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文忠公文集 (四部叢刊本)/河東奉使奉草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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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奉使奉草卷下 歐陽文忠公文集 河東奉使奉草跋
宋 歐陽脩 撰 宋 胡柯 撰年譜 景上海涵芬樓藏元刊本
河北奉使奉草卷上

 右河東奉使奏草一卷按仁宗實録慶曆四年

 月已亥上謂輔臣上封者數請廢麟州以其饋糧

 勞民利害如何章得象曰麟州四面蕃漢户皆爲

 元昊所掠今野無耕民一路困於饋運欲更爲寨

 徙其州少近府州以省邊民之役上曰州不可廢

 但徙屯軍馬近府州别置一城亦可紓患乃命右

 正言知制誥知諫院事歐陽脩徃河東與轉運司

 同計置㳂邊糧草𥘉本路轉運使張奎鑄鐵錢於

 晉州民多盗鑄而知并州楊偕請徙麟州於合河

 津又晉州礬課𡻕虧併下脩計度之此卷乃當時

 奏報也按公乞罷刈白草劄子云七月𥘉離汾州

 又水谷夜行詩我來夏云𥘉素節今已届殆以是

 月末至闕八月復出爲河北都轉運使當時行狀

 墓碑不云有河東河北奏草惟摘取其要切數篇

 入奏議集今旣備載二書則奏議不必重出止就

 逐卷存其事目使來者有考焉又仁宗實録及李

 燾長編所収間與此小異蓋經史氏筆削詳具奏

 議第十六十八卷後

 舉米光濬狀末云今欲具狀奏聞相度銅利欲牒

 孫廵檢或者除去欲字是未知古今具槀吏文如

 此旣云奏草自不須去



條列文武官材能劄子可幹者九人雖是九項而有十人姓名見本文

論永寧軍捉𫉬作過兵士劄子此是河北事而元本載之河東奏草末未

始以爲戒始字恐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