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江西省撤销瑞金县设立瑞金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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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江西省撤销瑞金县设立瑞金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4〕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4年5月18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4年/第29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4年第29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瑞金县改设瑞金市的请示》(赣府字〔1993〕41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瑞金县,设立瑞金市(县级),以原瑞金县的行政区域为瑞金市的行政区域。

民政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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