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
梅花易數 作者:邵雍 |
序
[编辑]清黃宗羲撰
宋慶曆中,康節邵先生隱處山林,冬不爐,夏不扇,蓋心在於《易》,忘乎其為寒暑也。猶以為未至,糊《易》於壁,心致而目玩焉。邃于《易》理,欲造《易》之數而未又征也。一日午睡,有鼠走而前,以所枕瓦枕投擊之,鼠走而枕破。覺中有字,取視之:「此枕賣與賢人康節,某年月日某時,擊鼠枕破。」先生怪而詢之陶家,其陶枕者曰:「昔一人手執《周易》憩坐,舉枕其書,必此老也。今不至久矣。吾能識其家。」先生偕陶往訪焉,及門,則已不存矣,但遺書一冊謂其家人曰:「某年某月某時,有一秀士至吾家,可以此書授之,能終吾身後事矣。」其家以書授先生,先生閱之,乃《易》之文,並有訣例。推例演數,謂其人曰:「汝父存日,有白金置睡床西北窖中,可以營葬事。」其家如言,果得金。先生受書以歸,後觀梅,以雀爭勝,布算,知次晚有鄰人女折花,墮傷其股。其卜蓋始於此,後世相傳,遂名《觀梅數》。又後算落花之日,午時為馬所踐毀;又算西林寺額,知有陰人之禍。凡此,皆所謂先天之數也。蓋未得卦先得數也。以數起卦,故曰先天。若夫見老人有憂色,卜而知老人有食魚之禍;見少年有喜色,卜而知有婚聘之喜;聞雞鳴,知雞必烹;聽牛鳴,知牛當殺。凡此,皆後天之數也。蓋未得數先得卦也。以卦起數,故曰後天。一日,置一椅,以數推之,書椅底曰:「某年月日,當為仙客坐破。」之期,果有道者來訪,坐破其椅。仙客愧謝,先生曰:「物之成毀有數,豈足介意,且公神仙也,幸坐以示教。」因舉椅下所書以驗,道者愕然趨起出,忽不見。乃知數之妙,雖鬼神莫逃,而況於人乎?況於物乎?
目錄
[编辑]- 卷一 象數易理篇之一 周易卦數 五行生克 八宮所屬五行 卦氣旺 卦氣衰 十天干 十二地支 八卦象例 占法 玩法 卦以八除 爻以六除 互卦起例 年月日時起卦 物數占例 聲音占例 字占 一字至十一字占 丈尺占 尺寸占 為人占 自己占 占動物 占靜物 象數易理篇之二 物卦起例 八卦萬物屬類 八卦方位圖 觀梅占 牡丹占 鄰夜叩門借物占 今日動靜如何 西林寺牌額占 老人有憂色占 少年有喜色占 牛哀鳴占 雞悲鳴占 枯枝墜地占 風覺鳥占 風覺占 鳥占 聽聲音占 形物占 驗色占 象數易理篇之三 八卦類象 八卦萬物屬類
- 卷二 體用生克篇之一 心易占卜玄機 占卜總訣 占卜論理訣 先天後天論 卦斷遺論 八卦心易體用訣 體用總訣 體用生克篇之二 天時占第一 人事占第二 家宅占第三 屋舍占第四 婚姻占第五 生產占第六 飲食占第七 求謀占第八 求名占第九 求財占第十 交易占第十一 出行占第十二 行人占第十三 謁見占第十四 失物占第十五 疾病占第十六 官訟占第十七 墳墓占第十八 體用生克篇之三 三要靈應篇序 三要靈應篇 體用生克篇之四 十應奧論 十應目論 複明天時之應 複明地理之應 複明人事之應 複明時令之應 複明方卦之應 複明動物之應 複明靜物之應 複明言語之應 複明聲音之應 複明五色之應 複明寫字之應 遺論 體用 體用論 衰旺論 內外論 動靜 向背 靜占 體用生克篇之五 觀物洞玄歌 起卦加數例 屋宅之占訣 器物占
- 卷三 斷占總訣篇之一 八卦方位圖 觀梅數訣序 八卦定陰陽次序 變卦式八則 占卦訣 體用互變之訣 體用生克之訣 體用衰旺之訣 體用動靜之訣 占卜坐端之訣 占卜克應之訣 斷占總訣篇之二 萬物賦 飲食篇 觀物玄妙歌訣 諸事響應歌 斷占總訣篇之三 諸卦反對性情 占物類例 物數為體訣 觀物看變爻為主 觀物克應法 觀物趣時訣 觀物用易例 萬物戲驗 斷占總訣篇之四 占卜十應訣 論事十大應 卦應
附錄
[编辑]《宋史.邵雍傳》
元脫脫等撰
邵雍字堯夫。其先范陽人,父古徙衡漳,又徙共城。雍年三十,游河南,葬其親伊水上,遂為河南人。
雍少時,自雄其才,慷慨欲樹功名。於書無所不讀,始為學,即堅苦刻厲,寒不爐,暑不扇,夜不就席者數年。已而歎曰:「昔人尚友于古,而吾獨未及四方。」於是逾河、汾,涉淮、漢,周流齊、魯、宋、鄭之墟,久之,幡然來歸,曰:「道在是矣。」遂不復出。
北海李之才攝共城令,聞雍好學,嘗造其廬,謂曰:「子亦聞物理性命之學乎?」雍對曰:「幸受教。」乃事之才,受《河圖》、《洛書》、宓羲八卦六十四卦圖像。之才之傳,遠有端緒,而雍探賾索隱,妙悟神契,洞徹蘊奧,汪洋浩博,多其所自得者。及其學益老,德益邵,玩心高明,以觀夫天地之運化,陰陽之消長,遠而古今世變,微而走飛草木之性情,深造曲暢,庶幾所謂不惑,而非依仿象類、億則屢中者。遂衍宓羲先天之旨,著書十余萬言行於世,然世之知其道者鮮矣。
初至洛,蓬蓽環堵,不芘風雨,躬樵爨以事父母,雖平居屢空,而怡然有所甚樂,人莫能窺也。及執親喪,哀毀盡禮。富弼、司馬光、呂公著諸賢退居洛中,雅敬雍,恒相從遊,為市園宅。雍歲時耕稼,僅給衣食。名其居曰「安樂窩」,因自號安樂先生。旦則焚香燕坐,晡時酌酒三四甌,微醺即止,常不及醉也,興至輒哦詩自詠。春秋時出遊城中,風雨常不出,出則乘小車,一人挽之,惟意所適。士大夫家識其車音,爭相迎候,童孺廝隸皆歡相謂曰:「吾家先生至也。」不復稱其姓字。或留信宿乃去。好事者別作屋如雍所居,以候其至,名曰「行窩」。
司馬光兄事雍,而二人純德尤鄉裏所慕向,父子昆弟每相飭曰:「毋為不善,恐司馬端明、邵先生知。」士之道洛者,有不之公府,必之雍。雍德氣粹然,望之知其賢,然不事表襮,不設防畛,群居燕笑終日,不為甚異。與人言,樂道其善而隱其惡。有就問學則答之,未嘗強以語人。人無貴賤少長,一接以誠,故賢者悅其德,不賢者服其化。一時洛中人才特盛,而忠厚之風聞天下。
熙寧行新法,吏牽迫不可為,或投劾去。雍門生故友居州縣者,皆貽書訪雍,雍曰:「此賢者所當盡力之時,新法固嚴,能寬一分,則民受一分賜矣。投劾何益耶?」
嘉佑詔求遺逸,留守王拱辰以雍應詔,授將作監主簿,複舉逸士,補潁州團練推官,皆固辭乃受命,竟稱疾不之官。熙寧十年,卒,年六十七,贈秘書省著作郎。元佑中賜諡康節。
雍高明英邁,迥出千古,而坦夷渾厚,不見圭角,是以清而不激,和而不流,人與交久,益尊信之。河南程顥初侍其父識雍,論議終日,退而歎曰:「堯夫,內聖外王之學也。」
雍知慮絕人,遇事能前知。程頤嘗曰:「其心虛明,自能知之。」當時學者因雍超詣之識,務高雍所為,至謂雍有玩世之意;又因雍之前知,謂雍於凡物聲氣之所感觸,輒以其動而推其變焉。於是摭世事之已然者,皆以雍言先之,雍蓋未必然也。
雍疾病,司馬光、張載、程顥、程頤晨夕候之,將終,共議喪葬事外庭,雍皆能聞眾人所言,召子伯溫謂曰:「諸君欲葬我近城地,當從先塋爾。」既葬,顥為銘墓,稱雍之道純一不雜,就其所至,可謂安且成矣。所著書曰《皇極經世》、《觀物內外篇》、《漁樵問對》,詩曰《伊川擊壤集》。
宋謝良佐曰:「堯夫精《易》之數,事物之成敗始終,人之禍福修短,算得來無毫髮差錯。如指此屋,便知起於何時,至某年月日而壞,無有不准。」
明季本曰:《梅花數》一名《觀梅數》,本題曰《康節梅花數》,故附邵圖之後,梅花者先春而蓓蕾,生意之早動也,占於幾動之初,思慮方起而鬼神可知之時,故數以梅花名焉。
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此先天橫圖八卦之定數也。
乾西北屬金,坎北屬水,艮東北屬土,震東屬木,巽東南屬木,離南屬火,坤西南屬土,兌西屬金。此為後天之方位也。
有先天之數未得卦先得數,以數起卦,故曰:「先天。」
有後天之數未得數先得卦,以卦起數,故曰:「後天。」
先天之數,謂物之所生氣之,所置事之所遇,皆有年、月、日、時,年以子年起一數,年有十二月,則以正月起一數,月有三十日,則以初一起一數,日有十二時,則以子時起一數,皆隨其數而數之,以分八卦,如一為乾,二為兌而八則為坤也,除八之外,則用畸零之數起焉,年月日之數為上卦,年月日加時之數為下卦,合年月日時之數,以六除之,餘為動爻,又如十幹則以甲起一數,十二支則以子起一數,所聞之聲,則以字句之多寡起數,所見之物,則以件目之多寡起數而為上卦,以所值之時數作下卦,併卦數時數總除取爻,如前法。又如一語則平分其數而為上下卦,數少者為上卦,數多者為下卦,蓋取天輕清地重濁之義也。其餘或驗其方所,或辨其物聲,詳其所屬皆可起卦。察其悲喜,斷其吉凶。所謂未得卦先起數者,如此後天之數,以物類之屬八卦者為上卦,以取動爻物類,如乾天、坤地、乾馬、坤牛之類,詳見蓍法別傳內篇。八卦萬物屬類,所謂未得數先得卦者,如先天斷卦吉凶,止以卦論,不用易爻之辭,以其時未有易書也。後天則用易辭兼以卦斷,以其時已有易書也。
凡上下二卦無動爻者為體,有動爻者為用,體卦為主,用卦為事,互卦為事之中應,變卦為事之末應,互者中四爻互二體也。變者之卦也,體之氣宜盛不宜衰,盛者如春震巽木,秋乾兌金,夏離火,冬坎水,四季之月坤艮土是也。衰者如春坤艮土,秋震巽木,夏乾兌金,冬離火,四季月坎水也。體党多而體勢盛,用黨多而體勢衰,如體卦是金而互變皆金,則是體黨多矣。如用卦是金而互變皆金,則為用黨多矣。體用之間,比和則吉,用吉變凶者,或先吉而後凶。用凶變吉者,或先凶而後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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