖為天王后,猶曰吾季姜,是言子尊不加於父母,此傳似誤矣。士虞禮篇用尹祭注云,尹,祭脯也。大夫士祭無云脯者,今不言牲號而云尹祭,亦記者誤矣。於禮記則尤多置駁。如檀弓篇,齊穀王姬之喪,魯莊公為之大功注云,當為舅之妻,非外祖母也。外祖母又小功也。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注云,持寵虐民,非也。救仲衍請繐衰而環絰注云,吊服之絰服其舅,非。月令篇孟夏之月,行賞封諸侯注云,祭統曰,古者於諦也,發爵賜服,順陽義也。於嘗也,出田邑,發秋政,順陰義也。今此行嘗可也,而封諸侯則違於古。封諸侯,出土地之事,於時末可,似失之。斷薄刑,決小罪注云,祭統曰草艾則墨,謂立秋後也。刑無輕於墨者。今以純陽之月斷刑決罪,與母有壞墮自相違,似非。季夏之月,命漁師伐蛟,取鼉,登龜,取黿注云,四者甲類,秋乃堅成。周禮曰,秋獻龜魚。又曰,凡取龜用秋時。是夏之秋也,作月令者以為此秋據周之時也,周之八月,夏之六月,因書於此,似誤也。孟秋之月,毋以封諸侯,立大官。毋以割地,行大使,出大幣注云,古者於嘗出田邑,此其嘗並秋而禁封諸侯割地,失其義。郊特牲篇壙季春出火注云,言祭社,則此是仲春之之禮也。仲春以火田,田止弊火,然後獻禽,至季春火出而民乃用火。今云季春出火,乃牧誓社,記者誤也。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注云,言日以周郊天之月而至,陽氣新,用事順之,而用辛日,此說非也。郊天之月而日至,魯禮也。三王之郊一用夏正,魯以無冬至,祭天於圜丘之事。是以建子之月郊天,示先有事也。尸陳也注云,尸或詁為主。此尸神象,當從主訓之,言陳,非也。明堂位篇夏后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注云,此皆其時之用耳,言尚非。君臣未嘗相弒也,禮樂刑法政俗未嘗相變也注云,春秋時,魯三君弒。又士之有誄由莊公始,婦人髽而吊始於臺駘,云君臣未嘗相弒,政俗未嘗相變,亦近誣矣。雜記下或曰主之而附於夫之黨注云,妻之黨自主之,非也。圭子男五寸注云,子男執壁,作此贊者失之矣。此其所駁雖不盡當,視杜氏之專阿傳文則不同矣,經註之中可謂卓然者乎!【楊氏曰】古人注書之體本就書注書,不為駁難。小顏云,詆訶言辭,掎摭利病,乃效矛盾之仇讎,非復粉澤之光潤。顧氏所取正所訶也。 論語子見南子注,孔安國曰,行道既非婦人之事,而弟子不說,與之祝誓,義可疑焉。此亦漢人疑經而不敢強通者也。

宋黃震言,杜預注左氏獨主左氏,何休注公羊獨主公羊,惟范甯不私於穀梁,而公言三家之失。如曰,左氏以鬻拳兵諫為愛君,是人主可得而協也。以文公納幣為用禮,是居喪可得而昏也。穀梁以衛輒拒父為尊祖,是為子可得而叛也。不納子糾為內惡,是仇讎可得而容也。公羊以祭仲廢君為行權,是神器可得而窺也。妾母稱夫人為合正,是嫡庶可得而齊也。又曰,左氏艷而富,其失也誣。穀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辯而裁,其失也俗。今考集解中糾傳文者得六事,莊九年,公伐齊,納糾。傳,當可納而不納,齊變而後伐,故乾時之戰,不諱敗,惡內也。解曰,讎者,無時而可與通。縱納之遲晚,又不能全保讎子,何足以惡內乎?然則乾時之戰不諱敗,齊人取子糾殺之,皆不迃其文,正書其事。內之大惡,不待貶絕,居然顯矣。惡內之言,傳或失之。僖元年,公子友帥師,敗莒師於麗,獲莒挐。傳,公子友謂莒挐曰,吾二人不相說,士卒何罪?屏左右相搏。解曰,江熙曰,經書敗莒師,而傳云二人相搏,則師不戰,何以得敗?理自不通也。子所慎三戰居其一,季友令德之人,豈當捨三軍之整,佻身獨鬥,潛刃相害,以決勝負者哉!此又事之不然,傳或失之。僖十四年,季姬及繒子遇子防,使繒子來朝。傳,遇者,同謀也。解曰,魯女無故遠會諸侯,遂得淫通,此又事之不然。左傳曰,繒季姬來寧,公怒之,以繒子不朝,遇於防,而使來朝。此近合人情。襄十一年,作三軍。傳,古者,天子六師,諸侯一軍。作三軍非正也,解曰,周禮、司馬法,王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總云諸侯一軍,又非制也。昭十一年,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於申。傳,夷狄之君誘中國之君而殺之,故謹而名之也。解曰,蔡侯般,殺父之賊,此人倫之所不容。王誅之所必加。禮,凡在官者殺無赦,豈得惡楚子殺般乎?若謂夷狄之君不得行禮於中國者,理既不通,事又不然。宣十一年,楚人殺陳夏徵舒,不言入。傳曰,明楚之討有罪也。似若上下違反,不兩立之說。哀二年,晉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聵於戚。傳,納者,內弗受也。何用弗受也?以輒不受也。以輒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信父而辭王父,則是不尊王父也。其弗受,以尊王父也。解曰,江熙曰,齊景公廢世子,世子還國,書篡。若靈公廢蒯瞶立輒,則蒯瞶不得復稱曩日世子也。稱蒯瞶為世子,則靈公不命輒審矣。此矛盾之喻也。然則從王父之言,傳似失矣。經云納衛世子,鄭世子忽復歸於鄭,稱世子明正也,明正則拒之者非邪。以上皆糾正傳文之失。【孫氏曰】尚有桓二年,公會齊侯、陳侯、鄭伯於稷,以成宋亂一事。 宋吳元美作吳縝新唐書糾謬序曰,唐人稱杜征南、顏秘書為左丘明、班孟堅忠臣,【原注】顏師古本傳。今觀其推廣發明,二子信有功矣。至班左語意乖戾處,往往曲為說以附會之,安在其為忠也?今吳君於歐宋大手筆乃能糾謬纂誤,力裨前缺,殆晏子斯,謂獻可替否和而不同者,此其忠何如哉!然則唐人之論忠也陋矣。可謂卓識之言。

註疏中引書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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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釋山,多草木岵,無草木峐。【原注】疏,峐當作屺。石戴土謂之崔嵬,土戴石為砠。毛傳引之互相反。鄭康成箋詩采蘩,引少牢饋食禮主婦被裼誤作禮記。皇矣引左傳鄭公子突使勇而無剛者嘗寇,而速去之,晉士會若使輕者肆焉其可,誤合為一事。注周禮大司徒,引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誤作吾子疆理天下。引詩錫之山川,土田附庸,誤作土地。射人引射義明乎其節之志,以不失其事,則功成而德行立,誤作樂記。縣士引左傳韓襄為公族大夫,誤作韓須。注禮記月令引夏小正八月,丹鳥羞白鳥,誤作九月。引詩稱彼兕觥,萬壽無疆,誤作受福無疆。范武子解穀梁傳莊十八年,引玉藻天子玄冕而朝日於東門之外,誤作王制。郭景純注爾雅,引孟子止或尼之,誤作行或尼之。引易鞏用黃牛之革,固志也,誤以革遯二爻合為一傳。韋昭國語注公父文伯母賦綠衣之三章,誤引四章。高誘淮南子注引詩鼉鼓逢逢,誤作鼉鼓洋洋。孔穎達左傳文十八年正義引孟子柳下惠,聖之和者也,誤作伊尹,聖人之和者也。蘇軾書傳伊訓引孟子從流下而忘反謂之流,誤作從流上而忘反謂之游。朱震易傳井大象引詩維此哲人,謂我劬勞,誤作知我者謂我劬勞。趙汝梅易輯聞蹇大象引孟子我必不仁,我必無禮,誤作我必不仁不義。朱元晦中庸章句引詩后稷之孫,實維大王。居岐之陽,實始翦商,誤作至於大王。詩集傳閔予小子引楚辭三公穆穆,登降堂祇,誤作三公揖讓。

朱子註論語,夏曰瑚,商曰璉。此仍古注之誤。記曰,夏后氏之四璉,殷之六瑚。是夏曰璉,商曰瑚也。享禮注引發氣滿容,今儀禮文作發氣焉盈容。漢人避惠帝諱,盈之字曰滿,此當改而不改也。

孟子有為神農之言注,史遷所謂農家者流也。仁山金氏曰,太史公六家同異無農家,班固藝文志分九流,始有農家者流。集註偶誤,未及改。

楊用修言,朱子周易本義引韓非子參之以比物,伍之以合虛,誤以合虛為合參。原其故,乃自荀子注中引來,不自韓非子采出也。按伍所以合參,安得謂之合虛?乃今韓非子本誤。

姓氏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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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梁傳隱九年,天王使南季來聘。南,氏姓也。季,字也。南非姓,姓字衍文。桓二年,及其大夫孔父。孔氏,父字謚也。父非謚,謚字衍文。

詩白華箋,褒姒,褒人所入之女。姒,其字也。字當作姓,此康成之誤。孔氏曰,褒國,姒姓,言姒其字者,婦人因姓為字也。乃是曲為之解耳。

朱子註論語、孟子,如太公姜姓呂氏,名尚,其別姓氏甚明。至子夏,孔子弟子,姓卜名商,子禽姓陳名亢,子貢姓端木名賜,子文姓鬥名穀於菟之類,皆以氏為姓。齊宣王姓田氏,名辟疆,則並姓氏而為一矣。豈承昔人之誤而末之正與?【原注】宋自夾滌鄭氏始著氏族略,以前人多未講此,故博古圖言州吁姓州,而徽宗欲仿周人王姬之號,故公主謂之帝姬也。

左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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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五年,使曼伯與子元潛軍軍其後。按子元疑即厲公之字。昭十一年,申無宇之言曰,鄭莊公城櫟而置子元焉,使昭公不立。杜以為別是一人,厲公因之以殺曼伯而取櫟,非也。蓋莊公在時即以櫟為子元之邑,如重耳之蒲,夷吾之屈,故厲公於出奔之後取之特易,而曼伯則為昭公守櫟者也。九年,公子突請為三覆以敗戎。桓五年,子元請為二拒以敗王師。固即厲公一人,而或稱名,或稱字耳。合三事觀之,可以知厲公之才略,而又資之以巖邑,能無篡國乎!

十一年,立桓公而討寪氏,有死者。【沈學博曰】言僅有死者,又非首惡也。言非有名位之人,蓋微者爾,如司馬昭族成濟之類。解曰,欲以弒君之罪加寪氏,而復不能正法誅之。非也。

桓二年,孔父嘉為司馬。杜氏以孔父名而嘉字,非也,孔父字而嘉其名。【沈學博曰】若以孔父為名,則夫子得氏之始不應以所諱為氏。按家語本姓篇曰,宋湣公熙生弗父何,何生宋父周,周生世子勝,勝生正考父,考父生孔父嘉,其後以孔為氏。然則仲尼氏孔,正以王父之字。而楚成嘉、鄭公子嘉皆字子孔,亦其證也。【原注】說文,孔從乙從子。乙至而得子,嘉美之也。古人名嘉,字子孔。鄭康成注士喪禮曰,某甫字也,若言山甫、孔甫。【原注】甫、父通。是亦以孔父為字。劉原父以為已名其君於上,則不得字其臣於下。竊意春秋諸侯卒必書名,而大夫則命卿稱字,無生卒之別,【原注】劉原父亦云,大夫再命稱名,三命稱字。亦未嘗以名字為尊卑之分。桓十一年,鄭伯寤生卒。葬鄭莊公。宋人執鄭祭仲。【原注】杜氏以仲為名而足字,亦拘於例也。十七年,蔡侯封人卒,蔡季自陳歸於蔡。名其君於上,字其臣於下也。昭二十二年,劉子單子以王猛居於皇,劉子單子以五猛入於王城。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二十六年,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爵其臣於上,名其君於下也。然則孔父當亦其字,而學者之疑可以渙然釋矣。

君之名,變也。命卿之書字,常也。重王命亦所以尊君也。

其弟以千畝之戰生。解曰,西河介休縣南有地名千畝,非也。穆侯時,晉境不得至介休。按史記趙世家,周宣王伐戎,及千畝戰。正義曰,括地志云,千畝原在晉州岳陽縣北九十里。

五年,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解曰,五師敗,不書,不以告。非也。王師敗,不書,不可書也,為尊者諱。【沈學博曰】後漢書孔融傳曰,劉表所為不軌,罪不容誅。至於國體,宜其諱之。齊兵次楚,惟責包茅。五師敗績,不書晉人。臣愚以為宜隱郊祀之事,以崇國防。此春秋之意也。畿內諸侯,天王問罪,師敗身夷,可書之事莫大於此,豈緣不告而不書哉。成元年,王師敗績於茅戎。以戎故不足諱也。

六年,不以國。解曰,國君之子不自以本國為名。焉有君之子而自名其國者乎?謂以列國為名,若定公名宋,哀公名蔣。

八年,楚人上左,君必左,無與王遇。解曰,君,楚君也。愚謂君謂隨侯,王謂楚王。兩軍相對,隨之左當楚之右,言楚師左堅右瑕,君當在左以攻楚之右師。

十三年,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解曰,或稱人,或稱師,史異辭也。愚謂燕獨稱人,其君不在師。

莊十二年,蕭叔大心。解曰,叔蕭,大夫名。按大心當是其名,而叔其字,亦非蕭大夫也。二十三年,蕭叔朝公。解曰,蕭,附庸國。叔,名。按唐書宰相世系表云,宋戴公生子衎,字樂父。裔孫大心,平南宮長萬有功,封於蕭,以為附庸,今徐州蕭縣是也。其後楚滅蕭。

十四年,莊公之子猶有八人。解,莊公子,傳惟見四人,子忽、子亹、子儀並死,獨厲公在。八人名字記傳無聞。按猶有八人者,除此四人之外,尚有八人見在也。桓十四年,鄭伯使其弟語來盟,傳稱其字曰子人,亦其一也。

二十二年,山岳則配天。解曰,得太岳之權,則有配天之大功。非也。詩曰,崧高維岳,駿極於天。言天之高大,惟山嶽足以配之。

二十五年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非常也。惟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用幣於社,伐鼓於朝。周之六月,夏之四月,所謂正月之朔也。然則此其常也,而曰非常者何?蓋不鼓於朝而鼓於社,不用幣而用牲,此所以謂之非常禮也。杜氏不得其說,而曰以長暦推之,是年失閏。辛未實七月朔。非六月也。此則咎在司暦,不當責其伐鼓矣。又按,唯正月之朔以下乃昭十七年季平子之言,今載於此,或恐有誤。【顧司業曰】杜解非。傳謂非常者,以六月為夏之四月,正陽之月,災異尤大,不比尋常之月日食,故須伐鼓、用幣以救之。所云餘月則否者,餘月即常月也。經於文十五年、昭十七年,皆書六月朔日食,而此為首見,故須發例。自莊元年至二十四年,凡九置閏,正合五歲再閏,十有九歲七閏之數,何云置閏失所乎?【姚氏曰】案此杜自以長暦推之,而以辛未當為七月朔,傳未有云也。此下惟正月之朔云云,疑後人襲昭十七年季平子之語而羼入之,不則前此經師引此以解用牲於社之非而引傳文耳。後人誤為傳文,遂莫能辨。若傳當日本有此文,則此周六月乃宜鼓之月,何云非常?且左氏似亦未以六月為七月之失,若當日推其當在七月,則亦必正其失矣。

僖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解曰,不知其故而問之。非也。蓋齊侯以為楚罪而問之,然昭王五十一年南征不復。至今惠王二十一年,計三百四十七年,此則孔文舉所謂丁零盜蘇武牛羊,可併案者也。

五年,太伯不從。不從者謂太伯不在太王之側爾。史記述此文曰,太伯虞仲,太王之子也。太伯之去,是以不嗣。以亡去為不從,其義甚明。杜氏誤以不從父命為解,而後儒遂傅合魯頌之文,謂太王有翦商之志,太伯不從,此與秦檜之言莫須有者何以異哉!

六年,圍新密,鄭所以不時城也。實密,而經云新城,故傳釋之,以為鄭懼齊而新築城,因謂之新城也。解曰,鄭以非時興土功,故齊桓聲其罪以告諸侯。夫罪孰大於逃盟者?而但責其非時興土功,不亦細乎?且上文固曰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則不煩添此一節矣。

十五年,涉河,侯車敗。解曰,秦伯之軍涉河,則晉侯車敗。非也。秦師及韓晉尚未出,何得言晉侯車敗?當是秦伯之車敗,故穆公以為不祥而詰之耳。此二句乃事實,非卜人之言。若下文所云不敗何待,則謂晉敗。古人用字自不相蒙。

三敗及韓,當依正義引劉炫之說,是秦伯之車三敗。

及韓在涉河之後,此韓在河東,故曰,寇深矣。史記正義引括地志云,韓原在同州韓城縣西南。非也。杜氏解但云韓,晉地,卻有斟酌。

十八年,狄師還。解曰,邢留距衛。非也。狄強而邢弱,邢從於狄而伐者也。言狄師還,則邢可知矣。其下年,衛人伐邢,蓋憚狄之強,不敢伐,而獨用師於邢也。解曰,邢不速退,所以獨見伐。亦非。

二十二年,大司馬固諫曰。解曰,大司馬固,莊公之孫公孫固也。非也。大司馬即司馬子魚。固諫,堅辭以諫也。隱三年言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桓二年言孔父嘉為司馬,知大司馬即司馬也。文八年上言殺大司馬公子卯,下言司馬握節以死,知大司馬即司馬也。定十年,公若貌固諫曰,知固諫之為堅辭以諫之也。【盧氏曰】案左傳大司馬之官,在宋亦不多見。惠氏棟謂固即公孫固,是也,謂下司馬乃子魚,非。司馬即大司馬固,文承上省大字耳。考韓非外儲說左上說此事云,右司馬購強趨而諫。購強似即固之字,其義正相合。【汝成案】史記宋世家凡諫詞皆屬目夷,似大司馬即子魚,盧徇杜解非是。

二十四年,晉侯求之不獲,以緜上為之田。蓋之推既隱,求之不得,未幾而死,故以田祿其子爾。楚辭九章云,思久故之親身兮,因縞素而哭之。明文公在時之推已死。史記則云,聞其入緜上山中,於是環緜上山中而封之,以為介推田,號曰介山。然則受此田者何人乎?於義有所不通矣。

三十三年,晉人及姜戎敗秦師於殽。解曰,不同陳,故言及。非也。及者,殊戎翟之辭。

文元年,於是閏三月,非禮也。古人以閏為歲之餘,凡置閏必在十二月之後,故曰歸餘於終。考經文之書,閏月者皆在歲末。文公六年閏月不告月,猶朝於廟。哀公五年閏月,葬齊景公是也。而左傳成公十七年、襄公九年、哀公十五年皆有閏月,亦並在歲末。又經傳之文,凡閏不言其月者,言閏即歲之終可知也。今魯改曆法,置閏在三月,故為非禮。漢書律暦志曰魯暦不正,以閏餘一之歲為蔀首是也。【原注】孟康曰,當以閏盡歲為蔀首,今失正,未盡一歲便以為蔀首也。【錢氏曰】凡蔀首之歲無閏餘,今有閏餘一,不得為蔀首,故言魯推步不正。孟康說誤。又按漢書高帝紀後九月,師古曰,秦之曆法,應置閏月者總致之於歲末,蓋取左傳所謂歸餘於終之意。何以明之?據漢書表及史記漢未改秦暦之前屢書後九月,是知暦法故然。

二年,陳侯為衛請成於晉,執孔達以說。此即上文所謂我辭之者也,解謂晉不聽而變計者非。

三年,雨螽於宋。解曰,宋人以螽死為得天佑,喜而來告,故書。夫隕石鷁退,非喜而來告也。

七年,宣子與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逼。解曰,畏國人以大義來逼己。非也。畏穆嬴之逼也,以君夫人之尊故。【汝成案】義亦正,繹且字則杜注為得。

十三年,文子賦四月。解曰,不欲還晉。以傳考之,但云成二國,不言公復還晉。四月之詩當取亂離瘼矣。維以告哀之意爾。

宣十二年。宵濟,亦終夜有聲。解曰,言其兵眾,將不能用。非也。言其軍囂,無復部伍。【楊氏曰】觀亦字,則杜解為是。

成六年,韓獻子將新中軍,且為僕大夫。必言僕大夫者,以君之親臣,故獨令之從公而入寢庭也,解未及。【沈學博曰】僕大夫,如王之太僕,掌內朝之事。

十六年,邲之師,荀伯不復從。解曰,荀林父奔走,不復故道。非也,謂不復從事於楚。【沈學博曰】不復從者,謂晉之餘師不能軍。或說荀罃為楚師所獲,不復從軍而歸。

子在君側,敗者壹大。我不如子,子以君免。敗者壹大,恐君之不免也。我不如子,子之才能以君免也。解謂軍大崩為壹大,及御與車右不同者,非。

襄四年,有窮由是遂亡。解曰,浞因羿室,不改有窮之號。非也。哀元年,稱有過澆矣,此特承上死於窮門而言,以結所引夏訓之文爾。

十年,鄭皇耳帥師侵衛,楚令也。猶云從楚之盟故也。解謂亦兼受楚之敕命者,非。

十一年,政將及子,子必不能。解謂,魯次國,而為大國之制,貢賦必重,故憂不堪。非也。言魯國之政將歸於季孫,以一軍之征而供霸國之政令,將有所不給,則必改作。其後四分公室而季氏擇二,蓋亦不得已之計,叔孫固已豫見之者。【楊氏曰】杜解是以一軍供霸國,豈兩家獨無與者乎?【汝成案】如先生說,則季氏三分四分公室皆出於為公,不可罪矣。奸臣計在肥已,而顧以一軍獨供四國之徵求,使孟叔不與,有是理耶?鄭子產曰,鄭伯,男也,而使從公使之貢,懼弗給也。觀此,則穆子所謂不能者可知。周制言大國三軍,次國二軍。然觀晉侯,大國也,至獻公始作二軍。魯,大國也,至襄公始作三軍。蓋三軍者,備數而不調發。穀梁所云諸侯一軍,據常所調發者言之,未可非也。以邱乘之法計之,則天子當得十二軍,諸侯當得六軍,以其半為羨卒,唯田與迫胥則畢發。此王者之法制,而非見行之實事也。後世三萬戶以上便為大郡,以百里、七十里而欲備三軍,殆有不能。

十八年,塹防門而守之廣里。解曰,故經書圍。非也。圍者,圍齊也,非圍防門也。【沈學博曰】通志,長城距防在肥城縣北十五里。即此塹防門。據太山記,山西北有長城,延袤至海,當是靈公所憑以禦晉者,訖於戰國加功耳。

二十一年,得罪於王之守臣。守臣謂晉侯。玉藻諸侯之於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是也。解以為范宣子,非。【汝成案】守臣當依杜氏謂范宣子。管仲曰,有天子之二守國高在。宣子,天子命卿,而欒桓子又未嘗得罪於晉侯。

二十三年,禮為鄰國闕。解曰,禮,諸侯絕期,故以鄰國責之。非也。杞孝公,晉平公之舅。尊同不降,當服緦麻三月。言鄰國之喪,且猶徹樂,而況於母之兄弟乎!【沈學博曰】第舉禮為鄰國者,而平公之非禮著矣。杜預直以杞孝公是鄰國之君,則上文言悼夫人喪之,何謂也?

二十八年,陳文子謂桓子曰,禍將作矣,吾其何得?對曰,得慶氏之木百車於莊。文子曰,可慎守也已。解曰,善其不志於貨財。非也。邵國賢曰,此陳氏父子為隱語以相諭也。愚謂,木者,作室之良材。莊者,國中之要路。言將代之執齊國之權。

三十一年,我問師故。問齊人用師之故。解曰,魯以師往。非。

昭五年,民食於他。解曰,魯君與民無異,謂仰食於三家。非也。夫民生於三,而君食之。今民食於三家而不知有君,是昭公無養民之政可知矣。

八年,輿嬖袁克殺馬毀玉以葬。解以輿為眾,及謂欲以非禮厚葬哀公,皆非也。輿嬖,嬖大夫也。言輿者掌君之乘車,如晉七輿大夫之類。馬,陳侯所乘。玉,陳侯所佩。殺馬毀玉,不欲使楚人得之。

十年,棄德曠宗。謂使其宗廟曠而不祀。解曰,曠,空也。末當。

十二年,子產相鄭伯,辭於享,請免喪而後聽命,禮也。子產能守喪制,晉人不奪,皆為合禮。解但得其一偏。

十五年,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言忘其彝器,是福祚之不登,惡在其為叔父乎?解以為福祚不在叔父,當復在誰者,非。

十七年,夫子將有異志,不君君矣。日者人君之表,不救日食,是有無君之心。解以為安君之災者,非。

十八年,振除火災。振如振衣之振,猶火之著於衣,振之則去也。解以振為棄,未當。

鄭有他竟,望走在晉。言鄭有他竟之憂也。解謂雖與他國為竟者,非。

二十三年,先君之力可濟也。先君謂周之先王,書言昔我先君文王、武王是也。解以為劉盆之父獻公,非。【汝成案】書無先君句。

二十七年,事君如在國。當時諸侯出奔,其國即別立一君,惟魯不敢,故昭公雖在外,而意如猶以君禮事之,范鞅所言正為此也。解以為書公行,告公至,謬矣。

三十二年,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凶。解曰,星紀,吳越之分也。歲星所在,其國有福。吳先用兵,故反受其殃。非也。吳越雖同星紀,而所入宿度不同,故歲獨在越。【沈學博曰】鄭康成云,天文分野,斗主吳,牽牛主越。此年歲星在牽牛,故吳伐之凶。按淮南天文,星部地名,斗、牽牛,越。須女,吳。晉書天文志曰,南斗十二度至須女七度為星紀,於辰在丑,吳越之分野。陳卓揚州躔次云,九江入斗一度,廬江入斗六度,豫章入斗十度,丹陽入斗十六度,會稽入斗一度,臨淮入斗四度,廣陵入斗八度,泗水入斗一度,六安入女六度。是吳越同次而異宿,此年歲星適在越分,若使吳越共之,史墨必不僅云越得歲也。鄭精於曆算,有以知之。【錢學博曰】案漢志以後皆以斗為吳分野,牛女為越分野。時歲星初入星紀,反是吳得歲矣。惟越絕書云,越,南斗也。吳,牛、須女也。然後越獨得歲。淮南天文訓以須女為吳,與越絕書正合。但須女為玄枵之次,而得為吳者,秦暦冬至在牛之六度故耳。

定五年,卒於房。房疑即防宇。古阝字作●,脫其下而為●字,漢僊人唐公●碑可證也。漢書汝南郡吳房,孟康曰,本房子國。而史記項羽紀封陽武為吳防侯,字亦作防。

哀六年,出萊門而告之故。解曰,魯郭門也。按定九年解曰,萊門,陽關邑門。

十一年,為王孫氏。傳終言之,亦猶大概王奔楚為堂谿氏也。解曰,改姓,欲以避吳禍。非。

凡邵、陸、傅三先生之所已辯者不錄。【汝成案】明邵寶撰撰左鐫一卷,陸粲撰左傳附註五卷,後錄一卷,傅遜撰左傳注解辨誤二卷,俱見四庫全書總目。

考工記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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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記輪人注,鄭司農云,揱讀為紛容揱參之削。正義曰,此蓋有文,今檢未得。今按司馬相如上林賦云,紛溶箾蔘,猗柅從風。字作箾,音蕭。【原注】宋玉九辯,萷橚之可哀兮,形銷鑠而瘀傷。張衡西京賦,鬱蓊薆薱,橚爽櫹槮。即此異文。而上文既建而迤,崇於軫四尺注,鄭司農云,迤讀為猗移從風之移。正義則曰,引司馬相如上林賦。【原注】弓人居幹之道,菑栗不迤則弓不發注同。疏其下句,忘其上句,蓋諸儒疏義不出一人之手。

爾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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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釋詁篇,梏,直也。古人以覺為梏。禮記緇衣引詩有覺德行作有梏德行,注未引。

釋言篇,郵,過也。注,道路所經過,是以為郵傳之郵。恐非。古人以尤為郵,詩賓之初筵是曰既醉,不知其郵,禮記王制郵罰麗於事,國語夫郵而效之,郵又甚焉,家語芾而麛裘,投之無郵,漢書成帝紀天著變異以顯朕郵,五行志後妾當有失節之郵,賈誼傳般紛紛其離此郵兮,亦夫子之故也。谷永傳卦氣悖亂,咎征著郵,外戚傳班倢伃賦,猶被覆載之厚德兮,不廢捐於罪郵,敘傳譏苑扦偃,正諫舉郵,皆是過失之義。列子魯之君子,迷之郵者,則又以為過甚之義。【原注】文選盧諶贈劉琨詩眷同尤良,用乏驥驟,李善引杜氏左傳注,郵無恤王良也。尤與郵古字通。【汝成案】郵傳是正義,以為過失之尤,是通義也。

國語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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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之言高高下下者二。周太子晉諫靈王曰,四岳佐禹,高高下下,疏川道滯,鍾水豐物。謂不墮高,不堙卑,順其自然之性也。申胥諫吳王曰,高高下下,以罷民於姑蘇。謂臺益增而高,池益浚而深,以竭民之力也。語同而意則異。

昔在有虞,有崇伯鯀。據下文堯用殛之於羽山,當言有唐,而曰有虞者,以其事載於虞書。

至於玄月,王召范蠡而問焉。【原注】爾雅釋天,九月為玄。注云,魯哀公十六年九月。非也。當云魯哀公十六年十一月,夏之九月。

楚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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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惜往日,甘溘死而流亡兮,恐禍殃之有再。注謂罪及父母與親屬者,非也。蓋懷王以不聽屈原而召秦禍,今頃襄王復聽上官大夫之譖,而遷之江南,一身不足惜,其如社稷何!史記所云楚日以削,數十年竟為秦所滅,即原所謂禍殃之有再者也。

大招,青春受謝。注以謝為去,未明。按古人讀謝為序,儀禮鄉射禮豫則鉤楹內注,豫讀如成周宣榭之榭,周禮作序。孟子,序者,射也。謂四時之序,終則有始,而春受之爾。

九思,思丁文兮聖明哲,哀平差兮迷謬愚。呂傅舉兮殷周興,忌鼓噽兮郢吳虛。此援古賢不肖君臣各二,丁謂商宗武丁,舉傅說者也。注以丁為當,非。

荀子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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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案角鹿埵隴種東籠而退耳。注云,其義未詳。蓋皆摧敗披靡之貌。【原注】新序第三卷亦言隴種而退。【劉學博曰】案角字當為衍文,蓋涉上而誤。今考之舊唐書竇軌傳,高祖謂軌曰,公之入蜀車騎、驃騎從者二十人,為公所斬略盡,我隴種車騎,未足給公。北史李穆傳,芒山之戰,周文帝馬中流矢,驚逸墜地。穆下馬以策擊周文背,罵曰,籠凍軍士爾!曹主何在?爾獨住此?蓋周隋時人尚有此語。

淮南子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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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詮言訓,羿死於桃棓。注云,棓,大杖,以桃木為之,以擊殺羿。自是以來鬼畏桃也。說山訓羿死桃部不給射,注云,桃部,地名。按部即棓字,一人注書而前後不同若此。

史記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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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紀,五百石以下,不臨,遷勿奪爵。五百石秩卑任淺,故但遷而不奪爵。其六百石以上之不臨者亦遷而不奪爵也。史文簡古,兼二事為一條。

山鬼固不過知一歲事也。其時已秋,歲將盡矣,今年不驗則不驗矣,山鬼豈能知來年之事哉!退言曰,祖龍者,人之先也,謂稱祖乃亡者之辭,無與我也,皆惡言死之意。【梁氏曰】今年祖龍死,當依搜神記作明年為確,各處並誤作今年。潛邱札記論之玄,今字必明字之偽,證有二焉,一果三十七年七月始皇崩,其言驗。一始皇曰,山鬼,固不過知一歲事。譏其伎倆僅知今年,若明年之事彼豈能預知乎?幸其言不驗。李白古風云,璧遺滈池君,明年祖龍死。秦人相謂曰,吾屬可去矣!一往桃花源,千春隔流水。乃知太白唐時所見史記本尚無偽也。余又得一證,文選潘岳西征賦註及初學記卷五引史記,政作明年,可補閻氏所未及。 始皇崩於沙丘,乃又從井陘抵九原,【原注】今大同邊外。然後從直道以至咸陽,回繞三四千里而歸者。蓋始皇先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塹山堙谷千八百里。若徑歸咸陽,不果行遊,恐人疑揣,故載輼輬而北行。但欲以欺天下,雖君父之屍臭腐車中而不顧,亦殘忍無人心之極矣。

項羽紀,搏牛之虻,不可以破蟣虱。言虻之大者能搏牛而不能破虱,喻距鹿城小而堅,秦不能卒破。

鴻門之會,沛公但稱羽為將軍,而樊噲則稱大王,其時羽未王也。張良曰,誰為大王畫此計者?其時沛公亦未王也。此皆臣下尊奉之辭,史家因而書之,今百世之下,辭氣宛然如見。又如黃歇上秦昭王書,先帝文王、武王。其時秦亦未帝。必以書法裁之,此不達古今者矣。

背關懷楚,謂捨關中形勝之地而都彭城。如師古之解,乃背約,非背關也。

古人謂倍為二。【原注】孟子,卿祿二大夫。秦得百二,言百倍也。齊得十二,言十倍也。

孝文紀天下人民未有嗛志,與樂毅傳先王以為慊於志同,皆厭足之意。荀子悵然不慊,又曰,由俗謂之道盡嗛也,又曰向萬物之美而不能嗛也,又曰不自嗛其行者言濫過。《戰國策》桓公夜半不嗛,又曰膳陷之嗛於口,並是慊字而誤從口。大學此之謂自謙,亦慊字而誤從言。呂氏春秋苟可以傔劑貌辨者,吾無辭為也,亦慊字而誤從人。【梁氏曰】嗛即慊。漢書作愜志,義同。索隱以為不滿之意,非也。

三年,復晉陽中都民三歲。正義曰,晉陽故城在汾州平遙縣西南。此當言中都故城在汾州平遙縣西南,言晉陽誤也,然此注已見卷首中都下。

文帝前后死,竇氏,妾也。諸侯皆同姓,謂無甥舅之國可娶,索隱解非。【原注】漢書無此句。

十一月晦日有食之。漢書多有食晦者,蓋置朔參差之失。其云十二月望日又食,此當作月耳。【錢氏曰】古法用平朔,故日食有在晦及二日者。唐以後改用定朔,由是日食必在朔。

民或祝詛上,以相約結,而後相謾。謂先共祝詛,已而欺負乃相告言也,故詔令若此者勿聽治。注並非。

考武紀,其後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數。一元曰建元,二元以長星曰元光,三元以郊得角獸一曰元狩云。【原注】本封禪書。是建元、元光之號皆自後追為之,而武帝即位之初亦但如文景之元,尚未有年號也。

天官書疾其對國,謂所對之國。如漢書五行志所謂歲在壽星,其沖降婁。左氏傳襄二十八年歲棄其次,而旅於明年之次,以害鳥帑,周楚惡之。杜氏解謂失次於北,禍沖在南者也。

四始者候之日,謂歲始也,冬至日也,臘明日也,立春日也。正義專指正月旦,非也。

星隕如雨,乃宋閔公之五年。言襄公者,史文之誤。正義以僖公十五年隕石於宋五注之,非也。

封禪書,成山斗入海。謂斜曲入之如斗柄然,古人語也,匈奴傳漢亦棄上谷之斗辟縣造陽地以予胡,又云匈奴有斗入漢地,直張掖郡。【楊氏曰】斗是突絕之意。

各以勝日駕車避惡鬼。勝日謂五行相剋之日也,索隱非,天子病鼎湖甚。湖當作胡,鼎胡,宮名,漢書楊雄傳南至宜春鼎胡,御宿昆吾是也。【原注】三輔黃圖,宜春宫在長安東南杜縣東,近下杜,御宿苑在長安城南御宿川。則鼎胡當在其中間也。故卒起幸甘泉而行右內史界。索隱以為湖縣,在今之閿鄉,絕遠,且無行宮。【梁氏曰】考史漢及黃圖、《水經注》四皆作湖,乃古通用字。如湖陵縣,史漢多作胡陵。風胡子,吳越春秋作湖,可證。又漢志京兆湖縣注云,故曰胡,武帝建元元年更名湖。通典曰,鼎湖即此。

唯受命而帝者,心知其意而合德焉。按此即謂武帝,服虔以為高祖,非。

奉車子侯暴病一日死。死於海上,非死於泰山也。索隱所引新論之言殊謬。

河渠書,引洛水至商顏下。服虔曰,顏音崖。崖當作岸。漢書古今人表屠岸賈作屠顏賈是也。師古注謂山領象人之顏額者非,其指商山者尤非。劉邠已辯之。【錢氏曰】顏與崖聲相近。

衛世家,頃侯厚賂周夷王,夷王命衛為侯。是頃侯以前之稱伯者乃伯子男之伯也,索隱以為方伯之伯,雖有詩序旄丘責衛伯之文可據,【原注】鄭氏箋曰,衛康叔封爵稱侯,今曰伯者,時為州伯,周禮九命作伯。然非太史公意也,且古亦無以方伯之伯而系謚者。【原注】周公、召公,二伯也。其謚則曰文公、康公。【姚刑部曰】太史公以康伯及考伯以下五世皆稱伯,至頃侯稱侯,故疑衛本伯爵。不知周初字謚之法,其稱伯者以字為謚,非爵也。王曰孟侯,衛自康叔為侯矣,豈待夷王時哉。

楚世家,武王使隨人請王室尊吾號,王弗聽。還報楚,楚王怒,乃自立,為楚武王。乃自立為一句,為楚武王為一句,蓋言自立為王,後謚為武王耳。古文簡,故連屬言之。如管蔡世家,楚公子圍弒其王郟敖,而自立,為靈王。衛世家、鄭世家皆云,楚公子棄疾弒靈王,自立,為平王。司馬穰苴傳,至常曾孫和因自立,為齊威王。又如韓世家,晉作六卿,而韓厥在一卿之位,號為獻子。與此文勢正同。劉炫云號為武,武非謚也,此說鑿矣。項梁立楚懷王孫心為楚懷王,【沈明經曰】子襲父名,知林邑之將亡。孫因祖謚,識楚懷之不振。然父子同名,尤可嗤也。尉佗自立為南越武帝,此後世事爾。西起秦患,北絕齊交,則兩國之兵必至。此兩國即謂秦、齊也,索隱以為韓、魏,非也。

越世家,乃發習流二千。習流謂士卒中之善泅者,別為一軍。索隱乃曰流放之罪人,非也。庾信哀江南賦,彼鋸牙而鉤瓜,又巡江而習流。

不者且得罪,言欲兵之。

越世家,吾有所見子晰也。晰者,分明之意。易大有象傳,明辨晢也。即此字。音折,又音制。索隱誤以為鄭子晳之晳。

魏世家,王之使者出過,而惡安陵氏於秦。安陵氏,魏之別封。蓋魏王之使過安陵,有所不快,而毀之於秦也。

孔子世家,余低回留之不能去云。按玉篇彳部,彽,除饑切。彽徊,猶徘徊也。然則字本當作彽徊,省為低回耳。今讀為高低之低,失之。楚辭九章抽思,低徊夷猶,宿北姑兮。低一作俳。

絳侯世家,此不足君所乎?【梁氏云】此不足君所乎?此字下當有非字。謂此豈不滿君意乎?蓋必條侯辭色之間露其不平之意,故帝有此言,而條侯免冠謝也。

建德代侯坐酎金不善,元鼎五年,有罪,國除。當云元鼎五年,坐酎金不善,國除,衍有罪二字。

梁孝王世家,乘布車。謂微服而行,使人不知耳,無降服自比喪人之意。

伯夷傳其重若彼,謂俗人之重富貴也。其輕若此,謂清士之輕富貴也。

管晏傳,方晏子伏莊公屍哭之,成禮然後去,豈所謂見義不為無勇者邪?此言晏子之勇於為義也。古人著書,引成語而反其意者多矣。左傳僖九年,君子曰,詩所謂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荀息有焉。言荀息之能不玷其言也。後人持論過高,以荀息贊獻公立少為失言,以晏子不討崔杼為無勇,非左氏、太史公之指。

孫臏傳,重射。謂以千金射也。索隱解以為好射,非。

批亢擣虛,索隱曰,亢言敵人相亢拒也。非也。此與劉敬傳搤其肮之肮同。張晏曰,喉嚨也。下文所謂據其街路是也。以敵人所不及備,故謂之虛。

蘇秦傳,前有樓闕軒轅。當作軒縣。周禮小胥,正樂縣之位,王宮縣,諸侯軒縣。注謂,軒縣者,闕其南面。

殊而走。說文繫傳曰,斷絕分析曰殊。謂斷支體而未及死。【原注】淮南王傳,太子即自剄不殊。

樗里子傳,今伐蒲人於魏,衛必折而從之。此文誤,當依索隱所引《戰國策》文為正。【梁氏曰】策作蒲入於魏,衛必折於魏,與此同一費解,疑有脫誤。索隱引策云,今蒲入於秦,衛必折而入於魏。吳注亦言一本作蒲入於秦,當是。

甘茂傳,其居於秦累世,重矣。謂歷事惠王、武王、昭王。

孟子荀卿傳,始也濫耳。濫者,泛而無節之謂。猶莊子之洸洋自恣也。注引濫觴之義,以為初者,非。【錢氏曰】按小司馬說非也。詳上下文義,似謂衍之說,始謂泛濫,而要歸於仁義節儉耳。司馬相如傳贊云,相如雖多虛濫說,然其要歸引之節儉。語意正相類。

儻亦有牛鼎之意乎?謂伊尹負鼎,百里奚飯牛之意,藉此說以干時,非有仲尼、孟子守正不阿之論也。

孟嘗君傳,嬰卒,謚為靖郭君。以號為謚,猶之以氏為姓,皆漢初時人語也。呂不韋傳謚為帝太后,與此同。王褒賦幸得謚為洞蕭兮,亦是作號字用。

平原君傳,非以君為有功也而以國人無勛。當作一句讀,言非國人無功而不封,君獨有功而封也。

信陵君傳,如姬資之三年。謂以資財求客報仇。

徒豪舉耳,謂特貌為豪傑,舉動非真,欲求有用之士也。

蔡澤傳,豈道德之符,而聖人所謂吉祥善事者與?豈下當有非字。

樂毅傳,室有語,不相盡,以告鄰里。謂一室之中有不和之語,乃不自相規勸,而告之鄰里,此為情之薄矣。正義謂必告者非。

魯仲連傳,鄒魯之臣生則不得事養,死則不得賻禭。謂二國貧小,生死之禮不備。索隱謂君弱臣強者非。

楚攻齊之南陽。南陽者,泰山之陽。孟子,一戰勝齊,遂有南陽。

賈生傳,斡棄周鼎兮,而寶康瓠。應劭曰,斡音筦。筦,轉也。斡流而遷兮,或推而還。索隱曰,斡音烏活反。斡,轉也。義同而音異。今說文云,斡,蠡柄也。從斗,倝聲。楊雄、杜林說皆以為軺車輪斡。烏括切。按倝字,古案切。說文既云倝聲,則不得為烏括切矣。顏師古匡謬正俗云,聲類字林並音管。賈誼服鳥賦云,斡流而遷。張華勵志詩云,大儀斡運。皆為轉也。楚辭云,筦維焉係?此義與斡同,字即為筦。故知斡、管二者不殊,近代流俗音烏括切,非也。【錢氏曰】斡從筦聲,音烏括切,猶害有害聲,去入不妨相轉也。師古之說失之拘泥。漢書食貨志,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貨。師古曰,斡謂主領也,讀與管同。

張敖傳,要之置。置,驛也。如漢相國世家取祁善置,田橫傳至尸鄉廄置之置。漢書馮奉世家,燔燒置亭。【梁氏曰】案索隱本,置下有廁字,與漢書同,今本脫。【汝成案】張釋之傳,從行至霸上,居北臨廁。注,李奇曰,霸陵北頭廁近霸水。如淳曰,居高臨垂邊曰廁也。蘇林曰,廁,邊側也。索隱云,劉氏廁音初吏反,包愷音側,義亦兩通。錢氏考異云,予謂厠即側字。側旁從人,隸變為厂,與廁圊字從广者不同。劉伯莊音初吏反,小司馬以為義可兩通,蓋厠廁兩字唐以前已相涸,據此訓厠為側,則史漢緣通矣。

淮陰侯傳,容容無所倚。容容即禺禺字。

盧綰傳,匈奴以為東胡盧王。封之為東胡王也,以其姓盧,故曰東胡盧王。

田榮傳,榮弟橫收齊散兵,得數萬人,反擊項羽於城陽。正義以為濮州雷澤縣,非也。漢書城陽郡治莒。史記呂后紀言齊王乃上城陽之郡。孝文紀言以齊劇郡立朱虛侯章為城陽王。而淮陰侯傳言擊殺龍且於濰水上,齊王亡去,信遂追北至城陽,皆此地。按《戰國策》貂勃對襄王曰,昔王不能守王之社稷,走而之城陽之山中,安平君以敝卒七千禽敵,反千里之齊,當是時,闔城陽而王天下,莫之能止,然為棧道木閣而迎王與后於城陽之山中,王乃復反,子臨百姓。則古齊時已名城陽矣。

無不善畫者莫能圖,謂以橫兄弟之賢而不能存齊。

陸賈傳,尉佗乃蹶然起,坐謝陸生。坐者,跪也。

數見不鮮,意必秦時。人語,猶今人所謂常來之客不殺雞也。賈乃引此以為父之於子亦不欲久恩,當時之薄俗可知矣。【楊氏曰】當從注說。

袁盎傳,調為隴西都尉。此今日調官字所本。調有更易之意,猶琴瑟之更張乃調也。【原注】張釋之傳,十年不得調。如淳訓為選,未盡。【錢氏曰】調字當從如淳訓。唐人初任皆云調,見於史傳不勝枚舉。宋時尚有常調官好做之諺,常調猶言常選也。明人始有改調之例。里俗相沿,不可以解漢書。

扁鵲傳,醫之所病病道少。言醫之所患患用其道者少,即下文六者是也。

倉公傳,臣意年盡三年,年三十九歲也。按徐廣注,高后八年,意年二十六,當作年盡十三年,年三十九歲也,脫十字。孝文本紀,十三年,除肉刑。【梁氏曰】按上文,意家居,詔問所治病,不必定在十三歲。觀意對詞,有淄川王、膠西王、濟南王,故陽虛侯、齊王、齊文王。淄川王三王皆文帝十六年始封。陽虛侯,文帝十六年改封。齊文王,文帝十六年薨。則皆在十三年後可見矣。方氏補正又謂是年乃文帝四年,故盡三年,年三十九,不說年四十者,是言未盡。此因本傳誤書四年而謬解之,惟補正載蔣西谷語為確。蔣曰,上言受慶方一年,所尚未精。要事之三年,言受讀之年盡三年。時方三十九,出治病即有驗,如下文所云也。 武安傳,與長孺共一老禿翁。謂爾我皆垂暮之年,無所顧惜,當直言以決此事也。索隱以為共治一老禿翁者非。

因匈奴犯塞,而有衛霍之功。故序匈奴於衛將軍、驃騎傳之前。

南越尉佗傳,發兵守要害處。按漢書西南夷傳注,師古曰,要害者,在我為要,於敵為害也。此解未盡,要害謂攻守必爭之地,我可以害彼,彼可以害我,謂之害。人身亦有要害,素問,岐伯對黃帝曰,脈有要害。後漢書來歙傳,中臣要害。 司馬相如傳,其為禍也不亦難矣。衍亦字。

汲黯傳,愚民安知為一句。

鄭當時傳,高祖令諸故項籍臣名籍。謂奏事有涉項王者,必斥其名曰項籍也。

酷吏傳,屍亡去,歸葬。言其家人竊載屍而逃也。謂屍能自飛去,怪矣!

游俠傳,近世延陵、孟嘗、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親屬藉於有土卿相之富厚。延陵謂季札,【粱氏曰】延陵季子,非俠,且不可言近世,與四公子相比。徐廣引韓子趙延陵生當之,《戰國策》作延陵君,又不得稱王者親屬。疑延陵二字衍,漢傳無。以其遍游上國,與名卿相結,解千金之劍,而繫冢樹,有俠士之風也。

貨殖傳,廉吏久久更富,廉賈歸富。又曰,貪賈三之,廉賈五之。夫放於利而行,多怨。廉者知取知予,無求多於人,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是以取之雖少,而久久更富,廉者之所得乃有其五也。注非。

洛陽街居在齊、秦、楚、趙之中。說文,街,四通道。鹽鐵論,燕之涿薊,趙之邯鄲,魏之溫軹,韓之滎陽,齊之臨淄,楚之宛丘,鄭之陽翟,二周之三川,皆為天下名都,居五諸侯之衢,跨街沖之路。

盡椎埋去就,與時俯仰。椎埋當是推移二字之誤。【錢氏曰】椎埋,漢人語,不可輕改。先生亦微染俗學。

太史公自序,申呂肖矣。肖乃削宇,脫其旁耳。與孟子魯之削也滋甚義同。徐廣注以為痟者非。【梁氏曰】嚴九能云,方言,趙,肖,小也。肖有小義。亭林似未考方言。

漢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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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敘例,顏師古撰。其所列姓氏鄧展、文穎下亦云,魏建安中,建安乃漢獻帝年號,雖政出曹氏,不得遽名以魏。

高帝紀,諸侯罷戲下,各就國。注引一說云,時從項羽在戲水之上。此說為是。蓋羽入咸陽,而諸侯自留軍戲下爾。他處固有以戲為麾者,但云罷麾下似不成文。【姚氏曰】舊說戲,水名。顏注以戲為軍之旌麾,音許宜反。又謂項羽見高祖於鴻門,已過戲矣。又入秦,燒秦宮室,不復在戲也。余按顏說非是。羽雖過戲,而諸侯軍或留戲下,抑或受羽約於此。解戲為麾,羽麾下耶?諸侯麾下耶?不辭之甚。

不因其幾而遂取之。訓幾為危,未當。幾即機字,如書若虞機張之機。【沈氏曰】此說固通,然訓幾為危者亦當也。左傳宣公十二年,利人之幾。杜氏曰,幾,危也。恐即此幾字。案本書上下文,二說皆可通。

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謂書其平日為人之實跡,如昭帝紀元鳳元年三月,賜郡國所選有行義者涿郡韓福等五人帛,宣帝紀令郡國舉孝弟有行義聞於鄉里者各一人是也。劉攽改義為儀,謂若今團貌,非。【楊氏曰】漢人義都作誼,作義者謂儀也,貢父是也。

武帝紀,元封元年,詔用事八神。謂東巡海上而祠八神也,即封禪書所謂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齊之屬。文穎以為祭太一,開八通之鬼道者,非。

天漢元年秋,閉城門,大搜。與二年及征和元年之大搜同,皆搜索奸人也,非逾侈者也。

昭帝紀,三輔太常郡得以叔【原注】即菽字。粟當賦。漢時田租本是叔粟,今並口算雜徵之,用錢者皆令以叔粟當之。其獨行於三輔太常郡者,不獨為穀賤傷農,亦以減漕三百萬石,慮儲侍之乏也。

元帝紀,永光元年秋,罷。如淳曰,當言罷某官某事,爛脫失之。是也。左傳成二年,夏,有。亦是缺文,杜氏解曰,失新築戰事。

建昭三年,戊己校尉。師古曰,戊己校尉者,鎮安西域,無常治處。亦猶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各有正位,而戊己四季寄王,故以名官也。時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一說戊己位在中央,今所置校尉處三十六國之中,故曰戊己也。百官公卿表注亦載二說。漢官儀曰,戊己中央,鎮覆四方。又開渠播種,以為厭勝,故稱戊己焉。按馬融廣成頌曰,校隊案部,前後有屯,甲乙相伍,戊己為堅。則不獨西域,雖平時校獵,亦有部伍也。又知其甲乙八名皆有,而西域則但置此戊己二官爾。【原注】《王莽傳》,右庚刻木校尉,前丙耀金都尉。其所名或有所本。車師傳,置戊已校尉,屯田,居車師故地。烏孫傳,漢徙己校屯姑墨。而後漢書耿恭傳,恭為戊校尉,屯後王部金蒲城。謁者關寵為己校尉,屯前王柳中城。故師古以為無常治。

哀帝紀,非赦令也,皆蠲除之。猶成帝紀言其吏也遷二等同一文法。蓋赦令不可復反,故但此一事不蠲除也。

王子侯表,瓡節侯息城陽頃王子。師古曰,瓡即瓠字也。又音孤。《地埋志》北海郡下瓡侯國,師古曰,瓡即執字。二音不同。而功臣表瓡讘侯杅者,師古曰,瓡狐同。河東郡下作狐讘,又未知即此一字否也。

百官表,長水校尉掌長水、宣曲胡騎。師古曰,長水,胡名也。宣曲,觀名。胡騎之屯於宣曲者。按長水非胡名也。郊祀志,霸產豐澇,涇渭長水,以近咸陽,盡得比山川祠。史記索隱曰,百官表有長水校尉。沈約《宋書》云,營近長水,因名。水經云,長水出白鹿原,今之荊溪水是也。

元鳳四年,蒲侯蘇昌為太常。十一年,坐籍霍山書泄秘書,免。師古曰,以秘書借霍山。非也。蓋籍沒霍山之書中有秘記,當密奏之,而輒以示人,故以宣泄罪之耳。山本傳言,山坐寫秘書,顯為上書,獻城西第,人馬千匹,以贖山罪。若山之秘書從昌借之,昌之罪將不止免官。而元康四年,昌復為太常,薄責昌而厚繩山,非法之平也。且如顏說,當云坐借霍山秘書,免足矣,何用文之重辭之復乎?

建昭三年七月戊辰,衛尉李延壽為御史大夫一姓繁。師古曰,繁音蒲元反。陳湯傳,御史大夫繁延壽。師古曰,繁音蒲胡反。蕭望之傳師古音婆。谷永傳師古音蒲何反。蒲元則音盤,蒲胡則音蒲,蒲河則音婆,三音互見,並末歸一。然繁字似有婆音。左傳定四年,殷民十族繁氏。繁音步何反。儀禮鄉射禮注,今文皮樹為繁豎。皮古音婆。史記張丞相世家,丞相司直繁君。索隱曰,繁音婆。文選繁休伯,呂向音步何反。則繁之音婆相傳久矣。【原注】廣韻八戈部中有繁字,注日,音薄波切。姓也。又音煩。此字或作縏。玉篇搫宇亦音步波、步丹二切。

律暦志,壽王候課比三年下。謂課居下也。下文言竟以下吏,乃是下獄。師古注非。

食貨志,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六甲者,四時六十甲子之類。五方者,九州岳瀆列國之名。書者,六書。計者,九數。瓚說未盡。

國亡捐瘠者。瘠,古胔字,謂死而不葬者也。婁敬傳徒見羸胔老弱,史記作瘠。後漢書彭城靖王恭傳,毀胔過禮。大戴禮,羸醜以胔。皆是瘠字。則此瘠乃胔字之誤,當從孟康之說。【原注】蘇林音漬,是。

課得穀皆多其旁田,畝一斛以上。蓋壖地乃久不耕之地,地力有餘,其收必多,所以作代田之法也。

天下大氐無慮皆鑄金錢矣。無慮猶云無算,言多也。

布貨十品。師古曰,布即錢耳。謂之布者,言其分布流行也。按本文,錢布自是二品,而下文復載,改作貨布之制,安得謂布即錢乎?莽傳曰,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直貨錢二十五。今貨布見存,上狹下廣而岐,其下中有一孔,師古當日或末之見也。

郊祀志,文公獲若石,云於陳倉北阪城祠之。其神或歲不至,或歲數來也。常以夜,光輝若流星,從東方來,集於祠城。若雄雞,其聲殷,云野雞夜嗚。如淳曰,野雞,雉也。呂后名雉,改曰野雞。五行志,天水冀南山,大石鳴聲隆隆如雷。有頃止,壄【原注】野同。雞皆嗚。師古曰,雉也。竊謂野雞者,野中之雞耳。注拘於荀悅云,諱雉之字曰野雞。夫諱恒曰常,諱啟曰開,史固有言常言開者,豈必其皆為恒與啟乎?又此文本史記封禪書,其上文云有雉登鼎耳雊,其下文云公孫卿言,見僊人跡緱氏城上,有物如雉往來城上,又云縱遠方奇獸飛禽及白雉諸物,【原注】漢書同此二條。並無所諱。而漢書地理志南陽郡有雉縣,江夏郡有下雉縣。五行志王音等上言,雉者聽察,先聞雷聲,則漢時未嘗諱雉也。

木寓龍一駟,木寓車馬一駟。李奇曰,寓,奇也。寄生龍形於木。此說恐非。古文偶、寓通用,【原注】偶亦音寓。木寓,木偶也。史記孝武紀作木偶馬,而韓延壽傳曰賣偶車馬下里偽物者,棄之市道。古人用以事神及送死皆木偶人木偶馬,【原注】魯相史晨孔廟後碑云,飭治桐車馬於瀆上。今人代以紙人紙馬。又史記殷本紀,帝武乙無道,為偶人,謂之天神。索隱曰,偶音寓。酷吏傳,匈奴至為偶人,象郅都。索隱曰,漢書作寓人。可以證寓之為偶矣。

五行志,吳王濞封有四郡五十餘城。四當作三,古四字積劃以成,與三易混。猶左傳陳蔡不羹三國之為四國也。

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其後鄭獲魯隱。按狐壤之戰事在其前,乃隱公為公子時,此劉向誤說,班史因之,不必曲為之解。

溝洫志,內史稻田租挈重。挈,偏也。說文有觢字,注云,角一俯一仰。意同。

楚元王傳孫卿,師古曰,荀況,漢以避宣帝諱改之。按漢人不避嫌名,荀之為孫,如孟卯之為芒卯,司徒之為申徒,語音之轉也。

上數欲用向為九卿,輒不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御史所持,故終不遷。衍一不字,當云輒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御史所持。持者,挾持之義,而非挾助之解也。

季布傳難近,謂令人畏而遠之。師古以近為近天子,為大臣,非也。

樊噲傳,項羽即饗軍士,中酒。中酒謂酒半也。呂氏春秋謂之中飲。【原注】晉靈王發酒於宣孟,宣孟知之,中飲而出。《戰國策》,楚王觴張儀,中飲,再拜而請。凡事之半曰中。左傳昭公二十八年中置,謂饋之半也。【原注】上云饋之始,至下云饋之畢。史記,河渠書中作而覺,謂工之半也。呂氏春秋中關【原注】音彎。而止,謂關弓弦正半而而止也。中酒猶今人言半席。師古解以不醉不醒,故謂之中,失之矣。【原注】司馬相如傳,酒中樂酣。師古曰,酒中,飲酒中半也。一人注書,前後不同。

淮南厲王傳命從者刑之,史記作剄之,當從剄,音相近而訛。下文太子自刑不殊,又云王自刑殺,史記亦皆作剄也。

孝先自告反,告除其罪。按史記無下告字,是衍文,師古曲為之說。

萬石君傳,內史坐車中,自如固當者。反言之也,言貴而驕人,當如此乎?

賈誼傳,上數爽其憂。謂秦之所憂者在孤立,而漢之所憂者在諸侯。漢初之所憂者在異姓,而今之所憂者在同姓。

張敖不反,故添一貫高為相句,古人文字之密。

植遺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亂。必古有是語,所謂君薨而世子生者也。季桓子命其臣正常曰,南孺子之子男也,則以告而立之。遺腹之為嗣,自人君以至於大夫,一也。

鄒陽傳,宋任子冉之計,囚墨翟。史記作子罕。文穎曰,子冉,子罕也。按子罕是魯襄公時人,墨翟在孔子之後,子冉當別是一人。

秦皇帝任中庶子蒙之言。師古曰,蒙者,庶子名也。今流俗書本蒙下輒加恬字,非也,按史記,秦王寵臣中庶子蒙嘉為先言於秦王,非蒙恬,蒙亦非名,傳文脫一嘉字。

趙王彭祖傳椎埋,即掘冢也。新葬者謂之埋。師古曰,椎殺人而埋之。恐非。

李廣傳彌節白檀。彌與弭同。司馬相如傳,於是楚王乃弭節徘徊。注郭璞曰,弭猶低也。節,所杖信節也。

陵當發出塞,乃詔強弩都尉,令迎軍。言當俟陵出塞之後,乃詔博德迎之。

蘇武傳,陵惡自賜武,使其妻賜武牛羊數十頭。今人送物與人,而託其名於妻者,往往有之。其謂之賜者,陵在匈奴已立為王故也。云惡自賜武,蓋嫌於自居其名耳。師古注謂,若示己於匈奴中富饒以誇武者,非。

司馬相如傳,子虛之賦乃游梁時作。當是侈梁王田獵之事而為言耳。後更為楚稱齊難而歸之天子,則非當日之本文矣。若但如今所載子虛之言,不成一篇結構。

張安世傳,無子,子安世小男彭祖。謂賀無見存之子,而以安世小男為子,其早死之子別有一子,乃下文所謂孤孫霸,非無子也。

杜周傳,吏所增加十有餘萬。謂辭外株連之人。

張騫傳,竟不能得月氏要領。古人上衣下裳,舉裳者執要,舉衣者執領。

廣陵王胥傳,女須泣曰,孝武帝下我言。孝武帝降憑其身而言。

千里馬兮駐待路。言神魂飛揚,將乘此馬而遠適千里之外。張晏注以為驛馬,非。

嚴助傳,臣聞道路言,閩越王弟甲弒而殺之。即下文所云會閩越王弟餘善,殺王以降者也。當淮南王上書之時,不知其名,故謂之甲,猶云某甲耳。師古曰,甲者,閩越王弟之名。非。

朱買臣傳,買臣入家中。即會稽邸中也。邸如今京師之會館。

東方朔傳,以劍割肉而去之。裴松之注魏志云,古人謂藏為去。蘇武傳,掘野鼠去●實而食之。師古曰,去謂藏之也。

楊惲傳,廷尉當惲大逆無道者,以書中有君父送終之語。

梅福傳,諸侯奪宗。如帝摯立不善,崩,而堯自唐侯昇為天子是也。

梅福傳贊,殷鑒不遠,夏后所聞。謂福引呂霍上官之事以規切王氏。師古注謂封孔子後,非。

霍光傳,張章等言霍氏皆讎有功。晉灼曰,讎,等也。非也。此如詩無言不讎之讎。【原注】詩正義,相對謂之讎。左傳僖五年,無喪而慼憂,必讎焉。注,讎猶對也。律暦志,廣延宣問,以理星度,未能讎也。鄭德曰,相應為讎也。

郊祀志,其方盡多不讎。伍被傳贊,忠不終而詐讎。魏其傳,上使御史簿責嬰,所言灌夫頗不讎。

趙充國傳,微將軍,誰不樂此者?言豈獨將軍苟安貪便,人人皆欲為之。師古注以微字屬上句讀,非。

辛慶忌傳,衛青在位,淮南寢謀。謂伍被言大將軍數將習兵,未易當。又言雖古名將不過是,為淮南所憚。

于定國傳,萬方之事大錄於君。按今所傳王肅註舜典納於大麓曰,麓,錄也。納舜,使大錄萬機之政。蓋西京時已有此解,故詔書用之。【原注】章帝即位,以大傅趙熹、太尉牟融並錄尚書事。

于定國傳贊,哀鰥哲獄。毛詩禮記凡鰥寡之鰥皆作矜,此亦矜之誤。哲則折之誤也。師古以傳中有哀鰥寡語,遂以釋此文,而以哲為明哲之哲。

龔勝傳,勿隨俗動吾冢,種柏作祠堂。師古曰,多設器備,恐被發掘,為動吾冢。非也。古人族葬,勝必已自有墓,若隨俗人之意,更於冢上種柏作祠堂,則是動吾冢也。蓋以朝代遷革,一切飾終之禮俱不欲用。

韋賢傳,歲月其徂,年其逮耈。於昔君子,庶顯於後。孟自言年老,慕昔之君子垂令名於後,欲王信老成之言而用之也。在鄒詩曰既耈且陋,則此為孟之自述可知。

下從者與載送之。下如爰盎傳下趙談之下,與之共載,復送至其家也。

尹翁歸傳,高至於死。高謂罪名之上者,猶言上刑。

王尊傳,猥被共工之大惡。謂御史大夫劾奏尊以靖言庸違,象共滔天。

蕭育傳,●名賊梁子政。名賊猶言名王,謂賊之有名號者也。師古曰,名賊者,自顯其名,無所避匿,言其強也。非。

宣元六王傳贊,貪人敗類。大雅桑柔之詩,師古注誤以為蕩。

張禹傳,兩人皆聞知,各自得也。崇以禹為親之,宣以禹為敬之,故各自得。

翟方進傳,萬歲之期,近慎朝暮。謂宮車晏駕,故下文郎賁麗以為可移於相也。

楊雄傳,不知伯僑周何別也。謂不知是何王之別子。

冠倫魁能。能字當屬上句,言為能臣之首。

史書之文中有誤字,要當旁證以求其是,不必曲為之說。如此傳解嘲篇中欲談者宛舌而固聲,固乃同之誤。東方朔割名於細君,名乃炙之誤,有文選可證。而必欲訓之為固、為名,此小顏之癖也。顏氏家訓云,穀梁傳,孟勞者,魯之寶刀也。【原注】僖元年。有姜仲岳,讀刀為力,謂公子左右姓孟名勞,多力之人,為國所寶。與吾苦諍。清河郡守邢峙。當世碩儒,助吾證之,赧然而服。此傳割名之解得無類之。

儒林傳,弟子行雖不備,而至於大夫郎掌故以百數。謂不必皆有行誼,而多顯官。

貨殖傳,為平陵石氏持錢。持錢猶今人言掌財也。如氏、苴氏皆平陵富人,而石氏訾亦次之。

游俠傳,酒市趙君都、賈子光。服虔曰,酒市中人也。非也。按王尊傳,長安宿豪大猾箭張禁、酒趙放。晉灼曰,此二人作箭作酒之家。今此上文有箭張回,即張禁也。君都亦即放也,名偶異耳。

佞幸傳,朕惟噬膚之恩未忍。是取易暌六五厥宗噬膚,言貴戚之卿,恩未忍絕。

匈奴傳,孤僨之君。僨如左傳張脈僨興之僨。倉公傳所謂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

衛律為單於謀穿井築城治樓以藏穀,與秦人守之。師古曰,秦時有人亡入匈奴者,今其子孫尚號秦人。非也。彼時匈奴謂中國人為秦人,猶今言漢人耳。西域傳,匈奴縛馬前後足,置城下,馳言,秦人,我匄若馬!師古曰,謂中國人為秦人,習故言也。是矣。其言與秦人守者,匈奴以轉徙為業,不習守禦,凡穿井築城之事,非秦人不能為也。大宛傳,聞宛城中新得秦人,知穿井。亦謂中國人。【原注】後漢書鄧訓傳,發湟中秦胡。袁紹傳,許賞賜秦胡。秦者,中國人。胡者,胡人。猶後人之言蕃漢也。

去胡來王唐兜。師古曰,為其去胡而來降漢,故以為王號。非也。西域傳,婼羌國王號去胡來王。

臣知父呼韓邪單于蒙無量之恩。其時尚未更名,當曰臣囊知牙斯。作史者從其後更名錄之耳。【錢氏曰 】父兄傳五世,漢不求此地,至知獨求何也,亦是追改之。 故印己壞,乃云因上書求故印者,求吏鑄如故印之式,去新字而言璽。

南粵傳,朕高皇帝側室之子。師古曰,言非正嫡所生。非也。春秋左氏桓公二年傳曰,卿置側室。杜解,側室,眾子也。文公十二年傳曰,趙有側室曰穿。【張大令曰】按文帝紀,孝文皇帝,高帝之中子也。母薄姬,故以為非正嫡所生。如以眾子為側室,不當復云之子。竊謂隨文為解,難以一律。左傳以杜說為是,漢書以顏說為是。

西域傳,康居國王東羈事匈奴。言不純臣,但羈縻事之,與烏孫羈屬意同,當用彼注刪此注。

宜給足,不可乏。當作可不乏。

外戚傳,常與死為伍。言濱於死。

其條刺史大長秋來白之。史當作使。【錢氏曰】汲古閣本元是使字。

丞知是何等兒也。言藏之以辨是男非女。師古注非。

奈何令長信得聞之。謂何道令太后聞之。

終沒,至乃配食於左坐。謂合葬渭陵,配食元帝。【王氏曰】蓋廟中之室亦東向為尊,配食左坐,仍是旁侍,非並坐。

《王莽傳》,治者掌寇大夫陳成自免去官。蓋先幾而去。

自稱廢漢大將軍者,自稱漢大將軍也,下文云亡漢將軍同此意。自莽言,謂之廢漢、亡漢耳。

會省戶下。省戶即禁門也。蔡邕獨斷曰,禁中者,門戶有禁,非侍御者不得人,故曰禁中。孝元皇后父大司馬陽平侯名禁,當時避之,故曰省中。

右庚刻木校尉。刻、克同,取金克木。

敘傳,劉氏承堯之後,氏族之世,著乎春秋。左氏昭公二十九年傳,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者,學擾龍於豢龍氏,以事孔甲。師古引士會奔秦,其處者為劉氏,則又其苗裔也。

雕落洪支。謂中山、東平之獄。服虔以為廢退王氏,非。

後漢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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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紀,今此誰賊,而馳鶩擊之乎?注,誰謂未有主也。非,言此何等賊,不足煩主上親擊也。

敢拘制不還,以賣人法從事。言比略賣人口律罪之,重其法也。【惠氏曰】盜律曰,略人、略賣人和賣人為奴婢者死。陳群新律序曰,盜律有和賣,買人案。此則漢律篇有賣人之條。前二年詔曰,敢拘執,論如律。所謂律者,即賣人法也。

質帝紀,先,能通經者各令隨家法。注,儒生為詩者謂之詩家,為禮者謂之禮家。非也。謂如詩有齊魯韓毛。通齊詩者自以為齊詩教授,通魯詩者自以為魯詩教授,韓毛及五經皆然,乃所謂家法耳。魯丕傳言,法異者各令自說師法。徐防傳言,伏見太學試博士弟子,皆以意說,不循【原注】今本誤作修。家法是也。【原注】左雄傳注,儒有一家之學,故稱家。此得之矣。

安帝紀,永初元年九月癸酉,調揚州五郡租米,贍給東郡濟陰、陳留,梁國下邳、山陽。注,五郡謂九江、丹陽、廬江、吳郡、豫章也。揚州領六郡,會稽最遠,蓋不調也。按順帝紀,永建四年,分會稽為吳郡。安帝時未有吳郡,止五郡,無可疑者。注非。【惠氏曰】永初七年,調零陵、桂陽、丹陽、豫章、會稽租米,則會稽非以遠故不調明矣。注兩失之。

馮異遺李軼書,苟令長安尚可扶助,延期歲月,疏不問親,遠不逾近,季文豈能居一隅哉。言季文於更始為親近之臣,當在朝秉政,豈得居此一隅。注失其指,反以為疏遠,非。

景丹傳,邯鄲將帥數言,我發漁陽、上谷兵,我卿應言然。謂邯鄲將帥有此言,我亦聊以此言應之,不能必二郡之果來也。本文自明,注乃謂王郎欲發之,謬矣。

鮑永傳,太守趙興嘆曰,我受漢茅土,不能立節,而鮑永死之,豈可害其子也?永字誤,當作鮑宣。

楊厚傳,陰臣近戚妃黨當受禍。陰臣謂婦人,下文宋阿母是也。注,陰,私也。非。【惠氏曰】案公羊春秋曰,定十四年城莒父。何休曰,或說無冬者,坐受女樂,令聖人去。冬,陰臣之象。則陰臣為婦人審矣。

郎顗傳,思過念咎,務消祇悔。注,祇,大也。非也。按易復,初九,无祇悔。九家本作多,古人多、祇二字通用。【原注】論語,多見其不知量也。正義曰,古人多祇同音。左傳襄二十九年,多見疏也。服虔本作祇。【惠氏曰】案侯果易注云,祇,大。往被陰剝,所以有悔,覺非復故,故无大咎。章懷之訓蓋本侯果。

朱浮傳,自損盛時。損當作捐。【惠氏曰】案文選作捐。

賈逵傳,鄉人有所計爭,輒令祝少賓。【原注】司馬均。注云,祝,詛也。爭曲直者輒言敢祝少賓乎?非也。言敢於少賓之前發誓乎?事之如神明也。古人文簡爾。

鍾離意傳,光武得奏,以見霸。【原注】侯霸。見當作視,古示字。作視謂以意奏示霸也。【惠氏曰】案意別傳曰,光武皇帝得上狀,見司徒侯霸,曰,所使掾史,何乃仁恕為國用心乎如此!則范書略其文耳,視字仍當為見也。

張禹傳,祖父況為常山關長,會赤眉攻關城。按前漢志,常山郡之縣十八,其十二曰關。續漢志無此縣,世祖所省也。其地當即今之故關,建武十五年,徙雁門、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關、居庸關以東。

梁節王暢傳,今陛下為臣收污天下。收污猶左氏傳所謂國君含垢。【惠氏曰】袁紀作收恥,通鑒作受污。案收污猶受垢也。老子德經日,受國之垢,是為社稷主。與國君含垢義同。

李雲傳,當有黃精代見。注,黃精謂魏氏將興也。按云本不知是魏,故下言陳、項、虞、田、許氏爾。黃之代赤,自是五運之序,王莽亦自以為祖黃帝也。

曹騰傳,潁川堂溪趙典等。按蔡邕傳作五宮中郎將堂溪典。注,堂溪,姓也。此文衍一趙字。【原注】趙典本傳是成都人,非潁川。靈帝初,官衛尉卒。又黨錮傳云,唯趙典名見而已。是後漢有兩趙典。

文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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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嗣宗詠懷詩,西遊咸陽中,趙李相經過。顏延年注,趙,漢成帝后趙飛燕也。李,武帝李夫人也。按成帝時自有趙李,漢書谷永傳言趙李從微賤專寵,外戚傳,班倢伃進侍者李平,平得幸,亦為倢伃。敘傳,班倢伃供養東宮,進侍者李平為倢伃,而趙飛燕為皇后。自大將軍【原注】王鳳。薨後,富平定陵侯張放、淳于長等始受幸,出為微行,行則同輿執轡,入侍禁中,設宴飲之,會及趙李諸侍中,皆引滿舉白,談笑大噱。史傳明白如此,而以為武帝之李夫人何哉。

陶淵明詩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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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溪叢語,陶淵明詩云,聞有田子春,節義為士雄。漢書燕王劉澤傳云,高后時,齊人田生游乏資,以書干澤,澤大悅之,用金二百斤為田生壽。田生如長安,求事幸謁者張卿,諷高后立澤為琅邪王。晉灼曰,楚漢春秋云,田生字子春。非也。此詩上文云,辭家夙嚴駕,當往至無終。下文云,生有高世名,既沒傳無窮。其為田疇可知矣。三國志,田疇,字子泰,右北平無終人也。泰一作春。若田生遊說取金之人,何得有高世之名,而為靖節之所慕乎!

遂盡介然分,終死歸田里。是用方望辭隗囂書雖懷介然之節,欲潔去就之分。

多謝綺與甪,精爽今何如?多謝者,非一言之所能盡,今人亦有此語。漢書,趙廣漢為京兆尹,常記召湖都亭長西至界上,界上亭長戲曰,為我多問趙君。注,多問者,言殷勤,若今人千萬問訊也。

李太白詩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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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白飛龍引,雲愁海思令人嗟。是用梁豫章王綜聽雞鳴辭,雲悲海思徒掩仰。胡無人篇,太白入月敵可摧。是用《北齊書•宋景業傳》,太白與月並,宜速用兵。二事前人未注。

太白詩有古朗月行,又云,今人不見古時月。王伯厚引《抱朴子》曰,俗士多云今日不及古日之熱,今月不及古月之朗,是則然矣。而又云,狂風吹古月,竊弄章華臺。又曰,海動山頃古月摧。此所謂古月則明是胡字,不得曲為之解也。然太白用此亦有所本。晉書苻堅載記,古月之末亂中州,洪水大起健西流。此其本也。或曰析字之體止當著之懺文,豈可以入詩乎?蒿砧今何在,山上復有山,古詩固有之矣。【原注】晉書郭璞傳有姓崇者,枸璞於敦,而史臣論日,竟斃山宗之謀。

誰憐李飛將,白首沒三邊。昔人譏其以飛將軍翦截為飛將者,然古人自有此語。後漢書班勇傳,班將能保北鹵不為邊害乎?後魏唐永,正光中為北地太守,數與賊戰,未嘗敗北。時人語曰,莫陸梁,恐爾逢唐將。並以將軍為將。

海上碧雲斷,單于秋色來。單于是地名。通典,麟德元年,改云中都護府為單于大都護府。領縣一,曰金河。有長城,有金河、李陵臺、王昭君墓。舊唐書突厥傳,車鼻既破之後,突厥盡為封疆之臣,於是分置單于、瀚海二都護府。單于都護領狼山、雲中、桑乾三都督,蘇農等一十四州。新唐書言,磧以北蕃州悉隸瀚海,南隸雲中。雲中者,義成公主所居也。頡利滅,李靖徙突厥羸破數百帳居之,以阿史德為之長。眾稍盛,即建言,願以諸王為可汗,遙統之。帝曰,今可汗,古單于也。乃改雲中府為單于大都護府,以殷王旭輪【原注】即睿宗。為單于都護。【原注】裴行儉傳,突厥阿史德溫傅反,單于管內一十四州並叛應之。范希朝傳,單于城中舊少樹,希朝於他處市柳,命軍人種之,俄遂成林。田歸道傳,默啜奏請六胡州及單于都護府之地,則天不許。加紇傳,遺使北收單于兵馬倉糧。通鑒注引宋白曰,唐振武軍,舊單于都護府,即漢定襄郡之盛樂縣也。在陰山之陽,黃河之北,後魏所都盛樂是也。唐平突厥,於此置雲中都護府,後改單于府。新唐書地理志曰,唐之盛時開元、天寶之際,東至安東,西至安西,南至日南,北至單于府。徐九皋詩題曰送部四鎮人往單于,崔顥詩題曰送單于裴都護赴西河,岑參輪臺即事詩輪臺風物異,地是古單于是也。

杜子美詩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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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臨邑舍弟詩,徐關深水府。送舍弟穎赴齊州詩,徐關東海西。徐關在齊境,今不可考。左傳成公二年,齊師敗於鞌,齊侯自徐關入。十七年,齊侯與國佐盟於徐關而復之。

行次昭陵詩,威定虎狼都。注引蘇秦傳秦虎狼之國,甚為無理。此乃用秦本紀贊,據狼弧,蹈參伐。參為白虎,秦之分星也。

往者災猶降,蒼生喘未蘇,謂武韋之禍。指麾安率土,蕩滌撫洪爐,謂玄宗再造唐室也。本於太宗之遺德在人,故詩中及之。錢氏謂此詩天寶亂後作,而改鐵馬為石馬,以合李義山詩昭陵石馬之說,非矣。其朝享太廟賦曰,弓劍皆嗚,汗鑄金之風馬。在此未亂以前,又將何說?必古記有此事而今失之耳。【原注】今昭陵六馬見存,皆琢石為屏,而刻馬於上,其文凸起,非金馬也。乾陵石雁亦然。

奉贈韋左丞丈詩,殘杯與冷炙,到處潛悲辛。顏氏家訓,古來名士多所愛好,惟不可令有稱譽,見役勛貴,處之下坐,以取殘杯冷炙之辱。

高都護驄馬行,安西都護胡青驄。魏書吐谷渾傳,吐谷渾嘗得波斯草馬,放入海,因生驄駒,能日行千里。世傳青海驄者是也。

送蔡希魯還隴右詩,涼州白麥枯。杜氏通典,涼州貢白小麥十石。

天育驃騎歌,伊昔太僕張景順,臨牧攻駒閱清峻,遂令大奴守天育,別養驥子憐神駿。按史言,玄宗初即位,牧馬有二十四萬匹,以太僕卿王毛仲為內外閑廄使,少卿張景順副之。開元十三年,玄宗東封,有馬四十三萬匹,牛羊稱是。上嘉毛仲之功,加開府儀同三司。是景順特毛仲之副爾。今斥毛仲為大奴,而歸其功於景順,殆以詩人之筆而追黜陟之權乎?

哀王孫詩,但道困苦乞為奴。《南史》,齊明帝為宣城王,遣典簽柯令孫殺建安王子真。子真走入床下,令孫手牽出之,叩頭乞為奴,不許而死。

朔方健幾好身手。顏氏家訓,頃世離亂,衣冠之士雖無身手,或聚徒眾。

大雲寺贊公房詩,●●國多狗。韓非子儲說右上,夫國亦有狗。有道之士陳其術,而欲以明萬乘之主,大臣為猛狗,迎而齕之。此人主之所以蔽脅,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原注】《戰國策》江乙以狗喻昭奚恤。

晚行口號,遠愧梁江總,還家尚黑頭。劉辰翁評曰,人知江令自陳入隋,不知其自梁時已達官矣。自梁入陳,自陳入隋,歸尚黑頭,其人物心事可知。著一梁字而不勝其愧矣。詩之妙如此,豈待罵哉。【錢氏曰】《陳書》,姚思廉所修,以江總與姚察同傳,唐人之。重江總如此,以其一代文宗也。子美以總自比,豈有微詞哉。按陳書江總傳,侯景寇京都,詔以總權兼太常卿。臺城陷,總避難崎嶇,至會稽郡,復往廣州,依蕭勃。及元帝平侯景,征總為明威將軍、始興內史。會江陵陷,不行。總因此流寓嶺南積歲。天嘉四年,以中書侍郎征還朝。以本傳總之年計之,梁太清三年己巳,臺城陷,總年三十一。自此流離於外十四五年,至陳天嘉四年癸末還朝,總年四十五,即所謂還家尚黑頭也。總集有詒孔中丞奐詩曰,我行五嶺表,辭鄉二十年。子美遭亂崎嶇,略與總同,而自傷其年已老,故發此嘆爾。何暇罵人哉。傳又云,京城陷,入隋,為上開府。開皇十四年,卒於江都,時年七十六。去禎明三年己酉陳亡之歲義已五年,頭安得黑乎?其臺城陷而避亂本在梁時,自不得蒙以陳氏,何罵之有?且子美詩有云莫看江總老,猶被賞時魚,有云管寧紗帽淨,江令錦袍鮮,有云江總外家養,謝安乘興長,亦已亟稱之矣。【原注】李義山贈杜牧之詩云,前身應是梁江總。此又云何所譏哉!

北征詩,君誠中興主,經緯固密勿。漢書劉向傳引詩密勿從事,師古曰,密勿,猶黽勉。

不聞夏殷衰,中自株褒妲。不言周,不言妹喜,此古人互文之妙。自八股學興,無人解此文法矣。

晚出左掖詩,騎馬欲雞棲。蓋欲效古人敝車羸馬之意。後漢書陳蕃傳,朱震字伯厚。為州從事,奏濟陰太守單匡贓罪,並連匡兄中常侍車騎將軍超。桓帝收匡下廷尉,以譴超,超詣獄,謝三府,語曰,車如雞棲馬如狗,.疾惡如風朱伯厚。雞棲言車小也。余聞之張錦衣紀云。【原注】唐席豫高都公楊府君碑銘曰,獬豸之角初見觸邪,雞棲之車遠聞疾惡。

垂老別詩,土門壁甚堅,杏園度亦難。土門在井陘之東,【原注】今獲鹿縣西南十里。杏園度在衛州汲縣。臨河而守,以遏賊,使不得度,皆唐人控制河北之要地也。《舊唐書》,郭子儀自杏園渡河,圍衛州。史思明遣薛岌圍令狐彰於杏園。李忠臣為濮州刺史,移鎮杏園渡。今河南徙,而故跡不可尋矣。唐崔峒送馮將軍詩,想到滑臺桑葉落,黃河東注杏園秋。

秦州雜詩,西戎外甥國。注引吐蕃表稱外甥為證。按《冊府元龜》載吐蕃曰書皆自稱外甥,稱上為皇帝舅。開元二十一年,從公主言,樹碑於赤嶺,其碑文曰,維大唐開元二十一年,歲次壬申,舅甥修其舊好,同為一家。則盟誓之文詔敕之語已載之矣。

胡舞白題斜。按《南史》,裴子野為著作舍人,時西北遠邊有白題國,遣使繇岷山道入貢。此國歴代弗賓,莫知所出。子野曰,漢潁陰侯斬白題將一人。服虔注云,白題,胡名也。然則白題乃是國名。【原注】梁武帝普通三年,白題國遣使獻方物。《冊府元龜》,白題國在滑國東。而此詩以為白額,儻亦詞家所謂借用者乎?【楊氏曰】雕題黑齒,亦謂刺其額也。

喜聞官軍已臨賊境二十韻,家家賣釵釧,准擬獻香醪。南史庾杲之傳,杲之嘗兼主客郎,對魏使。使問杲之曰,百姓那得家家題名帖賣宅。答曰,朝廷既欲掃蕩京洛,克復神州,所以家家賣宅耳。

送鄭虔貶台州司戶詩,酒後常稱老畫師。舊唐書閻立本傳,太宗嘗與侍臣學士泛舟於春苑池中,有異鳥隨波容與,召立本,令寫鳥。閣外傳呼云,畫師閻立本。 寄岳州賈司馬六丈巴州嚴八使君詩,賈筆論孤憤,嚴君賦幾篇。是用史記賈誼至長沙吊屈原事。漢書藝文志,嚴助賦三十五篇。

古人經史皆是寫本。久客四方,未必能攜,一時用事之誤自所不免,後人不必曲為之諱。子美寄岳州賈司馬六丈巴州嚴八使君詩,弟子貧原憲,諸生老伏虔。本用濟南伏生事,伏生名勝,非虔。後漢有服虔,非伏也。示獠奴阿段詩,曾驚陶侃胡奴異。蓋謂士行有胡奴,可比阿段。胡奴,侃子範小字,非奴也。【原注】又如上兜率寺詩,何容好不忘。當是周容,見葉少蘊避暑錄話。

佐還山後寄詩,分張素有期。後魏高允徵士頌,在者數子,仍復分張。北史,蠕蠕阿那瓌言,老母在彼,萬里分張。後周庾信傷心賦,兄弟則五郡分張,父子則三州離散。

蜀相詩,三顧頻繁天下計。入衡州詩,頻繁命屢及。蜀志費禕傳,以奉使稱旨,頻繁至吳。晉書刑法志,詔旨使問頻繁。山濤傳,手詔頻繁。文選庾亮讓中書令表,頻繁省闥,出總六軍。潘尼贈張正治詩,張生拔幽華,頻繁登二宮。陸雲夏府君誄,頻繁幃幄。答兄平原書,錫命頻繁。【原注】唯費禕、山濤二傳作煩,蓋後人減筆書爾。【錢氏曰】頻煩,漢人語。蜀志、《晉書》及庾亮皆仍用之。史通書志篇,頻煩互出。雜說篇,詔策頻煩。皆取頻仍之義。亦作頻繁。頻繁,雙聲字。繁煩,音相同,故亦通用,非由後人減筆。

題郭明府茅屋詩,頻驚適小國。左傳僖公十七年,楚文王戒申侯,無適小國。 寄韓諫議詩,色難腥腐餐楓香。漢書佞幸傳,太子齰癰而色難之。

送李卿詩上四句謂李卿,下四句乃公自道。晉山雖自棄,是用介之推入緜上山中事。

傷春詩,大角纏兵氣。後漢書董卓傳贊,矢延王輅,兵纏魏象。

鉤陳出帝畿。《水經注》,紫微有鉤陳之宿,主鬥訟兵陳。

耆舊把天衣。南齊書輿服志,袞衣,漢世出陳留襄邑所織。宋末用繡及織成,齊建武中,乃彩畫為之加飾金銀薄,時亦謂天衣。梁庾肩吾和皇太子重雲殿受戒詩,天衣初拂石,豆火欲然薪。唐姚元景光宅寺造佛像贊,姜被承歡,曳天衣而下拂。

贈王二十四侍御詩,女長裁褐穩,男大卷書勻。南齊書張融傳,與從叔征北將軍永書曰,世業清貧,民生多待。榛栗棗修,女贄既長。束帛禽鳥,男禮已大。勉身就官,十年七仕。不欲代耕,何至此事?

八哀詩,長安米萬錢。漢書高帝紀,關中大饑,米斛萬錢。食貨志,米至石萬錢。

解悶詩,何人為覓鄭瓜州。公自注,今鄭秘監審。劉辰翁曰,因金陵有瓜州,號鄭瓜州。謬甚。按瓜洲唐時屬潤州,非金陵。【原注】別有考,在第三十一卷。且其字作洲,非州也。本文並無金陵。即令秘監流寓金陵,遂可以二百里外江中之一洲為此君之名號乎?唐書地理志,瓜州,晉昌郡,下都督府。武德五年析沙洲之常樂置,屬隴右道。蕭嵩傳,開元十五年,吐蕃陷瓜州,執刺史田元獻,以嵩為兵部尚書、河西節度使。嵩奏以命張守珪為瓜州刺史,修築州城,招輯百姓,令其復業。張守珪傳,以戰功加銀青光祿大夫,仍以瓜州為都督府,以守珪為都督。岑參為宇文判官詩,君從萬里使,聞已到瓜州。蓋必鄭審嘗官此州,故以是稱之,今不可考矣。

夔府書懷詩,蒼生可察眉。列子,晉國苦咨,有郄雍者,能視盜之貌,察其眉睫之間而得其情。

觀公孫大娘姑子舞劍器行序記於郾城觀公孫氏攤劍器渾脫。舊唐書郭山惲傳,中宗引近臣宴集,將作大匠宗晉卿舞渾脫。胡三省注通鑒,長孫無忌以鳥羊毛為渾脫氈帽,人多效之,謂之趙公渾脫,因演以為舞。中宗神龍二年三月,并州清源縣尉呂元泰上疏言,比見都邑坊市,相牢為渾脫、駿馬、胡服,名為蘇莫遮,非雅樂也。

遣懷詩,元和辭大爐。揚雄解難,陶冶火爐。

秋興詩,直北關山金鼓震。史記封禪書,遂因其直北立五帝壇。

波漂菰米沈雲黑。梁庾肩吾奉和皇太子納涼梧下應令詩,黑米生菰葉,青花出稻苗。

久居夔府將適江陵四十韻,擺闔盤渦沸。鬼谷子有捭闔篇,捭、擺古今字,通。

哭李尚書詩,奉使失張騫。舊唐書蔣王惲傳,惲孫之芳,幼有令譽,頗善五言詩,宗室推之。開元末,為駕部員外郎。天寶十三載,安祿山奏為范陽司馬。祿山反,自拔歸西京,授右司郎中。歷工部侍郎,太子右庶子。廣德元年,遣之芳,兼御史大夫,使吐蕃,被留境上。二年而歸,除禮部尚書,尋改太子賓客。

秋色調春萆,王孫若個邊。五臣註文選招隱土曰,屈原與楚同姓,故云王孫。

宴王使君宅詩,留歡卜夜閒。閒字當從月,甫父名閑,自不須諱此閒字。說文閒,隙也。閒暇之閒本從隙生義,衹是一字。至日遣興詩,朱衣只在殿中閒。音異字同。

韓文公詩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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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文公游青龍寺贈崔大補闕詩,側耳酸腸難濯澣。是用詩柏舟如匪澣衣。秋懷詩,戚戚抱虛警。是用陸士衡嘆逝賦節循虛而警立。注皆不及。

通鑒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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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於民而食人二雞子。賦於民而食者,取之於民也。人二雞子者,每人令出二雞子也。胡氏未注。

幾能令臧三耳矣。言幾令人以為實有三耳。

漢武帝太初三年,膠東太守延廣為御史大夫。注,延廣,史逸其姓。按延即姓也。三十九卷鄭人延岑注,延,姓。岑,名。四十五卷有京兆尹南陽延篤。

諸葛亮出師表云,後值傾覆,受任於敗軍之際,奉命於危難之間,爾來二十有一年矣。所謂敗軍乃當陽長阪之敗。其云奉命則求救於江東也,注乃云,事見上卷文帝黃初四年。非。

虞翻作表示呂岱,為愛憎所白。【原注】語出吳書。注曰,讒佞之人有愛有憎,而無公是非,故謂之愛憎。愚謂愛憎,憎也。言憎而並及愛,古人之辭寬緩不迫故也。又如得失,失也。史記刺客傳,多人不能無生得失。利害,害也。史記吳王濞傳,擅兵而別,多佗利害。緩急,急也。史記倉公傳,緩急無可使者。游俠傳,緩急,人之所時有也。成敗,敗也。後漢書何進傳,先帝嘗與太后不快,幾至成敗。同異,異也。吳志孫皓傳注,蕩異同如反掌。晉書王彬傳,江州當人強盛時,能立異同。贏縮,縮也。吳志諸葛恪傳,一朝贏縮,人情萬端。禍福,禍也。晉歐陽建臨終詩,潛圖密己構,成此禍福端。皆此類。

庾亮出奔,左右射賊,誤中舵工,應弦而倒。船上咸失色,欲散。亮不動,徐曰,此手何可使著賊。注曰,言射不能殺賊,而反射殺舵工。自恨之辭也。非也。亮意蓋謂有此善射之手,使著賊身,必應弦而倒耳。解嘲之語也。

宋明帝泰始三年,沈文秀攻青州刺史明僧暠。帝遣輔國將軍劉懷珍浮海救之,進至黔陬。文秀所署長廣太守劉桃根將數千人戍不其城。懷珍軍於洋水,遣王廣之將百騎襲不其城,拔之。注云,洋水即巨洋水。按不其城在今即墨縣西南,而巨洋水乃今之巨蔑河,在臨朐、益都、壽光三縣之境,與黔陬、不其相去三四百里,安能以百騎而襲取之乎?《水經注》云,拒艾水出黔陬縣西南拒艾山,又謂之洋洋水。膠州志曰,洋河在州南三十里,發源鐵橛山,東流入海。此即懷珍所屯軍處耳。

梁武帝大通二年,魏爾朱榮欲討山東群盜,請敕蠕蠕主阿那瓌發兵,東趨下口,以躡其背。注云,下口,蓋指飛狐口。非也。此即居庸關下口。一百六十六卷注曰,幽州軍都縣西北有居庸關,濕餘水出上谷沮陽縣之東南,流出關,謂之下口。

周主從容問鄭譯曰,我腳杖痕,誰所為也?對曰,事由烏丸軌、字文孝伯。謂由此二人也。下云因言軌捋鬚事,亦是譯言之也。故軌見殺而孝伯亦賜死。注以字文孝伯屬下讀,而云孝伯何為出此言,誤矣。【汝成案】此條亦見前卷談氏說。

突厥立劉武周為定楊可汗。注云,將使之定揚州。非也。楊者,隋姓。下條云,劉武周為定楊天子,郭子和為平楊天子。猶言定隋、平隋爾,楊字從木。

武后永昌元年二月丁酉,尊魏忠孝王曰周忠孝,太皇妣曰忠孝太后。文水陵曰章德陵,咸陽陵曰明義陵。注云,武氏之先葬文水,士彠及其妻葬咸陽。非也。后父士彠葬文水,母楊氏葬咸陽。後章德改名昊陵,明義改名順陵,其碑文云然。

劉肅大唐新語,中宗宴興慶池,侍宴者並唱迴波詞。給事中李景伯歌曰,迴波詞,持酒卮。微臣職在箴規,侍宴既過三爵,喧嘩竊恐非儀。首二句三言,下三句六言,蓋迴波詞體也。今通鑒作迴波爾時酒卮,恐傳寫之誤。【錢氏曰】考孟棨本事詩載沈儉期云,迴波爾時儉期,流向嶺外生歸。又優人云,迴波爾時栲栳,怕婦也是太好。俱以迴波爾時四字開端,與景伯詞同。大唐新語作迴波詞,持酒卮,當是傳寫之誤。顧氏轉引為據,翻疑通鑒有誤,豈其然乎。

唐穆宗長慶元年,劉總奏分所屬為三道,以幽、涿、營為一道,平、薊、媯、檀為一道,瀛、莫為一道。注云,營州治柳城,道里絕遠。劉總奏以為一道,必有說。按新唐書地理志,營州,柳城郡。萬歲通天元年,為契丹所陷。聖暦二年,僑治漁陽。開元五年,又還治柳城。意者中唐之世,復僑治於幽薊之間。而史家自天寶亂後,於東北邊事略而不詳,故今無所考耶。

李茂貞不敢稱帝,但開岐王府,置百官,名其所居為宮殿,妻稱皇后。注曰,自為岐王,而妻稱皇后。妻之貴,逾於其夫矣。竊謂此事理之必不然,皇后乃王后之誤。【楊氏曰】錢氏不敢稱帝,而其國書書曰崩、曰世皇云云,則不敢稱帝者,旁人之詞也。名室曰宮殿,妻曰皇后者,其志也。

後漢高祖紀,吳越內牙指揮使諸溫。注,漢書地理志琅邪郡有諸縣,蓋以邑為氏也。非。按越有大夫諸稽郢。

周太祖廣順元年,慕容彥超遣使入貢。帝慮其疑懼,賜詔慰安之,曰,今兄事已至此,言不欲繁,望弟扶持,同安億兆。今兄者,太祖自謂也。事已至此,謂為眾所推而即帝位也,觀下文稱之為弟,語意相對,可知注以漢祖為彥超之兄,改作令兄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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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集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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