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第130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三十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一百三十卷目錄
牢獄部總論
大學衍義補〈制刑獄之具 順天時之令〉
晝簾緒論〈治獄篇〉
牢獄部藝文一
獄中上梁孝王書 漢鄒陽
烏巢大理寺獄戶賦 唐韓鎡
在獄詠螢火賦序 駱賓王
在獄詠蟬詩序 前人
鞫城等銘序 宋李沖元
難禪閣銘〈并序〉 黃庭堅
新昌獄記 雷孝友
正氣歌 文天祥
牢獄部藝文二〈詩〉
與胡師耽同繫胡州出被刑獄中
隋魯本
幽縶書情通簡知己 唐駱賓王
出縶寒夜有懷 前人
幽繫 沈佺期
又 前人
同獄者歎獄中無燕 前人
獄中貽姚張薛李鄭柳諸公 儲光羲
罪所上御史惟則 劉長卿
上崔相百憂章〈時在潯陽獄〉 李白
萬憤詞投魏郎中 前人
繫潯陽上崔相渙 前人
又 前人
罪所送苗員外上都 盧綸
獄中寄弟子由 宋蘇軾
又 前人
獄夜 明李夢陽
會稽獄中訪徐文長 朱邦憲
得亡友周記室在繫所詩次韻 高啟
赴獄旅中示客 茅元儀
風送榆錢入戶 楊繼盛
和商中丞獄中生瓜〈二首〉 前人
牢獄部紀事
牢獄部雜錄
牢獄部外編
祥刑典第一百三十卷
牢獄部總論
[编辑]大學衍義補
[编辑]《制刑獄之具》
[编辑]《周禮》:「大司寇以圜土聚教罷民,凡害人者,寘之圜土 而施職事焉,以明刑恥之。其能改者,反於中國,不齒 三年;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
鄭元曰:「圜土,獄城也。聚罷民其中困苦,以教之為善也。民不愍作勞,有似於罷害人,謂其邪惡已有過失麗於法者,以其不故犯法,寘之圜土,繫教之,庶其困悔而能改也。施職事,以所能役使之。明刑,書其罪惡於大方版,著於背。反於中國,謂舍之還於故鄉里也。《司圜職》曰:『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不齒』」 者,謂不得以年次列於平民。出,謂逃亡也。
臣按:鄭氏謂「圜土,獄城也」 ,牢獄之見於經典者始此,夫古之置獄所以聚罷憊之民而教之夜則禁之以困苦其心,晝則役之以困苦其身,使之因患以思往咎而生善念也,非若後世置獄恐人之逸而禁錮之比也。圜土而為大司寇所親掌,則亦今世刑部自置獄焉。
漢高后四年,絳侯周勃有罪,逮詣廷尉詔獄。
臣按:詔獄之名始於此,然其獄猶屬之廷尉,則典其獄者猶刑官也,其後乃有上林詔獄,則是置獄於苑囿中,若盧詔獄則是置獄於少府之屬,不復典於刑官矣。夫人君奉天討以誅有罪,乃承天意以安生人,非一己之私也,有罪者當與眾棄之,國人皆曰「可殺然後殺焉」 ,何至別為詔獄以繫罪人哉?後世因之,往往於法獄之外別為詔獄,加罪人以非法之刑,非天討之公矣,亦豈所謂「與眾棄之」 者哉?
《順天時之令》
[编辑]《禮記·月令》:「仲春之月,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 止獄訟。」
陳澔曰:「周曰圜土,殷曰羑里,夏曰鈞臺。」 囹圄,秦獄名也 。《方慤》曰:「囹圄不可去,故曰省,所以察之也。」
桎梏可去,故曰:「去,所以除之也。」 肆掠之行主乎吏,故曰:「毋,所以禁之也。」 獄訟之作自乎下,故曰:「止,所以息之也。」 凡此皆所以消陰事而已。
臣按:仲春之月乃陽氣發生之候,故於上言「安萌芽、養幼少、存諸孤」 ,是雖草木之微亦加安養之仁,孤幼之子咸致存養之惠,若夫人之不幸而入於囹圄,雖其自取之罪,然皆吾之赤子也。當此陽和之時而存惻怛之心,天地之德、父母之心也。
晝簾緒論
[编辑]《治獄篇》
[编辑]刑獄,重事也;犴狴,惡地也。人一入其中,大者死,小者 流,又小者亦杖,寧有白出之理?脫或差誤,胥吏奚恤 其咎?必屬之令,縱可逃陽罰,亦必損陰德,詎可不致 謹哉!一曰禁繫必審,二曰鞫視必親,三曰牆壁必完, 四曰飢寒必究,五曰疾病必察,六曰疑似必辨,七曰 出入必防。令每有私忿怒,輒置人於圄。兩爭追會未 圓,亦且押下佐廳亦時有遣至者,謂之「寄收。」長官多 事,漫不暇省,遂致因循淹延,不知一人坐獄,闔戶抱 憂,飽煖失時,疾病傳染,殆有甚可慮之事。而又有合 共處、不合共處者。蓋兩爭若使異牢,則有賂者可使 獄吏傳狀稿、通信息,而無賂者必被其害。孰若使之 共處,可以互相察視乎?健訟之徒樂入囹圄,因得以 唆教獄辭,變亂情節,孰若別處一牢,而使之不得與 餘囚相近乎?羸老之人,必察其有無疾病,或致沉重, 徒見費力;婦人女子,必察其有無娠孕,脫有墮墜,無 以自明,此所以禁繫之不可不審也。在法鞫勘必長 官親臨,今也令多憚煩,率令獄吏自行審問,但視成 款僉署便為一定,甚至有獄囚不得一見知縣之面 者。不知吏逼求賄賂,視多寡為曲直,非法拷打,何罪 不招?令合戒約推款,不得自行訊鞫。公事無小大,必 令躬自喚上,詰問再三,頑狡不伏,盡情,然後量施笞 榜。《周官》有五聽之法,亦以獄情難測,不可專事箠楚 也。在法,一更三點,長官親自定牢。今也聽政,無暇則 委佐「官,飲酒相妨則委典押,不知脫有逃逸,咎將誰 執?」泥吏輩受賂,則雖重囚亦與釋放安寢,無賂,則雖 散禁亦必加之縲紲,最不可不躬自檢察。昔熊子復 宰暨陽,日間不時趨獄點視,夜則置一鈴,其索直達 寢所,夜半掣鈴,獄卒應喏,否則必罰。由是並無不測 之慮,最為可法。此所以鞫視之不可不親也。今在在 州縣獄多有頹牆敗壁不甚完固者,固當亟加整葺, 然重囚姦態萬狀,尢宜深防。每有獄吏受重囚賂,放 其自便,日間因以飲水為名,將水潠壁,浸漬泥濕,夜 深則鑽壁踰牆,倏然而遁,吏卒睡熟無由知覺,洎覺 則追之已無及矣。此最利害。令當審量罪囚輕重,重 者勿使處近壁之匣,牆之「上必加以茨,壁之內必夾 以板。」每五日一次,躬自巡行相視,有不完處,隨加修 補。戒飭吏卒,「每夜不可止留一人直更,須要每更輪 流兩三人,明燭巡視諸牢。」次早令出廳,先詣獄點名, 然後僉押文字,日以為常。牆壁之當完者如此,獄囚 合給糧食,自當於經費支破。有因縣道匱乏而責諸 吏者,不知官給尚欲減剋,而可使吏供輸乎?寧節他 費,此不可節也。人當日給米二升,鹽菜錢十文。朝巳 晚申,立定程式。獄子聲喏報覆,令躬點視,然後傳入。 其有家自送飯者,當即傳與。仍點檢夾帶毒藥刀仗 銅鐵器皿文字之屬。春夏天氣蒸鬱,須與疏其窗櫺, 蠲其穢汙,使不至卑濕奧渫,致興疫癘。如稍向「寒,便 當糊飾戶牖,支給綿炭,使各得溫煖和適,可免疾患 飢寒之當究者如此。不幸獄囚有以疾病告者,將奈 何哉?」曰:「此不可不察也。有實病而吏不以告者,有未 嘗病而吏誣以告者。蓋吏視囚猶犬豕,不甚經意。初 有小病,不加審詰,必待困重方以聞官,甚至死而後 告者。」若有貲之囚吏,則令其詐「病,巧為敷說,以覬責 出,漸為脫免之地。此令所當深察,責在推司,日具有 無疾病申令,於點視之際,又自躬加審察。如以病告 者,且與召醫治療,日申增減。其甚困頓不可支者,然 後責令親屬保識前去。若必待病重方始聞官者,推 吏必寘於罰。不然,萬一死者接踵,憲司歲計人多,令 能免咎乎?又不幸獄情有疑似而難明者,將奈何乎?」 曰:「此不可不辨也。世固有畏懼監繫,覬欲早出,而妄 自誣伏者矣。又有吏務速了,強加拷訊,逼令招認者 矣。亦有長官自恃己見,妄行臆度,吏輩承順旨意,不 容不以為然者矣。不知監繫最不可泛及,拷訊最不 可妄加,而臆度之見最不可恃以為是也。史傳所載」, 耳目所知,以疑似受枉而死而流而伏辜者,何可勝 數?諺曰:「捉賊須捉贓,捉姦須捉雙。」此雖俚言,極為有 道。故凡罪囚供款,必須事事著實,方可憑信。不然,萬 一逼人於罪,使無辜者受枉罰,令得無憾於心乎?乃 若獄門出入之禁,其責專在當日推司監牢,嚴行拘 督,應當日而拋離不到者,有罰。吏卒「非係在獄而輒 入者有罰。」令自點察之外,許人告訐罪人。水火茶飯,
各須有人監臨,事畢即入元處,不得放令閑散,逐牢內門無故不得輒開。若家屬傳送茶飯,不得私令與囚相見,吏卒亦不得因而與之傳遞信息,漏泄獄情, 此皆所當深致其防者也。夫縣獄與州郡不同,州郡 專設一官,故防閑曲盡,縣令期會促迫,財賦煎熬,於 獄事每不暇詳謹。罪之小者縣得自行決遣,罪之大 者雖必申州,而州家亦惟視縣款為之憑據。則縣獄 豈不甚重,而令之任責豈容不曲盡其心哉?故愚於 此反覆諄複,不嫌於贅。
牢獄部藝文一
[编辑]《獄中上梁孝王書》漢·鄒陽
[编辑]鄒陽,齊人也。吳王不內其言,去之梁,從孝王游。陽為人有智略,忼慨不苟合,介於羊勝、公孫詭之間,勝等疾陽,惡之孝王,孝王怒,下陽吏,將殺之。陽客游以讒見禽,恐死而負累,乃從獄中上書。書奏孝王,孝王立出之,卒為上客。
臣聞「忠無不報,信不見疑」,臣常以為然,徒虛語耳。昔 荊軻慕燕丹之義,白虹貫日,太子畏之;衛先生為秦 畫長平之事,太白食昴,昭王疑之。夫精變天地,而信 不諭兩主,豈不哀哉!今臣盡忠竭誠,畢議願知,左右 不明,卒從吏訊,為世所疑。是使荊軻、衛先生復起,而 燕、秦不寤也。願大王孰察之。昔玉人獻寶,楚王刖之; 李斯竭忠,胡亥極刑。是以箕子佯狂,接輿避世,恐遭 此患也。願大王察玉人、李斯之意,而後楚王、胡亥之 聽,毋使臣為箕子、接輿所笑。臣聞比干剖心,子胥鴟 夷,臣始不信,乃今知之。願大王孰察,少加憐焉。《語》曰: 「有白頭如新,傾蓋如故。」何則?知與不知也。故樊於期 逃秦之燕,藉荊軻首以奉丹事;王奢「去齊之魏,臨城 自剄,以卻齊而存魏。」夫王奢、樊於期,非新於齊、秦而 故於燕、魏也,所以去二國死兩君者,行合於志,慕義 無窮也。是以蘇秦不信於天下,為燕尾生;白圭戰亡 六城,為魏取中山。何則?誠有以相知也。蘇秦相燕,人 惡之燕王,燕王按劍而怒,食以駃騠;白圭顯於中山, 人惡之於魏文侯,文侯賜以夜光之璧。何則?兩主二 臣,剖心析肝,相信豈移於浮辭哉?故女無美惡,入宮 見妒;士無賢不肖,入朝見嫉。昔司馬喜臏腳於宋,卒 相中山;范雎拉脅折齒於魏,卒為應侯。此二人者,皆 信必然之畫,捐朋黨之私,挾孤獨之交,故不能自免 於嫉妒之人也。是以申徒狄蹈雍之河,徐衍負石入 海,不「容於世,義不苟取比周於朝,以移主上之心。」故 百里奚乞食於道路,繆公委之以政;甯戚飯牛車下, 桓公任之以國。此二人者,豈素宦於朝,借譽於左右, 然後二主用之哉?感於心,合於行,堅如膠漆,昆弟不 能離,豈惑於眾口哉?故偏聽生姦,獨任成亂。昔魯聽 季孫之說逐孔子,宋任子冉之計囚墨翟。夫以孔、墨 之辯,不能自免於讒諛,而二國以危。何則?眾口鑠金, 積毀銷骨也。秦用戎人由余而霸中國,齊用越人子 臧而彊威宣,此二國豈係於俗,牽於世,繫奇偏之浮 辭哉?公聽並觀,垂明當世。故意合則胡、越為兄弟,由 余、子臧是矣;不合則骨肉為讎敵,朱象、管、蔡是矣。今 人主誠能用齊、秦之明,後宋魯之聽,則五霸不足侔, 而三王易為也。是以聖王覺寤捐子之之心,而不說 田常之賢;封比干之後,修孕婦之墓,故功業覆於天 下。何則?欲善亡厭也。夫晉文親其仇彊霸諸侯;齊桓 用其仇而一匡天下。何則?慈仁殷勤,誠加於心,不可 以虛辭借也。至夫秦用商鞅之法,東弱韓、魏,立彊天 下,卒車裂之;越用大夫種之謀,禽勁吳而霸中國,遂 誅其身。是以孫叔敖三去相而不悔,於陵子仲辭三 公,為人灌園。今人主誠能去驕傲之心,懷可報之意, 披心腹,見情素,墮肝膽,施德厚,終與之窮達;無愛於 士,則桀之犬可使。「堯、跖之客,可使刺由,何況因萬 乘之權,假聖王之資乎?」然則軻湛七族,《要離》燔妻子, 豈足為大王道哉!臣聞明月之珠,夜光之璧,以闇投 人於道,眾莫不按劍相眄者。何則?無因而至前也。蟠 木根柢,輪囷離奇,而為萬乘器者,以左右先為之容 也。故無因而至前,雖出隨珠和璧,秖怨結而不見德。 有人先游,則枯木朽「株樹功而不忘。」今夫天下布衣 窮居之士,身在貧羸,雖蒙堯、舜之術,挾伊、管之辯,懷 龍逢、比干之意,而素無根柢之容;雖竭精神,欲開忠 於當世之君,則人主必襲按劍相眄之跡矣。是使布 衣之士不得為枯木朽株之資也。是以聖王制世御 俗,獨化於陶鈞之上,而不牽乎卑亂之語,不奪乎眾 多之口。故秦皇帝任中庶子蒙之言以信荊軻,而匕 首竊發;周文王獵涇、渭,載呂尚歸,以王天下。秦信左 右而亡,周用烏集而王。何則?以其能越攣拘之語,馳 域外之議,獨觀乎昭曠之道也。今人主沈諂諛之辭, 牽帷廧之制,使不羈之士與牛驥同皁,此鮑焦所以 憤於世也。臣聞盛飾入朝者,不以私汙義;底厲名號 者,不以利傷行。故里名勝母,曾子不入;邑號朝歌,墨 子回車。今欲使天下寥廓之士,籠於威重之權,脅於 位勢之貴,回面汙行以事諂諛之人,而求親近於左右,則士有伏死堀穴巖藪之中耳,安有盡忠信而趨 闕下者哉?
《烏巢大理寺獄戶賦》〈以昔開元中刑措至此為韻〉
[编辑]唐韓鎡
皇帝恩霑庶類,道格元功,化覃於萬國之間,苛慝不 作;烏巢於圜扉之內,囹圄知空。「載飛載止,以雌以雄, 寂寂無猜於牖下,翩翩不去於林中,足驗時清,可知 刑措,廉恥必格,寬仁有裕。垣深不阻於歸飛,鑰動何 驚於反哺。蒼鷹莫擊,寧懷獄吏之憂;疏網無加,豈有 虞人之懼。」夫刀鋸勿用,狴牢洞開,顧叢棘而未下,拂 青槐而乍回。拾卵無聞於貪吏,焚巢自絕於燃灰。表 異而居,飲和而至,翻然用刑之處,闃是無人之地。中 臺柏老,顧恓息而難安;念室扃閑,每飛鳴而自遂。實 由吾君信孚禽鳥,澤及黎元,共履安平之路,咸知仁 育之恩。向日寧憂於闔戶,知風不憚於襲門。定國徒 美於詳明,何施善政?冶長不罹於縲絏。豈見銜冤自 然,罔遇殘傷,免於彈射。曾無滅趾之士,不有抱關之 客。既生既育,八九子以均安;不識不知,四三皇於往 昔。是知政惟惠愛,不尚威刑,止夏臺而自逸,陋楚幕 之不寧。永夜風凄,或徘徊於月樹;逾冬候暖,欣寂寞 於訟庭。彼三足徒稱夫盛事,素容虛美於祥經。懿夫 昭德塞違,柔遠能邇,大無用於兵革,細罔行於鞭箠, 每夕宿而來斯,寧夜啼而去。彼昔周稱訟息,漢號刑 清,曾何足而致此。
《在獄詠螢火賦序》駱賓王
[编辑]綈袍匪舊,白首如新。誰明公冶之非,孰辨臧倉之愬。 是用中宵而作,達旦不瞑。睹茲流螢之自明,哀此覆 盆之難照。況乘時而變,含氣而生。雖造化之不殊,亦 昆蟲之一物。應節不𠍴,信也;與物不競,仁也;避日不 明,義也;臨危不懼,勇也。事有沿情而動,興因物而多 懷。感而賦之,聊以自廣。
《在獄詠蟬詩序》前人
[编辑]余禁所禁垣西是法廳事也。有古槐數株焉。每至夕 照低陰,秋蟬疏引,發聲幽息,有切常聞吟喬樹之微 風,韻資天縱;飲高秋之墜露,清畏人知。僕失路艱虞, 遭時徽纆,不哀傷而自怨,未搖落而先衰。聞蟪蛄之 流聲,悟平反之已奏,見螳螂之抱影,怯危機之未安。 感而綴詩,貽諸知己,庶情沿物應,哀弱羽之飄零,道 寄人知。憫餘聲之寂寞,
《鞫城等銘序》宋·李沖元
[编辑]孔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又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蓋自大道既隱,純朴已散,雖堯舜之世,猶曰「罪疑唯輕。」 又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然則聽訟之際,聖人所以敬慎而哀矜者,蓋以民安非辟之習,冒金木之訊,上之人亦有罪焉。三代以還,教民無黨庠術序之法,養民無井「畝夫家之田,飢寒困苦,逼於垂死之地,而又於先王忠信孝弟未嘗聞知,一旦陷於有罪,而刑之無所不至,此志士仁人所以挾書永歎,思致主於三代之隆者」 ,其說有在是也。沖元不敏,承乏法曹,掾愧無皋陶種德之實,而憂不能致孔子使無訟之道,故因修治。囹圄。既成,乃為《鞫城》等銘,凡十一篇,置於座右以自勵云。
《鞫城銘》
[编辑]畫地不入刻木不對敢或為此底民於罪使死灰而 復然匪予心之所畏回也盜飯參乎殺人唯穀駑而 養虎未知焉得仁。
《門銘》
[编辑]仁,汝宅也,汝奚不居?禮,汝門也,汝安可踰?既出彼,則 入此,固將食汝以同魚。冠纓不足帶有餘,將曰「繄誰 之辜?」予忍為董子百仞之深淵,亦不靳于公駟馬之 高車。
《衣銘》
[编辑]嗚呼!教之不勤,俾爾殘義而賊仁。予不能與物為春, 徒俾爾不寒而溫。
《盂銘》
[编辑]曩也挈德而飽汝,今也數粒以食汝。「予為黍則勤,而 德則弗新。予一食而九覆俎,思平反以穀汝。」
《陰德堂銘》
[编辑]兔狡起於獵狡,民詐由乎吏詐。雖得情而不冤,顧何 功之可謝?唯全德之君子,功被物而不有。以予眇眇 之身,跂古人而敢後。與其為濡轍之魚,寧相忘於江 湖。〈按銘凡一十一僅錄五則餘入別部〉
《難禪閣銘》〈并序〉黃庭堅
[编辑]龍眠道人李元中為宜春決曹掾,盡心於犴獄,忠信慈惠於百度。訟者伏辜而即罪,如罪在己。治罪之器,人服而病焉,如傷在己。卹其飢寒痾癢,加以保惠教誨,使宥者渙然而悔,杖者自今而悔,流者在途而悔,死者方來而悔。孔子曰:「子產眾人之母也,而《書》言不盡,其行事未知,其能若是乎?」 獄事既飭,於是築閣以退,聽己無憾,而後安禪而乞名於
其友山谷道人。山谷曰:「菩薩久習勝玅禪定,於諸三昧心得自在,哀閔眾生,欲令成熟,捨第一禪樂而生欲界,是名菩薩難禪,可名曰《難禪閣》。」 龍眠曰:「若是則吾豈敢,敢不勉焉?請為我銘之。」 山谷曰:「勸己以不倦,勸同事以不倦,勸萬物以不倦,故曰難爾。夫禪又何難?」 銘曰:
正念現前,常樂我禪。於法不難,生死險地;於物無畏, 於法不易。能易能難,則無難易。俎豆鴆毒,使令虎兕, 「蛻乎其無功,淡乎其無味。至道之極,不出於聖人;萬 物之祖,不歸於天後百世而見堯舜。」忘義忘年,不動 不禪,坐無生禪。
《新昌獄記》雷孝友
[编辑]余與三山陳君元卿為同年生,又嘗同僚於延平,得 其人蓋詳矣。而君來新昌,人有問君之為人者,余應 之曰:「陳君,君子人也。學明行修,其於事雖微不忽,吾 邑庶其理乎?」君之始至邑,負郡錢數百萬,又他司督 逋賦,有名無入者,或倍前令時。凡今所謂為邑之難 者舉有之。君遇民以信,輯事以勤,裕財以廉,期年而 令行於民,用足於公,行事信於上官。前所謂難者,君 為之若易然。乃興學養士,延禮高年,將以德義陶染 其俗,凜凜嚮乎成矣。一日,視縣獄傾弛特甚,入者有 壓焉之懼。君曰:「是惟因循以至於此,吾又可以已乎?」 揆工飭財,期一新之。凡為室六,闔闢有宜,鞫繫有所, 儲廩湢浴,以至治獄之具,皆料理中律,始營度,以淳 熙十五年夏四月成於秋七月既望,於是凡邑之事 無不舉者。而邑人以余之言為然,故於其獄之成,屬 余為記。夫獄非政之所先,而亦不可廢也。矧其事至 重,寒暑燥濕,一失其所,足以病人,桁梏笞箠,顧雖未 施,有被其慘者矣。君用意於人之所不急,是非以狴 犴待人也。推君之心,將使人無罹乎此。不幸而入,則 罪當情得,而無意外之慮,可謂「豈弟君子」者矣。後之 人能以君之心為心,新昌之獄其空乎?
《正氣歌》〈并序〉文天祥
[编辑]「余囚北庭,坐一土室,室廣八尺,深可四尋,單扉低小,白間短窄,汙下而幽暗。當此暇日,諸氣萃然,雨潦四集,浮動床几,時則為水氣;塗泥半朝,蒸漚歷瀾,時則為土氣;乍晴暴陰,風道四塞,時則為日氣;簷陰薪爨,助長炎虐,時則為火氣;倉腐寄頓,陳陳逼人,時則為米氣;駢肩雜遝,腥臊汙垢,時則為人氣;或圊溷積臭」 暴屍,或腐鼠惡氣雜出,時則為穢氣。疊是數氣,當之者鮮不為厲。而予以孱弱,俯仰其間,於茲二年矣。審如是,殆有養致然爾,然亦安知所養何哉?《孟子》曰:「我善養吾浩然之氣。」 彼氣有七,吾氣有一,以一敵七,吾何患焉?況浩然者,乃天地之正氣也。作《正氣歌》一首。
「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下則為河嶽,上則為日星。 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蒼冥。皇路當清夷,含和吐明庭。 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 在秦張良椎,在漢蘇武。節為嚴將軍,頭為嵇侍中,血 為張雎陽齒。為顏常山舌。或為遼東帽,清操厲冰雪。 或為《出師表》,鬼神泣壯烈。或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 或為擊賊笏,逆豎頭破裂。是氣所旁薄,凜烈萬古存。 當其貫日月,生死安足論。地維賴以立,天柱賴以尊。 三綱實係命,道義為之根。嗟予《遘陽九》,隸也實不力。 楚囚纓其冠,傳車送窮北。鼎鑊甘如飴,求之不可得。 陰房闃鬼火,春院閟天黑。牛驥同一皁,雞棲鳳凰食。 一朝蒙霧露,分作溝中瘠。如此再寒暑,百沴自辟易。 嗟哉沮洳場,為我安樂國。豈有他繆巧,陰陽不能賊。 顧此耿耿在,仰視浮雲白。悠悠我心悲,蒼天曷有極。 哲人日已遠,典刑在夙昔。風簷展書讀,古道照顏色。
牢獄部藝文二〈詩〉
[编辑]《與胡師耽同繫胡州出被刑獄中》
[编辑]隋魯本
「《叔夜》絃初絕,韓安灰未然。」相悲不相見,幽縶與「幽泉。」
《幽縶書情通簡知己》唐·駱賓王
[编辑]昔歲逢楊意,觀光賁楚材。穴疑丹鳳起,場似白駒來。 一命淪驕餌,三緘慎禍胎。不言勞倚伏,忽此遘邅迴。 驄馬刑章峻,蒼鷹獄吏猜。絕縑非易辨,疑璧果難裁。 揆畫慚周道,端憂滯夏臺。生涯一滅裂,岐路幾徘徊。 青陸春芳動,黃沙旅思催。圓扉長寂寂,疏網尚恢恢。 「入穽先搖尾,迷津正曝腮。覆盆徒望日,蟄戶未經雷。」 霜歇蘭猶敗,風多木屢摧。地幽蠶室閉,門靜雀羅開。 自憫秦冤痛,誰憐楚奏哀。漢陽窮鳥客,梁甫臥龍才。 有氣還衝斗,無時會鑿坏。莫言韓長孺,長作不然灰。
《出縶寒夜有懷》前人
[编辑]獨坐懷明發,長謠苦未安。自應迷北叟,誰肯問南冠。 生死交情異,殷憂歲序闌。空餘朝夕鳥,相伴夜啼寒。
===臣子竭忠孝,君王惑讒欺。萋菲離骨肉,含惋興此辭。
又 前人
[编辑]無事今朝來下獄,誰期十月是橫河。君看鷹隼俱能 擊,為報《蜘蛛》收網羅。
《同獄者歎獄中無燕》前人
[编辑]何許乘春燕。多知辨夏臺。三時欲併盡。雙影未嘗來。 食蕊嫌叢棘。銜泥怯死灰。不知黃雀語。能雪冶長猜。
《獄中貽姚張薛李鄭柳諸公》儲光羲
[编辑]中夜囹圄深,初秋縲紲久。疏螢出暗草。朔風鳴衰柳, 河漢低在戶。《蛸垂向牖》鴈聲遠天末,涼氣生霽後。 哀哀害神理,惻惻傷慈母。妻子垂涕泣,家僮日奔走。 書辭苦人吏,饋食勞交友。寒服猶未成,繁霜漸將厚。 諸公深惠愛,朝夕在左右。束矢雖欲操,鉤金庶無負。 傷羅念搖翮,蜿足思驤首。眷言出深穽,永日常攜手。
《罪所上御史惟則》劉長卿
[编辑]誤因微祿滯南昌,幽繫圜扉晝夜長。黃鶴翅垂同燕 雀,青松心在任風霜。斗間誰與看冤氣,盆下無由見 「太陽。」賢達不能同感激,更於何處問「蒼蒼。」
《上崔相百憂章》〈時在潯陽獄〉李白
[编辑]「共工赫怒,天維中摧。鯤鯨噴蕩,揚濤起雷。魚龍陷人, 成此禍胎。火焚崑山」,玉石相「仰希霖雨,灑彼炎煨。 箭發石開,戈揮日迴。鄒衍慟哭,燕霜颯來。微誠不感, 猶縶夏臺。蒼鷹搏攫,丹棘崔巍。豪聖凋枯,王風傷哀。 斯文未喪,東嶽豈頹。穆逃楚難,鄒脫吳災。見機苦遲, 二公所咍。驥不驟進,麟何來哉?星離一門,草擲二孩。 萬憤結緝,憂從中摧。金瑟玉壺,盡為愁媒。舉酒太息, 泣血盈杯。台星再朗,天網重恢。」屈法申恩。棄瑕取材。 冶長非罪。尼父無猜。覆盆儻舉。應照寒灰。
《萬憤詞投魏郎中》前人
[编辑]海水渤潏,人罹鯨鯢。蓊胡沙而四塞,始滔天於燕齊。 何六龍之浩蕩,遷白日於秦西。九土星分,嗷「栖栖。 南冠君子,呼天而啼。戀高堂而掩泣,淚血地而成泥。 獄戶春而不草,獨幽怨而沈迷。兄九江兮弟三峽,悲 羽化之終暌。穆陵關北愁愛子,豫章天南隔老妻。一 門骨肉散百草,遇難不復相提攜。樹榛拔桂,囚鸞寵 雞。舜昔授禹,伯成耕犁。德自此衰,吾將安棲。好我者 恤我,不好我者何忍臨危而相擠。」子胥鴟夷,彭越醢 醯。自古豪烈,胡為此繄。「蒼蒼之天,高乎視低。如其聽 卑,脫我牢狴。儻辨美玉,君收白珪。」
《繫潯陽上崔相渙》前人
[编辑]邯鄲四十萬,同日陷長平。能迴造化筆,或冀一人生。
又 前人
[编辑]《毛遂不墮井》。曾參寧殺人。虛言誤公子。投杼感慈親。 白璧雙明月。方知一玉真。
《罪所送苗員外上都》盧綸
[编辑]謀身當議罪,寧遣友朋聞。禍近防難及,愁長思未分。 寂寥驚遠語,幽閉望歸雲。親戚如相見,唯應泣向君。
《獄中寄弟子由》宋·蘇軾
[编辑]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滿先償 債,十口無歸更累人。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獨 傷神。與君世世為兄弟,又結來生未了因。
又 前人
[编辑]柏臺霜氣夜凄凄,風動瑯璫月向低。夢遶雲山心似 鹿,魂飛湯火命如雞。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後牛衣愧 老妻。百歲神遊定何處,《桐鄉》知葬浙江西。
《獄夜》明·李夢陽
[编辑]簷景凄凄落,臺居黯黯幽。鼠緣爭果墜,螢過隔衣流。 幸竊餘光照,那蠲多穴愁。亦知廣川子,跼蹐為《春秋》。
《會稽獄中訪徐文長》朱邦憲
[编辑]廿載神交意氣同,相逢有淚洒陰風。箯輿擬作《五經》 笥,圜室今為一畝宮。獄吏未能書牘背,俠徒那得載 車中。天王何日封三府,不使沉冤射白虹。
《得亡友周記室在繫所詩次韻》高啟
[编辑]擬出罝羅再卜鄰,死生俄判兩吟身。百年豈料逢今 日,四海何由見此人。吳地有園花已盡,楚山無塚草 空春。一篇幽憤時時讀,風雨寒燈夜獨親。
《赴獄旅中示客》茅元儀
[编辑]暫脫南冠坐水湄,殘觥瀝盡與君知。時危祇恐英雄 老,世亂非憂富貴遲。已見生來同李廣,只須死後傍 《要離》。十年征戰兼羈繫,見慣休猜不慣悲。
《風送榆錢入戶》楊繼盛
[编辑]三月不知春色暮,重門深鎖貫城寒。東風錯認王侯 院,誤送飛錢落枕單。
《和商中丞獄中生瓜》前人
[编辑]天意昭殊節,犴庭產異瓜。可憐成落莫,徒自吐英華。 疏蔓牽瑤草,幽香雜瑞花。蒼生縣望切,何事思「煙霞。」
又
久獄半為家,真同故里瓜。行藏俱蔓幻,闃寂亦繁華。
天遺東陵種,雲封西域花。機心久已息,即此是煙霞牢獄部紀事
[编辑]《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晉人執衛侯,歸之於京師,寘諸 深室。甯武子職納橐饘焉。」
《晏子諫下篇》景公藉重而獄多,拘者滿圄,怨者滿朝。 晏子諫,公不聽。公謂晏子曰:「夫獄,國之重官也,願託 之夫子。」晏子對曰:「君將使嬰敕其功乎?則嬰有壹妄 能書,足以治之矣;君將使嬰敕其意乎?夫民無欲殘 其家室之生,以奉暴上之僻者,則君使吏比而焚之 而已矣。」
《能書錄》:秦獄吏程邈善大篆,得罪始皇,囚於雲陽獄。 增減大篆體,去其繁複,始皇善之,出為御史,因名其 書曰「隸書。」
《史記李斯傳》:二世以李斯屬郎中令趙高案治,李斯 拘執束縛,居囹圄中,仰天而歎曰:「嗟乎,悲夫!不道之 君,何可為計哉!」從獄中上書。書上,趙高使吏棄去不 奏,曰:「囚安得上書?」高使客詐為御史謁者訊斯,使人 榜之。後二世使人驗斯,斯以為如前,不敢更言,辭服, 腰斬咸陽市。
《陳留耆舊傳》:圉人魏尚,高帝時為太史,有罪,詔繫獄, 有萬餘頭雀集獄棘樹上,拊翼而鳴。尚占曰:「雀者,爵 命之祥,其鳴即復也,我當復官。」有頃,詔還故官。 《漢書。高祖本紀》:「九年十二月,行如雒陽。貫高等謀逆 發覺,逮捕高等,并捕趙王敖下獄。詔敢有隨王罪三 族郎中田叔、孟舒等十人,自髡鉗為王家奴,從王就 獄。王」實不知其謀。
《史記曹相國世家》:參為齊相。惠帝二年,蕭何卒。參聞 之,告舍人:「趣治行,吾將入相。」居無何,使者果召參。參 去,屬其後相曰:「『以齊獄市為寄,慎勿擾也』。後相曰:『治 無大於此者乎』?」參曰:「不然。夫獄市者,所以并容也。今 君擾之,姦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
《漢書文帝本紀》:四年「九月,絳侯周勃有罪,逮詣廷尉 詔獄。」
《周勃傳》:「勃免相就國,人有上書告勃欲反,下廷尉逮 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辭,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與 獄吏,獄吏乃書牘背示之曰:『以公主為證』。」公主者,孝 文帝女也。勃太子勝之尚之,故獄吏教引為證。初,勃 之益封,盡以予薄昭。及繫急,薄昭為言薄太后,太后 亦以為無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曰:「絳侯 綰皇帝璽,將兵於北軍,不以此時反。今居一小縣,顧 欲反耶?」文帝既見勃獄辭,乃謝曰:「吏方驗而出之。」於 是使使持節赦勃,復爵邑。勃既出,曰:「吾嘗將百萬軍, 安知獄吏之貴也?」
《景帝本紀》:後元年秋七月,條侯周亞夫下獄死。 《周亞夫傳》:「上居禁中,召亞夫賜食,獨置大胾,無切肉, 又不置箸。亞夫心不平,顧謂尚席取箸。上視而笑曰: 『此非不足君所乎』?亞夫免冠謝上,上曰:『起』。亞夫因趨 出,上目送之曰:『此鞅鞅,非少主臣也。居無何,亞夫子 為父買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事連污亞 夫,召』」詣廷尉。廷尉責問曰:「君侯欲反何?」亞夫曰:「『臣所 買乃葬器也,何謂反乎』?吏曰:『君縱不欲反地上,即欲 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因不食五日,歐血而死。 《鄒陽傳》:陽,齊人也。吳王不內其言,去之梁,從孝王遊。 陽為人有智略,忼慨不苟合,介於羊勝、公孫詭之間。 勝等疾陽,惡之孝王。孝王怒,下陽吏,將殺之。陽客遊 以讒見禽,恐死而負累,乃從獄中上書。書奏孝王,孝 王立出之,卒為上客。
《韓安國傳》:安國事梁孝王為中大夫,其後坐法抵罪, 蒙獄吏田甲辱安國,安國曰:「死灰獨不復然乎?」甲曰: 「然。」即溺之。居無幾,梁內史缺,漢使使者拜安國為梁 內史,起徒中為二千石。田甲亡,安國曰:「甲不就官,我 滅而宗。」甲肉袒謝,安國笑曰:「公等足與治乎?」卒善遇 之。
《武帝本紀》:建元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趙綰坐請毋 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獄,自殺。」
元光二年夏六月,「將軍王恢坐首謀不進,下獄死。」 元鼎二年十二月,丞相《青翟》下獄死。
《張湯傳》:「湯,杜陵人也。河東人李文與湯有隙,湯有所 愛史魯謁居,使人上飛變,告文姦事,事下湯,湯治,論 殺文。上問變事蹤跡安起,湯陽驚曰:『此殆文故人怨 之。謁居病,湯自往視,為謁居摩足。趙王求湯陰事,上 書告:湯大臣也,史謁居有病,湯至為摩足,疑與為大 姦。事下廷尉,謁居病死,事連其弟,弟告湯與謁居謀』」 兵變李文事下減宣窮竟其事,未奏。會人有盜發孝 文園瘞錢,丞相青翟朝與湯約,俱謝,至前,湯獨不謝。 上使御史案其事,湯欲致其文丞相見知,丞相患之。 三長史朱買臣、王朝、邊通合謀曰:「始湯約與君謝,已 而賣君。今欲劾君以宗廟事,此欲代君耳。」使吏捕案 湯左減宣亦奏謁居事,不服。上使趙禹責湯,禹讓曰: 「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狀,天子重 致君獄,欲令君自為計,何多以對為?」湯乃為書謝曰: 「湯無尺寸之功,起刀筆吏。陛下幸致位三公,無以塞責。然謀陷湯者,三長史也。」遂自殺。昆弟諸子欲厚葬 母,曰:「湯為天子大臣,被惡言而死,何厚葬為!」載以牛 車,有棺而無槨。上聞之,乃盡按誅三長史。丞相《青翟》 自殺。
《武帝本紀》:元鼎五年「九月,列侯坐獻黃金酎祭宗廟 不如法,奪爵者百六人。丞相趙周下獄死。」〈注〉服虔曰: 「因八月獻酎祭宗廟時,使諸侯各獻金來助祭也。」如 淳曰:「《漢儀注》,諸侯王歲以戶口酎黃金於漢廟,皇帝 臨受獻金,金少不如斤兩,色惡,王削縣侯,免國。」臣瓚 曰:「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而《表》云『趙周坐為丞 相,知列侯酎金輕,下獄自殺』。然則知其輕而不糾擿 之也。」
《征和》二年春正月,丞相《賀》下獄死。
《公孫賀傳》:賀子敬聲代賀為太僕,驕奢不奉法,擅用 北軍錢千九百萬,發覺下獄。時詔捕陽陵朱安世不 得,上求之急,賀自請逐捕安世,以贖敬聲罪。後果得 安世。安世者,京師大俠也,聞賀欲以贖子,笑曰:「丞相 禍及宗矣。」遂從獄中上書,告敬聲與陽石公主私通, 及使人巫祭祠詛上,且上甘泉,當馳道埋偶人祝詛, 「有惡言。」下有司案驗,賀父子死獄中。
《搜神記》:漢武帝東游,未出函谷關,有物當道,身長數 丈,其狀象牛,青眼而矅睛,四足,入土動而不徙,百官 驚駭,東方朔乃請以酒灌之,灌之數十斛而物消。帝 問其故,答曰:「此名為患,憂氣之所生也,此必是秦之 獄地,不然則罪人徒作之所聚,夫酒忘憂,故能消之 也。」帝曰:「吁!博物之士至於此乎。」
《述異記》:漢武帝幸甘泉,長平阪道中有蟲,赤如肝,頭 目口齒悉具,人莫知也。時東方朔曰:「此古秦獄地也, 積憂所致。」上使按圖,果秦獄地。朔曰:「夫積憂者,得酒 而解。」乃取蟲置酒中,立消。
《史記外戚世家》:「武帝譴責鉤弋夫人,夫人脫簪珥叩 頭。帝曰:『引持去』。」送掖庭獄。夫人還顧帝曰:「趣行,女不 得活。夫人死雲陽宮。」
《西京雜記》「孔子古文序世事,作傳百三十卷,五十萬 字。」談死,子遷以世官復為太史公,位在丞相下。天下 上計,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太史公序事如古春秋 法。司馬氏本《古周史》佚後也,作《景帝本紀》,極言其短 及武帝之過,帝怒而削去之。後坐舉李陵,陵降匈奴, 下遷蠶室,有怨言,下獄死。宣帝以其官為令,行太史 公文書事而已,不復用其子孫。
《漢書昭帝本紀》:「元鳳元年春,泗水戴王王前薨,以毋嗣, 國除。後宮有遺腹子煖,相內史不奏言。上聞而憐之, 立煖為泗水王,相內史皆下獄。」
《宣帝本紀》:帝,孝武帝曾孫也。生數月,遭巫蠱事,坐收 繫郡邸獄。丙吉為廷尉監,後武帝疾,往來長楊五柞 宮,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上遣使者分條中 都官獄,繫者輕重皆殺之。內謁者令郭穰夜至郡邸 獄,吉拒閉,使者不得入,曾孫賴吉得全。
《西京雜記》:宣帝被收繫郡邸獄,臂上猶帶史良娣合 采婉轉綵繩繫身毒國寶鏡一枚,大如八銖錢。舊傳 此鏡見妖魅,得佩之者為天神所福,故宣帝從危獲 濟。及即大位,每持此鏡,感咽移辰。常以琥珀笥盛之, 緘以戚里織成錦,一曰「斜文錦。」帝崩,不知所在。 《漢書·宣帝本紀》:「地節二年五月,光祿大夫、平丘侯王 遷有」罪,下獄死。
《夏侯勝傳》:勝為博士光祿大夫,會宣帝即位,欲褒先 帝,勝曰:「武帝亡德澤於民,不宜為立廟。」丞相義御史 大夫廣明劾奏勝非毀先帝,及丞相長史黃霸阿縱 勝,不舉劾,俱下獄。勝、霸既久繫,霸欲從勝受經,勝辭 以罪死。霸曰:「朝聞道,夕死可矣。」勝賢其言,遂授之,繫 再更冬,講論不怠。
《成帝本紀》:陽朔元年「冬,京兆尹王章有罪,下獄死。」 《尹賞傳》:「賞以三輔高第,選守長安令,修治長安獄,穿 地方深各數丈,致令辟為郭,以大石覆其口,名為虎 穴。捕得數百人,以次內虎穴中,覆以大石,數日壹發 視,皆相枕藉死,便輿出瘞寺門桓東。」
《王商傳》:「左將軍丹等請詔謁者,召商詣若盧詔獄。」〈注〉 《孟康》曰:「若盧,獄名,屬少府黃門北寺是也。」
《哀帝本紀》:「太初二年八月,賀良等反道惑眾,下有司, 皆伏辜。丞相博、御史大夫元、孔鄉侯晏有罪。博自殺, 元減死二等論,晏削戶四分之一。」
元壽元年三月,丞相嘉有罪,下獄死。
《後漢書光武本紀》:「建武八年夏四月,司隸校尉傅亢 下獄死。」
十五年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歐陽歙下獄死。 「十六年秋九月,河內尹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坐度 田不實,皆下獄死。」
二十年夏四月庚辰,大司徒戴涉下獄死。
二十二年秋七月,司隸校尉蘇鄴下獄死。
《杜篤傳》:「篤字季雅,居美陽,與美陽令遊,數從請託,不 諧,頗相恨。令怨,收篤送京師。會大司馬吳漢薨,光武詔諸儒誄之,篤於獄中為誄辭最高帝美之,賜帛免 刑。」
《許楊傳》:「楊字偉君,汝南平輿人也。汝南舊有鴻郤陂, 太守鄧晨欲修復其功,聞楊曉水脈,署楊為都水掾, 使典其事。楊因高下形勢,起塘四百餘里,百姓得其 便。初豪右大姓因緣陂役,競欲辜較在所,楊一無聽, 遂共譖楊,受取賕賂。晨遂收楊下獄,而械輒自解。獄 吏恐,遽白晨,晨驚曰:『果濫矣』。即夜出楊遣歸。時天陰」 晦,道中若有火光照之,時人異焉。
《百官志》:「孝武帝置中都獄官二十六所,世祖中興皆 省,惟廷尉及雒陽有詔獄。」
《明帝本紀》永平二年「冬十二月,護羌校尉竇林下獄 死。」
四年十二月「陵鄉侯《梁松》下獄死。」〈坐縣飛書誹謗〉 十一年秋七月,司隸校尉郭霸下獄死。
十二年「冬十月,司隸校尉王康下獄死。」
十三年三月河南尹薛昭下獄死。
十六年五月,淮陽王延謀反,發覺。癸丑,司徒邢穆、駙 馬都尉韓光坐事下獄死,所連及誅死者甚眾。 鍾離意傳意遷堂邑令。縣人防廣為父報讎,繫獄,其 母病死,廣哭泣不食。意憐傷之,乃聽廣歸家,使得殯 斂。丞掾皆爭,意曰:「罪自我歸,義不累下。」遂遣之。廣斂 母訖,果還入獄。意密以狀聞,廣竟得以減死論。 《陸續傳》:續「詣洛陽,詔獄就考,肌肉消爛,終無異辭。續 母遠至京師,覘候消息,獄事持急,無緣與續相聞。母 作饋食,付門卒以進之。續雖見考苦毒,而辭色慷慨, 未嘗易容,唯對食悲泣。使者問其故,續曰:『母來不得 相見,故泣耳』。使者大怒,以為獄門吏卒通傳意氣,召 將案之。續曰:『因食餉羹,識母所自調和,故知來』」耳,非 人告也。使者問何以知母所作乎?續曰:「母常截肉,未 嘗不方,斷蔥以寸為度,是以知之。」
《和帝本紀》:永元四年「六月丙辰,竇憲潛圖弒逆。庚申, 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璜,璜子侍中舉衛 尉鄧疊,疊弟步兵校尉磊,皆下獄死。使謁者僕射收 憲大將軍印綬,遣憲及弟篤、景就國,到皆自殺。 七年春正月,行車騎將軍鄧鴻,度遼將軍朱徽,中郎 將杜崇,皆下獄死。」〈注〉時南單于安國與崇不相平,乃 上書告崇,崇令斷其章,緣此驚叛,安國卒見殺。帝後 知之,皆徵下獄。
九年八月,遼東太守《祭參》下獄死。〈注〉《東觀記》曰:鮮卑 千餘騎攻肥如城,殺掠吏人。祭參坐沮敗下獄誅。 《安帝本紀》:永初四年:「秋七月己卯,騎都尉任仁下獄 死。」
六年十一月辛丑「護烏桓校尉吳祉下獄死。」
元初二年冬十月乙未,右扶風仲光、安定太守杜恢、 京兆虎牙都尉耿溥,與先零羌戰於丁奚城,光等大 敗,並沒。左馮翊司馬鈞下獄,自殺。〈注〉《東觀記》曰:安定 太守杜恢與鈞等並威擊羌。恢乘勝深入,為虜所害。 鈞擁兵不救,收鈞下獄也。
延光四年三月丁卯,帝崩,太后臨朝,策立章帝孫北 鄉侯懿。乙酉,即皇帝位。四月辛卯,大將軍耿寶、中常 侍樊豐、侍中謝惲、周廣,乳母野王君王聖坐相阿黨, 豐、惲、廣下獄死,寶自殺,聖徙鴈門。
《順帝本紀》:永和四年「正月庚辰,中常侍張逵、蘧政楊 定等有罪誅,連及弘農太守張鳳、安平相楊皓,下獄 死。」
六年正月丙子,安定太守郭璜下獄死。
《沖帝本紀》:建康元年「八月庚午,帝即位,太后臨朝。九 月己未,九江太守丘騰有罪,下獄死。十月己卯,零陵 太守劉康坐殺無辜,下獄死。」〈注〉《東觀記》曰:「騰知罪法 深大,懷挾姦巧,稽留道路,下獄死。」
《質帝本紀》:「沖帝永嘉元年二月,豫章太守虞續,坐贓 下獄死。十一月己丑,南陽太守韓昭坐贓下獄死。」 本初元年「正月壬子,廣陵太守王喜坐討賊逗遛下 獄死。」
《桓帝本紀》:建和元年「十一月戊午,前太尉李固、杜喬 皆下獄死。」
元嘉二年十二月,右北平太守和旻坐贓下獄死。 延熹二年八月丁丑,司徒韓縯、司空孫朗下獄。 三年閏正月,白馬令李雲坐直諫下獄死。
五年十一月,京兆虎牙都尉宗謙坐贓下獄死。 八年正月癸亥,皇后鄧氏廢。河南尹鄧萬世、虎賁中 郎將鄧會下獄死。
九年十二月,「司隸校尉李膺等二百餘人受誣為黨 人並坐下獄書名王府。」
《黨錮傳》:「牢修上書,誣告李膺等養太學遊士,交結諸 郡,更相驅馳,共為部黨,誹訕朝廷,疑亂風俗。於是天 子震怒,班下郡國,逮捕黨人,收執膺等,連及二百餘 人。或有逃遁不獲,皆懸金購募,使者四出,相望於道。 明年,尚書霍諝、城門校尉竇武並表為請,帝意稍解, 乃皆赦歸田里,禁錮終身,而黨人之名,猶書王府《范滂傳》:「滂字孟博,坐繫黃門北寺獄,獄吏謂曰:『凡坐 繫皆祭皋陶』。滂曰:『皋陶賢者,古之直臣,知滂無罪,將 理之於帝,如其有罪,祭之何益』?」眾人由此亦止。 《靈帝本紀》:建寧二年十月,中常侍侯覽諷有司奏前 司空虞放、太僕杜密、長樂少府李膺、司隸校尉朱瑀、 潁川太守巴肅、沛相荀翌、河內太守魏朗、山陽太守 翟超皆為鉤黨,下獄死者百餘人。
《黨錮傳》:「張儉鄉人朱並,承望中常侍侯覽意旨,上書 告儉與同鄉二十四人別相署號,共為部黨,圖危社 稷,刻石立墠,共為部黨,而儉為之魁。」靈帝詔刊章捕 儉等。大長秋曹節因此諷有司,奏捕前黨虞放、杜密、 李膺、朱瑀、巴肅、荀翌、魏朗、翟超、劉儒、范滂等百餘人, 皆死獄中。餘或先沒不及,或亡命獲免。自此諸為怨 隙者,因相陷害,睚眥之忿,濫入黨中。州郡承旨,未嘗 交關,亦罹禍毒。其死徙廢禁者六七百人。
《靈帝本紀》:建寧三年「九月,執金吾董寵下獄死。」 熹平二年「五月,沛相師遷坐誣罔國王,下獄死。 六年十二月庚辰,永安太僕王旻下獄死。」
光和元年冬十月,皇后宋氏廢,后父執金吾酆下獄 死。
二年夏四月辛巳,中常侍王甫及太尉段熲並下獄 死。秋七月,《使匈奴》中郎將《張修》有罪,下獄死。冬十月 甲申,司徒劉郃、永樂少府陳球、衛尉陽球、步兵校尉 劉納謀誅宦官,事泄,皆下獄死。
中平元年夏四月,侍中向栩、張鈞坐言「宦者」,下獄死。 秋七月,河南尹《徐灌》下獄死。〈注〉時鈞上《書》曰:「今斬常 侍,懸其首於南郊以謝天下,即兵自消也。」帝以章示 常侍,故下獄也。
中平二年冬十月,前司徒陳耽、諫議大夫劉陶,坐直 言下獄死。
三年冬十月,前太尉張延為宦人所譖,下獄死。 六年三月,下軍校尉鮑鴻下獄死。夏四月,皇子即位, 年十七。太后臨朝,改元《光熹》。封皇弟協為渤海王。上 軍校尉蹇碩下獄死。五月辛巳,驃騎將軍董重下獄 死。
《魏志孫禮傳》:「禮字德達,喪亂時與母相失,同郡馬台 求得禮母,禮推家財盡以與台,台後坐法當死,禮私 導令踰獄自首,既而曰:『臣無逃亡之義』。徑詣刺姦主 簿溫恢。恢嘉之,具白太祖,各減死一等。」
《孔融傳》注:《續漢書》曰:州郡捕張儉,儉與融兄褒有舊, 亡投褒。遇褒出時,融年十六,儉以其少,不告也。融知 儉長者,有窘迫色,謂曰:「吾獨不能為君主邪?」因留舍 藏之。後事泄,國相以下密就掩捕,儉得脫走,登時收 融及褒送獄。融曰:「保納藏舍者,融也,融當坐之。」褒曰: 「彼來求我,罪我之由,非弟之過,我當坐之。」郡縣疑不 能決,乃上《讞詔書》,令褒坐焉。
《童恢傳》:恢除不其令,一境清靜,牢獄連年無囚。 《晉書張華傳》:華博物洽聞,世無與比。初吳之未滅也, 斗牛之間常有紫氣,道術者皆以吳方強盛,惟華以 為不然。華聞豫章人雷煥妙達緯象,乃要煥宿,因登 樓仰觀,煥曰:「僕察之久矣,惟斗牛之間頗有異氣,是 寶劍之精上徹於天耳。」因問在何郡,煥曰:在豫章豐 城。華即補煥為豐城令。煥到縣,掘獄屋基得一石函, 中有雙劍,一曰「龍泉」,一曰「太阿。」其夕斗牛間氣不復 見焉。
《會稽典錄》「鄭弘守陽羨縣。民有弟用兄錢者,為嫂所 責,未還之。嫂詣弘,弘為叔還錢。兄聞之慚愧,自繫於 獄。遂遣婦齎錢還弘,弘不受也。」
《晉書成帝本紀》:明帝太寧三年「十一月癸巳,廣陵相 曹渾有罪,下獄死。」
《宋書文帝本紀》,「元嘉二十年七月甲子,前雍州刺史 劉真道、梁南秦二州刺史裴方明有罪,下獄死。」 《孝武帝本紀》,「大明二年八月丙戌,中書令王僧達有 罪,下獄死。」
六年三月丁未輔國將軍征虜長史廣陵太守沈懷 文有罪下獄死。
《前廢帝本紀》:景和元年「冬十月己卯,東陽太守王藻 下獄死。十一月壬辰,寧朔將軍何邁下獄死。」
《順帝本紀》:「昇明元年八月壬子,山陽太守于天寶、新 吳縣子秦立,有罪,下獄死。」
二年三月丙申,左軍將軍彭《文之》有罪,下獄死九月 癸酉,《武陵內史》張澹有罪,下獄死。
《南齊書戴僧靜傳》:「僧靜,會稽永興人也。祖飾,宋景平 中與富陽孫法先謀亂,伏法家口徙青州。僧靜少有 膽力,便弓馬,事刺史沈文秀,俱沒虜後,將家屬叛還 淮陰,太祖撫畜之,常在左右。僧靜於都載錦出,為歐 陽戍所得,繫兗州獄。太祖遣薛淵餉僧靜酒食,以刀 子置魚腹中。僧靜與獄吏飲酒,既醉,以刀刻械,手自」 折鎖,發屋而出。《歸太祖》,匿之齋內。
《五代新說》:「北齊李中散岳弟庶為臨漳令,以訟魏吏
不平。文宣帝怒,杖之三百,死臨漳獄中。中散痛之,終身不經臨漳。居弟喪,不許婢入室,而令妻伴弟妻袁氏。」
《隋書辛公義傳》:「公義,隴西狄道人也。遷牟州刺史,下 車先至獄中,囚露坐牢側,親自驗問,十餘日間,決斷 咸盡,方還大廳,受領新訟,皆不立文案,遣當直佐寮 二人,側坐訊問,事若不盡,應須禁者。公義即宿廳事, 終不還閤。人或諫之曰:『此事有程,使君何自苦也』?答 曰:『刺史無德,可以導人,尚令百姓係於囹圄,豈有禁 人在獄而心自安乎』?」罪人聞之,咸自款服。後有欲諍 訟者,其鄉閭父老遽相曉曰:「此蓋小事,何忍勤勞,使 君訟者多」兩讓而止。
《大唐新語》:唐方慶,武德中為察非掾,太宗深器重之, 引與六月同事。方慶辭曰:「臣母老,請歸養。」太宗不之 逼。貞觀中以為槁城令。孫襲秀,神龍初為監察御史。 時武三思誣桓敬等反,又稱襲秀與敬等有謀,至是 為侍御史冉祖雍所按,辭理竟不屈。或報祖雍云:「適 有南使至,云:桓敬已死。」襲秀聞之,泫然流涕。祖雍曰: 「桓彥範負國刑憲,今已死矣。祖雍按足下事,意未測, 聞其死,乃對雍流涕,何也?」襲秀曰:「桓彥範自負刑憲, 然與襲秀有舊,聞其死,豈不傷耶?」祖雍曰:「足下下獄, 聞諸弟俱縱酒而無憂色,何也?」襲秀曰:「襲秀何負於 國家,但於桓彥範有舊耳。公若盡殺諸弟,不知矣。如 獨殺襲秀,恐明公不得高枕而臥。」祖雍色動,握其手 曰:「請無慮,當活,公乃善為之辭。」得不坐。
《唐書太宗本紀》:「太宗有大志,而能屈節下士,結納豪 傑。與晉陽令劉文靜尤善。文靜坐李密事繫獄,太宗 夜就獄中見之,與圖大事。」
《太平御覽》:太宗行次虛石縣,指獄而謂皇太子曰:「此 何謂?」皇太子對曰:「此所謂圜獄,將繫罪人。」太宗因曰: 「文王作罰,刑茲無赦,而漢文帝志在輕刑,但以詳平 為佳,非謂有罪而釋也。濫繫無辜則政道缺;久濡有 罪則怒氣生。圜土之中,仰視青天,有同懸鏡,而鎖械 膚體,鬱結其中。夫循諸己者,可以知人,《傳》曰:『其恕乎』。」 由此言之,不可不慎。
《文獻通考》:武后時盛開告密之門,時有飛騎十餘人 飲於坊曲,一人言:「向知別無勳賞,不若奉廬陵。」一人 起出詣北門告之,座未散,皆捕得,繫羽林獄,言者斬。 餘以知而不告,皆絞。告者除五品官。
《舊唐書元宗本紀》:「開元十八年十二月戊子,豐州刺 史袁振坐妖言,下獄死。」
《代宗本紀》:「九月戊申,迴紇白晝殺人於市,吏捕之,拘 於萬年獄。其首領赤心持兵入縣,劫囚而出,斫傷獄 吏。」
《嘉話錄》:王縉之下獄也,問頭云:「身為宰相,夜醮何求?」 王答曰:「知則不知,死則合死。」
《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十八年十二月乙巳,貶大理 卿李正臣為衛尉少卿。正臣為御史彈劾下獄,不堪 其辱而死。」
《朝野僉載》:貞元中,黎景逸居空青山,有鵲巢其庭,每 以餘食食之,甚馴狎。後景逸出仕,被誣下獄。一日,有 鵲飛於獄樓上,下向景逸,喜噪久之,已而果赦下。 《唐書。陽城傳》:城為道州刺史,觀察府遣判官督賦,至 州,怪城不迎,以問吏,吏曰:「刺史以為有罪,自囚於獄。 判官驚馳入謁,城曰:『使君何罪,我奉命來候安否耳』。」 判官遽辭去。
《東觀奏記》:故事,京兆尹在私第,但奇日入府,偶日入 遞院。崔郢為京兆尹,囚徒逸獄而走。上始命造京兆 尹廨宅,京兆尹不得離府。上以崔罕、郢併敗官,面召 翰林學士韋澳授京兆尹,便令赴上。賜度支錢二萬 貫,令造府宅。澳公正方嚴,吏不敢欺,委長安縣尉李 信主其事。造成廨宇,極一時壯麗,尚有羨緡,卻進 《辛蜀記》:眉州刺史申貴,授維州司戶,責潞州,誅虐聚 斂,諭獄吏,令賊徒引富民為黨,以納其賂。常指獄門 曰:「此吾家錢穴。」被訴下獄,責於維州,至群浦賜死,民 家相賀。
《玉溪編事》:王蜀相周庠者,初在卭南幕中留司府事。 時臨卭縣送失火人黃崇嘏,纔下獄,便貢詩一章曰: 「偶離幽隱住臨卭,行止堅貞比澗松。何事政清如水 鏡,絆他野鶴向深籠。」周覽詩,遂召見,稱鄉貢進士。年 三十許,祗對詳敏,即命釋放。
《遼史穆宗本紀》:應曆十年「冬十月丙子,李胡子喜隱 謀反,辭連李胡,下獄死。十一月,海思獄中上書陳便 宜。」
《東軒筆錄》:許將坐太學獄,下御史臺禁勘,僅一月,日 洎伏罪,臺吏告曰:「內翰今晚當出矣。」許曰:「審如是,當 為白中丞,俾告本家取馬也。」至晚欲放,中丞蔡確曰: 「案中尚有一節未完,須再供答。」及對畢開門,已及二 更已後,而從人謂許未出,人馬卻還矣。許坐於臺門, 不能進退,適有邏卒過前,遂呼告之曰:「我臺中放出 官員也,病不能行,可煩為於市橋賃一馬。」邏卒怜之, 與呼一馬至,遂跨而行。是時,許初罷判開封府稅,居於甜水巷。馭者懼逼夜禁,急鞭馬躍,許失綏墜地,腰 膝盡傷。馭者扶之於鞍,又疾驅而去。至則宅門已閉, 許下馬坐於砌上,俾馭者叩門,久之無應者。馭者曰: 「願得主名以呼之。」許曰:「但云內翰已歸可也。」馭者方 知其為判官許內翰,且懼獲墜馬之罪,遽策而走。許 以墜傷,氣息不屬,不能起以叩門,又無力呼叫。是時 十月,京師已寒,地坐至曉,迨宅門開,始得入。
仁宗朝,兩制近臣得罪,雖有贓汗,亦止降為散官,無 下獄者,旋亦收敘。熙寧初,龍圖閣學士祖無擇始以 臺官下秀州獄。是時,鄭獬知杭州,上章救解,言甚切 直。爾後,許將、沈季長、劉奉世、舒亶相繼下臺獄,而天 下習熟見聞,莫有為救解之者。
《厚德錄》:蘇子美,慶曆中監進奏邸,承舊例以斥賣故 紙錢祠神,因以其餘饗賓客。言事者欲因子美以累 一二大臣,彈擊甚急。宦者操文符捕人送獄,皆一時 之名士。都下為之紛駭,左右無敢救解者。獨韓魏公 從容言於仁宗曰:「舜欽一醉飽之過,止可付有司治 之,何至如此。」帝悔見於色。魏公之仁厚愛賢,實可尚 已。
《畫墁錄》:「鳳翔婦與黃冠通姦,即妊不能決。在禁中四 年。至英廟登極,赦到宣竟而婦生子,髮被面,齒滿口。 余未之信,至岐下取案文閱之,不謬。」
《艾子後語》。艾子講道於嬴博之間,齊魯之士從之者 數十百人。一日講《文王》,羑里之囚偶赴宣王召,不及 竟其說。一士怏怏返舍,其妻問之曰:「子日聞夫子之 教,歸必欣然,今何不樂之甚?」士曰:「朝來聞夫子說,周 文王聖人也,今被其主殷紂囚於羑里,吾憐其無辜, 是以深生愁惱。」妻欲寬其憂,姑慰之曰:「今雖見囚,久 當放赦,豈必禁錮終身?」士嘆息曰:「不愁不放,只愁今 夜在牢內,難過活耳。」
《避暑錄話》:「蘇子瞻元豐間赴詔獄,與其長子邁俱行, 與之期送,食惟菜與肉,有不測,則徹二物而送以魚, 使伺外間以為候。邁謹守踰月,忽糧盡,出謀於陳留, 委其一親戚代送,而忘語其約。親戚偶得魚鮓送之, 不兼他物。子瞻大駭,知不免,將以祈哀於上而無以 自達,乃作二詩寄子由,祝獄吏致之。蓋意獄吏不敢」 隱,則必以聞,已而果然。神宗固無殺意,見詩益動心, 自是遂益欲從寬釋,凡為深文者皆拒之。
《談圃》孫莘老知福州時,民有欠市易錢,繫獄甚眾。有 富人出錢五百萬葺佛殿,請於莘老。莘老徐曰:「汝輩 所以施錢者,何也?」眾曰:「願得福耳。」莘老曰:「佛殿未甚 壞,佛又無露坐者,孰若以錢為獄囚償官逋,使數百 人釋枷鎖之苦,其得福豈不多乎?」富人不得已諾之。 即日輸錢,囹圄遂空。
《澹山雜識》:余有族叔景直供奉,取宗室女,屢殺婢使。 元符中,直為郵酒家官,余曾飯於其家,見婢子二人 出執酒器,口豁逾寸,耳垂及項,面目淋漓,腰背傴僂, 真地獄中囚徒也。駭汗不能食,亟出謂叔曰:「何致若 此?」直但太息不敢言。明年聞猝死,乃夫又移其長子 至,與其婿同載歸。其婿乃宗室子,是其親姪也。自高 郵攬載客貨,并客之二婢至姑熟,風雨夜投入汴河。 其事後聞,全家死獄中,嬸亦鎖之云。
《宋史高宗本紀》:建炎元年六月「乙丑,洪芻罷左諫議 大夫,下臺獄。」
三年七月丁亥,以范瓊跋扈無狀,收下大理獄,分其 兵隸神武五軍。
紹興元年十月丁卯,以李允文恣雎專殺,賜死大理 獄。
十一年十月戊寅,詔下岳飛、張憲大理獄。
《桯史》:「秦檜以紹興十五年四月丙子朔賜第望仙橋。 丁丑,賜銀絹萬匹兩,錢千萬,綵千縑。有詔就第賜燕, 假以教坊優伶,宰執咸與中席,優長誦致語。退有參 軍者,前褒檜功德,一伶以荷葉交椅從之,詼語雜至, 賓歡既洽,參軍方拱揖謝,將就椅,忽墜其幞頭,乃總 髮為髻,如行伍之巾。後有大巾,鐶為雙疊勝伶指而」 問曰:「此何鐶?」曰:「二勝。」鐶遽以扑擊其首曰:「爾但坐太 師交椅,請取銀絹例物,此鐶掉腦後可也。」一坐失色, 檜怒,明日下伶於獄,有死者。於是語禁始益繁。芮煜、 令伶等吻禍,蓋其末流焉。
《金史哀宗本紀》:天興二年正月,遣奉御朮甲、塔失不 后弟徒單四喜往汴京,奉迎兩宮。白撤還自蒲城,聚 兵於大橋,不敢入。壬戌,遣使召白撤至,數其罪,下之 獄,仍籍其家財以賜將士曰:「汝輩宜竭忠力,毋如斯 人誤國。」人予金一兩。七日,白撤及其子忽土鄰皆死 獄中。
《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三年七月乙卯,宋泰州守將 孫良臣與李庭芝帳下卒劉發、鄭俊開北門以降,執 李庭芝、姜才繫揚州獄。」
《王磐傳》:「磐字文炳,出為真定順德路宣慰使。郡有西 域大賈,稱貸取息,有不時償者,輒置獄於家,拘繫榜 掠。其人且恃勢千官府,直來坐廳事,指麾自若。磐大怒,叱左右捽下,箠之數十。時府治寓城上,即擠諸城 下幾死,郡人稱快。」
《霏雪錄》:洪武中,有胡僧善相,在一寺,見三僧與寺主 別,胡謂主者曰:「彼三僧何之?」主者曰:「禮浦陀。胡僧亟 令召回,否則皆有水厄。」主者令追之,不及,果俱溺死。 胡僧後見四明袁庭禮,欲授其術,乃令袁視日久之, 雜以黑白豆,令揀之,袁目不眩,遂以其術傳之。袁亦 多奇驗,嘗相戴九靈先生,日後當有一難,壬戌冬果 「死囹圄。」
《寓圃雜記》:「劉忠愍公球為侍講,奏宦官王振專權,振 命錦衣指揮馬順夜殺公於獄中,二子釪鉞,號哭求 屍,止得一臂。釪鉞痛公之死,終振之世,不出。歸葬後, 皆以進士為京官,同擢官閩浙二藩。母夫人尚無恙, 兩地奉迎,供養極厚,人爭羨之。此天之報忠也。」 《吳中往哲記》:「僉事陳公永錫,生有勁氣,永樂進士也, 選入」翰林,天筆親,授河南參議。坐與同寮交訟,配均 州。躬耕十載,弊居粗食,妻子共之。宣德更化,復由白 衣起為監察御史。上疏勸讀《大學衍義》,由是得罪,與 骨肉十六人同錄,下錦衣獄,凡五年。蘇有二義士,王 處常、季彥庸為斂錢饋食。英廟御極赦出,復以前官 巡按湖廣。坐劾遼王,更得罪當斬。會王事亦自發,乃 得以前奏不繆,免死。三歷顛危,弗移厥操。後為福建 僉事,
《古今治平略》:《明朝弭盜》,正統十四年八月,廣州盜黃 蕭養反。養,南海沖鶴堡人,以強盜事露,禁郡獄踰年, 所臥竹床生竹葉,同禁者謂曰:「此祥瑞也。」因教以不 軌,設謀越獄出,凡十九人。
《復辟錄》:石亨下獄死,法司請瘞其屍,上召李賢曰:「如 何?」賢對曰:「如此行之,未為盡善,法司宜執法論罪,欲 梟首示眾,朝廷不從,特全其首領,尢見恩義。」上曰:「然。」 即從之。
《寓圃雜記》:「陸昶、孟昭,心多惻隱,為刑官十三年,初入 獄,見重囚皆二木,仰臥於床,不能轉動,被鼠夜嚙,流 血涔涔,甚憫之,遂買數貓散置獄中,鼠患頓息,囚多 感泣,自此獄中畜貓矣。」
《明外史丁積傳》:「積字彥誠,寧都人。成化十四年進士, 授新會知縣。其政以風化為本,而主於愛利,不懾權 貴。中貴梁方者,新會人也。其弟長橫於鄉,既重責民 逋,復訴於積。積追券焚之,且收捕繫獄,由是權豪屏 跡。俗信巫鬼,為痛毀淫祠。嘗以辨冤忤上官,下之獄, 民號泣欲為營解,積書示之曰:『心苟無愧,禍福非所』」 圖。慎毋重吾之不德。久之事亦解,
《制府雜錄》:「曹雄長子謙,讀書善吟,作有機略,揣度世 事多曲中,又樂為義舉。陝西故李參政崙、孔主事琦 家貧,其妻子不能存活,雄上疏請卹其家,以勸廉官, 從之。蓋出謙意,具其筆也。高御史引先被逮詔獄,貧 無銖兩之資,謙助之路費,令人送至京,又資給其家, 類此者尚多。然英華太露,好惡太明,自恃其才智,頗」 輕世傲物,故人多忌之。雄通好劉瑾,初若避禍,然至 締兒女姻,則甚矣。謙慮不及此,不能力止之,卒以黨 惡被收。乃為怨家所忌,箠死獄中。
《海槎餘錄》:嘉靖初,符蚺蛇從姪符崇仁、符文龍爭立, 起兵讎殺,因而扇動諸黎,陰助作逆。余適拜官,蒞其 境,士民咸憂危蹙額,道其故。余答曰:「可徐撫之。」未幾, 崇仁、文龍弟男相繼率所部來見,勞遣之。余知二酋 已獲,繫獄,故發問曰:「『崇仁、文龍何不親至』?眾戚然曰: 『上司收獄正嚴』。余答曰:『小事行,將保回安生』。」眾欣然 感謝。郡士民聞之,駭然曰:「此輩寬假,即魚肉我民矣!」 余不答。既而閱獄,縱繫囚二百人;州人咸賞我寬大 之度。彼黎眾見之,盡闔首祝天曰:「我輩冤業當散矣。」 余隨查該峒糧俱無追納,示喻黎老,各出長計,轉請 海道明示。黎眾爭相告,乞辜保其主。余諭之曰:「事當 徐徐,此番先保,各從完糧,次保其主何如?」眾曰:「諾。」已 而得請,從黎俱縱回。前此土官每石糧徵銀八九錢, 余欲收其心,先申達上司,將該峒黎糧品撘見徵無 徵,均照京價二錢五分徵收,示各黎俱親身赴納。因 其來歸,人人撫諭,籍其名氏,編置十甲辦糧。除排年 外,每排另立知數、協辦、小甲各二名,又總置總甲、黎 老各二名,共有百餘人,則掌兵頭目各有所事,樂於 自專,不顧其主矣。日久寖向有司,余密察識其情,卻 將諸首惡五十餘名,解至省獄,二千里外,相繼牢死, 大患潛消。
《明外史吳履傳》:「履字德基,蘭谿人。為吏不求威名,以 愛利為本。尢重獄事有訟,召而面直之,釋其怒乃已, 不忍置之於獄,獄屢空
牢獄部雜錄
[编辑]《管子五輔》篇:「善為政者,倉廩實而囹圄空;不能為政 者,倉廩虛而囹圄實。」
《春秋繁露五行變救篇》:「水有變:冬濕多霧,春夏雨雹, 此法令緩,刑罰不行,救之者憂囹圄,案姦宄,誅有罪, 萸五日。」
《三輔黃圖》:「長安有九市,二十四獄。」
《漢舊儀》:「未央廄獄,主理六廄三署,郎屬,屬太僕、光祿 勳、司空詔獄,治列侯、二千石,屬宗正。」
《詩含神霧》:「杓為天獄,主天殺也。」
《春秋元命苞》:「為獄圓者,象斗運還合。」宋均注曰:「作獄 圓者,象斗運。」
《申鑒》:「獄犴若居有罪者觸之,貞良入焉,不受其罰。」 《續博物志》:「牖里在湯陰縣,《廣雅》稱獄犴也,夏曰夏臺, 商曰羑里,周曰囹圄,皆圓土也。」
《可談》:東坡倅杭州,不勝杯酌,部使者知公頗有才望, 朝夕聚首,疲於應接,乃號杭倅為「酒食地獄。」其後袁 轂倅杭,適郡將不協,諸司緣此亦相疏,袁語所親曰: 「酒食地獄,正值獄空。」傳以為笑。
《東皋雜錄》:東坡,元豐間繫御史獄,謫黃州。元祐初,起 知登州。未幾,以禮部員外郎召,道中遇當時獄官,甚 有愧色。東坡戲之曰:「有蛇螫殺人,為冥官所追,議法 當死。」蛇前訴曰:「誠有罪,然亦有功,可以自贖。」冥官曰: 「何功也?」蛇曰:「某有黃,可治病,所活已數人矣。吏收驗 可不誣。」遂免。良久索一牛至,獄吏曰:「此牛觸殺人,亦 當死。」牛曰:「我亦有黃,可治病,亦數人矣。」良久亦得免。 久之,獄吏引一人至,曰:「此人生常殺人,幸免死,今當 還命。」其人倉黃,妄言亦有黃。冥官大怒,詰之曰:「蛇黃、 牛黃,皆入藥,天下所共知。汝為人,何黃之有?」左右交 訊,其人窘甚,曰:「某別無黃,但有些慚惶。」
《泊宅編》:今州縣獄皆立皋陶廟,以時祠之,蓋自漢已 然。范滂繫獄,吏俾祭皋陶,曰:「皋陶賢者,知滂無罪,將 理之於帝。如其無知,祭之何益?」皋陶大理,善用刑,故 後享之。今西北屠者皆祭樊噲,又可笑也。
《捫虱新話》:傅奕與蕭瑀論佛,瑀曰:「地獄正為是人設 耳。」張唐卿著《唐史發潛》,遂曰:「蒼天之上,何人見其有 堂?黃泉之下,何人見其有獄?」然予觀《國史補》,李肇云: 「天堂無則已,有則賢人生;地獄無則已,有則小人入。」 如此,則又何必較其有無哉?
段太尉倒用司農印,以追賊將韓旻,足得符印,遂還。 此太尉一時權以濟事也。然予在鎮江,嘗見林倅云: 「今在州縣獄中,或走去罪人,但倒用印,印所追捕文 書,賊可必得。」不知古人還用此法,或偶合耶?
《螢雪叢說》:「人言天堂高而在上,地獄幽而在下,疑其 勢之相遼絕也。」據某所見,大有不同。蓋與人說好事, 一切依本分,眼前便是天堂,不必更求之於天上;欺 算人物色,教唆人歹事,眼前便是地獄,不必更求之 於地下。為善即天堂,為惡即地獄,天堂地獄不在乎 他,而在乎一念之間,不可有毫髮差。
《清暑筆談》:寺剎中地獄變相,具刀林沸鑊,極陰慘之 狀,使觀者悔惡遠罪,然必在當人起念處懺除。而愚 惑者謂生前一切罪業,沒則可假僧梵懺除。是使為 惡者得造業於生前,祈免於身後,藉以為釋罪之因, 而恃以無恐。昔方蛟峰有云:「『或問:鑊湯地獄中,何以 無和尚』?曰:『若使閻羅有罪,亦要和尚懺除』。」
《大明律慎刑說》:監禁囚犯,奉有決單,自當明正典刑。 是以未決之先,貧者有囚糧,病者有醫藥。夏則洒掃 以防瘟,冬常溫燠以禦寒,聖王豈不知其人之當誅 哉?以為既有臨時之死,且延一日之生,故曲加體悉 如此耳。近日有司疏於治獄,有獄卒要索不遂,陵虐 致死者;有讎家買求獄卒設計致死者;有夥盜通同 獄卒,致死首犯以滅口者。有獄霸放債逞兇,滿監盡 其驅使,專利坑貧,因而致死者。有無錢通賄,斷其供 給,有病不報,待其垂死而遞病呈,或死後而補病呈 者。倘係情真罪當之囚,瘐死猶可,中間有抱冤待辯 之人,株連未結之罪,一概死於獄中,所傷天理不細。 以後獄囚有病,先取囚親告治結狀,調治不痊後,取 屍親告領結狀,一併粘連,申詳上司,方准開除。無親 人者,以里長甲首鄰佑代之。其強盜失迷鄉貫,原無 親族里長者,取刑房吏告《治病呈》及醫生病案粘申。 如無,以陵虐罪囚論。
有司錢糧,原不寬綽。若囚糧一概全給,豈能人人均 霑,年年常繼?今擬分為三等,除罪大惡極、死有餘辜 者,不准給;家不甚貧、有人供給者,不准給外,有情稍 輕而家極貧或無家供應者,給與全糧;情稍輕而家 次貧、日用不足者,給與半糧。至於新獲賊盜,真假未 分,果無供給,亦當有處。若監故未成之囚,甚於奉單 之罪。倘被告發,定擬「故勘」
一朝之忿,斃人於頃刻,百年之悔,無由而改圖。此等 死囚,情尢可憫,有一入獄而父母妻子不復得見者, 有送飯到而不知誰接誰食者。昔人有念囚無嗣,不禁妻之出入,而令其有子者。此雖不可為常,至於應 聽家人入視而不聽,律有明條。今三法司重囚,每月 令家屬一對面,任從談敘家常待其辭畢,方許收監。 「婦人臨決將產,滿月而後行刑。」聖王仁及囹圄蓋如 此。有司若懷泣罪之心,行哀矜之政,使法不疏縱而 情不鬱抑,豈患無術哉?第恐念不及此耳。 「有司習於故套,拘攝人犯,動送監倉。不知一人在禁, 一家憂忙,或有老親而無妻室者,或有少婦而無子 姪者,或家貧路遠不能供給者,或家有病人,或身自 抱病者,或冬寒而身無綿衣者,或空手枵腹無錢打 點牢獄者,即使其人當死,亦應曲體其心。況於輕小 事情,豈宜泛繫之獄?為民父母,亟宜念茲。各該府州 衛縣衙門,除死罪及充軍擺站人犯,及入官還官贓 物,俱應收禁追比外,其有力徒罪及杖一百以下贖 決等犯,止令干證保領,聽其寧」家輳辦,限期完納。雖 係院司各道紙贖,俱不許倉拘正犯及濫將家屬監 追,違者列之下考,致有獄死者,以酷刑參究罷斥。 監倉二簿,只宜掌印官一本,其佐貳首領官應送監 倉犯人,俱要稟曰「堂上同簿附名。」掌印官每遇票日, 便將二簿查閱一遍,某人某日監倉,有無得所,應否 釋放。何以處分?往見一縣令,懶於問辭,輕於聽信,拘 到人犯,皂快稟收倉監,佐貳首領各有監倉簿籍,要 送監倉即送監倉,甚者監倉皆滿而送冷鋪者。有燈 節醉爭,至除日猶繫獄者。緣二簿經年不一過目,吏 卒因循,不肯稟白,甚者催比錢糧,花戶坐倉以數百, 不知令何人輳辦也。吁,可恨哉!賢有司試一思之, 婦人非犯死罪,切無繫獄;非犯姦情及不孝應出,為 舅姑夫男所訟,切勿拘喚。蓋男女有別,廉恥為重。皂 快一拘,婦人無窮之利;婦人一入,公門無限之辱。掏 摸戲狎,無所不至,有因之而喪名節者。居官誰無婦 女,豈應獨忽民情?至於死罪婦人,往往為獄中吏卒 所占,此最難防,須時時密察而重懲之。
七十以上老人,十五以下小兒,及身有疾病,家有新 喪者,不係勘合及重犯,不宜輒送監倉。
監中牆屋破壞,有司即申呈合干上司,估計修理。仍 須蓋病房一處。凡遇一囚瘟疾,即送病房調理,毋令 傳染。
司獄官、刑房吏、禁子等役,不稟白掌印官,而擅打監 倉人,犯者,拏問重治。
反獄越獄,惟強盜為然,而夜防尢要。近日有司常不 下監,牢頭禁卒日久情熟,安常心怠。夜間兇犯,既不 入柙床,又不上鎖鐐,彼賊無一年生理,心懷百計脫 逃。虎兕出柙,非掌印官之過與。若使手足不得利便, 精力不得壯強,出不測而夜查監牢,遇一疏而重懲 典。守時刻兢兢,豈有反獄越獄之變哉?
牢獄部外編
[编辑]東無疑。《齊諧》:吳當陽縣董昭之乘船過錢塘江,江中 見一蟻,著一短蘆,惶遽垂死,使以繩繫蘆著船,船至 岸,蟻得出。中夜夢一人烏衣來謝云:「僕是蟻中王,君 有急難,當見先語。」歷十餘年。時江左所劫盜橫錄昭 之為劫主,繫餘姚獄。昭之自惟蟻王夢,緩急當告,今 何處告之?獄囚言:但取兩三蟻著掌中祝之。昭之如 其言。暮果夢昔烏衣人云:「可急去入餘杭山,天下既 亂,赦令不久也。」於是便覺,蟻攻嚙械已盡,因得出獄, 過江投餘杭山,遇赦遂得免。
《元怪錄》:廬陵太守龐企自云其乃祖非罪繫獄,牆上 有螻蛄行其左右,謂曰:「『爾有神,能活我死否』?因投食 與之,螻蛄食盡去。有頃復出行,形體稍大,乃復與食, 如此數月間,其大如豚。及將刑之夜,螻蛄掘壁為大 穴,乃破械從之出,亡後遇赦免。」故龐氏世祀螻蛄。 《大唐奇事》:「廉廣者,魯人也,因採藥於太山,遇風雨,止 於」大樹下。及夜半雨晴,信步而行,俄逢一人,有若隱 士,問廣曰:「君何深夜在此林下」共坐語移時,忽謂廣 曰:「我能畫,可奉君法。」廣唯唯,乃曰:「我與君一筆,但密 藏焉,即隨意而畫,當通靈。」因懷中取一五色筆以授 之,廣拜謝訖,此人忽不見。爾後頗有驗,但祕其事,不 敢輕畫。後因至中都。縣李令者性好畫,又知其事。命 廣至,飲酒,從容問之,廣祕而不言。李苦求之,廣不得 已,乃於壁上畫鬼兵百餘,狀若赴敵。其尉趙知之,亦 堅命之。廣又於趙廨中壁上畫鬼兵百餘,狀若擬戰。 其夕兩處所畫之鬼兵俱出戰。李及趙既見此異,不 敢留,遂皆毀所畫鬼兵。廣亦懼而逃往下邳。下邳令 知其事,又切請廣畫,廣因告曰:「余偶夜遇一神靈,傳 得畫法,每不敢下筆,其如往往為妖,幸恕之。」其宰不 聽,謂廣曰:「畫鬼兵即戰,畫物必不戰也。」因命畫一龍, 廣勉而畫之。筆纔絕,雲蒸霧起,飄風倏至,畫龍忽乘 雲而上,致滂沲之雨,連日不止。令憂漂壞邑居,復疑 廣有妖術,乃收廣下獄窮詰之。廣稱無妖術,以雨猶 未止。令怒甚,廣於獄內號泣,追告山神。其夜夢神人 言曰:「君當畫一大鳥,叱而乘之,飛即免矣。」廣及曙,乃 密畫一大鳥,試叱之。果展翅,廣乘之飛遠而去,直至泰山而下。尋復見神,謂廣曰:「君言泄於人間,固有難 厄也。本與君一小筆,欲為君致福,君反自致禍,君當 見還。」廣乃懷中探筆還之,神尋不見。廣因不復能畫。 《下邳畫龍》,竟為泥壁。
《茶經廣陵耆老傳》:「晉元帝時,有老姥每旦獨提一器 茗往市鬻之,市人競買,自旦至夕,其器不減。所得錢 散路傍孤貧乞人,人或異之。州法曹縶之獄中。至夜, 老姥執所鬻茗器,從獄牖中飛出。」
《報應記》:慕容文策,隋人,常持金剛經,不喫酒肉,大業 七年暴卒,三日復活。策初見二鬼把文牒追至一城 門,顧極巖峻,入行四五里,見有宮殿羽衛主當殿坐, 僧道四夷不可勝數。使者入見,文策最在後,一一問 在生作善作惡,東西令立,乃唱策名,問曰:「作何善,對 曰:『小來持金剛經』。」王聞,合掌歎曰:「功德甚大,且放還。」 忽見二僧執火引,策即捉袈裟角問之。僧云:「緣公持 經,故來相衛,可隨燭行。」遂出城門,僧曰:「汝知地獄處 否?」指一大城門曰:「此是也。策不忍看,求速去。」二僧即 領至道有一橫垣塞路,僧以錫扣之,即開云:「可從此 去。」遂活。
唐宋義倫,麟德中為虢王府典籤,暴卒三日方蘇,云 被追見王,王曰:「君曾殺狗兔鴿,今被論君算合盡然。 適見君師主云:君持《金剛經》,不惟滅罪,更合延年。我 今放君,君能不喫酒肉,持念尊經否」義倫拜謝曰:「能。」 又見殿內床上有一僧,年可五六十,披衲,義倫即拜 禮僧曰:「吾是汝師,故相救,可依王語。」義倫曰:「諾。」王令 隨使者往看地獄。初入一處,見大鑊行列,其下燃火, 鑊中煮人,痛苦之聲,莫不酸惻。更入一處,鐵床甚闊, 人臥其上,燒炙焦黑,形容不辨。西顧有三人,枯黑佇 立,頗似婦人。向義倫叩頭云:「不得食喫,已數百年。」倫 答曰:「我亦自無,何可與汝更入一獄?」向使者云:「時熱, 恐家人見斂。」遂去。西南行數十步,後呼云:「無文書,恐 門司不放出。」遂得朱書三行字,並不識。門司果問看 了,放出乃蘇。
《吉凶影響錄》:治平中,黃靖國死,見冥中數獄吏指一 所曰:「此唐武后獄。」后惡至大方,以大甕貯黃蝎螫之 也。酷吏奸臣皆有獄也。
《艾子雜說》:齊宣王時,人有死而生,能言陰府間事,乃 云:方在陰府時,見閻羅王詰責一貴人曰:「汝何得罪 之多也?」因問曰:「何人也?」曰:「魯正卿季氏也。」其貴人再 三不服,曰:「無罪。」閻王曰:「某年齊人侵境,汝只遣萬人 往應之,皆曰:『多寡不敵必無功。豈徒無功,必枉害人 之命』。汝愎而不從,是以齊兵眾萬人皆死。又某年某 月饑,汝蔽君之聰明而不言,遂不發廩,因此死數萬 人。又汝為人相,職在燮理陰陽。汝為政乖戾,多致水 旱,歲歲民被其害,此皆汝之罪也。」其貴人叩頭乃服。 王曰:「可付阿鼻獄。」乃有牛頭人數輩執之而去。艾子 聞之,太息不已。門人問曰:「先生與季氏有舊耶?何歎 也?」艾子曰:「我非歎季氏也,蓋歎閻羅」王也。門人曰:「何 謂也。」曰:「似此安得獄空耶?」
《仇池筆記》:戊寅十一月,余於儋耳聞城西民李氏處 子病卒,兩日復生。余與進士何旻同往見其父,問死 生狀,云:初昏,若有人引去,至官府幕下,有言:「此誤追。 庭下一吏云:『可且寄禁』。又一吏云:『此無罪,當放還。見 獄在地窟中,隧而出入,繫者皆儋人,僧居十六七。有 一嫗身皆黃,毛如驢馬,械而坐。處子識之,蓋儋僧之』」 室也。曰:「吾坐用檀越錢物,已三易毛矣。」又一僧亦處 子,鄰里死已二年矣,其家方大祥,有人持盤餐及錢 數千,云付某僧,僧得錢分數百遺門者,乃持飯入門 去,諸繫者皆爭取其飯,僧所食無幾。又一僧至,見者 擎跪作禮,僧曰:「此女可差人速送還。」送者以手擘牆 壁使過。見一河有舟,使登之,送者以手推舟,舟躍,處 子驚而寤。是僧豈所謂地藏菩薩耶?書此為世戒。 《家世舊》聞蔡京自少好方士之術,其在錢塘,嘗遇異 人,以故所至輒延道人輩。崇寧初作相,即為徽廟言 泰州徐神翁能知未來事。元祐中,蘇軾知揚州,遣人 往求字,神翁大書曰:「泄慢墮地獄,禍及七祖。」神翁雖 方外士,而能疾元祐人,「所宜褒顯,其可笑如此。」然上 頗喜之。群閹又言:「元符中,哲宗嘗遣人密問聖嗣神 翁,曰『吉人君子』。」吉人者,上名也。於是召至都下。上用 太宗見陳摶故事,御絛褐,即便殿,以賓禮接之。又有 劉混康者,茅山道士,其師祖朱自英以傳籙著名,章 獻明肅太后臨朝時,嘗召至京師,從受法籙,故混康 亦得召。混康頗有識,善劾鬼神,然未嘗行,每曰:「安能 敲枷擊鎖,作老獄吏邪?」二人者既至,皆物故。上疑其 變化仙去,益求其類。
《道山清話》:「趙先生能使人夢寐中隨其往,以觀地獄。 寶靈長老不信,欲往觀之。先生與之對趺坐,命長老 合眼正念。人視之,二人皆已熟睡,鼻息如雷,俄頃而 覺,長老者流汗被體,視先生合掌作戰悸之狀。人問 之,皆不答,但亟遣人往州橋問銀鋪李員外如何,既
而人回曰:『今早殂矣』。明日長老遂退院而去《異聞記》四:明定海縣留氏婦,病熱三日始甦,夢吏攝入冥府,見獄掾曰:「『爾姓是甚』?留氏婦曰:『陳留之留』。掾 顧曰:『幾錯乃事』。遂遣使回送,過一冥司,土木盛興,婦 扣使者歎曰:『近來世道薄惡,嗜欲無度,冥司新淫獄, 專以鍛鍊罪人耳。汝歸遞相警告,切須省節,且毋通 姦為事,自取其孽,可免災傷』。」婦人既寤,遍以告人。 《鐵圍山叢談》:河中有姚氏,十三世不析居矣,遭逢累 代旌表,號義門姚家也。一旦大小死欲盡,獨兄弟在, 方居憂而弟婦又卒,弟獨與小兒同室處焉。度百許 日,其家人忽聞弟室中夜若與婦人語笑者,兄弗信 也,因自往聽之審。一日,勵其弟曰:「『吾家雖驟衰,且世 號義門,吾弟縱喪偶,寧不少待』。方衰絰未除,而召外 婦人入舍中耶?懼辱吾門,將奈何?」弟因泣涕而言:「不 然也,夜所與言者,乃亡婦爾。」兄瞠諤詢其故,則曰:「婦 喪踰月,即夜扣門曰:『我念兒無乳,至此』。」因開門納之, 果亡婦。遂徑登榻,接取兒乳之。弟甚懼,自是數來,相 與語言,大抵不異平時,懼其怪,而不敢駭兄也。兄念 家道死喪殆盡,「今手足獨有二人,此是往亡吾弟爾。 且弟計不忍絕,然吾必殺之。」因夜持大刀伏於門左, 其弟弗知也。果有排門而入者,兄盡力以刀刺之,其 人大呼而去。旦視之,則流血塗地,兄弟因爭尋血蹤, 至於墓所,則弟婦屍橫墓外,傷而死矣。會其婦家適 至,睹此而訟於官,開墓則空棺耳,官莫能治。俄兄弟 咸死獄中,姚氏遂絕。
《霏雪錄》:元薛公世南為山西僉憲時,言一皮匠忽晝 見二急腳召渠,云是冥府符命。其人令家人作饌供 二冥,使家人無所見也。且語家人曰:「我平日寡愆,雖 死必復生,慎勿葬我。」是日果死,三日後復蘇。云至一 官府,設王者儀衛,一人冕服坐殿廷,問曰:「『汝知過否』? 皮匠曰:『某有生以來,未嘗造惡。王者命以物如青泥』」 之狀塗其頂,久之,心骨醒然,累世之事,皆能記憶。王 者曰:「白起坑長平四十萬卒,汝不預乎?」其人乃王紇 九世身,對曰:「起坑卒時,某阻之不聽,非某罪也。上帝 以某有陰德,賜某八世為將,今九世矣。」俄而起械而 至,羸瘠一鬼囚也。與之對,得其情,起復押入冥獄,夜 叉送之還。自後棄所業,乘馬出入士夫家,能談其前 世事。余聞諸王少師文王,聞諸薛公云:
《巳瘧編》于梓人者,湖廣武岡州人。梓人生七八歲,眉 目如畫,資性聰警,其州將愛之,因其父藝,以「梓」名之。 及長,有俊才,且多異術。舉洪武乙丑進士,歷知登州 府。部有訴其家人傷於虎者,梓人命卒持牒入山捕 虎,卒泣不肯行,梓人笞之,更命他兩卒曰:「第焚此牒, 山中虎自來。」兩卒不得已,入山焚其牒,火方息而虎 隨至,彌耳帖尾,隨行入城,觀者如堵。虎至庭下,伏不 動。梓人厲聲叱責,杖之百而舍之,虎復循故道而去。 尋為部民告訐,以為妖術惑眾,有詔逮治數月,瘐死 獄中,棄其尸,家人發喪成服。忽一夜聞扣門聲,問為 誰,答「是梓人也。」人驚為鬼,曰:「吾實逃去,云死者詐也。」 家人不信,謂鬼衣無縫,驗之不然,遂內之。梓人不自 晦匿,日與故舊遊宴,或泛舟不用楫,逆水而上以為 樂。里人劉氏,其怨家也,執之白知州伍芳,請奏聞,芳 不許,劉遂詣闕告之朝命法官推按,未至。一日,忽失 梓人所在,但存鐵索而已。劉無以自明,竟坐欺罔得 重譴,而梓人自是不復見矣。梓人自號七十一峰道 人,詞翰遒逸可觀。吳用藏言自制《遊太山歌》一紙,余 嘗見之。
《異林》雷蓬頭者,名太雲,不知何許人也。少為書生,好 道術,入沙門游,又棄而學仙。成化間,居太和山中,敝 衣蓬首,行若飄雲。人或於山下見之,或失所在,舉頭 望之,遙在高崖雲霧中,相距萬仞,或二三十里許。或 時假寐一室,扃闔如故,身已在他處。山上祠官咸固 鎖鑰,每雞鳴,諸山法鐘遠近俱發,道士驚起曰:「雷仙 人入宮矣。」荊王求見之,固請曰:「側聞神仙之名久矣, 願乞片言。」雷曰:「予丐人也,何足以語仙」王曰:「汝年幾 何矣?」曰:「雲半歲。」王曰:「汝何許人?」雲曰:「幽州生,建康長, 廣東編戶,遼東應役。」王懣然不悅,曰:「今日幸奉至人, 願乞道術。」雲怒曰:「吾非俳優,何術可施!」遂大相詆訾。 王不勝怒,密遣人縶之,噀以狗血,遂裹以革,令厭之 桎梏。置獄欲殺之,夜半忽不見。成化末不知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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