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辽宁省沈阳市新城子区更名为沈北新区的批复
外观
民政部关于辽宁省沈阳市新城子区更名为沈北新区的批复 民函〔2006〕30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06年10月8日 |
收录于《民政工作文件选编2006》 |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沈阳市新城子区更名为沈北新区的请示》(辽政〔2006〕173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沈阳市新城子区更名为沈北新区。
民政部
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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