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猫·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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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小引 狗·貓·鼠
作者:魯迅
1926年2月21日
阿長與《山海經》
本作品收錄於《朝花夕拾

從去年起,仿佛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那根據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貓》;這是自畫招供,當然無話可說,——但倒也毫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很有點擔心了。我是常不免於弄弄筆墨的,寫了下來,印了出去,對於有些人似乎總是搔著癢處的時候少,碰著痛處的時候多。萬一不謹,甚而至於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於得罪了“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可就危險已極。為什麽呢?因為這些大腳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渾身發熱之後,做一封信登在報紙上,廣告道:“看哪!狗不是仇貓的麽?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這“邏輯”的奧義,即在用我的話,來證明我倒是狗,於是而凡有言說,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說二二得四,三三見九,也沒有一字不錯。這些既然都錯,則紳士口頭的二二得七,三三見千等等,自然就不錯了。

我於是就間或留心著查考它們成仇的“動機”。這也並非敢妄學現下的學者以動機來褒貶作品的那些時髦,不過想給自己預先洗刷洗刷。據我想,這在動物心理學家,是用不著費什麽力氣的,可惜我沒有這學問。後來,在覃哈特博士(Dr.O.Dähmhardt)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裏,總算發見了那原因了。據說,是這麽一回事:動物們因為要商議要事,開了一個會議,鳥、魚、獸都齊集了,單是缺了象。大家議定,派夥計去迎接它,拈到了當這差使的鬮的就是狗。“我怎麽找到那象呢?我沒有見過它,也和它不認識。”它問。“那容易,”大眾說,“它是駝背的。”狗去了,遇見一匹貓,立刻弓起脊梁來,它便招待,同行,將弓著脊梁的貓介紹給大家道:“象在這裏!”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從此以後,狗和貓便成了仇家。

日爾曼人走出森林雖然還不很久,學術文藝卻已經很可觀,便是書籍的裝潢,玩具的工致,也無不令人心愛。獨有這一篇童話卻實在不漂亮;結怨也結得沒有意思。貓的弓起脊梁,並不是希圖冒充,故意擺架子的,其咎卻在狗的自己沒眼力。然而原因也總可以算作一個原因。我的仇貓,是和這大大兩樣的。

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囌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蟲蛆也許是不乾淨的,但它們並沒有自鳴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兇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贊嘆它們。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說空話尚無不可,甚至於連自己也不知道說著違心之論,則對於只能嗥叫的動物,實在免不得“顏厚有忸怩”。假使真有一位一視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麽,對於人類的這些小聰明,也許倒以為多事,正如我們在萬生園裏,看見猴子翻筋鬥,母象請安,雖然往往破顏一笑,但同時也覺得不舒服,甚至於感到悲哀,以為這些多余的聰明,倒不如沒有的好罷。然而,既經為人,便也只好“黨同伐異”,學著人們的說話,隨俗來談一談,——辯一辯了。

現在說起我仇貓的原因來,自己覺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它的性情就和別的猛獸不同,凡捕食雀、鼠,總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厭了,這才吃下去,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二、它不是和獅虎同族的麽?可是有這麽一副媚態!但這也許是限於天分之故罷,假使它的身材比現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麽一種態度。然而,這些口實,仿佛又是現在提起筆來的時候添出來的,雖然也像是當時湧上心來的理由。要說得可靠一點,或者倒不如說不過因為它們配合時候的嗥叫,手續竟有這麽繁重,鬧得別人心煩,尤其是夜間要看書,睡覺的時候。當這些時候,我便要用長竹竿去攻擊它們。狗們在大道上配合時,常有閑漢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見大勃呂該爾(P.Bruegel d.Ä)的一張銅版畫Allegorie der Wollust上,也畫著這回事,可見這樣的舉動,是中外古今一致的。自從那執拗的奧國學者弗羅特(S.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說——Psychoanalysis,聽說章士釗先生是譯作“心解”的,雖然簡古,可是實在難解得很——以來,我們的名人名教授也頗有隱隱約約,檢來應用的了,這些事便不免又要歸宿到性欲上去。打狗的事我不管,至於我的打貓,卻只因為它們嚷嚷,此外並無惡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還沒有這麽博大,當現下“動輒獲咎”之秋,這是不可不預先聲明的。例如人們當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續,新的是寫情書,少則一束,多則一捆;舊的是什麽“問名”“納采”,磕頭作揖,去年海昌蔣氏在北京舉行婚禮,拜來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還印有一本紅面子的《婚禮節文》,《序論》裏大發議論道:“平心論之,既名為禮,當必繁重。專圖簡易,何用禮為?……然則世之有志於禮者,可以興矣!不可退居於禮所不下之庶人矣!”然而我毫不生氣,這是因為無須我到場;因此也可見我的仇貓,理由實在簡簡單單,只為了它們在我的耳朵邊盡嚷的緣故。人們的各種禮式,局外人可以不見不聞,我就滿不管,但如果當我正要看書或睡覺的時候,有人來勒令朗誦情書,奉陪作揖,那是為自衛起見,還要用長竹竿來抵禦的。還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給我一個紅帖子,上面印著“為舍妹出閣”,“小兒完姻”,“敬請觀禮”或“闔第光臨”這些含有“陰險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化錢便總覺得有些過意不去的,我也不十分高興。

但是,這都是近時的話。再一回憶,我的仇貓卻遠在能夠說出這些理由之前,也許是還在十歲上下的時候了。至今還分明記得,那原因是極其簡單的:只因為它吃老鼠,——吃了我飼養著的可愛的小小的隱鼠。

聽說西洋是不很喜歡黑貓的,不知道可確;但Edgar Allan Poe的小說裏的黑貓,卻實在有點駭人。日本的貓善於成精,傳說中的“貓婆”,那食人的慘酷確是更可怕。中國古時候雖然曾有“貓鬼”,近來卻很少聽到貓的興妖作怪,似乎古法已經失傳,老實起來了。只是我在童年,總覺得它有點妖氣,沒有什麽好感。那是一個我的幼時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樹下的小板桌上乘涼,祖母搖著芭蕉扇坐在桌旁,給我猜謎,講故事。忽然,桂樹上沙沙地有趾爪的爬搔聲,一對閃閃的眼睛在暗中隨聲而下,使我吃驚,也將祖母講著的話打斷,另講貓的故事了——

“你知道麽?貓是老虎的先生。”她說。“小孩子怎麽會知道呢,貓是老虎的師父。老虎本來是什麽也不會的,就投到貓的門下來。貓就教給它撲的方法,捉的方法,吃的方法,像自己的捉老鼠一樣。這些教完了;老虎想,本領都學到了,誰也比不過它了,只有老師的貓還比自己強,要是殺掉貓,自己便是最強的腳色了。它打定主意,就上前去撲貓。貓是早知道它的來意的,一跳,便上了樹,老虎卻只能眼睜睜地在樹下蹲著。它還沒有將一切本領傳授完,還沒有教給它上樹。”

這是僥幸的,我想,幸而老虎很性急,否則從桂樹上就會爬下一匹老虎來。然而究竟很怕人,我要進屋子裏睡覺去了。夜色更加黯然;桂葉瑟瑟地作響,微風也吹動了,想來草席定已微涼,躺著也不至於煩得翻來覆去了。

幾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燈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飄忽地走著,吱吱地叫著,那態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還軒昂。貓是飼養著的,然而吃飯不管事。祖母她們雖然常恨鼠子們嚙破了箱櫃,偷吃了東西,我卻以為這也算不得什麽大罪,也和我不相干,況且這類壞事大概是大個子的老鼠做的,決不能誣陷到我所愛的小鼠身上去。這類小鼠大抵在地上走動,只有拇指那麽大,也不很畏懼人,我們那裏叫它“隱鼠”,與專住在屋上的偉大者是兩種。我的床前就帖著兩張花紙,一是“八戒招贅”,滿紙長嘴大耳,我以為不甚雅觀;別的一張“老鼠成親”卻可愛,自新郎、新婦以至儐相、賓客、執事,沒有一個不是尖腮細腿,像煞讀書人的,但穿的都是紅衫綠褲。我想,能舉辦這樣大儀式的,一定只有我所喜歡的那些隱鼠。現在是粗俗了,在路上遇見人類的迎娶儀仗,也不過當作性交的廣告看,不甚留心;但那時的想看“老鼠成親”的儀式,卻極其神往,即使像海昌蔣氏似的連拜三夜,怕也未必會看得心煩。正月十四的夜,是我不肯輕易便睡,等候它們的儀仗從床下出來的夜。然而仍然只看見幾個光著身子的隱鼠在地面遊行,不像正在辦著喜事。直到我熬不住了,怏怏睡去,一睜眼卻已經天明,到了燈節了。也許鼠族的婚儀,不但不分請帖,來收羅賀禮,雖是真的“觀禮”,也絕對不歡迎的罷,我想,這是它們向來的習慣,無法抗議的。

老鼠的大敵其實並不是貓。春後,你聽到它“咋!咋咋咋咋!”地叫著,大家稱為“老鼠數銅錢”的,便知道它的可怕的屠伯已經光降了。這聲音是表現絕望的驚恐的,雖然遇見貓,還不至於這樣叫。貓自然也可怕,但老鼠只要竄進一個小洞去,它也就奈何不得,逃命的機會還很多。獨有那可怕的屠伯——蛇,身體是細長的,圓徑和鼠子差不多,凡鼠子能到的地方,它也能到,追逐的時間也格外長,而且萬難幸免,當“數錢”的時候,大概是已經沒有第二步辦法的了。

有一回,我就聽得一間空屋裏有著這種“數錢”的聲音,推門進去,一條蛇伏在橫梁上,看地上,躺著一匹隱鼠,口角流血,但兩脅還是一起一落的。取來給躺在一個紙盒子裏,大半天,竟醒過來了,漸漸地能夠飲食,行走,到第二日,似乎就復了原,但是不逃走。放在地上,也時時跑到人面前來,而且緣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給放在飯桌上,便檢吃些菜渣,舐舐碗沿;放在我的書桌上,則從容地遊行,看見硯臺便舐吃了研著的墨汁。這使我非常驚喜了。我聽父親說過的,中國有一種墨猴,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發亮的。它睡在筆筒裏,一聽到磨墨,便跳出來,等著,等到人寫完字,套上筆,就舔盡了硯上的余墨,仍舊跳進筆筒裏去了。我就極願意有這樣的一個墨猴,可是得不到;問那裏有,那裏買的呢,誰也不知道。“慰情聊勝無”,這隱鼠總可以算是我的墨猴了罷,雖然它舐吃墨汁,並不一定肯等到我寫完字。

現在已經記不分明,這樣地大約有一兩月;有一天,我忽然感到寂寞了,真所謂“若有所失”。我的隱鼠,是常在眼前遊行的,或桌上,或地上。而這一日卻大半天沒有見,大家吃午飯了,也不見它走出來,平時,是一定出現的。我再等著,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沒有見。

長媽媽,一個一向帶領著我的女工,也許是以為我等得太苦了罷,輕輕地來告訴我一句話。這即刻使我憤怒而且悲哀,決心和貓們為敵。她說:隱鼠是昨天晚上被貓吃去了!

當我失掉了所愛的,心中有著空虛時,我要充填以報仇的惡念!

我的報仇,就從家裏飼養著的一匹花貓起手,逐漸推廣,至於凡所遇見的諸貓。最先不過是追趕,襲擊;後來卻愈加巧妙了,能飛石擊中它們的頭,或誘入空屋裏面,打得它垂頭喪氣。這作戰繼續得頗長久,此後似乎貓都不來近我了。但對於它們縱使怎樣戰勝,大約也算不得一個英雄;況且中國畢生和貓打仗的人也未必多,所以一切韜略、戰績,還是全部省略了罷。

但許多天之後,也許是已經經過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個意外的消息:那隱鼠其實並非被貓所害,倒是它緣著長媽媽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腳踏死了。

這確是先前所沒有料想到的。現在我已經記不清當時是怎樣一個感想,但和貓的感情卻終於沒有融和;到了北京,還因為它傷害了兔的兒女們,便舊隙夾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貓”的話柄,也從此傳揚開來。然而在現在,這些早已是過去的事了,我已經改變態度,對貓頗為客氣,倘其萬不得已,則趕走而已,決不打傷它們,更何況殺害。這是我近幾年的進步。經驗既多,一旦大悟,知道貓的偷魚肉,拖小雞,深夜大叫,人們自然十之九是憎惡的,而這憎惡是在貓身上。假如我出而為人們驅除這憎惡,打傷或殺害了它,它便立刻變為可憐,那憎惡倒移在我身上了。所以,目下的辦法,是凡遇貓們搗亂,至於有人討厭時,我便站出去,在門口大聲叱曰:“噓!滾!”小小平靜,即回書房,這樣,就長保著禦侮保家的資格。其實這方法,中國的官兵就常在實做的,他們總不肯掃清土匪或撲滅敵人,因為這麽一來,就要不被重視,甚至於因失其用處而被裁汰。我想,如果能將這方法推廣應用,我大概也總可望成為所謂“指導青年”的“前輩”的罷,但現下也還未決心實踐,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一九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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