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貢物私商準律處分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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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貢物私商準律處分詔
作者:石敬瑭 後晉
(後晉高祖)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5

朕自禦萬方,於今五稔,每推誠而待物,貴舍已以從人。乃有不體朕懷柔,恣行凶慝,顯幹紀律,須舉憲章。福州王昶,恃彼偏方,亂其彝典,於使臣而倨傲,向朝闕以邀求,深虧臣子之儀,固掇神祇之怒。尚全大體,特示寬恩。所有貢輸,悉令回復。舞羽而聿思修德,轉規而猶冀省愆。而王建立三上奏章,楊光遠繼陳表疏,朝行之內,邦計之司,同有敷揚,謂非允當。且王昶以無用之物,取利中華,萌不軌之心,僭稱大號,盜乘輿之式度,竊冠冕之威儀,眩誘良家,招收奇貨,此而可恕,孰不能容?或貢讜言,請從籍錄。鄭元弼等相次上狀,不願回歸,亦可憫傷,各令存恤。其福州貢物私商,宜準律處分。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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