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還籍沒田產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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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還籍沒田產敕
作者:郭威 後周
(後周太祖)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23

朕臨御以來,憂勤無怠,慮庶政之尚闕,恐蒸民之未安,寢食不遑,夙宵若厲。早歲雍岐連叛,兵革薦興,迨至討平,可知傷弊。誠念負罪之黨,尋以誅夷,亡命之徒,近皆滌蕩。則被釋放者皆為赤子,經釐革者悉是平人。雖性命之永全,在生涯之何著?興言軫憫,未嘗去懷。其京兆鳳翔府,先因攻討之時,及收復之後,應有諸色犯罪人第宅莊園店舍水磑,曾經籍沒,及本主未歸者,已宣下本道,卻給付罪人骨肉為主。仍仰逐處嚴切指揮,勿令所繇衷私闌吝,邀求資金。庶令存濟,用副朕懷。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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