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定銓選章程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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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定銓選章程敕
作者:石敬瑭 後晉
(後晉高祖)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5

應諸道前資州縣令官等,明庭選士,曆代通規,各係職司,共將掄擬,顯有去留之式,明分真濫之源,今者州縣前資官員,悉於中書陳狀,來事卻慮,虛陳銓管,永無常調之人,並在鼎司,難遏躁求之習。去歲以國朝創業,州縣闕官,思廣渥恩,是從優異。今則彝倫攸敘,庶政鹹修,宜舉規程,俾無侵越。其今日已前在中書陳狀諸色人等,見點簡引驗,如不欠少出身曆任文書,及無逾濫者,旋具奏擬。宜令今日後諸道前資州縣官等,若是資考已出選門,及一任除官,未入選門,並一考前丁憂,及活得冤獄者,準元敕年限滿日,許經中書陳狀,當與簡勘事理施行。此外須令並依前後敕格程限,赴吏部參選。或有公材出眾政績異常者,臨時超擢,不在此限。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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