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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850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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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849(2008)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850(2008)号决议
2008年12月16日安全理事会第6045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851(2008)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各项相关决议,特别是第242(1967)号第338(1973)号第1397(2002)号第1515(2003)号决议以及马德里原则,
重申安理会对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两个民主国家在中东地区在安全、公认疆界内毗邻共存的构想,
欢迎2008年11月9日四方声明以及在2007年11月安纳波利斯会议上宣布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共同谅解》,包括与执行《按执行结果实施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冲突永久性两国解决方案路线图》有关的内容,
还指出持久和平只能建立在持续承诺相互承认、摆脱暴力、煽动或恐怖行为以及两国解决办法的基础上,并以先前达成的协议和义务为依据,
指出2002年《阿拉伯和平倡议》的重要性,
鼓励四方继续支持双方作出努力,在中东实现全面、公正和持久和平,
1. 宣布支持2007年11月27日在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启动的谈判,承诺使双边谈判不可逆转;
2. 支持双方开展双边谈判进程的商定原则,以及它们坚决努力实现缔结一项和平条约的目标,无一例外地解决所有悬而未决的问题,包括所有核心问题,从而确认安纳波利斯进程是严肃的;
3. 吁请双方依照《安纳波利斯共同谅解》,履行《按执行结果实施的路线图》规定的义务,不采取任何可能破坏信心或损害谈判结果的步骤;
4. 吁请所有国家和国际组织营造有利于谈判的气氛,支持决意执行四方原则和《阿拉伯和平倡议》并遵守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各项承诺的巴勒斯坦政府,协助发展巴勒斯坦经济,尽量向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提供资源,对巴勒斯坦体制建设方案提供捐助,以便为建国作好准备;
5. 敦促加强外交努力,在双边进程取得进展的同时,推动双方相互承认,促进该地区各国和平共处,以期在中东实现全面、公正和持久和平;
6. 欢迎四方与双方协商,考虑2009年在莫斯科举行一次国际会议;
7.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6045次会议以14票对零票、1票(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弃权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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