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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禎農書/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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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 王禎農書
《農桑通訣》之三
卷四 
本作品收錄於:《王禎農書

農桑通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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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農桑通訣 之三】

○鋤治篇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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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曰:“農夫之務去草也,芟夷蘊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則善者信(音伸)矣。”蓋稂莠不除,則禾稼不茂,種苗者,不可無鋤耘之功也。又《說文》云:鋤,言助也,以助苗也。故字從金從助。凡穀須鋤,乃可滋茂。諺云:“鋤頭自有三寸澤”也。《詩》曰:“其鎛(音博)斯趙,以薅荼蓼。”鎛,耘田器。古之鎛,其今之鋤歟?(鎛與鋤,見《農器譜》。)

按《齊民要術》云:“苗生如馬耳則鏃鋤。(諺曰:“欲得穀,馬耳鏃。”)稀豁之處,鋤而補之。凡五穀,唯小鋤之為良。(小鋤者非直省功,穀亦大勝。大鋤者,草根繁茂,用力多而收功益少。)”“苗出壟則深鋤。鋤不厭數,周而複始,勿以無草而暫停。(鋤者非止除草,乃地熟而穀多,糠薄,米息。鋤得十遍,便得“八米”也。)春鋤起地,夏為除草。故春鋤不用觸濕;六月以後,雖濕亦無嫌。(春苗既淺,陰未覆地,濕鋤則地堅。夏苗陰厚,地不見日,故雖濕亦無害矣。《管子》曰:“為國者,使民寒耕而熱芸。”芸,除草也。”)又云:“候黍、粟苗未與壟齊,即鋤一遍。經五七日,更報鋤第二遍。候未蠶老,更報鋤第三遍。無力則止;如有餘力,秀後更鋤第四遍。脂麻、大豆,並鋤兩遍止,亦不厭早。鋤穀,第一遍便科定,每科隻留兩三莖,更不得留多。每科相去一尺。兩壟頭空,務欲深細。第一遍鋤,未可全深;第二遍,唯深是求;第三遍,較淺於第二遍;第四遍,又淺於第三遍。”蓋穀科大則根浮故也。

第一次撮苗曰鏃,第二次平壟曰布,第三次培根曰壅,第四次添功曰複。一次不至,則稂莠之害,秕稗之雜入之矣。諺曰:“穀鋤八遍餓殺狗。”為無糠也。其穀,畝得十石,斗得八米,此鋤多之效也。

其所用之器,自撮苗後,可用以代耰鋤者,名曰“耬鋤”,(見《農器譜》。) 其功過鋤功數倍,所辦之田,日不啻二十畝。或用劐子,其製頗同。(劐,見《農器譜》)。如耬鋤過,苗間有小豁眼不到處,及壟間草薉未除者,亦須用鋤理撥一遍為佳。別有一器曰鏟,(見《農器譜》)。營州以東用之,又異於此。

凡耘苗之法,亦有可鋤不可鋤者:早耕塊墢,苗薉同孔出,不可鋤治,此耕者之失,難責鋤也。

曾氏《農書·耘稻篇》謂:記禮者曰:仲夏之月,利以殺草,可以糞田疇,可以美土疆。蓋耘除之草,和泥渥漉,深埋禾苗根下,漚罨既久,則草腐爛而泥土肥美,嘉穀蕃茂矣。大抵耘治水田之法,必先審度形勢,先於最上處瀦水,勿致走失,然後自下旋放旋耘之。其法須用耘爪。(見《農器譜》。)不問草之有無,必遍以手排漉,務令稻根之旁,液液然而後已。荊、揚厥土塗泥,農家皆用此法。

又有足耘,為木杖如拐子,兩手倚以用力,以趾塌撥泥上草薉,壅之苗根之下,則泥沃而苗興。其功與耘爪相類,亦各從其便也。

今創有一器曰“耘盪”,(見《農器譜》。) 以代手足,工過數倍,宜普效之。

《纂文》曰:“養苗之道,鋤不如耨。”耨,今小鋤也。(《呂氏春秋》曰:“先生者為米,後生者為秕。是故其耨也,長其兄而去其弟。……不知稼者,其耨也,去其兄而養其弟,不收其粟而收其秕。”此失耨之道也。)

鋤後複有薅拔之法,以繼成其鋤之功也。夫稂莠秕稗,雜其稼出,蓋鋤後莖葉漸長,使可分別,非薅不可,故有薅鼓、薅馬之說。(事見《農器譜》。)

其北方村落之間,多結為鋤社,以十家為率,先鋤一家之田,本家供其飲食,其餘次之,旬日之間,各家田皆鋤治。自相率領,樂事趨功,無有偷惰。間有病患之家,共力助之。故田無荒薉,歲皆豐熟。秋成之後,豚蹄盂酒,遞相犒勞。名為鋤社,甚可效也。

今采摭南北耘薅之法,備載於篇,庶善稼者相其土宜,擇而用之,以盡鋤治之功也。

○糞壤篇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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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有良薄,土有肥磽,耕農之事,糞壤為急。糞壤者,所以變薄田為良田,化磽土為肥土也。

古者分田之製:上地,家百畝,歲一耕之;中地,家二百畝,間歲耕其半;下地,家三百畝,歲耕百畝,三歲一周。蓋以中、下之地,瘠薄磽確,苟不息其地力,則禾稼不蕃。後世井田之法變,強弱多寡不均,所有之田,歲歲種之,土敝氣衰,生物不遂。為農者,必儲糞朽以糞之,則地力常新壯而收穫不減。《孟子》所謂“百畝之糞,上農夫食九人”也。

踏糞之法:凡人家秋收後,場上所有穰𥢧等,並須收貯一處。每日布牛之腳下,三寸厚;經宿,牛以蹂踐、便溺成糞。平旦收聚,除置院內堆積之。每日俱如前法。至春,可得糞三十餘車。至五月之間,即載糞糞地,畝用五車,計三十車可糞六畝。勻攤,耕蓋,即地肥沃。兼可堆糞桑行。

又有苗糞、草糞、火糞、泥糞之類。

苗糞者,按《齊民要術》云:“美田之法,綠豆為上,小豆、胡麻次之。悉皆五六月䆊種,七八月犁掩殺之。為春穀田,則畝收十石,其美與蠶矢、熟糞同。”此江淮迤北用為常法。

草糞者,於草木茂盛時芟倒,就地內掩罨腐爛也。“記禮者曰:仲夏之月,利以殺草,可以糞田疇,可以美土疆。今農夫不知此,乃以其耘除之草,棄置他處,殊不知和泥渥漉,深埋禾苗根下,漚罨既久,則草腐而土肥美也。”江南三月草長,則刈以踏稻田。歲歲如此,地力常盛。《農書》云:種穀必先治田。積腐槁敗葉,剗枯朽根荄,遍鋪而燒之,即土暖而爽。及初春,再三耕耙,而以窖罨之肥壤壅之。麻籸(舒榛反)、穀殼,皆可與火糞窖罨。穀殼朽腐,最宜秧田。必先渥漉精熟,然後踏糞入泥,蕩平田面,乃可撒種。

其火糞:積土同草木堆疊,燒之;土熟冷定,用碌碡碾細用之。江南水多地冷,故用火糞。種麥、種蔬尤佳。又凡退下一切禽獸毛羽親肌之物,最為肥澤,積之為糞,勝於草木。下田水冷,亦有用石灰為糞,則土暖而苗易發。

然糞田之法,得其中則可,若驟用生糞,及布糞過多,糞力峻熱,即燒殺物,反為害矣。大糞力壯,南方治田之家,常於田頭置磚檻,窖熟而後用之,其田甚美。北方農家,亦宜效此,利可十倍。

又有泥糞,於溝港內,乘船以竹夾取青泥,杴潑岸上;凝定,栽成塊子,擔去同大糞和用,比常糞得力甚多。或用小便,亦可澆灌,但生者立見損壞,不可不知。

《農書·糞壤篇》云:土壤氣脈,其類不一,肥沃磽確,美惡不同,治之各有宜也。夫黑壤之地信美矣,然肥沃之過,不有生土以解之,則苗茂而實不堅。磽確之土信惡矣,然糞壤滋培,則苗蕃秀而實堅栗。土壤雖異,治得其宜,皆可種植。今田家謂之“糞藥”,言用糞猶用藥也。

凡農居之側,必置糞屋,低為簷楹,以避風雨飄浸。屋中必鑿深池,甃以磚甓。凡埽除之土,燒燃之灰,簸揚之糠秕,斷槁落葉,積而焚之,沃以肥液,積久乃多。凡欲播種,篩去瓦石,取其細者,和勻種子,疏把撮之。待其苗長,又撒以壅之,何物不收?為圃之家,於廚棧之下深闊鑿一池,細甃使不滲泄。每舂米,則聚礱、簸穀殼,及腐草敗葉,漚漬其中,以收滌器肥水,與滲漉泔澱。漚久,自然腐爛。一歲三四次,出以糞苧,因以肥桑。愈久愈茂,而無荒廢枯摧之患矣。

又有一法:凡農圃之家,欲要計置糞壤,須用一人一牛或驢,駕雙輪小車一輛,諸處搬運積糞。月日既久,積少成多。施之種藝,稼穡倍收,桑果愈茂,歲有增羨。此肥稼之計也。

夫埽除之猥,腐朽之物,人視之而輕忽,田得之為膏潤。唯務本者知之,所謂“惜糞如惜金”也,故能變惡為美,種少收多。諺云:“糞田勝如買田。”信斯言也。凡區宇之間,善於稼者,相其各處地理所宜而用之,庶得乎土化漸漬之法,沃壤滋生之效,俾業擅上農矣。

○灌溉篇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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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禹決九川,距四海,浚畎澮距川,然後播奏艱食,烝民乃粒。此禹平水土,因井田溝洫以去水也。後井田之法,大備於周。《周禮》所謂“遂人”、“匠人”之治,夫間有遂,十夫有溝,百夫有洫,千夫有澮,萬夫有川;遂注入溝,溝注入洫,洫注入澮,澮注入川。故田畝之水有所歸焉。此去水之法也。若夫古之井田,溝洫脈絡,布於田野,旱則灌溉,澇則泄去。故說者曰:溝洫之於田野,可決而決,則無水溢之害;可塞而塞,則無旱乾之患。又荀卿曰:“修堤防,通溝洫之水潦,安水藏,以時決塞。”則溝洫豈特通水而已哉?

考之《周禮》:“稻人掌稼下地”,以水澤之地種穀也。“以瀦蓄水,以防止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澮瀉水。”此又下地之製,與“遂人”、 “匠人”異也。後世灌溉之利,實昉於此。至秦,廢井田而開阡陌,於今數千年,遂人、匠人所營之跡,無複可見;惟“稻人”之法,低濕水多之地,猶祖述而用之。

天下農田灌溉之利,大抵多古人之遺跡。如關西有鄭國、白公、六輔之渠,關外有嚴熊龍首渠,河內有史起十二渠,自淮泗及汴通河,自河通渭,則有漕渠,郎州有右史渠,南陽有召信臣鉗盧陂,廬江有孫叔敖芍陂,潁川有鴻隙陂,廣陵有雷陂,浙左有馬臻鏡湖,興化有蕭何堰,西蜀有李冰、文翁穿江之跡:皆能灌溉民田,為百世利。興廢修壞,存乎其人。夫言水利者多矣,然不必他求別訪,但能修複故跡,足為興利。此曆代之水利。

下及民間,亦各自作陂塘,計田多少,於上流出水,以備旱涸。《農書》云:惟南方熟於水利,官陂官塘,處處有之。民間所自為溪堨(音曷)、水蕩,難以數計,大可灌田數百頃,小可溉田數十畝。若溝渠陂堨,上置水閘,以備啟閉;若塘堰之水,必置𣳲(音蹇)竇,以便通泄。此水在上者。若田高而水下,則設機械用之,如翻車、筒輪、戽斗、桔槔之類,挈而上之。如地勢曲折而水遠,則為槽架、連筒、陰溝、浚渠、陂柵之類,引而達之。此用水之巧者。若下灌及平澆之田為最,或用車起水者次之,或再車、三車之田,又為次也。其高田旱稻,自種至收,不過五六月,其間或旱,不過澆灌四五次,此可力致其常稔也。

《傅子》曰:“陸田者,命懸於天,人力雖修,水旱不時,則一年功棄矣。水田,製之由人,人力修則地利可盡。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事。”此水田灌溉之利也。方今農政未盡興,土地有遺利。夫海內江、淮、河、漢之外,複有名水萬數,枝分派別,大難悉數,內而京師,外而列郡,至於邊境,脈絡貫通,俱可利澤。或通為溝渠,或蓄為陂塘,以資灌溉,安有旱暵之憂哉?

複有圍田及圩田之製。凡邊江近湖,地多閒曠。霖雨漲潦,不時淹沒,或淺浸瀰漫,所以不任耕種。後因故將征進之暇,屯戍於此,所統兵眾,分工起土,江淮之上,連屬相望,遂廣其利。亦有各處富有之家,度視地形,築土作堤,環而不斷,內地率有千頃,旱則通水,澇則泄去,故名曰“圍田”。又有據水築為堤岸,複疊外護,或高至數丈,或曲直不等,長至彌望,每遇霖潦,以扞水勢,故名曰“圩田”。內有溝瀆,以通灌溉,其田亦或不下千頃。此又水田之善者。

又如近年懷孟路開浚廣濟渠,廣陵複引雷陂,廬江重修芍陂,似此等處,略見舉行。其餘各處陂渠川澤,廢而不治,不為不多。倘能循按故跡,或創地利,通溝瀆,蓄陂澤,以備水旱,使斥鹵化而為膏腴,汙藪變而為沃壤,國有餘糧,民有餘利。

然考之前史,後魏裴延雋為幽州刺史,范陽有舊督亢渠,漁陽燕郡有故戾陵諸堰,皆廢,延雋營造而就,溉田萬餘頃,為利十倍。今其地京都所在,尤宜疏通導達,以為億萬衣食之計。故秦渠序,其略曰:“鄭國在前,白渠起後。舉臿如雲,決渠為雨。……且溉且糞,長我禾黍。衣食京師,億萬之口。”夫舉事興工,豈無今日之延雋?倘有成效,不失本末先後之序,庶灌溉之事,為農務之大本,國家之厚利也。

以上水具,並見《農器譜》,請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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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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