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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13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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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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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卷目錄

 安陸府部彙考五

  安陸府學校考

  安陸府戶口考

  安陸府田賦考一

職方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卷

安陸府部彙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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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陸府學校考     府縣志合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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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

安陸府學 。宋郢州學在城東南二里石龜頭,其後漢水衝齧,乃徙而北,距舊址三百步。元安陸學因之。明洪武八年,改府為州,即鎮遠樓為安陸州學。十五年,始還故址。大成殿在明倫堂之右。齋曰《志道》,曰《正誼》,曰「達材。」 明年,廟學火。二十三年,曹公、李文忠新創之。景泰中,知州顧震、天順初,知州趙熙相繼修。成化中,知州俞藎復闢「廣盈倉」 址為射圃。成化末,提學副使薛綱、僉事高繡隘其規,復增修之。弘治五年,學正林啟又作後堂、講堂。弘治八年,興獻王詣廟行釋奠禮,見殿宇傾圮,重加修葺,易櫺星門以綠琉璃瓦。正德十二年,知州王槐又作名宦、鄉賢二祠。十三年,廟廡俱圮,興獻王給銀四百兩修理。嘉靖十年,陞為府學。廣盈倉改為鍾祥縣治,射圃亦廢入縣基。十二年,以鍾祥縣附承天府學。二十二年,知府吳惺又作號房六十間,廚房五間於櫺星門左。三十年,巡撫屠大山、巡按胡宗憲奏請重修,凡廟殿門廡,悉加崇飾。萬曆二十六年,知府常裕重修。二十九年,知府孫文龍闢修雲路。門內東偏為宰牲亭,西偏為致齋所,中為泮池,宋玉井在焉。戟門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敬一亭在名宦祠之左。後殿御製碑。亭旁夾室為藏書、祭器二庫碑亭後及左、右為學宮公署。東為明倫堂,後為講堂。前設坊一座,中扁「義路」 、禮門,左右石刻「忠孝節義」 四大字,為紫陽朱先生書。東西兩廂為諸生號舍。又前為學門,知府孫文龍加屏牆於外。萬曆四十四年,分守道高第知府李養蒙建魁星樓於儀門外,左建「尊經閣」 於正殿後。崇禎十六年,流賊據郢,文廟東廡戟門俱燬。

皇清順治四年,知府李文芳「捐修。」十二年,知府李起。

元復修。十八年,知府馬逢皋等皆修。舊有題名坊,久圮。康熙四年,知府張尊德、史廷颺等重修。大成殿五間,東廡、西廡各十五間,戟門三間。泮池在㦸門前,上有石橋。櫺星門三座,祭器庫三間,神廚五間,尊經閣三間,敬一亭三間,殿後建啟聖祠三間,名宦祠三間,鄉賢祠三間,省牲亭三間,更衣亭三間,宋玉井亭一座,石牌坊一座,木牌坊一座。

教諭宅一所 ,在「明倫堂後。」

訓導宅二所 一在正殿西,一在啟聖祠後。射圃 舊在學宮東,久廢。

濂溪書院 在東城七里灣之堵家堰。

「文昌書院 」 《在子胥臺》之南。

「甘棠書院 」 在南關外。

社學二所 一在南門外,一在山川壇右,俱廢。學田 絕荒一處見存四處,一在葉家河,一在南山,一在泉崖,一在多寶灣。原額田一千六百三十二畝九分有奇,實荒田一千零六十畝九分八釐有奇,實熟田七十一畝四分三釐有奇。鍾祥縣學 ,鍾邑學宮。明洪武八年為安陸州學,嘉靖改州為府,即以安陸州學改為府學,而《鍾祥》附之,未另立學,縣亦未另設官役。蓋以外六邑各有學,而府縣止總設一學,府學即縣學也。

外州縣

京山縣學 在縣治西。宋崇寧中,知縣劉幹建於「角陵驛遺址。元至正間,縣尹賈泰亨以兩廡從祀未備,於荊門州學得從祀畫像,乃改塑之,而廡隘不可盡容。」 至元六年,縣尹泰伯顏不花與教諭周德孫議增廡四楹,又增塑左丘明以下三十二人像。後燬於兵。明洪武五年,知縣劉桓改於縣治之西,今學宮是也。中為大成殿,十四年,知縣李文秉建。景泰六年,參政曾蒙簡嫌其狹小,屬知縣張蓋撤而宏之。天順六年,知州趙熙、教諭陳洪始訖其事。正德中,稍為居民所侵,學生謝詔等復之。嘉靖十二年,御史胡東皋行縣,睹諸像戴笠,風日中,屬知縣費頤、教諭蕭

濬重建。三十八年縣丞俞松,三十九年知縣張鉉,相繼修。自此凡百餘年,殿宇傾頹已久,神主露立。崇禎十年邑人太僕寺卿劉蘭率士重修。

「先師廟」 ,東西為兩廡十八間,為神庫、神廚各二。前

為戟門,門之外為泮池,周迴百步,有石橋,正統十四年提學韓楊造。又前為櫺星門,舊以木,知縣費頤易以石。前有屏,廣四丈,高二丈,有坊曰「聚奎。」 崇禎十三年修,易以「聖域」 、賢關。左為儒學門,舊在左偏,萬曆三十八年改右偏。

皇清順治十五年仍改「左門。」內有文昌閣,崇禎七年

邑人劉蘭建明倫堂,洪武五年知縣劉桓建,東西為齋,曰《博文》,曰《約禮》,今廢。後為莊敬堂,今廢。殿之左為敬一亭,知縣費頤建,今廢。後為啟聖祠,今廢;左右為名宦、鄉賢二祠,今並廢。

教諭宅 在殿後

訓導宅 在殿左右。俱廢。順治十四年,教諭閔言重修。

社學 在縣治南三十步,與新開道對直。明嘉靖三十八年,縣丞俞松重修。額置教督一人。學基 。順治十四年清丈,學地南橫八十弓,北橫八十九弓,中置一百一十弓。積九千三百七十九弓,該基三十九畝八釐零。

學田 在寶香村。嘉靖三十五年,邑人太學生楊大鴻置田三頃有奇。

書院田 :在縣南鄭家畈。順治十八年,邑人御史鄭友元置田七十一畝。

潛江縣學 在縣治東。元世祖時,隨縣遷建。延祐間,知縣完伯顏建,立殿、廡、堂階。教諭李惟中有記。明洪武元年,知縣史純一創立學門廨宇。景泰三年,荊門府推官符節、天順八年知縣呂文修。弘治十三年知縣史華重修。嘉靖初,詔改「大成殿」 為

先師殿增敬一亭。「啟聖祠」 知縣夏泗移置稍前,然

東瀕潛水,水溢,堂舍俱圮。六年,知縣蕭廷達築隄以障,令民廬其上,徵稅為諸生燈膏之需。萬曆七年,知縣朱熙洽重修。十一年水圮,知縣王建中、曹珩相繼修。東西為廡各七,知縣胡璘建。廡北各為神廚、神庫,南各為庫房。前中為戟門,為內泮池。知縣朱熙洽加石甃池。東為「致齋所」 ,知縣潘之祥修。外為櫺星門。嘉靖間,教授周宸易以石柱。門外為屏,屏外為大泮池。知縣曹珩重修石欄,周迴百丈。明倫堂舊為三間,隆慶六年,知縣梁棟左右各增一間,東西為齋,東曰「存心」 ,西曰「養性。」 嘉靖間,改曰「崇正道、迪正學。」 西南為會饌堂,後改為祠。東為名宦祠。萬曆元年,李之修建東齋。南為道義門,門外有魁字牆。萬曆七年,知縣朱熙洽立。又南為學門,東西夾櫺星門,門內東西號房各五間,今廢。堂後為敬一亭,又後為啟聖祠,又後為尊經閣。

教諭宅一所 ,在學宮後。

訓導宅二所 在學東西兩側。

白鶴書院 元湖北提刑副使姚燧建,今城隍廟地,其舊址也。

石橋書院 在縣治西之龍淵寺。元泰定間,學士林士淵建。

陽春書院 在西門,萬曆元年知縣李之珍建。同仁書院 在縣治左,督學僉事劉垓建。中洲書院 郭氏家祠一曰「孝思祠」 ,內有椿桂堂、環翠亭、講經所、大本、達道齋,郭世朝懋貞先生建。

傳經書院 在南城內

皇清康熙十年,縣令王又旦建。內有傳經堂、「說詩臺。」

「操縵軒」 又內「為藏書樓」 ,「東西文場。」

射圃 在東舍前

社學二所 一在縣西河街,一在縣關帝廟前。成化十五年,知縣胡鄰創建。今俱廢。

學田 ,隆慶三年,知縣梁棟置田三十畝,坐落紅花垸。萬曆二十八年,知縣潘之祥又廣田三十三畝,坐落邊江垸,遞年課銀四兩五錢。今崩入河。

沔陽州學 ,舊係沔陽府,在城西南。元季燬於兵,遂遷東北。明洪武九年,改為州學,明年知州金德增修。宣德以來,知州李震等相繼修。成化九年,知州呂文復修,其後知州孫衍、彭萬里皆修。至正德十年,知州徐咸以其敝隘,撤而新之。十一年,知州李濂、嘉靖間按察副使劉士元等俱修。萬曆十年知州史自上等重修。崇禎十四年知州章曠重修。

皇清康熙年間,知州佟成年等又修葺戟門泮池。官

道並建下馬坊

「先師廟」 兩翼為東廡。西廡為神廚,在東廡旁神庫。

宰牲房在東廡地,今廢。前為戟門,門之前為泮池,池東有芹香亭,今廢為橋,又前為櫺星門。啟聖祠在敬一亭後,順治十二年學正黃爾鼎修。敬一亭在明倫堂後。知州儲奉詔建。戟門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明倫堂東為興詩齋,舊曰「率性」 ,西曰立禮齋,舊曰「修道」 ;為成樂齋,舊曰「立教」 ,崇禎二年裁一。東為饌堂,今廢。堂後為茂林門。學正王鎣建,築堤其後,植柳數百株,今蔚然成林。為「瑞蓮池」 ,即易炳文故居為齋宿所。知州儲建東西各一。舊在西廡下,東廡後為徑坊,曰「義路禮門。」 東為書舍,凡三十楹。為魁星樓,在學門東。前為儀門,又前為學門。

學正宅 在學內

訓導宅二 ,一在學正宅後,一在明倫堂西。崇禎己卯,因頹圮,改於學正前。

南湖書院 舊《志》:「在州學。」

復中書院 舊《志》:「在城南」 ,今廢。

仁風書院 在同仁門外蓮池右,即《荔枝園》故址。

皇清康熙十二年,知州浩沖鼎建。

射圃 射亭 俱知州萬里建,舊在儀門東,今為書舍地。崇禎辛巳又改擴於西廡後。

社學四所 在城二,在鄉二,俱廢。

義學 明正德十三年,知州李濂割預備倉地刱立,今廢。

景陵縣學 「舊在城內西南隅。宋治平中,刱置學宮。元至治、泰定間次第修。順帝至元四年戊寅,沔陽郡守安寧伯、監縣忽都不花、教諭傅珪重建,後燬於兵。明洪武三年重建。正統十年,知縣顧行、教諭翁善復建。成化十六年,知縣姜綰撤而新之。弘治十二年,知縣周瑞重修。正德十三年知縣李柬、嘉靖七年州官任」 佃,十年同知歐賢,署事京山縣丞金文默俱修。

新儒學在城外正北方。明嘉靖二十年,僉事柯喬徙置北門外清河橋北。

皇清順治十八年,侍御史顧《豹文》等重建。先是六年

十月初七日,大成殿忽轟然有聲如雷,隱隱紅光燭天。至初九日,火起東南殿角,烈焰彌空。同時兩廡、戟門、神庫、牲庫、齋所、宦祠俱就焚。署縣經歷崔鹿鳴、訓導周文旭抱木主而出,置明倫堂,春秋祭祀,俱在於此。至順治十七年十一月朔,合官員士民倡義輸助,廟乃告成。東廡、西廡在大成殿前,明倫堂在大殿後。博文齋舊名「率性」 ,在明倫堂東。約禮齋舊名「存誠」 ,在明倫堂西。東廨西廨在齋外。崇聖、育英門在堂前。禮門義路在齋東。西大魁亭在禮門東。神庫在禮門內。啟聖祠舊在西廡,今在廨東。遺像亭舊在敬一亭,後因大成殿燬,移置明倫堂,今復還原位。敬一亭在明倫堂後。名宦、鄉賢二祠舊在啟聖祠前,今移置戟門東西。尊經閣在敬一亭後。風雩亭在堂後西北隙地號房,在風雩亭左右。戟門在大成殿前。櫺星門在戟門前。舊植以木,今更樹以石。育賢、「拔俊」 二坊在戟門東西。泮池舊有泮橋,跨池中,東西為兩橋。嘉靖二十年水決,兩橋崩。三十七年,推官袁履素省中橋,築東西橋為坦道。天啟辛酉,知縣程維楧以泮水不宜外洩,塞東西橋,更樹石欄。是年二月春,泮池水湧躍數丈許,有聲如雷,有物如龍,蜿蜒行水上,逾時不滅;觀者如堵。次年春榜,劉必達舉《禮闈》第一。石屏在泮池前,石欄杆在泮池周圍。

學署 在文廟東,嘉靖辛丑年移建。

夢野臺書院 在縣東門內。邑祭酒魯鐸讀書處。

射圃 舊圃在城內學南,成化壬寅,知縣姜綰立。今徙置新學東,而圃亭就廢。

學基 儒學新基在清河橋北。嘉靖辛丑,僉憲柯喬易民地,並廢縣義倉地而裒置焉。按:學西地基,舊被豪強侵占。天啟間,知縣程維楧任贊化,始正經界。

社學 :上白村十六學,下白村十七學,雲潭村十六學,官城村十二學,方樂村十二學,南黃村九學,附學村二學,在城村三學。成化十七年,知縣姜綰勸民刱立。

乾灘社學 今廢。然乾灘自興學以後,邑中如魯祭酒、周少保、陳司徒、魏觀察諸公,皆相繼而起。縣令姜綰有記。

義學 在縣南一里義河邊。成化十七年,知縣姜綰建,且以縣前官地鋪房二十間收租納學,中給師生。弘治十四年,知縣周端重修。

學田 、舊田共二段,坐落張官畈者,奉祀程一鑑輸入;坐落申家臺者,推官袁履斷入。久已無

有新田共二段:廖家壋十二石五斗,柳家河四石零。其田除納賦輸縣外,餘租貯倉,候學道取給寒生。

學倉 舊倉在城內學東南隅,知縣姜綰立。今倉基在學後,未建。歲編斗級二名。

荊門州學 在平秦門內。洪武二年,知州戴昌因元故址建之。成化初,知州俞誥易櫺星門以石。成化中,知州陰子淑作「泮池石橋」 ,知州楊琇立「泮池坊。」 萬曆十六年,推官鄧美政創建南門外,新墉數仞,又建閣於前,為文昌門。崇禎十六年,齋廡祠亭俱燬於賊,惟正廟僅存櫺星門。

皇清順治三年,知州薛繼巖修「啟聖祠。」教官田一纘。

邑人賀運清同修。康熙二年,火。名宦、「鄉賢」 二祠今廢。

學正宅 在學內

「東山書院 」 「二孫狀元讀書處。」

象山書院 :在蒙泉南。順治十五年,知州薛繼巖重修。

當陽縣學 在縣治西。舊在玉陽山,宋以前無考。《元儒學記》云:「知縣張彥文創建。至元中,知縣王元賓、趙珪修。元末兵燹。明洪武初,知縣祁守道改遷方城。洪武中,知縣魏忠復還故址。」 嘉靖二十五年,知縣侯加祥遷九子山下,與學署分隔一水。萬曆八年,知縣胡朝因隔阻水不便,改遷縣治西門外。三十五年,知縣李啟元、教諭余蛟以廟北向,非制,始徙入城,而廟制如舊。東西列兩廡,前為戟門,為櫺星門,門之外為泮池二。舊在櫺星門內,知縣胡如川以其逼,徙之於外。又為門屏,廟後為明倫堂。堂前為東西齋,東曰「進德」 ,西曰「修業」 ,後為啟聖祠。戟門東為名宦祠,西為鄉賢祠。廟之左為大魁閣,學齋左為碑亭,為《尊經閣》。

皇清順治乙酉,城陷,正殿、兩廡、「啟聖、名宦、鄉賢」諸祠。

俱燼,止存明倫堂、櫺星門。順治十三年知縣唐彥襄修復。十六年知縣許毓仁修「啟聖祠。」 康熙元年大兵進山貯糧。學宮兩廡、齋房、名宦、鄉賢祠俱圮。尊經閣、敬一亭俱闕,未修。

射圃 今廢

學正宅 在明倫堂西。學正黃聖年重修。

安陸府戶口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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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總

原額「人丁」 六萬三千五百一十二丁,各屬派銀不等。

額徵銀二萬九百一十四兩三分三釐七毫三忽二塵九纖九渺五漠。

逃亡人丁二千八百六十五丁六斗二升五合九勺。

額徵銀一千八百二十八兩五分三釐五毫四絲八忽九微八纖三塵。

《審復》「人丁」 二百三十一丁。

該銀五十六兩五錢三分九釐六毫六絲八忽三微二纖二塵五渺。

當陽節年新墾隨糧人丁三十一丁六斗六升一合四勺。

新墾銀三十兩五錢三分三釐七毫二微一纖六塵六渺。

「見在新舊審復成熟人丁」 六萬六百四十六丁三斗七升四合一勺。

新舊成熟實徵并新墾銀一萬九千八十五兩九錢八分一毫五絲四忽四纖四塵七渺五漠。額外新增人丁七千五百四十六丁,各屬派銀不等。

該增銀二千四十六兩二錢五分四釐三毫七絲七忽一微九纖七塵。

鍾祥縣:附郭。

原額人丁七千三百七十丁,遞年分別優、免起科則例不等,每丁派銀三錢二釐一毫六絲二忽八微六纖六塵九渺二漠七茫。

額徵銀二千二百二十六兩九錢四分三毫二絲九忽二微五纖二塵三渺。

順治十二年編審,新增人丁一千二百二十丁,新增銀三百六十八兩六錢三分八釐六毫九絲七忽六徵五纖。

京山縣

原額人丁一萬一千六百四十六丁,每丁派銀

三錢五分一釐八毫三絲四忽四微七纖二塵,額徵銀四千九十七兩四錢六分四釐二毫六絲一忽八微四纖四塵八渺五漠。

編審「增出人丁」 一千七百九十九丁。派銀照前則例。

新增丁銀六百三十二兩九錢五分二毫一絲五忽一微二纖八塵。

潛江縣

原額「人丁」 五千五百四十七丁,遞年分別優免起科則例不等。

每丁額徵銀二錢五分二釐三毫一絲九忽四微九纖五塵六渺四漠。

額徵銀一千三百九十九兩六錢一分六釐二毫四絲二忽三微三纖四塵四渺。

新增編審人丁一十八丁,每丁派銀二錢四分九釐。

新增丁銀四兩四錢八分二釐。

沔陽州

原額人丁一萬三千六百三十三丁,每丁派銀三錢五釐二毫七絲五忽一微四纖七塵二渺八漠。

額徵:銀四千一百六十一兩八錢一分六釐八絲三忽。

按《續編》審:新增里甲人丁共四千五百九丁,每丁派銀二錢三分六毫九絲五微。

該徵銀一千四十兩一錢八分三釐四毫六絲四忽四微一纖九塵。

景陵縣

原額人丁八千三百八十六丁,每丁派銀四錢八釐二毫四絲五忽六纖八塵七渺。

額徵銀三千四百二十三兩五錢四分三釐一毫四絲六忽八微五纖八塵二渺。

荊門州

原額人丁一萬四千九百丁,每丁派銀二錢四分四釐七毫六絲二忽二微二纖二塵八渺。額徵銀三千六百四十六兩九錢三分七釐一毫一絲九忽七微三纖九塵。

逃亡人丁一千三百丁

無徵丁銀,三百一十八兩一錢九分一釐二毫九絲四忽七微三纖九塵。

康熙元年,審復「人丁」 二百三十一丁。

審復丁銀五十六兩五錢三分九釐六毫六絲八忽三微二纖二塵五渺。

見在原存并審復丁一萬三千六百丁。

實徵并審復丁銀三千三百二十八兩七錢六分五釐八毫二絲五忽。

當陽縣

原額人丁二千三十丁,每丁派銀九錢六分四釐三毫八絲二忽五微二纖二塵一渺。

額徵:銀一千九百五十七兩六錢九分六釐五毫二絲。

逃亡人丁一千五百六十五丁六斗二升五合九勺。

無徵銀一千五百零九兩八錢六分二釐。新墾人丁三十一丁六斗六升一合四勺。墾銀三十兩五錢三分三釐七毫。

現在及新墾人丁四百六十四丁三斗七升四合一勺。

實徵:銀四百四十七兩八錢三分四釐二毫。

安陸府田賦考一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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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總

原額、民田六萬九千三百八十三頃九十二畝三毫九絲。各屬每畝科米麥不等

額科秋糧官民米八萬五千一百五十六石六斗八升四合二勺有零,各屬派銀不等。

額徵銀七萬八千九百五十二兩一錢四分四釐四毫六絲九忽七微九纖二塵九渺四漠。額科夏稅米一千七十九石七斗一合四勺一抄五撮八圭六粒。各屬派銀不等。

額徵銀八百一十八兩八分三毫四絲七忽二微二纖五塵四渺三漠。

額科小麥一千一百五石六斗四升八合一勺二抄九撮五圭。各屬派銀不等。

額徵銀一千二百八十三兩一錢一釐七絲九忽九微七纖八塵六渺。

額科稅桑絲、二百一十一觔一十五兩八錢五分六釐九毫四絲五忽三微七纖。各屬稅糧帶

荒蕪田七千三百六十八頃二十八畝八分九釐四絲

《荒糧》一萬六百八十一石三斗九升六合四勺八抄七撮九圭

無徵銀一萬一千一百九十五兩二錢五分四釐二毫七絲二微三纖六塵一渺。

《荒蕪稅桑絲》、一十觔二兩四錢四分三釐四毫一絲

《節年新墾田》一百四十八頃七十八畝六分三釐

新墾糧一百一十八石四斗九合四勺一抄五撮三圭。

新墾銀一百四十四兩一錢六分五釐三毫八絲八忽六微二纖三塵五渺。

見在新舊成熟田六萬二千零一十五頃六十三畝一分一釐三毫五絲。

見在成熟糧七萬四千四百七十五石三斗八升七合七勺三抄七撮九粒。

成熟實徵并新墾銀六萬七千七百五十六兩八錢九分一毫九絲九忽五微五纖六塵八渺四漠。

見在成熟夏稅米一千七十九石七斗一合四勺一抄五撮八圭六粒。

見在成熟實徵銀八百一十八兩八分三毫四絲七忽二微二纖五塵四渺三漠。

見在成熟小麥一千一百五石六斗四升八合一勺二抄九撮五圭。

見在成熟實徵銀一千二百八十三兩一錢一釐七絲九忽九微七纖八塵六渺。

見在成熟稅桑絲、二百一觔一十三兩四錢一分三釐五毫三絲五忽三微七纖

原額、民地三萬二千七百八頃七十五畝四分五毫五絲。各屬每畝科米不等

額科秋糧官民米九千七十九石二斗五升一合三勺七抄六撮六圭九粒。各屬派銀不等,額徵銀一萬八百四兩九錢一分三釐四毫四絲一忽七微三纖二塵三渺三漠。

額科夏稅米一百一十六石四斗八升五合九勺九抄二撮。各屬派銀不等。

額徵銀八十九兩八錢四分一釐四毫八忽五微七纖九塵八渺。

額科大、小麥七千一百三十五石六斗八升五合一勺一抄三撮七圭九粒五粟。各屬派銀不等。

額徵銀六千八百五十六兩九錢三分九釐三毫一絲四忽四微二纖三塵九渺。

額徵《稅桑絲》四十九觔六兩二錢一分六釐一毫八絲三忽五微。稅糧帶徵。

《荒蕪地》、八千三百四十八頃一十二畝五分七釐二毫

《荒蕪》秋糧米、四百四十二石五斗七升一合五勺一抄四撮五圭七粒

無徵銀八百三十六兩九錢九分八釐四毫四絲四忽六微九纖四塵五渺二漠七茫。

《荒蕪》大、小麥二千二百八十七石五斗九合四勺四抄九圭五粒

無徵銀一千五百八十八兩二錢四分七釐五忽七微五纖二塵九渺。

《荒蕪稅》桑絲、八觔八兩四錢八分六釐八毫一絲七忽五微

《節年新墾地》三十七頃七十九畝五釐。

墾糧一十五石一斗一升六合二勺。

墾銀三十兩八錢五毫九絲六忽三微八纖九渺七漠三茫。

見在新舊成熟地二萬四千三百六十頃六十二畝八分三釐三毫五絲

見在新舊成熟秋糧米八千六百三十六石六斗七升九合八勺六抄二撮一圭二粒。

新舊成熟實徵並墾銀九千九百六十七兩九錢一分四釐九毫九絲七忽三纖七塵八渺三茫。

見在成熟夏稅米一百一十六石四斗八升五合九勺九抄二撮。

見在成熟實徵銀八十九兩八錢四分一釐四毫八忽五微七纖九塵八渺。

見在成熟大小麥四千八百四十八石一斗七升五合六勺七抄二撮八圭四粒五粟。

見在成熟實徵銀五千二百六十八兩六錢九分二釐三毫八忽六微七纖一塵。

見在成熟稅《桑絲》、四十觔一十三兩七錢二分

九釐三毫六絲六忽

原額、山一萬二千三百八十頃七畝四分九釐九毫三絲。各屬每畝科米麥不等

額科秋糧官民米五百九十二石四斗五升七合一勺七抄八撮一圭三粒。各屬派銀不等,額徵銀六百八十七兩一分九釐六絲六忽四微二纖九塵八渺。

額科夏稅米二斗二升五合五勺六抄八撮四圭四粒,各屬派銀不等。

額徵:銀一錢七分三釐九毫七絲三忽五微五纖五渺。

額科大、小麥二百三十二石五斗九升一合三勺三抄九撮六圭五粒。各屬派銀不等。

額徵銀二百一十八兩五錢七分一釐三毫七絲八忽三微一纖二渺五漠。

額科桑絲一觔一十五兩五錢五分二釐一毫四絲九忽。稅糧帶徵。

《荒蕪山》、五千一百五十七頃一十六畝一分八釐九毫三絲

《荒蕪》大、小麥七十二石七斗三升九合三勺九抄八撮四圭五粒。

無徵銀六十六兩四錢五分八釐五毫五微四纖六塵一渺。

《見在成熟山》七千二百二十二頃九十一畝三分一釐。

見在成熟秋糧米五百九十二石四斗五升七合一勺七抄八撮一圭三粒。

見在成熟實徵銀六百八十七兩一分九釐六絲六忽四微二纖九塵八渺有奇。

見在成熟夏稅米二斗二升五合五勺六抄八撮四圭四粒。

見在成熟實徵銀一錢七分三釐九毫七絲三忽五微五纖五渺。

見在成熟大小麥一百五十九石八斗五升一合九勺四抄一撮二圭。

見在成熟實徵銀一百五十二兩一錢一分二釐八毫七絲七忽七微三纖五塵一渺五漠。見在成熟稅桑絲一觔一十五兩五錢五分二釐一毫四絲九忽。

《原額》、塘四千一百三十三頃六十四畝八分七毫五絲。各屬每畝科米麥不等。

額科秋糧官民米共一千九百七十八石二升二合七撮一圭九粒。各屬派銀不等。

額徵銀二千一百九兩四錢四釐九毫八絲八忽三微九纖三塵七渺。

額科夏稅米四斗九合六勺五抄一撮六圭。各屬派銀不等。

額徵:銀三錢一分五釐九毫四絲九忽三微七纖八塵四渺。

額科小麥二十八石二升四勺二撮五圭。各屬派銀不等。

額徵銀三十二兩五錢八分二釐九毫八絲五忽九微一纖四塵四渺。

額科稅桑絲一觔一十三兩三錢一分八釐一毫八絲二忽一微三塵。稅糧帶徵。

《荒蕪》塘三百七十一頃八十九畝四分一釐九毫五絲;

《荒蕪》秋糧米、二百四十石一斗七合九勺三抄四撮

無徵銀三百八兩三錢二分九釐六毫八忽四微一纖二塵二渺。

《荒蕪稅》桑絲、一十四兩一錢七分三釐二毫三絲二忽五微

《見在成熟》塘三千七百六十一頃七十五畝三分八釐八毫。

見在成熟秋糧米一千七百三十七石九斗一升四合七抄三撮一圭九粒。

見在成熟實徵銀一千八百一兩七分五釐三毫七絲九忽九微八纖一塵五渺。

見在成熟夏稅米四斗九合六勺五抄一撮六圭。

見在成熟實徵銀三錢一分五釐九毫四絲九忽三微七纖八塵四渺。

見在成熟小麥三十八石二升四勺二撮五圭。見在成熟實徵銀三十二兩五錢八分二釐九毫八絲五忽九微一纖四塵四渺。

見在成熟稅桑絲、一十五兩一錢四分四釐九毫四絲九忽六微三纖。

《原額》湖壩二千三百四十七頃九十畝七分八釐一毫。各屬每畝科麥不等

額科大小麥一石八斗三合一勺八抄六圭各

屬派銀不等

額徵銀二兩二分五釐八毫六微三纖八渺,額派漁課銀三百六十六兩四分八釐二毫八絲六忽。不在米麥內派。

《荒蕪》湖壩六十頃一十畝六分二毫;

荒蕪大、小麥一石八斗三合一勺八抄六圭,無徵銀二兩二分五釐八毫六微三纖八渺。見在成熟水鄉湖澢二千二百八十七頃八十畝一分七釐九毫。

《漁課》銀三百六十六兩四分八釐二毫八絲六忽。不在米麥內派。

丈量陞科米一斗八升二合四抄三撮,全荒額徵銀三錢四分九釐八毫七絲八忽三微三纖二塵一渺。全荒。

安、顯二衛歸併屯田,原額三千六百四十頃四十四畝八分四釐一毫二絲八忽八微。除分撥荊州府屬江陵、宜都、松滋、枝江四縣共田二千四百九十七頃二十八畝一分七釐六毫八微外,

實存屯田一千一百四十三頃一十六畝六分六釐五毫二絲八忽。每畝科糧不等。

實科屯糧一萬一千八百一十二石四斗九升六合八勺一抄。每石派銀五錢。

實存屯銀五千九百六兩二錢四分八釐四毫五忽。

荒蕪屯田三百三十九頃二十八畝零一釐六毫六絲三忽六微

《荒糧》三千七百四十三石八斗四升三合五勺三抄七撮。

無徵銀一千八百七十一兩九錢二分一釐七毫六絲八忽五微。

康熙元年,新墾田四十七畝三分。

新墾糧二石

新墾銀一兩

見在成熟并丈出田八百四頃七十六畝一分四釐六毫六絲四忽四微。

見在成熟糧八千六十八石六斗五升三合二勺七抄三撮。

實徵成熟並新墾銀四千三十四兩三錢二分六釐六毫三絲六忽五微。

額外清出新增屯田一百四十三頃六十五畝七分四釐八毫三絲三忽。

新增屯糧五百八十一石四升五合五勺六抄一撮二圭。

新增銀二百九十兩五錢二分二釐七毫八絲六微。

《訂正賦役全書》之後。

順治十四年,墾田地六十七頃七十四畝九分五釐。

科糧二十六石一斗四升九合七勺九抄,派銀四十八兩九分六釐二毫一絲五忽六微四塵三渺七漠三茫。

新增人丁一十六丁,二斗七升六合二勺六抄,派銀一十五兩七錢一分四釐二毫八絲一塵。十五年,墾田地一十七頃二十七畝。

科糧一十三石六斗二合七勺八抄六撮,派銀一十七兩二錢四分八釐七毫八絲四忽二微。新增人丁二丁八升,派銀二兩七錢三分七釐六毫八絲六纖。

十六年,墾田地五頃七十六畝四分。

科糧五石三斗四升七合一勺一抄四撮,派銀六兩五錢六分九釐三毫三絲九微。

新增人丁九斗五升六合七勺四抄,派銀九錢一分六釐六毫六渺。

十七年,墾田地三十二頃三十一畝,科糧一十七石三斗四升八合二勺五抄,派銀三十三兩三錢七分三釐四絲九忽五微。

新墾人丁十丁九斗二升,派銀一十兩四錢九分二釐四毫二微。

十八年,墾田五頃五十五畝。

科糧四石一斗五升二合一勺五撮,派銀五兩二分四釐二毫七忽四微一渺四漠。

新墾人丁七斗八合四勺,派銀六錢七分二釐七毫四絲。

此項新墾銀兩,已經刊入「由單納賦」 ,奉文扣解充餉,逐年報部在案。其康熙元年墾田五十三頃七十九畝三分三釐。

科糧六十石一斗,派銀七十七兩八錢二分三釐四毫九絲一忽。

又「康熙二年,墾田」 四頃一十四畝。

科糧六石八斗二升五合五勺七抄,派銀八兩。

八錢三分七釐八毫九忽六微八纖二塵七渺。今奉文均入各部寺及「隨漕江濟驛站撥存」 項下。

康熙二年分,當陽縣報墾民田地七頃六十三畝七分五釐,墾糧三石五升五合。應於五年起科。

《丁地》二項民屯,共原額新增銀一十三萬一千一十二兩五錢二分三釐三毫四絲八忽四微九纖七渺。

無徵銀一萬七千六百九十七兩六錢三分八釐八毫二絲六忽八纖七塵七渺二漠七茫,實徵并墾銀一十一萬三千三百一十四兩八錢八分四釐五毫二絲二忽四微二纖九渺九漠三茫。

地畝另派九釐,遼餉正扛共銀三萬三千六百四十四兩二錢四分二釐七毫八絲七忽三微五纖。

無徵銀三千六百四十九兩二錢五分三釐一毫二絲六忽一微五纖七塵七渺七漠九茫。實徵並新墾銀二萬九千九百九十四兩九錢八分九釐六毫六絲一忽二微九纖二塵二渺二漠一茫。

《流寓人丁》一千六十四丁。

該銀二百四十五兩四錢六分一釐六毫八忽。

《全書》
外柴山官地中田四頃一十六畝五分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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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奉文給業民謝公英等領種,照民輸納,刊載由單。

載米九石三斗三升五合七勺八抄二撮,該徵條餉銀九兩九錢七分四釐七毫二絲二忽九微二塵八漠。

《民糧》代派福租銀一百三十兩一錢七分五釐三毫二忽九微二纖八塵。

無徵銀二十二兩九錢九分六釐七毫六絲四忽。

實徵銀一百七兩一錢七分八釐五毫三絲八忽九微二纖八塵,解費銀一兩一錢七分一釐五毫七絲二忽六微七纖二塵。

無徵銀二錢一分九釐五毫二絲五忽。

實徵銀九錢五分二釐四絲七忽六微七纖二塵。

不在丁田湖洲雜課 黃白麻熟鐵線膠并門攤商茶稅帶閏等項,除鍾祥縣官莊麻鐵銀六十六兩六錢一分三釐二絲九忽,遇閏加銀一兩五錢一分五釐三忽八塵,分撥江陵縣徵解外,

實存銀五百二十五兩八錢三分二釐七毫八絲七忽二微六纖八塵七渺。

無徵銀一十五兩七錢二分四釐五毫。

實徵銀五百一十兩一錢八釐二毫八絲七忽二微六纖八塵七渺。遇閏加銀四兩五釐七毫九絲六忽九微二塵。

以上《丁糧條遼》正雜等項,原額新增共銀一十六萬五千五百六十九兩三錢八分二釐一毫二絲九忽六微二纖九塵四渺八漠。

無徵銀二萬一千三百八十五兩八錢三分二釐七毫四絲一忽一微四纖五塵五渺六茫。實徵并新墾共銀一十四萬四千一百八十三兩五錢四分九釐三毫八絲八忽四微八纖三塵九渺七漠四茫。

起運

戶部項下 解南農桑絲絹正扛,共銀七十九兩三錢五分六釐八絲三微。

京庫米折滴珠正扛,共銀九百四十一兩六錢九分四釐一毫四絲五忽四微。解費銀八兩四錢七分五釐三毫

兌軍折色米銀、二千四百七十五兩八錢九分三釐四毫二絲。

派剩太倉米折正扛銀一千五百九十八兩三錢九分三釐二毫八絲。解費銀一十四兩三錢八分五釐五毫

《盛京富戶》正扛銀二十六兩五錢二分。

《解南戶口》鈔本折正扛閏,共銀五百七兩三錢七分二釐五毫七絲八忽九微六纖四塵七渺。解費銀四兩四錢一分九釐。

本府《戶口鈔》,協昌平州正扛銀二十二兩一錢九分八釐。

《新舊黃絹》共銀一百五十一兩五分二釐七毫七絲二忽。

摘裁宗祿米、折銀四千一百七十五兩三分八釐八毫八絲六忽二微。解費銀三十三兩九分七釐四毫三絲六忽二微

奉祀薪銀一百九十八兩四錢。

民校、皂隸等銀七百二十九兩三錢六分二釐。茶價祭祀雜項銀一千七百七十五兩一錢一釐四毫八絲九忽一微二塵。解費銀二兩七分二釐二毫。

兌糧運官盤纏銀三十七兩。

蓆竹囤頭等銀三百六十九兩五錢六分七釐三毫六絲。

部解南糧官盤纏銀一百兩。

九釐:遼餉正扛共銀三萬三千六百四十四兩二錢四分二釐七毫八絲七忽三微五塵。新增人丁銀二千四十六兩二錢五分四釐三毫七絲七忽一微九纖七塵。

《流寓人丁》銀二百四十五兩四錢六分一釐六毫八忽。

《全書》
外柴山官地銀九兩九錢七分四釐七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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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絲二忽九微二塵八漠。

《民糧》代派福租銀一百三十兩一錢七分五釐三毫二忽九微二塵八纖,解費銀一兩一錢七分一釐五毫七絲二忽六微七纖二塵。

不在丁田門攤商茶稅銀三百一十一兩六錢九分七釐六毫。

本府湖課:南湖水課,共銀三十二兩一錢四釐三毫四絲。遇閏加銀一兩四錢七分八毫。衛屯歸併原額、新增共銀六千一百九十六兩七錢七分一釐一毫八絲五忽六微。

本部《本折正雜條遼》等項,共額銀五萬五千八百三兩六錢三分一釐九毫三絲五忽九微七纖九塵七渺八漠。

「無徵銀六千七百四十九兩四錢二分二釐八毫二絲九忽九微二纖八塵五渺七漠九茫,實徵并新墾銀四萬九千五十四兩二錢零九釐一毫六忽五纖一塵二渺一茫。」 解費共銀六十三兩六錢二分一釐八忽八微七纖二塵。無徵銀七兩九錢二分九釐五毫四絲五忽,實徵并新墾銀五十五兩六錢九分一釐四毫六絲三忽八微七纖二塵。

禮部項下 《盛京藥味正扛》銀五十兩一錢六分六釐九毫五絲九忽五微八塵。解費銀四錢五分一釐六毫。

《解南》藥味價銀三兩八分三毫一絲五忽八微七纖五塵。

本部正賦本折原額,共銀五十二兩二錢四分七釐二毫七絲五忽四微五纖五塵。

無徵銀五兩一錢二釐六毫六絲二忽五微,實徵并新墾銀四十八兩一錢四分四釐六毫一絲二忽九微五纖五塵。《解費》銀四錢五分一釐六毫。

無徵銀五分四毫七絲

實徵銀并新墾銀四錢一釐一毫三絲。

工部項下 緞疋正扛閏銀四百四十五兩一錢八釐四忽,解費銀三兩九錢七分三釐九毫。活鹿正扛銀八兩七分二釐,解費銀七分二釐六毫。

《天鵝》正扛銀六十四兩五錢七分六釐,《解費》銀五錢八分一釐二毫。

《活鴈》正扛銀六兩二錢六分三毫八絲六忽三微六塵九纖一渺,解費銀五分六釐三毫。雁、鵝、《鶿䳓》正扛銀七兩一錢六分四釐六絲一忽四微四塵,解費銀六分四釐五毫。

《鴒毛》正扛銀四兩八錢四分三釐二毫,《解費》銀四分三釐五毫九絲。

《新舊弓箭弦條》正扛銀六千五百九十七兩四錢七分一釐八毫三絲四忽。解費銀五十九兩三錢七分七釐二毫。

軍器原改辰州軍餉,民壯改抵沅陵縣,共銀一千一十七兩九錢六分八毫八忽五微,解費銀九兩一錢六分四釐五毫六絲一忽二微。營膳司料正扛銀一千八百六十五兩四錢四分六釐二毫九絲七忽,解費銀一十六兩七錢八分九釐。

扣解辰州軍餉改抵屯田司料正扛,共銀三百七十兩五錢四釐八毫,解費銀三兩三錢三分四釐六毫。

派剩辰州軍餉改抵司料銀七十七兩五錢七分五毫,解費銀六錢九分八釐二毫。

白硝、麂皮正扛銀四百四十二兩八錢,《解費》銀三兩九錢八分五釐二毫。如遇折色之年,每兩另派京扛銀九釐

胖襖、褲鞋銀六百三十八兩。

《丁糧》內派熟鐵、線膠正扛閏共銀三十兩三錢。

三分八毫四絲七忽七微五纖五渺,解費銀二錢五分八釐四毫。

丁糧外派麻、鐵線膠正扛閏銀一百八十二兩三分八毫四絲七忽二微六塵八纖七渺。遇閏加銀二兩五錢三分四釐九毫九絲六忽九微二塵。

綾紗紙價銀六百六十四兩二錢六分一釐二毫九絲三忽九微二纖四塵。候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每年帶徵。

本部除綾紗外,正雜本折共額銀一萬一千七百五十八兩一錢三分九釐五毫八絲六忽二微八纖三塵三渺。

無徵銀四百八十兩一錢六分四釐七毫七絲二微四纖五塵五渺。

實徵并新墾銀一萬一千二百七十七兩九錢七分四釐八毫一絲六忽三纖七塵八渺。解費銀九十八兩三錢九分九釐二毫五絲一忽二微。

無徵銀四兩三錢一分二釐七毫三絲。

實徵并新墾銀九十四兩八分六釐五毫二絲一忽二微。

光祿寺項下 甲丁庫供應顏料、正扛銀一千三百八十五兩九錢三分一毫。解費銀五兩三錢二分四釐九毫

扣解辰州軍餉民壯改抵丁糧光祿寺正扛銀九十五兩四錢七分二釐,解費銀八錢五分九釐二毫。

派剩辰州軍餉改抵光祿寺正扛銀二百六兩四分,解費銀一兩八錢五分四釐三毫五絲。本寺正賦本折原額,共銀一千六百八十七兩四錢四分二釐一毫。

無徵銀二百一十七兩五錢六分三釐二毫九絲五忽六微。

實徵并新墾銀一千四百六十九兩八錢七分八釐八毫,解費銀八兩三分八釐四毫五絲。無徵銀一兩一錢六分一釐五毫。

實徵并墾銀六兩八錢七分六釐九毫五絲。《舊編》存留奉裁款項,賦役冗款銀二萬八千五百三十六兩三錢四分七釐二毫二絲二忽二微三纖九塵四渺。

順治九年,會裁修宅家伙各書門皂快等役銀二千一百六十五兩六錢。

十二年、十四年,新裁柴薪、油燭、膳廩科考供應等項銀四千六百二兩一錢四分九釐九絲八忽八微。

十六年奉裁「馬快、草料、民壯工食」 等項,共銀一千一百八十五兩九錢二分。

康熙元年、二年,續裁書辦工食、生員廩糧,共銀一千七百二十四兩四錢。

四年續裁教官俸齋、草料、門子工食銀五百七十八兩二錢四分。

《舊編》裁款共額銀二萬八千七百九十二兩六錢五分六釐三毫二絲一忽三纖九塵四渺。無徵銀三千一百七十九兩一釐三毫三絲九忽六微二纖五塵四渺。

實徵并新墾銀二萬五千六百一十三兩六錢五分四釐九毫八絲一忽四微一纖四塵。以上起運正雜等項,共銀九萬八千九十五兩一錢一分七釐二毫一絲八忽七微五纖七塵四渺八漠。

無徵銀一萬六百三十一兩二錢五分四釐八毫九絲七忽八微九纖九塵四渺七漠九茫。實徵并新墾銀八萬七千四百六十三兩八錢六分二釐三毫二絲八微五纖八塵一茫。《解費》銀一百七十兩五錢一分三毫一絲七纖三塵。無徵銀一十三兩四錢五分四釐二毫四絲五忽。

實徵并新墾銀一百五十七兩五分六釐六毫五忽七纖二塵。

漕運項下 本色起運漕糧正耗米、二萬一千一百四十七石四斗九升

無徵漕米三千八百五十石三斗一升三合四勺四抄五撮八圭。

見在實徵并「新墾漕米」 一萬七千二百九十七石一斗七升六合五勺五抄四撮二圭。

里納盤腳米一千三百五十九石四斗八升一合五勺。

無徵米二百五十八石一斗三升八合九勺七抄。

見在實該并新墾米一千一百一石三斗四升二合五勺三抄。

本色起運南糧正耗米二萬一千三百八十七石。

無徵南米二千九百八十石二升七合五勺七抄一撮七圭。

實徵并墾南米一萬八千四百六石九斗七升二合四勺二抄八撮三圭。

里納盤驢腳米二千五百六十六石四斗四升。奉文每石折價一兩,該銀二千五百六十六兩四錢四分;以二錢給解役,該銀五百一十三兩二錢八分八釐;除荒無徵銀七十一兩七錢五分八釐三毫八絲五忽四微八纖八塵。

實徵并墾銀四百四十一兩五錢二分九釐六毫一絲四忽五微一纖二塵,餘八錢充餉,該銀二千五十三兩一錢五分二釐,除荒無徵銀二百八十六兩二錢二分三釐五毫三絲六忽九微八纖二塵。

實徵并墾銀一千七百六十六兩九錢二分八釐四毫六絲三忽一纖八塵。

《隨漕》項下 楞木松板銀六百兩四錢二分一釐。

運糧官軍行月二糧米,折銀一千九百九十三兩七錢二分。

三六、耗蓆、輕齎淮扛,共銀二千八百二十二兩四錢三分四釐六毫四絲七忽五微。

淺船銀四百一十七兩二錢八分三釐,解費銀三兩七錢五分五釐五毫三絲八忽。

以上隨漕共銀五千二百九十三兩八錢五分八釐六毫四絲七忽五微。以上俱徑解糧道開銷。

《荒蕪》無徵銀八百二十兩一錢一分七釐六毫七絲九忽。

見在實徵并新墾銀四千四百七十三兩七錢四分零九毫六絲八忽五微,解費銀三兩七錢五分五釐五毫三絲八忽。

無徵銀五錢九分七釐五毫九絲一忽。

實徵并墾銀三兩一錢五分七釐九毫四絲七忽。

兵部項下解南江濟水夫正扛共銀二千七百七十兩六錢三分六釐六絲五忽。此項奉文改歸驛道協濟馬價開銷。

無徵銀四百八十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八毫三絲五忽。

實徵并新墾銀二千二百八十八兩九釐二毫九絲四忽五微,解費銀五兩二錢二分六釐八毫。

無徵銀二錢五分六釐四毫五忽。

實徵銀四兩九錢七分三毫九絲五忽。

存留

院、道、府、廳、州、縣各官役俸食等項,除奉裁充餉外,實存銀一萬零八十二兩八分一釐三毫六絲七忽七微。

曆日科舉銀三百九十一兩五分九毫二絲,解費銀三兩五錢一分九釐四毫一絲九忽一微,各驛馬價支應館夫、紅船、水夫等項,除德安、長沙、衡州府屬協編驛站銀五百三十二兩五錢三分三釐外,各屬實存銀一萬五千一百六十三兩一錢一分一釐六毫。

各鋪司兵、渡夫、巡司弓兵夫馬等項,除奉裁充餉外,實存銀三萬三百七十三兩九錢二分二釐一毫一絲。

修理龍亭文廟祭祀、進表應朝科舉會試備用孤貧等項,除奉裁充餉外,實存銀三千二百一十六兩五錢九分二釐一毫三絲三忽五微。以上存留原額,共銀五萬九千二百三十兩二錢七分七釐五毫五絲三微,各州縣徑自支解無徵銀九千四百三十七兩五錢二分五釐九絲二忽七微四纖六塵二漠七茫。

實徵并新墾銀四萬九千七百九十二兩七錢五分二釐四毫五絲七忽五微五纖三塵九渺七漠三茫。

廢「藩 潞、福惠、楚、肅、光、澤、圻」 水租田。除潛邑官莊田九頃九十七畝六分九釐,分撥荊屬江陵縣外,

實存原額田地三萬五千八百四十八頃五十畝七分六釐四毫八絲六忽。

額租內除潛邑官莊租銀一十一兩五分五釐分撥江陵外,

實存額租《糓折》并盧額《楚糓》,共銀六萬八千六百七兩三錢九分一毫五絲五忽。

荒蕪并崩卸田地七百九十頃六十四畝五分一釐

鍾、荊二邑荒蕪無徵銀六千七十二兩一錢二分八釐四毫八絲四忽四微。

景邑崩卸並虛額無徵楚糓二千三百七石六合五勺八抄。

崩卸、并虛額糓折無徵銀一千七十五兩六分五釐五絲六忽二微八塵。內除

順治十七年,奉文攤徵提壓銀一百三兩三分二釐六毫,實崩卸虛額糓折無徵銀九百七十二兩三分二釐四毫五絲六忽二微八塵。見在成熟田地三萬五千五十七頃八十六畝二分五釐四毫八絲六忽。

成熟并《楚糓折》提壓,共實徵並墾銀六萬一千五百六十三兩二錢二分九釐二毫一絲四忽二微二塵。

《九釐餉》除潛邑分撥江陵縣銀八兩九錢七分九釐二毫一絲外,

實存銀九千一百一十一兩二錢三分二釐九毫七絲五微五塵。

除荒無徵銀三十四兩六錢七分三釐九毫六絲八微七纖一塵五漠。

實徵并墾銀九千七十六兩五錢五分九釐九忽六微七纖八塵九渺五漠。

鍾祥縣「楚田本色黃豆五十三石,《全徵》。」

景陵縣楚田本色大麥九十三石,《全荒》。

沔陽州奉

旨清出淤田。係額外丈三千一百六十二頃六十七

畝七分三絲三微,係從湖水課中丈出,每畝照《下田則例》派租銀一分,該租銀三千一百六十二兩六錢七分七釐三微三塵。內除抵補清出民糧缺額田二百三十三頃三十四畝七分七釐三毫七絲。

又廢福、楚惠。請幫助識別此字。四、租缺額田地五十三頃七分六釐五毫六絲,仍於原額湖水課錢糧內減除銀六百二十四兩一錢五分四釐八毫四絲二忽。

外,實徵租銀二千五百三十八兩五錢二分二釐一毫六絲九微三塵。自康熙元年奉文為始,每年按數徵解。

康熙二年分,鍾祥縣報墾官莊地一十三頃九十一畝,墾租銀二十七兩三錢八釐四毫七絲。應於五年分起科。

沔陽衛原額屯田并清出共田一千一百五十八頃一十九畝五分三釐四毫五絲一忽。內除運丁田五百二十七頃二十四畝九毫八絲六忽外、

《實存》田地六百三十頃九十五畝五分二釐四毫六絲五忽。

實載糧六千九百八十二石五斗九升七合二勺九抄四撮。

該徵銀三千九百七十八兩二錢三分五釐五毫六絲九忽一微九纖九渺四漠。

《荒蕪田》四十五頃五十四畝四分九釐一毫八絲八忽;

《荒蕪》糧四百八十五石七斗四升六合二勺一抄二撮。

無徵銀二百六十七兩六錢四分六釐一毫六絲二忽八微一纖二塵。

《見在成熟》田五百七十九頃七十四畝三釐二毫七絲七忽;

熟糧六千四百五十一石一斗一升五合八抄二撮。

該徵銀三千六百八十五兩三錢八分八釐八毫八絲二微九纖七塵九渺四漠。

景陵縣坐落本衛額內屯田五頃六十七畝,載糧四十五石七斗三升六合。

該徵銀二十五兩二錢五毫二絲六忽。該衛經徵徑解布政司收。

外新收桑棗果園、牧馬草場、黑白二窯、官田一十二頃七十七畝。

《載糧》一百八十四石九斗一升三合六勺,該徵銀一百一十兩二錢九分九釐三毫五絲。三項成熟田共五百九十八頃一十八畝三釐二毫七絲七忽。

成熟糧六千六百八十一石六升四合六勺八抄二撮。

該徵銀三千七百九十五兩六錢八分八釐二毫三絲二微九纖七塵九渺四漠。

內據該衛申詳「為疊苦凶災等事一案,造報渰沒沉塌屯田三百七十五頃八十二畝三分七釐一毫八絲六忽。」

載糧三千八百五十八石五斗八升九合一抄。

三撮

虛懸無徵餉銀二千二百兩一錢七分一釐二絲四忽四微七纖三塵五渺四漠。詳奉巡撫都察院已經題達在案。

實止成熟田二百一十六頃六十八畝六分四釐一毫九絲一忽。

科糧二千七百七十六石七斗四升六勺七抄五撮。

實徵銀一千五百九十五兩五錢一分七釐二毫五忽八微二纖四塵四渺。

存留衛守千官役俸薪工食,共銀三百二兩一錢。

實存充餉銀一千二百九十三兩四錢一分七釐二毫五忽八微二纖四塵四渺。

外閑丁三百七十八名,每名折銀二錢,該銀七十五兩六錢,解糧道開銷。

本府遞運濟邊門攤商茶稅銀三百七十四兩二錢七分。遇閏加銀四兩六錢六分九釐。照額徵完解司,年終奏冊報銷。

班匠 江南人納班,在班應役一名。除逃絕外,納班三百名,四年一班。每名納銀一兩八錢,遇閏加銀六錢

又當陽縣、存人匠一名。每名納銀一兩、解司轉解

盛京人匠、鍾祥縣除在京應役二名外。實在納班

一名,每年納銀四錢五分,扛解一分八釐,加盤纏銀六分七釐五毫。

景京二縣自行當班二十名,銀無定數。

歸并安顯衛屯閑丁共二百五十九名外,當邑新增閑丁二十二名,每名折銀二錢。

二項共該銀十六兩二錢,各屬徵解糧道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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