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策對重時務敕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策對重時務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9

應將來三傳三禮三史開元禮學究等考試,本業畢後,引試對策時,宜令主司須於時務中采取要當策題,精詳考校,不必拘於對屬,須有文章,但能詞理周通,文字典切,即放及第。如不及此格,雖本業精通,亦須黜落。應九經五經明經帖書及格後,引試對義時,宜令主司於大經汎出問義五通,於簾下書於試紙,令隔簾逐段解說,但要不失疏注義理,通二通三,然後便令念疏,如是熟卷,並須全通,仍無失錯,始得入策。亦須於時務中選策題,精當考較。如粗於筆硯留意者,則任以四六對,仍須理有指歸,言關體要。如不曾於筆硯致功,則許直書其事,不得錯使文字,隻在明於利害。其問義念疏對策,逐件須有去留。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