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府司錄張君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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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府司錄張君墓表
作者:歐陽修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廬陵文鈔/30》和《歐陽修集/卷025

故大理寺丞、河南府司錄張君,諱汝士,字堯夫,開封襄邑人也。明道二年八月壬寅,以疾卒於官,享年三十有七。卒之七日,葬洛陽北邙山下。其友人河南尹師魯誌其墓,而廬陵歐陽修為之銘。以其葬之速也,不能刻石,乃得金谷古甎,命太原王顧以丹為隸書,納于壙中。嘉祐二年某月某日,其子吉甫、山甫改葬君於伊闕之教忠鄉積慶里。君之始葬北邙也,吉甫纔數歲,而山甫始生,余及送者相與臨穴,視窆且封,哭而去。今年春,余主試天下貢士,而山甫以進士試禮部,乃來告以將改葬其先君,因出銘以示余,蓋君之卒,距今二十有五年矣。

初天聖、明道之間,錢文僖公守河南。公,王家子,特以文學仕至貴顯,所至多招集文士。而河南吏屬,適皆當時賢材知名士,故其幕府號為天下之盛,君其一人也。文僖公善待士,未嘗責以吏職,而河南又多名山水,竹林茂樹,奇花怪石,其平臺清池上下,荒墟草莽之間,余得日從賢人長者賦詩飲酒以為樂。而君為人靜默修潔,常坐府治事,省文書,尤盡心於獄訟。初以辟為其府推官,既罷,又辟司錄,河南人多賴之,而守尹屢薦其材。君亦工書,喜為詩,間則從余遊。其語言簡而有意,飲酒終日不亂,雖醉未嘗頹墮,與之居者,莫不服其德。故師魯誌之曰:「飭身臨事,余嘗愧堯夫,堯夫不余愧也。」

始君之葬,皆以其地不善,又葬速,禮不備。君夫人崔氏,有賢行,能教其子。而二子孝謹,克自樹立,卒能改葬君。如吉卜,君其可謂有後矣。自君卒後,文僖公得罪,貶死漢東,吏屬亦各引去。今師魯死且十餘年,王顧者死亦六七年矣,其送君而臨穴者及與君同府而遊者十蓋八九死矣,其幸而在者不老則病且衰,如予是也。嗚呼!盛衰生死之際,未始不如是,是豈足道哉?惟為善者能有後,而託於文字者可以無窮。故於其改葬也,書以遺其子,俾碣於墓,且以寫余之思焉。吉甫今為大理寺丞、知緱氏縣,山甫始以進士賜出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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