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处职能
外观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处职能 制定机关: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6日 |
http://zrzygh.km.gov.cn/c/2021-07-06/3552299.shtml |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法规规章起草、立法协调、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政策法规、政府规章工作。
(三)组织起草有关自然资源管理、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工作。
(四)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六)承担行政复议、仲裁、诉讼和听证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八)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局机关反恐怖专项工作。
(十) 负责联系、协调机关法律顾问团队工作。
(十一)负责对以局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牵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参与局机关涉及法律法规业务会审。
(十二)信访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信访、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十三)政务公开工作。拟订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组织局机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的管理。
(十四)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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