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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㫖 (四庫全書本)/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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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㫖 提要 卷上

  欽定四庫全書     經部九
  琴㫖         樂類
  提要
  等謹案琴㫖二卷
  國朝王坦撰坦字吉途南通州人自來言琴律者其誤有五一在不明管子三因九開之法而以管音律呂定絃音一在不知以五聲二變明絃音之度分而以律呂分徽位一在不知管子一百八為徵及白虎通離音尚徵之意泥於大不踰宮之説而以大絃為宮一在不知三絃為宮而以一絃十徽為仲呂一在據正宮一調論律呂謂隋廢旋宮止存黄鍾一均而不知五聲旋宮轉調之全惟
  御製律呂正義一書考定詳明發古人之所未發坦作是書一一本正義之㫖而反復推闡其五聲數論琴説謂絲樂絃音其體本實當以五聲之數定其絲綸多寡之數為之體徽分疎宻之數為之用不可以黄鍾九寸太蔟八寸為準盖管音全半不相應絃音全半相應以管律與徽分較之欲取其聲之同則其分不同欲取其分之同則其聲不同即正義以五聲二變定絃音之度及管音絃音全半應聲不同二篇之㫖也其釋黄鍾均以仲呂為角之疑説謂一絃全度散聲為林鍾徵則十徽乃黄鍾宮位故應三絃散聲如以一絃全度散聲為黄鍾則十徽乃仲呂之位不能應三絃之姑洗角即正義絲音尚徵一絃非宮之義也其三絃獨下一徽説謂十徽之分為全度四分之三宮聲三絃之全度八十一分三因之則為二百四十三以二百四十三而四分之則六十零七五為十徽之分而五行之全度則為角聲六十四之分必按三絃六十四之分始與之應故在十一徽其五絃獨上半徽説謂五聲以倍半取應凡九徽之分為全度三分之二其聲為本絃相生之聲五絃角聲角生變宮其三絃為宮聲故不能與九徽變宮聲應而必在上半徽即正義宮聲三絃之角位在十一徽與角絃之宮位在八徽九徽正中之義也其泛音四準説謂全絃以七徽為界自七徽上至岳山得聲之清所出五聲二變度分之聲與實音相應八徽至十三徽得聲之濁泛音不與實音相應乃從焦尾至各徽而出其旋宮轉調説謂角調之角絃𦂳一聲而為宮聲即為旋宮角既為宮則宮轉徵徵轉商商轉羽羽轉角皆以次而移於正義諸圗説尤能精思闡發在近時言琴諸家可謂不失其宗者矣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恭校上
  總纂官紀昀陸錫熊孫士毅
  總 校 官 陸 費 墀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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