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关于进一步暂时关停部分公共场所的通告(第2号)
外观
← | 温岭市关于暂时关停部分公共场所的通告(第1号) | 温岭市关于进一步暂时关停部分公共场所的通告(第2号) 制定机关: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
温岭市关于进一步暂停部分公共服务的通告(第3号) |
来自温岭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浙江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省、市部署精神,为减少公众交叉感染和降低传播风险,我市决定进一步暂时关停部分公共场所,特通告如下:
一、市内所有餐饮企业暂停营业。
二、市内宾馆、酒店暂停接收新的旅客。
三、市内足浴、洗浴等场所暂停营业。
四、农村老人协会等场所暂停活动。
五、暂停开放市殡仪馆告别厅等殡仪服务场所,尽可能减少亲属来殡仪馆送葬人数,停止元宵节送坟灯和祭扫等活动。
即日起关闭上述场所,开放日期另行通知。
请广大市民知悉上述内容,遵守相关要求,恳请相互告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恭祝您佳节安康!
特此通告。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