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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大總統禁止株連通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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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大總統禁止株連通電
作者:孫中山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1月14日
本作品收錄於《國父全集

各省都督、各軍政分府均鑒:近因各地每有曾仕清廷之人,罪狀未著,遽以嫌疑被逮。如其人果係漢奸,敢於破壞我國前途,則誠自速愆尤。若以為曾受清命,則魏奕曾仕隋室,劉基曾仕元朝,專制鼎革之秋,猶且不間,若今日改革政治為共和,則國猶是國,人猶是人,蓄眾容我,併無畛域。當此百務方新,革命英奇難敷全國建設之用,寗可以狹義示人,動輒捕逮狙擊,使四海之內屏息而聽,重足而立?嗣後各地如遇此等嫌疑告密之事,應先令查根憑實,再交審判廳確實查核,庶刑當其罪,法允於平,不致以「嫌疑」二字,濫用拘繫,為民國革新名譽之累。特此普告。總統孫文、塩。