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拿暗殺徐寶山兇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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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拿暗殺徐寶山兇徒令
大總統袁世凱
1913年5月26日

臨時大總統令:

據兩淮鹽運使張弧及揚州第二軍全體軍官先後電陳:「第二軍軍長徐寶山宅於二十三日晚有人僞充骨董商持一小盒求售,徐寶山時已就寝,二十四日晨自起開盒,炸藥猝發,傷重隕命」等情。

兇徒險詐,賊害勳良,深堪駭悼。徐寶山駐兵揚州,夙著威望,前年光復江北一帶,旋師屯鎭,保障一方,尤能尊重國權,維持風紀,近因破壞之徒時往煽動,該軍長搜查破獲已有數起,防範不爲不周,乃奸人故設網羅,竟遭毒手,殱我良將,憤慨何窮。

業經電令徐寶珍暫代該軍司令,責成拊循將士保守地方,並嚴緝凶手,務獲究治。應由江蘇都督徐代司令分懸重賞,窮究主名。徐寶山照上將例治喪,並交陸軍部照上將陣亡例,從優議卹。此等暗殺凶徒旣爲人道所不容,卽是國民所共棄。著各省都督、民政長嚴飭軍警,一體緝拿防範,以懲凶逆,而慰英靈。

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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