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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坡文鈔/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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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東坡文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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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三年,軾始總角入鄉校,士有自京師來者,以魯人石守道所作《慶曆聖德詩》示鄉先生。軾從旁竊觀,則能誦習其詞,問先生以所頌十一人者何人也?先生曰:「童子何用知之?」軾曰:「此天人也耶,則不敢知;若亦人耳,何為其不可?」先生奇軾言,盡以告之,且曰:「韓、范、富、歐陽,此四人者,人傑也。」時雖未盡了,則已私識之矣。嘉祐二年,始舉進士,至京師則范公歿。既葬,而墓碑出,讀之至流涕,曰:「吾得其為人。」蓋十有五年,而不一見其面,豈非命也歟?

是歲登第,始見知於歐陽公,因公以識韓、富,皆以國士待軾,曰:「恨子不識范文正公。」其後三年,過許,始識公之仲子,今丞相堯夫。又六年,始見其叔彝叟京師。又十一年,遂與其季德孺同僚于徐。皆一見如舊。且以公遺藁見屬為敘。又十三年,乃克為之。

嗚呼!公之功德,蓋不待文而顯,其文亦不待敘而傳。然不敢詞者,自以八歲知敬愛公,今四十七年矣。彼三傑者,皆得從之游,而公獨不識,以為平生之恨,若獲挂名其文字中,以自託於門下士之末,豈非疇昔之願也哉!

古之君子,如伊尹、太公、管仲、樂毅之流,其王霸之略,皆定於畎畝中,非仕而後學者也。淮陰侯見高帝於漢中,論劉、項短長,畫取三秦如指諸掌,及佐帝定天下,漢中之言,無一不酬者。諸葛孔明臥草廬中,與先主策曹操、孫權,規取劉璋,因蜀之資,以爭天下,終身不易其言。此豈口傳耳受,嘗試為之,而僥倖其或成者哉。

公在天聖中,居太夫人憂,則已有憂天下、致太平之意,故為萬言書以遺宰相,天下傳誦。至用為將,擢為執政,考其平生所為,無出此書者,今其集二十卷,為詩賦二百六十八,為文一百六十五。其於仁義禮樂、忠信孝弟,蓋如饑渴之於飲食,欲須臾忘而不可得,如火之熱,如水之濕,蓋其天性有不得不然者,雖弄翰戲語,率然而作,必歸於此。故天下信其誠,爭師尊之。

孔子曰:「有德者必有言。」非有言也,德之發於口者也。又曰:「我戰則克,祭則受福。」非能戰也,德之見於怒者也。元祐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龍圖閣學士、朝奉郎、新知杭州軍州事蘇軾敘。

夫言有大而非誇,達者信之,眾人疑焉。孔子曰:「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孟子曰:「禹抑洪水,孔子作《春秋》,而予距楊、墨。」蓋以是配禹也。文章之得喪,何與於天,而禹之功與天地並,孔子、孟子以空言配之,不已誇乎?自《春秋》作而亂臣賊子懼,孟子之言行而楊、墨之道廢,天下以為是固然,而不知其功。孟子既沒,有申、商、韓非之學,違道而趨利,殘民以厚主,其說至陋也,而士以是罔其上。上之人僥幸一切之功,靡然從之,而世無大人先生如孔子、孟子者,推其本末,權其禍福之輕重,以救其惑,故其學遂行。秦以是喪天下,陵夷至於勝、廣、劉、項之禍,死者十八九,天下蕭然。洪水之患,蓋不至此也。方秦之未得志也,使復有一孟子,則申、韓為空言,作於其心,害於其事,作於其事,害於其政者,必不至若是烈也。使楊、墨得志於天下,其禍豈減於申、韓哉!由此言之,雖以孟子配禹可也。太史公曰:「蓋公言黃、老,賈誼、晁錯明申、韓。」錯不足道也,而誼亦為之,余以是知邪說之移人。雖豪傑之士有不免者,況眾人乎!自漢以來,道術不出於孔氏,而亂天下者多矣。晉以老莊亡,梁以佛亡,莫或正之,五百餘年而後得韓愈,學者以愈配孟子,蓋庶幾焉。

愈之後二百有餘年而後得歐陽子,其學推韓愈、孟子以達於孔氏,著禮樂仁義之實,以合於大道。其言簡而明,信而通,引物連類,折之於至理,以服之人心,故天下翕然師尊之。自歐陽子之存,世之不說者,嘩而功之,能折困其身,而不能屈其言。士無賢不肖不謀而同曰:「歐陽子,今之韓愈也。」

宋興七十餘年,民不知兵,富而教之,至天聖、景祐極矣,而斯文終有愧於古。士亦因陋守舊,論卑氣弱。自歐陽子出,天下爭自濯磨,以通經學古為高,以救時行道為賢,以犯顏納諫為忠。長育成就,至嘉祐末,號稱多士。歐陽子之功為多。嗚呼,此豈人力也哉?非天其孰能使之!

歐陽子歿十有餘年,士始為新學,以佛老之似,亂周孔之真識者憂之。賴天子明聖,詔修取士法,風厲學者專治孔氏,黜異端,然後風俗一變。考論師友淵源所自,復知誦習歐陽子之書。予得其詩文七百六十六篇於其子棐,乃次而論之,曰:「歐陽子論大道似韓愈,論事似陸贄,記事似司馬遷,詩賦似李白。此非余言也,天下之言也。」歐陽子諱修,字永叔。既老,自謂六一居士云。

故諫議大夫贈司徒田公表聖奏議十篇。 嗚呼,田公,古之遺直也。 其盡言不諱,蓋自敵以下受之,有不能堪者,而況於人主乎!吾是以知二宗之聖也。 自太平興國以來,至於咸平,可謂天下大治,千載一時矣。 而田公之言,常若有不測之憂,近在朝夕者,何哉?

古之君子,必憂治世而危明主。 明主有絕人之資,而治世無可畏之防。 夫有絕人之資,必輕其臣。 無可畏之防,必易其民。 此君子之所甚懼也。 方漢文時,刑措不用,兵革不試,而賈誼之言曰:「天下有可長太息者,有可流涕者,有可痛哭者。」後世不以是少漢文,亦不以是甚賈誼。 由此觀之,君子之遇,治世而事明主,法當如是也。

誼雖不遇,而其所言略已施行,不幸早世,功烈不著於時。 然誼嘗建言,使諸侯王子孫各以次受分地,文帝未及用,歷孝景至武帝,而主父偃舉行之,漢室以安。 今公之言,十未用五六也,安知來世不有若偃者舉而行之歟。 願廣其書於世,必有與公合者,此亦忠臣孝子之志也。

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有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史之不闕文,與馬之不借人也,豈有損益於世也哉?然且識之,以為世之君子長者,日以遠矣,後生不復見其流風遺俗,是以日趨於智巧便佞而莫之止。是二者雖不足以損益,而君子長者之澤在焉,則孔子識之,而況其足以損益於世者乎。

昔吾先君適京師,與卿士大夫遊,歸以語軾曰:「自今以住,文章其日工,而道將散矣。
士慕遠而忽近,貴華而賤實,吾已見其兆矣。」以魯人鳧繹先生之詩文十余篇示軾曰:「小子識之。後數十年,天下無復為斯文者也。」先生之詩文,皆有為而作,精悍確苦,言必中當世之過,鑿鑿乎如五谷必可以療饑,斷斷乎如藥石必可以伐病。其遊談以為高,枝詞以為觀美者,先生無一言焉。

其後二十余年,先君既沒,而其言存。士之為文者,莫不超然出於形器之表,微言高論,既已鄙陋漢、唐,而其反復論難,正言不諱,如先生之文者,世莫之貴矣。軾是以悲於孔子之言,而懷先君之遺訓,益求先生之文,而得之於其子復,乃錄而藏之。先生諱太初,字醇之,姓顏氏,先師兗公之四十七世孫雲。

孔北海誌大而論高,功烈不見於世,然英偉豪傑之氣,自為一時所宗。其論盛孝章、郗鴻豫書,慨然有烈丈夫之風,諸葛孔明不以文章自名,而開物成務之姿,綜練名實之意,自見於言語。至《出師表》簡而盡,直而不肆,大哉言乎,與《伊訓》、《說命》相表裏,非秦漢以來以事君為悅者所能至也。常恨二人之文,不見其全,今吾樂全先生張公安道,其庶幾乎!

嗚呼,士不以天下之重自任,久矣。言語非不工也,政事文學非不敏且博也。然至於臨大事。鮮不忘其故、失其守者,其器小也。公為布衣,則頎然已有公輔之望。自少出仕,至老而歸,未嘗以言徇物,以色假人。雖對人主,必同而後言。毀譽不動,得喪若一,真孔子所謂大臣以道事君者。世遠道散,雖誌士仁人,或少貶以求用,公獨以邁往之氣,行正大之言,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上不求合於人主,故雖貴而不用,用而不盡。下不求合於士大夫,故悅公者寡,不悅者眾。然至言天下偉人,則必以公為首。公盡性知命,體乎自然,而行乎不得已,非蘄以文字名世者也。然自慶歷以來訖元豐四十余年,所與人主論天下事,見於章疏者多矣,或用或不用,而皆本於禮義,合於人情,是非有考於前,而成敗有驗於後。及其他詩文,皆清遠雄麗,讀者可以想見其為人。信乎其有似於孔北海、諸葛孔明也。

軾年二十,以諸生見公成都,公一見,待以國士。今三十余年,所以開發成就之者至矣,而軾終無所效尺寸於公者,獨求其文集,手校而家藏之,且論其大略,以待後世之君子。昔曾魯公嘗為軾言,公在人主前論大事,他人終日反覆不能盡者,公必數言而決,粲然成文,皆可書而誦也。言雖不盡用,然慶歷以來名臣為人主所敬,莫如公者。公今年八十一,杜門卻掃,終日危坐,將與造物者遊於無何有之鄉,言且不可得聞,而況其文乎。凡為文若干卷,若干首。

太史公論《詩》,以為「《國風》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誹而不亂。」以余觀之,是特識變風、變雅耳,烏睹《詩》之正乎?昔先王之澤衰,然後變風發乎情,雖衰而未竭,是以猶止於禮義,以為賢於無所止者而已。若夫發於情止於忠孝者,其詩豈可同日而語哉!古今詩人眾矣,而杜子美為首,豈非以其流落饑寒,終身不用,而一飯未嘗忘君也歟。

今定國以余故得罪,貶海上三年,一子死貶所,一子死於家,定國亦病幾死。余意其怨我甚,不敢以書相聞。而定國歸至江西,以其嶺外所作詩數百首寄余,皆清平豐融,藹然有治世之音,其言與誌得道行者無異。幽憂憤嘆之作,蓋亦有之矣,特恐死嶺外,而天子之恩不及報,以忝其父祖耳。孔子曰:「不怨天,不尤人。」定國且不我怨,而肯怨天乎!余然後廢卷而嘆,自恨其人之淺也。

又念昔日定國遇余於彭城,留十日,往返作詩幾百余篇,余苦其多,畏其敏,而服其工也。一日,定國與顏復長道遊泗水,登桓山,吹笛飲酒,乘月而歸。余亦置酒黃樓上以待之,曰:「李太白死,世無此樂三百年矣。」

今余老,不復作詩,又以病止酒,閉門不出。
門外數步即大江,經月不至江上,眊眊焉真一老農夫也。而定國詩益工,飲酒不衰,所至窮山水之勝,不以厄窮衰老改其度。今而後,余之所畏服於定國者,不獨其詩也。

昔翟公罷延尉,賓客無一人至者。其後復用,賓客欲往,翟公大書其門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貧一富,乃知交態。一貴一賤,交情乃見。」世以為口實。

然余嘗薄其為人,以為客則陋矣,而公之所以待客者獨不為小哉?故太子少師歐陽公好士,為天下第一。士有一言中於道,不遠千里而求之,甚於士之求公。以故盡致天下豪俊,自庸眾人以顯於世者固多矣。然士之負公者亦時有。蓋嘗慨然太息,以人之難知,為好士者之戒。意公之於士,自是少倦。而其退老於潁水之上,余往見之,則猶論士之賢者,唯恐其不聞於世也。至於負己者,則曰是罪在我,非其過。翟公之客負之於死生貴賤之間,而公之士叛公於瞬息俄頃之際。翟公罪客,而公罪己,與士益厚,賢於古人遠矣。公不喜佛老,其徒有治詩書學仁義之說者,必引而進之。

佛者惠勤,從公遊三十余年,公常稱之為聰明才智有學問者,尤長於詩。公薨於汝陰,余哭之於其室。其後見之,語及於公,未嘗不涕泣也。勤固無求於世,而公又非有德於勤者,其所以涕泣不忘,豈為利也哉。余然後益知勤之賢。使其得列於士大夫之間,而從事於功名,其不負公也審矣。熙寧七年,余自錢塘將赴高密,勤出其詩若干篇,求余文以傳於世。余以為詩非待文而傳者也,若其為人之大略,則非斯文莫之傳也。

水丘仙夫治六經百家說為歌詩,與揚州豪俊交遊,頭骨磽然,有古丈夫風。其出詞吐氣,亦往往驚世俗。予知其必有用也,仙夫其自惜哉。今之讀書取官者,皆屈折拳曲,以合規繩,曾不得自伸其喙。仙夫恥不得為,將歷瑯琊,之會稽,浮沅湘,溯瞿塘,登高以望遠,搖槳以泳深,以自適其適也。過予而語行。

予謂古之君子,有絕俗而高,有擇地而泰者,顧其心常足而已。坐於廟堂,君臣賡歌,與夫據稿梧擊朽枝而聲犁然,不知其心之樂奚以異也。其在窮也,能知舍。其在通也,能知用。予以是卜仙夫之還也,仙夫勉矣哉!若夫習而不試,往即而獨後,則仙夫之屐可以南矣。

  方山子間隱人也。少時,慕朱家郭解爲人,閭里之俠皆宗之。稍壯,折節讀書,欲以此馳騁當世,然終不遇。晚乃遯於間,曰岐亭。菴居蔬食,不與世相聞,棄車馬,毀冠服,徒步往來,山中人莫識也。見其所著帽,方聳而高,曰:「此豈古方山冠之遺像乎?」因謂之方山子

  余謫居於,過岐亭,適見焉,曰:「嗚呼,此吾故人陳慥季常也,何爲而在此?」方山子亦矍然,問余所以至此者,余告之故。俯而不答,仰而笑,呼余宿其家。環堵蕭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余既聳然異之。

  獨念方山子少時,使酒好劍,用財如糞土。前十九年,余在岐山,見方山子從兩騎,挾二矢,遊西山。鵲起於前,使騎逐而射之,不獲;方山子怒馬獨出,一發得之。因與余馬上論用兵,及古今成敗,自謂一時豪士。今幾日耳,精悍之色,猶見於眉間,而豈山中之人哉?然方山子世有勳閥,當得官,使從事於其間,今已顯聞。而其家在洛陽,園宅壯麗,與公侯等;河北有田,歳得帛千匹,亦足以富樂。皆棄不取,獨來窮山中,此豈無得而然哉?余聞間多異人,往往佯狂垢汙,不可得而見,方山子儻見之歟!

公諱希亮,字公弼,姓陳氏,眉之青神人。其先京兆人也,唐廣明中始遷於眉。曾祖延祿,祖瓊,父顯忠,皆不仕。

公幼孤,好學。年十六,將從師。其兄難之,使治息錢三十餘萬。公悉召取錢者,焚其券而去。學成,乃召其兄之子庸、諭使學,遂與俱中天聖八年進士第。里人表其閭曰三雋坊。

始為長沙縣。浮屠有海印國師者,交通權貴人,肆為奸利,人莫敢正視。公捕寘諸法,一縣大聳。

去為雩都。老吏曾腆侮法粥獄,以公少年易之。公視事之日,首得其重罪,腆扣頭出血,願自新。公戒而舍之。會公築縣學,腆以家財助官,悉遣子弟入學,卒為善吏,而子弟有登進士第者。巫覡歲斂民財祭鬼,謂之春齋,否則有火災。民訛言有緋衣三老人行火,公禁之,民不敢犯,火亦不作。毀淫祠數百區,勒巫為農者七十餘家。及罷去,父老送之出境,遣去,不可,皆泣曰:「公舍我去,緋衣老人復出矣。」

以母老,乞歸蜀。得劍州臨津。以母憂去官。服除,為開封府司錄。福勝塔火,官欲更造,度用錢三萬萬。公言陜西方用兵,願以此饋軍,詔罷之。先趙元昊未反,青州民趙禹上書論事,且言元昊必反。宰相以禹為狂言,徙建州,而元昊果反。禹自建州逃還京師,上書自理。宰相怒,下禹開封府獄。公言禹可賞,不可罪。與宰相爭不已,上卒用公言。以禹為徐州推官。且欲以公為御史。會外戚沈氏子以奸盜殺人事下獄,未服。公一問得其情,驚仆立死,沈氏訴之。詔御史劾公及諸掾史。公曰:「殺此賊者,獨我耳。」遂自引罪坐廢。

期年,盜起京西,殺守令,富丞相薦公可用。起知房州。州素無兵備,民凜凜欲亡去。公以牢城卒雜山河戶得數百人,日夜部勒,聲振山南。民恃以安,盜不敢入境。而殿侍雷甲以兵百餘人,逐盜致竹山,甲不能戢士,所至為暴。或告有大盜入境且及門,公自勒兵阻水拒之。身居前行,命士持滿無得發。士皆植立如偶人,甲射之不動,乃下馬拜,請死,曰:「初不知公官軍也。」吏士請斬甲以徇。公不可,獨治為暴者十餘人,勞其餘而遣之,使甲以捕盜自贖。

時劇賊黨軍子方張,轉運使使供奉官崔德贇捕之。德贇既失黨軍子,則以兵圍竹山民賊所嘗舍者曰向氏,殺其父子三人,梟首南陽市,曰:「此黨軍子也。」公察其冤,下德贇獄。未服,而黨軍子獲於商州。詔賜向氏帛,復其家,流德贇通州。

或言華陰人張元走夏州,為元昊謀臣,詔徙其族百餘口於房,譏察出入,饑寒且死。公曰:「元事虛實不可知。使誠有之,為國者終不顧家,徒堅其為賊耳。此又皆其疏屬,無罪。」乃密以聞,詔釋之。老幼哭庭下,曰:「今當還故鄉,然奈何去父母乎?」至今,張氏畫像祠焉。

代還,執政欲以為大理少卿。公曰:「法吏守文非所願,願得一郡以自效。」乃以為宿州。州跨汴為橋,水與橋爭,率常壞舟。公始作飛橋,無柱,至今沿汴皆飛橋。

移滑州,奏事殿上,仁宗皇帝勞之曰:「知卿疾惡,無懲沈氏子事。」未行,詔提舉河北便糴。都轉運使魏瓘劾奏公擅增損物價。已而瓘除龍圖閣學士、知開封府,公乞廷辯。既對,上直公,奪瓘職知越州。且欲用公。公言臣與轉運使不和,不得為無罪。力請還滑。會河溢魚池埽,且決。公發禁兵捍之,廬於所當決。吏民涕泣更諫,公堅臥不動,水亦漸去。人比之王尊。是歲盜起宛句,執濮州通判井淵。上以為憂,問執政可用者?未及對。上曰:「吾得之矣。」乃以公為曹州。不逾月,悉禽其黨。

淮南饑,安撫、轉運使皆言壽春守王正民不任職,正民坐免。詔公乘傳往代之。轉運使調里胥米而蠲其役,凡十三萬石,謂之折役米。米翔貴,民益饑。公至則除之,且表其事。旁郡皆得除。又言正民無罪。職事辦治。詔復以正民為鄂州,徙知廬州。

虎翼軍士屯壽春者以謀反誅,而遷其餘不反者數百人於廬。士方自疑不安。一日,有竊入府舍將為不利者。公笑曰:「此必醉耳。」貸而流之,盡以其餘給左右使令,且以守倉庫。人為公懼,公益親信之。士皆指心,誓為公死。

提點刑獄江東,又移河北,入為開封府判官,改判三司戶部勾院,又兼開拆司。滎州煮鹽凡十八井,歲久漸竭,而有司責課如初。民破產籍沒者三百一十五家。公為言,還其所籍,歲蠲三十餘萬斤。三司簿書不治,其滯留者,自天禧以來,朱帳六百有四,明道以來,生事二百一十二萬。公日夜課吏,凡九月而去其三之二。

會接伴契丹使還,自請補外。乃以為京西轉運使。石塘河役兵叛,其首周元,自稱大王,震動汝、洛間。公聞之,即日輕騎出按。吏請以兵從,公不許。賊見公輕出,意色閑和,不能測,則相與列訴道周。公徐問其所苦,命一老兵押之,曰:「以是付葉縣,聽吾命。」既至,令曰:「汝已自首,皆無罪。然必有首謀者。」眾不敢隱,乃斬元以徇,而流軍校一人,其餘悉遣赴役如初。

遷京東轉運使。維州參軍王康赴官,道博平。博平大猾有號截道虎者,歐康及其女幾死,吏不敢問。博平隸河北。公移捕甚急,卒流之海島,而劾吏故縱,坐免者數人。山東群盜,為之屏息。徐州守陳昭素以酷聞,民不堪命,他使者不敢按。公發其事,徐人至今德之。

移知鳳翔。倉粟支十二年,主者以腐敗為憂。歲饑,公發十二萬石以貸。有司憂恐,公以身任之。是歲大熟,以新易陳,官民皆便之。于闐使者入朝,過秦州,經略使以客禮享之。使者驕甚,留月餘,壞傳舍什物無數,其徒入市掠飲食,人戶晝閉。公聞之,謂其僚曰:「吾嘗主契丹使,得其情,虜人初不敢暴橫,皆譯者教之。吾痛繩以法,譯者懼,則虜不敢動矣,況此小國乎!」乃使教練使持符告譯者曰:「入吾境,有秋毫不如法,吾且斬若。取軍令狀以還。」使者亦素聞公威名,至則羅拜庭下,公命坐兩廊飲食之,護出諸境,無一人嘩者。始,州郡以酒相餉,例皆私有之,而法不可。公以遺遊士之貧者,既而曰:「此亦私也。」以家財償之。且上書自劾,求去不已。坐是分司西京。

未幾,致仕卒,享年六十四,仕至太常少卿,贈工部侍郎。娶程氏。子四人:忱,今為度支郎中;恪,卒於滑州推宮;恂,今為大理寺丞;慥,未仕。公善著書,尤長於《易》,有集十卷,《製器尚象論》十二篇,《辨鉤隱圖》五十四篇。

為人清勁寡欲。長不逾中人,面瘦黑。目光如冰,平生不假人以色,自王公貴人,皆嚴憚之。見義勇發,不計禍福,必極其志而後已。所至奸民猾吏,易心改行,不改者必誅,然實出於仁恕,故嚴而不殘。以教學養士為急,輕財好施,篤於恩義。少與蜀人宋輔遊,輔卒於京師,母老子少,公養其母終身,而以女妻其孤端平,使與諸子遊學,卒與忱同登進士第。當蔭補子弟,輒先其族人,卒不及其子慥。

公於軾之先君子,為丈人行。而軾官於風翔,實從公二年。方是時,年少氣盛,愚不更事,屢與公爭議,至形於言色,已而悔之。竊嘗以為古之遺直,而恨其不甚用,無大功名,獨當時士大夫能言其所為。公沒十有四年,故人長老日以衰少,恐遂就湮沒,欲私記其行事,而恨不能詳,得範景仁所為公墓誌,又以所聞見補之,為公傳。軾平生不為行狀墓碑,而獨為此文,後有君子得以考覽焉。

贊曰:聞之諸公長者,陳公弼面目嚴冷,語言確訒,好面折人。士大夫相與燕遊,聞公弼至,則語笑寡味,飲酒不樂,坐人稍稍引去。其天資如此。然所立有絕人者。諫大夫鄭昌有言:「山有猛獸,藜藿為之不採。」淮南王謀反,論公孫丞相若發蒙耳,所憚獨汲黯。使公弼端委立於朝,其威折沖於千里之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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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坡文鈔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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