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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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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制定机关: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6日
http://zrzygh.km.gov.cn/c/2022-01-06/4216589.shtml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

(一)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2021年,保障了我市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项目8个;分两批次上报了全市14个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成果,并按要求提供举证图斑。

(二)推进耕地“非农化”问题处置。我局制定了昆明市防止耕地“非农化”工作方案,采取技术手段对全市耕地“非农化”情况开展技术检测。

二、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和土地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建设

(一)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2021年全市编制《成片开发方案》49件,涉及成片开发区域面积10.65万亩。

(二)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2021年国务院与省政府共批准建设用地约5万亩,重点保障了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水库淹没区(昆明市部分)、宜良至石林高速公路、机场北高速公路、寻甸至沾益高速公路、晋宁至红塔区高速公路、东川区海绵城市建材厂等重点项目用地。

(三)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2021年全市共批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8件,涉及拆旧复垦规模约318公顷。

(四)完成本年度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编制,核实全市土地、矿产、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情况,并开展了相关价格体系建设。

三、开展规划编制,绘制城乡建设蓝图

(一)继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省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要求,形成《昆明市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建立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完成验收;构建昆明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实现多部门项目审批业务协同。

(二)积极推进控规修编审查工作。着力推进中心城区16个片区控规修改的审查报批工作,共办理产业类、公服类以及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等51件项目控规修改的审查报批。

(三)开展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开展十大工程“城市设计”项目编制工作,印发了《昆明市城市设计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昆明总体城市设计》专题研究、《昆明城市建筑色彩控制导则》专项修编、《环滇池空间形态与城市天际线控制规划》专项修编、《“一江一路”(盘龙江、北京路)重点片区城市设计与控规优化》共计4项城市设计编制工作。二是编制完成《主城与呈贡新城连接大道规划方案研究》。

(四)推进“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局制定了《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的工作方案》,组织编写完成《昆明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牵头完成村庄规划编制联络服务站的组建工作,多措并举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组织推进多层次村庄规划试点工作。

四、强化审查监管,优化审批服务

(一)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审查制度改革。在全市主城五区及开发区范围内推行承诺制和豁免制,印发了《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承诺制和豁免制的通知(试行)》。

(二)全面加强环滇池及阳宗海周边建设项目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滇池及阳宗海周边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所涉区域内项目的功能、业态、建筑布局等进一步明确了要求。

五、着力化解全市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保障群众利益

经清理排查,全市共排查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数1105个、涉及户数约87.9807万户,已化解项目数1011个、化解涉及户数约81.3314万户。全市已化解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91.49%,已化解户数占总户数的92.44%,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化解政策和方式受省厅推荐全省范围推广,对全省此项化解工作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

(一)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情况,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对环滇池周边滇池二、三级保护区内建(构)筑物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甄别,与省生态环境厅开展“背靠背”排查、“面对面”协商,形成滇池二、三级保护区建(构)筑物排查甄别确认表、整改方案、验收销号方案。

(二)按照“离湖布局、远湖发展”的规划要求,从“规划减量”入手,启动环滇池临湖区域东岸及南岸段、三个半岛片区、西岸及北岸段控规梳理。

七、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

报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指引的通知》;报请市政府同意并由市名城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历史建筑测绘工作的通知》,在省内率先开展历史建筑图则编制;编制完成《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2020)》,现已提交市人大征求意见、市政协民主协商;编制完成《昆明市域历史镇村保护体系规划》。

八、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统筹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编制完成《昆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初稿;完成昆明市矿业权智能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了837个过期矿业权清理核实工作,共完成矿业权登记17件,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4499万元;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筛选了符合条件的6家省级绿色矿山,对已进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管理信息系统中的10个国家级绿色矿山开展了实地复核。

九、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成立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昆明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今年全市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681个,针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两卡一书”3.77万份,安排落实群测群防监测员3302人。全市组织实施了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点120处。

十、提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治理能力

全面启动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昆明段)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县级、市级、省级验收工作;禄劝、东川共完成修复治理面积183公顷。经自然资源部批准,成功申报西山区、宜良县、寻甸县、空港经济区4个县、区(开发区)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十一、建设测绘坐标基准

完成“昆明2000坐标系”的启用工作,同步编制了《昆明2000坐标系成果转换实施方案》和《昆明2000坐标系转换技术要求》。推进昆明市现代测绘坐标基准体系二期建设,在一期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外扩,计划建设成覆盖全市域21000平方千米的高程基准和重力基准。

十二、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摸清底图底数

(一)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我局已完成了“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专项调查、坝区范围核实专项调查工作;完成市、县两级流量平衡表对比验证及相关成果上报省级核查工作;完成市、县两级“三调”自然资源整合专项及相关成果上报工作;已完成市、县两级数据库系统及共享应用平台验收工作。

(二)开展勘测定界流程再造工作。印发了《昆明市勘测定界实施细则(试行)》,昆明市土地勘测定界智慧审批平台自今年8月起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市、县两级全电子化审查。

(三)建设昆明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智慧管理系统。启动昆明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智慧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计划通过分批建设,着力实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一库,一平台,一套标准体系”建设目标。

十三、加强法治化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加强普法宣传,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重大法治宣传教育特殊时段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二)开展法规规章立法修订工作。先后开展了《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条例》、《昆明市生态基本控制线管理条例》、《昆明市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昆明市测绘管理规定(修订)》、《昆明市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等多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和修订工作。

(三)加强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和执法监察。结合卫片执法和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变化图斑核查工作,对违法占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在核查判定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对必须拆除的违法用地,坚决快速拆除恢复;对需要完善手续的用地,抓紧报批、审批、备案工作。针对土地和矿产督察列为典型问题的案件,做到逐项督导、优先整改,举一反三、先查先改。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有效遏制违法用地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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