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水祥慘案牽涉甚多 港政府興文字獄 星島日報記者被監禁罰欵
王水祥慘案牽涉甚多 港政府興文字獄 星島日報記者被監禁罰欵 中華民國 上官豪 1946年11月22日 |
刊於廣州《針報》第五拾一期。 |
王水祥慘案牽涉甚多
港政府興文字獄
星島日報記者被監禁罰欵
王水祥慘案,除廣東全省九十餘法團組後援會支持外,海外僑胞均有欵滙返,以作援王之經費,全市各工商團體均捐欵救卹死者家屬,因此王案有愈發展愈廣之勢。
查慘案發生後,港政府卽使走狗四出恐嚇各大小報章,不准刊登該項消息,以免影响其威信,但各大報均激於義憤,一致作正義呼聲,以援助王水祥,而因此意激怒香港政府,更進一步施展其卑劣之手法,大興文字獄。
星島日報記者慘被囚禁
[编辑]當慘案爆出後,全港僑民震動,憤怒之火,幾乎燃着香港,雖然香港政府出齊機關槍,衝鋒槍以掃射中國人,但憤并不因之而減輕,反因之而加速高潮,當即有星島日報記者鄧次平,將當日慘案情形,詳詳細細,寫成一篇,名曰「皮鞋與小販」,內容敘述葡警之殘暴醜行,及述港政府之壓迫我小販情形,報導翔實,富正義感,交由西南印務公司印成單行本,此書一出,全港人士,人手一冊,事爲港政府所悉,大爲震怒,以作書人胆敢公然暴露其黑暗,及揭穿其醜態,於是派出武裝軍警,拘捕西南印務公司之經理,該經理被捕後,隨卽供出,乃星島日報記者鄧次平君交印,港警乃復拘捕鄧君,於是文字獄成矣。
鄧次平君被拘後,港政府嚴加質詢,對其暴露港政府黑暗□致恐嚇,隨卽監禁,一時港中友好同業,大爲震驚,且大爲憤怒,後港政府恐事態更擴大,乃改爲罰欵伍百元後釋放,而鄧君亦於繳納五百元之後囘復自由矣。
鄧君釋出後,港政府仍以爲未足,更暗示星島日報,非將該記者撤職不可,星島日報在惡劣環境之下,只有將鄧君撤職,文字獄遂吿一段落,而港政府此種卑鄙之手段,不足以使王水祥案因此平息,更不能使中國人之心憤怒平熄,只有加深其仇恨而已。
死者家屬將被迫離港
[编辑]王水祥案之後,又有香港政府走狗之華人幫辦,行兇打傷自己同胞黃嬌,而港政府亦未將此狗重辦,不特不辦,且迫使王水祥及黃嬌二當事人之家屬離港,謂不離港,則不負其生命安全之責,此恐嚇手段一端,又使吾人再見其卑鄙手段,愈來愈顯明也。
我人絕對擁護政府,對港政府作嚴厲之交涉,及贊成一切人民團體,發揮其力量,以打擊,及敎訓香港政府,促使此卑鄙無恥之作風,迅速改變,同時希望我粵同胞,以仇恨之眼光,注意香港政府,在此慘案未解决前,不□友誼之態度。
香港政府,不是單只打死王水祥,打傷了黃嬌,是在打我們每一個中國人,朋友,假如我們還不覺痛的話,他會再打下來了! (上官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