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戰陣處立寺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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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戰陣處立寺詔
作者:李世民 
(唐太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05

門下:至人虛己,忘彼我於胸懷;釋教慈心,均異同於平等。是知上聖惻隱,無隔萬方;大悲宏濟,義猶一子。有隋失道。九服沸騰,朕親總元戎,致茲明罰,誓牧登陑,曾無寧歲。老弱被其桀犬。愚惑嬰此湯羅。銜須義憤,捐軀抗節,各徇所奉,鹹有可嘉。日往月來,逝川斯遠。雖復項籍方命,封樹紀於邱墳;紀信捐生,丹青著於圖史。猶恐九泉之下。尚淪鼎鑊;八難之間,永纏冰炭。愀然疚懷,用忘興寢,思所以樹其福田,濟其營魄。可於建義以來交兵之處,為義士凶徒隕身戎陣者,各建寺刹,招延勝侶。望法鼓所震,變炎火於青蓮;清梵所聞,易苦海於甘露。所司宜量定處所,並立寺名,支配僧徒,及修造院宇,具為事條以聞,稱朕矜湣之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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