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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25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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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二百五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二百五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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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二百五十八卷目錄

 三禮部彙考六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禮經

  明王圻續文獻通考禮經 樂律

  焦竑經籍志通禮 樂書

經籍典第二百五十八卷

三禮部彙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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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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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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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曲臺禮》三十卷。

陳氏曰:唐太常博士太原王彥威撰。元和十三年,嘗獻《曲臺新禮》三十卷。至長慶中,又自元和之末次第編錄,下及公卿士庶婚姻、喪祭之禮,并目錄為三十卷,通前為六十一卷。按此惟《續書》而亦無目錄,前書則未之見也。《館閣書目》亦無之。文宗朝,彥威仕為尚書節度使。

《五禮精義》十卷。

《崇文總目》:唐太常博士韋彤撰。首載《唐禮》,參引古義,申釋其文。

《服飾圖》三卷。

晁氏曰:唐李德裕編。共五十五事。

《咸鎬故事》一卷。

晁氏曰:唐韋慎微撰。纂《長安自元日》至除夜朝廷慶賀事。

《崇豐二陵集禮》 卷。

太常丞裴瑾封叔撰。柳子厚序略曰:「自開元制禮,大臣諱避,去國恤章,而山陵之禮無所執。世之不學者,乃妄取預凶事之說,而大典闕焉。由是累聖山陵,皆摭拾殘闕,附比倫類,已乃斥去,其後莫能徵。」永貞、元和間,天禍仍。請幫助識別此字。自崇陵至于《豐陵》。德宗葬崇陵順宗葬豐陵「不能周歲。」《司空杜公》,杜黃裳「由太常相天下,連為禮儀,使擇其僚,以備損益。」於時河東裴瑾以太常丞,隴西辛祕以博士用焉。內之則攢塗祕器,象物之宜。攢與菆同徒丸切殯也祕器作棺象物塗車芻靈之屬外之則「復土」、《斥土》「因山」之制。漢文紀張武為復土將軍謂穿壙下棺又惠帝紀斥土註斥開也謂開土地為冢墳又文帝贊因其山不起墳上之則顧命典冊與文物,以受方國。方一作萬下之則制服節文,頒《憲則》以示四方,由其肅恭,禮無不備。且晏本作具包并總統千載之盈縮,羅絡旁午百氏之異同,搜揚翦截而畢得其中;顧問關決而不悖於事。議者以為司空公得其人,而邦典不墜。裴氏乃悉取所刊定及奏復于上,辨列于下,聯百執事之儀,以為《崇豐二陵集禮》,藏之于太常書閣,君子以為愛禮而近古焉。

《五服志》三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據《江都開元二禮》參引先儒所論輕重之制,蓋唐人所紬次云。

《喪服加減》一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雜記服制增損,文無倫次。」

《開寶通禮》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劉溫叟等撰。開寶中,詔溫叟同李昉、盧多遜、扈蒙、楊昭儉、賈黃中、和峴、陳諤損益《開元禮》為之,附益以國朝新制。

《朱子語錄》曰:「《開寶禮》,全體是《開元禮》,但略改動《五禮新儀》,其間有難定者,皆稱御製以決之。如禱山川者,只《開元禮》內有。當祖宗時有開寶通禮科,學究試默義,須是念得禮熟,是得。禮官用此等人為之」 ,介甫一切罷去,盡令做大義。故今之禮官,不問是甚人皆可做。某嘗聞朝廷須留此等專科,如史科亦當有。

《開寶通禮義纂》一百卷。

《崇文總目》:皇朝翰林學士盧多遜等撰。多遜既定新禮,復因《開元禮義鑑》增益為《開寶通禮義纂》一百卷,上之。詔與《通禮》並行。

《太常新禮》四十卷。

陳氏曰:提舉編修賈昌朝子明等上。景祐四年,同知太常禮院浦城吳育春卿言,「本院所藏禮文故事未經刊修,請擇官參定。」 至慶曆四年始成。凡《通禮》所存,悉仍其舊,裒其異者,別之為一百二十篇。編修官孫祖德、李育、張方平、呂公綽、曾公亮、王洙、孫瑜、余靖、刁約。

《太常因革禮》 卷。

陳氏曰:皇朝姚闢、蘇洵撰。嘉祐中,歐陽修言禮書文書放軼,請禮官編修。六年,用張洞奏,以命闢、洵。至治平二年乃成,詔賜以名。李清臣云:「開寶已修三輯禮書,推其要歸,嘉祐尤悉。然繁簡失中,訛闕不補,豈有拘而不得騁乎?何楦釀之甚也。」

鴈湖李氏《跋》:「古者經禮三百,《曲禮》三千。自後世以《禮》著書者,僅存其大概,或闕其彌文。《經禮》粗詳,《曲禮》盡廢,以故往往不可復攷。嘉祐獨於損益去取同異之際,莫不咸在。時知制誥張環奏,以為國朝禮不合古制,欲命大臣與禮官釐正紬繹,然後傳之永久。蘇先生爭之,以為今亦編集故事,使後世毋忘之耳。非曰」 制為典禮,遂使遵而行之也。遇事而載之,不擇善惡,是記事之體也。蓋其凡例條目之定論若此,而昧者顧謂繁簡失中,以楦釀目之,抑未之思歟?其書以《開寶通禮》為本,而以儀註例冊附見之。且參以《實錄》《封禪記》《鹵簿記》《大樂記》及他書,《經》《禮》《曲禮》於是兩備。張文定謂其事業不得舉而措之於天下,獨「《新禮》百篇,今為太常」 施用者此也。

《封禪記》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謂等撰。大中祥符元年,詔謂與李宗諤、陳彭年以景德五年正月三日天書降於左承天門鴟吻之上,迄十月泰山修封事跡、儀註、詔誥,編次成書,上之。御製序冠之於首。

《祀汾陰記》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謂撰。大中祥符三年八月,降祀汾陰御扎,至明年春,禮成。四年,詔謂與陳彭年編次《事跡儀註》,踰二年,成書上之。

《吉凶書儀》二卷。

晁氏曰:皇朝胡瑗翼之撰。略依古禮,而以今禮《書疏儀式》附之。

《天聖鹵簿記》十卷。

陳氏曰:翰林學士常山宋綬公垂撰。始,太祖朝鹵簿以繡易畫,號《繡衣鹵簿》。真宗時王欽若為記二卷,闕於繪事,弗可詳識。綬與馮元、孫奭受詔質正古義,傅以新制,車騎、人物、器服之品,皆繪其首者,名同飾異,亦別出焉。天聖六年十一月上之。其考訂援證,詳洽可稽。

《大饗明堂記》二十卷,《紀要》二卷

陳氏曰:宰相河汾文彥博寬夫等撰。國朝開創以來,三歲親郊,未嘗躬行大享之禮。皇祐二年,詔以季秋擇日有事于明堂,而罷冬至郊祀。直龍圖王洙言:「國家每歲大享,止於南郊寓祭,不合典禮。古者明堂、宗廟、路寢同制,今大慶殿即路寢也。九月親祀,當於大慶殿行禮。」 詔用其言。禮成,命彥博及次相宋庠、參預高若訥編修為《記》,上親製序文。已而彥博以簡牘繁多,別為《記要》,首載聖訓,欲以「大慶」 為明堂。禮官之議,適與聖意合云。

《元豐郊廟禮文》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楊完撰。元豐初,以郊廟禮文訛舛,詔陳襄、李清臣、王存、黃履、何洵直、孫諤、楊完就太常寺檢討歷代沿革,以詔考其得失。又命陸佃、張璪詳定。後以前後嘗進《禮文》,獨令完編類,五年,成書奏御。其書雖援據廣博,而雜出眾手,前後屢見,繁猥為甚云。

《閤門儀制》十二卷。

陳氏曰:學士李淑等修定,皆朝廷禮式也。

《政和五禮新儀》二百四十卷,目錄五卷

陳氏曰:議禮局官知樞密院鄭居中、尚書白時中、慕容彥逢、學士強淵明等撰。首卷祐陵御製序文,次九卷《御筆指揮》,次十卷御製冠禮,餘二百二十卷,局官所修也。

石林葉氏曰:「國朝典禮,初循用唐《開元禮》舊書一百五十卷。太祖開寶初,始命劉溫叟、盧多遜、扈蒙三人補緝遺逸,通以今事,為《開寶通禮》二百卷,又《義纂》一百卷,以發明其旨,且依《開元禮》設科取士。嘉祐初,歐陽文忠公知太常禮院,復請續編,以姚闢、蘇洵掌其事,為《太常因革禮》一百卷。」 議者病其太簡。元豐中,蘇子容復議以《開寶通禮》及近歲詳定禮文,分有司儀註沿革為三門,為《元豐新禮》,不及行。至大觀中始修之,鄭達夫主其事。然時無知禮舊人,書成,頗多牴牾,後亦廢。

《朱子語錄》曰:「唐有《開元》《顯慶》二禮,《顯慶》已亡,《開元》襲隋舊為之。本朝修《開寶禮》,多本《開元禮》,頗加詳備。及政和間修五禮,一時姦邪以私智損益,疏略牴牾,更沒理會,又不如《開元禮》。」

《政和五禮撮要》十五卷。

陳氏曰:紹興中,有范其姓者為湖北漕,取品官、士庶冠、昏、喪、祭為一編,刻板學宮,不著名。以《武昌志》考之,為漕者有范正國、范寅秩,不知其為誰也。

《政和冠昏喪祭禮》十五卷。

陳氏曰:紹興中,南康黃灝商伯為禮官,請於《政和五禮》內掇取品官庶人禮,摹印頒之郡縣,從之。其實即前十五卷書也。

《訓俗書》一卷。

陳氏曰:許洞天撰。述「廟祭、冠笄」 之禮,而拜掃附于

末謝絳希深、王舉正皆有序跋。淳化三年進士。希深之舅也。

《孟氏家祭禮》一卷。

陳氏曰:唐侍御史平昌孟詵撰。曰《正祭》《節祠》《薦新、義例》,凡四卷。

徐氏《家祭禮》一卷。

陳氏曰:唐左金吾衛倉曹參軍徐潤撰。

鄭氏《祠享禮》一卷。

陳氏曰:唐侍御史鄭正則撰。

范氏《寢堂時饗禮》一卷。

陳氏曰:唐涇縣尉南陽范傳式、殿中侍御史傅正修定。

賈氏《家祭禮》一卷。

陳氏曰:唐武功縣尉賈頊撰。

劉岳《書儀》 卷。

歐陽氏《歸田錄》曰:「岳書儀、婚禮有女坐婿之馬鞍,父母為之合髻之禮,不知用何經義。據岳自敘云:『以時之所尚者益之』」 ,則是當時流俗之所為爾。岳當五代干戈之際,禮樂廢壞之時,不暇講求三王之制度,苟取一時世俗所用吉凶儀式,略整齊之,固不足為後世法矣。然而後世猶不能行之。今岳書儀十已廢其七八,其一二僅行於世者,皆苟簡粗略,不如本書。就中傳失乖繆,可為大笑者,「坐鞍」 一事耳。

《新定寢祀禮》一卷。

陳氏曰:不知作者。《中興館閣書目》有此書,云前後有序,題「太常博士陳致雍撰集。」 今此本亦前後有序,意其是也。致雍,晉江人,及仕本朝。

孫氏《祭享禮》一卷。

陳氏曰:檢校左散騎常侍孫日用撰。周顯德中博士,後仕本朝,開寶時作此書。

杜氏《四時祭享禮》一卷。

陳氏曰:「丞相山陰杜衍世昌撰。」

韓氏《古今家祭式》一卷。

陳氏曰:司徒兼侍中相臺韓琦稚圭撰。

橫渠張氏《祭禮》一卷。

陳氏曰:張載子厚撰。末有「呂大鈞《和叔說》」 數條附焉。

《朱氏語錄》曰:橫渠所制禮,多不本諸《儀禮》,有自杜撰處。

伊川程氏《祭禮》一卷。

陳氏曰:程頤正叔撰。首載作《主式》。

《伊洛禮書補亡》《伊洛遺禮》 卷

龍川陳氏序曰:「吾友陳君舉為余言:薛季宣、士隆嘗從袁道潔游,道潔及事伊川,自言得《伊洛禮書》,不及授士隆而死,今不知其書在何許。伊川嘗言:舊修《六典》已及七分,及被召乃止。今更一二年可成,則信其有書矣。道潔之所藏近是,惜其書之散亡不可見也。因集其遺言中,凡參考禮儀,而是正其可行與不可」 行者,以為《伊洛禮書補亡》,庶幾遺意之未泯,而或者其書尚可訪也。

又曰:《伊洛遺禮》,其可見者,惟婚與《喪禮》僅存其一二,今以附諸《補亡》之後。夫禮雖先王之未有,可以義起也。《補亡》所集,集其義也。苟精其義,則當時之所參定者尚可考,而闕裂不全之制,豈必以是為尊哉?《記》曰:「禮之所尊,尊其義也。」 存其義之可見者,以惜其不可見者而已。

《呂氏家祭禮》一卷。

陳氏曰:丞相京兆呂大防微仲、正字大臨與叔撰。《朱子語錄》曰:「與叔集諸家禮補遺,以《儀禮》為骨。」

范氏《家祭禮》一卷。

陳氏曰:范祖禹淳甫撰。

《溫公書儀》一卷。

陳氏曰:司馬光撰。前一卷為表章、《書啟式》,餘則冠、婚、喪之禮詳焉。

《朱子語錄》:胡叔器問四先生《禮》。晦庵先生曰:「二程與橫渠多是古禮。溫公則大概本《儀禮》而參以今之可行者。」 要之,溫公較穩,其中與古不甚遠,是七分好。大抵古禮不可全用,如古服古器皆非難用,溫公本諸《儀禮》,最為適古今之宜。

先公曰:溫公此書專本《儀禮》,其大者莫如《婚喪》。《婚禮》「婦見舅姑條下註:『若舅姑已歿,則有三月廟見之禮』,此《儀禮》說也。《儀禮》凡單言廟,皆謂禰廟,非祖廟也。」公謂婦入門拜先靈,則三月廟見之禮可廢,此於禮為稍略,而朱文公遂以為惑於陳緘子先配後祖之說,故以婦入拜祖先為未然。此禮當考。按:《緘子》所譏,自謂鄭忽當迎婦時,不先告廟,註家引公子國告莊、共之廟而後有為證,即非婦入門時事。《喪禮》「卒哭而祔」,亦《儀禮》說也。《儀禮》三虞,「明日以其班祔公」直用之,此於禮為太遽。《檀弓》明言「殷練而祔,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而云「周已戚公」,於註文但略言而不詳述。蓋「練而祔」,公所不敢故耳。《大

概溫公誠篤之學,嘗《答許奉世秀才書》云:「自幼誦諸經,讀《註疏》,以求聖人之道,直取其合人情物理,目前可用者從之。」 此其大指也。

《居家雜禮》一卷。

陳氏曰:「司馬光撰。」

《呂氏鄉約》一卷,《鄉儀》一卷

陳氏曰:「呂大鈞和叔撰。」

高氏《送終禮》一卷。

陳氏曰:「禮部侍郎高閌抑崇撰。」

《四家禮範》五卷。

陳氏曰:張栻、朱熹所集司馬、程、張、呂氏諸書,而建安劉珙刻於金陵。

《古今家祭禮》二十卷。

陳氏曰:朱熹集。《通典》《會要》所載,以及唐本朝諸家祭禮皆在焉。

《朱文公家禮》 卷。

朱子《自序》曰:「嘗獨究觀古今之籍,因其大體之不可變者,而少加損益于其間,以為一家之書,大抵謹名分、崇愛敬,以為之本。至其施行之際,則又略浮文,務本實,以竊自附於孔子從先進之遺意,誠得與同志之士熟講而勉行之。」

李氏曰:先生居母祝令人憂,居喪盡禮。蓋自始死以至祥禫,參酌古今,咸盡其變,因成《喪》《葬》《祭禮》,又推之於《冠》《婚》,共成一編,命曰《家禮》。既成,為一童行竊之以逃。先生易簀,其書始出,今行於世。然其間有與先生晚歲之論不合者,故未嘗為學者道之。楊氏曰:「愚按《家禮》一書,今之士大夫家冠、婚、喪、祭多所遵用。然此」 書始成,輒復失之。先生未嘗再加審訂,則世或未之知也。初,先生所定家鄉邦國王朝禮,專以《儀禮》為經,及自述《家禮》,則又通之以古今之宜。故《冠禮》則多取司馬氏,《婚禮》則參諸司馬氏、程氏,《喪禮》本之司馬氏,後又以高氏之書為最善。及論祔遷,則取《橫渠遺命》,治喪則以《書》儀疏略而用《儀禮》,《祭禮》兼用司馬氏、程氏,而先後所見又有不同,節祠則以韓魏公所行者為法。若夫明大宗、小宗之法,以寓愛禮「存羊」 之意,此又《家禮》之大義所繫,蓋諸書所未暇及,而先生於此尤拳拳也。惜其書既亡,至先生既沒而後出。先生不及再修為一定之成儀,以幸萬世,而反為未成之闕典。愚嘗與朋友讀而病之,於是竊取先生平日去取折衷之言,有以發明《家禮》之意者,若婚禮親迎用溫公,入門以後,則從伊川之類是也。有後來議論始定,不必守《家禮》之舊儀者,若《祭禮》「祭始祖,初祖而後不祭」 之類是也。有超然獨得于心,不用疏家穿鑿之說,而默與鄭注《本義》契合,若深衣之續衽鉤邊是也。有用先儒舊義與《經》《傳》不同,未見於後來之考訂議論者,若《喪服辟領》、「婦人不杖」 之類是也。凡若此者,悉附於逐條之下,以待朋友共相考訂,庶幾粗有以見先生之意云。

《十書類編》三卷。

陳氏曰:不知何人所集。「十書」 者,管氏《弟子職》、曹昭《女誡》、韓氏《家祭式》、司馬溫公《居家雜儀》、呂氏《鄉禮》、范氏《義莊規》、高氏《送終禮》、高登《修學門庭》、朱氏《重定鄉約》《社倉約束》也。雖不專為禮,而禮居多,故附之於此。

《廟議》一卷。

陳氏曰:吏部侍郎趙粹中撰進。專為「太祖未正東鄉之位」 ,乃裒董弅、王普、趙漢首議,與一時討論本末上之。時淳熙中也。

《奉常雜錄》一卷,《樂章》一卷

陳氏曰無名氏雜錄禮寺牲牢樂舞祝祠其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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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祠祭見行用者

《服飾變古元錄》三卷。

陳氏曰:唐翰林學士汝南袁郊之儀撰。郊,宰相滋之子。《唐志》作「一卷。」

《古今服飾儀》一卷。

陳氏曰:題蜀人樊建紹癸丙序。

《考古圖》十卷。

晁氏曰:皇朝呂大臨與叔裒諸家所藏三代、秦、漢尊彝鼎敦之屬,繪之于幅而辯論形制文字。陳氏曰:「其書作於元祐七年,所紀自御府之外,凡三十六家所藏古器物,皆圖而錄之。」

《博古圖說》十一卷。

陳氏曰:祕書郎昭武黃伯思長睿撰。有序。凡諸器五十九品,其數五百二十七;印章十七品,其數二百四十五。李丞相伯紀為長睿志墓,言「所著《古器說》四百二十六篇,悉載《博古圖說》。」 考之固多出於伯思,亦有不盡然者。又其名物亦頗不同,《錢鑑》二品至多,此所載二錢、二鑑而已。《博古》不載印章,而此印章最夥。蓋長睿沒於政和八年,其後修《博古圖》,頗采用之,而亦有刪改云爾。其書大抵好傅會。

《古今名字說》己,見前。

《宣和博古圖》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楚集三代、秦、漢彝器,繪其形範,辨其款識,增多於呂氏《考古》十倍矣。

陳氏曰:「宣和殿所藏《古器物》」 ,圖其形製而記名物,錄其款識。品有《總說》,以舉其凡,而物物考訂,則其目詳焉。然亦不無牽合也。

容齋洪氏《隨筆》曰:「政和、宣和間,朝廷置書局以數十計,其荒陋而可笑者,莫若《博古圖》。予比觀漢匜,因取一冊讀之,發書捧腹之餘,聊識數事于此。父癸匜之銘曰爵方父癸,則為說曰:『周之君臣,其有癸號者,惟齊之四世有癸公,癸公之子曰哀公』。然則作是器也,其在哀公之時歟?故銘曰父癸者此也。夫以十于為」 號,及稱父甲、父丁、父癸之類,夏商皆然,編圖者固知之矣。獨於此器表為周物,且以為癸公之子,稱其父,其可笑一也。周《義母匜》之銘曰仲姞義母作則為之說。曰:「晉文公杜祁讓偪姞,而己次之。」 趙孟云:「母義子貴,正謂杜祁。」 則所謂仲姞者,自名也;義母者,襄公謂杜祁也。夫周世姞姓女多矣,安知此為偪姞?杜祁但讓之在上,豈可便為母哉?既言仲姞自名,又以為襄公為杜祁所作,然則為誰之物哉?其可笑二也。《漢注》《水匜之銘》曰:「始建國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則為之。」 說曰:「漢初始元年十二月改為建國。」 此言元年正月者,當是明年也。按《漢書》,王莽以初始元年十二月癸酉朔日竊即真位,遂以其日為始建國元年,安有明年卻稱元年之理?其可笑三也。《楚姬盤之銘》曰「齊侯作楚姬寶盤」 ,則為之說曰:楚與齊從親,在齊湣王之時,所謂齊侯則湣王也。周末諸侯,自王而稱侯以銘器,尚知止乎禮義也。夫齊、楚之為國,各數百年,豈必當湣王時從親乎?且湣王在齊,諸王中最為驕暴,嘗稱東帝,豈有肯自稱侯之理?其可笑四也。漢梁山鋗之銘曰「梁山銅造」 ,則為之說曰:梁山銅者,紀其所貢之地。梁孝王依山鼓鑄,為國之富,則銅有自來矣。夫即山鑄錢,乃吳王濞耳,梁山自是山名,屬馮翊夏陽縣,于梁國何預焉?其可笑五也。觀此數說,他可知矣。又曰:《博古圖》近復盡觀之,其謬妄不可殫舉。政、宣間,蔡京為政,禁士大夫不得讀史,《春秋》三傳真束高閣,故其所引用,絕為乖盾。然至以周吁為衛大夫,高克為衛文公,將是此書局學士,亦不曾讀《毛詩》矣,可笑也!

《鐘鼎款識》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薛尚功編。《考古》《博古圖》之類,然尢為詳備。

按:《考古圖》諸書,晁氏以入「《小學》門」 ,陳氏以入「《書目》門」 ,皆失其倫類。既所考者古之禮器則禮文之事也,故釐入「儀注」 門。

《中興禮書》 卷。

中興藝文志中興禮書者淳熙中禮部太常寺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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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中興以來所行之禮也。」 其間如「內禪、慶壽」 之類,亙古所無,可謂盛矣。

《諡別》十卷。

《崇文總目》:梁沈約撰。上采周、秦下至晉、宋君臣諡號,而以《周公諡法》為本云。

《諡法》四卷。

《崇文總目》:梁賀琛撰。初,約本周公之《諡法》,至琛,又分君、臣、美惡、婦人之諡,各以其類標其目。曰「舊諡」 者,周公之《諡法》;曰「廣諡」 者,約所撰也;曰「新諡」 者,琛所增也。

晁氏曰:約撰。凡七百九十四條。《琛》又加婦人諡二百三十八條。

《續古今諡法》十四卷。

《崇文總目》:唐戶部郎中王彥威撰。因舊諡品援集故事,依沈約《諡例》,記梁已來至唐得諡官稱姓名,又以「單複諡」 為別。

《嘉祐諡法》三卷。

晁氏曰:皇朝蘇洵明允撰。洵嘉祐中被詔編定《周公春秋廣諡》、沈約、賀琛、扈蒙六家諡法,於是講求六家,外採《今文尚書》《汲冢師春》、蔡邕《獨斷》,凡古人論諡之書,收其所長,加以新意,得一百六十八諡,芟去者百九十有八,又為論四篇,以敘其去取之意。

《六家諡法》 卷。

陳氏曰:翰林學士判太常寺周沆等編。六家者,《周公春秋》廣諡、沈約、賀琛、扈蒙也。今按《周公》即《汲冢書》之《諡法解》,《春秋》即杜預《釋例》所載也。廣諡,不著名氏。沈約書一卷,賀琛書四卷,扈蒙書一卷,皆祖述古法而增廣之。琛字國寶,山陰人,梁尚書左丞。蒙字日用,幽州人,國初翰林學士。此書嘉祐末編集,英宗初始上。

《鴈湖李氏跋六家諡法》二十卷嘉祐中,范志文與

老蘇公及姚闢等所修。六年十月,始奉詔刊定,八年上之。蘇公之意有所未盡,又別為《諡法》三卷,《諡錄》三十五卷,於是古今諡法始粲然大備。諡者行之表,所以成德。蓋考名易行,使既沒之後,是非較然,先王所以深勸沮,所從來遠矣。後世循私之習,勝士一登大官,身顯不問賢否,例得美諡,褒貶至是幾廢,猶賴學士大夫時起爭之。公之此書,雖格於一時異議,卒不果行,而著書之意,爛如日星,固不害其傳百代之明法也。惜《諡錄》之書,今獨皇朝者存,而所次歷代十五卷俄空焉。六家之得失,公辨正既無遺矣。然某嘗攷之,名「周公」 者,即汲冢《周書諡法》篇,名《春秋》者,即杜預《釋例諡法》篇,唐及《國史藝文志》皆不載,近世學者就二書中採出,公固以疑其非古,然猶未明其為《汲冢書》與《釋例》故并及之。

《集諡總錄》一卷。

晁氏曰:皇朝孫緯撰,凡一卷。《春明退朝錄》嘗集類國朝諡幾二百人。緯任宗正寺丞日,因宋氏之舊,纂元豐以後遂得三百餘人,自宗室、宰相以下,分為九等。其序略云:「有爵位已高當得諡而未聞者,若范質、呂餘慶、韓崇訓、王博文、姜遵、王沔是也。」

《政和修定諡法》 卷。

陳氏曰:禮制局詳議官蔡攸等承旨修定全書八十卷。大率祖六家之舊,為《沿革統論》一卷,《參照》二十六卷,《看詳》二十五卷,《增立》十卷,合而為《詳定》六卷。今惟《修定》六卷存,而以《沿革》係之篇首。按《館閣書目》亦闕《參照》二十六卷。

《鄭氏諡法》三卷。

陳氏曰:鄭樵撰。上卷序五篇,中卷《諡三等》,下卷《後論》四篇。

明王圻續文獻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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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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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公羊》《穀梁》等疏 卷按此條疑有誤

舒雅編纂。雅,旌德人,好學善屬文,所纂又有《文苑英華》。

《禮記解》二十卷。

《何述著》。述字明道,浦城人。登元豐進士第,以徽猷閣待制知永興軍。

《禮記纂義》 卷。

蘭溪應鏞著

《禮記解》 卷。

龍溪黃樵仲著。又有「《晉江呂椿》著。」

《禮經類說》 卷

余復著。復,寧德人。光宗初策士,大廷覽復所對,曰:「余復直而不訏。」 擢第一。後入史館,兼《實錄》檢討。

集解《小戴記》 卷。

《岳珂著》。珂,飛之孫也。

《月令解》十二篇。

張虙著。虙,慈谿人。仕於理宗朝。嘗謂「《月令》雖出於呂不韋,而王者後天以奉天時,此書不可缺。」 乃為《月令解》十二篇以進。

《禮記》 卷。

林希逸著

《禮記註》 卷。

何炎著

《王制章句》 卷。

陳埴著

《禮辯》二十三卷。

井研李心傳著

《禮義解》 卷。

韓惇著

《禮問》三十卷。

興化林震著

《三禮發微》 卷。

趙敦臨著。敦臨,奉化人。紹興進士,為承議郎

《禮論》一篇 卷。

章望之著。望之得象子,志氣宏放,長于議論。初為校書郎,後以光祿寺丞致仕 。寧宗時,朱熹乞修三禮,劄子曰:「臣聞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之用為急。遭秦滅學,禮樂崩壞。漢晉以來,諸儒補輯,竟無全書。其頗存者,三禮而已。《周官》一書,固為禮之綱領,至其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郊特牲》《冠義》等篇乃其」 義疏耳。前此猶有《三禮》《通禮》、學究諸科,禮雖不行,而士猶得以誦習而知其說。熙寧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禮儀,而獨存《禮記》之科,棄經任傳,遺本宗末,其失已甚。而博士諸生又誦虛文以供應舉,其間亦有因儀法度數之實而立文者,則咸幽冥而莫知其源,一有大議,率用耳學意斷而已。若乃樂之為教,則又絕無師授,律尺短長,聲音清濁,學士大夫莫有知其說者,而不知其為闕也。故臣頃在山林,嘗與一二學者考訂

「其說,欲以《儀禮》為經,而取《禮記》及諸經史雜書所載有及於禮者,皆以附於本經之下,具列註疏。諸儒之說,略有端緒。而私家無書,檢閱無人,抄寫,久之未成。會蒙除用,學徒分散,遂不能就。而鍾律之制,則士友間亦有得其遺意者。竊欲更加參考,別為一書,以補六藝之闕,而亦未能具也。欲望聖明特詔有司,許臣就祕書省、太常寺閱借禮樂諸書,自招舊日學徒十數人,假空閒官屋數間與之居處,令其編類。雖官人亦不繫御請俸,但乞逐月量支錢米,以給飲食紙札油燈之費。其抄寫人即乞下臨安府差撥貼書二十餘名,候結局日量支犒賞,別無推恩,則於公家甚無費用,而可以興起廢墜,垂之永久,使」 士知實學,異日可為聖朝制作之助,則斯文幸甚,天下幸甚。

《三禮祭祀述略》 卷。

資州黃澤著

《伊洛禮書補亡》 卷。

永嘉陳傅良著

《祭禮》十四卷,《家禮雜說》四卷,《附註》二卷

《楊復著》。復,信安人,受業朱文公之門。

集解《踐祚篇》 卷。

四明王應麟著

《禮記解》 卷。

顏棫著。棫字叔堅,永春人。淳熙中,以上舍釋褐,累官至吏部尚書。又邵囦、范鍾、方慤、劉爚、楊炳皆有解。

《周禮禮記註》 卷。

餘杭趙汝談著

《禮記義》 卷。

戚袞著

戴記《心法》 卷。

《徐畸著》。畸,蘭谿人,號南夫。

《禮記通攷》 卷。

繆主一著

《禮記正義》 卷。

鄭樸翁著溫州人

《禮講解》 卷。

奉化舒璘著

《禮記集說》 卷。

陳澔著澔,都昌人,號「雲莊」 ,潛心《禮學》。

《禮學舉要》 《禮學從宜》 卷

仙遊鄭鼎新著。鼎新嘉定中登第,從黃幹、楊復遊。

《明堂訓解》 卷。

姚舜仁著

《喪禮》 卷。

黃宜著

《冠昏禮》 卷。

錢時著

《禮典》三卷。

遼重熙十五年,詔翰林都林牙蕭韓家奴曰:「古之治天下者,明禮義,正法度。我朝世有明德,雖中外嚮化,然《禮書》未作,無以示世。卿可與庶成,酌古準今,制為禮典。事或有疑,與南北院同議。」 家奴乃博考經籍,自天子達庶人,情文制度可行於世,不謬於古者,譔成三卷進之。

纂修《儀禮雜錄》四百餘卷。

金世宗時,命禮部尚書張暐等參校唐、宋故典沿革,開詳定所以議禮,設詳校所以審樂,統以宰相精學術者。至明昌初書成,凡事物名數,支分派別,珠貫棋布,井然有條,炳然如丹。後衛紹王大安中,楊雲翼等重校,名《大金儀禮》。

《禮例纂》一百二十卷。

《諸禮記錄》若干卷。

金張行簡著。行簡字敬甫,日照縣人,暐之子也。大定十九年進士第一,仕至銀青榮祿大夫。

《太常集禮》 卷。

元李好文著。好文,東明人。至治間為翰林國史院編修。上言「祖宗建國以來,每遇大禮,皆臨時綿蕞。」 因出架閣文牘,以成此書。

《雜禮纂要數》十卷。

惠希孟著。希孟,江陰人,學問該博。

《雜書纂述》 卷。

胡炳文著。炳文,婺源人。元初為信州山長,篤志朱子之學。

《三禮說》 卷。

《蕭㪺著》。㪺,奉元人。博極群書,及門受業者甚眾,稱為「醇儒。」

《三禮旁註》 卷。

韓信同著

《三禮敘錄》 卷。

吳澂纂次其序曰:「《儀禮》十七篇。漢興高堂生得之。」

以授瑕丘蕭奮,奮授東海孟卿,卿授后倉,倉授戴德、戴聖、《大戴》《小戴》,及劉氏《別錄》所傳十七篇,次第各不同,尊卑吉凶,先後倫序,惟《別錄》為優,故鄭氏用之,今行於世。《禮經》殘闕之餘,猶有此十七篇,為完書。以唐韓文公尚苦難讀,況其下者乎?自宋王文公行新法,經義廢黜,此經學者益罕傳習。朱子考定《易》《書》《詩》《春秋》四經,而謂《三禮》體大,未能緒正,晚年欲成其書於此,至惓惓也,《經傳通解》乃其編類草槁,將俟喪祭禮畢而筆削焉,無祿弗逮,遂為萬世之闕典。澂每伏讀而為之惋惜。竊謂《樂經》既亡,《經》僅存五《易》,彖傳本與《繫辭》《文言》《說卦》《序卦》《雜卦》諸傳共為十翼,居《上、下經》二篇之後者也,而後人以入卦爻之中;《詩》《書》之序,本自為十篇,居「《國風》《雅》《頌》、典、謨、誓、誥之後」 者也,而後人以冠各篇之首。《春秋》三經、三傳初皆列行,《公》《穀》配《經》,其來已久,最後注《左氏》者,又分傳以附經之年,何居?夫《傳》文《序》與《大經》混淆,不惟非所以尊《經》,且於文義多所梗礙,歷千數百年而莫之或非也,莫之或正也。至東萊呂氏於《易》,始因晁氏本,定為《經》二篇、《傳》十篇。朱子於《詩》《書》,各除篇端,《小序》,合而為一,以寘經後。《春秋》一經,雖未暇詳校,而亦別出《左氏經》文,併以刊之臨漳於是《易》《書》《詩》《春秋》悉復夫子之舊。五經之中,其未為諸儒所亂者,惟二《禮經》。然三百三千不存,蓋失之久矣。朱子補其遺闕,則編類之初,不得不以《儀禮》為綱,而各疏其下,脫槁之後必將有所科別,決不但如今槁本而已。若執「槁本」 為定,則《經》之章也,而以《後記》補記補傳分隸於其左也,與《彖、象傳》之附《易經》者,有以異乎?否也?經之篇也,而以傳篇、記篇補篇錯處於其間也,與《左氏傳》之附《春秋經》者,有以異乎?否也?夫以《易》《書》《詩》《春秋》之四經既幸而正,而《儀禮》之一經又不幸而亂,是豈朱子之所以相遺經者哉?徒知尊信草創之書,而不能探索未盡之意,亦豈朱子之所以望後學者哉?嗚呼!由朱子而來,至於今將百年,然而無有乎爾澂之至愚不肖,猶幸得以私淑於其書,是以忘其僭妄,輒因朱子所分《禮》章,重加倫紀。其經後之記,依《經》章次秩敘其文不敢割裂,一仍其舊,附於篇終。其十七篇次第並如鄭氏本,更不間以他篇,庶十七篇正經不至雜糅。二戴之《記》中有《經》篇者,離之為逸經。「禮各有義」 ,則《經》之《傳》也。以戴氏所存,兼劉氏所補,合之而為《傳》,正《經》居首,《逸經》次之,《傳》終焉;皆別為卷而不相紊。此外悉以歸諸戴氏之《記》。朱子所輯及黃氏《喪禮》、楊氏《祭禮》,亦參伍以去其重復,名曰《朱氏記》,而與二戴為三。凡周公之典,其未墜於地者,蓋略包舉而無遺。造化之運不息,則天下之所秩,未必終古而廢壞有議禮制度考文者出,所損所益,百世可知也。

《校正》「《小戴記》三十六篇。」

吳澂《纂次序》曰:「漢興,得先儒所記《禮書》三百餘篇,大戴氏刪合為八十五,小戴氏又損為四十三。《曲禮》《檀弓》《雜記》分上下,馬氏增以《月令》《明堂位》《樂記》,鄭氏從而為之注,總四十九篇。精粗雜記,靡所不有。秦火之餘,區區掇拾,所謂存十一於千百,雖不能醇,然先王之遺制,聖賢之格言,往往賴之而存。第其諸篇出於」 先儒著作之全書者無幾,多是記者。旁搜博採,勦取殘編斷簡,會稡成篇,無復詮次,讀者每病其雜亂而無章。唐魏鄭公為是作《類禮》二十篇,不知其書果何如也,而不可得見。朱子嘗與東萊先生呂氏商訂《三禮》篇次,欲取《戴記》中有關於《儀禮》者附之經,其不係於《儀禮》者仍別為《記》。呂氏既不及答,而朱子亦不及為。幸其大綱存於《文集》猶可攷也。晚年編校《儀禮經傳》,則其條例與前所商訂又不同矣。其間所附《戴記》數篇,或削本篇之文,補以他篇之文,今則不敢,故止就本篇之中科分節剔,以類相從,俾其上下章文義聯屬章之大指標識於左,庶讀者開卷瞭然。若其篇第,則《大學》《中庸》,程子、朱子既表章之以與《論語》《孟子》並而為四書,固不容復廁之禮篇,而《投壺》《奔喪》實為禮之正經,亦不可以雜之於《記》。其《冠義》《婚義》《鄉飲酒義》《射義》《燕義》《聘義》六篇,正釋《儀禮》,別輯為傳,以附經後矣。此外猶有三十六篇,曰《通禮》者九:《曲禮》《內則》《少儀》《玉藻》,《通記》小大儀文,而《深衣》附焉;《月令》《王制》專記國家制度,而《文王世子》《明堂位》附焉。曰「喪禮」 者十有一,《喪大記》《雜記》《喪服》《小記》《服問》《檀弓》《曾子問》六篇,記喪,而《大傳》《間傳》《問喪三年》問《喪服四制》五篇,則喪之義也。曰「祭禮」 者四,《祭法》一篇,記祭,而《郊特牲》《祭義》《祭統》三篇,則祭之義也。曰「通禮」 者十有二,《禮運》《禮器》《經解》一類,《哀公問》仲尼燕居、孔子閒居一類,《坊記》《表記》;《緇衣》一類《儒行》,《自為》一類《學記》《樂記》,其文雅馴,非諸篇比,則以為是書之終。嗚呼,由漢以來,此書千有餘歲矣,而其顛倒糾

紛,至朱子始欲為之是正,而未及竟,豈無望於後之人歟?用敢竊取其意,修而成之。文章篇句,秩然有倫,先後始終,頗為精密,將來學《禮》之君子,於此考信,其有取乎?非但為戴氏忠臣而已也。

《校正大戴記》三十四篇。

吳澂纂次序曰:「按《隋志》,《大戴記》八十五篇。今其書闕前三十八篇,始三十九篇,終八十一篇,為四十三篇。中間第四十三、第四十四、第四十五、第六十一,四篇復闕第七十三有二,總四十篇。據云八十五篇,則末又闕其四。或云止八十一,皆不可考。竊意《大戴類萃》此記多為小戴所取,後人合其餘篇,仍為《大戴記》。已」 入《小戴記》者,不復錄而闕其篇。是以其書冗泛,不及《小戴書》甚。蓋彼其膏華而此其查滓爾。然尚或間存精語,不可棄遺。其或《小戴》重者,《投壺》《哀公問》也。《投壺》《公冠》《諸侯遷廟》《釁廟》四篇,既入《儀禮逸經》;《朝事》一篇,又入《儀禮傳》。《哀公問》,《小戴》已取之,則於彼宜存,於此宜去。此外猶三十四篇,《夏小正》,猶《月令》也。《明堂》,猶《明堂位》也。《本命》以下雜錄事辭,多與《家語》《荀子》、賈、《傅》等書相出入,非專為記禮設,《禮運》以下諸篇之比也。《小戴》文多綴補,而此皆成篇,故其篇中章句,罕所更定。惟其文字錯誤,參互考校,未能盡正,尚以俟好古博學之君子云。

《禮記纂言》 卷。

吳澂著

《禮記集義》 卷。

陳櫟著。櫟,休寧人,致力聖賢之學,涵濡玩索,貫串古今。

《禮記說》 卷。

韓性著又黃祖舜著

《禮記集說》四十九卷。

彭絲著。絲,安福人。父應龍,弟齊叔,父子兄弟自相師友,俱以著述為業。

《喪禮服制考》 卷。

豫章周成大著

《禮經約》 卷。

楊維禎著。維禎,諸暨人。舉進士,為江西提舉,元亡不仕。

《大禮記》數卷。

張宏圖著。宏圖字巨濟,福清人。以宋朝記《禮》者多訛舛,因著此書。

《三禮考註》 卷。

《康宗武著》,《康孫》當足成。

《周禮考次》 卷。

方希古著

《儀禮議》十卷,夏正士「《儀禮略舉要》十卷」

陸佃著。佃,山陰人。所著又有《禮記解》《述禮新說》《大裘議》。

《類註儀禮》 卷。

黃士毅著。士毅字子洪,莆田人。朱文公命日觀一書,夜叩所見,告以靜坐勿雜,喚醒勿昏。居數月,授以《大學章句》,終其身從事於斯。

《儀禮解》 卷。

葉味道著。味道,溫州人。嘉定中進士。理宗訪問朱熹門人,使者以味道對。授太學博士,兼崇政殿說書。

《儀禮合抄損增》 卷。

高斯得著

《儀禮集說》 卷。

敖繼公著

《儀禮逸經》八篇。

吳澂《纂次序》曰:「漢興,高堂生得《儀禮》十七篇。後魯共王壞孔子宅,得古文《禮經》於孔氏壁中,凡五十六篇。河間獻王得而上之。其十七篇與《儀禮》正同,餘三十九篇藏在祕府,謂之《逸禮》。哀帝初,劉歆欲以列之學官,而諸博士不肯置對,竟不得立。孔、鄭所引《逸禮》《中霤禮》《禘於太廟禮》《王居明堂禮》,皆其篇也。唐初猶存」 ,諸儒不以為意,遂至於亡,惜哉!今所纂八篇,其二取之《小戴記》,其三取之《大戴記》,其四取之《鄭氏註》。「《奔喪》也,中霤也,禘於太廟也,王居明堂也」 ,固得《儀禮》三十九篇之四,而《投壺》之類未有考焉。疑古禮逸者甚多,不止於三十九也。《投壺》《奔喪》篇首與《儀禮》諸篇之體,如《一公冠》等三篇,雖已不存,蓋作記者刪取其要以入《記》,非復正經全篇矣。《投壺》大《小戴》不同,《奔喪》與《逸禮》亦異,則知此二篇亦經刊削,但未如《公冠》等篇之甚耳。五篇之《經》文,殆皆不完,然實為《禮經》之正編,則不可以其不完而擯之於《記》也。故特纂為《逸經》,以續十七篇之末。至若《中霤》以下三篇,其《經》亡矣,而篇題僅僅見於註家片言隻字之未泯者,猶必收拾而不敢遺,亦「我愛其禮」 之意也。

《儀禮傳》十篇。

吳澂纂次《序》曰:「按《儀禮》有士、《冠禮》《士昏禮》,《戴記》則有《冠禮》《昏禮》,《儀禮》則有《鄉飲酒禮》《鄉射禮》《大射禮》,《戴記》則有《鄉飲酒義》《射義》,以至於燕聘皆然。蓋周末漢初之人作以釋《儀禮》,而戴氏抄以入《記》者也。今以此諸篇正為《儀禮》之傳,故不以入《記》。依《儀禮》編次,粹為一篇。文有不次者,頗為更定。」 《射義》一篇,迭陳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之射,雜然無倫,釐之為《鄉射義》《大射義》二篇,《士相見義》《公食大夫義》,則用清江劉氏原父所補,並因朱子而加考詳焉。於是《儀禮》之經,自一至九,經各有其傳矣,惟《覲義》闕然。《大戴朝事》一篇,實釋諸侯朝覲天子及相朝之禮,故以備《覲禮》之義,而共為傳十篇云。

《周官講義》十四卷。

史浩著

《周禮總說》 卷。

喬行𥳑著。行𥳑,東陽人。端平間,累官左、右丞相。

《補正古周禮》 卷。

胡一桂撰

《校古禮釋文》一卷,《釋誤》三卷

張淳著

《周禮說》 卷。

馬之純著

《周禮通解》 卷。

聞人宏著

《周官辨略》 卷。

徐煥著

《禮經會元》 卷。

葉時著時,仁和人。與朱文公相友善,累官至龍圖閣學士,諡「文康。」 所著又有《竹埜詩集》。

《禮經纂要》 卷。

周昌著

《周禮總義》 《周禮釋疑》 卷

易祓著

陳戒叔《周禮解 卷》。

漳州陳兢著。兢字戒叔,紹興進士,龍溪余哲亦有《周禮解》。

《周禮辨學》 卷。

王居正著

《周禮解義》 卷。

漳州黃穎著

《周官辨疑》 卷。

德興董濬著

《周禮集解》 卷。

興化黃鍾器之著

《周禮辨》一篇。

金楊雲翼著。雲翼字之美,樂平人。初學語,即畫地作字,日誦數千言。登明昌五年進士第一。累官翰林學士。

《周官攷正》 卷。

吳澂纂次其序曰:「《周官》六篇,其《冬官》一篇闕。《漢藝文志》序列於禮家,後人名曰《周禮》。文帝嘗召至魏文侯時老樂工,因得《春官大司樂》之章。景帝子河間獻王好古學,購得《周官》五篇。武帝求遺書得之,藏於祕府,禮家諸儒皆莫之見。哀帝時,劉歆校理祕書,始著於錄略,以《考工記》補《冬官》之闕。歆門人河南杜子春能」 通其學。鄭眾、賈逵受業於杜,漢末馬融傳之,鄭元所註,今行於世。宋張子、程子甚尊信之,王文公又為《新義》。朱子謂:「此經周公所作,但當時行之,恐未能盡,後聖雖復損益可也。」 至若肆為誹詆訾毀之言,則愚陋無知之人耳。《冬官》雖闕,今仍存其目,而《考工記》別為一卷,附之經後云。

《周禮纂言》 卷。

《吳當著》,當,澄之孫,通經史百家,官翰林學士。

《周禮補亡》 卷。

丘葵著。葵,同安人。刻志為學,不求人知。自號「釣磯翁。」 取五官中錯𥳑成書,因名《補亡》。

《周官考》三卷。

臧夢解著。夢解,鄞人。宋末進士,仕元至廣東廉訪使。博學洽聞,為時名儒。嘗著座右四銘以自儆,士大夫稱之曰「魯山先生。」

「倣《周禮書》」一卷。

諸暨王冕著,倣《周禮》而為之祕,不使人觀。嘗撫卷曰:「吾未即死,持此遇明主,伊、呂事業不難期也。」

「東陽二何君《周禮義》」一卷。

內舍生何夢中與弟參知政事夢然所作各一首,皆近道之言。五世孫觀光裝裱成卷,宋潛溪題而藏之。

王制《井田圖》 卷。

阮逸著

《儀禮戴記》附著 《考定深衣古制》 卷

黃潤玉著

《深衣考》 卷。

夏言著

《周禮集註》 卷。

何椒丘著

《檀弓叢訓》 卷。

楊用修著

《禮記節疏》 卷。

司業張業著。業,安福人。

《禮記正訓》 卷。

鎮江知府劉績著;績,江夏人;

《周禮定》本 卷。

修撰舒芬著。芬,進賢人。

《周禮註解》 卷。

「《刑部尚書何喬新》著。」 喬新,南城人。

《三禮訂疑》 卷。

尚書湛若水著。若水,增城人。

《儀禮逸經》十八篇。

劉有年著,於永樂中上之。

《禮記類禮》 卷,《周禮考註》 卷

梁寅著

《周禮集說》 卷。

浦陽宋濂著

儀注

《四時祭享禮》 卷。

山陰杜衍著

《士冠士婚饋食圖》 卷。

趙彥肅著

《高士送終禮》 卷。

瑞安陳傅良著

《冠婚喪祭圖》 卷。

《楊明復著》,臨海人。號浦城先生。

《明堂定制圖》 卷。

姚舜臣著

《內外服制》 卷。

車經臣著

《太常志》 卷。

夏正著

《墨莊祭儀》 卷。

臨江劉清之著

《儀禮圖》十四帙。

信安楊復著

《冠服奠享儀注》 卷。

黃學著。學字上文,惠安人。嘉定戊辰進士,教授全州時著

《大明集禮》 卷。

洪武三年成。凡五十三卷。

《禮制集要》 卷。

洪武二十八年成

《憲綱》 卷。

洪武四年命御史臺擬,凡四十條

《禮儀定式》 卷。

洪武二十年,太祖命禮部尚書李原名等詳前《內府書》。

「祭酒《儀禮》」註 卷。

侍郎謝鐸著

《家禮儀節》 卷。

瓊山丘濬著

《禮廷合槁》 卷。

景泰中,衍聖公孔承慶著。

士《儀禮略舉要》十卷。

夏言著

《明倫大典》 卷。

嘉靖丙戌年,命儒臣費宏、楊一清、桂萼纂修,凡二十四卷,初名《大禮全書》。

《儀禮成典》 卷。

嘉靖十五年,廖道南言:「臣纂修《儀禮》成典,自天地、日月、神祇、帝王、社稷、禘祫、先師、先農諸禮,分類成書。首冠《祀壇圖趾》《宸翰、詩歌》,中禮儀、樂器、樂舞、樂章,末諸王表箋,群臣疏頌,咸自聖裁。今九廟肇成,謹撰《禋頌》九章上獻。」 上以其書畀史館。

《樂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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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雅頌》十篇 卷。

葛宮著。宮,江陰人。善屬文。舉進士,授中正軍掌書記。上《太平雅頌》十篇,真宗嘉之。

《樂論》十二篇,《鍾律制議》并圖三卷。

俱阮逸著。逸,建陽人,仕為鎮東軍節度推官。景祐初,與胡瑗俱赴闕,命同校鍾律,分造鐘磬各一簴。皇祐初,更鑄太常鐘磬,又召瑗、逸與近臣太常官議於祕閣,遂典作樂事。

柳耆卿《樂府》 卷

柳永著。永,崇安人。景祐中第進士。工詞章,尤善樂府。范鎮歎曰:「仁宗四十年太平,鎮在翰苑,不能出一語詠歌,乃於耆卿見之。」

《古樂府》 卷。

潘昉著。昉,閩縣人。端平中進士,對制策,語最直,時論韙之。

《樂論》《樂器圖》、「《樂律》 卷」

沈括著

《紹興樂府》十二章:

宋翔著。翔字子飛,崇安人。為張浚十客之一。韋太后既歸,獻《紹興樂府》十二章。

《黃鍾律說》八篇。

彭絲著

《胡氏律論》 卷。

按熊朋來《序》曰:「上古造律,其次聽律,其後算律。《虞書》《周禮》有聽律之官,無算律之法,六觚一掘。」 自秦柱下史得此書,以行於漢,至今惟班、馬猶可徵其餘言,上下生意同。甄漢中以禮運族宮,著在算術,因除如法,而不免承《後漢志》之誤。《後志》誤於京氏準法,《禮記疏》亦與《呂氏春秋》《淮南子》同。一說是,上下生且不定,何以算律哉?律呂各自為法,則乾坤六體之序定矣。同位娶妻,隔八生子之象著矣。倍因四因、一捐、一益之算均矣。若曰「自子至午,上生者七;自未至亥,下生者五。」 既非子午中分,使丑午連并上生,而三呂用倍之意荒矣。《後志》十二律之實,雜以算法,而算家輒因仍用之,以蕤賓、夷則、無射、四因二除,為大呂、夾鍾、中呂之算,非律生呂算例矣。甄氏能辨其終於南呂之非,而不自知,襲用《後志》之誤也。或謂大呂為六呂之首,從《後志》則大呂得算為多,是不然。陽得當位,陰得對衝。律生呂自林鍾始,非先林鍾也,乃所以先大呂也。十二宮終於中呂,非中呂之窮也,當應鍾之次也。是故天統以黃鍾,人統「以太簇,地統宜以大呂」 ,而以林鍾抗林鍾於大呂之位,所以配黃鍾而母太簇。則大呂、夾鍾、中呂在未酉亥之次,皆從下生之算,入呂則加倍,有律之半,所以必有呂之倍也。知此,則上下生之誤不足辨。用倍者,其本法,不用倍者,算家取疾約法,其實一也。若四清二變,昔者固亦疑之,李照、范景仁不能爭,況陳暘以下託之空言乎?樂器惟瑟有十二清,而《四清》在其中,不能通行於他器也。吾觀中呂、黃鍾之交,知聲音有出於度數之外者。無射之商,夷則之角,夾鍾之羽,中呂之徵,若彈絲吹竹,擊拊金石,聲音至此流轉自若也。算家以中呂求黃鍾,殫其術而不能合乎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之算。有以倍數四因之者,則三分之不盡二算,而虧數已多;有以正數四因之者,則亦一算不行,而虧數且過半矣。三分不行之算既未有以處之,紀其餘力有不盡之處,持未定之算而謂之「黃鍾變律」 ,又推以為林鍾、太簇、南呂之變。甚者托名執始,不自信其為黃鍾,縱使人得以窺算術之涯涘,而黃鍾流行諸律,本無間斷也。算法之起,殆因律管有長短,此算家因律以命術,非律命於算也。猶之方田焉,田生五穀,豈知我為圭箕弧環?律以和聲,豈知我為正變倍半,皆算家命之耳。故曰:「古之為鍾律者,以耳齊其聲,後人不能,始假數以正其度」 ,雅樂之不可興,聲音之學不傳也。古者自《小學》已教之六樂九數,今耄且罔知,豈推算律哉?若字音之學,於儒者事最近,而喉脣二音,宮羽異說,羽有喻母,而或以從角音,徵有知母,而或以從商音。矧曰其有能協於皇極之律呂哉?昔西山蔡氏固疑《呂氏春秋》《淮南子》非本法,本法則三呂用倍矣。此書謂黍命於律,律不命於黍,吾於算法亦云。又謂空「圍九分,乃算家內周,非空中空九分也。律有半呂,有倍使,用半、用倍、用正、用變,各有倫理。凡以羽翼蔡氏之書,非求異也,當與《本原》辨證並傳。無所事雅樂則已,倘有志於制作,將於是乎證焉。」 先生深於卦象聲韻,非止算律也。姑以是傳世,亦賢於漢中太守矣。

《樂律考 卷》。

陸正著

《九歌譜》 十二月《樂辭譜》 卷。

吾衍著宋濂氏曰:「衍,杭州人也。意氣𥳑傲,不為公侯屈色。通聲音律呂之學,善傚李賀詩,工隸書,尤精於小篆。所著書有《道書援神契》《說文續解》《石鼓註》《楚文音釋》《閑中編》《竹素山房詩》,世多傳之。」

《樂府補題》 卷。

仇遠、唐玨等俱有此書。

「擬古樂府 《麗則遺音》」 卷。

俱楊維楨著

宋《鐃歌鼓吹曲》 卷。

謝翱著

李東陽《樂府》 卷。

東陽,長沙人。大學士。

《樂府類編· 楚漢正聲》 卷

浦陽吳萊著

《西溪樂府》 卷。

姚寬著

《雍熙樂府》 卷。

楚府刻

《草堂詩餘》 卷。

集古名人詞調

《明農軒樂府》 卷。

殷士儋著

《知稼軒詞》 卷:

寧德陳汝玉著

《琵琶記·典》 卷。

瑞安高明著。因友人有棄妻而婚於貴家者,作此記以感動之。思苦詞工,夜深時燭焰為之相交,至今猶為詞曲之祖。其餘傳記,俱涉淫詞,不載。

焦竑經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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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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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禮論》四卷。《戴聖》。

《禮論》三百卷。宋·何承天

《禮論條牒》十卷。任預。

《禮論帖》三卷。任預。

《禮論鈔》二十卷。庾蔚之:

《禮論要帖》十卷。王儉:

《禮論要鈔》一百卷。賀瑒。

《禮論鈔》六十九卷。

《禮論要鈔》六十卷。

《禮論》六十卷。《李敬元》。

《禮雜鈔略》二卷。《荀萬秋》。

《禮統》十二卷。賀述。

《禮論要鈔》十三卷。

《禮區分》十卷。

《禮略》十卷。杜肅。

《禮志》十卷。《丁公著》。

《禮類聚》十卷。

《類禮》二十卷。陸質。

《類禮義疏》三十卷。《元行沖》。

《禮書》一百五十卷。陳祥道:

《禮例詳解》十卷。陳祥道:

《禮論答問》十三卷。《徐廣》。

《禮答問》六卷。庾蔚之:

《禮答問》三卷。王儉:

《禮雜問》十卷。范甯。

《禮答問》十卷。《何佟之》。

《問禮俗》十卷。董勛:

《問禮俗》九卷。《董子弘》:

《答問雜義》二卷。杜預。

《禮義答問》八卷。王儉:

《禮疑義》五十二卷。梁·周捨

《禮義》一卷。何隆。

《禮疑》六卷。《季本》。

《三禮目錄》一卷。鄭元撰。

《三禮義宗》三十卷。崔靈恩撰。

《三禮宗略》二十卷。元延明。

《三禮大義》十三卷。

《三禮經傳》六十八卷。《湛若水》:

《三禮集解》十二卷。李黼。

丁丑《三禮辨》。闕二字卷。李心傳。

《三禮圖》九卷。鄭元及《後漢》阮諶等撰。

《三禮圖》九卷。張鎰:

《三禮圖》十二卷。《夏侯伏朗》。

《三禮圖》二十卷。《聶崇義集》。

《三禮圖》二卷。劉績。

《讀禮疑圖》六卷。《季本》。

《四禮圖》一卷。《張鯤》:

《五禮古圖》一卷。《呂景蒙》。

《禮象》十五卷。陸佃:

《周室王城明堂宗廟圖》一卷。祁諶撰。

王制《井田圖》一卷。《阮逸》。

王制《井田圖》一卷。徐希文。

《唐禮圖等雜書》五十六卷。

漢初,《禮經》出魯淹中,河間獻王得而奏之,乃高堂生 獨傳十有七篇,即今之《儀禮》也。后蒼從堂講業,尋以 授戴德兄弟及沛人慶普。後三家並微。鄭元明小戴 之學,自為之注,書乃盛行。《喪服》一篇,相傳出於子夏。 而獻王又從李生得《周官》書,以《冬官》闕,取《考工記》足 成之,顧不知《冬官》未嘗闕也。蓋冢宰六屬,屬六十,今 冬官之屬才二十八,而五官數各有羨。天官六十有 三,地官七十八,春官七十,夏官六十九,秋官六十六遺編斷𥳑,錯出乃爾。取其羨數,還之冬官,不獨百工 得歸其部,而六官譌舛,因可類考,亦足快矣。《儀禮》多 軼,永樂中,御史劉有年劉沅州人見一統志獻《逸經》十有八篇, 時未加表章,旋就湮沒。夫以古經出千百世之後而 不為寶惜,劉歆所謂「杜道餘滅微學,寧獨漢人而已。」 余深慨之,特附著於篇,令好古者有所聞焉。

《樂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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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元起》二卷。漢·桓譚

《樂社大義》十卷。《梁武帝》。

《樂論》二卷。《梁武帝》。

《樂論》一卷。蕭吉。

《刪注樂書》九卷。後魏,《信都芳》。

《古今樂錄》十二卷。《陳沙門智匠》。

《樂元》二卷。魏僧撰。

《樂要》一卷。何妥。

《樂略》四卷。元慇:

《樂律義》四卷,《鐘律》五卷沈重。

《樂府志》十卷。蘇夔。

《樂經》三十卷。《李元楚》。

《古今樂記》八卷。《李守真》。

《樂書要錄》十卷。唐·《武后》

《新樂書》十二卷。《張文收》:

《太樂令璧記》三卷。劉貺:

《歷代樂儀》三十卷。《徐景安》:

《教坊記》一卷。崔令欽撰。

《聲律要訣》十卷。唐:《田琦》

《樂府雜錄》一卷。唐?段安節

《大周正樂》一百二十卷。賓儼。

《樂苑》五卷。《陳游》:

《補亡樂書》三卷。房庶。

《大樂演義》三卷。房庶。

《樂儀》三卷。李上交。

《樂說》五卷。和峴。

《新纂樂書》三十卷。聶冠卿:

《景祐大樂圖》三十卷。聶冠卿:

《大樂圖義》二卷。宋祁:

《三聖樂書》一卷。宋祁:

《景祐廣樂記》八十一卷。《馮元》:

《皇祐新樂圖記》三卷。阮逸、胡瑗

《樂論》一卷。沈括。

《樂府記》一卷。李上交。

《樂本書》二十卷。宋·《王箴》

《元祐新定樂灋》一卷。范鎮 《律管說》一卷。《阮逸》。

「隆韶《導和集》」一卷。姚公立。

《詩樂說》三卷。吳良輔:

《大晟樂書》二十卷。劉炳:

《樂書》五卷。吳良輔:

《景祐大樂制度》一卷。

《樂髓新經》一卷。

《五音會元圖》一卷。

《大晟樂府樂圖》一卷。

《律呂新書》二卷。蔡元定:

《蔡氏律呂本原》一卷。

《樂書》二百卷。陳暘:

《聲律關鍵》八卷。鄭起潛。

《皇元韶舞九成樂補》。卷。

《皇元中和樂經》十卷。

律呂成書。闕二字卷。劉瑾:

《大成樂譜》二卷。

《大成樂舞圖譜》二卷。張鶚:

《文廟樂編》二卷。潘巒:

《釋奠樂器圖》一卷。趙鳳儀:

《苑洛志樂》二十卷。韓邦奇:

《樂典》三十六卷。黃佐。

《律呂直解》一卷。韓邦奇:

《律呂新書私解》一卷。

《律呂考注》四卷。李《文利》。

《律呂元聲》六卷。李《文利》。

《律呂別書》一卷。《季本》。

《律呂纂要》一卷。《季本》。

《律呂管見》一卷。何瑭:

《律呂新書補注》一卷。李察:

《興樂要論》三卷。李察:

《古樂筌蹄》九卷。李察:

《青宮樂調》三卷,李察:

《樂經元義》八卷。劉濂。

《樂律管見》二卷。黃積慶:

《古雅心談》一卷。張鶚:

《律呂解府雅樂燕樂》二卷。

右樂書

《大樂雜歌辭》三卷。晉荀勗。

《大樂歌辭》二卷。荀勗。

《新錄樂府集》十一卷。謝靈運。

《樂府歌辭》八卷。隋鄭譯。

翟子《樂府歌詩》十卷。

翟子《三調相和歌辭》五卷。

《周優人曲辭》二卷。趙上交。

《歷代歌》六卷。

和「《樂府古辭》一卷。」裴歷:

《齊三調雅辭》五卷。

《三調相和歌辭》五卷。

「奏《鞞鐸舞曲》」二卷。

《陳郊廟歌辭》三卷。徐陵。

《樂府新歌》十卷。崔子發。

《樂府新歌》二卷。《殷首僧》。

《皇府三校歌詩》十卷。

魏《燕樂歌辭》七卷。

晉《燕樂歌辭》十卷。荀勗。

《宋太始祭高禖歌辭》十一卷。

《古樂府》十卷。吳兢

《玉臺新詠》十卷。徐陵。

《玉臺後集》十卷。《李康成》。

《樂府集》一百卷。元·郭茂倩

《古樂府》十卷。元:左克明

《古樂苑》五十二卷。梅鼎祚:

《樂府古題要解》二卷。吳兢

《樂府古題解》一卷。劉餗:

《樂府詩目錄》一卷。沈建:

《樂府古今題解》三卷。郄昂 《樂府解題》一卷。

《樂府題解》十卷。劉次莊。

右歌辭

《樂簿》十卷。

《齊朝曲簿》一卷。

《隋總曲簿》一卷。

《正樂伎雜等曲簿》一卷。

《太常寺曲名》一卷。

《太常寺曲簿》十一卷。

歌曲名五卷。

《歷代樂名》一卷。

《唐郊祀樂章譜》二卷。張說、《王涇》

《歷代曲名》一卷。

《外國伎曲》三卷。

《樂府廣題》一卷。

「太常太樂曲部,并《譜》」一卷。

《樂章記》五卷。

右曲簿

《樂府聲調》六卷。鄭譯。

《樂府聲調》三卷。鄭譯。

《推七音》二卷。并尺法:

《聲律指歸》一卷。元慇:

《律呂五法圖》一卷。蕭吉。

《黃鐘律》一卷。

《明堂教習音律》一卷。

「無射商《九調譜》」一卷。蕭祐。

右聲調

《鐘磬志》二卷。《公孫崇》。

《鐘書》六卷。

《寶鐘釋文》一卷。任之奇。

《樂懸》一卷。

又「《樂懸圖》一卷。」

右鐘磬

《管絃記》十卷。凌秀。

《管絃記》十二卷。留進。

《琶琵譜》一卷。賀懷智。

《琶琵錄》一卷。段安節。

《當管七聲》二卷。魏僧撰。

《觱栗格》三卷。

《胡笳錄》一卷。《蔡文姬》。

《集胡笳辭》一卷。劉商。

「《小胡笳》十九拍」,一卷。《蔡翼纂》。

右管絃

《樂舞新書》二十六卷。吳仁杰:

《歌舞式》一卷。

《柘枝譜》一卷。

《舞鑑圖》三卷。

《採蓮舞譜》一卷。

右舞

漢、魏、吳、晉《鼓吹曲》四卷

《鼓吹樂章》一卷。

《羯鼓錄》一卷。「唐《南卓衙鼓吹格》」一卷。

右鼓吹

《琴操》三卷。《晉·孔衍》

《琴操鈔》二卷。

《琴譜》四卷。戴氏。

《琴曆頭簿》一卷。

《琴譜》二十一卷。《陳懷》。

《琴敘譜》九卷。趙邪利。按宋史作邦利邪字疑誤 《金風樂》一卷。唐·明皇

《琴書》三卷。趙惟暕:

《大唐正聲新徵琴譜》十卷。陳拙:

《廣陵止息譜》一卷。李良輔。

《廣陵止息譜》一卷。《呂渭》。

《東杓引譜》一卷。李約。

《琴雅略》一卷。齊嵩。

《琴調》四卷,《琴譜》四卷陳《康士》:

《離騷譜》一卷,《琴手勢譜》一卷。趙邪利。

《琴說》一卷。李勉。

《琴說》一卷。鄭文祐:

《三樂圖》一卷。榮啟期撰。

《琴箋》一卷。崔遵度。

《琴經》一卷。崔亮。

《琴訣》一卷。薛易簡:

《琴心》三卷。

徐門《琴譜》十卷。宋《徐于》。

《太古遺音》二卷。袁均哲:

《琴義》一卷。劉籍。

《阮譜》一卷。

《神奇祕譜》三卷。《臞仙》:

《琴阮啟蒙譜》一卷。《臞仙》:

《琴指圖》一卷。

《進琴式》一卷。

《廣陵祕譜》一卷。王世相:

《擘阮指灋》一卷, 《琴阮二弄譜》一卷。

《琴筌》十卷。宋:荀以《道》

《阮咸譜》一卷。蔡逸撰。

《琴調》十七卷。

《琴聲韻圖》一卷。

《琴德譜》一卷。

《沈氏琴書》一卷。

張淡正《琴譜》一卷。

《琴式圖》一卷。

《三樂譜》一卷。

《琴史》六卷。朱長文:

《琴書正聲》九卷。

阮咸「《調弄》二卷。」

阮咸《金羽調》一卷。

《降聖引譜》一卷。

《阮咸譜》二十卷。

《雅琴名錄》一卷。謝希逸。

碧落子《斷琴灋》一卷。石汝礪:

右琴

《漢志》以禮樂著之六藝,皆非孔氏之舊也。然今所傳 《三禮》為漢遺書,而樂六家者不可復睹矣。竇公《大司 樂章》既見於《周禮》,《河間獻王之樂記》亦錄於《小戴》,則 古樂已不復有書,而諸史相沿,至取樂府、教坊琵琶、 羯鼓之類以充樂部,而欲與聖經埒,可乎?雖然,今之 樂猶古之樂也。儒者睹禮樂崩壞,痛為惋惜,不知賈 人之鐸,諧黃鐘之律,庖丁之刀,中《桑林》之舞,牧童之 吹葉,閨婦之鳴砧,悉闇與音會,樂固未嘗亡也。宋李 照、胡瑗改鑄鐘磬,冀還之古。蜀人房庶蓋深非之,謂 「上古氣與聲樸,後世稍稍更易,而其意自存。金石鐘 磬也,易為方響;絲竹琴瑟也,易為箏笛;匏笙也,攢之 以斗;塤土也,變而為甌;擊鼓而為革,貫板而為木,于 用亦甚適已。泥者必指廟樂鎛鐘鎛磬為正,而概謂 胡部鹵簿為淫,是欲反盃盂於俎豆,更榻案為簟席, 亦何益哉?藉第令由今之器,寄古之聲,去其惉懘靡 曼,而一歸雅正,非識禮樂之情不能也。」語具《樂志》 中,今備錄其書,以俟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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