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氾勝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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氾勝之書
作者:氾勝之 西漢

一、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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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耕之本,在於趣時和土,務糞澤,早鋤早獲。

春凍解,地氣始通,土一和解。夏至,天氣始暑,陰氣始盛,土復解。夏至後九十日,晝夜分,天地氣和。以此時耕田,一而當五,名曰膏澤,皆得時功。

春地氣通,可耕堅硬强地黑壚土,輒平摩其塊以生草,草生復耕之,天有小雨復耕和之,勿令有塊以待時。所謂强土而弱之也。

春候地氣始通:椓橛木長尺二寸,埋尺,見其二寸:立春後,土塊散,上沒橛,陳根可拔。此時二十日以後,和氣去,即土剛。以此時耕,一而當四。和氣去耕,四不當一。

杏始華榮,輒耕輕土弱土。望杏花落,復耕。耕輒藺之。草生,有雨澤,耕重藺之。土甚輕者,以牛羊踐之。如此則土强。此謂弱土而强之也。

春氣未通,則土歷適不保澤,終歲不宜稼,非糞不解。慎無旱耕。須草生,至可耕時,有雨即耕,土相親,苗獨生,草穢爛,皆成良田。此一耕而當五也。不如此而旱耕,塊硬,苗穢同孔出,不可鋤治,反為敗田。秋無雨而耕,絕土氣,土堅垎,名曰腊田。及盛冬耕,泄陰氣,土枯燥,名曰脯田。脯田與腊田,皆傷田,二歲不起稼,則一歲休之。

凡麥田,常以五月耕,六月再耕,七月勿耕,謹摩平以待種時。五月耕,一當三。六月耕,一當再。若七月耕,五不當一。

冬雨雪止,輒以藺之,掩地雪,勿使從風飛去;後雪復藺之;則立春保澤,凍蟲死,來年宜稼。

得時之和,適地之宜,田雖薄惡,收可畝十石。

二、收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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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馬令就穀堆食數口,以馬踐過爲種,無虸蚄,厭虸蚄蟲也。

種傷濕鬱熱則生蟲也。

取麥種,候熟可獲,擇穗大彊者,斬束立場中之高燥處,曝使極燥。無令有白魚,有輒揚治之。取乾艾雜藏之,麥一石,艾一把;藏以瓦器竹器。順時種之,則收常倍。

取禾種,擇高大者,斬一節下,把懸高燥處,苗則不敗。

欲知歲所宜,以布囊盛粟等諸物種,平量之,埋陰地。冬至後五十日,發取量之。息最多者,歲所宜也。

蟲食桃者粟貴。

三、溲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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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田不能糞者,以原蠶矢雜禾種種之,則禾不蟲。

又馬骨剉一石,以水三石,煮之三沸;漉去滓,以汁漬附子五枚;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蠶矢羊矢各等分,撓令洞洞如稠粥。先種二十日時,以溲種如麥飯狀。常天旱燥時溲之,立乾;薄布數撓,令易乾。明日復溲。天陰雨則勿溲。六七溲而止。輒曝謹藏,勿令復濕。至可種時,以餘汁溲而種之。則禾不蝗蟲。無馬骨,亦可用雪汁,雪汁者,五穀之精也,使稼耐旱。常以冬藏雪汁,器盛埋於地中。治種如此,則收常倍。

驗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擇取減法,神農復加之骨汁糞汁溲種。剉馬骨牛羊猪麋鹿骨一斗,以雪汁三斗,煮之三沸。以汁漬附子,率汁一斗,附子五枚,漬之五日,去附子。搗麋鹿羊矢等分,置汁中熟撓和之。候晏溫,又溲曝,狀如后稷法,皆溲汁乾乃止。若無骨,者繰蛹汁和溲。如此則以區種,大旱澆之,其收至畝百石以上,十倍於后稷。此言馬蠶皆蟲之先也,及附子令稼不蝗蟲;骨汁及繰蛹汁皆肥,使稼耐旱,使稼耐旱,終歲不失於獲。

四、區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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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有旱災,伊尹作爲區田,敎民糞種,負水澆稼。

區田以糞氣爲美,非必須良田也。諸山陵近邑高危傾阪及丘城上,皆可爲區田。

區田不耕旁地,庶盡地力。

凡區種,不先治地,便荒地爲之。

以畝爲率,令一畝之地,長十八丈,廣四丈八尺;當橫分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間分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廣一尺五寸;町皆廣一丈五寸,長四丈八尺。尺直橫鑿町作溝,溝一尺,深亦一尺。積壤於溝間,相去亦一尺。嘗悉以一尺地積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積壤。

種禾黍於溝間,夾溝爲兩行,去溝兩邊各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旁行相去亦五寸。一溝容四十四株。一畝合萬五千七百五十株。種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過一寸,亦不可令減一寸。

凡區種麥,令相去二寸一行。一行容五十二株。一畝凡九萬三千五百五十株。麥上土令厚二寸。

凡區種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一行容九株。一畝凡六千四百八十株。

區種荏,令相去三尺。

胡麻相去一尺。

區種,天旱常溉之,一畝常收百斛。

上農夫區,方深各六寸,間相去九寸。一畝三千七百區。一日作千區。區種粟二十粒;美糞一升,合土和之。畝用種二升。秋收區別三升粟,畝收百斛。丁男長女治十畝。十畝收千石。歲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中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一畝千二十七區。用種一升。收粟五十一石。一日作三百區。

下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一畝五百六十七區。用種半升。收二十八石。一日作二百區。

區中草生,茇之。區間草以剗剗之,若以鋤鋤。苗長不能耘之者,以𠛎鐮比地刈其草矣。

五、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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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禾無期,因地爲時。三月榆莢時雨,高地强土可種禾。

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黍忌丑,秫忌寅未,小麥忌戌,大麥忌子,大豆忌申卯。凡九穀有忌日,種之不避其忌,則多傷敗,此非虛語也。其自然者,燒黍穰則害瓠。

稙禾,夏至後八十九十日,常夜半候之,天有霜若白露下,以平明時,令兩人持長索相對,各持一端,以槩禾中,去霜露,日出乃止。如此,禾稼五穀不傷矣。

穫不可不速,常以急疾爲務。芒張葉黃,捷穫之無疑。

穫禾之法,熟過半斷之。

六、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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黍者暑也,種者必待暑。先夏至二十日,此時有雨,彊土可種黍。一畝三升。

黍心未生,雨灌其心,心傷無實。

黍心初生,畏天露。令兩人對持長索,搜去其露,日出乃止。

凡種黍,覆土鋤治,皆如禾法;欲疎於禾。

七、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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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田有六道,麥爲首種。種麥得時無不善。夏至後七十日,可種宿麥。早種則蟲而有節,晚種則穗小而少實。

當種麥,若天旱無雨澤,則薄漬麥種以酢漿并蠶矢,夜半漬,向晨速投之,令與白露俱下。酢漿令麥耐旱,蠶矢令麥忍寒。

麥生黃色。傷於太稠。稠者鋤而稀之。

秋鋤以棘柴耬之,以壅麥根。故諺曰:「子欲富,黃金覆。」黃金覆者,謂秋鋤麥曳柴壅麥根也。至春凍解,棘柴曳之,突絕其乾葉。須麥生復鋤之。到榆莢時,注雨止,候土白背復鋤。如此則收必倍。

冬雨雪止,以物輒藺麥上,掩其雪,勿令從風飛去。後雪復如此。則麥耐旱、多實。

春凍解,耕和土,種旋麥。麥生根茂盛,莽鋤如宿麥。

區種麥,區大小如上農夫區。禾收,區種。凡種一畝,用子二升;覆土厚二寸,以足踐之,令種土相親。麥生根成,鋤區間秋草。緣以棘柴律土壅麥根。秋旱,則以桑落時澆之。秋雨澤適,勿澆之。春凍解,棘柴律之,突絕去其枯葉。區間草生鋤之。大男大女治十畝。至五月收,區一百。得百石以上,十畝得千石以上。

小麥忌戌,大麥忌子,除日不中種。

八、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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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稻,春凍解,耕反其土。種稻區不欲大,大則水深淺不適。冬至後一百一十日可種稻。稻地美,用種畝四升。始種稻欲溫,溫者缺其堘,令水道相直;夏至後太熱,令水道錯。

三月種秔稻,四月種秫稻。

九、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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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既堪水旱,種無不熟之時,又特滋茂盛,易生蕪穢。良田畝得二三十斛。宜種之備凶年。

稗中有米,熟時搗取米炊食之,不減粱米;又可釀作酒。

一零、大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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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保歲易爲,宜古之所以備凶年也。謹計家口數,種大豆,率人五畝,此田之本也。

三月榆莢時有雨,高田可種大豆。土和無塊,畝五升;土不和,則益之。種大豆,夏至後二十日尚可種。戴甲而生,不用深耕。種之上,土纔令蔽豆耳。厚則折項,不能上達,屈於土中而死。

大豆須均而稀。

豆花憎見日,見日則黃爛而根焦也。

穫豆之法,莢黑而莖蒼,輒收無疑;其實將落,反失之。故曰,豆熟於場。於場穫豆,即青莢在上,黑莢在下。

區種大豆法:坎方深各六寸,相去二尺,一畝得千二百八十坎。其坎成,取美糞一升,合坎中土攪和,以內坎中。臨種沃之,坎三升水。坎內豆三粒;覆上土,勿厚,以掌抑之,令種與土相親。一畝用種二升,用糞十二石八斗。豆生五六葉,鋤之。旱者溉之,坎三升水。丁夫一人,可治五畝。至秋收,一畝中十六石。

一一、小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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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豆不保歲,難得。

椹黑時,注雨種,畝五升。豆生布葉,鋤之;生五六葉,又鋤之。

大豆小豆不可盡治也。古所以不盡治者,豆生布葉,豆有膏,盡治之則傷膏,傷則不成。而民盡治,故其收耗折也。故曰,豆不可盡治。

養美田,畝可十石;以薄田,尚可畝收五石。

一二、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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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枲:春凍解,耕治其土。春草生,布糞田,復耕,平摩之。

種枲太早,則剛堅、厚皮、多節;晚則皮不堅。寧失於早,不失於晚。穫麻之法,穗勃勃如灰,拔之。夏至後二十日漚枲,枲和如絲。

一三、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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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麻,豫調和田。二月下旬,三月上旬,傍雨種之。麻生布葉,鋤之。率九尺一樹。樹高一尺,以蠶矢糞之,樹三升;無蠶矢,以溷中熟糞糞之亦善,樹一升。天旱,以流水澆之,樹五升;無流水,曝井水,殺其寒氣以澆之。雨澤時適,勿澆。澆不欲數。養麻如此,美田則畝五十石,及百石,薄田尚三十石。穫麻之法,霜下實成,速斫之;其樹大者,以鋸鋸之。

一四、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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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種瓜:一畝爲二十四科。區方圓三尺,深五寸。一科用一石糞,糞與土合和,令相半。以三斗瓦甕埋著科中央,令甕口上與地平。盛水甕中,令滿。種瓜甕四面各一子。以瓦蓋甕口。水或減,輒增,常令水滿。種常以冬至後九十日、百日,得戊辰日種之。又種薤十根,令周廻甕,居瓜子外。至五月瓜熟,薤可拔賣之,與瓜相避。又可種小豆子瓜中,畝四五升,其藿可賣。此法宜平地,瓜收畝萬錢。

一五、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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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瓠法,以三月耕良田十畝。作區方深一尺。以杵築之,令可居澤。相去一步。區種四實。蠶矢一斗,與土糞合。澆之,水二升;所乾處,復澆之。

著三實,以馬箠㱿其心,勿令蔓延;多實,實細。以藳薦其下,無令親土多瘡瘢。度可作瓢,以手摩其實,從蒂至底,去其毛,不復長,且厚。八月微霜下,收取。

掘地深一丈,薦以藳,四邊各厚一尺。以實置孔中,令底下向。瓠一行,覆上土厚三尺。二十日出,黃色好,破以爲瓢。其中白膚,以養豬致肥;其瓣,以作燭致明。

一本三實,一區十二實,一畝得二千八百八十實,十畝凡得五萬七千六百瓢。瓢直十錢,并直五十七萬六千文。用蠶矢二百石,牛耕、功力,直二萬六千文。餘有五十五萬。肥豬、明燭,利在其外。

區種瓠法,收種子須大者。若先受一斗者,得收一石;受一石者,得收十石。先掘地作坑,方圓、深各三尺。用蠶沙與土相和,令中半,著坑中,足攝令堅。以水沃之。候水盡,即下瓠子十顆;復以前糞覆之。既生,長二尺余,便總聚十莖一處,以布纏之五寸許,復用泥泥之。不過數日,纏處便合爲一莖。留强者,餘悉掐去。引蔓結子。子外之條,亦掐去之,勿令蔓延。留子法,初生二、三子不佳,去之;取第四、五、六子,留三子即足。旱時須澆之,坑畔周匝小渠子,深四五寸,以水停之,令其遙潤,不得坑中下水。

一六、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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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芋,區方深皆三尺。取豆萁內區中,足踐之,厚尺五寸。取區上濕土與糞和之,內區中萁上,令厚尺二寸,以水澆之,足踐令保澤。取五芋子置四角及中央,足踐之。旱數澆之。其爛。芋生子,皆長三尺。一區收三石。

又種芋法,宜擇肥緩土近水處,和柔糞之。二月注雨,可種芋,率二尺下一本。芋生根欲深。劚其旁以緩其土。旱則澆之。有草鋤之,不厭數多。治芋如此,其收常倍。

一七、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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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桑法,五月取椹著水中,即以手潰之,以水灌洗,取子陰乾。治肥田十畝,荒田久不耕者尤善,好耕治之。每畝以黍、椹子各三升合種之。黍、桑當俱生,鋤之,桑令稀疏調適。黍熟穫之。桑生正與黍高平,因以利鐮摩地刈之,曝令燥;後有風調,放火燒之,常逆風起火。桑至春生。

一畝食三箔蠶。

一八、雜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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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農之敎,雖有石城湯池,帶甲百萬,而無粟者,弗能守也。夫穀帛實天下之命。衛尉前上蠶法,今上農事,人所忽略,衛尉勤之,可謂忠國憂民之至。

農士惰勤,其功力相什倍。

吳王濞開茱萸溝,通運至海陵倉,北有茱萸村,以村立名。故史記云:「刊溝即吳王夫差所開,漕運以通上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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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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