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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法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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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關日本法,可參見w:ja:破産法
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關大韓民國法律,可參見ko:파산법 (대한민국)、(破産法)
破產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24 年 6 月 21 日 制定159條
中華民國 24 年 7 月 17 日公布1.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159 條;並自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十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24 年 10 月 1 日施行
中華民國 26 年 4 月 23 日 修正第27條
中華民國 26 年 5 月 1 日公布2.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 27 條條文
中華民國 69 年 11 月 21 日 修正第3條
中華民國 69 年 12 月 5 日公布3.總統(69)台統(一)義字第 6943 號令修正公布第 3 條條文
中華民國 82 年 7 月 9 日 修正第71至73條
增訂第73之1條
中華民國 82 年 7 月 30 日公布4.總統(82)華總(一)義字第 3700 號令修正公布第 71~73 條條文;並增訂第 73-1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7 年 5 月 22 日 修正第13條
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 13 日公布5.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051號令修正公布第 13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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