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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草木典/第01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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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彙編 草木典 第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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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彙編 草木典 第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草木典

 第十八卷目錄

 藥部彙考三

  本草綱目一神農本經名例 陶隱居名醫別錄合藥分劑法則 采藥分六氣

  歲物 七方 十劑 氣味陰陽 五味宜忌 五欲 五宜 五禁 五走 五傷 五過

   五味偏勝 標本陰陽 升降浮沈 四時用藥例 五運六淫用藥式 六腑五臟用藥

  氣味補瀉

草木典第十八卷

藥部彙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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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綱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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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農本經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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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 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本《上經》。

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主養性以應人,無毒、有毒,斟 酌其宜。欲遏病補虛羸者,本《中經》。

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 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 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應一 日,以成一歲。倍其數,合七百三十名也。

陶弘景曰:「今按上品藥性,亦能遣疾,但勢力和厚,不為速效。歲月常服,必獲大益。病既愈矣,命亦兼申,天道仁育,故曰應天。一百二十種者,當謂寅、卯、辰、巳之月,法萬物生榮時也。中品藥性,療病之辭漸深,輕身之說稍薄。袪患為速,延齡為緩。人懷性情,故曰應人。一百二十種,當謂午、未、申、酉之月,法萬物成熟時也。」 下品藥性,專主攻擊,毒烈之氣,傾損中和,不可常服,疾愈即止。地體收殺,故曰「應地。」 一百二十五種者,當謂戌、亥、子、丑之月,法萬物枯藏時也,兼以閏之盈數焉。若單服或配隸,自隨人患,參而行之,不必偏執也。

掌禹錫曰:「《陶氏本草》例,神農以朱書,《別錄》以墨書,《本經》藥止三百六十五種,今此言倍其數」 ,合七百三十名,是併《別錄》副品而言。此一節乃《別錄》之文,傳寫既久,錯亂所致,遂令後世捃摭此類,以為非神農之書,率以此故也。

李時珍曰:「《神農本草》藥分三品。陶氏《別錄》倍增藥品,始分部類。唐、宋諸家,大加增補,兼或退出,雖有朱、墨之別,三品之名,而實已紊矣。或一藥而分數條,或二物而同一處;或木居草部,或蟲入木部,水土共居,蟲魚雜處,淄澠罔辨,玉碔不分,名已難尋,實何由覓?」 今則通合古今諸家之藥,析為十六部,當分者分,當併者併,當移者移,當增者增。不分三品,唯逐各部物以類從,目隨綱舉,每藥標一總名,正大綱也;大書氣味主治,正小網也。分註釋名,《集解》、發明,詳其目也。而辨疑正誤,附錄附之,備其體也。單方又附于其末,詳其用也。大綱之下,明注本草及三品,所以原始也。小綱之下,明注各家之名,所以著實也;分注則各書人名,一則古今之出處不沒,一則各家之是非有歸。雖舊章似乎剖析,而支脈更覺分明,非敢僭越,實便討尋爾。

《藥》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合和,宜一君二臣三佐五 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陶弘景曰:「用藥猶如立人之制,若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則氣力不周也。然檢《仙經》世俗諸方,亦不必皆爾。大抵養命之藥多君,養性之藥多臣,療病之藥多佐,猶依本性所主,而復斟酌之。上品君中,復有貴賤,臣佐之中,亦復如之。所以門冬、遠志,別有君臣;甘草國老大黃將軍,明其優劣,皆不同秩也。」 岐伯曰:「方制君臣者,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謂使,非上中下三品之謂也,所以明善惡之殊貫也。」

張元素曰:「為君者最多,為臣者次之,佐者又次之。藥之于證所主同者,則各等分。或云力大者為君。」 李杲曰:「凡藥之所用,皆以氣味為主;補瀉在味,隨時換氣,主疾為君;假令治風,防風為君;治寒,附子為君;治濕,防己為君;治上焦熱,黃芩為君;中焦熱,黃連為君;兼見何證,以佐使藥分治之,此制方之要也。《本草》上品『為君』」 之說,各從其宜爾。

藥有陰陽,配合子母兄弟。

韓保昇曰:「凡天地萬物,皆有陰陽大小,各有色類,並有法象。故羽毛之類,皆生于陽而屬于陰;鱗介之類,皆生于陰而屬于陽。所以空青法木,故色青而主肝;丹砂法火,故色赤而主心;雲母法金,故色白而主肺;雌黃法土,故色黃而主脾;磁石法水,故色黑而主腎。餘皆以此例推之。子母兄弟,若榆皮為母,厚朴為子」 之類是也。

根莖花實,苖皮骨肉。

張元素曰:「凡藥根之在土中者,中半已上,氣脈之上行也;以生苖者為根,中半已下,氣脈之下行也。」

「以入土者為稍;病在中焦與上焦者,用根;在下焦者,用稍。」 根升稍降,人之身半已上,天之陽也,用頭;中焦用身;身半已下,地之陰也,用稍。乃述類象形者也。

李時珍曰:「草木有單使一件者,如羌活之根,木通之莖,款冬之花,葶藶之實,敗醬之苖,大青之葉,大腹之皮,郁李之核,蘗木之皮,沉香之節,蘇木之肌,胡桐之淚,龍腦之膏是也。有兼用者,遠志、小草,蜀漆、常山之類是也。有全用者,枸杞、甘菊之類是也。有一物兩用者,當歸頭尾,麻黃根節,赤白茯苓,牛膝,春夏用苖,秋冬用根」 之類是也。羽毛、鱗、介、玉、石、水火之屬,往往皆然,不可一律論也。

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 有相反者,有相殺者。凡此七情,合和視之,當用「相須」、 「相使者良,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 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也。

韓保昇曰:「《本經》三百六十五種中,單行者七十一種,相須者十二種,相使者九十種,相畏者七十八種,相惡者六十種,相反者十八種,相殺者三十六種。凡此七情,合和視之。」

陶弘景曰:「凡檢舊方,用藥亦有相惡相反者,如仙方甘草丸有防己、細辛,俗方玉石散用栝樓、乾薑之類,服之乃不為害。或有制持之者,譬如寇賈輔漢,程周佐吳,大體既正,不得以私情為害。雖爾,不如不用尤良。半夏有毒,須用生薑,取其相畏相制也。」

寇宗奭曰:「相反為害,深于相惡者。謂彼雖惡我,我無忿心。猶如牛黃惡龍骨,而龍骨得牛黃更良,此有以制伏故也。相反者,則彼我交讎,必不和合。今畫家用雌黃、胡粉相近,便自黯妬,可證矣。」 李時珍曰:「藥有七情,獨行者,單方不用輔也;相須者,同類不可離也。如人參、甘草、黃蘗、知母之類。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惡」 者,奪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兩不相合也;相殺者,制彼之毒也。古方多有用相惡、相反者,蓋相須、相使同用者,帝道也;相畏、相殺同用者,王道也;相惡、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經有權,在用者識悟爾。

藥有酸、鹹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熱、溫、涼四氣。

寇宗奭曰:凡稱氣者,是香臭之氣。其寒熱溫涼,是藥之性。且如鵝、白脂性冷,不可言氣冷也。「四氣則是香臭腥臊,如蒜、阿魏、鮑魚、汙襪,則其氣臭;雞、魚、鴨、蛇,則其氣腥;狐狸、白馬莖、人中白,則其氣臊;沉、檀、龍、麝,則其氣香」 是也。則「氣」 字當改作「性」 字,于義方允。

李時珍曰:寇氏言「寒熱溫涼是性,香臭腥臊是氣」 ,其說與《禮記》文合。但自《素問》以來,只以氣味言,卒難改易,姑從舊爾。

王好古曰:「味有五,氣有四。五味之中,各有四氣。如辛則有石膏之寒,桂、附之熱,半夏之溫,薄荷之涼是也。氣者,天也;味者,地也。溫熱者,天之陽;寒涼者,天之陰;辛甘者,地之陽;鹹苦者,地之陰。」 《本草》五味不言淡,四氣不言涼,只言溫,大溫熱,大熱寒,大寒、微寒平,小毒、大毒,有毒、無毒。何也?淡附于甘微寒,即涼也。

及有毒無毒。

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宜常制。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又曰:耐毒者以厚藥,不勝毒者以薄藥。王冰云:「藥氣有偏勝,則臟氣有偏絕,故十分去其六七八九而止也。」

陰乾暴乾,採造時月生熟。

陶弘景曰:「凡採藥時月,皆是建寅歲首,則從漢太初後所記也。其根物多以二月、八月採者,謂春初津潤始萌,未充枝葉,勢力淳濃也。至秋枝葉乾枯,津潤歸流于下也。大抵春寧宜早,秋寧宜晚,花實、莖葉,各隨其成熟爾。歲月亦有早晏,不必都依本文也。所謂陰乾者,就六甲陰中乾之也。又依遁甲法,甲子旬陰中」 在癸酉,以藥著酉地也。實不必然,但露暴于陰影處乾之爾。若可兩用,益當為善。孫思邈曰:「古之醫者,自解採取陰乾暴乾,皆如法,用藥必依土地,所以治病十愈八九。今之醫者不知採取時節,至于出產土地,新陳虛實,所治病十不得五也。」

《馬志》曰:「今按法陰乾者,多惡。如鹿茸陰乾悉爛,火乾且良。草木根苗,九月以前採者,悉宜日乾;十月以後採者,陰乾乃好。」

李時珍曰:生產有南北,節氣有早遲,根苗異收採,制造異法度。故市之地黃以鍋煮熟,大黃用火焙乾,松黃和蒲黃、樟腦雜龍腦,皆失制作偽者也。《孔志約》云:「動植形生,因地舛性;春秋節變,感氣殊功。」

離其本土,則質同而效異;乖于採取,則物是而時非。名實既虛,寒溫多謬,施于君父,逆莫大焉。陳嘉謨曰:「醫藥貿易,多在市家,諺云:『賣藥者兩眼,用藥者一眼,服藥者無眼』。」 非虛語也。《古壙灰》云:「死龍骨苜蓿根為土,黃耆麝香搗荔核攙藿香采茄葉雜煮半夏為元胡索,鹽松稍為肉蓯蓉草仁充,草豆蔻西呆代南木香,熬廣膠入蕎麪作阿膠,煮雞子及魚枕為琥珀,枇杷蕊代款冬,驢腳脛作虎骨,松脂混麒麟竭,番硝和龍腦香」 ,巧詐百般,甘受其侮,甚致殺人歸咎,用藥乃大關係,非比尋常,不可不慎也。

土地所出,真偽陳新,並各有法。

陶弘景曰:「諸藥所生,皆的有境界。秦、漢已前,當言列國。今郡縣之名,後人所增爾。江東以來,小小雜藥,多出近道,氣力性理,不及本邦。假令荊、益不通,則全用歷陽、當歸、錢唐三建,豈得相似?所以療病不及往人,亦當緣此。又且醫不識藥,惟聽市人,市人又不辨究,皆委採送之家,傳習造作,真偽好惡,並皆莫測。所以『鍾乳醋煮令白,細辛水漬使直,黃耆蜜蒸為甜,當歸酒灑取潤,蜈蚣朱足令赤,螵蛸膠于桑枝,以虺床當蘼蕪,以薺苨亂人參,此等既非事實,合藥不量剝除。只如遠志、牡丹,纔不收半,地黃、門冬三分耗一』。」 凡去皮除心之屬,分兩不應,不知取足。王公貴勝,合藥之日,群下竊換好藥,終不能覺。以此療病。固難責效。

寇宗奭曰:「凡用藥必須擇土地所宜者則真,用之有據。如上黨人參、川西當歸、齊州半夏、華州細辛、東壁土、冬月灰、半天河水、熱湯漿水之類,其物至微,其用至廣,蓋亦有理。若不推究厥理,治病徒費其功。」

李杲曰:「陶隱居《本草》言:狼毒、枳實、橘皮、半夏、麻黃、吳茱萸,皆須陳久者良,其餘須精新也。然大黃、木賊、荊芥、芫花、槐花之類,亦宜陳久,不獨六陳也。凡藥味須要專精。至元庚辰六月,許伯威年五十四,中氣本弱,病傷寒八九日,熱甚,醫以涼藥下之,又食梨冷傷脾胃,四肢逆冷,時發昏憒,心下悸動,吃噫不止,面色青黃,目不欲開,其脈動中有止時自還,乃結脈也。」 用仲景復脈湯加人參、肉桂,急扶正氣。生地黃減半,恐傷陽氣。服二劑病不退。再為診之,脈證相對。因念「莫非藥欠專精,陳腐耶?」 再市新藥與服,其證減半,又服而安。凡諸草木昆蟲,產之有地,根葉花實,採之有時。失其地則性味少異,失其時則氣味不全。又況新陳之不同。精粗之不等。儻不擇而用之。其不效者。醫之過也。唐耿湋詩云。「老醫迷舊疾。朽藥誤新方。」 是矣。

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漬者,宜膏煎 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並隨藥性, 不得違越。

陶弘景曰:「又按病有宜服、丸服、散服、湯服、酒服、膏煎者,亦兼參用,以為其制。」

《華佗》曰:「病有宜湯者,宜丸者,宜散者,宜下者,宜吐者,宜汗者。湯可以蕩滌臟腑,開通經絡,調品陰陽。丸可以逐風冷,破堅積,進飲食;散可以去風寒暑濕之邪,散五藏之結伏,開腸利胃。可下而不下,使人心腹脹滿煩亂;可汗而不汗,使人毛孔閉塞,悶絕而終;可吐而不吐,使人結胸上喘,水食不入而死。」

李杲曰:「湯者,蕩也,去大病用之。散者,散也,去急病用之。丸者,緩也,舒緩而治之也。㕮咀者,古制也。古無鐵刃,以口咬細,煎汁飲之,則易升易散,而行經絡也。凡治至高之病,加洒煎,去濕以生薑,補元氣以大棗,發散風寒以蔥白,去膈上痰以蜜細末者,不循經絡,止去胃中及臟腑之積。氣味厚者,白湯調氣,味薄者煎」 之,和滓服。去下部之痰。其丸極大而光且圓,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極小。稠麪糊取其遲化直至中下,或酒或醋,取其散之意也。凡半夏、南星欲去濕者,丸以薑汁稀糊,取其易化也。水浸宿炊餅又易化,滴水丸又易化,煉蜜丸者,取其遲化而氣循經絡也。蠟丸取其難化而旋旋取效,或毒藥不傷脾胃也。

張元素曰:「病在頭面及皮膚者,藥須酒炒;在咽下、臍上者,酒洗之;在下者,生用。寒藥須酒浸曝乾,恐傷胃也。當歸酒浸,助散發之用也。」

陳嘉謨曰:「製藥貴在適中,不及則功效難求,太過則氣味反失。火製四鍛,炮炙炒也;水製三漬,泡洗也。水火共製,蒸煮二者焉。法造雖多,不離于此。酒製升提,薑製發散,入鹽走腎而軟堅,用醋注肝而住痛;童便製,除劣性而降下;米泔製,去燥性而和中;乳製,潤枯生血;蜜製,甘緩益元;陳壁土製,竊真氣,驟補中焦;麥」 麩皮製抑酷性。勿傷上膈。烏豆湯甘草湯漬曬並解毒。致令平和。羊酥油豬脂油塗。

燒咸滲骨,容易脆斷,去穰者免脹,抽心者除煩。大概具陳,初學熟玩。

欲療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機。五臟未虛,六腑未竭,血 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 勢已過,愈將難全。

陶弘景曰:自非明醫聽聲察色診脈,孰能知未病之病乎?且未病之人,亦無肯自療。故齊侯怠于皮膚之微,以致骨髓之痼,非但識悟之為難,亦乃信受之弗易。倉公有言:信巫不信醫,死不治也。李時珍曰:《素問》云:「上古作湯液,故為而弗服。中古道德稍衰,邪氣時至,服之萬全。」 當今之世,必齊毒藥攻其中,鑱石針艾「治其外。」 又曰:「中古治病,至而治之湯液,十日不已,治以草蘇荄枝,本末為助,標本已得,神氣乃服。暮世之病,不本四時,不知日月,不審逆從,病形已成,以為可救。故病未已,新病復起。」 淳于意曰:「病有六不治:驕恣不論于理,一不治輕身重財,二不治衣食不適,三不治陰陽臟氣不定,四不治形羸不能服藥,五不治。信巫不信醫,六不治。」 六者有一,則難治也。

寇宗奭曰:「病有六失,失于不審,失于不信,失于過時,失于」原缺二字。失于不擇醫,失于不識病。六失有一,即為難治。又有八要:一曰虛,二曰實,三曰冷,四曰熱,五曰邪,六曰正,七曰內,八曰外也。《素問》云:「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觀人勇怯,骨肉皮膚,能知其情,以為診法。」若患人脈病不相應,既不得見其形,醫止據脈供藥,其可得乎?今豪富之家,婦人居帷幔之內,復以帛幪手臂,既無望色之神,聽聲之聖,又不能盡切脈之巧,未免詳問。病家厭繁,以為術疏,往往得藥不服,是四診之術,不得其一矣,可謂難也。嗚呼!

若用毒藥療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 去十之,取去為度。

陶弘景曰:「今藥中單行一兩種有毒,只如巴豆、甘遂、將軍,不可便令盡劑。如《經》所云: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細麻;二物一毒,服二丸如大麻;三物一毒,服三丸如胡豆;四物一毒,服四丸如小豆;五物一毒,服五丸如大豆;六物一毒,服六丸如梧子;從此至十,皆以梧子為數。其中又有輕重,且如狼毒、鉤吻,豈如附子、芫花」 輩耶。此類皆須量宜。

寇宗奭曰:「雖有此例,更合論人老少虛實,病之新久,藥之多毒少毒,斟量之,不可執為定法。」

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疰 蠱毒,以毒藥;癰腫瘡瘤,以瘡藥;風濕,以風濕藥。各隨 其所宜。

陶弘景曰:「藥性一物,兼王十餘。病者,取其偏長為本。復觀人之虛實補瀉,男女老少,苦樂榮悴,鄉壤風俗,並各不同。褚澄療寡婦尼僧,異乎妻妾,此是達其性懷之所致也。」

李時珍曰:「氣味有厚薄,性用有躁靜,治體有多少,力化有淺深。正者正治,反者反治。用熱遠熱,用寒遠寒,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不遠熱,則熱病至;不遠寒,則寒病至。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治溫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溫,熱而行之。木鬱達之,火鬱發之,土鬱奪之,金鬱泄之,水鬱折之。氣之勝也,微者隨之,甚者制之。氣之復也,和者平之,暴者奪之,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折之,不足補之,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行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吐之汗之下之,補之瀉之,久新同法。」 又曰:「抑者正治,從者反治。反治」 者,熱因寒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又曰:「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 所謂求其屬以衰之也。此皆約取《素問》之粹言。

病在胸膈已上者,先食後服藥;病在心腹已下者,先 服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 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

陶弘景曰:「今方家先食後食,蓋此義也。又有須酒服者,飲服者,冷服者,熱服者。服湯則有疏有數,煮湯則有生有熟,各有法用,並宜詳審。」

李杲曰:「古人服藥活法,病在上者,不厭頻而少,病在下者,不厭頓而多。少服則滋榮于上,多服則峻補于下。凡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勢力相及,并視人之強弱,病之輕重,以為進退增減,不必泥法。」

夫大病之主,有中風、傷寒,寒熱溫瘧,中惡霍亂,大腹 水腫,腸澼下痢,大小便不通,奔豚上氣,欬逆嘔吐,黃 疸,消渴留飲,癖食堅積,癥瘕癲邪,驚癇鬼疰,喉痺齒 痛,耳聾目盲,金瘡踒折,癰腫惡瘡,痔瘻,癭瘤;男子五 勞七傷,虛乏羸瘦;女子帶下,崩中血閉,陰蝕、蟲蛇蠱 毒所傷。此大略宗兆,其間變動枝葉,各宜依端緒以收之。

陶弘景曰:「藥之所主,止說病之一名。假令中風,乃有數十種,傷寒證候,亦有二十餘條,更復就中求其類例大體歸其始終,以本性為根宗,然後配證以合藥爾。」 病之變狀,不可一概言之,所以醫方千卷,猶未盡其理。春秋已前及和緩之書蔑聞,而《道經》略載扁鵲數法,其用藥猶是本草家意。至漢淳于意及華陀等方,今時有存者,亦皆條理藥性,惟張仲景一部,最為眾方之祖,又悉依《本草》,但其善診脈,明氣候,以意消息之爾。至于刳腸剖臆,刮骨續筋之法,乃別術所得,非神農家事。自晉代以來,有張苗、宮泰、劉德、史脫、靳郡、趙泉、李子豫等一代良醫,其貴勝阮德如、張茂先輩,逸民皇甫士安,及江左葛洪、蔡謨、殷仲堪諸名人等,並研精藥術。宋有羊欣、元徽、胡洽、秦承祖,齊有尚書褚澄、徐文伯、嗣伯,群從兄弟,療病亦十愈八九。凡此諸人,各有所撰用方,觀其指趣,莫非《本草》者。或時用別藥,亦循其性度,非相踰越。《范汪方》百餘卷及葛洪《肘後》,其中有細碎單行徑用者,或田舍試驗之法,或殊域異識之術。如「藕皮散血,起自庖人牽牛逐水。近出野老麪店蒜虀,乃是下蛇之藥。路邊地菘,而為金瘡所祕。此蓋天地間物,莫不為天地間用,觸遇則會,非其主對矣。」 顏光祿亦云:「《道經》仙方,服食斷榖,延年卻老,乃至飛丹鍊石之奇,雲騰羽化之妙,莫不以藥道為先。用藥之理,一同《本草》,但制御之途小異世法,所」 用不多,遠至二十餘物,或單行數種,歲月深積,便致大益。即《本草》所云「久服之效,不如俗人,微覺便止。」 今庸醫處療,皆恥看《本草》,或依約舊方,或聞人傳說,便攬筆疏之,以此表奇。其畏惡相反,故自寡昧。而藥類遠僻,分兩參差,不以為疑。偶爾值瘥,則自信方驗;旬月未瘳,則言病源深結。了不反求諸己,虛搆聲稱,自應貽譴矣。其《五經》四部,軍國禮服,少有乖越,止于事跡非宜耳。至于湯藥,一物有謬,便性命及之。千乘之君,百金之長,可不深思戒慎耶?

寇宗奭曰:「人有貴賤少長,病當別論;病有新久虛實,理當別藥。蓋人心如面,各各不同,惟其心不同,臟腑亦異,欲以一藥通治眾人之病,其可得乎?張仲景曰:『有土地高下不同,物性剛柔,食居亦異,是故黃帝興四方之問,岐伯舉四治之能。且如貴豪之家,形樂志若者也,衣食足則形樂而外實,思慮多則志苦而內』」 虛,故病生于脈,與貧下異,當因人而治。後世醫者,委此不行,所失甚矣。又凡人少長老,其氣血有盛壯衰三等,故岐伯曰:「少火之氣壯,壯火之氣衰。」 蓋少火生氣,壯火散氣,況衰火乎?故治法亦當分三等,其少日服餌之藥,于壯老之時,皆須別處,決不可忽。

又云:「人以氣血為本,世有童男室女,積想在心,思慮過當,多致勞損,男則神色先散,女則月水先閉。蓋憂愁思慮則傷心,心傷則血逆竭,故神色先散而月水先閉也。火既受病,不能營養其子,故不嗜食;脾既虛則金氣虧,故發嗽。嗽既作,水氣絕,故四肢乾;木氣不充,故多怒,鬢髮焦,筋痿。俟五藏傳遍,故卒不能死,然」 終死矣。此于諸勞。最為難治。或能改易心志。用藥扶接。間得九死一生耳。

有人病久嗽,肺虛生寒熱。以款冬花焚三兩芽,俟煙出,以筆管吸其煙,滿口則嚥之,至倦乃已。日作五七次,遂瘥。

有人病瘧月餘,又以藥吐下之,氣遂弱。觀其脈病,乃夏傷暑,秋又傷風,因與柴胡湯一劑安。後又飲食不節,寒熱復作,吐逆不食,脅下急痛,此名痰瘧。以十棗湯一服,下痰水數升,服理中散二錢遂愈。有婦人病吐逆,大小便不通,煩亂,四肢冷,漸無脈,凡一日半,與大承氣湯二劑,至夜半,大便漸通,脈漸生,翌日乃安。此關格之病。極難治。《經》曰:「關則吐逆。」 格則不得小便。亦有不得大便者。

有人若風痰頭痛,顫掉吐逆,飲食減。醫以為傷冷物,溫之不愈,又以丸下之,遂厥。復與金液丹後,譫言吐逆,顫掉不省人,狂若見鬼,循衣摸床,手足冷,脈伏。此胃中有結熱,故昏瞀不省人。以陽氣不能布于外,陰氣不能持于內,即顫掉而厥。遂與大承氣湯,至一劑乃愈。

有婦人病溫已十二日,診其脈六七至而澀,寸稍大,尺稍小,發寒熱,頰赤口乾,不了了,耳聾。問之,病後數日,經水乃行,此屬少陽熱入血室,治不對,病必死。乃與小柴胡湯,二日,又加桂枝乾薑湯,一日寒熱止。但云:「我臍下急痛。」 與抵當丸微利,痛止身涼,尚不了了,復與小柴胡湯,次日云:「我胸中熱燥,口鼻乾。」 又少與調胃承氣湯;不利,與大陷胸丸半服,利三行。次日虛煩不寧,妄有所見,狂言,知有燥屎,以其極虛,不敢攻之,與竹葉湯去其煩熱,其大

便自通,中有燥屎數枚。狂煩盡解。唯欬嗽唾沬。此肺虛也。不治恐乘虛作肺痿。以小柴胡去人參、薑、棗。加乾薑五味子湯。一日欬減。二日悉痊。

有人年六十,腳腫生瘡,忽食豬肉不安。醫以藥下之,稍愈,時出外中風汗出,頭面暴腫起,紫黑色,多睡,耳輪上有浮泡小瘡,黃汁出,乃與小續命湯,倍加羌活,服之遂愈。

有人年五十四,素羸多中寒,小年常服生硫黃數斤,近服兔絲有效。脈左上二部,右下二部絃緊有力。五七年來,病右手足筋急拘攣,言語稍遲。遂與仲景小續命湯,加薏苡仁一兩,以治筋急,減黃芩、人參、芍藥各半,以避中寒。杏仁只用一百五枚,後云「尚覺大冷」 ,因盡去人參、芩、芍,加當歸一兩半,遂安。小續命湯,今人多用,不能逐證加減,遂至危殆,故舉以為例。

《陶隱居名醫別錄合藥分劑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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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秤惟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 為一分,四分成一兩,十六兩為一斤。雖有子穀秬黍 之制,從來均之已久,依此用之。

蘇恭曰:「古秤皆複,今南秤是也。後漢以來,分一斤為二斤,一兩為二兩。古方惟張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則水為殊少矣。」

李杲曰:六銖為一分,即二錢半也;二十四銖為一兩,古云三兩,即今之一兩,云「二兩」 ,即今之六錢半也。

李時珍曰:「蠶初吐絲曰忽,十忽曰絲;十絲曰釐,四釐曰絫,十釐曰分,四絫曰字,二分半也。」十絫曰銖,四分也。四字曰錢,十分也。六銖曰一分,二錢半也。四分曰兩,二十四銖也。八兩曰錙,二錙曰斤,二十四兩曰鎰,一斤半也。准官秤,十二兩、三十斤曰鈞,四鈞曰石,一百二十斤也。方中有曰「少許」者,些子也。今古異制,古之一兩,今用一錢可也。《絫》,音壘。

今方家云「等分」者,非分兩之分,謂諸藥斤兩多少皆 同爾,多是丸散用之。

《丸散》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 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五匕者, 即今五銖錢邊五字者,抄之不落為度。一撮者,四刀 圭也。匕即匙也

「藥以升合分」者,謂藥有虛實輕重,不得用斤兩,則以 升平之。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十合為一升。《升方》 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內散藥物,按抑之,正 爾,微動令平爾。

李時珍曰:「古之一升,即今之二合半也。量之所起為圭,四圭為撮,十撮為勺,十勺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五斗曰斛,二斛曰石。」

凡湯、酒膏藥云《㕮咀》者,謂秤畢擣之如大豆,又吹去 細末。藥有易碎難碎,多末少末,今皆細切如㕮咀也。

蘇恭曰:「㕮咀,商量斟酌之也。」 寇宗奭曰:「㕮咀,有含味之意,如人以口齒咀囓,雖破而不塵,古方多言㕮咀,此義也。」 李杲曰:「㕮咀,古制也。古無鐵刃,以口咬細,令如麻豆煎之,今人以刀剉細爾。」

凡丸藥云「如細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略相稱爾。 《黍粟》亦然。云「如大麻子」者,准三細麻也。如胡豆者,即 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 以三大麻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子者, 以二大豆准之。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四十梧子准 之。

寇宗奭曰:今人用古方多不效者,何也?不知古人之意也。如仲景治胸痺,心中痞堅,逆氣搶心,用《治中湯》:人參、朮、乾薑、甘草四物,共一十二兩,水八升,煮取三升,每服一升,日三服,以知為度。或作丸須雞子黃大,皆奇效。今人以一丸如楊梅許服之,病既不去,乃曰藥不神,非藥之罪,用藥者之罪也。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當去心皮秤之,以 一分准十六枚。附子、烏頭若干枚者,去皮畢,以半兩 准一枚。枳實若干枚者,去穰畢,以一分准二枚。橘皮 一分,准三枚。棗大小三枚准一兩。乾薑一累者,以一 兩為正。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畢,稱五兩為正,蜀椒一升三 兩為正,吳茱萸一升五兩為正,兔絲子一升九兩為 正,菴䕡子一升四兩為正,蛇床子一升三兩半為正, 地膚子一升四兩為正」,其子各有虛實輕重,不可秤 准者,取平升為正。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重半兩為正;甘草一尺 者,二兩為正;云「某草一束」者,三兩為正;云「一把」者,二 兩為正。

《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豬膏一斤」者,有一升二合 也。

凡丸散藥,亦先切細,暴燥乃擣之。有各擣者,有合擣 者,並隨方。其潤濕藥如天門冬、地黃輩,皆先增分兩切暴獨擣碎更暴,若逢陰雨,微火烘之,既燥停冷擣 之。

李時珍曰:「凡諸草木藥及滋補藥,並忌鐵器。金性剋木之生發之氣,肝腎受傷也。惟宜銅刀竹刀修治乃佳。亦有忌銅器者,並宜如法丸散,須用青石、碾石、磨石臼,其砂石者不良。」

凡篩丸散,用重密絹,各篩畢,更合于臼中,擣數百遍, 色理和同乃佳也。巴豆、杏仁、胡麻諸膏膩藥,皆先熬 黃擣合如膏指。㩢視泯泯。乃稍稍入散中。合研擣散。 以輕疏絹篩度之。再合擣勻。

凡煮湯,欲微火,令小沸,其水依方,大略二十兩藥,用 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為准。然利湯欲生,少水而多 取汁;補湯欲熟,多水而少取汁。不得令水多少。用新 布兩人以尺木絞之,澄去垽濁,紙覆令密。溫湯勿用 鐵器服湯寧小沸,熱則易下,冷則嘔涌。

徐之才曰:「湯中用酒,須臨熟乃下之。」

李時珍曰:「陶氏所說,乃古法也。今之小小湯劑,每一兩用水二甌為准,多則加,少則減之。如劑多水少,則藥味不出;劑少水多,又煎耗藥力也。凡煎藥並忌銅、鐵器,宜用銀器、瓦罐洗淨封固,令小心者看守。須識火候,不可太過不及。火用木炭、蘆葦為佳。其水須新汲味甘者。」 流水、井水、沸湯等,各依方,詳見《水部》。若發汗藥必用緊火熱服,攻下藥亦用緊火煎熟,下消黃,再煎溫服。補中藥宜慢火溫服。陰寒急病,亦宜緊火急煎服之。又有陰寒煩躁,及暑月伏陰在內者,宜水中沈冷服。

凡漬藥酒,皆須細切,生絹袋盛,入酒密封,隨寒暑日 數,漉出滓,可暴燥,微擣更漬,亦可為散服。

李時珍曰:「別有釀酒者,或以藥煮汁和飯,或以藥袋安置酒中,或煮物和飯同釀,皆隨方法。又有煮酒者,以生絹袋藥入罈密封,置大鍋中,水煮一日,埋土中七日,出火毒乃飲。」

凡建中、腎瀝諸補湯滓合二劑,加水煎竭飲之,亦敵 一劑,皆先暴燥。

陳藏器曰:「凡湯中用麝香、牛黃、犀角、羚羊角、蒲黃、丹砂、芒硝、阿膠輩,須細末如粉,臨時納湯中,攬和服之。」

凡合膏,初以苦酒漬令淹浹,不用多汁,密覆勿洩。云 「晬時」者,周時也。從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宿者。煮膏 當三上三下,以洩其熱勢,令藥味得出,上之使匝匝 沸,乃下之使沸靜,良久乃止。中有薤白者,以兩頭微 焦黃為候;有白芷、附子者,以小黃色為度,以新布絞 去滓,滓亦可酒煮飲之。摩膏滓可傅病上。膏中有雄 「黃、朱砂、麝香輩,皆別擣如麪,絞膏畢,乃投中疾攪,勿 使沉聚在下。有水銀、胡粉者,于凝膏中研令消散。」

李時珍曰:「凡熬貼癰疽風濕諸病膏者,先以藥浸油中三日乃煎之,煎至藥枯,以絹濾淨,煎熱,下黃丹或胡粉或蜜陀僧,三上三下,煎至滴水成珠不散,傾入器中,水浸三日,去火毒用。若用松脂者,煎至成絲,傾入水中,拔扯數百遍乃止。俱宜謹守火候,勿令太過不及也。其有朱砂、雄黃、龍腦、麝香、血竭、乳香、沒藥等」 料者。並待膏成時投之。黃丹、胡粉。蜜陀僧。並須水飛瓦炒過。松脂須鍊數遍乃良。

凡丸中用蠟,皆烊,投少蜜中,攪調以和藥。

李杲曰:「丸藥用蠟,取其固護藥之氣味勢力,以過關膈而作效也。若投以蜜,下咽亦易散化,如何得到臟中?若有毒藥,反又害之,非用蠟之本意也。」

凡用蜜,皆先大煎,掠去其沬,令色微黃,則丸藥經久 不壞。

《雷斆》曰:「凡鍊蜜,每一斤止得十二兩半,是數火少火過,並不得用也。修合丸藥,用蜜只用蜜,用餳只用餳,用糖只用糖,勿交雜用,必瀉人也。」

《采藥分六氣歲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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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伯曰:「厥陰司天為風化,在泉為酸化,清毒不生;少 陰司天為熱化,在泉為若化,寒毒不生;太陰司天為 濕化,在泉為甘化,燥毒不生;少陽司天為火化,在泉 為苦化,寒毒不生;陽明司天為燥化,在泉為辛化,濕 毒不生;太陽司天為寒化,在泉為鹹化,熱毒不生。治 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所生,五臟所宜,乃可言盈」 虛病生之緒,本乎天者天之氣,本乎地者地之氣。謹 候氣宜,無失病機,司歲備物,則無遺主矣。歲物者,天 地之專精也,非司歲物則氣散質同而異等也。氣味 有厚薄,性用有躁靜,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淺深,上淫 于下,所勝平之,外淫于內,所勝治之。

王冰曰:「化于天者為天氣,化于地者為地氣。五毒皆 五行之氣所為,故所勝者不生。唯司天在泉之所生 者,其味正,故藥工專司歲氣,所收藥物,則所主無遺 略矣。五運有餘,則專精之氣,藥物肥濃,使用當其正, 氣味也。不足則藥不專精而氣散物不純,形質雖同, 力用則異矣。故天氣淫于下,地氣淫于內者,皆以所」 勝平治之。如風勝濕。酸勝甘之類是也

《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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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伯曰:氣有多少,形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又 曰:「病有遠近,證有中外,治有輕重,近者奇之,遠者偶 之。汗不以奇,下不以偶,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 制以急。近而偶奇,制小其服;遠而奇偶,制大其服。大 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一之,奇之不去則 偶之,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 其病也。

王冰曰:「臟位有高下,腑氣有遠近,病證有表裡,藥用 有輕重,單方為奇,複方為偶。心肺為近,肝腎為遠,脾 胃居中,腸䐈胞膽亦有遠近,識見高遠,權以合宜。方 奇而分兩偶,方偶而分兩奇。近而偶制,多數服之;遠 而奇制,少數服之。則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 腎服一,為常制也。方與其重也寧輕;與其毒也寧善; 與其大也寧小。」是以奇方不去,偶方主之。偶方不去, 則反佐以同病之氣而取之。夫微小之熱,折之以寒; 微小之冷,消之以熱。甚大寒熱,則必能與異氣相格, 聲不同不相應,氣不同不相合,是以反其佐以同其 氣,復令寒熱參合,使其始同終異也。

李時珍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反佐即從治也。謂熱 在下而上有寒邪拒格,則寒藥中入,熱藥為佐;下膈 之後,熱氣既散,寒性隨發也。寒在下而上有浮火拒 格,則熱藥中入,寒藥為佐,下膈之後,寒氣既消,熱性 隨發也。此寒因熱用,熱因寒用之妙也。溫涼倣此。」 劉完素曰:「流變在乎病,主病在乎方,制方在乎人。方 有七,大小、緩急、奇、偶、複也。」制方之體,本於氣味,寒熱、 溫涼四氣生于天,酸苦辛鹹甘淡六味成于地。是以 有形為味,無形為氣,氣為陽,味為陰,辛甘發散為陽, 酸苦涌泄為陰,鹹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或收 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軟或堅,各隨臟腑之證 而施。藥之品味,乃分七方之制也。故奇偶複者。三方 也。大小緩急者。四制之法也。故曰:「治有緩急。方有大 小。」

大方

岐伯曰:「君一臣二,佐九制之大也;君一臣三,佐五制 之中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又曰:「遠而奇偶,制大其 服;近而奇偶,制小其服。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 之,少則一之。」

劉完素曰:「身表為遠,裡為近,大小者,制奇偶之法也。 假如小承氣湯、調胃承氣湯,奇之小方也;大承氣湯、 抵當湯,奇之大方也,所謂因其攻裡而用之也;桂枝、 麻黃,偶之小方也;葛根、青龍,偶之大方也,所謂因其 發表而用之也。故曰:『汗不以奇,下不以偶』。」

張從正曰:「大方有二,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病有 兼證而邪不一,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兩大 而頓服之,大方,肝腎及下部之病,道遠者宜之。」王太 僕以心肺為近,腎肝為遠,脾胃為中;劉河間以身表 為遠,身裡為近。以予觀之,身半以上其氣三,天之分 也;身半以下其氣三,地之分也;中脘,人之分也。

小方

張從正曰:「小方有二,有君一臣二之小方,病無兼證, 邪氣專一,可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兩少而頻服之; 小方,心肺及在上之病者宜之,徐徐細呷是也。」 劉完素曰:「肝腎位遠,數多,則其氣緩,不能速達於下, 必大劑而數少,取其迅急下走也;心肺位近,數多,則 其氣急,下走,不能升發于上,必小劑而數多,取其易 散而」上行也。王氏所謂「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 三。腎服一。」乃五臟生成之數也。

緩方

岐伯曰:「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 味厚,緩則氣味薄,適其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者,食 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

王冰曰:「假如病在腎,而心氣不足,服藥宜急過之,不 以氣味飼心,腎藥凌心,心復益衰矣。」餘上下遠近例 同。

劉完素曰:聖人治上不犯下,治下不犯上,治中上下 俱無犯,故曰:誅伐無過,命曰「大惑。」

王好古曰:「治上必妨下,治表必連裡。用黃芩以治肺, 必妨脾;用蓯蓉以治腎,必妨心;服乾薑以治中,必僭 上;服附子以補火,必涸水。」

張從正曰:「緩方有五,有甘以緩之之方,甘草、糖、蜜之 屬是也。病在胸膈,取其留戀也。有丸以緩之之方,比 之湯散,其行遲慢也。有品件眾多之緩方,藥眾則遞 相拘制,不得各騁其性也。有無毒治病之緩方,無毒 則性純功緩也。有氣味俱薄之緩方,氣味薄則長于 補上治上,比至其下,藥力已衰矣。」

急方

劉完素曰:「味厚者為陰,味薄者為陰中之陽,故味厚 則下泄,味薄則通氣。氣厚者為陽,氣薄為陽中之陰, 故氣厚則發熱,氣薄則發汗是也。」

王好古曰:「治主宜緩,緩則治其本也;治客宜急,急則治其標也。表裡汗下,皆有所當緩,所當急。」

張從正曰:「急方有四:有急病急攻之急方,中風關格 之病是也。有湯散蕩滌之急方,下咽易散,而行速也。 有毒藥之急方,毒性能上涌下泄,以奪病勢也。有氣 味俱厚之急方,氣味俱厚,直趨于下,而力不衰也。」

奇方

《王冰》曰:「單方也。」

張從正曰:「奇方有二:有獨用一物之奇方,病在上而 近者宜之;有藥合陽數,一三五七九之奇方,宜下不 宜汗。」

劉完素曰:「假如小承氣,奇之小方也;大承氣、抵當湯, 奇之大方也,所謂因其攻下而為之也。桂枝、麻黃,偶 之小方也;葛根、青龍,偶之大方也,所謂因其發散而 用之也。」

偶方

張從正曰:「偶方有三,有兩味相配之偶方,有古之二 方相合之偶方,古謂之複方,皆病在下而遠者宜之。 有藥合陰數,二、四、六、八、十之偶方,宜汗不宜下。王太 僕言:汗藥不以偶,則氣不足以外發;下藥不以奇,則 藥攻毒而致過。意者下本易行,故單行則力孤而微; 汗或難出,故併行則力齊而大乎?而仲景制方,桂枝」 汗藥。反以五味為奇。大承氣下藥。反以四味為偶。何 也。豈臨事制宜。復有增損乎。

複方

岐伯曰:奇之不去則偶方,是謂「重方。」

王好古曰:「奇之不去複以偶,偶之不去複以奇,故曰 複。複者,再也,重也,所謂十補一泄,數泄一補也。」又傷 寒見風脈,傷風得寒脈,為脈證不相應,宜以《複方》主 之。

張從正曰:「複方有三,有二方。三方及數方相合之複 方,如桂枝二越婢一湯、五積散之屬是也。有本方之 外,別加餘藥,如調胃承氣加連翹、薄荷、黃芩、巵子,為 涼膈散之屬是也。有分兩均齊之複方,如胃風湯各 等分之屬是也。王太僕以偶為複方,今七方有偶又 有複,豈非偶乃二方相合,複乃數方相合之謂乎。」

《十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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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之才曰:「藥有宣、通、補洩、輕、重、澀、滑、燥濕十種,是藥 之大體。而《本經》不言,後人未述,凡用藥者,審而詳之, 則靡所遺失矣。」

宣劑

徐之才曰:「宣可去壅,生薑、橘皮之屬是也。」

李杲曰:「外感六淫之邪,欲傳入裡,三陰實而不受逆 于胸中,天分氣分窒塞不通,而或噦或嘔,所謂壅也。 三陰者脾也。故必破氣藥如薑、橘、藿香、半夏之類,瀉 其壅塞。」

張從正曰:「俚人以宣為瀉,又以宣為通,不知十劑之 中,已有瀉與通矣。」

張仲景曰:春病在頭,大法宜吐,是宣劑即涌劑也。《經》 曰:高者因而越之,木鬱則達之。宣者升而上也,以君 召臣曰:宣是矣。凡風癇中風,胸中諸實,痰飲寒結,胸 中熱鬱,上而不下,久則嗽喘滿脹,水腫之病生焉,非 宣劑莫能愈也。吐中有汗,如引涎追淚嚏鼻,凡上行 者,皆吐法也。

劉完素曰:「鬱而不散為壅,必宣以散之,如痞滿不通 之類是矣。攻其裡,則宣者上也,泄者下也。通劑則瓜 蒂、巵子之屬是矣。發汗通表亦同。」 王好古曰:「《經》有五鬱,木鬱達之,火鬱發之,土鬱奪之, 金鬱泄之,水鬱折之,皆宣也。教曰宣揚,制曰宣讀,君 召臣曰宣喚,臣奉君命,宣布上意,皆宣之意也。」 李時珍曰:「壅者,塞也,宣者,布也,散也。鬱塞之疾,不升 不降,傳化失常,或鬱久生病,或病久生鬱,必藥以宣 布敷散之,如承流宣化之意,不獨涌越為宣也。是以 氣鬱有餘,則香附、撫芎之屬以開之,不足則補中益 氣以運之。火鬱微則山巵、青黛以散之,甚則升陽解 肌以發之。濕鬱微則蒼朮、白芷之屬以燥之,甚則風 藥以勝」之。痰鬱微則南星、橘皮之屬以化之,甚則瓜 蔕、藜蘆之屬以涌之。血鬱微則桃仁、紅花以行之,甚 則或吐或利以逐之。食鬱微則山查、神麴以消之,甚 則上涌下利以去之。皆宣劑也。

通劑

徐之才曰:「通可去滯,通草、防己之屬是也。」

劉完素曰:「留而不行,必通以行之,如水病為痰澼之 類,以木通、防己之屬攻其內,則留者行也。滑石、茯苓、 芫花、甘遂、大戟、牽牛之類是也。」

張從正曰:「通者,流通也。前後不得溲便宜木通、海金 沙、琥珀、大黃之屬通之。痺痛鬱滯,經隧不利,亦宜通 之。」

李時珍曰:「滯,留滯也。濕熱之邪,留于氣分,而為痛痺 癃閉者,宜淡味之藥,上助肺氣下降,通其小便,而洩 氣中之滯,木通、豬苓之類是也。濕熱之邪,留于血分, 而為痺痛腫注,二便不通者,宜苦寒之藥下引,通其前後,而洩血中之滯,防己之類是也。《經》曰:『味薄者通』。」 故淡味之藥,謂之通劑。

補劑

徐之才曰:「補可去弱,人參、羊肉之屬是也。」

李杲曰:「人參甘溫,能補氣虛;羊肉甘熱,能補血虛;羊 肉補形,人參補氣,凡氣味與二藥同者,皆是也。」 張從正曰:「五臟各有補瀉,五味各補其臟,有表虛、裡 虛、上虛、下虛、陰虛、陽虛、氣虛、血虛。《經》曰:『精不足者,補 之以味,形不足者,補之以氣。五穀、五菜、五果、五肉,皆 補養之物也』。」

李時珍曰:《經》云:「不足者補之。」又云:「『虛則補其母』。生薑 之辛補肝,炒鹽之鹹補心,甘草之甘補脾,五味子之 酸補肺,黃蘗之苦補腎。又如伏神之補心氣,生地黃 之補心血,人參之補脾氣,白芍藥之補脾血,黃芪之 補肺氣,阿膠之補肺血,杜仲之補腎氣,熟地黃之補 腎血,芎藭之補肝氣,當歸之補肝血之類皆補劑,不」 特人參、羊肉為補也。

洩劑

徐之才曰:「洩可去閉,葶藶、大黃之屬是也。」

李杲曰:「葶藶苦寒,氣味俱厚,不減大黃,能洩肺中之 閉,又泄大腸。大黃走而不守,能洩血閉。腸胃渣穢之 物,一洩氣閉,利小便;一洩血閉,利大便。凡與二藥同 者皆然。」

張從正曰:「實則瀉之,諸痛為實,痛隨利減,芒硝、大黃、 牽牛、甘遂、巴豆之屬,皆瀉劑也。其催生,下乳,磨積逐 水,破經洩氣,凡下行者,皆下法也。」

李時珍曰:「去閉」,當作「去實。《經》云:『實者瀉之,實則瀉其 子』是矣。五臟五味皆有瀉,不獨葶藶、大黃也。肝實瀉 以芍藥之酸;心實瀉以甘草之甘;脾實瀉以黃連之 苦;肺實瀉以石膏之辛;腎實瀉以澤瀉之鹹是矣。」

輕劑

徐之才曰:「輕可去實,麻黃、葛根之屬是也。」

張從正曰:風寒之邪,始客皮膚,頭痛身熱,宜解其表, 《內經》所謂輕而揚之也。癰瘡疥痤,俱宜解表,汗以泄 之,毒以薰之,皆輕劑也。凡薰洗蒸炙,熨烙刺砭,導引 按摩,皆汗法也。

李時珍曰:「當作輕可去閉。」有表閉、裡閉、上閉、下閉。表 閉者,風寒傷營,腠理閉密,陽氣怫鬱,不能外出,而為 發熱惡寒、頭痛脊強諸病,宜輕揚之劑發其汗,而表 自解也。裡閉者,火熱鬱抑,津液不行,皮膚乾閉,而為 肌熱煩熱頭痛、目腫、昏瞀、瘡瘍諸病,宜輕揚之劑,以 解其肌,而火自散也。上閉有二:一則外寒內熱,上焦 氣閉,發為咽喉閉痛之證,宜辛涼之劑以揚散之,則 閉自開;一則飲食寒冷,抑遏陽氣在下,發為胸膈痞 滿閉塞之證,宜揚其清而抑其濁,則痞自泰也。下閉 亦有二,有陽氣陷下,發為裡急後重,數至圊而不行 之證,但升其陽而大便自順,所謂下者舉之也。有燥 熱傷肺,金氣膹鬱,竅閉于上,而膀胱閉于下。為小便 不利之證。以升麻之類。探而吐之。上竅通而小便自 利矣。所謂病在下取之上也。

重劑

徐之才曰:「重可去怯,磁石、鐵粉之屬是也。」

張從正曰:重者,鎮縋之謂也。怯則氣浮,如喪神守,而 驚悸氣上,朱砂、水銀、沈香、黃丹、寒水石之倫,皆體重 也。久病咳嗽,涎潮于上,形羸不可攻者,以此縋之。《經》 云:「重者因而減之,貴其漸也。」

李時珍曰:「重劑凡四:有驚則氣亂,而魂氣飛揚,如喪 神守者;有怒則氣逆,而肝火激烈,病狂善怒者,並鐵 粉、雄黃之類以平其肝;有神不守舍而多驚健忘,迷 惑不寧者,宜朱砂、紫石英之類以鎮其心;有恐則氣 下,精志失守而畏,如人將捕者,宜磁石、沈香之類以 安其腎。大抵重劑壓浮火而墜痰涎,不獨治怯也。故」 諸風掉眩。及驚癇痰喘之病。吐逆不止。及反胃之病。 皆浮火痰涎為害。俱宜重劑以墜之。

滑劑

徐之才曰:「滑可去著,冬葵子、榆白皮之屬是也。」 劉完素曰:「澀則氣著,必滑劑以利之。滑能養竅,故潤 利也。」

張從正曰:「大便燥結,宜麻仁、郁李之類。小便淋瀝,宜 葵子、滑石之類。前後不通,兩陰俱閉也,名曰三焦約。 約者,束也。宜先以滑劑潤養其燥熱後攻之。」

李時珍曰:「著者,有形之邪,留著于經絡臟腑之間也。 便尿濁、帶痰涎,胞胎癰腫之類是矣。皆宜滑藥以引 去其留著之物。此與木通、豬苓通以去滯,相類而不 同。木通、豬苓淡洩之物,去濕熱無形之邪;葵子、榆皮 甘滑之類,去濕熱有形之邪。故彼曰滯,此曰著也。大 便澀者,波稜、牽牛之屬;小便澀者,車前、榆皮之屬;精」 竅澀者,黃蘗、葵花之屬;胞胎澀者,黃葵子、王不留行 之屬;引痰涎自小便去者,則半夏、茯苓之屬;引瘡毒 自小便去者,則五葉藤、萱草根之屬,皆滑劑也。半夏、 南星皆辛而涎滑,能洩濕氣,通大便,蓋辛能潤,能走氣,能化液也。或以為燥物,謬矣。濕去則土燥,非二物 性燥也。

澀劑

徐之才曰:「澀可去脫,牡蠣、龍骨之屬是也。」

劉完素曰:「滑則氣脫,如開腸洞泄、便溺遺失之類,必 澀劑以收斂之。」

張從正曰:「寢汗不禁,澀以麻黃根、防風;滑泄不已,澀 以豆蔻、枯礬、木賊、罌粟殼;喘嗽上奔,澀以烏梅、訶子。 凡酸味同乎澀者,收斂之義也。然此種皆宜先攻其 本,而後收之可也。」

李時珍曰:「脫者,氣脫也,血脫也,精脫也,神脫也。脫則 散而不收,故用酸澀溫平之藥,以斂其耗散。汗出亡 陽,精滑不禁,泄利不止,大便不固,小便自遺,久嗽亡 津,皆氣脫也。下血不已,崩中暴下,諸大亡血,皆血脫 也。牡蠣、龍骨、海螵蛸、五倍子、五味子、烏梅榴皮、訶黎 勒、罌粟殼、蓮房、棕灰、赤石脂、麻黃根之類,皆澀藥也。」 氣脫兼以氣藥,血脫兼以血藥,及兼氣藥。氣者血之 帥也。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此神脫也,非澀藥所 能收也。

燥劑

徐之才曰:「燥可去濕,桑白皮、赤小豆之屬是也。」 劉完素曰:「濕氣淫勝,腫滿脾濕,必燥劑以除之。桑皮 之屬,濕勝于上,以苦吐之,以淡滲之是也。」

張從正曰:「積寒久冷,吐利腥穢,上下所出水液,澄澈 清冷,此大寒之病,宜薑、附、胡椒輩以燥之。若病濕氣, 則白朮、陳皮、木香、蒼朮之屬除之,亦燥劑也。而黃連、 黃蘗、巵子、大黃,其味皆苦,苦屬火,皆能燥濕,此《內經》 之本旨也,豈獨薑、附之儔為燥劑乎?」

王好古曰:「濕有在上、在中、在下、在經、在皮、在裡。」 李時珍曰:「濕有外感,有內傷。外感之濕,雨露嵐霧,地 氣水濕,襲于皮肉筋骨經絡之間;內傷之濕,生于水 飲酒食,及脾弱腎強,固不可一例言也。故風藥可以 勝濕,燥藥可以除濕,淡藥可以滲濕,洩小便可以引 濕,利大便可以逐濕,吐痰涎可以袪濕。濕而有熱,苦 寒之」劑燥之。濕而有寒。辛熱之劑燥之。不獨桑皮、小 豆為燥劑也。濕去則燥。故謂之燥。

潤劑

徐之才曰:濕可去枯,白石英、紫石英之屬是也。 張從正曰:「濕者,潤濕也。雖與滑類,少有不同。《經》云:辛 以潤之,辛能走氣,能化液故也。」鹽消味雖鹹,屬真陰 之水,誠濡枯之上藥也。人有枯涸皴揭之病,非獨金 化,蓋有火以乘之,故非濕劑不能愈。

劉完素曰:「津耗為枯,五臟痿弱,榮衛涸流,必濕劑以 潤之。」

王好古曰:「有減氣而枯,有減血而枯。」

李時珍曰:「濕劑當作潤劑。枯者,燥也。陽明燥金之化, 秋令也。風熱怫甚,則血液枯涸而為燥病。上燥則渴, 下燥則結,筋燥則強,皮燥則揭,肉燥則裂,骨燥則枯, 肺燥則痿,腎燥則消。凡麻仁、阿膠、膏潤之屬,皆潤劑 也。養血則當歸、地黃之屬,生津則麥門冬、栝樓根之 屬,益精則蓯蓉、枸杞之屬。若但以石英為潤藥,則偏」 矣。古人以服石為滋補故爾。

劉完素曰:「制方之體,欲成七方十劑之用者,必本于 氣味也。寒、熱、溫、涼四氣生于天,酸、苦、辛、鹹、甘、淡六味 成乎地。是以有形為味,無形為氣。氣為陽,味為陰。陽 氣出上竅,陰味出下竅。氣化則精生,味化則形長。故 地產養形,形不足者,溫之以氣;天產養精,精不足者, 補之以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鹹味涌泄 為陰,淡味滲洩為陽。」辛散、酸收、甘緩、苦堅、鹹耎,各隨 五臟之病而制藥性之品味。故方有七,劑有十方,不 七不足以盡方之變,劑不十不足以盡劑之用。方不 對證,非方也;劑不蠲疾,非劑也。此乃太古先師,設繩 墨而取曲直,叔世方士,乃出規矩以為方圓。夫物各 有性,制而用之,變而通之,施于品劑,「其功用豈有窮 哉!如是有因其性為用者,有因其所勝而為制者,有 氣相同則相求者,有氣相剋則相制者,有氣有餘而 補不足者,有氣相感則以意使者。有質同而性異者, 有名異而實同者。」故蛇之性上竄而引藥,蟬之性外 脫而退翳,䖟飲血而用以治血,鼠善穿而用以治漏, 所謂「因其性而為用」者如此。弩牙速產,以機發而不 括也;杵糠下噎,以杵築下也。所謂因其用而為使者 如此。浮萍不沈水,可以勝酒;獨活不搖風,可以治風。 所謂因其所勝而為制也如此。麻木穀而治風,豆水 穀而治水。所謂氣相同則相求者如此。牛土畜乳,可 以止渴疾;豕水畜心,可以鎮恍惚。所謂因其氣相剋 則相制也如此。熊肉振羸,兔肝明視,所謂其氣有餘 補不足也如此。鯉之治水,鶩之利水,所謂「因其氣相 感,則以意使」者如此。蜜成于蜂,蜜溫而蜂寒;油生于 麻,麻溫而油寒,茲同質而異性者也。蘼蕪生于芎藭, 蓬蔂生于覆盆,茲名異而實同者也。所以如此之類, 不可勝舉。故天地賦形,不離陰陽,形色自「然皆有法象。毛羽之類,生于陽而屬于陰;鱗甲之類,生于陰而 屬于陽。空青法木,色青而主肝;丹砂法火,色赤而主 心;雲母法金,色白而主肺;磁石法水,色黑而主腎;黃 石脂法土,色黃而主脾。故觸類而長之,莫不有自然 之理也。」欲為醫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三 者俱明,然後可以語人之疾病。不然則如無目夜遊, 無足登涉,動致顛殞,而欲愈疾者,未之有也。

《雷斆炮炙論序》曰:「若夫世人使藥。豈知自有君臣。既 辨君臣寧分。相制祇如栨毛。」今鹽草也霑溺。立銷斑腫之 毒。象膽揮黏。乃知藥有情異。鮭魚插樹。立便乾枯。用 狗塗之。以犬膽灌之插魚處立如故也卻當榮盛無名。無名異形似玉仰面又如 石灰味別止楚截指,而似去甲毛聖石。開盲明目,而如雲 離日。當歸。止血破血,頭尾效各不同。頭止血尾破血「《蕤子》熟 生,足睡不眠」,立據弊箄淡鹵。常使者甑中箄能淡鹽味如酒霑交。 今蜜視繳枝又云交加枝鐵遇神砂,如泥似粉;石經鶴糞,化作塵 飛;栨見橘花似髓;「斷絃折劍,遇鸞血而如初。」

以鸞血燒作膠。粘折處。鐵物永不斷。

海竭江枯投游波。燕子是也《而立泛》令鈆拒,火須仗「修天。」 今呼為補天石如要形堅,豈忘紫背。

《有紫背天葵如常食葵菜》。祇是背紫面青。能堅鈆形。

「留砒」住鼎,全賴宗心。

別有宗心草,今呼「石竹」 ,不是石者棕心恐誤。其草出欻州,生處多蟲獸。

《雌得芹花》:

其草名為「立起」 ,其形如芍藥,花色青,可長三尺已來,葉上黃斑色,味苦澀,堪用。煮雌黃立住火。

「立便成庾」,硇遇赤鬚。

其草名「赤鬚」 ,今呼為「虎鬚草」 ,用是煎硇砂,即生火。

《木留金鼎》,水中生火,非《猾髓》而莫能。

海中有獸名曰「猾」 ,以髓入在油中粘水,水中火生,不可救之,用酒噴之即止。勿于屋下收之。

「長齒生牙」,賴雄鼠之骨末。

其齒若年多不生者。取雄鼠脊骨作末。揩折處。齒立生如故。

髮眉墮落,塗《半夏》而立生。

眉髮墮落者:以生半夏莖杵之,取涎,塗髮落處,立生。

《目辟眼》。請幫助識別此字。有《五花而自正》。

五加皮「其葉有雄雌,三葉為雄,五葉為雌。須使五葉者作末,酒浸飲之,其目」請幫助識別此字。者,正

腳生肉栨褌繫菪根。

腳有肉栨者,取莨菪根于褌帶上繫之,感應永不痛。

囊皺漩多。夜煎竹木。

多小便者,夜煎萆薢一片服之,永不夜起也。

體寒腹大全賴鸕。請幫助識別此字。

若患腹大如鼓,米飲調鸕。請幫助識別此字。末服。立枯如故也。

血泛經過。飲調瓜子。

甜瓜子內仁。搗作末。去油。飲調服之。立絕。

咳逆數數。酒服熟雄。

天雄炮過。以酒調一錢服。立定也。

遍體𤺋風。冷調生側。

附子旁生者為側子,作末,冷酒服,立瘥也。

腸虛瀉痢,須假草零。

搗五倍子作末,以熟水下之,立止也。

久渴心煩,宜投「竹瀝」,除癥去塊,全仗「硝硇。」

硝硇,即硇砂、硝石二味,于乳缽中研作粉,同鍛了,酒服,神效。

益食加觴,須煎蘆朴。

不食者。并飲酒少者。煎逆水蘆根。并厚朴二味湯服。

強筋健骨,須是蓯鱓。

「蓯蓉并鱓魚二味作末,以黃精汁丸服之,可力倍常也。」 出《乾寧記》中。

駐色延年,精蒸神錦。

黃精自然汁拌,細研神錦,于《柳木甑》中蒸七日了,以木蜜丸服,顏貌可如幼女之容色也。

知瘡所在,口點陰膠。

「陰膠」 ,即是甑中氣垢少許于口中,可知臟腑所起,直至住處,知痛,乃可醫也。

產後肌浮,甘皮酒服。

產後肌浮,酒服「甘皮」 立愈。

口瘡舌拆。立愈黃蘇。

口瘡舌拆:以根黃塗蘇,炙作末,含之立瘥。

腦痛欲亡。鼻投硝末。

頭痛者,以硝石作末,內鼻中,立止。

心痛欲死。「速覓延胡。」

以延胡索作散。酒服之。立愈。

如斯百種,是藥之功。某忝遇明時,謬看醫理,雖尋法, 難可窮微,略陳藥餌之功能,豈溺仙人之要術?其制藥炮熬、煮炙,不能記年月哉?欲審元由,須看《海集》。某 不量短見,直錄炮熬、煮炙,列藥制方,分為上中下三 卷,有三百件名,具陳于後。

《氣味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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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應象論》曰:「積陽為天,積陰為地。陰靜陽躁,陽生 陰長,陽殺陰藏。陽化氣,陰成形。陽為氣,陰為味。味歸 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精食氣,形食味,化生精,氣 生形。味傷形,氣傷精,精化為氣,氣傷于味。陰味出下 竅,陽氣出上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 肢,濁陰歸六腑。味厚者為陰,薄者為陰中之陽;氣厚 者為陽,薄者為陽中之陰。」味厚則泄,薄則通;氣薄則 發泄,厚則發熱。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鹹味 涌泄為陰,淡味滲洩為陽。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 或潤或燥,或耎或堅,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之平 也。

張元素曰:「清之清者發腠理,清之濁者實四肢,濁之濁者歸六腑,濁之清者走五臟。附子氣厚,為陽中之陽;大黃味厚,為陰中之陰;茯苓氣薄,為陽中之陰,所以利小便入手太陽,不離陽之體也;麻黃味薄,為陰中之陽,所以發汗入手太陰,不離陰之體也。凡同氣之物,必有諸味;同味之物,必有諸氣。氣味各有厚薄」 ,故性用不等。

李杲曰:「味之薄者則通,酸苦鹹平是也。味之厚者則泄,鹹苦酸寒是也。氣之厚者發熱,辛甘溫熱是也;氣之薄者滲泄,甘淡平涼是也。滲謂小汗,泄謂利小便也。」

寇宗奭曰:「天地既判,生萬物者,五氣耳。五氣定位則五味生。故曰:生物者氣也,成之者味也。以奇生則成而耦,以耦生則成而奇。寒氣堅,故其味可用以耎;熱氣耎,故其味可用以堅。風氣散,故其味可用以收。燥氣收,故其味可用以散。上者,沖氣之所生,沖氣則無所不和,故其味可用以緩。氣堅則壯,故苦;可以養氣;『脈耎則和,故鹹可以養脈;骨收則強,故酸可以養骨;筋散則不攣,故辛可以養筋;肉緩則不壅,故甘可以養肉』。」 堅之而後可以耎,收之而後可以散。欲緩則用甘,不欲則弗用。用之不可太過,太過亦病矣。古之養生治疾者,必先通乎此,否則能已人之疾者蓋寡矣。

李杲曰:「夫藥有溫涼寒熱之氣,辛甘淡酸、苦鹹之味 也。升降浮沈之相互,厚薄陰陽之不同。一物之內,氣 味兼有。一藥之中,理性具焉。或氣一而味殊,或味同 而氣異。氣象天,溫熱者天之陽,涼寒者天之陰。天有 陰陽,風寒暑濕燥火,三陰三陽上奉之也。味象地,辛 甘淡者地之陽,鹹苦酸者地之陰。地有陰陽,金木水 火土,生長化收藏下應之。」氣味薄者,輕清成象,本乎 天者,親上也;氣味厚者,重濁成形,本乎地者,親下也。

王好古曰:「《本草》之味有五,氣有四。然一味之中有四氣,如辛味,則石膏寒、桂、附熱、半夏溫、薄荷涼之類是也。夫氣者,天也。溫熱天之陽,寒涼天之陰。陽則升,陰則降。味者,地也,辛、甘、淡地之陽;酸、苦、鹹地之陰。陽則浮,陰則沈。有使氣者,使味者,氣味俱使者。先使氣而後使味者,先使味而後使氣者。有一物一味者,一物三味者,一物一氣者,一物二氣者」 ,或生熟異氣味,或根苗異氣味。或溫多而成熱,或涼多而成寒,或寒熱各半而成溫。或熱者多,寒者少,寒不為之寒,或寒者多,熱者少,熱不為之熱,不可一途而取也。或寒熱各半,晝服則從熱之屬而升,夜服則從寒之屬而降。或晴則從熱,陰則從寒,變化不一如此。況四時六位不同。五運六氣各異。可以輕用為哉。

《六節藏象論》云:「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五氣 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 藏于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 神乃自生。」又曰:「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 以味。」

《王冰》曰:「五氣者,臊氣湊肝,焦氣湊心,香氣湊脾,腥氣湊肺,腐氣湊腎也。心榮色,肺主音,故氣藏于肺而明色彰聲也。氣為水之母,故味藏于腸胃,而養五氣。」

孫思邈曰:「精以食氣,氣養精以榮色;形以食味,味養形以生力。精順五氣以靈,形受五味以成。若食氣相反則傷精,食味不調則損形。是以聖人先用食禁以存生,後制藥物以防命,氣味溫補以存精形。」

《五味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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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伯曰:「木生酸,火生苦,土生甘,金生辛,水生鹹,辛散, 酸收,甘緩,苦堅,鹹耎。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 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此五 味,各有所利,四時五臟病,隨所宜也。」又曰:「陰之所生, 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 腠理以密,骨氣以清,長有天命。」又曰:「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二氣常存。

春食涼。夏食寒以養陽。秋食溫。冬食熱以養陰。

《五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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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欲酸,心欲苦,脾欲甘,肺欲辛,腎欲鹹」,此五味合五 臟之氣也。

《五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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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色宜酸,肝病宜食麻犬李韭,赤色宜苦,心病宜食 麥羊杏薤,黃色宜甘,脾病宜食粳牛棗葵,白色宜辛, 肺病宜食黃黍雞桃蔥,黑色宜鹹,腎病宜食大豆黃 卷豬栗藿。

《五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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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病禁辛,宜食甘,粳牛、棗、葵;心病禁鹹,宜食酸,麻犬、 李、韭;脾病禁酸,宜食鹹,大豆、豕、栗、藿;肺病禁苦,宜食 麥、羊、杏、薤;腎病禁甘,宜食辛,黃黍、雞、桃、蔥。

孫思邈曰:「春宜省酸增甘以養脾,夏宜省苦增辛以 養肺,秋宜省辛增酸以養肝,冬宜省鹹增苦以養心, 四季宜省甘增鹹以養腎。」

李時珍曰:「五欲者,五味入胃,喜歸本臟,有餘之病,宜 本味以通之。五禁者,五臟不足之病,畏其所勝,而宜 其所不勝也。」

《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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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多食令人癃。酸氣澀,收胞,得 酸而縮卷,故水道不通也。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多 食令人變嘔,苦入下脘,三焦皆閉,故變嘔也。」甘走肉, 肉病毋多食,甘多食令人悗心。甘氣柔潤,胃柔則緩, 緩則蟲動,故悗心也。辛走氣,氣病毋多食,辛多食令 人洞心。辛走上焦,與氣俱行,久留心下,故洞心也。鹹 走血。血病毋多食。鹹多食令人渴。血與鹹相得則凝。 則胃汁注之。故咽路焦而舌本乾。

《九鍼論》「作鹹走骨,骨病毋多食鹹。苦走血,血病毋多 食苦。」

《五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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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傷筋,辛勝酸。苦傷氣,鹹勝苦。甘傷肉,酸勝甘。辛傷 皮毛,苦勝辛。鹹傷血,甘勝鹹。

《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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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過于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肉胝傷。請幫助識別此字。而唇揭,味 過于苦,脾氣不濡,胃氣乃厚,皮稿而毛拔,味過于甘, 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平,骨痛而髮落;味過于辛,筋 脈沮絕,精神乃失,筋急而爪枯;味過于鹹,大,骨氣勞 短,心氣抑,脈凝澀而變色。

李時珍曰:「五走五傷者,本臟之味自傷也,即陰之五 宮,傷在五味也。五過者,本臟之味伐其所勝也,即臟 氣偏勝也。」

《五味偏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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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伯曰:「五味入胃,各歸所喜,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 先入脾,辛先入肺,鹹先入腎,久而增氣,物化之常,氣 增而久,夭之由也。」

王冰曰:「入肝為溫,入心為熱,入肺為清,入腎為寒,入 脾為至陰。而四氣兼之,皆為增其味而益其氣,故各 從本臟之氣。久則從化,故久服黃連、苦參反熱,從苦 化也。餘味倣此。氣增不已,則臟氣偏勝,必有偏絕,臟 有偏絕,必有暴夭,是以藥不具五味,不備四氣,而久 服之,雖暫獲勝,久必致夭。故絕粒服餌者不暴亡,無」 五味資助也。

李杲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疾。陽劑剛 勝,積若燎原為消狂癰疽之屬,則天癸竭而榮涸;陰 劑柔勝,積若凝水,為洞泄寒中之病,則真火微而衛 散。故大寒大熱之藥,當從權用之。氣平而止,有所偏 助,令人臟氣不平,夭之由也。」

《標本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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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杲曰:「夫治病者,當知標本,以身論之,外為標,內為 本,陽為標,陰為本。故六腑屬陽為標,五臟屬陰為本。 臟腑在內為本,十二經絡在外為標。而臟腑陰陽,氣 血經絡,又各有標本焉。以病論之,先受為本,後傳為 標。故百病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否則邪氣滋甚,其 病益蓄。縱先生輕病,後生重病,亦先治其輕,後治其」 重,則邪氣乃伏。有中滿及病,大小便不利,則無問先 後標本,必先治滿及大小便,為其急也。故曰:「緩則治 其本,急則治其標。」又從前來者為實邪,後來者為虛 邪,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假如肝受心火,為前來 實邪,當于肝經刺榮穴以瀉心火,為先治其本;于心 經刺榮穴以瀉心火,為後治其標。用藥則入肝之藥 為引,瀉心之藥為君。《經》云:「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 其標」是也。又如肝受腎水為虛邪,當于腎經刺井穴 以補肝木,為先治其標;後于肝經刺合穴以瀉腎水, 為後治其本。用藥則入腎之藥為引,補肝之藥為君。 《經》云:「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是也。

《升降浮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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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杲曰:「藥有升降、浮沈,化,生長收、藏成,以配四時。春 升夏浮,秋收冬藏,土居中化。是以味薄者升而生,氣 薄者降而收,氣厚者浮而長,味厚者沈而藏,氣味平者化而成。但言補之以辛甘溫熱及氣味之薄者,即 助春夏之升浮,便是瀉秋冬收藏之藥也。在人之身, 肝心是矣。但言補之以酸苦鹹寒及氣味之厚者,即」 助秋冬之降沈,便是瀉春夏生長之藥也。在人之身, 肺腎是矣。淡味之藥,滲即為升,泄即為降,佐使諸藥 者也。用藥者循此則生,逆此則死,縱令不死,亦危困 矣。

王好古曰:「升而使之降,須知抑也;沈而使之浮,須知 載也。辛,散也,而行之也橫;甘,發也,而行之也上;苦,泄 也,而行之也下;酸,收也,其性縮;鹹,耎也,其性舒。其不 同如此。鼓掌成聲,沃火成沸,二物相合,象在其間矣。」 五味相制,四氣相和,其變可輕用哉?《本草》不言淡味 涼氣,亦缺文也。

味薄者升, 甘平,辛平,辛微溫,微苦平之藥是也; 氣薄者降, 甘寒,甘涼,甘淡,寒涼,酸溫,酸平,鹹平之 藥是也。

氣厚者浮, 甘熱、辛熱之藥是也。

味厚者沈, 苦寒,鹹寒之藥是也。

《氣味平》者,兼四氣四味: 甘平、甘溫、甘涼、甘辛平,甘 微、苦平之藥是也。

李時珍曰:「酸鹹無升,甘辛無降,寒無浮,熱無沈,其性 然也。而升者引之以鹹寒,則沈而直達下焦;沈者引 之以酒,則浮而上至顛頂。此非窺天地之奧,而達造 化之權者,不能至此。一物之中,有根升稍降,生升熟 降,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四時用藥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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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時珍曰:《經》云:「必先歲氣,毋伐天和。」又曰:「升降浮沈 則順之,寒熱溫涼則逆之。故春月宜加辛溫之藥,薄 荷、荊芥之類,以順春升之氣;夏月宜加辛熱之藥,香 薷、生薑之類,以順夏浮之氣;長夏宜加甘苦辛溫之 藥,人參、白朮、蒼朮、黃蘗之類,以順化成之氣。秋月宜 加酸溫之藥,芍藥、烏梅之類,以順秋降之氣;冬月宜」 加苦寒之藥,黃芩、知母之類,以順冬沈之氣,所謂順 時氣而養天和也。《經》又云:「春省酸增甘,以養脾氣;夏 省苦增辛,以養肺氣;長夏省甘增鹹,以養腎氣;秋省 辛增酸,以養肺氣;冬省鹹增苦,以養腎氣。」此則既不 伐天和,而又防其太過,所以體天地之大德也。昧者 捨本從標,春用辛熱以伐木,夏用鹹寒以抑火,秋用 苦溫以泄金,冬用辛熱以涸水,謂之時藥。殊背《素問》 逆順之理,以夏月伏陰,冬月伏陽,推之可知矣。雖然 月有四時,日有四時,或春得秋病,夏得冬病,神而明 之,機而行之,變通權宜,又不可泥一也。

王好古曰:「四時總以芍藥為脾劑,蒼朮為胃劑,柴胡 為時劑,十一臟皆取決于少陽,為發生之始故也。凡 用純寒純熱之藥,及寒熱相雜,並宜用甘草以調和 之。惟中滿者,禁用甘爾。」

《五運六淫用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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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陰司天。巳亥年風淫所勝,平以辛涼,佐以甘苦,以甘 緩之,以酸瀉之。

王注云。「厥陰氣未為盛熱。故以涼藥平之。」

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甘苦。

少陰司天。子午年熱淫所勝,平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 收之。

寒反勝之,治以甘溫,佐以苦酸辛,

太陰司天。丑未年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 燥之,以淡泄之。

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

身半以上,濕氣有餘,火氣復鬱,則宜解表流汗而袪之也。

熱反勝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少陽司天。子午年火淫所勝,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 收之,以苦發之,以酸復之。子午二字當作寅申

熱氣已退,時發動者,是為心虛,氣散不斂,以酸收之,仍兼寒助,乃能除根。熱見太甚,則以苦發之;汗已便涼,是邪氣盡;汗已猶熱,是邪未盡,則以酸收之。已汗又熱,又汗復熱,是臟虛也,則補其心可也。

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

陽明司天。卯酉年燥淫所勝,平以苦溫,佐以酸辛,以苦 下之。

制燥之法,以苦溫,宜下必以苦,宜補必以酸,宜瀉必以辛。

熱反勝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太陽司天。辰戌年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佐以甘苦,以鹹 瀉之。

熱反勝之,治以鹹冷,佐以苦辛。

厥陰在泉。寅申年風淫于內,治以辛涼,佐以苦,以甘緩 之,以辛散之。

風喜溫而惡清,故以辛涼勝之,以苦隨所利也。木苦急,以甘緩之。「木苦抑」 ,以辛散之。

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少陰在泉。卯酉年熱淫于內,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熱性惡寒,故以鹹寒。熱甚于表,以苦發之,不盡,復寒制之;寒制不盡,復苦發之,以酸收之。甚者再方,微者一方,可使必已。時發時止,亦以酸收之。

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太陰在泉。辰戌年濕淫于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 燥之,以淡泄之。

濕與燥反,故以苦熱佐以酸淡利竅也。

《熱反勝之》,治以苦冷,佐以鹹甘,以苦平之。

少陽在泉。巳亥年火淫于內。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酸 收之。以苦發之。

火氣大行于心腹。鹹性柔。耎以制之。以酸收其散氣。大法須汗者。以辛佐之。

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辛苦,以鹹平之。

陽明在泉。子午年燥淫于內。治以甘辛。以苦下之。

溫利涼性,故以苦下之。

熱反勝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以和為利。 太陽在泉。丑未年寒淫于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 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以熱治寒,是為「摧勝」 ,折其氣也。

《熱反勝》之,治以鹹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李時珍曰:「司天主上半年,天氣司之,故六淫謂之所 勝,上淫于下也,故曰:平之。在泉主下半年,地氣司之, 故六淫謂之于內,外淫于內也,故曰:治之。當其時而 反得勝己之氣者,謂之反勝。」六氣之勝,何以徵之?燥 甚則地乾,暑勝則地熱,風勝則地動,濕勝則地泥,寒 勝則地裂,火勝則地涸是也。其六氣勝復、主、客證、治 病機甚詳,見《素問·至真要大論》,文多不載。

《六腑五臟用藥氣味補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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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膽 溫補,涼瀉, 辛補,酸瀉。

心小腸 熱,補寒潟 鹹補,甘瀉。

肺大腸, 涼補,濕瀉, 酸補,辛瀉。

腎膀胱, 寒補,熱瀉, 苦補,鹹瀉。

脾胃 濕熱。補寒涼瀉。各從其宜。 甘補苦瀉。 三焦命門 同心。

張元素曰:「五臟更相平也。一臟不平,所勝平之。故云: 安穀則昌,絕穀則亡。水去則營散,穀消則衛亡,神無 所居,故血不可不養,衛不可不溫,血溫氣和,營衛乃 行,常有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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