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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鑑/卷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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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明通鑑
卷十四
江西永甯知縣當塗 夏燮編輯
卷十五
【紀十四】起昭陽協洽,盡旃䝉作噩,凡三年。

成祖啟天弘道高明肇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永樂元年(癸未,一四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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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己卯朔,上御奉天殿受朝賀,宴文武羣臣及屬國使。

乙酉,享太庿。

辛卯,大祀天地于南郊。

上之即位也,周王橚、齊王榑、代王桂、岷王楩,前為建文竄逐者,皆復其爵。至是,詔仍故封,各令之國。谷王橞改封長沙。上以其開門迎降,尤德之,賜樂七奏,衛士三百。尋,又增歲祿二千石。

癸巳,命保定侯孟善填遼東。丁酉,授宋晟為平羌將軍,填甘肅。晟討涼州、廣西番苗有功。建文初,命填甘肅。至是,以上即位,入朝進後軍左都督,仍遣還。【攷異】据《明史紀》書晟填甘肅。證之《晟傳》,蓋昇本以建文時填甘肅。至是,因入賀,復還鎮也。今參《晟傳》書之。

是月,擢陳瑛左都御史。

詔以北平為北京。二月,庚戌,設北京留守,行後軍都督府,行部國子監。改「北平」曰「順天府」。

乙卯,遣御史分巡天下。自是,遂為永制。

丁巳,遣官設奠于先師。

戊午,祭太社太稷。

己未,貽書韃靼可汗郭勒齊舊作鬼力赤。初,元自特古斯死五,傳至坤特穆爾,咸被弒。後郭勒齊篡而代之,自稱可汗。上即位,遣使諭以通好,賜銀幣竝及其知院阿嚕台等。是時,郭勒齊與衛喇特相仇。舊作瓦剌,《輯覽》「衛」一作「威」。往來塞下,上敕邊將嚴兵備之。

徙封甯王權于南昌。初,甯王之被誘入關也,上許以事成中分天下。比即位,太甯城已空,王乞改南,奏請蘇州,上曰:「幾內也。」請錢唐,上曰:「皇考以予五弟。」不果,建文無道,以王其弟,亦不克享其它善地。惟弟擇焉,遂封之南昌。上親製詩送之,詔即布政司為王邸。

癸亥,耕耤田。

乙丑,遣司禮太監侯顯使西域,徵番僧也。初,西域烏斯藏攝帝師納木扎勒巴勒藏布舊譯見三卷。,以洪武五年朝貢至京師,太祖禮而歸之。十四年復貢。時納木札勒巴勒藏布已卒。有僧哈里瑪舊作哈立麻,國人以其有道術,稱之為「尚師」。上在燕邸,知其名,欲致一見,乃命顯偕僧智光,齎書幣,往徵之,竝選壯士健馬護行。自是,中官銜命異域者,先後接踵矣。【攷異】《本紀》「二月,遣使徵尚師哈立麻于烏斯藏。」使即侯顯也。然《紀》不書侯顯,而于九月遣中官馬彬使爪哇,則云初遣中官。是以遣中官出使實始于馬彬。然則前此所遣之侯顯非中官乎?徵尚師于烏斯藏非出使乎?又證之《鄭和傅》言「成祖銳意通四夷,奉使多用中貴。西洋則和及王景宏;西域則李達;迆北則海童;而西番則率使侯顯。今以先後攷之。中官出使之始于顯,明甚。而《本紀》但書遣使,不書中官侯顯。惟《輯覽》及《三編》以顯為中官出使之始,故其目云「未幾,又遣馬彬爪哇、蘇門荅剌諸國,李興使暹羅,尹慶使滿剌加柯枝諸國。」于是,中官銜命異域者,四出紛紛矣。今据《三編》書之。又按《顯坿傳》言,顯出使在是年之四月,與《本紀》書二月遣使不合。或者以二月奉詔,四月始行,故《紀》、《傳》互異耳。《輯覽》亦系之四月。惟《重修三編》改入二月,据《實錄》也。今從之。

己巳,振北京六府饑。

辛未,命三法司五日一引奏罪囚。

壬申,詔瘞戰地暴骨。

甲戌,命高陽王高煦備邊開平。

是月,改戶部尚書郭資、刑部尚書雒僉為行部尚書。

三月,庚辰,命江陰侯吳高鎮大同。

壬午,改北平行都司為大甯都司,徙保定。初,太祖封甯王于大甯,以守北藩。馮勝之征納克楚也,築大甯、寬和、會州、富峪四城。納克楚既降,尋置泰甯、福餘、朶顏三衛于烏梁海舊作兀良哈,以居塞下之降附者。而置北平行都司于大甯治焉。靖難師起,刼甯王以歸,選三衛士卒三千人入關助戰,數有功。天下既定,遂割大甯畀之,以償其勞。于是,洪武間所築諸城悉廢,竝調營州五屯衛及東勝左右衛,悉遷之內地。而遼東宣府之聲援,一旦為之隔絕。

戊子,命平江伯陳瑄督海運,餉北京、遼東。初,洪武間,遼東及迆北諸路用兵,悉資海運,以餉軍士。至三十年,以遼餉贏羨,令遼軍屯種其地,而罷海運。至是,上以北方軍儲不足,命瑄與都督僉事宣信,皆充總兵官,帥舟師由海道運糧四十九萬石于遼東、北京。自是,歲以為常。

甲午,振直隸、北京、山東、河南饑。時編修楊溥上疏言:「洪武間,定制每縣四境設倉,以官鈔䨀穀儲備,荒歲之需,振貸斂散,皆有成規。又于縣之各鄉開濬陂塘,修築濱江近河隄岸,以備水旱,此皆萬世之利。自有司雜務日繁,便民之事,卒不暇及。一遇災荒,莫知所措。近聞南方官倉儲穀十處九空,甚至倉亦無存。原開陂塘多被土豪侵占及堙塞為私田,隄岸坍塌,閘壩損壞,皆為農患。大氐,親民之官得其人,則百廢興;不得其人,則百弊興。伏望命部行移各布政司,令有司遵依舊制,竝加整理。除近被災傷外,凡豐稔之處,于現有官鈔支糴穀粟,儲以備荒。郡縣考滿,吏部計績以定殿最。各按察司分巡官及巡按御史,竝取勘實蹟,歲終奏聞。有欺蔽怠事者,罪之。庶幾,祖宗䘏民良法,不為小人所壞矣。」疏入,從之。

是月,北鹵寇遼東。三萬衛都指揮沈永不能禦,又不奏聞。上怒其欺蔽,誅之。

瀋陽軍士唐順上書請開衛河。其畧言:「衛河,源出衛輝府輝縣西北,經衛輝城抵直沽入海。距黃河,陸路纔五十餘里。若開衛河,而距黃河百步,置倉廒,受南運糧餉,至衛河交運,公私兩便。」上命廷臣議之,未及行。

夏,四月,丁未朔,享太庿。

初,安南黎季犛復弒主日焜,立其子顒。已,又弒之,而立顒弟[安火]。[安火]時方在襁褓中,【攷異】《三編》質實云「《成祖實錄》載陳天平奏云:『臣,天平,前安南王烜之孫,奣之子,日煃之弟也。日煃卒,弟璥立,子睍繼之。睍子顒,顒子[安火],皆季犛所弒,與史傳小異。季犛欲篡其國,復弒案,大殺陳氏宗族,遂自立更姓名曰胡一元,名其子蒼曰胡奃,謂出帝舜裔胡公後,僭園號大虞,年號元聖。尋,自稱太上皇,傳位于奃。是時,靖難師起,安南自帝其國,匿不以聞。及上即位,遣官詔告其國,奃懼,遣使奉表朝貢。及是,至京師,表文自署權理安南國事,詭言:「陳氏嗣絕。臣陳氏甥,為眾所推,權理國事,于今四年,乞賜封爵。」事下禮部,部臣疑之,請遣官廉訪。上乃命行人楊渤等賫敕,諭其陪臣、耆老詢以陳氏繼嗣之有無及胡奃推戴之誠偽,令具實以聞。

己酉,命戶部尚書夏原吉巡視浙西,治嘉、湖、蘇、松水患。時,諸郡頻罹于水患,敕有司治之無功。原吉既至,循覽水勢,上言:「浙西諸郡,蘇、松最居下流,嘉、湖、常三郡頗高,環以太湖,綿亘五百餘里。納杭、湖、宣、歙溪澗之水,散注澱山諸湖,以入三泖。頃為浦港堙塞,漲溢害稼。拯治之法,在濬吳淞諸浦。按吳淞江袤二百餘里,廣百五十餘丈,西接太湖,東通海,前代常疏之。而當潮汐之衝,旋疏旋塞。自吳江長橋抵下界浦,百二十餘里,水流雖通,實多窄淺。從浦抵上海南倉浦口,百三十餘里,潮汐淤塞,已成平陸;灩沙游泥,難以施工。嘉定劉家港,即古婁江,徑入海,常熟之白茆港,徑入江,皆廣川急流。宜疏吳淞南北兩岸、安亭等浦,引太湖諸水入劉家、白茆二港,使其勢分。松江大黃浦乃通吳淞要道,今下流遏塞難濬。旁有范家浜,至南倉浦口徑達海。宜浚令深闊,上按大黃浦,以達泖湖之水,庶幾復《禹貢》「三江入海」之舊。水道既通,乃相地勢,各置石閘,以時啟閉。每歲水涸時,預修圩岸,以防暴流,則水患可息。」上命發民丁開濬。原吉晝夜徒步,以身先之。

癸亥,萬壽節,宴百官,詔預定位次。

辛未,岷王楩有罪。楩之廢于建文也,西平侯沐晟,實奏其過。上即位,召還漳州,使復其國。而楩遂與昇交惡,上兩戒敕之。楩枕湎廢禮,擅收諸司印信,殺僇吏民。上怒,奪其冊寶。已,念其幽繫久,復予之,僅示薄懲,降其官屬。而楩仍不俊。

甲戌,命襄城伯李濬填江西。時,永新盜起,濬捕其為首者誅之,尋召還。【攷異】据《明史·濬傳》,蓋討永新賊也。今据書之。

是月,申定金銀交易之禁,循洪武舊制,通鈔法也。自鈔法行定制,民間交易錢鈔兼收,而商賈大率重錢輕鈔。至是復申,其禁犯者,以奸惡論。其鈔楮昏爛者,許赴行在庫倒換新鈔。然收受艱難,故法雖嚴,而禁不行。

五月,丁丑,除天下荒田未墾者額稅。

癸未,宥死罪以下,遞減一等。

丙戌,以太祖忌日,謁祭孝陵。

庚寅,山東蝗,命有司捕之。未幾,河南蝗,詔免今年夏稅。

乙末,敕諭烏粱海。

是月,再論靖難功。封駙馬都尉袁容、李讓,皆為侯。又以淇國公丘福等議,封郡督僉事李彬為侯,陳亨子懋、王真子通等六人,皆為伯。

殺右副郡御史黃信。時,尚書李至剛妻父麗重,法當誅。至剛乞免于上,上曰:「法司鞠獄輕重,外人何由知之。」對曰:「此黃信為臣言。」上怒,命錦衣衛鞠有實,遂誅。【攷異】《明史·紀》不載。《皇明通紀》系之四月。《國史紀聞》系之五月。按殺信事,見《李至剛傳》。傳言「信,右都御史」,而《七卿年表》不書《年表》于副都僉都例,不入。。《紀聞》以為右副都御史是也。李至剛,諸書皆作右通政。證之《本傳》。至剛于去年十二月,自右通政進禮部尚書。今据書之。

六月,壬子,代王桂有罪。上賜璽書戒之,曰:「聞弟縱戮取財,國人苦之,告者數矣。且王獨不記建文時耶?」尋,詔有司:「自今,王府不得擅役軍民,斂財物。聽者竝治之。」【攷異】《本紀》書削其護衛。證之《諸王傳》,代王有罪,降敕戒諭在是年之十一月。其下文云:「召入朝,不至,再召,中途遣還。革其三護衛。」則是戒諭在十一月,削護衝又在明年,蓋王妃為仁孝皇后之妹,上特優容之。《傅》中所記,本之《實錄》。今据《本紀》系之是月而刪去「削護衛」字。

癸丑,遣給事中御史分行天下,撫安軍民。有司奸貪者,逮治之。

丁巳,上皇考尊諡曰「太祖聖神文武欽明啟運峻德成功統天大孝高皇帝」,皇妣曰「孝慈昭憲至仁文德承天順聖高皇后」。【攷異】此成祖改上之諡號,非後定之二十字。今据書之。

曹國公李景隆等修《太祖實錄》成,上之。

戊辰,命武安侯鄭亨充總兵官,帥武城侯王聰、安平侯李遠填宣府。亨,密雲降將也。從上戰,數有功,歷遷中府左都督,遂封侯。亨至邊,度宣府萬全,懷來形便,每數堡相距中,擇一堡可容數堡士馬者,為高城深池,浚井蓄水。謹瞭望,寇至,夜舉火,晝鳴礮,併力堅守,規畫周詳,後莫能易。

秋,七月,庚寅,復貽書諭郭勒齊。

八月,己巳,發流罪以下墾北京田。

甲戌,徙直隸、蘇州等十郡,浙江等九省富民實北京。

九月,癸未,命寶源局鑄農器給山東被兵窮民。

庚寅,遣中官馬彬使爪哇、蘇門荅剌,李興使暹羅等國。【攷異】《本紀》遣彬出使在是月。是年,中官出使外域者,凡四人:侯顯,在二月,馬彬在九月,《紀》皆書之。惟李興、尹慶不見。證之《外國傳》,興使暹羅在九月,是與彬以同月命也。慶出使滿剌加柯枝在十月。今据《傳》分月書之。又傳言彬使爪哇,便道使蘇門荅剌,又使西洋瑣里國。是彬出使凡三國也。

乙未,奪歷城侯盛庸爵。初,上命庸鎮淮安,旋移山東。庸常不自安,都御史陳瑛誣以心懷里謀,遂削爵下獄。庸尋自殺。瑛自廣西召還,攝臺憲事,天性殘忍,受上寵任,益務深刻,專以搏擊為能。甫蒞事,即言:「陛下應天順人,萬姓率服。而廷臣有不順命、效死建文者,如侍郎黃觀、少卿廖昇、修撰王叔英、紀善周是修、按察使王良、知縣顏伯瑋等,其心與叛逆無異,請追僇之。」上曰:「朕誅奸臣,不過齊、黃數輩。後二十九人中,如張紞、王鈍、鄭賜、黃福、尹昌隆,皆宥而用之。況爾所言,有不預此數者,勿問。」後瑛閱方孝孺等獄詞,遂簿觀、叔英等家,給配其妻女、疏族、外親莫不連染。大理少卿胡閏之獄,所籍數百家,號冤聲徹天。兩列御史皆掩泣,瑛亦色慘,語人曰:「不以叛逆處此輩,則吾等為無名。」于是諸忠臣遂無遺種。及擢任左都,益以訐發為能。自劾庸後,以次及諸勳戚,中外文武無不側目重足矣。

庚子,岷王楩復有罪,削其護衛。

是月,鎮守雲南西平侯沐晟奏車里宣撫司土宮刁暹答侵威遠地,虜其知州,請發兵討之。上謂兵部曰:「兵易動難安。一或輕舉傷人必多,且人有不善,以理告諭,未必不從。如其不從,加兵未晚。」乃敕晟遣人諭之。刁暹荅果悔愳,乃還所虜知州及威遠之地,遣人入貢方物謝罪。

冬,十月,乙巳朔,享太庿。

上之即位也,遣使詔諭外蕃諸國,日本預焉。日本王源道義遣使表貢方物至甯波。禮官李至剛奏:「故事,番使入中國,不得私揣兵器鬻民,宜敕所司覈其舶,諸違禁者,悉籍送京師。」上曰:「外夷修貢履險蹈危,所費實多,有所齎以助資斧,亦入情,豈可概拘以禁令。至其兵器,亦准時直市之,毋阻向化。」

乙卯,日本使者至京師,上優禮之,遺官護送還國,竝賚道義冠服,龜紐金章及錦綺紗羅,細軟之物。

是月,遣中官尹慶使滿剌加柯枝等國。

十一月,乙亥朔,頒曆于朝鮮諸國,著為令。

壬辰,罷遣浚河民夫,召夏原吉還。

甲午,北京地震。是時,山西、甯夏亦震。

乙未,命六科辦事官言事。上初即位,欲周知民隱,命吏部尚書蹇義等「凡郡縣考滿至京,選其識達治體者,令于六科辦事俾各言所治郡縣事,卒無言者。」上諭給事中朱原貞等曰:「郡、縣之間豈無一事可言?今在朕左右,尚猶默默。況還在干萬里外乎?卿等可以朕意諭之。何利當興,何弊當革,皆勿隱。若今不言,有他人言之,則無所逃罪矣。」

丙申,征南將軍韓觀討廣西山賊,平之。觀為忠壯侯成之子。生長兵間,有勇略。洪武間,歷平湖南、廣西諸蠻,凡前後斬獲以萬計。建文初,練兵德州,禦燕師無功。上即位,以觀將家子,委任如故,遂由江西改填廣西。而觀性鷙悍,誅罰無所假,下令如山,人莫敢犯。上既命觀節制兩廣官軍知其嗜殺,特賜璽書諭以「蠻民易叛難服,宜先以德義綏懷之,毋專殺僇。」會羣蠻復叛,上遣員外郎李宗輔賫敕招之。觀大陳兵示將發狀,而遣使偕宗輔往。于是,桂林蠻復業者六千家。惟思恩蠻未附,而慶遠、柳潯謂蠻,方段掠吏民。觀乃上章請討,遂與指揮葛森等擊斬理定諸蠻山賊千一百八十有奇,捦其酋五十餘人,斬以徇,獲其所掠男女歸之于民,而撫輯其逃散者,民皆大悅。

閏月,丁卯,封胡奃為安南國王。時,楊渤等奉使至安南,奃復遣使隨渤還,進其國陪臣、父老所上表,如奃所以誑上者,乞即賜封爵。上信之,乃命禮部郎中夏止善賫敕賜封,奃遣使謝恩,帝其國中自若。

《三編》御批曰:「安南既列藩封,其篡弒相尋,固王法所必討。然,成祖自燕邸稱兵,身冒不韙,其得國所自,與胡奃父子亦何甚逕庭。成祖既欲明正其罪,然自返慚德,何以為辭願?乃令具狀上聞,興師進討,其與楚靈王負慶封斧質,以徇于軍者,又何以異。所以歸國之請使方來,而芹站之伏兵已起,坐為遠夷。所悔雖由黃中等昧于機宜,亦其德不足以服遠。雖懾以兵威,終無益也。」

十二月,甲戌,侍讀學士解縉等奉敕修《古今列女傳》成,上之。上親製序文,頒行。

壬辰,詔禮部選國子監生三十餘人。分詔天下軍民之家,有收藏高庿御製宸翰詩文者,皆送官繳進,仍重賚之。以建文遜去,大內毀于火故也。

初,衛河運糧之議,倡自唐順。而戶部尚書郁新謂:「轉餉北京,由衛河交運。雖陸路五十餘里,驟難開濬,而濟以車運,實亦公私兩便之計。」乃上言:「自淮抵河,多淺灘跌坡,運舟艱阻。請別用淺船,可載三百石者,自淮河、沙河運至陳州潁溪口跌坡下。復用淺船可載二百石者,運至跌坡上。別用大船,運入黃河,至八柳樹諸處,令河南車夫由陸運入衛河,轉輸北京,至為近便。」上是其言。是冬,命都督僉事陳俊運淮安儀真蒼糧百五十萬餘石赴陽武,由衛河轉輪北京,悉如新言行之,時以為便。

是歲,始命內臣出鎮。【攷異】此据《明史·本紀》書于是年之末。按《三編》質寶云《王世貞史料》以中官出鎮始自永樂八年遣馬靖。《明史》本革除,《備遺錄》始于是年,特書于《本紀》。今据之。初,建文帝御內臣嚴燕師渡江,率逃入軍中,漏洩朝廷虛實。然上甚德之,及即位行封賞,諸宦官言功不已,上患之。會遣顧成、韓觀、何福等出填貴州、廣西、甯夏諸邊,別選宦宮有謀略者與之偕行,賜公、侯服,位諸將上。未幾,置三大營,又命以提督監京軍。由是,大權悉以委寄,遂為一代厲階之梗云。

壬午之獄,凡建文諸臣不在榜中及捕至自陳為奸臣所累不敢抗命者,皆宥而用之。時刑科給事中黃鉞以戶科左給事中召。鉞已前死其家,乃以行至中塗溺水死聞,避追錄也。同時竝召者又有御史曾鳳韶,廬陵人。金川之難,從建文帝初,帝以其名在榜中,恐累及其妻子、宗族,麾之使去。鳳韶泣約:「臣當以死報陛下。」遂歸。上素重鉞名,而鳳韶為御史時,奉使至北平,請罷兵歸國。上雖不報,雅器重之。是年,以原宮召,鳳韶不赴。又以侍郎召,鳳韶知不免,乃刺血書衣襟曰:「予生廬陵忠節之邦,素負剛鯁之腸,讀書登進士第,仕宦至錦衣郎,慨一死之得所,可以含笑于地下,而不愧吾文天祥屬。妻李氏、子公望,勿易我衣,即以此斂。」遂自殺,時年二十九。李亦守節死。【攷異】皇鉞、增凰韶之召,据野史皆在永樂元年。而鉞已前死,故其家以溺水聞,所謂避追錄者是也。鳳韶則以金川門陷後,因建文不許其從亡,遂歸廬陵。明年,復召,乃自殺。野史有謂鳳韶亦以建文四年自殺者,蓋因從亡中無其人也。今仍据《明史》本傳。靖難師之初起也,遼王植畏其偪,自泛海歸京師,王府紀善績溪程通從焉。入朝,上封事數千言,陳禦備策,進左長史。上即位,從王徙荊州,有言其前上封事多指斥者,械至,死于獄。家屬戍邊,竝捕其友人徽州知府黃希范,諭死。一時,先後坐事就逮者,有黃彥清,歙人。官國子博士,以前在梅殷軍中私諡建文帝,被誅。蔡運,南昌人。歷官四川參政,勁直不諧于俗,罷歸。復起知賓州,有惠政。至是,亦追論奸黨死。或曰運蓋從帝出亡云。又石亢常,甯海人。洪武二十七年進士,官河南僉事,廉介有聲,坐事謫常州同知。建文末,帥兵防江,軍潰棄官去,後追錄廢周藩事,繫獄二年免死,戍邊。

建文之初,朝鮮國王李旦表陳年老,以子芳遠襲位,許之。上頒即位詔于朝鮮,芳遠遣使至京師朝貢者六。自是,歲時貢賀以為常。又遣使請冕服書籍,許之。

成祖啟天弘道高明肇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永樂二年(甲申,一四〇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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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乙卯,大祀南郊。

丁巳,定屯田賞罰例。時,尚書郁新上言:「河南等處管屯都指揮劉英等上屯田歲入之數。臣部核計一人所耕,不足自供半歲之食。請定例,凡管屯都指揮、指揮及千、百戶所管軍旗,各以歲所入之數通計。一歲軍士人食米十二石之外,查均餘石數多寡,以為賞罰。由巡按御史及按察司覈買以聞。」從之。新又言:「湖廣屯田所產不一,請皆得輸官。粟、穀、糜、黍、大麥、蕎穄二石,准米一石。稻縠、薥秫二石五斗、䅟稗三石,各淮米一石。豆、小麥、芝麻與米等。」著為令。

己巳,召世子高熾及高陽王高煦還京師。

是月,夏原吉上言:「蘇、松之水,雖由故道入海,而支流未盡疏洩,請復往治之。」上從其言,命原吉再行浚白茆塘、劉家河、大黃浦。又以大理少卿袁復為之副。已,復命陜西參政宋性副之,凡九月工竣,水洩蘇、松農田,大利。原吉,踰年始還。【攷異】《明史·本紀》不載。惟《王氏史稿》有正月復命夏原吉治水蘇、松之語。又證之《原吉傳》,言原吉召還京師。證之諸書,原吉召還在去年十月,罷浚河民夫之時。以支流未盡疏濬,請復治之,乃以正月復行。《明史稿》系之是年正月是也。今据增。

壬午,大比之歲以靖難不舉。元年八月,始合南、北兩京及十二藩,補行之。二月,會試天下貢士,以解縉、黃淮為考試官。中式楊相等四百七十人。

三月,乙巳,賜曾棨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己酉,始選進士為翰林院庶吉士。初洪武乙丑,始設庶吉士,然擇進士為之,不專屬之翰林也。至是,既授一甲三人,為翰林修撰、編修,復命于弟二甲擇文學優等楊相等五十人及善書者湯流等十人,俱為翰林院庶吉士。于是,庶吉士遂為翰林之專官。尋,命解縉等選才資英敏者,就學文淵閣。縉等選修撰棨、編修周述、周孟簡及庶吉士楊相等凡二十八人,以應二十八宿之數。庶吉士周忱自陳少年顧學,上喜而俞之,增忱為二十九人。時謂忱為扶宿,上命司禮監月給筆、墨、紙,光祿給朝暮饌,禮部月給膏燭三錠,工部擇近第宅居之。上時至館,召試五日一休沐,必使內臣隨行,且給校尉騶從。是年,所選王英、王直、段民、周忱、陳敬宗、李時勉等名傳後世者,不下十餘人。【攷異】《三編質實》云選進士為庶吉士,謂之館選。後或間科一撰,或連科屢選,或數科不選。所選多寡,無定額。比三年試之其留者,二甲授編修,三甲授檢討。不得留者為給事中、御史主事或外為州縣官,謂之散館。宣德五年,始命學士教習,以吏、禮二部侍郎為之。

庚戌,吏部奏有千戶薦士者。定制武臣不得薦士,請以違制罪之。上曰:「馬周不因常何進乎?武臣薦士亦其忠君愛國之心,果才授之官;否則罷之可耳。」不許。

戊辰,改封敷惠王允熙甌甯王,奉懿文太子祀。

夏,四月,辛未朔,置東宮官屬,以吏部尚書蹇義兼詹事、翰林學士解縉兼右春功大學士、侍讀黃淮、胡廣以下,皆兼庶子、中允、諭德等官。

壬申,以僧道衍為太子少師,復姚姓,賜名廣孝。道衍佐上定策起兵,凡轉戰山東、河北,在軍三年,或旋或否,戰守機宜,咸取決于道衍。雖未嘗臨戰陣,然上用兵有天下,道衍力為多。至是,論功弟一,拜資善大夫。上與語呼少師而不名,命蓄髮,不肯,賜第及兩宮人,皆不受。常歸僧寺,冠帶而朝,退仍緇衣如僧服。

甲戌,立世子高熾為皇太子。初,靖難兵起,世子居守,高煦扈從,數有功。上以其類己,高煦亦以此自負,謀奪嫡。至是,議建儲,淇國公丘福、駙馬都尉王甯等,皆言高煦有功,宜立。獨兵部尚書金忠以為不可。忠自姚廣孝薦,以卜得幸于上。靖難師起,召置左右,決以疑事,輒有驗,又時進贊畫,預機務。上即位,論佐命功,擢工部侍郎,輔世子守北京。會從召還,進兵部尚書。因議儲,在上前歷數古適孼事,上不能奪。又密以告解縉、黃淮、尹昌隆等。一日,上詢之縉,縉言:「世子仁孝,天下歸心。」上不應。已,又頓首曰:「好聖孫。」上頷之。尋,以問淮、昌隆,對皆與縉同。先是,太子未至,諸臣屢請建儲,上不允,蓋意在高煦也。一日,諸臣應制題虎彪圖,圖畫一虎領眾彪,作父子相親狀。縉援筆成四絕句,曰:「虎為百獸尊,誰敢觸其怒?惟有父子情,一步一回顧。」上感其意,立召太子歸。至是,遂立之,復以忠兼詹事,與蹇義等同輔導太子。同日封高煦漢王、高燧趙王。高煦既不得立,又聞之國雲南,艴然曰:「我何罪,乃斥萬里之遠?」卒不肯行,以此益銜縉等。【攷異】据《明史·金忠傳》,建儲之議始于金忠,成于解縉。而縉之中讒,實始于此。郎瑛《七修類稿》載縉題虎顧眾彪圖,上感其意,立召太子。是縉之歸心太子,又在前也。朱竹垞《明詩綜》以此為楊廉夫作而傅會之。按縉與李安夫相去不過數十年,安知非編詩之竄入者?且郎氏所記本彭文憲公《畜德錄》。今按其四語與唐肅之賦《海東青》同。一規諷體,故竝入之,不必核其真偽也。

壬午,封琉球故山南王從弟應祖為山南王。琉球居東南大海中,自古不通中國。至洪武初,其國有三王,曰中山,曰山南,曰山北,皆以尚為姓。而中山最強,山南次之,山北為最弱。太祖即位之五年,遣使詔告其國。中山王朝貢在先,而山南、山北竝接踵至,先後貢獻不絕。中山、山南又屢遣子弟及寨官子來,請肄業國學,皆許之。建文帝嗣位,三王亦奉貢如故。上即位,詔諭如前。元年,三王竝來貢,皆賜冠帶,遣之歸。是年二月,中山王世子武甯遣使告其父喪,命禮部遣官諭祭,賻以布帛,遂命武甯襲位。未幾,山南王從弟應祖,亦遣使告其故王承察度之喪,謂故王無子,傳位應祖,乞加朝命,且賜冠帶。上竝從之,遂遣官冊封。時,山南使臣私齎白金,詣處州市磁器。禮部尚書李至剛請論其罪。上曰:「遠方之人,知求利而已,安知中國禁令?」悉貰之。【攷異】据《明史·本紀》書汪應祖。證之《琉球傳》「琉球,凡三國,中山、山南、山北,皆以尚為姓。」又云「山南王從弟王應祖」然《本紀》据《實錄》,未知《實錄》何据也。今据傅,但書故王之從弟,竝記其以尚為姓事。

是月,《文華寶鑑》成。先是,上命侍臣輯古嘉言善行可為法鑑者為書,以授太子。至是,成,上召皇太子諭之曰:「修己治人之要,具于此書。帝王之道,貴乎知要。知要便足為治。」又顧講臣解縉等曰:「帝王之學,貴切己實用。秦始皇教太子以法律,晉元帝授太子以韓非。帝王之道廢而不講,所以亂亡。今此書所載,皆大經大法。卿等輔導東宮,日為講說,庶幾成其德業。它日,不失為守成令主。」

五月,壬寅,命豐城侯李彬填廣東。彬以元年討永新寇,命帥師策應李濬。未至,寇平,乃命以所統往填廣東。又命清遠伯王友充總兵官,帥舟師沿海捕倭。

六月,丁亥,上諭吏科給事中曹崇曰:「官冗則坐食者眾,食眾則力本者困。生息之道由于節儉。朕觀吏部錄中外官,數此舊額增至數倍。古云『官不必備,惟其人爾。』以此意諭吏部,令諸司汰冗員以省國用而紓民力。」于是,吏部尚書蹇義等言:「在京各官額外添設者,送部別用。在外令所轄上官嚴行考覈。今年所取二甲、三甲進士,量留七十人,分隸諸司觀政。各王府教授伴讀缺,於第三甲內選用,餘悉追歸進學。」從之。

辛卯,振松江、嘉興、蘇州、湖州饑。少師姚廣孝奉使往賑蘇、湖。上諭之曰:「人君一衣一食,皆取之于民。民窮,君豈可不恤?君,父也;民,子也。為子富孝,為父當慈,各盡其道。少師宣往,體朕心,毋為國惜費。」廣孝少好學工詩,與王賓、高啟等友善,宋濂、蘇伯衡亦推漿之。晚佐靖難功,又著《道餘錄》,頗詆先儒識者鄙焉。至長洲候同產姊,姊不納。訪其友王賓,賓亦不見,但遙語曰:「和尚誤矣!和尚誤矣!」復往見姊,姊詈之。廣孝慚而去。

甲午,封哈密恩克特穆爾舊作安見克貼木兒為忠順王。哈密,東去嘉峪關一千六百里。漢伊吾廬地。元末,以威武王納固爾舊作納怒里填之。尋,改封肅王。卒,弟恩克特穆爾立。洪武中,太祖既定輝和爾地,置安定等衛,漸逼哈密,恩克特穆爾懼,將納欵。會上即位,遣官招諭之,許其以馬市易。即遣使來朝,貢馬百九十匹。元年冬,至京師,上賜賚有加,竝命有司給直收其馬四千七百四十匹。擇良者十匹入內廐,餘以給守邊騎士。至是,復來貢請封。詔封為忠順王,賜金印。復,貢馬謝恩。踰年,為韃靼可汗郭勒齊毒死,國人以病卒聞。

是月,命翰林院更試會試下第貢士,擇文詞優等者,得張鋐等六十人。上召見,皆賜冠帶,送國子監肄業。【攷異】据《憲章錄》、《通紀》諸書所載,皆在是月。證之《選舉志》,言「永樂初,會試下第,輒令錄其優者,傳入學,給以教諭之俸,即指此也。今据書之。

秋,七月,壬戌,有鄱陽儒士朱季友,年七十餘,詣闕上所著書,多斥濂洛關閩之說。上覽之,怒曰:「此儒之賊也。」遣行人押送饒州。會同府縣官聲兵罪,杖之,悉焚所著書。

丙寅,振江西、湖廣水災。

是月,山東郡縣有野蠶成繭,有司以聞。禮部尚書李至剛請百官表賀。上曰:「野蠶成繭,不過衣被一方。必天下之民皆飽煖而無饑寒,方可為朕賀也。」不許。

八月,丁酉,故安南國王陳日煃弟天平來奔。先是,胡奃以誑上得封,旋侵奪我思明邊境。上敕令還,不聽。尋,復据。占城訴稱安南侵掠,脅彼國為屬臣。又邀奪天朝賜物。上惡之,方遣官切責,而安南故陪臣裴伯耆詣闕告難,言:「臣祖父皆執政大夫,死國事。而賊臣黎季犛父子弒主纂位,屠僇忠良,滅族者以百十數,臣兄弟妻孥亦竝遭害。臣棄軍遁逃,伏處山谷,思詣闕延,披瀝肝贍,展轉數年,始見天日。竊惟季犛乃故經略使黎國髦之子,世事陳氏,叨竊寵榮,及其子蒼,亦蒙貴任。一旦篡奪,更姓易名,僭號改元。忠臣良士無不痛心疾首。臣不自量,敢效申包胥之忠,哀鳴闕下,伏願興弔伐之師,降繼絕之義,蕩除奸凶,復立陳氏,臣死且不朽。」上得書,感動,命有司周以衣食。未幾,復据。老撾國送天平至上言:「臣天平,前王烜之孫,奣子,日煃弟也。黎賊盡滅陳族,臣越在外州護免。臣僚佐激于忠義,推臣為主。方議興師討賊,而賊眾我寡,兵敗見迫,倉皇出走,竄伏巖谷,萬死一生,得達老撾。恭惟皇帝陛下入正大統,臣有所依歸。匍匐萬里,哀愬明廷。陳氏後裔止臣一人,臣與此賊不共戴天。伏乞聖慈垂憐,迅發六師,用章天討。」上益感動,命所司館之。會胡奃遣使來賀明年正旦,上出天平示之,皆錯愕下拜,有泣者。伯耆責使者以大義,亦皇恐不能答。上曰:「娣父子悖逆,鬼神所不容,而國中臣民共為欺蔽。一國皆罪人也。」且遣使詰責,令具其篡弒之實以聞。

九月,丙午,周王橚來朝。時,橚畋于鈞州,獲騶虞獻之,羣臣稱賀。上曰:「祥瑞之來,易令人驕。是以古之明王,皆遇祥自警,未嘗因祥自怠。警與怠,安危繫焉。若果為祥,在朕更當修省。」

丁卯,徙山西民萬尸實北京。

上謂吏部尚書蹇義曰:「往慮守令,未必得人,故命御史監察。比聞御史至郡邑,但坐公館,召諸生及庶人之役于官者,詢之,輒以為信。如此何由得實?宜入其境,如其田野,闢人民,安禮讓,興風俗,厚境無盜賊,吏無奸欺,即守令之賢能可知。無是數者,即守令無足取矣。旦詢言非一人好惡不同,則毀譽亦異。若但憑在官數人之言,以定賢否。其君子中正不阿,小人賂遺求譽,而即墨及阿之毀譽出矣。故孟子論『取舍必徵之國人』。自今御史巡行察吏,毋得摭拾人言賢否,皆具實蹟以聞。」

解縉等七人之預機務也。上嘗諭之曰:「爾七人朝夕左右,朕嘉爾勤慎,時為宮中言之。但恒情,慎初易,保終難,願共勉焉。」因各賜五品服,命七人命婦朝皇后于柔儀殿,后勞賜備至。又嘗以立春日,賜縉等金綺衣,與尚書埒。縉等入謝,上曰:「代沿之司,機密所繫,且旦夕侍朕,裨益不在尚書下也。」一日,上御奉天門,諭科臣直言,因顧縉等曰:「王、魏之風,世不多見。若使進言者無所懼,聽言者無所忤,天下何患不治?願與爾等共勉之。」是月,始出胡儼為國子祭酒,不預機務。縉等六人寵任如故。

福建布政司奏有番船漂至海岸,詰之則云暹羅與琉球通好,因籍其貨以聞。上曰:「二國修好,此甚美事。不幸遭風,正宜憐惜,豈可因以為利?其令所司治舟給粟,俟風便遣還。」

冬,十月,丁丑,河決開封,壞城。初,河決,率由開封北東行。洪武之季,下流淤塞,河遂決而之南。【攷異】据《本紀》在是月。《五行志》系之九月者,蓋河決在九月,十月乃奏報之日月也。今据《紀》系之是月丁丑。

乙酉,蒲城河津黃河清。

是月,籍長興侯耿炳文家,炳文自殺。先是,刑部尚書鄭賜、都御史陳瑛劾炳文衣服器皿有龍鳳飾,玉帶用紅鞓,僭逆不道。詔籍其家,炳文懼,遂自殺。炳文長子璿,前軍都督僉事,尚懿文太子長女江都公主。建文初,進駙馬都尉。炳文北伐,璿勸直搗北平,不聽。上即位,璿杜門稱疾,坐罪死,公主亦以憂卒。次子瓛,後軍都督僉事。建文時,守山海關,嘗勸楊文攻永平,以動北平,不聽。後與弟尚寶司卿瑄同坐罪死。炳文,雖太祖功臣,而以建文肺府之戚故,賜等希指劾之,遂坐誅。【攷異】《明史·紀》系之二年十月。證之《功臣表》,云二年國除。而諸書皆作元年十月。又《炳文傳》言燕王稱帝之明年,疑被劾在元年,誅在二年也。今仍据《本紀》書之。

十一月,甲辰,上御奉天門錄囚,諭錦衣衛等官曰:「此等囚久在獄中,而初至朕前,欲辯則無及,欲言則不敢。爾等更以朕意從容審之。如得其情猶可,及時平反也。」

癸丑,京師地震。時濟南、開封亦震。敕羣臣修省。

戊午,蠲蘇、松、嘉、湖、杭五府水災田租。

是月,上以海運但抵直沽,別用小船轉運北京,命于天津置露囤千四百所,以廣儲蓄。

十二月,壬辰,同州韓城黃河清。

是月,以禮部侍郎宋禮為工部尚書。

曹國公李景隆有罪,籍其家,錮之。初,景隆以迎降功加太子太保、左柱國,班諸臣之首,眾皆不平。會周王來朝,發其建文時在邸受賕事,詔勿間。已,成國公朱能等復劾其與弟增枝謀逆有狀,詔削勳號,絕朝請。至是,李至剛復訐其家居不道事,遂奪爵,竝增枝及妻子數十人錮之私第,沒其財產。景隆遂廢。

成祖啟天弘道高明肇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永樂三年(乙酉,一四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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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庚戌,大祀南郊。

甲寅,遣御史李琦、行人王樞齎,敕諭責安南。

庚申,復免順天、永平、保定田租二年。

是月,韃靼索和爾舊作掃湖兒請內屬,許之。索和爾者,阿嚕台之別部也。與其部人察罕達嚕噶等舊作達魯花,皆先後來歸。

二月,己巳,行部尚書雒僉有罪誅。僉自刑部改北京,至是以言事忤上意,陳瑛遂希指劾僉貪暴,下獄論死。【攷異】《本紀》作行部尚書。是時,建北京,設行部也。僉本刑部尚書,元年二月改行部,見《七卿年表》。行部例不入表,故不書其誅之月日。《明史稿》作刑部尚書,誤也。《皇明通紀》云北京行部尚書最為明析。

癸未,命趙王高燧居守北京。

是月,封哈密托克托舊作脫脫為忠順王。【攷異】《明史·紀》但書恩克封忠順王于去年。是年,恩克之死及再封托克托,皆不書。今攷《哈密傅》,在是年之二月。据增。上聞,恩克特穆爾卒,遣官賜祭。托克托者,恩克兄子也。自幼俘入中國,上拔之奴隸中,俾列宿衛。至是,欲令其歸,嗣封爵,恐其國不從。遣官問之,不敢違請,還主其眾,乃冊封。遣之國,竝賜其祖母及母綵幣。托克托旋遣使貢馬謝恩。

三月,甲寅,免湖廣被水田租。

夏,四月,壬申,除直隸、浙江,湖廣、四川、廣東、江西、福建、河南戶絕田租,計田三萬五千一百八十餘頃。【攷異】《明史·本紀》不書。今据《三編》增入其日分。据《實錄》增。

是月,改工部尚書黃福于行部。

五月,以書戒諭周、楚、齊、蜀諸王。

六月,己卯,遣中官鄭和使西洋諸國。建文帝之出亡也,有言其在海外者。上命和蹤跡之,且藉以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乃命和及其儕王景弘等,將士卒三萬七千餘人,多賫金幣。造大船,修四十四丈、廣十八丈者六十二。自蘇州劉家河泛海至福建,自福州五虎門揚帆,首達占城,以次徧歷西南洋諸國,宣天子詔,因給賜其君長,使之朝貢。有不服者,則以兵攝之。自侯顯至西域後,中官奉使外蕃,後先相望。而和與顯尤著云。

庚辰,遣中官山壽等帥兵出雲州。時,上命武城侯王聰出覘邊塞,別遣壽帥騎兵出雲州,北行會之。人齎一月糧,每三十里置五騎,以待馳報。自上即位後,中官出使,歲以為常。此又典兵之始云。

甲申,振蘇、松、嘉、湖饑。時戶部尚書夏原吉再治浙西水利,工竣還。上復命偕僉都御史俞士吉、大理少卿袁復往,竝發粟三十萬石,給牛種。有請召民佃水退淤田益賦者,原吉馳疏止之。姚廣孝還自浙西,稱原吉曰:「古之遣愛也。」原吉初至浙西,上使士吉齎水利書賜之,因留督浙西農政。湖州適糧至六十萬石,有司欲減其數以聞。士吉曰:「欺君病民,吾不為也。」具以實奏,悉得免。原吉奉使月餘,會戶部尚書郁新卒,復召原吉還,掌部事。

初,戶部以鈔法不通,由于出鈔太多,收歛無法,請暫行戶口食鹽法計口納鈔。因議大口月食鹽一斤,納鈔一貫;小口半之。至是,以農民不便免其納鈔。

庚寅,安南胡奃遣使謝罪。方李琦等至安南,詰奃篡弒之實,國人莫敢隱。會雲南甯遠州復訴奃侵奪七寨,掠其婿女,奃益懼,乃遣其臣阮景真從琦等入朝,抵言未嘗僭號改元,請赦其罪,願迎天平歸國,奉以為主,且請退通甯遠及前所侵奪思明地。上不虞其詐,諭以:「果迎天平歸,事以君禮,即當建爾上公,封之大郡。」命行人聶聰賫敕偕景真往。

秋,八月,戊辰,禮部尚書李至剛坐事下獄。【攷異】《本紀》不載。《七卿年表》系之是月。今据《實錄》日分。至剛以言事得上心,而務為佞諛。然其所建白,亦多不用。上既立太子,令兼左春坊大學士,直東宮講筵,與解縉後先進講。至是,得罪,尋釋之,謫為禮部郎中,似縉嘗疏其附勢不端,遂與縉有隙。

九月,丁酉,蠲蘇、松、嘉、湖水災田租,凡三百三十八萬石。

丁巳,徙山西民萬戶實北京。

是月,改刑部尚書鄭賜為禮部尚書,擢真定知府呂震為刑部尚書。

冬,十月,乙丑,殺駙馬都尉梅殷。先是,殷家居,上嘗遣中官伺察,詞色恒不平。于是,陳瑛希指劾殷招納亡命,私匿塞外人,與女秀才劉氏朋邪咒詛。上曰:「朕自處之。」因諭部臣考定公侯駙馬儀仗從人之數,而別命錦衣衛執殷家人送遼東。至是,殷入朝,前軍都督僉事譚深、錦衣衛指揮趙曦擠殷笪橋下溺死,以殷自投水聞。都督同知許成發其事,上命治深、曦罪,對曰:「上命也。」【攷異】据《明史·紀》書盜殺,蓋本《實錄》之文。而歸罪于譚深、趙曦二人,故書之曰「盜」。其實殷之被殺,成祖使之。事詳《甯國公主傅》中。今据《三編》刪「盜」字,竝据《通紀》增入「對曰:『上命也。』」五字。上大怒,立命力士以金爪落二人齒,斬之。遣官為殷治喪,諡榮定,而封許成為永新伯。初殷之死也,甯國公主謂上果殺殷,牽上衣大哭,問駙馬安在。上曰:「為主跡賊,毋自苦。」尋官殷二子,順昌為中軍都督同知,景福為旗手衛指揮使,賜公主書曰:「駙馬殷雖有過失,兄以至親不問。比聞溺死,兄甚疑之。許成來首,已加爵賞,謀害之人悉寘重法,特報妹知之。」踰月,進封甯國長公主。鄂爾和舊作瓦剌灰者,降人也,事殷久,謂深、曦實殺殷,請于上,斷二人手足,刳其腸祭殷,遂自經死。

丁卯,齊王榑有罪。榑之復國也,益驕縱。上召入朝面諭以毋忘患難時,而榑不悛。陰蓄刺客,招異人術士為咒詛。又以護衛兵守青州城,禁守吏往來。上聞之,賜書戒敕。時周王橚亦中浮官,上書謝罪。上命封其書以示榑。【攷異】据《本紀》但書戒敕齊王。證之《諸王傳》,「時周王亦中浮言,上書謝罪,上封其書以示榑。」故《通紀》竝書之。今据《列傳》增。戊子,頒《祖訓》于諸王。

十一月,癸巳,加封信安伯張輔為新城侯,增祿三百石。輔,玉之長子也。玉戰沒于東昌,輔嗣職從入京師,論靖難功封伯,上又冊其妹為妃。至是邱福、朱能言輔父子功高,未可以私親,故薄其賞,遂進爵。同日,又封平羌將軍宋晟為西甯侯。是時,晟在甘肅招徠降附有功,故進侯爵。晟前後四鎮涼州,凡二十餘年,威信著絕域。上以其舊臣有大將材,專任以邊事,所奏請輒報可。御史劾晟自專,上曰:「任人不專則不能成功。況大將統制一邊,甯能盡拘文法?」即賜晟書裦諭之,仍敕以便宜從事,毋恤人言。

是月,下忠誠伯茹瑺于獄。瑺以首勸進功得封。又詔選其子鑑為秦府郡主儀賓。命瑺出營郡主府第。還朝,坐不送趙王,得罪,尋放歸為民。

殺庶吉士章朴。朴坐事,與序班楊善同,詿誤家藏有方孝孺詩文,善借觀之,遂密以聞。上怒,逮朴,僇于市,而復善官。是時,詔天下有收藏孝孺詩文者,罪皆至死,故朴及之。孝孺門人王稌,隱居山中,絕意仕進,輯《孝孺遺文潛錄》為《侯城集》,遂得行世。稌,忠文公祥之孫,國子博士紳之子也。

十二月,戊辰,西平侯沐晟討八百大甸,降之。【攷異】《明史·本紀》書討八百,降之。證之《土司傳》,言永樂初,置軍民宣慰司二,以土官刀招你為八百者,乃宣慰司招你弟招散為八百大甸宣慰司。其邀阻朝使,乃八百大甸之刀招散,非招你也。今据《三編》增入「大甸」二字,竝据其目書之。八百者,相傳其部長有妻八百,各領一寨,故又名八百媳婦國。以洪武二十一年入貢,置宣慰司。自後頻入貢,賜予如例。上即位之二年,置軍民宣慰使司,凡二。以土官刀招你為八百者乃宣慰使,以其弟刀招散為八百大甸宣慰使,令五年一貢。已而,遣內官齎敕諭孟定、孟養等部,道經八百大甸,為招散所阻。上遣使敕諭,不從。至是,始命晟帥車里諸宣慰兵至八百境內,破其猛利石崖及者荅二寨。又至整線寨木非兵,破其江下等十餘寨,八百恐,遣人詣軍門,伏罪。奏間,敕晟班師。

是月,聶聰自安南還。胡奃復遣其臣阮景真從聰等入朝具報,請迎天平歸。聰又力言奃無貳心,宜可信。上從其言。庚辰,枚廣西左右副將軍黃中、呂毅將兵五千,護送天平還安南。聰亦偕行。

是歲,日本復來貢。初,上冊立皇太子,日本遣使來賀。會對馬、臺岐諸島賊抄掠濱海居民,令使者歸,諭其王捕之。王發兵殲焉,縶其魁二十人,以修貢之便,俘送至京師。上嘉之,遣鴻臚少卿潘賜偕中官王進賜其王九章冕服及錢鈔、錦綺加等,而還其所送之人,令其國自治之。使者至甯波,盡置其人于甑,蒸殺之。

上即位之初,有西洋剌泥國、回回哈只、馬哈沒奇等來朝,附載胡椒,與民互市,有司請徵其稅。上曰:「商稅者,國家抑逐末之民,豈以為利?今夷人慕義遠來,乃侵其利,所得幾何?而虧辱大體多矣。」不許。是年以諸番貢使益多,乃置驛于福建、浙江、廣東三舶司以館之。福建曰來遠,浙江曰安遠,廣東曰懷遠。厥後,平安南,復設交趾、雲南市舶提舉司,接西南諸國朝貢者,悉以中官領之。番船既多,抽分牟利,而海上紛紛多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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