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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37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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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三百七十三卷目錄

 醫部彙考三百五十三

  傷寒門十九

  張介賓景岳全書治法 論虛邪治法 補中亦能散表 寒中亦能散表

   傷寒三表法 傷寒無補法辨 病宜速治 溫病暑病 發斑 發黃 發狂 結胸

  厥 讝語鄭聲 衄血 畜血 熱入血室 勞力感寒 動氣 戰汗 頭汗 吐蚘 腹

  痛 下利 小便 死證 傷寒逆證賦

  陳士鐸石室祕錄治法 相舌祕法

藝術典第三百七十三卷

醫部彙考三百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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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門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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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岳全書》
臣張介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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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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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治傷寒,不必拘於日數,但見表證,即當治表,但見 裏證,即當治裏,因證辨經,隨經施治,乃為良法。若表 邪未解,即日數雖多,但有表證,而脈見緊數者,仍當 解散,不可攻裏也。若表邪已輕,即日數雖少,但有裏 證,而脈見沉實者,即當攻裏,不可發表」也。然此二者, 一曰發表,一曰攻裏,皆以邪實者為言也。其有脈氣 不足。形氣不足者。則不可言發言攻。而當從乎補矣。 但補有輕重。或宜兼補。或宜全補。則在乎明慧者之 用之如法耳。

傷寒但見發熱惡寒,脈緊數,無汗,頭項痛,腰脊強,或 肢體痠軟者,便是表證。不拘日數多寡,即當解散。但 於陰陽虛實,不可不預辨也,而於汗散方中,擇宜用 之。

傷寒但見往來寒熱,脅痛口苦而嘔,或漸覺耳聾,脈 見弦數者,即少陽經半表半裏之證,治宜和解,以《新 方》諸柴胡飲及小柴胡湯之類,酌宜用之。然少陽之 治有三禁,曰不可汗、吐、下也。

傷寒,如頭痛、發熱、惡寒,表證之類悉除。反見怕熱,躁 渴讝語,揭去衣被,揚手擲足,斑黃發狂,或潮熱自汗, 大便不通,小便短赤,或胸腹脹滿疼痛,或上氣喘促, 脈實有力者,即是傳裏之熱證,不拘日數多少,即當 清裏。如果實邪內結,不得宣通,此必大為滌蕩,庶使 裏通而表亦通也。然必其胸腹脹滿,腸胃燥結,而大 滿大實堅者,乃可攻之。故《法》曰:痞滿燥實堅,五者具 而後可下。又曰:「下不嫌遲」,蓋恐內不實而誤攻之,則 必至不救矣。

「凡治傷寒,如時寒火衰,內無熱邪而表不解者,宜以 辛溫熱劑散之。時熱火盛而表不解者,宜以辛甘涼 劑散之。時氣皆平而表不解者,宜以辛甘平劑散之。」 此解散之要法也。蓋人在氣交之中,隨氣而化。天地 之氣寒,則宜辛熱;天地之氣熱,則宜辛涼。《經》文既以 「冬為傷寒,春為溫病,夏為暑病」,名既因時而易,則方 亦不容不隨時而更也。但以涼散之法,當知所辨,必 其表裏俱有熱證,方可兼用清涼。若身表雖熱,而內 無熱證者,此以表邪未解,因寒而為熱也,不可妄用 涼藥。蓋恐表寒未除,而內寒復至,以寒遇寒,則凝結 不解,必將愈甚。《經》曰:「發表不遠熱」,正此之謂也。且舍 時從證,尤為治傷寒緊要之法。此又不可不知常變。 「凡暑熱盛行,瘟疫大起,焦渴斑黃,臟腑如火,此則或 用寒肅以清其裏,或用寒散以救其表,但當察表裏 而酌緩急之宜也。」

《論虛邪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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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傷寒治法,在表者宜散,在裏者宜攻,此大則也。然 傷寒死生之機,則全在「虛實」二字。夫邪之所湊,其氣 必虛,故傷寒為患,多係乘虛而入者。時醫不察虛實, 但見傷寒則動曰:傷寒無補法,任意攻邪。殊不知可 攻而愈者,原非虛證。正既不虛,邪自不能害之,及其 經盡氣復,自然病退,故治之亦愈,不治亦愈,此實邪 無足慮也。惟是挾虛傷寒,則最為可畏,使不知固本 禦侮之策,而肆意攻邪,但施孤注,則凡攻散之劑,未 有不先入於胃,而元氣更虛,邪將更入,虛而再攻,不 死何待?是以凡傷寒而死者,必由元氣之先敗,此則 舉世之通弊也。故凡臨證者,但見脈弱無神,耳聾手 顫,神倦氣怯,畏寒喜暗,言語輕微,顏色青白,諸形證 不足等候,便當思顧元氣。若形氣本虛,而過散其表, 必至亡陽;臟氣本虛,而誤攻其內,必至亡陰,犯者必 死。即如元氣半虛而邪方盛者,亦當權其輕重,而兼 補以散,庶得其宜。若元氣大虛,則邪氣雖盛,亦不可 攻,必當詳察其陰陽,峻補中氣。如平居偶感陰寒,邪 未深入,但見發熱身痛,脈數不洪,內無火證,表裏不 足者,即當用理陰煎加柴胡,或加麻黃,連進一二服, 其效如神,此常用第一方也。此外諸證,如虛在陽分, 則當以四柴胡飲、補中益氣湯,或八珍湯、理中湯、溫 胃飲之類,此溫中自能發散之治也。若虛在陰分,而 液涸水虧,不能作汗,則當用補陰益氣煎、三柴胡飲, 或三「陰煎、左歸飲之類,此壯水制陽,精化為氣之治 也。若陰盛格陽,真寒假熱者,則當以大補元煎、右歸飲、崔氏八味丸料之類,此引火歸原之治也。其有陰 盛陽衰之證,身雖發熱而惡寒不已,或嘔惡,或泄瀉, 或背涼如冰,或手足厥冷,是皆陽虛之極,必用大溫 中飲,或理陰煎」,不可疑也。若果邪火熱甚,而水枯乾 涸者,或用涼水漸解其熱。表未解而固閉者,或兼微 解,漸去其寒。若邪實正虛,原有主客不敵之勢,使但 能保定根本,不令決裂,則邪不戰而自解。此中大有 元妙,余嘗藉此而存活者,五十年來若干人矣。謹書 之,以為普濟者之則。

《補中亦能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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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補者所以補中,何以亦能散表?蓋陽虛者,即氣虛 也,氣虛於中,安能達表?非補其氣,肌能解乎?凡脈之 微弱無力,或兩寸短小而多寒者,即其證也,此陽虛 傷寒也。陰虛者,即血虛也,血虛於裏,安能化液?非補 其精,汗能生乎?「凡脈之浮芤不實,或兩尺無根而多 熱者,即其證也,此陰虛傷寒也。」然補則補矣,仍當酌 其劑量。譬之飲酒者。能飲一勺而以一升。宜乎其至 於困也。使能飲一斗而與以一合。其真蚍蜉之撼大 樹耳。

《寒中亦能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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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寒中者,所以清火,何以亦能散表?蓋陽亢陰衰者, 即水虧火盛也,水涸於經,安能作汗,譬之乾鍋赤裂, 潤自何來?但加以水,則鬱蒸沛然,而氣化四達。夫汗 自水生,亦猶是也。如前論言「補陽補陰者,宜助精氣 也。《此論》言以水濟火者,宜用寒涼也。蓋補者補中之 不足,濟者制火之有餘。凡此者,均能解表,其功若一」, 而宜寒宜煖,其用不侔,是則不可不辨。

《傷寒三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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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者,危病也;治傷寒者,難事也。所以難者,亦惟其 理有不明,而不得其要耳。所謂要者,亦惟正氣、邪氣 二者之辨而已。使能知正氣之虛實,邪氣之淺深,則 盡之矣。夫寒邪外感,無非由表而入裏;由表而入者, 亦必由表而出之。故凡傷寒者,必須得汗而後解。但 正勝邪者,邪入必淺,此元氣之強者也;邪勝正者,其 入必深,此元氣之弱者也。邪有淺深,則表散有異;正 有虛實,則攻補有異。此三表之法,所不容不道也。何 為三表?蓋邪淺者,逐之於藩籬,散在皮毛也;漸深者, 逐之於戶牖,散在筋骨也;深入者,逐之於堂室,散在 臟腑也。故淺而實者宜直散,直散者,逐之無難也;虛 而深者宜托散,托散者,但強其主,而「邪無不散也。今 姑舉其略,如麻黃湯、桂枝湯、參蘇飲、羌活湯、麻桂飲 之類,皆單逐外邪,肌表之散劑也。又如小柴胡湯、補 中益氣湯、三柴胡飲、四柴胡飲之類,皆兼顧邪正,經 絡之散劑也。再如理陰煎、大溫中飲、六味回陽飲、十 全大補湯之類,皆建中逐邪,臟腑之散劑也。」嗚呼!以 散藥而散於肌表經絡者。誰不知之。惟散於臟腑。則 知者少矣。以散為散者。誰不知之。惟不散之散。則元 之又元矣。

《傷寒無補法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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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傷寒一證,惟元氣虛者為最重,虛而不補,何以挽 回?奈何近代醫流,咸謂「傷寒無補法」,此一言者,古無 是說,而今之庸輩,動以為言,遂致老幼相傳,確然深 信,其為害也,不可勝紀,茲但以一歲之事言之。如萬 曆乙巳歲,都下瘟疫盛行,凡涉年衰及內傷不足者, 用大溫大補兼散之劑,得以全活者甚多。使此輩不 幸而遭庸手,則萬無一免者矣。痛夫枉者之非命,因 遍求經傳,則並無傷寒無補法之例。必求其由,則惟 陶節菴有云:「傷寒汗吐下後,不可便用參芪大補,使 邪氣得補而熱愈盛,所謂治傷寒無補法也。」此一說 者,蓋亦本於孫真人之言云:「服承氣湯得利瘥,慎不 中補也。」此其意謂因攻而愈者,本為實邪,故不宜妄 用補藥,復助其邪耳。初非謂虛證亦不宜補也。此外 則有最庸最拙,為萬世之害者,莫如李子建之《傷寒 十勸》。今後世謬傳,實基於此。故余於前論,直叱其非, 并詳考仲景《傷寒論》及諸賢之成法,以申明其義焉。 矧!今人之患傷寒者,惟勞倦內傷,七情挾虛之類,十 居七八;傳誦傷寒,無補者十有八九,以挾虛之七八, 當無補之八九,果能堪乎?而不知以直攻而死者,皆 挾虛之輩也。此在眾人,則以傳聞之訛,無怪其生疑 畏。至若名列醫家,而亦曰「傷寒無補法」,何其庸妄無 知,毫不自反,誤人非淺,誠可醜可恨者也。其有尤甚 者,則本來無術,偏能惑人。但逢時病,則必曰:「寒邪未 散,何可用補?若將邪氣補住,譬之關門赶賊」,若此一 言,又不知出於何典?亂道異端,尤可恨也。此外又有 一輩曰:「若據此脈證,誠然虛矣,本當從補,但其邪氣 未淨,猶宜緩之,姑俟清楚,方可用也。」是豈知正不能 復,則邪必日深,焉能清楚?元陽不支,則變生呼吸,安 可再遲?此不知死活之流也。又有一輩曰:「此本虛證, 如何不補?速當用人參七八分,但以青、陳之類監制 用之,自然無害。」是豈知有補之名,無補之實,些須兒 戲,何濟安危?而尚可以一消一補,自掣其肘乎?此不知輕重之徒也。即或有出奇言補者,亦必見勢在垂 危,然後曰快補快補。夫馬到臨崖,收韁已晚,補而無 濟,必又曰「傷寒用參者無不死。」是傷寒無補之說益 堅,而眾人之惑益不可破,雖有《儀秦》,不能辨也。余目 睹其受害於此者,蓋不可勝紀矣。心切悲之,不得不 辯。夫傷寒之邪,本皆自外而入,而病有淺深輕重之 不同者,亦總由主氣之有強弱耳。故凡主強者,雖感 亦輕,以邪氣不能深入也;主弱者,雖輕必重,以中虛 不能自固也。此其一表一裏,邪正相為勝負,正勝則 生,邪勝則死,倘以邪實正虛,而不知固本,將何以望 其不敗乎?矧!治虛治實,本自不同,補以治虛,非以治 實。何為補住寒邪?補以補中,非以補外。何謂關門?赶 賊即曰「強寇登堂」矣。凡主弱者,避之且不暇,尚敢關 門乎?既能關門,主尚強也,賊聞主強,必然退遁,不遁 即成禽矣。謂之「捉賊」,又何不可?夫病情人事,理則相 同,未有正勝而邪不卻者,故主進一分,則賊退一步, 謂之「內拒」,謂之「逐邪」,又何不可,而顧謂之關門耶?矧! 如仲景之用小柴胡湯,以人參、柴胡並用;東垣之用 補中益氣湯,以參、朮、升麻並用。蓋一以散邪,一以固 本,此自逐中有固,固中有逐,又豈皆補住關門之謂 乎。甚矣一言之害。殺命無窮。庸醫之庸。莫此為甚。余 不能以口遍傳。故特為此辨。

徐東皋曰:「漢張仲景著《傷寒論》,專以外傷為法,其中 顧盼脾胃元氣之祕,世醫鮮有知之者。觀其少陽證, 小柴胡湯用人參,則防邪氣之入三陰,或恐脾胃稍 虛,邪乘而入,必用人參、甘草,固脾胃以充中氣,是外 傷未嘗不內因也。即如理中湯、附子湯、黃連湯、炙甘 草湯、吳茱萸湯、茯苓四逆湯、桂枝人參湯、人參敗毒」 散、人參白虎湯、陽毒升麻湯、大建中等湯,未嘗不用 參朮以治外感。可見仲景公之立方,神化莫測。或者 謂外傷是其所長,而內傷非所知也,此誠不知公者 也。何今世之醫,不識元氣之旨,惟見王綸《雜著》戒用 人參之謬說,執泥不移,樂用苦寒攻病之標,致誤蒼 生,死於非命,抑何限耶?間有病家疑信相半,兩弗之 從,但不速其死耳。直以因循俟其元氣自盡,終莫之 救而斃者,可謂知乎?況斯世斯時,人物劇繁,稟氣益 薄,兼之勞役名利之場,甚至踏水火而不知恤,躭酒 色以竭其真,不謂內傷元氣,吾弗信也。觀其雜病,稍 用攻擊,而脾胃遂傷,甚則絕穀而死者,可以類推矣。

病宜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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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有感冒外邪者,當不時即治,速為調理。若猶豫 隱忍,數日乃說,致使邪氣入深,則難為力矣。惟小兒 女子則為尤甚。凡傷寒之病,皆自風寒得之。邪氣在 表,未有溫覆而不消散者,若待入裏,必致延久。一人 不愈,而親屬之切近者,日就其氣,氣從鼻入,必將傳 染。此其病之微甚,亦在乎治之遲早耳。」故凡作湯液, 不可避晨夜,覺病須臾,即宜速治,則易愈矣。仲景曰: 「凡發汗溫服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 促之,可半日中盡三服,即速治之意也。其或藥病稍 見不投,但有所覺,便可改易。若其勢重,當一日一夜 晬時觀之,一劑未退,即當復進一劑。最難者,不過三 劑,必當汗解。其有汗不得出者,即凶」候也。

溫病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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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病暑病之作,本由冬時寒毒內藏,故至春發為溫 病,至夏發為暑病。此以寒毒所化,故總謂之傷寒。仲 景曰:「發熱不惡寒而渴者,溫病也。」暑病則尤甚矣。蓋 暑病者,即熱病也。是雖與寒證不同,然亦因時而名, 非謂其病必皆熱也。此外如夏月中暑者,亦謂之暑 病,則又非寒毒畜留之證。在仲景即名之為中暍,義 詳「暑證門。」所當參閱。

溫病、暑病之治,宜從涼散,固其然也。然必表裏俱有 熱證,方可治用清涼。若值四時寒邪客勝,感冒不正 之氣,表邪未解,雖外熱如火,而內無熱證可據者,不 得以溫暑之名,執以為熱,而概用涼藥。

冬有非時之煖,或君相客熱之令而病熱者,名曰「冬 溫。」此與冬月正傷寒大異,法宜涼解,此舍時從證也。 若夏月有寒者,宜溫亦然。

《素問·刺志論》曰:「氣盛身寒,得之傷寒;氣虛身熱,得之 傷暑。」《傷寒論》曰:「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 傷暑。」此二論之言傷寒。傷暑者,非即溫病暑病之謂。 蓋單指夏月感觸時氣者,所當辨其為寒為暑,而寒 則宜溫,暑則宜清也。身寒者,言受寒憎寒。身熱者,言 受熱發熱。非曰身冷者,方是傷寒,身熱者,乃是傷暑 也。但此二論,一曰氣盛氣虛,一曰脈盛脈虛,詞若異 而理則一也。故凡察氣者,當在形色;察脈者,當在本 元。合而觀之,則見理精矣。

發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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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斑證,輕則如疹子,重則如錦紋。其致此之由,雖分 數種,然總由寒毒不解而然。如當汗不汗,則表邪不 解;當下不下,則裏邪不解;當清不清,則火勝不解;當 補不補,則無力不解;或下之太早,則邪陷不解;或以陽證誤用溫補,則陽亢不解;或以陰證誤用寒涼,則 陰凝不解。凡邪毒不解,則直入陰分,鬱而成熱,乃致 「液涸血枯,斑見肌表,此實毒邪固結,營衛俱劇之證 也。但斑有微甚,勢有重輕。輕者細如蚊跡,或先紅而 後黃;重者成粒成片,或先紅而後赤;輕者只在四肢, 重者乃見胸腹。輕者色淡而隱,重者色紫而顯。若見 黑斑,或大便自利,或短氣,或二便不通,則十死九矣。」 凡病傷寒而汗下溫清俱不能解,及足冷耳聾。煩悶 欬嘔者。便是發斑之候。

成無己曰:「大熱則傷血,熱不散,裏實表虛,熱邪乘虛 出於皮膚而為斑也。慎不可發汗,若汗之重令開泄, 更增斑爛也。」自後諸家所述,皆同此說,余則以為不 然。蓋凡傷寒之邪,本自外而入,深入不解,則又自內 而出,此其表裏相乘,勢所必至,原非表虛證也。但使 內外通達,則邪必由表而解矣。即如犀角地黃湯,乃 治斑之要藥。人知此湯但能涼血清毒,而不知此湯 善於解表散邪。若用之得宜,則必通身大汗,熱邪頓 解,何為不可汗耶?由此言之,則凡脈數無汗,表證具 在者,必須仍從解散。

凡治發斑,須察表裏。如瘟疫不解,熱入血室,舌焦煩 熱發斑者,犀角地黃湯。內外俱熱,陽明狂躁,大渴發 斑者,白虎湯,或加人參。陽毒赤斑,狂言見血者,陽毒 升麻湯。疫癘發斑,大熱而燥者,三黃石膏湯。火鬱於 經,寒邪不解,脈仍滑數而發斑者,一柴胡飲。陽明外 邪,陽毒不解者,升麻湯。脾腎本虛,外邪不解而發斑 者,五柴胡飲。陽明表邪不解,溫熱發斑者,柴胡白虎 煎。溫熱毒盛,咽痛發斑者,元參升麻湯。陰虛水虧,血 熱發斑者,玉女煎。陰虛血燥,大熱大渴發斑者,歸葛 飲。內虛外實,陰盛格陽發斑者,大溫中飲。太陽陽明 惡熱,大便祕結,邪毒在腑發斑者,調胃承氣湯。 凡本非陽證,妄用寒涼者,每令人泄瀉邪陷不解,余 常用大溫中飲、理陰煎之類,解寒托邪,始得大汗,汗 後邪達,多有見赤斑風餅,隨汗而出,隨出隨沒,頃刻 即愈,活者多人。凡寒毒為斑,即此可見。使內托無力, 則此毒終無出期,日深日甚,難乎免矣。此理甚微,不 可不察。

發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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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發黃黃疸等證,多由濕熱。如小水不利,或黃或赤, 或小腹脹滿不痛,或大便實而渴甚,脈來沉實有力, 皆濕熱之證。輕則茵陳五苓散,重則茵陳湯分利小 便,清血瀉火,則黃自退矣。然黃有陰證,及諸治法,俱 詳《黃疸門》,宜參用之。

發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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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狂,本陽明實熱之病,然復有如狂證者,雖似 狂而實非狂,此中虛實相反,最宜詳辨,不可忽也。凡 實熱之狂,本屬陽明。蓋陽明為多氣多血之經,陽邪 傳入胃腑,熱結不解,因而發狂。《內經》陽明脈解篇曰: 胃者土也。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其惡火者,熱 甚惡火也。其惡人者,以陽明厥則喘而惋,惋則惡人 也。其病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或數日不食,或踰 垣上屋者,以四肢為諸陽之本,陽盛則四肢實,實則 能登高也。其棄衣而走者,以熱盛於身也;其妄言罵 詈,不避親疎而歌者,以陽盛為邪也。又曰:「陰不勝其 陽,則脈流薄疾,并乃狂。」又曰:「邪入於陽則狂。」是皆以 陽明熱邪上乘心肺,故令神志昏亂若此。此陽狂也。 然傷寒病至發狂。是為邪熱已極。使非峻逐火邪則 不能已。故但察其大便鞕結。或腹滿而堅。有可攻之 證。則宜以大小承氣或涼膈散、六一順氣湯之類下 之可也。如無脹滿實堅等證而惟胃火致然者。則但 以白虎湯、抽薪飲之類泄去火邪。其病自愈。

如狂證,本非實熱發狂,其證亦有輕重。如仲景曰:太 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其外不解者,尚未可 攻,當先解外。外已解,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 仁承氣湯。又曰:「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 反不結胸,其人如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鞕滿,小 便自利者,下其血乃愈,抵當湯主之。」按:此二條以太 陽熱邪不解。隨經入腑。但未至發狂。故曰「如狂。」此以 熱搏血分。畜聚下焦。故宜下也。

近見傷寒家,則別有「如狂」之證,古人所未及言者。蓋 或由失志而病,其病在心也;或由悲憂而病,其病在 肺也;或由失精而病,其病在腎也;或由勞倦思慮而 病,其病在肝脾也。此其本病已傷於內,而寒邪復感 於外,則病必隨邪而起矣。其證如狂,亦所謂虛狂也。 而虛狂之證,必外無黃赤之色、剛暴之氣;內無胸腹 「之結,滑實之脈,雖或不時躁擾,而禁之則止,口多妄 誕,而聲息不壯,或眼見虛空,或驚惶不定。察其上則 口無焦渴,察其下則便無鞕結,是皆精氣受傷,神魂 不守之證。」此與「陽極為狂」者,反如冰炭。而時醫不能 察,但見錯亂,便謂陽狂,妄行攻瀉,必致殺人。凡治此 者,須辨陰陽,其有虛而挾邪者,邪在「陽分,則宜補中 益氣湯之類。邪在陰分,則宜補陰益氣煎之類。虛而無邪者,在陽分,則宜四君、八珍、十全大補湯、大補元 煎之類。在陰分,則宜四物、六味、左歸飲、一陰煎之類。 陰虛挾火者,宜加減一陰煎、二陰煎之類。陽虛挾寒 者,宜理中湯、回陽飲、八味湯、右歸飲之類。」此方治之 宜,大略如此,而變證之異。則有言不能傳者。能知意 在言表。則知所未言矣。

凡身有微熱,或面赤戴陽,或煩躁不寧,欲坐臥於泥 水中,然脈則微弱無力,此陰證似陽也,名為「陰躁。」蓋 以陽虛於下,則氣不歸原,故浮散於上,而發躁如狂。 速當溫補其下,命門煖,則火有所歸,而病當自愈。若 醫不識此,而誤用寒涼者,必死。

發狂下利讝語者不治。狂言目反直視者。為腎絕死。 汗出後輒復熱。狂言不食者死。

結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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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結胸一證,觀《傷寒論》所載,如前數條,凡太陽表邪 未解而誤下者,成結胸,少陽證亦然,太陽少陽併病 者亦然。此不當下而誤下之,以致臟氣空虛,外邪乘 虛內陷,結於胸膈之間,是皆因下而結者也。又曰:傷 寒六七日,結胸熱實,脈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鞕者, 此不因下而邪實漸深,結聚於胸者也。然則結胸一 證,有因誤下而成者,有不因下而由於本病者,觀近 代《傷寒》諸書云:「未經下者,非結胸也」,豈不謬哉? 結胸證,觀仲景所言,惟太陽、少陽二經誤下者有之, 而陽明一經獨無言及者,何也?蓋凡病入陽明,胃腑 已實,故可下之而無害也。然又曰:「陽明病,心下鞕滿 者,不可攻之,攻之利不止者死。」此豈非陽明在經。表 證邪未入腑者。亦為不可下乎。不惟三陽為然。即三 陰之證。其有發熱惡寒。表邪未解者。切不可下。最當 慎也。

《結胸證治之辨》:凡心腹脹滿,鞕痛而手不可近者,方 是結胸。若但滿不痛者,此為痞滿,非結胸也。凡痞滿 之證,乃表邪傳至胸中,未入於腑,此其將入未入,猶 兼乎表,是即半表半裏之證,只宜以小柴胡之屬加 枳殼之類治之,或以治之。本方對小陷胸湯亦妙。今 余新方製有柴陳煎及一柴胡飲之類,皆可擇而用 「之也。至於結胸之治,則仲景俱用大陷胸湯主之。然 以余之見,則惟《傷寒》本病,其有不因誤下而實邪傳 裏,心下鞕滿,痛連小腹而不可近,或燥渴讝妄,大便 鞕,脈來沉實有力者,此皆大陷胸湯所正宜也。」其於 太陽、少陽,表邪未解,因下早而致結胸者,此其表邪 猶在,若再用大陷胸湯,是既因誤下而復下之,此則 余所未敢,不若以「痞滿門」諸法,酌其輕重,而從乎雙 解以緩治之,或外用罨法,以解散胸中實邪,此余之 屢用獲效,而最穩最捷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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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有二證,曰陽厥,曰陰厥也。陽厥者,熱厥也,必其先 自三陽傳入陰分,故其初起必因頭疼發熱,自淺入 深,然後及於三陰,變為四肢逆冷,或時乍溫。其證必 便結躁煩,讝語發渴,不惡寒反惡熱,脈沉有力。此以 傳經熱證所化,外雖手足厥冷,內則因於熱邪陽證 發厥,故為陽厥,乃陽極似陰也。其證由邪熱內結,或 伏陽失下之所致也。凡厥微則熱亦微。宜四逆散之 類。厥甚則熱亦甚。宜承氣湯之類也。

「陰厥」者,寒厥也。初無三陽傳經實熱等證,而真寒直 入三陰,則畏寒厥冷,腹痛吐瀉,戰慄不渴,脈沉無力 者,此陰寒厥逆,獨陰無陽也,故為陰厥。輕則理中湯, 重則四逆、回陽等湯主之。

按:陽厥、陰厥,其辨如前,此先哲之大法也。然愚則猶 有所辨,如陰厥一證,既無陽證陽脈,而病寒若此,明 是陰證。今人但曰中寒者,即其病也。然犯此者無幾, 知此者無難治,宜溫中,無待辨也。惟是陽厥一證,則 有不得不辨者。夫厥由三陽所傳,是為陽厥,此固然 矣。即以傳經者言之,又豈盡無陰證乎?故凡病真陽 不足者,即陽中之陰厥也;脈弱無神者,即陽中之陰 厥也;攻伐清涼太過者,即陽中之陰厥也;四肢為諸 陽之本,使非有熱結煩渴、脹實等證,而見厥逆者,皆 由陽氣不足也。成無己曰:「大抵厥逆為陰所主,寒者 多矣。」又曰:「厥為陰之盛也。故凡屬挾虛傷寒,則雖自 陽經傳入者,是亦陽中之陰厥也;陰」中之陰者宜溫, 陽中之陰者果宜涼乎。學者勿謂其先有頭疼發熱。 但自三陽傳至者,便為陽厥。而寒因熱用之,則為害 不小矣。

臟厥證:仲景曰:「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 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臟厥。臟厥者死,陽氣絕也。」 蚘厥證:「仲景曰:蚘厥者,其人當吐蚘,令病者靜而復 時煩,此為臟寒。蚘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 又煩者,蚘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蚘。蚘厥者,烏梅丸 主之。」

成無已曰:「臟厥者死,陽氣絕也。蚘厥雖厥而煩,吐蚘 已則靜,不若臟厥而躁,無暫安時也。病人臟寒胃虛, 故宜與烏梅丸溫臟安蟲

讝語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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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則讝語,虛則鄭聲,此虛實之有不同也。夫讝語、鄭 聲,總由神魂昏亂,而語言不正,又何以分其虛實?但 讝語者,狂妄之語也;鄭聲者,不正之聲也。讝語為實, 實者邪實也。如傷寒陽明實熱上乘於心,心為熱冒, 則神魂昏亂,而讝妄不休者,此實邪也。實邪為病,其 聲必高,其氣必壯,其脈必強,其色必厲。凡登高罵詈, 狂呼躁擾之類皆是也。此之為病,有燥糞在冑而然 者,有瘀血在臟而然者,有火盛熱極而然者,有腹脹 便祕,口瘡咽爛而然者。察其果實,即當以三承氣或 白虎湯、涼膈散之類治之。

鄭聲為虛,虛者神虛也。如傷寒元神失守,為邪所乘, 神志昏沉,而錯亂不正者,此虛邪也。虛邪為病,其聲 必低,其氣必短,其脈必無力,其色必萎悴。凡其自言 自語,喃喃不全,或見鬼怪,或驚恐不休,或問之不應, 答之不知之類,皆是也。此之為病,有因汗亡陽,因下 亡陰而然者;有焦思抑鬱,竭蹶心氣而然者;有勞力 「內傷,致損脾腎而然者;有日用消耗,暗殘中氣而然 者。凡其或雖起倒,而遏之即止,終不若實邪之難制 者,即虛邪也。察其果虛,最忌妄行攻伐,少有差謬,無 不即死。治此者,速宜察其精氣,辨其陰陽,舍其外證, 救其根本,稍遲猶恐不及,而況於誤治乎?甚至有自 利身寒,或尋衣撮空,面壁啐啐者,尤」為逆候。蓋《讝妄》 一證,最於虛損者,不宜有之。故凡身有微熱,脈見洪 滑者生;心多煩躁,脈見微弱細急而逆冷者死。所以 證逢虛損而見有讝妄者,即大危之兆,不可不加之 意也。

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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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病》衄血,積熱在裏;傷寒衄血,積熱在表。《論》曰:傷寒 小便清者,知不在裏,仍在表也,當發其汗。若頭痛者, 必衄,宜桂枝湯。曰: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 黃湯主之。此以傷寒之衄,為其熱不在裏在表而然 也。然又論曰:衄家不可發汗,而何以復用桂枝麻黃 等湯?蓋衄由乎陰者,以陰虛火動也,故不宜再汗以 亡陰。衄由乎陽者,以表邪未解也,故當用桂枝麻黃 以發散。又《論》曰: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 愈。此以表邪欲解,不從汗而從血,俗人謂之紅汗,所 以衄後當愈也。由此觀之,則有因衄而愈者,以經通 而邪散也。有治衄仍當發散者,以邪之將解未解,而 因散其餘邪也。治衄之法,於斯可見。若寒氣不甚。而 用麻黃桂枝。似屬太剛。或易以柴葛之類。自無不可 用者。其酌之。

《論》曰:「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木,不欲嚥者,此必衄。蓋陽 明之脈,絡於口鼻,今其漱水不欲嚥者,以熱在經而 裏無熱,故當鼻衄也。」

有動陰血者,又非衄血之謂。《論》曰:少陰病,但厥無汗, 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故或從口鼻,或 從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此陰血也,乃為危證。

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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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畜血者,以熱結在裏,摶於血分,留瘀下焦而不 行也。《論》曰:「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 為有血也。」又曰: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鞕,小便不 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大 抵熱畜血分,留結下焦,則生狂躁。論曰:「熱結膀胱,其 人如狂」者是也。然又有陽明證,其人喜忘,屎雖鞕而 大便反快,其色黑者,是亦畜血之證。故診《傷寒》,但其 少腹鞕滿而痛,便當問其小便。若小便自利者,知為 虛血之證。蓋小便由於氣化,病在血而不在氣,故小 便利而無恙也。血瘀於下者,血去則愈。其在仲景之 法,則以抵當湯、抵當丸主之。愚謂但以承氣之類加 桃仁、紅花以逐之,或其兼虛者,以玉「燭散」之類下之, 則畜血自去,而病無不除矣。

熱入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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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因熱結而留畜不行也。有熱入血室者,以邪入血 分,而血亂不調也。故血畜者,去之則愈,血亂者,調之 則安。調之之法,則熱者宜涼,陷者宜舉,虛者宜滋,瘀 者宜行,邪未散者宜解也。然此皆病在下焦,故曰:「無 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是又不可不察。

勞力感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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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因辛苦勞倦而病者,多有患頭痛發熱惡寒,或骨 腿痠疼,或微渴,或無汗,或自汗,脈雖浮大而無力,亦 多緊數,此勞力感寒之證,即東垣云:內傷證也。宜補 中益氣湯,或補陰益氣煎及五福飲等劑為良。所謂 「溫能除大熱」,即此類也。若或邪盛無汗,脈見洪數而 當和解者,即當用諸柴胡飲之類主之。

凡勞力感寒一證,人皆以服役辛苦之人為言,而不 知凡為名利所牽,有不自揣,以致竭盡心力而患傷 寒者,皆其類也。故凡有形勞而神不勞者,勞之輕者 也。若既勞其神,又勞其形,內外俱勞,則形神俱困,斯 其甚矣。今人之病傷寒者,率多此類。輕者和解,治宜 如前,重者速宜救本。當於培補諸方,擇而用之,庶乎有濟。倘不知其所致之由。而概施混治。但知攻邪。則 未有不誤人者矣。此即勞倦內傷之類。諸義具詳本 門。

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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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動氣一證,即築築然動於臍旁及左乳之下,曰虛 里者,皆其聯絡者也。考之《難經》,則以臍之上下左右, 分心、腎、肝、肺四臟,而各列其證,在《傷寒論》所載亦詳。 成無己曰:「動氣者,臟氣不治,正氣內虛也。」雖諸說如 此,然皆未盡其要,所以今之醫家,多不識此為何證, 而且疑為未見此證也。余嘗留心察此,所見極多。蓋 動氣之在臍旁者,皆本於下焦之陰分,凡病關格勞 損者,多有此證,而尤於瘦薄者易見之。其動之微者, 則止於臍旁上下;其動之甚者,則連及虛里心脅,真 若舂舂連續,而渾身皆振動者。此以天一無根,故氣 不畜藏而鼓動於下,誠真陰不守,大虛之候也。何以 驗之?但察於呼吸饑飽之頃,可得其徵。凡病此者,餒 時則動甚,飽時則稍緩,呼出則動甚,吸入則稍緩,但 虛甚者動必甚,虛微者動亦微,豈非虛實之明證乎? 即在病者,雖常覺其振動,而無疼無痒,尚不知為何 故,醫家多不以為意,弗能詳察,故不知為何病,此動 氣之不明也久矣。此動氣之見於虛損者極多,而見 於傷寒者亦不少也。精虛者既不可汗,陰虛者又不 可下。仲景但言其禁,而不言其治,然則動氣之治,豈 無法乎?獨於霍亂條中云:「臍上築者,腎氣動也,用理 中丸去朮加桂四兩以治之。」此其意在脾腎,概可知 也。然余之治此,則惟直救真陰,以培根本。使其氣有 所歸,無不獲效。欲察虛實者,最不可忽此一證。

戰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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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與慄異,戰由乎外,慄由乎內也。凡傷寒欲解,將汗 之時,若其正氣內實,邪不能與之爭,則但汗出,自不 作戰,所謂不戰,應知體不虛也。若其人本虛,邪與正 爭,微者為振,甚則為戰,正勝邪則戰而汗解矣。故凡 邪正之爭於外者,則為戰,戰其愈者也。邪正之爭於 內者則為慄,慄其甚者也。《論》曰:陰中於邪,必內慄也。 夫戰為正氣將復,慄則邪氣肆強。故《傷寒》六七日,有 但慄不戰,竟成寒逆者,多不可救。此以正氣中虛,陰 邪內盛,正不勝邪,而反為邪氣所勝。凡遇此證,使非 用大補溫熱之劑及艾灼回陽等法,其他焉得而禦 之。

頭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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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汁之證有二,一為邪熱上壅,一為陽氣內脫也。蓋 頭乃諸陽之會,凡傷寒遍身得汗者,謂之熱越,若身 無汗,則熱不得越,而上蒸陽分,故但頭汗出也。治熱 蒸者,可清可散,甚者可下,在去其熱而病自愈。至若 氣脫一證,則多以妄下傷陰,或剋伐太過,或泄瀉不 止,以致陰竭於下,則陽脫於上,小水不通,而上見頭 汗。則大危矣。

頭汗脈緊數,有表邪當散者,宜小柴胡湯,或柴胡桂 枝乾薑湯,及《新方》諸柴胡飲,俱可酌用。

若有火邪,脈洪滑,內多煩熱,頭汗當清者,宜人參白 虎湯、益元散之類主之。

若水結胸,心下滿,頭汗出者,或大陷胸湯,或小半夏 茯苓湯。

「若便結」,腹脹疼痛,頭汗者,宜承氣湯。

若諸虛泄瀉,陽脫頭汗者,宜速用獨參湯,或「大補元 煎」、六味回陽等飲,作急救之,庶可保全。

吐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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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治傷寒,若見吐蚘者,雖有大熱,忌用涼藥,犯之必 死。蓋胃中有寒,陽氣弱極,則蚘逆而上,此大凶之兆 也。急用炮薑理中湯一服,加烏梅二箇,花椒一二十 粒,服後待蚘定,然後以柴胡或補中益氣等劑,漸治 其餘。蓋蚘聞酸則靜,見苦則安也。

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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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小腹鞕痛,小水自利,大便黑,身目黃者,屬畜血痛。 亦用寒劑加行血藥,下盡黑物自愈。

凡傷寒,腹中痛甚,但將涼水一盞,與病者飲而試之。 若飲水後痛稍可者,屬熱痛,當用涼藥清之。

以上皆實熱痛也,必脈來沉實有力,方是此證。若微 弱者,仍當詳審,從緩治之。

若飲水愈加作痛,此為寒痛,當用溫藥和之。和之不 已,而或四肢厥冷,嘔吐瀉利者,急用熱藥救之。但須 詳脈之有力無力,方為良法。

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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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雜證下利,多積於寒,傷寒下利,有寒有熱。蓋熱邪 傳裏,則亦有下利之證,但寒利最多,熱利則僅見耳。 治者當辨寒熱,若誤用之,則為害最大。

凡傷寒下利,由熱邪者,必有煩躁大熱,酷欲冷水等 證,亦必有洪滑強盛數實等脈。如果表裏俱熱,方可 作火證論治。若其脈雖數而無力,外雖身熱而不惡 熱,內雖渴而不喜冷,此其內本不熱,而病為下利者, 悉屬虛寒。治宜四逆湯、理中湯、溫胃飲、胃關煎、五苓散之類,酌用可也。或表裏寒邪俱甚,則當以麻桂飲 相兼用之為最妥。若以寒利作熱利。妄用寒涼。再損 胃氣。則無有不死。

表裏俱病而下利者,雖有表證,所急在裏。蓋裏有不 實,則表邪愈陷,即欲表之,而中氣無力,亦不能散。故 凡見下利中虛者,速當先溫其裏,裏實氣強,則表邪 自解,溫中可以散寒也。

脈數又欲飲水,是誠熱矣。然寒邪在表,脈無不數,但 數而有力者,為陽證,數而無力者,即陰證矣。瀉利亡 津,無有不渴,但渴欲飲水,愈多愈快者,為陽證。若口 雖欲水,而腹不欲嚥者,即非陽證矣。此外如渴欲茶 湯者,乃瀉渴之當然也,不得悉認為熱證。

凡傷寒表邪未解,脈實滑數,喜冷氣壯,內外俱熱而 下利者,宜柴芩煎主之。

凡傷寒下利者,本非陽明實邪,不當讝語,今既讝語, 故知有燥屎當去也。又若少陰下利,心下有痛有鞕 者,必有所積,故亦當下。

凡利家。身涼脈小者為順,身熱脈大者為逆。此以外 無表證,而病之在臟者言也。

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 者死。直視讝語,下利者死。下利無脈,手足厥冷,灸之 不溫,脈不還者死。少陰病,自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大抵下利一證,為脫氣至急,五奪之中,惟此為甚。《金 匱要略》曰:「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五臟氣絕於內 者,利下不禁。臟氣既脫,不能治也。」

按仲景言表證未除而誤下之,因致外熱未退,內復 作利,故云協熱下利。此一「熱」字,乃言表熱也,非言內 熱也。夫協者,協同之協,非挾藏之挾,即表裏俱病之 謂。故治此者,止有桂枝人參湯一方,其義顯然可見。 即如成無己《明理論》曰:「表邪傳裏,裏虛協熱則利。」是 亦以表邪為言也。奈何後學不明此義,止因協熱二 字,每每以表作裏,以寒作熱,但見作利者,無論表裏 虛實,即認為內熱,便云協熱下利。且近有不必誤下, 而妄用芩連治表熱者,表證得寒,熱愈不退,乃致下 利,或脾胃素弱,逢寒即泄者,皆是此證既見下利,益 云協熱,其謬孰甚?獨不觀仲景桂枝人參湯,豈治內 熱之劑乎?寒熱倒施,殺人多矣。余因特表於此。

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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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傷寒小便清者,病不在裏,仍在表也,當解表發汗。 小便利者,病不在氣分,而在血分,以小水由於氣化 也。

陽盛則欲衄,陰虛則小便難。

凡病傷寒而小水利者,多吉,以內邪不甚也。

凡傷寒表證未除,病在陽分者,不可即利小便,蓋走 其津液,取汗愈難,且恐大便乾結也。

死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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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惡寒身踡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少陰病,吐 利躁煩,四逆者死。少陰病,四逆身踡,脈不至,不煩而 躁者死。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少陰病,至五六日, 自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少陰病,下利厥逆無脈,服 藥後脈微續者生,脈暴出者死。少陰病,但厥無汗,而 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 出。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

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脈純弦者死。脈 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脈陰陽俱盛,大汗出,熱不解 者死。手足逆冷,脈沉細,讝言妄語者死。脈證俱虛,而 見讝妄者死。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 陰,厥不還者死。寸脈上不至關為陽絕,尺脈下不至 關為陰絕,此皆不治,決死也。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脈 反實者死。

「傷寒病,脅下素有痞氣,連於臍旁,痛引少腹,入陰筋 者,此名臟結」,死。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發熱 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直視讝語,喘滿者死。下利者 亦死。下利發熱者亦死。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難治。 傷寒六七日,發熱而利,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 也。陽氣前絕,陰氣後絕者,陰證也。其人死後,身色必 青,陰氣前絕,陽氣後絕者,陽證也。其人死後,身色必 赤,腋下溫,心下熱也。《金匱要略》曰:「六腑氣絕於外者, 手足寒;五臟氣絕於內者,利下不禁。」蓋傷寒發熱,為 邪氣獨甚。若下利至甚,厥不止,此以邪未解而臟腑 之氣先絕,故死。

《傷寒逆證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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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難療,逆證須知,陽病怕逢,陰脈讝語,陰證非宜, 乍疎乍數脈之忌。口張目陷鼻如煤,乾嘔出氣,骨節 痛而呃逆弗已,發斑發黃,大便利而先赤後灰,霍亂 躁煩,心下悶而喘脹,腹膨呃逆,下泄利而難溲,四肢 厥逆,眼定腹疼如石,內外關格,頭汗陽脫,溲遲,頭運 胸痛,四肢冷,聲啞脣瘡,狐惑悲。七日已過復大熱,喘 逆上氣,脈散,危。《陰陽易》,脈離經而外腎腫,手足攣拳, 加腹痛。《陰陽交》,大汗後而熱愈甚,躁疾狂言,食更稀,

厥利無脈,灸而不至者,腎殆。脣青舌卷,耳聾囊縮者
考證
肝離。赤斑黑斑,救五而收一,尋衣撮空,兩感者何疑?

凡諸汗證,仍當備言,只在頭面不遍身,鼻衄不止,口 噤肉戰,多嘔促如油,汗圓當汗無汗,麻黃數劑不能 通,尤嫌脈躁。汗後嘔吐,水藥不入證反劇,言亂目眩, 濕家大汗必成痙,風濕與疸皆讝言,犯濕溫則身青 面變,耳聾不語,名重暍。發少陰必九竅出血,下厥上 竭奚能痊?動氣脈遲弱皆忌,風濕和中濕不堪,其諸 下利,尤宜細參。熱厥利而汗難止,冷厥利而躁不眠, 少陽陽明合病,脈弦者,負少陰。吐瀉無脈,拳厥躁煩, 讝語直視而喘滿,下利頻數而脈堅;臟結者,臍痛引 陰,白胎下利,除中則厥逆而利反能食焉。誤下濕家 之頭汗,溲難便利,喘加添,體如熏,而搖頭直視,心神 已絕,脣吻青而四肢多汗,肝氣不全;腎絕者,直視狂 言而遺尿反目;肺絕者,喘無休歇而汗潤髮巔,虛汗 發黃,環口黑,非脾經之吉兆。孤陽偏勝脈暴出,知陰 絕之在先。此傷寒之逆候。勿僥倖以圖全。

《石室祕錄》
臣陳士鐸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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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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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病初起之時,用藥原易奏功,無如人看不清,用 藥錯亂,往往變證峰起。苟認得清,用得當,又何變證 之生耶?如傷寒之證,必然頭痛身疼,欬嗽痰多,切其 脈必浮,此傷風也。即以防風、荊芥、柴胡、甘草、黃芩、半 夏各一錢,水煎服,一劑即止,不再劑也。

傷寒之初起也,鼻塞目痛、項強頭亦痛,然切其脈必 浮緊,此傷寒也。若以《傷寒》治之即愈。方用:桂枝甘草 陳皮乾葛各一錢水煎服,一劑即愈。

「人有正氣虛而中風寒,不可先攻其邪。蓋邪之所湊, 其氣必虛,邪之敢入於正氣之中者,是人之正氣先 虛也,不急補其正氣,則邪何所畏而肯速去哉。」譬如 賊人入室,主懦而僕從又怯,賊必將安坐門庭,逍遙 酒食矣。苟能用一二果敢之士,出死力爭敵,則盜寇 且急走而不遑也。故必先補其正,而後可以散邪。方 用人參、黃芪、白朮、當歸各三錢,柴胡二錢,半夏、甘草、 陳皮各一錢,神麯、黃芩各五分,山樝五粒,水煎服。此 方妙在用參、歸、芪、朮以扶正氣,加柴胡、半夏以祛邪, 加陳皮、山樝以消食,加甘草以和中,不治邪而邪自 退也。

一方用人參、甘草、半夏各一錢,柴胡、白朮、茯苓各三 錢,水煎服。此方專治正氣虛而邪入之者,如頭疼發 熱,凡脈右寸口大於左寸口者,急用此方,無不全愈。 蓋雖有外邪,不可純作邪治,當以補正為先,治邪為 後。

邪入皮毛腠理,將入營衛,急宜發散。方用白朮三錢, 荊芥、柴胡、蘇葉、半夏、甘草、蒼朮、丹皮各一錢,水煎服。 此方平和之中有妙理,蓋木氣之鬱,最宜乎散。今所 用之藥,俱是直入肝經之聖藥,自然肝木疏通,枝葉 條達也。

「人病發熱,必先散其邪氣,俟邪氣速去,而後再扶其 正氣,則正氣不為邪氣所傷。」方用柴胡、荊芥、半夏、黃 芩、甘草各一錢,水煎服,則邪散而身涼。蓋四時不正 之氣,來犯人身,必然由皮毛而入營衛。今用柴胡、荊 芥,先散其皮毛之邪,邪既先散,安得入裏。方中又有 半夏以祛痰,使邪不得挾痰以作祟;又有黃芩,使不 得挾火以作殃。況又有甘草調和藥味以和中,邪既 先散,而正氣又不相虧。但世人不肯先服藥,因以邪 由皮毛而入營衛,由營衛而入臟腑也。倘先用此方, 又何至傳經深入哉。一方用柴胡、當歸、梔子、甘草、陳 皮各一錢,天花粉、白芍各二錢,水煎服。此方凡肝脈 鬱者,用一劑即快,不必專是外感也。「治內傷初起者 神效。」又一方,用當歸二錢,柴胡、白芍、茯苓、甘草、麻黃、 桂枝各一錢,陳皮五分,水煎服。此方專治傷寒初起 者神效。乘其尚未傳經,可從補正之中兼用祛邪之 品而熱散之也。蓋初起之邪,尚不敢與正氣相敵,故 一補正氣而邪氣自消。及一傳經,則正氣遁入於臟 腑,不敢與邪相爭,愈補而愈不敢出也。故一傳經則 萬萬不可用補藥。今乘其初起之時。亟用補劑而加 以祛邪之品。用桂枝以散熱,用麻黃以祛寒。寒熱相 攻。邪難內入,而又有正氣之健以助之。所以一劑而 盡愈也。

傷寒變為結胸。若仍以平常藥餌相治,吾見其坐斃 而已矣。蓋傷寒火邪正熾,原不可急與飲食,若不知 禁忌,與之胃中得食不啻如寶,故茹而不出,而他臟 見胃中有食,群起而爭,其勢猖狂,非杯水可解,必當 以變法治之。急須以䒷蔞一枚搥碎,入甘草一錢,同 煎服之。夫䒷蔞乃陷胸之勝物,平常人服之,必至心 「如遺落。」今病人一旦服之,不畏其虛乎?誰知無病常 人,斷斷不可服此。而傷寒結胸之證,卻有相宜。蓋食 結在胸,非大黃、芒硝、枳殼、檳榔、厚朴之類,可能祛逐, 必得䒷蔞始能陷之入於脾中,尤恐其過於下也,少 加甘草留之,且得甘草之和,不至十分推蕩。此變證 而用變法,真勝於用正也傷寒兩感,隔經相傳,每每殺人。如第一日,宜在太陽, 第二日陽明,第三日少陽,第四日太陰,第五日少陰, 第六日厥陰,此順經傳也。今第一日太陽即傳陽明, 第二日陽明即傳少陽,第三日少陽即傳太陰,第四 日太陰即傳少陰,第五日少陰即傳厥陰,此過經傳 也。更有第一日太陽即傳少陽,第二日陽明即「傳太 陰,第三日少陽即傳少陰,第四日太陰即傳厥陰,此 隔經傳也。第一日太陽即傳少陰,第二日陽明即傳 太陰,第三日少陽即傳厥陰,此兩感傳也。順傳者原 有生機,至七日而病自愈。過傳者有生有死,隔傳者 死多於生。兩感而傳者,三日水漿不入,不知人即死。」 今傳二方,一救過經傳之傷寒,一救隔經傳之傷寒。 過經傳方名「救過起死湯」,用麻黃、柴胡、厚朴、知母、半 夏、黃芩各一錢,石膏、青蒿、茯苓各五錢,炒梔子五分, 當歸三錢,水煎服,一劑即生。蓋過經之傳,必然變證 紛紜,斷非初起之一二日也。所以方中不用桂枝以 散太陽之邪,止用麻黃以散其表。傷寒至三、四日,內 熱必甚,故以石膏、知母為君,以洩陽明之邪火。陽明 火一退,而厥陰之木不舒,則木以生火,邪退者復聚, 故又用青蒿、柴胡、梔子以涼散之,木不自焚,而各經 之邪不攻自散。況又重用茯苓以健脾行濕,引火下 行,盡從膀胱而出之乎!且黃芩以清肺,厚朴以逐穢, 半夏以清痰,又用之咸宜,五臟無非生氣矣。隔經傳 方,名「救陰起死湯。」青蒿一兩,人參、石膏各五錢,白芍、 炒梔子各三錢,柴胡二錢,知母、半夏、甘草各一錢,水 煎服。隔經之傳,必至三日而證乃明。雖已過陽明,而 餘火未散,故少陰之火助其焰,而少陽之火失其權。 若不仍用石膏、知母,則陽明之火勢不退,而少陰之 火勢不息也。故必須用此二味為主。然徒用二味,而 太陰脾土不急為救援,則火氣凌亢,何以存其生氣, 故又用人參以助生氣。但生氣既存,而厥陰受邪,則 木氣乾燥,勢必剋太陰之脾土,僅存之生氣又安能 保乎?故又用柴、芍、梔、蒿以涼散其木中之邪。木之邪 散則木氣得養,自然不去剋土,而太陰之氣生太陰, 土有生氣,則陽明之火必消歸無有矣,又何至焚燒 自滅其少陰之臟哉。況方中半夏清痰,甘草和中,又 用之無不宜乎起死回生,實非虛語。故一見有隔經 之傳,即以此方投之,必能轉敗為功也。或疑青蒿用 之太多,不知青蒿不獨泄肝木之火,尤能瀉陽明之 焰,且性靜而不動,更能補陰。火旺之時,補陰重藥又 不敢用,惟青蒿借其攻中能補,同人參兼用,實能生 陰陽之氣於無何有之鄉。若但用人參,止生陽氣,而 不能生陰氣矣,陰生則陽火無權也。第三日少陽與 厥陰兩感,水漿不入,不知人者,方名「救臟湯。」麥冬三 兩,元參、白芍各二兩,人參、當歸各一兩,天花粉三錢, 荊芥二錢,水煎服。多用當歸者,助肝膽以生血也。多 加麥冬者,救肺氣之絕,以制肝膽之木,使火不旺而 血易生,斯氣有養臟腑可救其壞也。

傷寒發狂,至登高而歌,棄衣而走,見水而入,罵詈呼 號,不避親疎者,去生遠矣。仲景以竹葉石膏湯救之 妙矣。蓋陽明之火,其勢最大,一發而不可救,非用大 劑白虎湯,何能止其燎原之勢?而世人畏手畏尾,往 往用之而特小其劑,是猶杯水救車薪之焰也。故用 石膏,必須至三、四兩或半斤,一劑煎服,火勢始能少 退,狂亦可少止也。然石膏性猛,雖善退火,未免損傷 胃氣,必須與人參兼用為妙。我更有一方,用白虎湯 之半,而另加藥味,方名「祛熱生胃湯。」石膏、元參、麥冬 各三兩,茯苓一兩,人參、車前子各五錢,知母三錢,水 煎服。此方石膏、知母以瀉胃火,人參以生胃氣,元參 去浮游之火焰,麥冬生肺中之陰,茯「苓、車前引火下 行於膀胱,從小便而出。且火盛者口必渴,口渴必多 飲水,吾用此二味以分濕,則水流而火自隨水而散 矣。」方中瀉火又不傷氣,似勝於白虎湯。一劑而狂定, 二劑而口渴減半,三劑而口渴止,火亦息,正不必用 四劑也。凡有火熱而發狂,或汗如雨下,口渴舌燥,或 如芒刺者,以此方投之立效,斷不至於死也。

傷寒發斑死證也。然而斑亦不同,有遍身發斑者,有 止心窩內發斑者。遍身發斑,證似重而反輕,心窩發 斑,證似輕而轉重。蓋遍身發斑,內熱已盡發於外,心 窩發斑,熱存於心中而不得出,必須用化斑之藥,以 解其熱毒之在中也。一方最神,名起斑湯。元參三兩, 當歸一兩,荊芥、花粉各五錢,升麻、黃連、茯神各三錢, 甘草一錢,水煎服。火毒結於內,必須盡情發出,然內 無血以養心,則心中更熱,火毒益熾而不能外越也, 故用當歸、元參以滋心中之血,用黃連以涼心中之 火,天花粉以消心中之痰。然不開關以散之,則火藏 於內而不得洩,故又用升麻、荊芥以發之,甘草、茯神 以和之,自然引火外出而不內畜矣。火既外越。斑亦 漸消。又何致於喪命哉。

傷寒太陽病,結胸證具,煩躁者死。言不可下,即下而 亦死也。夫結胸而加煩躁,此胃氣之將絕也。胃氣欲絕,津液何生?津液既無,心何所養?故結胸而又煩躁, 所以證成,不可治也。雖然,津液之竭,非五臟之自絕, 亦因結胸之故耳。是必攻其中堅,使結胸證愈,而津 液自生,死證可望重甦也。《一奇方》名化結湯,天花粉 五錢,麥芽、天門冬、桑白皮、神麴各三錢,枳殼一錢,陳 皮五分,水煎服。一劑即結胸開,而津液自生也。此方 用天花粉以代䒷蔞,不至陷胸之過猛。然而天花粉 即䒷蔞之根也,最善開陷胸而無性猛之憂。枳殼消 食寬中,麥芽與桑白皮同用,而化導更速,神麴、陳皮 調胃實有神功,天門冬善生津液,佐天花粉有水乳 之合,人未知也。天花粉得天門冬化痰化食,殊有不 可測識之效,所以既結者能開,必死者可活。若以大 陷胸湯蕩滌之,於已汗已下之後,鮮不速其死矣。 《傷寒》陽明證中,有「直視讝語喘滿者死,而下利者亦 死」之文,此必證犯直視讝語,而又喘滿下利,一齊同 見也。苟有一證未兼,尚不宜死,倘三證皆見,明是死 證矣。雖然,直視讝語之生,多是胃火之盛,自焚其心, 而腎冰不能來濟,於是火愈盛而無制。喘滿者,火炎 而氣欲上脫;下利者,火降而氣欲下脫也。此猶屬欲 脫未脫之危證,苟治之得法,猶可望生。有一奇方,名 曰《援脫散》。人參、麥冬、白芍各一兩,石膏五錢,竹茹三 錢,水煎服。此方用人參以救脫,用石膏以平火,用麥 冬以平喘,白芍以止利,用竹茹以清心,自然氣不絕 而可救也。

傷寒少陰證,吐利兼作,又加煩悶,手足四逆者,死證 也。上吐下瀉,且兼煩躁,則陰陽擾亂,拂抑而無生氣 可知,況加手足之逆冷,是脾胃之氣又將絕也,自是 死證無疑。然而治之於早,未嘗不可救。如一見此等 證,急以人參、白朮各二兩,肉桂、丁香各二錢灌之,尚 可救耳。方名「止逆奠安湯。」人參救元陽之絕,原有奇 「功;白朮救脾胃之崩,實有至效;丁香止嘔,肉桂溫中, 又能止瀉。」救中土之危亡,奠上下之變亂,轉生機於 頃刻,杜死禍於須臾,舍此方又何有別方哉。 傷寒少陰證,下利雖止,而頭眩運,亦是死證。蓋陽雖 回而陰已絕,下多亡陰,竟致陰絕,原無救法。雖然,陰 陽之道,未嘗不兩相根而兩相生也。今因陰絕而諸 陽之上聚於頭者,紛然亂動,所以眩冒,此陽欲脫而 未脫,補其陽而陽氣生,陽生則陰之絕者,可以重續, 陰生於陽也。方用參桂湯:人參二兩,肉桂二錢,煎服。 可救人參返陽氣於無何有之鄉,是止能返陽氣也, 如何陰絕者亦能回之?不知人參雖屬陽,而中存陰 氣,陽居其八,陰居其二,陽既回矣。陰氣亦從之而漸 返。肉桂雖是純陽之品,而性走肝腎,仍是補陰之聖 藥,故用之而成功也。

《傷寒》少陰證,「四逆、惡寒,身踡,脈不至、不煩而躁」,本是 死證,而吾以為可救者何?全在「脈不至、不煩而躁也。」 夫病至四肢之逆,其陰陽之將絕可知,脈之不至,未 必非寒極而伏也。不然,陽絕則心宜煩矣,而何以不 煩?但嫌其不煩而躁,則陽未絕而將絕為可畏耳。陽 既欲絕,則陰亦隨之而絕矣。故一補其陽,陽回而陰 「亦回也。」陰陽之道,有一線未絕,俱為可救。譬如得餘 火之星星引之,可以焚林,況真陰真陽,非有形之水 火,乃先天之氣耳。一得接續,便有生機。故一見此等 之證,急以生生湯救之,可以重生。方用人參三兩,炒 棗仁五錢,附子三錢,水煎服。此方得人參以回其陰 陽,得附子以祛其寒逆,加棗仁以安「心,則心定而躁 可去,躁定而脈自出矣。」死中求生,其在斯方乎! 《傷寒》少陰證,六七日息高者死,息高見於六七日之 間,明是少陰之證,而非太陽之證也。息高與氣喘大 殊,太陽之證乃氣喘,氣喘本於邪盛,少陰之證乃息 高息高本於氣虛,而息高與氣喘終。何以辨之?氣喘 者,鼻息粗大,息高者,鼻息「微小耳。」此乃下元之真氣 欲絕而未絕,牽連氣海之間,故上行而作氣急之狀, 能上而不能下也,最危最急之候。方用止息湯:熟地、 人參各三兩,麥冬二兩,牛膝、破故紙各三錢,核桃仁 一箇,乾薑五分,水煎服。此方大補關元、氣海,引火下 行,絕不祛寒逐邪,庶幾氣可回而息高可平也。倘疑 是太陽喘證,而妄用桂枝湯,殺人於頃刻矣。故必用 止息湯救之。十中亦可望生五六。然必須多服久服 始得。苟或服一劑而輒止,亦未能收功也。

「傷寒少陰病,脈微沉細,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嘔吐, 至五六日自利,復煩躁不能臥寐者,死證也。」傷寒而 脈微沉細,明是陰證,況欲臥而不欲動乎?汗已出矣, 內無陽證可知。心中不煩,時欲嘔吐,此陽邪已散,而 陰邪作祟,急宜祛寒為是。乃失此不溫,至五六日而 下利,是上下俱亂也。此時尚不煩躁,則腎中之真陽 未散,今又加煩躁,不得臥寐,明是奔越而不可回之 兆矣,非死證而何?然而其先原因失治,以至於不可 救,非本不可救,而成此擾亂之證也。有一奇方,名「轉 陽援絕湯」,用人參、白朮、炒棗仁各一兩,茯神五錢,肉 桂二錢,水煎服,一劑即可安臥而回春矣。此方用人參以救絕,用白朮、茯神以分消水濕而止下利。又用 肉桂。以溫中而去寒。加棗仁以安心而解躁。用之得 宜。自然奏功如嚮也。

「傷寒脈遲,自然是寒,悮與黃芩湯以解熱,則益加寒 矣。寒甚宜不能食,今反能食,病名除中」,仲景謂是死 證者,何也?夫能食者,是胃氣有餘,如何反曰死證?不 知胃寒而加之寒藥,反致能食者,此胃氣欲絕,轉現 假食之象以欺人。不過一時能食,病名「除中」者,正言 其胃中之氣,除去而不可留也。此病雖是死證,猶有 生機,終以其能食,胃氣將除而未除,可用藥以留其 胃氣也。方用加減參苓湯:人參一兩,茯苓五錢,肉桂、 甘草各一錢,陳皮三分,水煎服。此方參、苓健脾開胃, 肉桂祛寒,陳皮化食,甘草留中,相制得宜,自然轉敗 為功,而死者可重生矣。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 死。夫傷寒陰證發厥,灸其厥陰之經,亦不得已之法, 原不及湯藥之神也。灸厥陰不還,聽其死者,亦僅對 貧寒之子而說,以其不能備參藥也。倘以參附湯救 之,未有不生者。一方名還厥湯,用白朮四兩,附子、乾 薑各三錢,水煎服,一劑而甦。凡見有厥逆等證,即以 此方投之,神效如響。蓋白朮最利腰臍,陰寒之初入, 原從臍始,吾利其腰臍,則腎宮已有生氣,況佐之附 子、乾薑,則無微不達,而邪又安留乎?況白朮健脾開 胃,中州安奠,四肢邊旁,有不陽回頃刻者乎。

「傷寒發熱而能發厥,便有可生之機,以發厥則邪能 外出也。然厥可一二,而不可頻頻,況身熱而下利至 甚,如何可久厥而不止乎?」其為死證何疑。蓋下寒上 熱,鬱結於中,而陰陽之氣不能彼此相接也。必須和 其陰陽,而通達其上下,則死可變生。方用人參三兩 白朮五錢附子二錢甘草蘇子各一錢水煎服。此方 通達上下,以和其陰陽之氣,自然厥止而利亦止,厥 利既止,而死可變生。倘服後而厥仍不止,則亦無藥 之可救,正不必再與之也。蓋陰陽已絕,而上下之氣 不能接續矣。

「傷寒發熱,六七日不下利,忽然變為下利者,已是危 證,況又汗出不止乎?是亡陽也。」有陰無陽,死證明甚, 何以救之哉?夫陽之外越,因於陰之內祛也。欲陰之 安於中而不外祛,必先使陽之壯於內而不外出,急 以人參三兩,北五味一錢,煎湯救之可生。然而貧寒 之子,安可得參?另定一方,用白朮、黃芪各三兩,當歸 一兩,白芍五錢,北五味一錢,水煎服。此方補氣補血, 以救陽氣之外越,陽回則汗自止,汗止而下利未必 遽止。方中特用當歸、白芍者,正所以止利也。水瀉則 當歸是所禁用,下利非水瀉也,正取當歸之滑,白芍 之酸,兩相和合,以成止利之功。況又有五味之收斂, 不特收汗,并且澀利。

傷寒下利,手足厥冷,以致無脈,急灸其關元之脈者, 以寒極而脈伏,非灸則脈不能出也。今灸之而脈仍 不出,反作微喘,此氣逆而不下,乃奔於上而欲絕也。 本是死證,而吾以為可生者,正以其無脈也。夫人死 而後無脈,今人未死而先無脈,非無也,乃伏也,灸之 不還,豈真無脈之可還乎?無脈應死矣,而仍未死,止 作微喘,是脈欲還而不能遽還也。方用人參一兩,熟 地五錢,牛膝三錢,甘草、附子各一錢,名為「還脈湯。」一 劑而脈驟出者死。苟得漸漸脈出,可望生矣。

「傷寒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猝時脈還,而手足盡溫 者生」,此亦用灸法而脈還者也。然亦必手足溫者可 生,正見陽氣之尚留耳。倘脈不還,則手足之逆冷,終 無溫熱之時,是陽不可返,而死不可生矣,今將何以 救之哉?不知脈之不返者,因灸法而不能返也。灸之 力微,終不及藥之力厚,吾以人參三兩灌之,則脈自 「然驟出矣。夫少陰下利厥逆無脈者,服白通湯,惡脈 之驟出。」茲厥陰下利,厥逆脈絕者,用灸法欲脈之猝 還,一死一生者何也?一用灸而一用藥也。可見用藥 之能速出脈不於此而益信乎。吾所以用獨參湯救 之而可生也。

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何也?蓋下多亡陰, 宜脈之虛弱矣。今不虛而反實,現假實之象也。明是 正氣耗絕,為邪氣所障,邪盛則正氣消亡,欲不死不 可得矣。然則何以救之哉?仍補其虛,而不必論脈之 實與不實也。方名還真湯。人參、白芍各一兩,茯苓二 兩,水煎服。此方人參以固元陽,茯苓以止脫瀉,白芍 以生真陰,陰生而陽長,利止而脫固,則正氣既強。虛 者不虛,而後邪氣自敗,實者不實也。假象變為真虛, 則死證變為真生矣。

「直中陰經之證」,乃陰寒之氣,斬關直入於腎宮,命門 之火逃亡,而將越出於軀殼之外,非用大劑補火之 藥,何以追散失之元陽,而返其宅哉。方用人參一兩, 白朮三兩,附子三錢,肉桂一錢,乾薑二錢,水三椀煎 服,一劑而愈。此方用人參、白朮,實有妙用驅寒之品, 而用此二味,且必須多加,而元陽始足,可留於將絕之頃也。

「傷寒火退邪散,則胃氣初轉,最忌急與之食,一得食 而胃氣轉閉,不可復開,此時即以藥下之,則胃氣大 傷,而火邪復聚,反成不可解之證。不若禁之,不與之 食,則中州之地自然轉輸漸漸關開,搬運不至有阻 隔之虞。」方用陳皮、梔子、茯苓各一錢,白芍三錢,神麴、 枳殼、厚朴、甘草各五分,麥芽二錢,水煎服。此方藥味 平平,似無甚奇妙。然而此證,本不可以大劑出奇,得 此平調,轉能化有事為無事,然必待其饑餓之時,始 可與服,若正飽之時服之,徒滋滿悶而已矣。

「傷寒愈後,邪已盡退,正氣自虛,理宜補正。但胃強脾 弱,多食補劑,恐能食而不能受,法當用補胃之藥少, 而補脾之藥多,尤不宜補脾之藥多,而補腎之藥少。 蓋腎能生土,而土自能生金,金旺則木有所畏,不至 來剋脾土,然則補腎正所以補脾也。」方用熟地一兩, 麥冬、白芍、白朮、薏仁各三錢,五味子五分,肉桂三分, 白芥子一錢,水煎服。此方專補腎脾二經,不去通補 各臟,而各臟無不治之也。

《相舌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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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病》,凡見舌係白胎者,邪火未甚也,用小柴胡湯 解之。舌係黃色者,心熱也,可用黃連、梔子以涼之。凡 見黃而帶灰色者,係胃熱也,可用石膏、知母以涼之。 凡見黃而帶紅者,乃小腸膀胱熱也,可用梔子以清 之。若舌紅而白者,乃肺熱也,用黃芩、蘇葉以解之。見 舌黑而帶紅者,乃腎虛而挾邪也,用生地、元參,又入 柴胡以和解之。見舌紅而有黑星者,乃胃熱極也,宜 用石膏以治之,元參、乾葛亦可,終不若石膏之妙。見 舌紅而有白點者,乃心中有邪也,宜用柴胡、黃連以 解之,心肝同治也。見舌紅而有大紅點者,乃胃熱而 帶濕也,須茵陳五苓散以利之。蓋水濕必歸膀胱以 散邪,非肉桂不能引入膀胱,但只可用一二分,不可 多入。見舌白胎而帶黑點,亦胃熱也,宜用石膏以涼 之。見舌黃而有黑者,乃肝經實熱也,用柴胡梔子以 解之。見舌白而黃者,邪將入裏也,急用柴胡梔子以 解之,不使入裏,柴胡乃半表半裏,不可不用之藥也。 見舌中白而外黃者,乃邪入大腸也,必須五苓散以 分水,水分則泄止矣。見舌中黃而外白者,乃邪在內 而非外,邪在上而非下,止可加柴胡、枳殼以和解,不 可驟用大黃以輕下也。天水加五苓亦可,終不若柴 胡、枳殼直中病原,少加天水則更妥。或不加,用天水, 加五苓散亦可也。見根黃而光白者,亦胃熱而帶濕 也,亦須用石膏為君,而少加去水之品,如豬苓、澤瀉 之類。見舌黃而隔一瓣,一瓣者,乃邪熱已入大腸,急 用大黃、茵陳下之,不必用抵當十棗湯也。若下之遲, 則不得而用之。然須辨水與血之分,下水用十棗,下 血用抵當也。見舌有紅中如蟲蝕者,乃水未升而火 來乘也,亦須用黃連、柴胡以和解之。見舌紅而開裂 如人字者,乃邪初入心,宜用石膏、黃連以解之。見舌 有根黑而尖帶紅者,乃腎中有邪未散,宜用柴胡、梔 子以解之。見舌根黑而尖白者,乃胃火乘腎,宜用石 膏、知母、元參以解之。不必論其渴與不渴,不必問其 下利也。舌根黑而舌尖黃者,亦邪將入腎,須急用大 黃下之。然須辨其腹痛與不痛,按之腹痛而手不可 近者,急下之,否則只用柴胡、梔子以和解之。見舌純 紅而獨尖黑者,乃腎虛而邪火來乘也,不可用石膏 湯。腎既虛而又用石膏,是速之死也。當用元參一兩 或二兩以救之,多有能生者。見舌有中心紅暈,而四 圍邊旁純黑者,乃君相二火炎騰,急用大黃加生地 兩許,下而救之,十人中亦可救五六人。見舌有中央 灰黑,而四邊微紅者,乃邪結於大腸也,下之則愈,不 應則死。以腎水枯槁,不能潤而推送,此時又不可竟 用熟地補腎之藥。蓋邪未散不可補,補則愈加脹急, 適所以害之也。必邪下而後以生地滋之則可,然亦 不可多用也。見舌有純灰色,中間獨兩暈黑者,亦邪 將入腎也,急用元參兩許,少加柴胡治之。見舌有外 紅而內黑者,此火極似水也,急用柴胡、梔子、大黃、枳 實以和利之。若舌又見刺,則火亢熱之極矣,尤須多 加前藥。總之,內黑而外白,內黑而外黃,皆前證也。與 上同治,十中亦可得半生。惟舌中淡黑,而外或淡紅, 外或淡白,內或淡黃者,較前少輕,俱可以前法治之, 十人中可生其八。見舌有純紅「而露黑紋數條者,此 水來乘火,乃陰證也。其舌胎必滑,必惡寒惡水下喉 必吐。倘見純黑之舌,乃死證也,不須治之。水極似火, 火極似水,一帶純黑,俱不可治。傷寒知驗舌之法,便 有把握,庶不致臨證差悮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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