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制論
外观
先王之制祿也,下足以代耕,上足以充祀。故食祿之家,不與下民争利,所以厲其公義,塞其私心。其或犯逾之者,則繩以政法。是以君子勸慕,小人無怨。若位苟祿薄,外而不克,憂匱是卹,所求不贍,則私利之制萌矣;放而聽之,則貪利之心濫矣;以法繩之,則下情怨矣。故位必稱德,祿必稱爵,故一物而不稱,則亂之本也。今漢之賦祿薄而吏非員者衆,在位者貪於財產,規奪官民之利,則殖貨無厭,奪民之利,不以為恥。是以清節毀傷,公義損缺,富者比公室,貧者匱朝夕,非所為濟俗也。然古今異制,爵賦不同,祿亦如之,雖不及古,度時有可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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